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晃短篇小说

发布时间: 2022-04-04 23:00:06

1. 寻找好看的短篇小说!~!~

烛光爱无声

偏远的秀山县城有四座桥,它们分别是平凯大桥、两座北门桥和西门桥。
西门桥是一座风雨桥。原本叫胜利桥,是一九五五年驻秀部队官兵与当地人民共同肩挑背博架起来的一座木桥。桥上除了有传统的栏杆之外,还盖有土青瓦叶,叫人远远望去,竟象一座长长的吊脚楼。
早些时候,这胜利桥头还有一块大木牌,上面撰刻着当时架桥军民的事迹,成为当地军民鱼水情深的象征。而今天,这桥成了年轻人谈情说爱的“鹊桥”了,甚至有人窃称之为“恋爱桥”。
夏天的夜晚,这桥上没有路灯,城里的灯火把这座风雨桥映射得粉红朦胧,大有舞台灯光的效果。一对对情人依偎在这梦幻一样的夜色中,更显温情缠绵。加上倚在木栏杆上眺望梅江河河心摇荡碎玉般的月影彼此轻语呢喃,颇有几分诗情画意。
在寒冷的冬天,这些热恋中的情人也不愿留在暖融融的家中,他们会把衣领竖起来扎上围巾,靠在桥上默默地听桥下哗哗的河水在风中忽明忽灭。

西门桥,恋爱桥。
她无声地走着,脚底下的木桥板似乎随之松软起来。她是一个人出来的,她哄女儿说是出来买蜡烛,独自走出城来。尽管此时的她心很沉,也很乱,却有一种渴望不断在心头升起。在她出门时,城内的灯光在停电之后又重新亮了,但她并不就回去,而是沿着她早已熟悉的小巷子一直往这里走。
今晚没有月光,只有几粒被冻得发抖的星星。她知道那个位置,她预料着一切。果然,两支红蜡烛跳跃着活泼的火焰,照着他那满脸胡茬的瘦脸。他正十分老练地把一串糖酥丸子按入滚开的油锅里,沾满油腥的双手不断地“滋滋嚓嚓”地在油锅里翻动糖酥丸子。他同时吆喝:“糖酥丸呵,又甜又脆的糖酥丸呵,两角钱一串,又香又脆哦……”
轻快细腻的小调似的声音把桥上的情人都吸引了过来。他把一串串糖酥丸子送到年轻人的手里,陪了不少的笑脸。他一会穿瘦肉片子,一会又捅进面浆中搅动,一会儿又把拌好的酥丸串伸进油锅中煎炸,操作很有节奏,也很有条理,全然不知道对面昏暗的光影中有一双眼睛正盯住自己。
她看着他那两支不断淌泪的红蜡烛,看着他那深陷的双眼,心里似乎有一团软绵绵的东西梗住,悸动不安。耳边突然响起一对恋人的声音。
“宗华,我真想就这样永远听着你的心跳,你会笑话我么?”
这声音很熟悉,也很近,似乎就在身后。但她转身时背后什么也没有,但有在离自己六七米远的地方有一对情人。并肩扒在桥栏杆上向河心吐着瓜子壳,是听不到他们在说着什么。募地,她才猛省这声音是自己发出的,不是现在,而是八年前的一个秋天的晚上。那晚夜很深了,但她与他还在这桥上望下游浮在河水中的点点灯火发呆。她说这话的时候,觉得自己很冷,似乎风已穿透了肌肤,于是把头偎在他的厚实的胸口上。
“我的傻天使,谁笑话你了?”把扶正她的肩膀,永不满足地望着她的眼睛,微笑着。
“能亲亲我吗?”她很温柔,连她自己也感觉到,但也很任性。她慢慢地闭上眼睛,怎么也抑制不住心跳。她觉得自己的脸有些微微发烫,那是少有过的羞涩。可她在不解的睁开眼睛时,他早已舍她跑上了桥头。这时喊声夹杂着哭声在桥头沸腾,同时一溜烟跟来了许多人。原来是一对夫妻吵架,女的伤心着要跳河去寻死。急得左邻右舍一窝蜂追赶了出来。他第一个看到了这个亡命镜头,于是便冲过去拽住了要寻死的那个女人,交给随后赶来的她的亲人。
她心里似乎很沮丧,也很不平静。
回家的路上,她几次回头望着西门桥影,这样对他说:“西门桥真好,可惜就是没有路灯!”
“不要路灯!两支蜡烛就足够了,要红色的蜡烛。”他很认真地接过她的话,把她紧紧拥住。
“红色的,象征纯洁的爱情……”他继续补充道。
“谁给你准备红蜡烛啊?想得美。”她停住脚步笑着堵住他,挑衅似的撅着嘴。
“唉,也是啊!要是我今后老了呵,便来到这里摆个小摊子,卖些花生瓜子什么的。摊子就摆在桥中间,点两支红蜡烛为青年恋人们祝福!说不定生意会很好的。”
他当时说这话的时候表情显得很认真,还问她愿不愿意与他一起来守这个“爱情摊子”。但她知道他这仅仅是说说而已。
可现在他真的来这里摆摊子来了,但出人意料的是不是在他老了的时候,他还很年轻。也许这是命中注定的……。他在他的那个小摊子上真的点起了两支红蜡烛。
他的生意似乎很好。但即使是这样,他也只卖五分钱一串。看看摊子前一双双幸福的情侣嚼得酥脆丸串子脆响,他便十分满足地笑了。

这里的年轻人都认识他,都称呼他“江老师”。她和他失去联系已经有整整八年了。前些年他全家回来看望自己的姐姐,来时他不见了,连同他那熟悉得象自己的家的房子也已被一幢电影院取代了。她是昨天才偶然听人说他已在西门桥上摆起了小摊子的。
于是,今天她特意地过来远远地偷偷看他一眼的;看看风风雨雨的西门桥。
他瘦了,行动迟缓。红蜡烛血似的微光照着他的脸,显得很沧桑。这哪是七八年前那个充满青春活力的他啊?!
这时,一对恋人从她的眼前走过。女的紧紧挽着男朋友的手,头靠在男友肩膀上喃喃地细语。年轻人突然回头望了望她,然后径自向桥头走去。
她望着他们渐渐朦胧的身影,心中顿感异常失落。
在她大学二年级的时候,她突然接到他的一封来信。他告诉她:他已经有了一份工作,在石堤一所山村小学教书。他还说等他取得了大专自考毕业证之后,他们就结婚。他还向她介绍了自己的学校,条件特别落后,教室全都成了危房。他说自己的愿望就是能有一间象样的教室。
可是从此以后,她就再也没有收到过他的来信了。她心里感到很不塌实,一年后,一个高中时的同学来信说他在为孩子修补漏雨的教室时不幸被摔断了左腿,从此离开学校不知去了哪里。
她当时很伤心,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她假期曾经回来找过他两次,但是都没有结果。他不见了,他的家也被修电影院时坼掉了。
大学毕业后她留了校,后来她嫁给了同校的一个研究生。

夜很深了。
城内已经渐渐安静了下来,武陵卷烟厂房顶上的荧光灯在夜风中不断的闪烁着。乌杨树下传来几声狗叫,这“汪汪汪”的声音和着梅江河哗哗的流水一齐往下传去。西门桥的影子静得象一樽塑像,桥上的情侣一对一对的不断离去,最后只留下那两支不断流着泪的红蜡烛,和它们那目光呆滞、木雕似的主人。
他慢慢地扶着板凳站起来。这时桥的另一头走来一个瘸腿的女人,两个人收拾了摊子上的东西,把它们全部都装上一架板车。女人在前面一撅一拐地推着板车,而他架着双拐跟在后面,两人一句话也没有说,默默地、机械地干完这一切,一前一后地离开了西门桥。
她迅速赶到他曾经坐着摆摊的地方,隐约感觉到他的余温还在。她站在黑暗中,目送他们渐渐消失在夜幕中的身影,眼泪“扑嗒”一声重重的摔碎在自己的脚背上。但她没有等第二滴眼泪掉下来,便匆匆地逃离了这座无言的“恋爱桥”。
第二天,西门桥一切依旧,好象昨天夜里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一样。
卖米豆腐的老太婆照样把盘子摆好,用用楠竹片做的刀很利索地划好米豆腐。又香又辣的海椒浆辣得漂亮的妹崽咧着嘴“呲啊哧啊”的直呼气;油粑耙早就涨价了,八分钱一个黄擎擎的。赶场回去的老汉来到桥上歇气,照样勾二两包谷酒润润喉咙,开始摆他们那些重复一百遍自己也不嫌罗嗦的龙门阵。
他们带到这儿来摆的龙门阵,都是秀山的特产,虽然粗鲁陈旧了些,但全是真情实话。

2. 求短篇小说10篇

爱的牺牲 当你爱好你的艺术时,就觉得没有什么牺牲是难以忍受的。 那是我们的前提。这篇故事将从它那里得出一个结论,同时证明那个前提的不正确。从逻辑学的观点来说,这固然是一件新鲜事,可是从文学的观点来说,却是一件比中国的万里长城还要古老的艺术。乔拉雷毕来自中西部槲树参天的平原,浑身散发着绘画艺术的天才。他还只六岁的时候就画了一幅镇上抽水机的风景,抽水机旁边画了一个匆匆走过去的、有声望的居民。这件作品给配上架子,挂在药房的橱窗里,挨着一只留有几排参差不齐的玉米的穗轴。二十岁的时候,他背井离乡到了纽约, 束着一条飘垂的领带,带着一个更为飘垂的荷包。德丽雅加鲁塞斯生长在南方一个松林小村里,她把六音阶之类的玩意儿搞得那样出色,以致她的亲戚们给她凑了一笔数目很小的款子,让她到北方去“深造”。他们没有看到她成——,那就是我们要讲的故事。 麦琪的礼物 一元八角七。全都在这儿了,其中六角是一分一分的铜板。这些分分钱是杂货店老板、菜贩子和肉店老板那儿软硬兼施地一分两分地扣下来,直弄得自己羞愧难当,深感这种掂斤播两的交易实在丢人现眼。德拉反复数了三次,还是一元八角七,而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除了扑倒在那破旧的小睡椅上哭嚎之外,显然别无他途。德拉这样作了,可精神上的感慨油然而生,生活就是哭泣、抽噎和微笑, 尤以抽噎占统治地位。当这位家庭主妇逐渐平静下来之际,让我们看看这个家吧。一套带家具的公寓房子,每周房租八美元。尽管难以用笔墨形容,可它真真够得上乞丐帮这个词儿。 楼下的门道里有个信箱,可从来没有装过信,还有一个电钮,也从没有人的手指按响过电铃。而且,那儿还有一张名片,上写着“詹姆斯迪林厄姆杨先生”。 “迪林厄姆”这个名号是主人先前春风得意之际,一时兴起加上去的,那时候他每星期挣三十美元。现在,他的收入缩减到二十美元,“迪林厄姆” 的字母也显得模糊不清,似乎它们正严肃地思忖着是否缩写成谦逊而又讲求实际的字母D。不过,每当詹姆斯迪林厄姆杨回家,走进楼上的房间时,詹姆斯迪林厄姆杨太太,就是刚介绍给诸位的德拉,总是把他称作“吉姆”,而且热烈地拥抱他。那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了。德拉哭完之后,往面颊上抹了抹粉,她站在窗前,痴痴地瞅着灰蒙蒙的后院里一只灰白色的猫正行走在灰白色的篱笆上。明天就是圣诞节,她只有一元八角七给吉姆买一份礼物。她花去好几个月的时间,用了最大的努力一分一分地攒积下来,才得了这样一个结果。一周二十美元实在经不起花,支出大于预算,总是如此。只有一元八角七给吉姆买礼物,她的吉姆啊。她花费了多少幸福的时日筹划着要送他一件可心的礼物,一件精致、珍奇、贵重的礼物——至少应有点儿配得上吉姆所有的东西才成啊。 房间的两扇窗子之间有一面壁镜。也许你见过每周房租八美元的公寓壁镜吧。一个非常瘦小而灵巧的人,从观察自己在一连串的纵条影象中,可能会对自己的容貌得到一个大致精确的概念。德拉身材苗条,已精通了这门子艺术。 警察与赞美诗 索比急躁不安地躺在麦迪逊广场的长凳上,辗转反侧。每当雁群在夜空中引颈高歌,缺少海豹皮衣的女人对丈夫加倍的温存亲热,索比在街心公园的长凳上焦躁不安、翻来复去的时候,人们就明白,冬天已近在咫尺了。 一片枯叶落在索比的大腿上,那是杰克弗洛斯特①的卡片。杰克对麦迪逊广场的常住居民非常客气,每年来临之先,总要打一声招呼。在十字街头,他把名片交给“户外大厦”的信使“北风”,好让住户们有个准备。 索比意识到,该是自己下决心的时候了,马上组织单人财务委员会,以便抵御即将临近的严寒,因此,他急躁不安地在长凳上辗转反侧。 索比越冬的抱负并不算最高,他不想在地中海巡游,也不想到南方去晒令人昏睡的太阳,更没想过到维苏威海湾漂泊。他梦寐以求的只要在岛上待三个月就足够了。整整三个月,有饭吃,有床睡,还有志趣相投的伙伴,而且不受“北风”和警察的侵扰。对索比而言,这就是日思夜想的最大愿望 咖啡馆里的世界公民 半夜,咖啡馆拥挤不通。我随意间选坐的一张小桌恰好不为人们所注目,还剩下两把空椅以诱人的殷勤,伸开双臂欢迎新拥进的顾客。 当时,一位世界公民和我同一张小桌,坐在另一张椅子上。我真高兴,因为我持这种理论,自亚当以来,还没有过一位真正的属于整个世界的居民。我们听说过世界公民,也在许多包裹上见过异国标签,但那是旅游者,不是世界公民。 我提到下面的情景定会引起你的思考——大理石桌面的桌子,一排排靠墙的皮革椅座,愉快的侣伴,稍加打扮的女士们正以微妙而又明显可见的情趣争相谈论着经济、繁盛和艺术,小心周到喜欢慷慨的侍者,使作曲家慌忙不迭的音乐机灵地满足一切人的口味,还有杂七杂八的谈话声、欢笑声—— 假如你乐意的话,高高的玻璃锥体维尔茨堡酒①将躬身到你的唇边,就像那枝头上的熟樱桃摇晃进强盗樫鸟的嘴壳一样。一位来自英奇丘恩克的雕塑家告诉我,这景象真真是巴黎式的。 最后一片叶子 病房里,一个生命垂危的病人从房间里看见了窗外的一棵树,树的叶子在秋风中一片片的飘落下来。病人望着眼前的萧萧落叶,感觉身体也随之每况愈下,一天不如一天了。她叹息着说:“当树叶全部掉光的时候,我也就要死去了。” 一位老画家得知这件事后,就用彩笔画了一片叶脉青翠的树叶,挂在了树枝上。 最后这一片叶子始终都没有掉落下来。只因为生命中的这片翠绿,病人竟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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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九岁酷男友+我的花季酷老公
有人说这是贴近生活的,所以最能打动你我。
有人说这是个童话故事,现实里不会有这样的爱情。
是啊,一个九岁孩子的爱情,谁会相信。
但你我可曾想过,孩子的感情才是最真最纯的,孩子的执著往往能撼天动地。
我们聪明计深的小帅哥,看上的这条鱼儿,能网住吗?
男主真的好小 比女主小9岁 呵呵 不过很爱女主
续着来写的 2本书 女主都开窍拉 哈哈

黑市情妇
人家她真的只是第一次出国,和家人一起去开洋荤,看外国的月亮有没有特别圆,
没想到竟莫名其妙的必须去和那个什么“黑社会”的鬼东东“勾勾提”,
好嘛!人家她虽然只是年纪小小、个子矮矮,胆子一咪咪的小小女娃儿,
但她却粉有正义感,而且最爱打抱不平喔!
于是,她单枪匹马、不怕死的去执行“不可能的任务”,
她先在他家门口偷偷摸摸、探头探脑、东张西望,
希望他拿出“人溺己溺、人饥己饥”的伟大西西里黑手党情操

嗨,我的男人
一个是一次恋爱都没有的菜鸟,一个是恋爱史成迷的阴险小白脸。两人最终情归何路?
我对秦科说,你要对我好点,不然小心我一枝红杏出墙来。
秦科平静地说,你长得不漂亮,头脑不灵光,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关键时刻就掉链子。你确定,你出墙后,墙的那边有人?
我恍然大悟,是哦。
他微笑着说,我喜欢你,可是不会还有人跟我一样品味怪异,所以你要乖乖听我的话,知道吗?
我注意力集中在他的第一个分句,于是开心的点点头。
片刻后才意识到,我来找他谈判的初衷和结果已经背道而驰了。

我靠,被潜了!
作者:金刚芭比 白痴女潜倒男上司

没有谁的爱情像秦卿与宋子言这样让人爆笑不已,能深刻体会到“爱情潜规则”的甜蜜、温
馨。与美丽无缘、与性感无分的大四女生秦卿因为选修课不及格,想出了“向老师表白”的馊招,可作为
校园偶像的宋子言居然答应交往。猥琐、狗腿的秦卿与儒雅、腹黑的宋子言的相处惹出了一连串的笑话……

杉杉来吃
杉杉无比乖顺的蹲在产房前当临时血库,期间又被大老板支使着去做了个血液检查,以证明身体健康,血液合格。
生产中孕妇果然一度危急,杉杉乖乖的被抽了三百CC血,孕妇转危为安,杉杉在言清的千恩万谢下走出了医院,走了一会,停下,看着月亮仰天长叹。
“资本家果然是吸血的啊,没人性啊没人性。”
犹自摇头晃脑的杉杉没注意到,一辆黑色跑车在她身后停了一下,听到她的感叹后,跑车后座的男子嘴角动了一下,然后关上了刚打开的车窗。
“回家。”
“老板,你刚刚不是说要送薛小姐回去的吗?”
“不用了。”男人不帯表情的说,“资本家都是没人性的。”

微微一笑很倾城
如果,我知道有一天我会这么爱你。我一定对你一见钟情。
男人对女人一见钟情的是什么?容貌?气质?身家?NO,校园王子+游戏高高手肖奈同学一见微微,钟情的并非她逼人的艳色,而是她那飞舞在键盘上的纤纤玉手和她镇定自若的气势!!!囧掉了吧?同是网游高手的贝微微,彼时彼刻正在电脑前有条不紊地指挥着帮战,打了一场完美的以弱胜强的辉煌战役,完全没意识到爱神小天使近在己侧……随后,篮球游泳全能优等生与游戏公司总策划人等身的肖奈大神开始了网上网下全方位地捕猎美人心……于是,一场爱情,就在一朵花开的时间里,悄然萌生了。

何以笙箫默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七年后,赵默笙回国,在超市在拥挤的人潮中,第一眼就看到他,他俊挺依旧,出众依然……
那时候他就老是要让她等。
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
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
结果又一次,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
这次她等得脾气都没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
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九百九十九?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一人花开, 一人花落

我觉得以上的都很好看 比较短的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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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
男:疼吗?
女:疼
男:算了
女:别!

5. 我想要几篇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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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趟生意

漫天的沙尘渐渐退去,蓝天和烈日又一次出现在沙漠上空。
他开着那辆破旧的黄色出租车在公路上行驶,道路的两边,处处可见车辆的残骸,远处的浓烟告诉他,战争正在他的祖国里进行着。 天气晴好,很炎热,没有一丝风,对面驶来一支车队,车上也坐了很多人,这情景有点像这个国度里的乘卡车赶集的人群。不过不同的是,不是卡车,而是坦克,上面都是外国人,手里拿枪。他看着他们,他们也看着他,就这样交叉而过。
"该死的战争!"他暗暗地咒骂。两天前,一颗导弹落在了他家门口的市集里,几乎毁灭了一切,幸运的是,他活了下来。于是他决定不再开出租车了,他盘算着等今天最后一趟生意做完,就和妻子孩子一起离开这个地方。 "莎拉,孩子们,我爱你们,我们很快就能见面了,等最后一趟生意做完"。他转头看了看驾驶座上放的一张照片,相框的玻璃碎了,不过照片上,妻子和三个孩子的笑脸仍然是能让他感到唯一欣慰的东西。
不久,他到了一个检查站,路边停着不少坦克,那长长的炮管和多边形的脑袋简直让人不寒而栗。不少荷枪实弹的外国士兵站在路边。一个外国士兵伸手示意让他停车,他定了定神,停下了车。这几天,几乎没有什么平民的车辆从首都出来,所以现在,路上除了坦克,就只有他一辆车了。
几个外国士兵走上前,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有一个为首的看了看这破车,弯下腰,又看了看他,问道:“你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他笑了笑,用那士兵能听懂的语言生疏地答:“长官,我从首都来,想离开这个地方,战争太危险了”,说着话,他递给士兵一支香烟,并点上了火,“战争几时才能结束?” “快了,我们的军队马上就能解放你们的首都,”外国士兵深吸了一口烟,像是看到了车里的相框,“这烟还不错,那是你的妻子和孩子吗?我也有两个孩子,和他们差不多年纪。”
“是啊,他们是我最牵挂的人,不久前就离开这里了,我这就去看他们,也许不再回来了,战争年代开出租车太危险,我不想干了。”他看了看外国士兵,仍然微笑地回答。 “等我们推翻了你们的独裁者,你就可以回来放心地开车了。”士兵靠在车窗上,也许那么多天来,第一次遇上对他微笑的原住民,因而心情也不错吧。
“也许吧,不过我得去看我的妻儿了,有兴趣去我的家吗,我妻子会为你们做好吃的。一起去吧,最后一趟生意,不收你们的钱”。 “我们有任务在身,去不了了,代我向你的妻儿问好吧”,士兵显然有些兴奋,他也许认为, 这里的人民,还是有不少欢迎他们的,“对了,南方都是战场,你要到哪里去见的妻儿呢?”他依旧微笑着,拿起了那个破碎的相框,在照片上吻了一下,然后转过头来,看着那个依旧得意忘形的士兵,还有他身边其他拿着枪的外国人,一字一句地说道:"天堂。" 他最后能看到的,是那个士兵惊骇和恐惧而扭曲的表情,还有从指间滑落的烟头。然后,他按下了按钮。

100个对不起(我哭得淅沥哗啦的)
今天期中考,学校早一点放学,我打了通电话给他。
:喂,我今天比较早放学,你来载我回家好不好?
:好,等我五分钟。
:五分钟?我学校就在你家旁边耶。

:我总要打扮一下啊。
:好啦,快一点喔。

下午2:00,太阳大的让我有种冲动想喷鼻血,我站在树荫下挥动着手,虽然没凉到哪里去,但是煽总比不煽好。

五分钟过了,他还没来,我看看手表,有点不高兴,十分钟过了,他还没到..,该不会出了什么事吧?呸呸呸...乌鸦嘴,十五分钟过了,他总算到了。

:怎么这么慢?
他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说:没啊,看个电视。

什么?看个电视?你要不要顺便睡个觉洗个澡吃个饭再来?我没有说话,没有拿安全帽,没有上车的瞪着他。
:对不起。

这是他第一次对我说对不起,他是一个很大男人主义,爱面子的男生,所以他从不像女生低头说对不起,我看着他,好吧,似乎面有惭色,我带上安全帽,让他载我回家。

他总是这样,从来不解释,不争论,不跟我吵架,只跟我说对不起,有些事,不是一句对不起就能解决的,但是他都跟我道歉了,我也就没再追究下去,他说,我是第一个让他说对不起的女生。

认错需要很大的勇气,但是他从来都没有改进他的错误,对不起反而变成一种打发我的话。在他说第59次对不起时,我流着泪,低下头说:你不要再跟我说对不起了,如果你无法改变,就不要让我给你一次又一次的机会,相信你会改变。他轻轻的拥着我,说了第60句对不起。

虽然如此,他还是没有改变,不做任何的解释,我开始怀疑他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你最近怎么了?
:没有啊。
:那你为什么心情不好?
:没有啊。
:又是没有啊,你除了这句话以外没有别的吗?你知不知道我很担心,很没有安全感,你到底有没有当我是你女朋友?
:...对不起。
:我不要听你说对不起。

我挂了电话,他也没有打来,他根本就不在乎我,也许,我们该结束ㄌ..........这是他说的第99句对不起....。
从那天开始,我再也没有找过他,他也没有打电话给我,有时候,我会接到一通无声的电话,但是我喂了几声,就挂了,有一种直觉是他,但是他为什么都不说话?一个月之后,我按奈不住思念的心情决定到他学校找他,我在教室外东张西望的,就是没有看到他的人影,我随便抓了一个男生来问。
:同学,请问一下,俊熙今天有来吗?
:他休学了。
:啊?为什么?什么时候的事?
:他已经一个月没来了。
:...喔..谢谢。一个月..一个月没来,怎么会呢?
我跌跌撞撞的回到家..拨他的手机:您的电话已经为您转到语音信箱,请在嘟一声...。我挂了电话,打到他家,响了好久都没有人接,怎么会?全家移民吗?他仿佛是从这世界上消失了一样,没有一点痕迹。
他该不会另结新欢了吧?我开始胡思乱想,我找不到他..,正当我烦恼的时候,电话突然响了,是阿诺打来的,他是俊熙的死党也是我的好友。

:喂,你还在干嘛啊?
:什么?

:俊在医院啦。
:真的?他怎么了?

:没有啦,他在00医院,就是你上次住的那一家。
:我马上去。

我立刻用我出生以来最大的速度飙到那家医院,在医院看到了他****和妈妈,我向他们问了他在哪一间病房之后,就急忙的飞奔而去。

他躺在床上,眼睛看着我,没有说话,没有起床,一动也不动的。
:喂,你怎么了?为什么不通知我呢?

他没有回答我,只是一直用同样的眼神看着我。
:回答我啊,你为什么不说话?
他眼角留下了一滴泪,身体仿佛用了最大的力气,牵动着嘴角
:...对不起...。说完,他闭上了眼睛。
:喂,你别装了好不好,为什么要说对不起,我不要你说对不起啊,你起来啊,回答我啊。

我哭倒在他床边,拉着他的衣服哭喊着:你为什么要说对不起,连说服我的理由都没有?我不会原谅你,你起来啊,你说对不起没有用啊,你不起来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你,我求求你....睁开眼睛啊...。
这是他说的一百句对不起...一群医生和护士拉开我,开始抢救他,我全身没有力气再站起来,我的头脑一片空白,眼前一片漆黑..。
他没有离开这个世界,只是我永远都无法触摸到他,但他有时也会在我的梦中出现,告诉我他过的好不好。

他还是陪着我,还是活着,在我心里,他依然如昔,还是会笑着叫我思雨,叫我老婆,只是..他不再对我说对不起了...。

过了几个月,他妈妈来找我,给了我一个盒子,里面装的,是一百张照片,每一张照片的背面,都写着它让我生气的事情。
第一次对不起,老婆,我今天不是故意迟到的,我也知道理由很烂,但是我真的不忍心说实话,我在出门前突然心脏绞痛,但是我已经尽量赶了,原谅我好吗?第二次对不起?老婆,我..........
第三次对不起,老婆,我...
................................
............................
...................
................
...........
.........
.....
第一百次对不起,老婆,我不是狠心要丢下你,只是上帝似乎不给我这个机会让我爱你一辈子,为你带上戒指,你是我第一个让我说对不起的女孩,也是我第一个想共度一生的女孩,原谅我不能给你幸福,我会化作天使,守护着你,看着你得到幸福,答应我,别哭,我不要看到你为了我憔悴流泪的样子,我爱你。bye 俊熙

我怎么可能不哭,你的要求太严苛了,最后一张照片,是他在医院里拍的,照片上他笑的很灿烂,他变的好瘦,脸色好苍白,但是他还是露出了笑容,拍这第
一百张照片。

在他最虚弱罪痛苦的时候,我没有陪着他。
对不起。
我抱着他的照片,泪流不止!!
伟: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这100个对不起,我还给你,只要你醒来,好不好?是我任性,是我,都怪我,全是我的错,俊,如果是老天爷让你爱上我只对我说100个对不起就离开,我宁愿你永远都不要对我说啊,你好坏,好坏,但是……

6. 求短篇小说

古典爱情
一宿南风吹落花,留得几处烟霞。本是无意随风走,迫入他人檐下。了无意,空对酒,庭轩寂寞催梦醒。月摇影招,素娥可寂寞,韵华飘逝,远去了人事。

愁无据,何处琴音更哀,想必年年肠断。留守伊人今何处,细数胭脂黯淡。含情目,口凝香,犹记那时容光。金戈铁马,蓦然都成假,误了佳期,美人已成画。

我本是宋钦宗时期的一位将军,那时骏马铁甲,而今,只能面对着芬芳的花瓣,对月饮酒烹茶。记忆中的女子,美人如画。

世代为将,尽出忠良,战功卓著,何惧沙场?“忠义”二字,从小就被刻在骨子里,不敢有丝毫懈怠。

犹记得我是少年封将,曾为家族带来无限荣光。当时金人进逼我大宋王朝,情况危急。父亲由于身染重病,于是我自动请缨,声明不破金人,誓不还朝。

那场战争打得异常激烈,其血腥场面现在还在折磨着我。总算,计谋与果敢的较量,最终是我更胜一筹。很快,我以大胜班师回朝。

迎接我的仪仗,排满了整条街道,欢呼声,赞叹声,湮没了内心的暗淡。胜仗,以多少人的生命换来,让我怀疑这样究竟值不值。然而更打击我的事,让我心彻底凉了下来。

我与父亲不同,我是个爱情至上者。我不会像父亲那样为尽忠而完全抛弃爱情,娶一个自己不爱的女人——我的母亲。我的母亲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她从未得到过父亲的感情。母亲深深爱着她的男人,即便他不爱她。她,把家里理得是井井有条,而父亲,一句夸奖都没有。自我懂事起,我就下定决心,我一定要强大起来,我要保护我的母亲,不让她受一点伤。

可,等我强大了,我的爱情却破裂了……

她——筱禾,是我父亲至交的女儿,也是一位将军的女儿。由于父辈的关系,我们从小就在一起玩,一直玩到大。

还记得有一次玩捉迷藏,她,怎么都找不到我,当时她哭了。还真没看过因为捉迷藏而哭鼻子的,我那时就慌了。心想这小丫头还真坏,要是让父亲知道了,还以为是我欺负她呢。所以,顾不得许多,我就赶紧出来安慰她。谁知道我刚一出来,她就跑过来抓住我的胳膊说:“我捉到你了,换你找我了,快,快!”

这小丫头片子,还真会耍赖。我当然不依,这小丫头就使劲儿晃着我的胳膊,晃得我胳膊疼。

“好哥哥,你就答应了,好嘛。长大我给你当媳妇好不好?你不是说你会对你的妻子很好的吗?怎么现在连我的要求都不依?”

“我愣了,站在那里动不了了。这丫头,我该那她如何是好呢?我是打心眼里喜欢她,想要疼她啊……”

……

转眼,我们都长大了。见她的机会几乎没有了,但我们心里都清楚我们对彼此的承诺。一直就没有忘记,更无须提起。答案,深藏在我们心底。

我原本想趁着这次获胜之机,让皇上赐婚。哪知道,筱禾,竟然死了,死了!

我一直不相信这是真的,站在她的墓旁,我不敢相信躺在那里的就是我的筱禾,我最爱的筱禾。

筱禾的父亲在一次战争中为国捐躯,至此,筱禾便失去了依靠。筱禾,并不是嫡生,母亲在生她时难产死了。因为有父亲的怜爱,筱禾才得以生活。筱禾的母亲,视她为仇人。因为筱禾的母亲,她失去了将军的宠爱。筱禾的母亲死了,她就把恨都撒在筱禾的身上。这些筱禾当然不会跟父亲严明,她是个孝顺的女孩儿。

那个将军夫人贪图荣华富贵,硬是将筱禾往虎口里推。就在我出征的第二天,将军夫人就答应了一个“无耻之徒”的求婚!

筱禾是在出嫁那天上吊死的。她让丫鬟告诉我,她是为我穿的嫁衣,只是我看不到了。她,是含恨而终的!

筱禾死后,我拒绝了皇帝给我的赐婚,尽管那是位公主,我忘不了我的筱禾。

拒绝皇帝的赐婚,谁都知道那意味着什么……

我已经不在乎了,我的爱情没有了。

后来,我连续打了几场胜仗,在军中的威望日益提升。皇帝害怕我手握重兵,找了个机会消了我的兵权,将我贬到江南。这些,我都不在乎,没有了爱情,一切都是空壳。

而今,我已经年过半百了,由于筱禾,我至今未婚,更无一儿半女。对我而言,拥有回忆就够了……

又是一宿南风……

(这是我写的,凑合着看吧)

7. 一般的晃瑟短篇小说都是从男主任工的角度写的感受也是男主人公的谁能给我个女人角度的

爱可以在一秒钟产生,情却需要一生来完成。爱:要了解,也要开解;要道歉,也要道谢;要认错,也要改错;要体贴也要体谅,是接受,而不是忍受,是宽容,而不是纵容;是支持,而不是支配;是慰问而不是质问;是倾诉,而不是控诉,是难忘而不是遗忘;是彼此交流,而不是凡事交待:是为对方默默祈求,而不是向对方诸多要求,可以浪漫,但不要浪费;可以随时牵手,但不要随便分手如果你都做到了,即使你不再爱一个人,也只有怀念,而不会怀恨。

8. 求短篇的言情小说 一定要短篇小说

《百变郡主》,《烂泥也能糊上墙》,《星星不是发光体》,《淘气少女求爱记》,《我的黑道王子 》,《酷龙王子-1摄氏度 》,《殿下请小心
》《OK,主人阁下②
》其他的真记不得了

9. 谁能复制几篇短篇那种小说给我

骗个财神郎:元湘
楔子:

降龙镇枭雄客栈

过了未时,用餐的人渐渐稀少,仅剩三、五桌闲嗑牙的,其中又以客栈中央那桌最为嚣张,高嚷的声响足以媲美客满时众人嘈杂的音量。

「他奶奶的,朱购那小子竟然敢偷老子的传家之宝,要是让老子给逮到,非扒他一层皮不可。」一个满脸凶恶、高大壮硕的男人大喊,那声音之大,就像响雷一般可怕,声传千里。

在旁一个小男孩睁着双好奇又可爱的大眼睛,边惊叹边点头。

嗯嗯嗯!够气势,好酷、好酷。

眼前这横眉竖眼、虎背熊腰的老大,大概就是他娘所「崇敬」的匪类模样。

没错!他娘说来有些奇怪,人家一般女子最爱的是温文儒雅的少年郎、要不就是风流多情的俊哥儿;而他娘刚好相反,最崇敬一些看来凶恶威猛、杀人不眨眼的盗匪,尤其以「饿狼山」名闻一时的「独眼枭雄」钟鹰霸为最。

听说那个钟鹰霸武功非凡,常常一身黑衣,肩上扛着把大刀,走起路来龙形虎步、威风凛凛。只要他一出现,路人立刻自动退避三舍,没人敢与他并行。

他娘觉得那才叫男人中的男人,够气魄!一颗芳心全给勾了过去,非君不嫁。

可惜呀,在某次官府的围剿之下,那一代枭雄最后还是逃不过法网,被关进大牢里去了。

他娘伤心之余,只好接受家人安排,成为客栈老板娘。

但她一直不死心,心念一转,将原本的「黑家客栈」招牌拆下,挂上了「枭雄」二字,让「黑家客栈」变成了「枭雄客栈」;连甫出生的亲生子都不放过,亲自为他取了个她自认为很有气势的名字——黑狂鹰。

她并不鼓励儿子往匪类方向发展,但却希望他有那种狂悍的气魄。所以她请来了武馆里最厉害的师傅教他武功,让他打下武学基础,将来好云游江湖,最好能做个雄霸一方的山寨主。

不能当寨主夫人,当个寨主他娘过过干瘾也好。

黑狂鹰年纪小,无法抵抗他娘亲的安排;而黑老爷向来没啥主见,先前听父母的,父母去世后,就将老婆大人说的话当成圣旨,不敢不从。

于是乎,黑家一对苦命的父子就在黑夫人的蹂躏下,苟活于世。

幸好黑狂鹰虽听话,却不盲从,他还是很有见地和自我主张的。

真是笑死人了,如果那个钟鹰霸真有他娘说的厉害,武功盖世,又怎么会变成「独眼」枭雄,而且那么轻易便让官府的人给抓了、砍了?

只有他娘才会轻易相信那种骗死人不偿命的荒谬传言,要换作是他,才不可能那么容易让人得逞。

他立志要当个雄赳赳、气昂昂,威武厉害的狠角色,左踢猛虎、右砍恶龙,人见人回避、鬼见鬼发愁。就算不能成为天下第一的盗匪,至少……至少气势也得和眼前这家伙能相提并论才行!

耳里炮声隆隆,那位凶恶的老大还在继续喷火中——

「你不是说有派人去跟踪,那人呢?死到哪里去了?」

咆哮的声音之大,似乎能让整座客栈震动,其它几桌客人见苗头不对,纷纷赶紧结帐落跑喽。

「老大,你……别生气,你那传家之宝『龙头宝剑』有六尺那么长,他若没变卖,目标十分明显,咱们迟早会抓到他的。」旁边的小喽啰连忙安抚。

「迟早?我已经等得不耐烦了。」那位老大一脸不爽,识相者最好有多远闪多远,要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若非身为下属跑不掉,旁边的其它喽啰真想立即夺门而出。

孰料,这时竟然有个不怕死的小鬼头敢靠近他,脸上甚至还挂着可爱的笑容,真让人为他捏把冷汗。

「这位老大,我想我见过你说的那个人喔!」黑狂鹰一脸崇拜。

真的好厉害,如何才能吼一声,就让全部的人吓得屁滚尿流?

「真的吗?小鬼,你见过朱购?」满脸怒容的老大挑起眉,不大相信。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你说的什么……猪狗啦,但我的确见过一个手持六尺长物的男子,而且他生得獐头鼠目、嘴巴歪斜,走路一拐一拐的,那是不是你要找的人?」自小在客栈混大,黑狂鹰早就养成一身敏锐视人的好本领了。

「对,对极了。」那位老大喜出望外,猛然揪起了黑狂鹰的小衣领。「快告诉我,那人现在在哪里?」

呃!这家伙也太激动了吧!

「咳咳……你先放我下来,否则勒死我,看你去哪儿找……答案!」短短的脚悬空踢呀踢地,他难受得几乎要翻白眼了。

那位老大赶紧将人放下。

「快说!」他命令道。

真的好凶恶哪!真的该崇拜这种鲁汉子吗?小小的黑狂鹰开始怀疑起母亲大人的安排。

「那人刚刚才走,就往西边的方向。」他指了指方向。

「小鬼,你没骗我?」

「当然,骗你又没好处。」若不是想近距离地看看何谓「枭雄」人物,他才懒得理他哩。

「呵呵呵!太好了,小鬼头,谢谢你的情报。」那位老大由怒转喜,发出洪亮的笑声后,阔绰地由怀里拿出了一锭金元宝递给他。「给你买糖吃。兄弟们,走!」

黑狂鹰让手上的金元宝给眩惑了眼,脑中轰轰然。

好漂亮的东西啊,这是什么?怎么会有这种东西呢?

他在将金元宝再拿近些,仔细端详,那金亮的色彩,让他不自觉地扬起一抹笑。

「哎哟!小……小少爷,真是让你给吓死了,那人凶恶成那样,你也敢靠近。」一直躲在角落边发抖的店小二见那群凶神恶煞走后,这才敢走出来。

幸好小祖宗没出事,要不然看他如何跟去午睡的老板娘交代喔!

黑狂鹰根本没听进他说什么,眼睛还是舍不得眨着眼,看着那锭金元宝。

「阿五,这是什么?」他怀疑地问,从来也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东西。

「这……」店小二阿五睁大眼。「金……金元宝!」

想不到那凶恶的家伙这么财大气粗,早知道……早知道……

唉,也罢!日头炎炎,性命宝贵,就算有十锭金元宝可赚,他也不敢出来啊!

「金元宝?金元宝是干什么用的?真的可以买糖吃吗?」这不能怪他,实在是小小年纪的黑狂鹰根本没见过所谓的「金元宝」,大人们更不可能会拿这玩意儿给他,给他几文钱就算对他很好喽。

「当然可以,这锭金元宝可以买下周老伯一整摊的糖葫芦还有得找呢!」

「一整摊的糖葫芦还有得找?」小小的脸蛋迸出了异常的光芒,最后化作比阳光还灿烂的笑容。「太好了,原来出卖情报也可以赚钱啊,而且还可以赚好漂亮、好实用的金元宝。呵呵呵,我决定了!」

「小少爷,你决定什么了?」阿五搔搔头,搞不清楚他说什么。

「我决定不当山寨大王,」小小的黑狂鹰语气坚定地宣布道。「我要当个贩卖消息的人,我要成为一个名闻天下的万、事、通!」

第一章:

一锭闪亮亮的金元宝,改变了黑狂鹰的一生。

立定了伟大的志向后,他开始朝自己的方向前进。

家里是开客栈的,平日来来往往、形形色色的人多得不胜枚举,在众人七嘴八舌之下,能用的情报自然会在不经意间流露。

也因此,黑狂鹰既不用有猛虎般的音量,也不必练得一身虎背熊腰来吓人。和盗匪同样是做「无本」生意,贩卖情报似乎更适合他一些,而且不用杀人,又可挣钱,多好。

是的,他好爱、好爱钱喔。

虽然身为生意还不错的「枭雄客栈」唯一继承人,他一点也不缺钱用,但是他真的很爱钱,尤其是金元宝。

自从从那位凶恶的老大手中接过那锭金元宝后,他就不可救药地爱上了那闪亮亮的玩意儿。

当然、当然,赚钱绝对不是用来花的。

他的至理名言是:赚钱来花谁愿赚?

金元宝那么美丽可爱的小东西哪,是用来「看」的。

每次看到自己手边堆的金元宝越来越多,他的心也会跟着越来越轻松、越来越快乐,飘飘欲仙。

九岁那年,他便下了个决定——矢志一生要赚尽天下间所有的金元宝!以金为床、以宝为被,造金屋、造银屋……

随着年纪增长,他的生意也越做越大,从「枭雄客栈」出发,足迹踏遍降龙镇的每个地方。他不愧为商家之子,非常有生意手腕,善施小恩小惠给些孩子,以换取更多的情报、挣更多的财物。

也因此,没多久他便成为降龙镇上最八卦……呃,最厉害的万事通。

谁家小妾偷汉子,谁家在做不法勾当……他都一清二楚,而知晓门道的,都会来找他问问题。当然、当然,钱可得先准备好。

就这么过了几年,直到他十五岁,他娘找他为止。

黑夫人并不知道自己的儿子私底下在做什么事,虽然有人警告过她,但她根本不听那些妇道人家的话,始终认为自己的儿子还是一如往常的听话可爱。

况且她一心只放在打听哪个武师比较高明、哪座山比较适合占领……仍盼着儿子能赶紧练好绝世武功,招集大群同好,来个据地为王,成为盖世枭雄,以期「光宗耀祖」,哪有空去理会其它。

就在武师向她宣布黑狂鹰的武功已经青出于蓝后,黑夫人喜出望外,立刻召来儿子,语重心长地告诉他: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她拚命地游说、催促着儿子赶紧出外磨练去,最好三、两年后能传回捷报,占座山、或者抢座城,让她过过山寨大王他娘的瘾,别一直留在家里和一些三姑六婆、五叔八舅的混了,免得消磨志气。

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

黑狂鹰眼睛一亮,原本他就不愿被困在小镇上,壮志难酬,这下子正好可以让他大显身手。

于是他照着黑夫人的指示,开始了流浪的生涯。

为了避开他娘耳目,也因为黑狂鹰这名字实在是……太凶恶了点,不适合他童叟无欺、淳朴善良的本质,因此他决定为自己更个名行走江湖。

苦想了三天三夜,终于让他想到了个好名字——黑似仙。

是的,这名字就是他全部的想望,他要赚尽天下的财富,唯有如此,才能让他快乐似神仙。

他寻梦而去喽——

泉水镇

在镇郊处,有座破旧不堪的小草屋。

「阿雷、小雨,宝儿……咳咳,宝儿,她回来了吗?」气若游丝的苍老声音,由杂乱的草堆里传出来。

回答他的只有一阵啜泣声。

「咳咳……别哭,生老病死是很正常的事,别哭了……咳咳咳咳——」老人努力地安慰道。

「老爹,你……呜呜!你别多说话,宝儿,她很快就会回来的,你放心吧。」阿雷别过头去,对旁边同样哭得抽抽噎噎的女孩道:「小雨,你快去门外守着,一看到宝儿便赶紧拉她进来。」

对旁人来说,这间以草堆成的小草屋,半边已经塌陷,根本遮不了风、避不了雨,顶多算得上是座草堆。但对他们几人来说,这却是他们的「家」,他们已经在这里住了好几个月。

「呜呜呜……好的,我这就去!」小雨听了哥哥的话,连忙跑到门外守着。

「老爹,你放心,你不会有事的。」阿雷强忍着眼泪说。

简老爹惨白的脸色令他不忍卒睹,心头直酸。

「咳咳,阿雷,你别安慰我了,我……我知道自己的状况,咳!」老人又猛咳了一阵,才虚弱地道:「老爹……不能再照顾你们了,你要记住我的话,和你妹妹去投靠亲人,这样我才能走得安心,明白吗?咳咳咳——」

阿雷很用力地点头,承诺道:「老爹放心,我会照你的话去做,我也一定会好好照顾小雨。」

「那就好……那就好,咳咳咳——」又是一阵剧烈咳嗽,咳得惊天动地。

「老爹……」阿雷担忧惊慌极了。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了骚动——

「老爹、老爹,宝儿回来了,宝……元宝回来了。」小雨带着哽咽的声音,由远而近传来。

除了小雨外,还有一个打扮得不男不女,眉眼间英气十足、神采飞扬的女孩跑了进来。

「老爹,呼呼!听说你不行啦?」女孩一进门,边喘气边用中气十足的嗓音劈头直接地嚷问。

「元宝!」阿雷瞅了这没分寸的丫头一眼。

「宝儿——」老爹原本黯淡的眼神,在见到她活力十足的红润俏脸后,突然瞿亮起,强硬地扯动一抹笑容。这丫头就是这么直接,每每总让他又好气又好笑。「咳咳,你终于回来了。」

「哎呀!老爹!你很讨厌耶,人家叫元宝,不叫宝儿啦!」俏丽的女孩跺脚抗议道。「你每次都叫错。」

「元宝这名字很土。」这丫头到底知不知道;阿雷忍不住插嘴说道。

「元宝怎么会土呢?它多实在呀!如果姓金呢,那就更好了,叫金元宝。可惜你姓简,不过这也不错啦,叫简元宝、捡元宝,嘻嘻!」她的笑容突然凝结,一脸惋惜。「可惜——我到现在还没见过真正的金元宝长什么样子哩!」

「宝儿……」老爹叫道。

「叫我元宝啦!」女孩跳来跳去,没一刻安静地执意道。

「你就非要和我抬杠才行吗?」哪有人自己想改名就改名的,根本没将他这老爹放在眼里嘛!

「我这是据理力争。」瞧!多有学问的话呀,真佩服自己。

「可是我……我是个病人耶!」她不该让让他吗?真不孝。

「听听你的声音多洪亮,你哪像个有病的人啊?」元宝姑娘怀疑地眯起眼。「老爹,你是不是想装病骗人啊?」

阿雷和小雨也同时瞥向他。没错耶,比起刚刚的有气无力,现在的简老爹真的是「活力十足」呀!

真是被这丫头给气死了,气到忘了自己只剩下一口气,还能跟她大小声,算她厉害!老人听到她的质疑后,似乎才想起自己早已病入膏肓,刚刚对骂的精神又颓靡下去。

「阿雷、小雨,你们……你们先走吧!我有话要单独对宝……元宝说。」老人有气无力地说道。

「老爹——」阿雷和小雨兄妹哭着拜别,迟迟不肯走。

他们知道,这一别,将会是永别了!

「去去去,人家老爹要跟我讲悄悄话,你们哪边凉快哪边滚吧!别留在这里碍眼了。」元宝将那对哭哭啼啼的兄妹踢出门后,才回到老人身边。「老爹,哇,瞧瞧你化妆化得多成功,简直就像个快死的人了。快点,快告诉我,你这回想使什么诈?」她开心地大声嚷问。

敢情她当他在开玩笑,这天真可爱的丫头……

老人摇摇头,由怀里拿出一只小小的玉镯递给她。

「哇!这是什么?」她伸手往玉镯套了套,可惜手太大,怎么样也套不进去。「老爹,这是真的假的?是你要买给我的吗?哎哟!你也太没诚意了,要送就送大一点的嘛!这么小的镯子,简直就是让小娃娃戴的。」

简老爹曾收养许多人,可最疼爱的还是她,总爱昵称她为小公主,若有好的东西,也会偷偷塞给她,而她也会给予相同的回报,这是他们「父女」间的默契。

「没错……那镯子的确是给小娃娃戴的。」他语重心长地道。

「是吗?」她随便说说而已耶!

「咳咳,听我说,元宝,这是你的。当初我在……捡到你的时候,这小玉镯子就套在你的小手上,相信这玉镯可以……为你解开身世之谜,证明你的身世。」简老爹用着从未有过的严肃神态道。

「身世之谜?」元宝一双水灵灵的灵动眼眸在玉镯子上转动。「你的意思是……这真的是我的?这只玉镯子是真的?」她还以为是老爹拿来逗她的玩意儿哩!

「是的。」

「你的意思是说,我有爹娘,不是孤儿?」她唇儿一努。「那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这件事?」

「这个……」老爹叹了口气。「如果不是老爹再也照顾不了你,我……我也用不着说出这件事。」

小宝儿这么单纯,实在不适合那种尔虞我诈的环境哪!

「什么意思啊!老爹,你……」

「咳咳咳……」老爹突如其来的一阵剧咳,让她停住了口。

「老爹,你不要紧,不要紧吧?」

「咳咳!元……宝儿,我的小公主,老爹很高兴……很高兴能够收养你,有你在身边的日子,永远不会觉得无聊,可惜我们的缘分尽了,我在天上会……庇佑你的,庇佑你早日找到……亲人。」

「老爹,你干么突然这么感性,好恶心喔!你就别假仙了啦,想骗我的钱就说嘛!」精灵的大眼睛转呀转地,元宝由怀里拿出两个铜钱。「这是我早上去替人家扛东西赚的,送给你就是了。我也答应你,以后我会赚很多、很多的金元宝给你,让你数也数不完,你别再跟我说什么天上人间的了。」

「呵呵……你这丫头。」简老爹被她惹笑了。「老爹相信,就算没有我,你依然可以活得很好,我……我总算可以放心的……去、了!」

话说完,他头一偏,断了气!

「老爹,老爹……你别跟我开玩笑呀,老爹——」元宝一脸错愕,尖锐的高喊声回荡四周,久久不散。

泉水镇,这是个民风淳朴的小镇,大街上虽然不如大城里那般繁华喧扰,可也十分热闹。

来往的人们的笑容中充满朴实和亲切的味道。

一个身穿银衣的俊雅男子行走其中,他一双黑亮如宝玉般的眸子,冷眼旁观着所有人的一举一动,似乎在探究着什么。

没错,他正是现在名满江湖的万事通——黑似仙。

在连续放出几件大消息后,他的名气跟着水涨船高,收入也越来越丰,距离自己想望的金山银山,脚步越来越近喽。

当然,他也以小器闻名于世,若要从他手中挖得一分子儿,那可以说是作梦。

只是,情况也有例外。

他若是要一个人单独收集全天下的情报,简直是项不可能的任务,自已累死不打紧,反正他死要钱嘛。但最重要的是无法兼顾太多消息,可能会有损他的名声。为了保持万事通的名声不坠,因此他也养了五个「讨债鬼」——大探子,专司替他打探消息。

黑似仙深谙人心,自然了解收买人心的重要,而收买人心最快速的方法,莫过于金钱的诱惑了。

因此他忍痛地颁布了个消息——不论手下这五大探子收集来的情报有没有用,每个月都会固定发薪饷,若是能探得有用的情报,还能分红。

黑似仙的名气大、客源广、索费高,而且还能固定发薪饷,又愿意分红,自然而然地,这五个属下们个个卯足了劲,私下也养了属于自己的小探子,以期有更好的表现;而小探子底下还有自己的小小小小探子……

就这么像瘟疫般扩散下去,有用的没用的情报,纷纷传回到黑似仙耳里,也因此他在这行更加无往不利,也难怪他能自豪地说,天底下没有他不知道的事,只差他愿不愿意说而已。

「应该就是这里了。」他站在一座相异于此朴雅小镇、装潢得金碧辉煌的房子外喃喃自语。

属下太厉害说来也不见得是件好事,抢光了他的锋头不要紧,重要的是还要分些红给人家。一想到那些白花花的银子,他就心痛;虽然不是很多,但是要他拿出来就像要刨他的肉一样痛苦。

反正他闲着也是闲着嘛,有钱干么不自己赚?所以黑似仙决定亲自出马打探消息,以期让自己的金山更添辉煌灿烂。

站在屋子前,他左叹气、右晃脑,怎么也想不透。

「唉!奇怪了,有人会嫌钱太多吗?要不,干么金屋藏娇?」要换作是他,他宁可将所有的钱都省下来,多换些可爱的金元宝宝贝,数呀数地,就算数断了手也甘之如饴。

就在他想施展身手进屋去一探究竟时,突然,旁边有几个做乞丐装扮的人对着他大叫。

「哎呀!你们看那个银衣男子,他会不会是传说中那个万事通黑似仙?」显然这几个乞丐有备而来,打听得很清楚。

「黑似仙?黑似仙——」有人瞪大了眼。

「哇。」其中一个乞丐大胆地上前一步,涎着讨好脸色问:「请问你是不是黑似仙?」

黑似仙深吸了口气,表面维持平静,心中却想着:想不到自己竟然这么有名,连这小镇上的乞丐都认识他?

他该高兴?不!一点也不。

他才不像他那风骚的结拜兄弟解君遥,习惯众星拱月,恨不得天底下的人都认识他。老实讲,若非为了建立响亮的名声,好索讨更高的费用,他绝对不希望自己那么出名。

「黑似仙?」他连忙装胡涂地挑起眉。

照他的历练看来,这群乞丐八成是想成为他的属下,跟他分杯羹;但他黑似仙从来不多花一分钱,养了五个手下和两个管家及一些奴仆已经很要他的命了,要他再多拿出些钱来养这些人,不如杀了他痛快些。

抵死也不能承认他就是他们要找的人,他仍装出一脸无辜相。

「不……」

「黑三爷,我知道是你,你一定是,不用否认了。拜托你收留我们,我们一定会好好替你打探消息,让你赚更多的钱。」有个眼色比较好的立刻巴结地道。

黑似仙有三个结拜兄弟,他排行第三,所以世人称他为黑三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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