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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袍短篇小说

发布时间: 2022-04-06 23:36:17

⑴ 冠绝新汉朝(53009)by战袍染血txt文件免费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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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绝新汉朝》是一部历史类型网络小说,作者是战袍染血。

⑵ 有关虞姬和穿越的短篇小说

终于找到了~~
我叫余记。
老爸老妈希望我长大后能当一名特拉风的记者,刚好老爸姓余,于是,我的名字就叫余记。如果是男生还凑和,偏偏我是女生,于是每次新生入学点名时都会惹得同学窃笑。
名字就不说了,这并不是我郁闷的重点。
我最郁闷的一件事就是暗恋伊天霁一年半了,可人家根本连我是谁都不知道。伊天霁,占据宇南艺术高中十大风云人物排行榜第一位,人长得霹雳无敌帅,高傲冷漠又充满魅惑,优雅中带着尊贵,是宇南市最大的商业集团——伊氏的唯一合法继承人,众所矢之的真命王子。
当然,他不仅仅只是我的暗恋对象,他是整个宇南市所有女生的暗恋对象。
有人说暗恋的滋味青涩美妙,可我是急性子,让我这样一暗恋就是一年半,我容易吗?抽星算卜,选定黄道吉日,我决定在一个很美妙的星期五的下午,挡在学校门口,利用放学后的空隙当众向伊天霁表白。反正,要死也就这一遭儿了。
“伊天霁同学!我叫余记!我想和你交朋友……”我的声音一出,刚才还喧闹拥挤的人群突然被定格在当场,个个都是一脸的不可置信。
伊天霁也稍微愣了愣,然后从好看的唇齿间,挤出淡若恍然的几个字:“你配吗?”
轰!世界一片黑暗,天塌地陷!
早就知道会吃闭门羹,可是,伊天霁你也用不着这样蔑视我啊!什么叫我配吗?是王子了不起吗?
周围的人都哄笑起来,特别是女生们,全是幸灾乐祸地对着我指指点点,眼角眉梢都是嘲笑的味道。
等我反应过来,伊天霁的人影早转过街角不见了,我气愤不过,决定找他理论一下,教教他什么叫礼貌和修养。由于学校门口不能停车,所以伊天霁每天都要经过步行街才能坐上接他的车。我赶到他面前,双手叉腰拦住他。
伊天霁淡漠的脸上已经露出明显不屑的神情,他不耐烦地看着我,静候我的下文。心理刚准备好的那一番说辞被他这样一看,早吓得找不到了。
“呃……”我懊恼地上下左右望望,突然,眼一瞥,六楼上有东西掉下来,直直的朝伊天霁砸去!来不及多想,我一把推开他,“小心!”
他被我推开,所以那东西直接砸在了我的头上,一股温热的液体迅速流下来,一阵剧痛,我什么也不知道了。
等我有了意识,发现自己正飘浮在空中,地上的“我”的头上正涌出大量鲜血,染红了伊天霁雪白的衬衣,一个摔碎的花盆和破残的君子兰溅得满地都是。
我死了吗?应该是死了,要不然怎么会有两个“我”?
“余记同学,你现在能接收到我们的信息吗?”空中传来一个声音。我左右张望,“谁在叫我?”难道是牛头马面?不要啊,人家还不想死!
“我们是灵魂收集公司,负责在人初死之后赶在拉魂者之前与其灵魂取得联系,帮助其灵魂选择更多的去留方式……”那个声音继续说道。
“那你是人吗?”我有点费解。
“是的,我们是活着的人,通过灵魂搜捕器发现初离人体的灵魂。现在网上不是很流行灵魂穿越吗?基本上百分之八十都是通过我们公司穿越去的,我们公司已经成功的打通了上下五千年各朝代的时空门……”那个声音耐心地解释着。
“穿越?我能穿越吗?”我的眼神一亮。
“当然,我们灵魂收集公司的宗旨就是为灵魂服务,只要您同意付出一定的费用,您就可以得到我们公司安排的一次穿越机会。”
“可是,我怎么给你费用啊?”
“请您先看一下合约书,如果同意的话,您通过意念签个字,我们会幻化成实体字,然后找您的家属付账。”说罢,半空中就出现了一张幻化的合约书的影子。条款太多,我直接跳到最后的报酬条款:人民币50万元!?
这也……太多了?我正犹豫,那个声音又响起来:“您通过我们公司穿越后,我们会自动保留一魄在您的体内,这就意味着,您的身体不会完全的死去,只会变成植物人。如果您对穿越结果不满意想回来,还有机会回到自己的本体里,换句话就是,可以重新复活……”
能复活啊!我大笔一挥,签了!
老爸老妈请恕我不孝,死后不能给你们带来保险赔偿金,还要让你们欠下巨额天外飞债!对不起!谁让你们生下我这个不孝不忠易冲动又有点叛逆的坏女儿呢!


那把剑就插在乱石堆里,鸣瑟作响。
我就是被它的鸣瑟吸引过来的,那声音太响,响到直接干扰了我选择穿越门的思路。密密匝匝的穿越门摆在我的面前时,挑得我眼睛都花了。
直到听到这个响声。我不由自主地就飘入了这扇时空门。门内,是一片广褒的异样明澈的天空。然后我就看到了这把剑。
乱石堆前面的小河边有一古装美女在洗衣服,她娥眉粉黛,三色清丽七分绝艳,眉间有隐约的忧郁,说是洗衣服却更像在等人。这么的美女要是放在现代当明星,绝对红透全球,怎么在古代就沦落到在小河边洗衣服的份上去了?
美女啊美女!你生不逢时啊!我暗暗替她可惜。
灵魂穿越常识,一般向皇宫方向飘,因为皇宫乃是非之地,死人的机率高,人死了,我们灵魂才有机会附体,更重要的是富贵的人多,一不小心,弄成格格公主什么的,一辈子就富贵了!
可是,这把剑太奇特了。我俯身想凑近看看,谁知道那把剑却传出相当不爽的声音:“喂,我说你是哪里跑来的死灵魂,居然敢离本剑灵这么近,不怕我把你击个魂飞魄散么?”
我吓得弹跳开来。一把会说话的剑?
“剑灵?虾米东西?剑妖吧?上古老妖,你嚣张什么?我不过是想看看没有东西撞击也没有单独的声音系统,你是怎么发出这么强烈的声音的……”我嘀咕道。
可那把剑显然已经生气了,鸣瑟都忘了,“死灵魂想找死吗?敢说本剑灵是上古老妖?你再靠近试试……”
“你让我靠近我就靠近啊?告诉你,本小姐只见过臭屁男,还没见过臭屁剑呢!”我翻了翻白眼。
那把剑抓狂了。正在这时,河边洗衣服的美女回过头来,对着剑责骂道:“天子剑,敌人就快上勾了,你怎么停下来了?”
原来那把剑的名字叫天子剑。
“死灵魂,主人让我干活了,我先不与你计较,你给我等着……哼!”天子剑威胁我道。
我故意拖长声音:“哦!还有主人,还要干活,原来还是奴隶阶级啊。乖,好好干活,哈哈哈……”
“死灵魂,你有种一会儿别跑……”剑灵严重地生气了。
我双手抱胸,挑衅道:“小样儿,你别神气,你跟我还不都是灵魂,八十步笑百步,有什么好神气的?哼!超级鄙视你!”
天子剑由于生气,声音鸣瑟得比刚才更大了,有种蠢蠢欲动的架式。
就在这时,远处有马蹄声响起。河边的美女紧张起来,可能是她等的人要来了。我好奇心大起,决定留下来看热闹。
来的是一队骑兵,都穿着将全身重重包裹可重铠甲,连脸上都只露出相当少的部分,看不清楚容貌。其中为首的一名男子,骑着一匹通体雪白的马。那马高大威武,神彩飞扬,好马,怎一个帅字了得啊!
我流着口水飘上前去,想摸摸它,它却打了一个响鼻,把我弹开老远,还不爽地瞪着我。果然,灵魂的状态是处处受人鄙视啊!
“大王,那鸣瑟声就是从河对面洗衣服的女人身后发出来的……”旁边一个人道。
“嗯,过去看看。”为首男子的男中音居然超磁性,好听!我不由多看了几眼,可惜只能看见一双眼睛。
河不深,马队趟水而过,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洗衣美女身后的那个地方,谁也没有注意到洗衣美女手中的动作,可我看见了。她以中指掐点,口中默念口决,她在召唤那剑灵。
天子剑在召唤下凌空飞起跃入她手中,她运剑刺向那个首领,即快又狠。剑灵不愧为剑灵,竟然刺破了重重铠甲,直刺向首领男子的心脏,好一场漂亮的刺杀!速度够快,动作够帅,我飘在空中拍手叫声好!
可惜的是,那匹白马受了惊及时掉头,剑偏移了心脏,没能致命。
护卫们一哄而上,美女虽然武功高强,但毕竟难敌众人,被当场擒拿。首领用双手捂住不断涌出鲜血的胸口,艰难地问:“你是谁?为什么要刺杀我?”
美女誓死如归地说:“项恶贼,我既然敢来行刺你,就没想活着回去了!”说罢,用剑一抹脖子,两眼向上翻,死了。
一个绝世美女就这样香消玉殒了?这样也太快了一点吧?
剑灵见死了主人,鸣瑟声大响,见我在半空中一副看热闹的表情,异常愤恨地朝我飞来。
千万不能魂飞魄散啊,我还等着附个公主身,享受几个月的公主待遇后再回去复活呢。灵魂公司说了,在每个月月盈之日,他们就会打开时空门,如果有灵魂想回去,就可以趁每个月的这天回去。
灵机一动,我朝刚死去的美女身上钻去。量那剑灵再凶残,也不至于弑主吧?
刚死的美女身体内还存有一丝怨念没有散去,排斥我,一时之间不适应,我昏了过去。


“美人,你是谁?”一个冰寒的声音传来。
我刚睁开眼就听到了这个声音。寻声望去,看见了一个穿着华紫色便袍的男子,他刚毅的唇边擒着一丝冷冷的笑意,看不出来是悲伤还是高兴。目光上移,坚硬挺拔秀丽的鼻子,说不出来的优雅好看。再上移,就接触到一双深如墨潭般的眼,眼尾稍稍朝上提,乌黑细密长的睫毛,眼神那样细眯,几分慵懒,但更多的是危险气息……
我惊得一下子就跳了起来……可惜没能跳高,因为身上绑着绳子。
“伊天霁!你……怎么在这里?你也穿越了?”这是我的第一句话,结结巴巴,辞不达意。不可能!怎么会呢?如果是伊天霁,他至少应该知道我是谁吧?毕竟我可是为他死的,应该有印象吧?可是,如果不是伊天霁,为什么长得这么像?
那男子眼波微转,露出一丝不惑,但没有发声,倒是他旁边的几个人发难了,大声喝道:“大胆刺客,胡言乱语些什么?进了我们西楚的牢狱,你就没有脱身的机会了,还不从实招来!”
西楚?我好像在哪里听过这个名词?我环顾了一四周,果然是一间标准的牢房审讯厅,四周摆放着各种各样的刑具,我心里一咯噔,不会要给我用刑吧?妈妈呀!救我啊!好害怕啊!
“来人,大刑伺候……”见我东张西望,那些人等得不耐烦了。
我吓得牙齿打架,“我招!我招!我叫余记……”一下子发现个不争的事实,我绝对是当汉奸的最佳人选。
坐在金边花雕椅上的帅男细眯起眼,脸上闪过一丝又惊又喜又诧异的神情,追问了一句:“再说一次,你的名字!”
“余记!”我老实地回答。
借着四墙上燃亮的火把光,我居然看到那男子竟然是昭示帝王之相的重瞳,两个重叠在一起的眸子,闪着妖异魅惑的神彩。
那男子脸上流露出不相信的神情,喃喃自语:“难道那个占卜师说的是真的?”帅男沉思的样子都是好看的。伊天霁,在现代我虽然无法接近你,不敢面对面的打量你,但现在到了古代,终于有这个机会了!这说明咱们俩还是有缘份的。
突然,他捂住胸口,额上显出一层细汗,可能是胸前的伤口在痛了。如果是伤在伊天霁的身上,我该多么心疼啊!我不禁关心地问道:“你不要紧吧?”
听到我这样说,帅男寒冷一样的脸色浮起一朵淡浅的笑意。伊天霁的替身居然对我微笑了!神啊!上帝啊!我要幸福得晕倒了。
“把余美人暂时收押到明屏轩,等我伤好后自行审问,其它人一律不得打扰余美人。”帅男淡淡地发出一句话。
旁边的几个人面面相觑,不得不答应道:“是!”
难道古代人逼供只需要问个名字就可以了吗?还是说我余记有超凡脱俗的好运气?可转念一想,狗P的好运气,如果真的好运气,会稀里糊涂的被花盆砸死吗?


刚附到这个美女身体上所产生的排斥已经过去,再没有过类似的不适,所以我每天在明屏轩吃香喝辣,不用上学不用担心考试不用忍受老爸老妈的唠叨……这样的日子百分之百是假期嘛!爽!
帅男一直没有出现,可能是在养伤吧。有了帅男的吩咐,除了丫环每天按时送饭打扫之外,没人进过明屏轩,所以,当某天我正躺在华丽舒适的贵妃椅上睡午觉却被外面传来的嘈杂声惊醒时,心中相当的不爽。
我睁开眼看过去,只见几位美艳照人的华服女子走进来,看门的小厮被她们推倒在地,不敢应声儿。我斜斜眼,没有起身。
那些人径直走到我面前,一个穿鹅黄色绸缎衣裳的杏眼女子眉一横眼一竖,冷言道:“你就是那个刺杀大王的女子?”我点点头。
她旁边款款踱出一位粉裳羽衣的娇颜女子,盛妆翠浓,一双翦水明眸天生似乎都含情脉脉,“余美人,你不要以为大王仁慈没有追究你刺杀的事情,还封了你美人的称号,就可以这么嚣张?你知道我们是谁吗?”
“是谁?”我反问。大王封我美人的称号?我本来就是一美人,是铁定的事实,还需要封么?
“我们是大王最宠的妃子,我是施妃,她是明妃,你才一个小小的美人,见了我们还不赶紧下跪行礼!”杏眼女子报上名号。
“哦!各位妃子中午好!没什么好招待的,随便坐。”我打了个哈欠。
“大胆,小小的美人竟敢如此怠慢我们!你不会以为大王真的相信那占卜老头的话吧?说不定占卜老头的预言就是为了给你行刺大王失败后准备的退路!”明妃温婉的表情突显狰狞。
我越听越糊涂了,什么占卜老头?什么预言?自从被关在这里,从来没人和我主动聊过天,来打扫的丫环们见了我都唯唯喏喏不敢言,生怕我一招天外飞剑刺杀了她们。
“请问,你能不能详细解释一下?我有点听不懂。”我虚心请教。
明妃和施妃互相使了个眼色,后面的几位美人作围档,两个人同时向我靠来,阳光晃动间,我看到了两把明晃晃的匕首朝我一齐刺来!我如果躲了左边的,就躲不过右边的,果然是最毒妇人心啊。
灵魂穿越法则,一旦附身到身体上,如果死于非命就会被当地的拉魂者拉去,除非在灵魂公司穿越门大开时死去,才能平安回去。
我大汗淋漓,不行,现在还不是死的时候!
我急得大喊:“救命啊!杀人啦!”
正在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一个冷寒的声音:“你们在这里干什么?”
明妃和施妃赶紧将凶器收回进宽大的衣袖,退到一旁,几个美人早已经俯身下跪,来者不是别人,正是帅男大王!
他一身戎装,英气勃勃,果然是天生的王者人物。
“大王何时回来的?战事已毕了么?不是说还要两三日么?”明妃敛身下拜,柔声问。
他身体还没好,怎么就出去打仗了?我不禁望了过去,难道是这帅男有铁打的身体,加上古时空气好,所以连伤口都恢复得快一点?
帅男没有理她,“我记得我吩咐过,其它人不得靠近明屏轩,为什么你们会出现在这里?”声音里带着的一丝恼怒。话音一落,所有的人都跪了下来,施妃吓得脸都白了,“大王,臣妾们只是怕余美人……生闷,所以特意来陪她聊天儿……”
“是吗?”帅男幽幽地吐出一句。
“是……望大王明鉴,望大王赦罪,臣妾们再也不敢自作主张了……”几人小心翼翼地跪在地上,不敢动弹。
“还不退下!”帅男说这句话时没有看任何人,只是若有所思地将目光移向远方。
装什么酷?我心里只有伊天霁,你啊,装了也白装。
一眨眼的功夫,所有的人都退出了明屏轩,只留下我和帅男两个人。
“美人,在想什么?”他边走近我,边脱下身上重重的铠甲。不会是一回来,连衣服都来不及脱就奔来这里了吧?不自觉地小小地感动了一把。
“我和你之间有什么占卜?”我好奇地问。
帅男已经将铠甲脱了下来,只着一袭白衣。照顾他是病人,我站起身来让他在我的贵妃椅上躺下。他沉思了一下,“我出生时,重瞳,天兆降瑞,可有位占卜师对我父母说,此儿有一劫难,恐怕活不长久……”
我好奇心更重了,凑到他身边蹲下来,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他。和帅男虽然见过廖廖数面,但是我和他之间似乎并没有什么隔膜,也许因为我把他想像成了伊天霁,这样的情形早已在心中演练数遍了。“后来呢?”

“家人很惶恐,占卜师说,这一劫日后自有人可化解开。前不久,占卜师找到我,说化解我劫难的人即将出现,她的名字叫余记……”说到这里,帅男原本眯着的眼向我睁开了,重瞳幻彩出一抹绝帅的美!
他微笑道:“让我想不通的是,原本应该为我化劫的女子,却为何要刺杀我呢?美人,你能不能给我个合理的解释?”
突然,门外一声紧急的长报声:“报——大王,刘老贼的骑兵突袭我军前卫营!”
望过去,那人军衣前面有一个“项”字!
脑中一个惊雷响起,西楚,刘军?项军?大王……难道说,面前这个帅男的名字叫做……项羽?
难道我选择的是西汉的时空门?那我的名字,余记?虞姬?历史上那个大名鼎鼎的美人——虞美人?原来他一直叫我是叫虞姬和虞美人?
天塌了,地陷了,感情受到欺骗了……
“美人为何惴惴不安?”帅男的声音低迷轻柔地响起。
我呆呆地看着他,“项羽?你是项羽?”
“美人颇有胆量,本王的名字,你是第一个敢直呼的!”声音中还夹杂了一丝戏谑。
“我不是虞姬,我叫余记,我爸妈希望我做记者……记者你懂不懂?就是很拉风的,拿着摄相机发布第一手绝密资料的那种?”我急了,边说边比划。
明屏居院门外,又传来焦急的声音:“大王,情况万分危急,请明示——”
项羽起身,走了两步又转过身来,唇边抹着一丝漠淡的笑意,“晚上,美人陪本王一起用膳如何?”
我汗,这家伙,敌人都打到门口了,他还在慢条斯理地谈晚饭问题,当真是有恃无恐,难道这就是所谓的英雄本色?
望着他离去的高大背影,突然间,我竟有些失神。


与其说是我和他两个人的晚宴,不如说是我和他并排坐在一起,邀请了百官的一场晚宴。
席间流光飞舞,华彩张灯,金碧辉煌,欢声笑语。我不解地看着项羽,他到底想做什么?
我头上戴着环凤冠,九凤以金丝镙成,口中含着明珠,串串流转下来,似一片烟波荡漾的华云,脸上淡抹了一层晕红的烟脂,竟相衬得宛如画中人,连我自己也吓了一跳,这还是人吗?是九天玄女吧?
虽然自己狠狠地陶醉了一阵子,但很快就清醒过来,这不是我余记的身体,不用这么的臭美!这样一想,心里也不激动了。
“本王今天正式册封虞美人为贵妃……”项羽放下金玉酒樽,环顾一下四周,突然语发惊人。
下面一片呼声起:“贵妃娘娘吉祥……”
我完全不知所措,呃,我才高二啊,十七岁啊,正是拍拖暗恋的大好时光,怎么一下子升级成贵妃娘娘了?满脸黑线中……
项羽那家伙嘴角轻轻勾起,魅惑的笑意泛上来,我竟无法反抗,任由他牵住我的小手,站起来,接受了众人的朝拜。拜完后,项羽又道:“画枢使何在?”
“臣在!”下面礼出一人。
“为虞贵妃画一幅画像吧,以示纪念此刻!”项羽牵着我坐下。
“臣遵旨。”那人迅速取了笔纸,小心翼翼地为我画起像来。
现在的我已无心理会这些,满脑子在想的是他封我作贵妃,呃……那他不是就会把我当成他老婆了?呃……那他晚上会不会对我作些不轨之事呢?光想想,就令人恐怖!
一顿饭吃得我面无血色。

一不小心,拿眼瞥到阴暗的角落里,明妃和施妃等妃子脸上也跟我一样面无血色。看来,内心受到煎熬的并不只我一人,这样一想,心里也就平衡了。哈哈,大家一起难受吧!
项羽由于高兴,接受了众人的祝酒,喝得七八分醉。大家散去后,他牵着我来到一间豪华的宫殿,殿内层层白色幔帐,华丽而又不显奢侈。

“今后,栖凤殿就是你的寝宫,虞美人可满意?”他借着酒意,搂着我的腰身,轻柔的气息吹拂在我的耳边说。我毫不客气地将他一把推开,如果不是看在他身上有伤,我铁定会再补上一脚,敢这样吃本小姐我的豆腐,活得不耐烦了吧?
“项羽,你混蛋!为什么不经我同意就封我为贵妃?谁愿意给你当老婆了?你懂不懂什么叫人权?”我吼。
“虞美人不愿意么?我以为这个位置多少人企盼,虞美人也会喜欢的。”他轻笑,又一把拉我入怀,力道大到不容我反抗。

一时之间,他身上香醇的酒气和着他常用的龙涎香一起向我袭来,像精灵王子一般魅惑英俊的他,近在咫尺,让我一个恍惚,分不清到底他是伊天霁还是项羽。
不管是谁,这种被霸道地拥抱着的感觉,让我觉得很安全,这样靠着其实也不错……最后,理智战胜了情感,我用力把他推开,“当然不愿意,我要求讲人权的,我又不是奴隶,怎么可以任人处置?”
项羽笑了,眼角眉梢似有几分欣赏的意味,“难道虞美人还在打算行刺本王么?所以不愿意?”
我恨恨地咬牙,“如果你胆敢对我作出非礼之事,我一定会行刺你!”
项羽放开我,大笑开来,那声音在栖凤宫中回荡,竟是如此的低沉好听,我清晰可闻自己的心跳声。完了,完了,这家伙带着魔法,让我有时候心跳不由自主的加快。
“虞美人,本王今天累了,请允许本王在此处休息一晚吧。其实你不必担心,本王封你为贵妃是相信占卜师所言,只有你才能化解本王的劫难……所以,留下你……”项羽说着就躺在那张华丽的大床上,声音越来越低,进入了梦乡。
我恨得咬牙,这混蛋!居然敢霸占我的床!可恶!看我不把他一脚踢下去……
把脚抬了几抬,终于放下了,谁让他受了伤呢?幸好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所以我认命地从床上扯下被子,睡在离床远远的屋角的地上。


第二天早上醒来,我发现自己睡在床上,而项羽已不见了。
宫女们守候在床边,端着装水的金盆伺候,我第一个直觉就是伸出手去洗了洗,立马想到一个成语,这样叫不叫金盆洗手?忽的心情大好起来。
随意问了问,宫女回答,大王五更就出征了,可能要一段时间才能回来。
我想起昨日明屏居外有人报刘军突袭前卫营的事情,可能是战事紧吧。可他就这样不辞而别,心里竟不由有几分失落。我是疯了,还失落?他不在,我更安全才对,新封了贵妃,应该比其它人的品职稍大吧?有人可差使,也不再怕有人找麻烦了,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多好!
可是,找麻烦的人倒是没有了,拍马屁的人却日渐多起来。
明妃和施妃一班人天天都来向我请安,眼角眉梢写满了谄媚。我命人做了副麻将,顺便教了教她们,搓麻将是最打发无聊的游戏了。输赢是要有赌注的,所以,她们的好东西接连不断的到了我手里。各种金玉古玩,值钱的手饰,甚至茶叶绸布等等,如果真能带东西回去就好了,绝对的古董啊!
几日下来,施妃输得最惨,把大王前些日子赏的一包上好的茶叶都拿来贡献给我了。给我时,满脸的心疼和不舍,我看在眼里却欢喜得紧。
然而她由于无赌资,退出了麻将游戏,角色凑不齐,我们只好休息一天。
让宫女泡了施妃的那包茶叶,拿了些糕点,我躺在前不久刚让人在栖凤宫大殿外架起的秋千椅上,一晃一荡,昏昏欲睡。
夏末初秋,树上叶子落下,竟有点想家了。老爸老妈应该在伤心难过吧?今天是月盈之日,穿越门大开可以返回现代呢,但是,项羽还没有回来,是不是应该跟他告个别再走呢?
一个声音突然惊醒了沉思中我:“美人是否在想本王呢?”
我转过脸一看,一张英俊魅惑的脸赫然出现在我的面前,他身穿蟠龙锦锈龙袍,腰间系一络穗黄佩,一脸戏谑地看着我,然后,用修长优雅的两根手指轻拈起一块桂花糕放在嘴边,细细地咀嚼着。
他是恶魔。
突然间冒出这个念头来。
恶魔都带着邪恶又吸引人的力量。
“项羽,你很喜欢玩神出鬼没吗?”我不爽地瞪过去。
“美人正在发呆出神,没看到本王到来,本王没有怪美人不迎驾,反而是美人怪本王神出鬼没了?”项羽微笑着说。我直接被他一通本王、美人说晕头了,不理他了。
刚好,石桌上小茶炉中煎的茶沸了,我起身倒了一杯,香气立刻盈漫开来。吹了几口凉气,就要送到唇边,被他一只大手接了过去,只听到一个可恶的声音在说:“难道没人告诉美人,泡好的第一杯茶应该酌给大王喝么?”他说着,轻啜一口,眉头忽地皱了皱。
“项羽,你不要太过份了!我叫余记,不是虞姬!”我怒吼。
隐约间听到一阵低鸣的共瑟声,我终于注意到项羽的背后背着一把剑。是天子剑!
这声音是天子剑在低吼。
是它的怨气。
项羽的眉头越皱越深,一个踉跄,用一手单撑着石桌,头再抬起头时,嘴边竟逸出鲜血。他的眼神中闪过一丝绝望和伤悲,“美人,这是你的另一种刺杀方式么?”
“项羽,你怎么啦?怎么会这样?来人啊!快来人啊!”我惊慌失措,上前一把扶住他,难道是刚才的那杯茶?
项羽他要死了么?
不,不会的……
很快,栖凤宫里涌进了很多人,太医,将军,还有卫士。我被擒拿了,关在偏殿内严加把守,不得出门半步。我趴在门边上,听着外面的嘈杂声,时而有太医的声音传来,和着卫士们镇压哭喊着的后宫嫔妃美人们的声音,整个栖凤宫就像人间的炼狱。
此时我多么想听见项羽的戏谑或冷酷的声音;多想他像往常一样,神出鬼没地出现在我身后,只要我一回头就可以看到他……可是,没有,他中毒过深,太医说,是鹤顶红,幸亏只啜了一小口,要不然,早就没法救治了。

天黑了,月亮出来了,明皓的光从窗口洒进来,碎成斑驳的影子。外面,似乎一切都安静了。

⑶ 带血的项链,一个哥哥纪念妹妹的纪实短篇小说哪里有那个哥哥也许现在还在世

项链世上的漂亮动人的女子,每每像是由于命运的差错似地,出生在一个小职员的家庭;我们现在要说的这一个正是这样。她没有陪嫁的资产,没有希望,没有任何方法使得一个既有钱又有地位的人认识她,了解她,爱她,娶她;到末了,她将将就就和教育部的一个小科员结了婚。不能够讲求装饰,她是朴素的,但是不幸得像是一个降了等的女人;因为妇女们本没有阶级,没有门第之分,她们的美,她们的丰韵和她们的诱惑力就是供她们做出身和家世之用的。她们的天生的机警,出众的本能,柔顺的心灵,构成了她们唯一的等级,而且可以把民间的女子提得和最高的贵妇人一样高。她觉得自己本是为了一切精美的和一切豪华的事物而生的,因此不住地感到痛苦。由于自己房屋的寒伧,墙壁的粗糙,家具的陈旧,衣料的庸俗,她非常难过。这一切,在另一个和她同等的妇人心上,也许是不会注意的,然而她却因此伤心,又因此懊恼,那个替她照料琐碎家务的布列塔尼省的小女佣人的样子,使她产生了种种忧苦的遗憾和胡思乱想。她梦想着那些静悄悄的接待室,如何蒙着东方的帏幕,如何点着青铜的高脚灯檠,如何派着两个身穿短裤子的高个儿侍应生听候指使,而热烘烘的空气暖炉使得两个侍应生都在大型的圈椅上打盹。她梦想那些披着古代壁衣的大客厅,那些摆着无从估价的瓷瓶的精美家具;她梦想那些精致而且芬芳的小客厅,自己到了午后五点光景,就可以和亲切的男朋友在那儿闲谈,和那些被妇女界羡慕的并且渴望一顾的知名男子在那儿闲谈。然而事实上,她每天吃晚饭的时候,就在那张小圆桌跟前和她的丈夫对面坐下了,桌上盖的白布要三天才换一回,丈夫把那只汤池的盖子一揭开,就用一种高兴的神气说道:“哈!好肉汤!世上没有比它更好的……”因此她又梦想那些丰盛精美的筵席了,梦想那些光辉灿烂的银器皿了,梦想那些满绣着仙境般的园林和其间的古装仕女以及古怪飞禽的壁衣了;她梦想那些用名贵的盘子盛着的佳肴美味了,梦想那些在吃着一份肉色粉红的鲈鱼或者一份松鸡翅膀的时候带着朗爽的微笑去细听的情话了。而且她没有像样的服装,没有珠宝首饰,什么都没有。可是她偏偏只欢喜这一套,觉得自己是为了这一套而生的。她早就指望自己能够取悦于人,能够被人羡慕,能够有诱惑力而且被人追求。她有一个有钱的女朋友,一个在教会女学里的女同学,可是现在已经不再想去看她,因为看了之后回来,她总会感到痛苦。于是她由于伤心,由于遗憾,由于失望并且由于忧虑,接连她要不料某一天傍晚,她丈夫带着得意扬扬的神气回来了,手里拿着一个大信封。“瞧吧,”他说:“这儿有点儿东西是专门为了你的。”她赶忙拆开了信封,从里面抽了一张印着这样语句的请帖:“教育部长若尔日?郎波诺暨夫人荣幸地邀请骆塞尔先生和骆塞尔太太参加一月十八日星期一在本部大楼举办的晚会。”她丈夫希望她一定快活得很,谁知她竟带着伤心而且生气的样子把请帖扔到桌上,冷冰冰地说:“你叫我拿着这东西怎么办?”“不过,亲人儿,我原以为你大概是满意的。你素来不出门,并且这是一个机会,这东西,一个好机会!我费了多少力才弄到手。大家都想要请帖,它是很难弄到手的,却又没有多少份发给同事们。将来在晚会上看得见政界的全部人物。”她用一种暴怒的眼光瞧着他,后来她不耐烦地高声说:“你叫我身上穿着什么到那儿去?”他以前原没有想到这一层;支吾地说:“不过,你穿了去看戏的那件裙袍。我觉得它很好,我……”瞧见他妻子流着眼泪,他不说话了,吃惊了,心里糊涂了。两大滴眼泪慢慢地从她的眼角向着口角流下来;他吃着嘴说:“你有点怎样?你有点怎样?”但是她用一种坚强的忍耐心镇住了自己的痛苦,擦着自己那副润湿了的脸蛋儿,一面用一道宁静的声音回答:“没有什么。不过我没有衣裳,所以我不能够去赴这个晚会。你倘若有一个同事,他的妻子能够比我打扮得好些,你就把这份请帖送给他。”他发愁了,接着说道:“这么着吧,玛蒂尔蒂。要花多少钱,一套像样的衣裳,以后遇着机会你还可以再穿的,简单一些的?”她思索了好几秒钟,确定她的盘算,并且也考虑到这个数目务必可以由她要求,不至于引起这个节俭科员的一种吃惊的叫唤和一个干脆的拒绝。末了她迟迟疑疑地回答:“细数呢,我不晓得,不过我估计,有四百金法郎,总可以办得到。”他的脸色有点儿发青了,因为他手里正存着这样一个数目预备去买一枝枪,使得自己在今年夏天的星期日里,可以和几个打猎的朋友们到南兑尔那一带平原地方去打鸟。然而他却回答道:“就是这样吧。我给你四百金法郎。不过你要想法子去做一套漂亮的裙袍。”晚会的日期已经近了,骆塞尔太太好像在发愁,不放心,心里有些焦躁不安。然而她的新裙袍却办好了。她丈夫某一天傍晚问她:“你有点怎样?想想吧,这三天以来,你是很异样的。”于是她说:“没有一件首饰,没有一粒宝石,插的和戴的,一点儿也没有,这件事真教我心烦。简直太穷酸了。现在我宁可不去赴这个晚会。”他接着说道:“你将来可以插戴几朵鲜花。在现在的时令里,那是很出色的。花十个金法郎,你可以买得到两三朵很好看的玫瑰花。”她一点也听不进去。“不成……世上最教人丢脸的,就是在许多有钱的女人堆里露穷相。”但是她丈夫高声叫唤起来:“你真糊涂!去找你的朋友伏来士洁太太,问她借点首饰。你和她的交情,是可以开口的。”她迸出了一道快活的叫唤:“这是真的。这一层我当初简直没有想过。”第二天,她到她这位朋友家里去了,向她谈起了自己的烦闷。伏来士洁太太向着她那座嵌着镜子的大衣柜跟前走过去,取出一个大的盒子,带过来打开向骆塞尔太太说:“你自己选吧,亲爱的。”她最初看见许多手镯,随后一个用珍珠镶成的项圈,随后一个威尼斯款式的金十字架,镶着宝石的,做工非常精巧。她在镜子跟前试着这些首饰,迟疑不决,舍不得丢开这些东西,归还这些东西。她老问着。“你还有没有一点什么别的?”“有的是,你自己找吧。我不晓得哪件合得上你的意思。”她忽然在一只黑缎子做的小盒子里,发现了一串用金刚钻镶成的项链,那东西真地压得倒一切;于是她的心房因为一种奢望渐渐跳起来。她双手拿着那东西发抖,她把它压着自己裙袍的领子绕在自己的颈项上面了,对着自己在镜子里的影子出了半天的神。后来,她带看满腔的顾虑迟疑地问道:“你能够借这东西给我吗,我只借这一件?”“当然可以,当然可以。”她跳起来抱着她朋友的颈项,热烈地吻了又吻,末后,她带着这件宝贝溜也似地走了。晚会的日子到了,骆塞尔太太得到极大的成功,她比一般女宾都要漂亮,时髦,迷人,不断地微笑,并且乐得发狂。一般男宾都望着她出神,探听她的姓名,设法使人把自己引到她跟前作介绍。本部机要处的人员都想和她跳舞,部长也注意她。她用陶醉的姿态舞着,用兴奋的动作舞着,她沉醉在欢乐里,她满意于自己的容貌的胜利,满意于自己的成绩的光荣;满意于那一切阿谀赞叹和那场使得女性认为异常完备而且甜美的凯歌,一种幸福的祥云包围着她。所以她什么都不思虑了。她是清晨四点钟光景离开的。她丈夫自从半夜十二点钟光景,就同着另外三位男宾在一间无人理会的小客厅里睡着了;这三位男宾的妻子也正舞得很快活。他对她的肩头上披上了那些为了上街而带来的衣裳,家常用的俭朴的衣裳,这些东西的寒伧意味是和跳舞会里的服装的豪华气派不相称的。她感到了这一层,于是为了避免另外那些裹着珍贵皮衣的太太们注意,她竟想逃遁了。骆塞尔牵住了她:“等着吧。你到外面会受寒。我去找一辆出租的街车来吧。”不过她绝不听从他,匆匆忙忙下了台阶儿。等到他俩走到街上竟找不着车了;于是他俩开始去寻觅,追着那些他们远远地望得见的车子。他俩向着塞纳河的河沿走下去,两个人感到失望,浑身冷得发抖。末了,他俩在河沿上竟找着了一辆像是夜游病者一样的旧式轿车——这样的车子白天在巴黎如同感到自惭形秽,所以要到天黑以后才看得见它们。车子把他俩送到殉教街的寓所大门外了,他俩惆怅地上了楼。在她,这算是结束了。而他呢,却想起了自己明天早上十点钟应当到部。她在镜子跟前脱下了那些围着肩头的大氅之类,想再次端详端详无比荣耀的自己。但是陡然间她发出了一声狂叫。她已经没有那串围着颈项的金刚钻项链了!她丈夫这时候已经脱了一半衣裳,连忙问:“你有点怎样?”她发痴似地转过身来向着他:“我已经……我已经……我现在找不着伏来士洁太太那串项链了。”他张皇失措地站起来:“什么!……怎样!……哪儿会有这样的事!”于是他俩在那件裙袍的衣褶里,大氅的衣褶里,口袋里,都寻了一个遍。到处都找不到它。他问道:“你能够保证离开舞会的时候还挂着那东西吗?”“对呀,我在部里的过道里还摸过它。”“不过,倘若你在路上失掉了它,我们可以听得见它落下去的声响。它应当在车子里。”“对呀。这是可能的。你可曾记下车子的?”“没有。你呢,你当初也没有注意?”“没有。”他俩口呆目瞪地互相瞧着。末了,骆塞尔重新着好了衣裳。“我去,”他说,“我去把我俩步行经过的路线再走一遍,去看看是不是可以找得着它。”于是他出街了。她呢,连睡觉的气力都没有,始终没有换下那套参加晚会的衣裳,就靠在一把围椅上面,屋子里没有生火,脑子里什么也不想。她丈夫在七点钟回家。什么也没有找得着。他走到警察总厅和各报馆里去悬一种赏格,又走到各处出租小马车的公司,总而言之,凡是有一线希望的地方都走了一个遍。她对着这种骇人的大祸,在惊愕状态中间整整地等了一天。骆塞尔在傍晚的时候带着瘦削灰白的脸回来了;他一点什么也没有发现过。“应当,”他说,“写信给你那个女朋友说你弄断了那串项链的搭钩,现在正叫人在那里修理。这样我们就可以有周转的时间。”她在他的口授之下写了这封信。一星期以后,他们任何希望都消失了。并且骆塞尔像是老了五年,高声说道:“现在应当设法去赔这件宝贝了。”第二天,他们拿了盛那件宝贝的盒子,照着盒子里面的招牌到了珠宝店里,店里的老板查过了许多账簿。“从前,太太,这串项链不是我店里卖出去的,我只做了这个盒子。”于是他俩到一家家的首饰店去访问了,寻觅一件和失掉的那件首饰相同的东西,凭着自己的记忆力做参考,他俩因为伤心和忧愁都快要生病了。他们在故宫街一家小店里找到了一串用金刚钻镶成的念珠,他们觉得正像他们寻觅的那一串。它值得四万金法郎。店里可以作三万六千让给他俩。他们所以央求那小店的老板在三天之内不要卖掉这东西。并且另外说好了条件:倘若原有的那串在二月底以前找回来,店里就用三万四千金当郎收买这串回去。骆塞尔本存着他父亲从前留给他的一万八千金法郎。剩下的数目就得去借了。他动手借钱了,向这一个借一千金法郎,向那个借五百,向这里借五枚鲁意金元,向另一处又借三枚。他签了许多借据,订了许多破产性的契约,和那些盘剥重利的人,各种不同国籍的放款人打交道。他损害了自己后半生的前程,他不顾成败利钝冒险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姓,并且,想到了将来的苦恼,想到了就会压在身上的黑暗贫穷,想到了整个物质上的匮乏和全部精神上的折磨造成的远景,他感到恐怖了,终于走到那个珠宝商人的柜台边放下了三万六千金法郎,取了那串新项链。在骆塞尔太太把首饰还给伏来士洁太太的时候,这一位用一种不高兴的神情向她说:“你应当早点儿还给我,因为我也许要用它。”她当时并没有打开那只盒子,这正是她的女朋友担忧的事。倘若看破了这件代替品,她将要怎样想?她难道不会把她当做一个贼?骆塞尔太太尝到了穷人的困窘生活了。此外,突然一下用英雄气概打定了主意,那笔骇人的债是必须偿还的。她预备偿还它。他们辞退了女佣;搬了家;租了某处屋顶底下的一间阁楼下。她开始做种种家务上的粗硬工作了,厨房里可厌的日常任务了。她洗濯杯盘碗碟,在罐子锅子的油垢底子上磨坏了那些玫瑰色的手指头。内衣和抹布都由她亲自用肥皂洗濯再晾到绳子上;每天早起,她搬运垃圾下楼,再把水提到楼上,每逢走完一层楼,就得坐在楼梯上喘口气。并且穿着得像是一个平民妇人了,她挽着篮子走到蔬菜店里、杂货店里和肉店里去讲价钱,去挨骂,极力一个铜元一个铜元地去防护她那点儿可怜的钱。每月都要收回好些借据,一面另外立几张新的去展缓日期。她丈夫在傍晚的时候替一个商人誊清账目,时常到了深夜,他还得抄录那种五个铜元一面的书。末后,这种生活延长到十年之久。十年之末,他俩居然还清了全部债务,连同高利贷者的利钱以及由利上加利滚成的数目。骆塞尔太太像是老了。现在,她已经变成了贫苦人家的强健粗硬而且耐苦的妇人了。乱挽着头发,歪歪地系着裙子,露着一双发红的手,高声说话,大盆水洗地板。但是有时候她丈夫到办公室里去了,她独自坐在窗前,于是就回想从前的那个晚会,那个跳舞会,在那里,她当时是那样美貌,那样快活。倘若当时没有失掉那件首饰,她现在会走到什么样的境界?谁知道?谁知道?人生真是古怪,真是变化无常啊。无论是害您或者救您,只消一点点小事。然而,某一个星期日,她正走到香榭丽舍大街兜个圈子去调剂一周之中的日常劳作,这时候忽然看见了一个带着孩子散步的妇人。那就是伏来士洁太太,她始终是年轻的,始终是美貌的,始终是有诱惑力的。骆塞尔太太非常激动。要不要去和她攀谈?对的,当然。并且自己现在已经还清了债务,可以彻底告诉她。为什么不?她走近前去了。“早安,约翰妮。”那一位竟一点儿也不认识她了,以为自己被这个平民妇人这样亲热地叫唤是件怪事,她支支吾吾地说:“不过……这位太太!……我不知道……大概应当是您弄错了。“没有错。我是玛蒂尔德?骆塞尔呀。”她那个女朋友狂叫了一声:“噢!……可怜的玛蒂尔德,你真变了样子!……”“对呀,我过了许多很艰苦的日子,自从我上一次见过你以后;并且种种苦楚都是为了你!……”“为了我……这是怎样一回事?”“从前,你不是借了一串金刚钻项链给我到部里参加晚会,现在,你可还记得?”“记得,怎样呢?”“怎样,我丢了那串东西。”“哪儿的话,你早已还给我了。”“我从前还给你的是另外一串完全相同的。到现在,我们花了十年工夫才付清它的代价。像我们什么也没有的人,你明白这件事是不容易的……现在算是还清了帐,我是结结实实满意的了。”伏来士洁太太停住了脚步:“你可是说从前买了一串金刚钻项链来赔偿我的那一串?”“对呀,你从前简直没有看出来,是吗?那两串东西原是完全相同的。”说完,她用一阵自负而又天真的快乐神气微笑了。伏来士洁太太很受感动了,抓住了她两只手:“唉。可怜的玛蒂尔德,不过我那一串本是假的,顶多值得五百金法郎!……”

⑷ 一篇短篇小说

偶最喜欢宣传好东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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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如果不看“ 《倾世·天下唯双》似水骄阳 ” 的话可能会抱憾终生,古风雅韵,文笔越到后面越精彩····楼主看过“《倾尽天下·乱世繁华》沧海遗墨 ”么,这是BL经典到不能再经典的文哦··偶看过《琼殇》《天容天下》(这两本是天籁纸鸢大的经典听有名的)也很好应该很多志同道合们都看过 还有《天下第一》BY清静 也超好,腹黑皇帝和天下第一人的故事,反正那个系列的都很好,还有《凤于九天》超级超级超级好看,我最喜欢的凤鸣!!!!!!!你想看的话都可以发给你的

为了让搂住去看这两本 偶 给你两本书评把

都是 连城书盟 的签约作品 (写了这么久楼主还是借点点时间去看看哦!!呵呵)

《倾世·天下唯双》 网址 http://www.lcread.com/bookPage/86650/index.html

赫连孤雪——人如其名,独行天下。红袍似火,娇媚万千。宛如冰山下的火种,冷傲炙热。弄月——多情公子,无情之人。风情万种,白袍似雪。却独饮相思,孤寂退隐只为等待伊人归来。初夏凉亭,红袍绝艳;红玉凤尾,一曲葬心——凄清婉转,断人心肠;流离怨恨,绝情断爱。终难葬因他跳动的心。试问:高弹绝唱,伤了谁的心,模糊了谁的眼。妖花雨落,风华绝代;悲凉筚篥,一曲心殇——泣血执着,不悔痴恋;曲终人散,叹尽沧桑。终难寻丽人倩影。试问:有没有剩下回望的时间再看一眼。他隐迹三年,煮酒醉笑。只为眼里的妖红,重新浮现。上天怜悯,命运终究要让他们再次相见。自后;他,赫连孤雪——嗜血魔头,绝色倾城。他,弄月——日月教教主,圣手毒仙,一笑颠生。两大盖世妖魔,他们注定要在腥风血雨中共争乱世江湖,共争浮华天下。他们是敌人,却不得不在彼此的怀抱中一次又一次的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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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欧亨利 短篇小说

1、《麦琪的礼物》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创作的短篇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圣诞节里发生在社会下层的小家庭中的故事。男主人公吉姆是一位薪金仅够维持生活的小职员,女主人公德拉是一位贤惠善良的主妇。

他们的生活贫穷,但吉姆和德拉各自拥有一样极珍贵的宝物。吉姆有祖传的一块金表,德拉有一头美丽的瀑布般的秀发。

为了能在圣诞节送给对方一件礼物,吉姆卖掉了他的金表为德拉买了一套“纯玳瑁做的,边上镶着珠宝”的梳子;

德拉卖掉了自己的长发为吉姆买了一条白金表链。他们都为对方舍弃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而换来的礼物却因此变得毫无作用了。

2、《警察与赞美诗》

《警察与赞美诗》是美国作家欧·亨利的短篇小说。该短篇小说讲述的是一个穷困潦倒,无家可归的流浪汉苏比,因为寒冬想去监狱熬过,所以故意犯罪,去饭店吃霸王餐,扰乱治安,偷他人的伞,调戏妇女等,然而这些都没有让他如愿进监狱;

最后,当他在教堂里被赞美诗所感动,想要从新开始,改邪归正的时候,警察却将他送进了监狱。该小说展示了当时美国下层人民无以为生的悲惨命运。

“警察”和“赞美诗”在标题中虽然是形式上对等排列,但作为支配人类生存选择的两股力量是不对等的。在警察与赞美诗的二元对立中,以“警察”为代表的国家政权永远支配着和控制着以“赞美诗为代表的精神力量。

3、《最后一片叶子》

《最后一片叶子》是美国作家欧·亨利的短篇小说作品。该作品描写一位老画家为患肺炎而奄奄一息的穷学生画最后一片常春藤叶的故事。

琼西在寒冷的十一月患上了严重的肺炎,并且其病情越来越重。作为画家的她,将生命的希望寄托在窗外最后一片藤叶上,以为藤叶落下之时,就是她生命结束之时。

于是,她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念。作为她的朋友苏很伤心,便将琼西的想法告诉了老画家贝尔曼,这个老画家是个脾气火爆,爱取笑人的酒鬼,终日与酒为伴。

画了近四十年的画,一事无成,每天都说要创作出一篇惊世之作,却始终只是空谈。但是他对这两位年青的画家却是照顾有佳。他听到了此事后,便骂了一通,但仍无计可施。

然而令人惊奇的事发生了:尽管屋外的风刮得那样厉害,而锯齿形的叶子边缘已经枯萎发黄,但它仍然长在高高的藤枝上。

琼西看到最后一片叶子仍然挂在树上,叶子经过凛冽的寒风依然可以存留下来, 自己为什么不能?于是又重拾生的信念,顽强地活了下来。

可是故事并不是到此就结束了,真相才刚刚打开:原来是年过六旬的贝尔曼,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为了画上最后一片藤叶,因着凉,染上了肺炎。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终于完成了令人震撼的杰作。

4、《二十年后》

《二十年后》是美国作家欧·亨利的短篇小说作品。一对在纽约一起长大、情同兄弟的朋友鲍勃和吉米·威尔斯,他们在鲍勃即将启程去西部冒险的时候,约定20年后在同样的时间、地点再次见面。

20年来,他们谁也不曾忘记过这个约定。鲍勃从西部不远万里来赴约,支撑他的是只要对方还记得这次约定,那无论做什么都是值得的。对于鲍勃来说,吉米永远都是最忠实、最令他信任的朋友。

然而,20年后再见面时,等待他们的不是重逢的喜悦,命运却把他们分别放在了法律天平的两端,鲍勃是警方正在通缉的要犯,而吉米却是接到命令努力追捕“狡猾的鲍勃”的警察。

对于吉米来说,究竟是继续保持对挚友的忠诚,还是履行自己作为警察的职责,他最终选择了后者。

该小说通过这两个青年20年后重逢之际所发生的意外变化,反映了美国19世纪后半期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美国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深刻变迁。

5、《红毛酋长的赎金》

《红毛酋长的赎金》,欧亨利的短篇小说作品,文章讲述了一个绑架的故事。

“我”与比尔在一个名叫顶峰镇的地方,绑架了这个镇上有名望的居民埃比尼泽多塞特的独子,“我们”原想靠他去敲诈埃比尼泽;

然而“我们”万万没想到,这个孩子捉弄人,一开始,“我们”三个扮印第安人玩,后来这个孩子越来越嚣张,越来越捉弄人,还把其中一个人弄伤了,让比尔差点成了精神崩溃者。

最后“我”把勒索信送到埃比尼泽的家,可后来“我们”却被埃比尼泽给敲诈,实在是因为“我们”无法忍受着个孩子,最后的结果,“我们”把孩子送回去,并且给了他父亲250元。

⑹ 求经典的短篇小说,最好直接给出原文,不要地址

这叫经典?我建议你去看看欧·亨利的小说,例如警察和赞美诗,麦奇的礼物,最后一片常春藤叶,非常经典
一元八角七。全都在这儿了,其中六角是一分一分的铜板。这些分分钱是杂货店老板、菜贩子和肉店老板那儿软硬兼施地一分两分地扣下来,直弄得自己羞愧难当,深感这种掂斤播两的交易实在丢人现眼。德拉反复数了三次,还是一元八角七,而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
除了扑倒在那破旧的小睡椅上哭嚎之外,显然别无他途。
德拉这样作了,可精神上的感慨油然而生,生活就是哭泣、抽噎和微笑,尤以抽噎占统治地位。
当这位家庭主妇逐渐平静下来之际,让我们看看这个家吧。一套带家具的公寓房子,每周房租八美元。尽管难以用笔墨形容,可它真真够得上乞丐帮这个词儿。
楼下的门道里有个信箱,可从来没有装过信,还有一个电钮,也从没有人的手指按响过电铃。而且,那儿还有一张名片,上写着“詹姆斯·迪林厄姆·杨先生”。
“迪林厄姆”这个名号是主人先前春风得意之际,一时兴起加上去的,那时候他每星期挣三十美元。现在,他的收入缩减到二十美元,“迪林厄姆”的字母也显得模糊不清,似乎它们正严肃地思忖着是否缩写成谦逊而又讲求实际的字母D。不过,每当詹姆斯·迪林厄姆·杨回家,走进楼上的房间时,詹姆斯·迪林厄姆·杨太太,就是刚介绍给诸位的德拉,总是把他称作“吉姆”,而且热烈地拥抱他。那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了。
德拉哭完之后,往面颊上抹了抹粉,她站在窗前,痴痴地瞅着灰蒙蒙的后院里一只灰白色的猫正行走在灰白色的篱笆上。明天就是圣诞节,她只有一元八角七给吉姆买一份礼物。她花去好几个月的时间,用了最大的努力一分一分地攒积下来,才得了这样一个结果。一周二十美元实在经不起花,支出大于预算,总是如此。只有一元八角七给吉姆买礼物,她的吉姆啊。她花费了多少幸福的时日筹划着要送他一件可心的礼物,一件精致、珍奇、贵重的礼物——至少应有点儿配得上吉姆所有的东西才成啊。
房间的两扇窗子之间有一面壁镜。也许你见过每周房租八美元的公寓壁镜吧。一个非常瘦小而灵巧的人,从观察自己在一连串的纵条影象中,可能会对自己的容貌得到一个大致精确的概念。德拉身材苗条,已精通了这门子艺术。
突然,她从窗口旋风般地转过身来,站在壁镜前面。她两眼晶莹透亮,但二十秒钟之内她的面色失去了光彩。她急速地折散头发,使之完全泼散开来。
现在,詹姆斯·迪林厄姆·杨夫妇俩各有一件特别引以自豪的东西。一件是吉姆的金表,是他祖父传给父亲,父亲又传给他的传家宝;另一件则是德拉的秀发。如果示巴女王①也住在天井对面的公寓里,总有一天德拉会把头发披散下来,露出窗外晾干,使那女王的珍珠宝贝黔然失色;如果地下室堆满金银财宝、所罗门王又是守门人的话,每当吉姆路过那儿,准会摸出金表,好让那所罗门王忌妒得吹胡子瞪眼睛。
此时此刻,德拉的秀发泼撒在她的周围,微波起伏,闪耀光芒,有如那褐色的瀑布。她的美发长及膝下,仿佛是她的一件长袍。接着,她又神经质地赶紧把头发梳好。踌躇了一分钟,一动不动地立在那儿,破旧的红地毯上溅落了一、两滴眼泪。
她穿上那件褐色的旧外衣,戴上褐色的旧帽子,眼睛里残留着晶莹的泪花,裙子一摆,便飘出房门,下楼来到街上。
她走到一块招牌前停下来,上写着:“索弗罗妮夫人——专营各式头发”。德拉奔上楼梯,气喘吁吁地定了定神。那位夫人身躯肥大,过于苍白,冷若冰霜,同“索弗罗妮”的雅号简直牛头不对马嘴。
“你要买我的头发吗?”德拉问。
“我买头发,”夫人说。“揭掉帽子,让我看看发样。”
那褐色的瀑布泼撒了下来。
“二十美元,”夫人一边说,一边内行似地抓起头发。
“快给我钱,”德拉说。
呵,接着而至的两个小时犹如长了翅膀,愉快地飞掠而过。请不用理会这胡诌的比喻。她正在彻底搜寻各家店铺,为吉姆买礼物。
她终于找到了,那准是专为吉姆特制的,决非为别人。她找遍了各家商店,哪儿也没有这样的东西,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镂刻着花纹。正如一切优质东西那样,它只以货色论长短,不以装璜来炫耀。而且它正配得上那只金表。她一见这条表链,就知道一定属于吉姆所有。它就像吉姆本人,文静而有价值——这一形容对两者都恰如其份。她花去二十一美元买下了,匆匆赶回家,只剩下八角七分钱。金表匹配这条链子,无论在任何场合,吉姆都可以毫无愧色地看时间了。
尽管这只表华丽珍贵,因为用的是旧皮带取代表链,他有时只偷偷地瞥上一眼。
德拉回家之后,她的狂喜有点儿变得审慎和理智了。她找出烫发铁钳,点燃煤气,着手修补因爱情加慷慨所造成的破坏,这永远是件极其艰巨的任务,亲爱的朋友们——简直是件了不起的任务呵。
不出四十分钟,她的头上布满了紧贴头皮的一绺绺小卷发,使她活像个逃学的小男孩。她在镜子里老盯着自己瞧,小心地、苛刻地照来照去。
“假如吉姆看我一眼不把我宰掉的话,”她自言自语,“他定会说我像个科尼岛上合唱队的卖唱姑娘。但是我能怎么办呢——唉,只有一元八角七,我能干什么呢?”
七点钟,她煮好了咖啡,把煎锅置于热炉上,随时都可作肉排。
吉姆一贯准时回家。德拉将表链对叠握在手心,坐在离他一贯进门最近的桌子角上。接着,她听见下面楼梯上响起了他的脚步声,她紧张得脸色失去了一会儿血色。她习惯于为了最简单的日常事物而默默祈祷,此刻,她悄声道:“求求上帝,让他觉得我还是漂亮的吧。”
门开了,吉姆步入,随手关上了门。他显得瘦削而又非常严肃。可怜的人儿,他才二十二岁,就挑起了家庭重担!他需要买件新大衣,连手套也没有呀。
吉姆站在屋里的门口边,纹丝不动地好像猎犬嗅到了鹌鹑的气味似的。他的两眼固定在德拉身上,其神情使她无法理解,令她毛骨悚然。既不是愤怒,也不是惊讶,又不是不满,更不是嫌恶,根本不是她所预料的任何一种神情。他仅仅是面带这种神情死死地盯着德拉。
德拉一扭腰,从桌上跳了下来,向他走过去。
“吉姆,亲爱的,”她喊道,“别那样盯着我。我把头发剪掉卖了,因为不送你一件礼物,我无法过圣诞节。头发会再长起来——你不会介意,是吗?我非这么做不可。我的头发长得快极了。说‘恭贺圣诞’吧!吉姆,让我们快快乐乐的。你肯定猜不着我给你买了一件多么好的——多么美丽精致的礼物啊!”
“你已经把头发剪掉了?”吉姆吃力地问道,似乎他绞尽脑汁也没弄明白这明摆着的事实。
“剪掉卖了,”德拉说。“不管怎么说,你不也同样喜欢我吗?没了长发,我还是我嘛,对吗?”
吉姆古怪地四下望望这房间。
“你说你的头发没有了吗?”他差不多是白痴似地问道。
“别找啦,”德拉说。“告诉你,我已经卖了——卖掉了,没有啦。这是圣诞前夜,好人儿。好好待我,这是为了你呀。也许我的头发数得清,”突然她特别温柔地接下去,“可谁也数不清我对你的恩爱啊。我做肉排了吗,吉姆?”
吉姆好像从恍惚之中醒来,把德拉紧紧地搂在怀里。现在,别着急,先让我们花个十秒钟从另一角度审慎地思索一下某些无关紧要的事。房租每周八美元,或者一百万美元——那有什么差别呢?数学家或才子会给你错误的答案。麦琪②带来了宝贵的礼物,但就是缺少了那件东西。这句晦涩的话,下文将有所交待。
吉姆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包,扔在桌上。
“别对我产生误会,德尔,”他说道,“无论剪发、修面,还是洗头,我以为世上没有什么东西能减低一点点对我妻子的爱情。不过,你只消打开那包东西,就会明白刚才为什么使我楞头楞脑了。”
白皙的手指灵巧地解开绳子,打开纸包。紧接着是欣喜若狂的尖叫,哎呀!突然变成了女性神经质的泪水和哭泣,急需男主人千方百计的慰藉。
还是因为摆在桌上的梳子——全套梳子,包括两鬓用的,后面的,样样俱全。那是很久以前德拉在百老汇的一个橱窗里见过并羡慕得要死的东西。这些美妙的发梳,纯玳瑁做的,边上镶着珠宝——其色彩正好同她失去的美发相匹配。她明白,这套梳子实在太昂贵,对此,她仅仅是羡慕渴望,但从未想到过据为己有。现在,这一切居然属于她了,可惜那有资格佩戴这垂涎已久的装饰品的美丽长发已无影无踪了。
不过,她依然把发梳搂在胸前,过了好一阵子才抬起泪水迷蒙的双眼,微笑着说:“我的头发长得飞快,吉姆!”
随后,德拉活像一只被烫伤的小猫跳了起来,叫道,“喔!喔!”
吉姆还没有瞧见他的美丽的礼物哩。她急不可耐地把手掌摊开,伸到他面前,那没有知觉的贵重金属似乎闪现着她的欢快和热忱。
“漂亮吗,吉姆?我搜遍了全城才找到了它。现在,你每天可以看一百次时间了。把表给我,我要看看它配在表上的样子。”
吉姆非旦不按她的吩咐行事,反而倒在睡椅上,两手枕在头下,微微发笑。
“德尔,”他说,“让我们把圣诞礼物放在一边,保存一会儿吧。它们实在太好了,目前尚不宜用。我卖掉金表,换钱为你买了发梳。现在,你作肉排吧。”
正如诸位所知,麦琪是聪明人,聪明绝顶的人,他们把礼物带来送给出生在马槽里的耶稣。他们发明送圣诞礼物这玩艺儿。由于他们是聪明人,毫无疑问,他们的礼物也是聪明的礼物,如果碰上两样东西完全一样,可能还具有交换的权利。在这儿,我已经笨拙地给你们介绍了住公寓套间的两个傻孩子不足为奇的平淡故事,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家最最宝贵的东西。不过,让我们对现今的聪明人说最后一句话,在一切馈赠礼品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馈赠又接收礼品的人当中,像他们两个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任何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人。
他们就是麦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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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求本小说的名字,依稀记得内容如下

酥油饼的《遛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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