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自编短篇小说
㈠ 中学生写的优秀小说(1000字以内的)
门,是上帝最初为人间创造的杰作。而窗,只是附带的小礼物。
——前言
天幕渐渐降临,人间又回到最初的平静。灯如期亮起来了,这是黑夜里的太阳,照耀了那些依赖光线生存的黑眼睛。农村远离城市,宁静与喧嚣形成了反差。正如白天与黑夜,黑白不分的世界,其实是两个世界的寄生。
天上繁星闪,地下虫豸叫。宁静的夜晚,天使一般美丽的幻想似乎在这里诞生。上帝已经活到九百九十九亿光年了,他觉得老是呆在天宫,活得也太乏味了。于是,趁月色正好,到人间走一趟,体察一下民情。
这是他第二次来人间。第一次来的时候,地球还是杂草横生,人烟稀少,到处呈现自然美丽和谐的风景。这次他来,还是选择到老地方,一个依山而居,依水而旁的地方。
路上,他遇见了一个正在田野上捉萤火虫的小男孩。他感到很惊讶,问:“你在干嘛?”小男孩看见一个白发苍苍,衣冠闪烁的老人,也感到很惊讶。他从来没有看见老人这般的打扮。男孩小声地回答:“我在捉萤火虫啊。”
“你捉它们来干嘛?”上帝不解地问。
“我是捉来学习用的。家里没有电灯,煤油也买不起。”小男孩说。
上帝开始悲悯起来了,想不到人间还有这么贫苦人家。当初,他是白天来,不知道人间也有黑暗。因为自己在天宫,总是灯火辉煌。那次他临走的时候,为一户人家造了一扇木门,他希望人间的房子都有门,有门才像一个家庭。
“我可以帮你什么吗?”上帝问。
小男孩根本不知道他是上帝,他小时候常听父亲说,“这个世界,还不知道是否有上帝的佑护,但人还是要靠自己的。”
“你能帮我什么吗?我只需要一扇窗。”小男孩在书本里看过这样一句话:“当上帝关闭了所有的门,他还会开启一扇窗。”所以,小男孩常常憧憬着心中的那扇幸福又久远的“窗”。
“我是上帝,你知道吗?不要说是窗,就是楼房,只要我说一声,它们就出现在你面前了。”
小男孩惊奇得后退了几步,心里纳闷:他是上帝?我不会遇见鬼了吧。
上帝看着小男孩那般表情,笑着说:“我真的是上帝,我可以帮你忙,请相信我吧。”
“那好,我只要一扇窗就够了。”于是,上帝把小男孩居住地那所坐北向南的房子,变成了两个有窗的房子,一个面朝东,一个面朝西。
“你现在回去看看,你家的房子已经有窗了。”
“我说的窗不是这个意思啊。”小男孩说。
“那你要什么窗呢?”上帝不解地问。
“我要的窗是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窗。你明白吗?”
“这个也不难啊。”上帝一边回答小男孩,一边用手指划,顿时,朝东的那个窗口外面有一片花海,繁花似锦。朝西的那个窗口不远的地方,出现了一个大海,浪涛翻滚。
“你欺负人,你不是上帝。”小男孩说完就跑开了,他不相信那是上帝,他要回家。
上帝站在那,望着远去的背影,急坏了。他想:“人间怎么了?我早已创造了门,现在又创造了窗,这还不够吗?”
上帝由此生气起来了,他决定关闭起人间的门来。于是,他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关闭起“门”来;等心情好的时候,就为人间打开一扇窗。
仁慈的上帝,可怜的上帝啊,你永远不懂得人间的愁与苦。或许,人间根本就与你无关。
㈡ 关于中学生的2000字左右的小说
一、我从门逢里看见了他的圆肚皮,看见了他蓝色的小凉鞋,看见了他凑过来的大眼睛,以及黑色的睫毛。
我最讨厌的就是大胡子男人。
因为我对他们下巴上那根根如同钢针的胡楂有阴影。
那还是小时候的光景,阴热潮湿的浙江小镇,整齐的灰色老建筑,以及从黑色的瓦楞上滴下来的雨水,在我的记忆中都是美好的。
除了那位被大家唤作阿土伯的中年男人。
他穿一件有点泛黄的白色背心,蓝色的大裤衩,脚踩一双绿色塑料拖鞋,搬一只马扎,坐在姥姥家门前那条巷子里摇蒲扇。
每每看见我,他就会一下子冲上来,抱住我用脸使劲地在我脸上蹭,他的胡子扎疼了我,仿佛还很得意,脸上笑得起了褶子。
这个时候,邵云朴就会冲过来了。
他就像一只小浣熊似的牢牢地抱住阿土伯的大腿,使自己的整个身体黏在上面,然后开口便咬,叫嚣着要阿土伯把哇哇大哭的我放下来。
阿土伯甩啊甩地甩不掉,于是只能把我放下来,专心对付邵云朴这块橡皮糖。
我连滚带爬地冲进院子里面,撅着屁股在门缝里偷看他们打架。阿土伯的个子虽然高,但他却不如邵云朴灵活。不出几个回合,邵云朴便从他身边逃开,躲了起来。
那一刻,阿土伯望着空空如也的巷子以及面前紧紧关闭的大门,眼中突然就有了泪光。他就那样茫然无措地四处搜寻几遍,在确定我不会出现在他面前了以后,才搬起马扎,孤独地走掉。
直到那个时候,邵云朴才会从某一个角落里溜出来,然后笑笑地拍响我们家的大门。
我从门逢里看见了他的圆肚皮,看见了他蓝色的小凉鞋,看见了他凑过来的大眼睛,以及黑色的睫毛。
邵云朴对我说:“出来吧莫秋,那个疯子已经被我打跑了。”
是的,邵云朴说得没错。
整个镇子上的人都知道阿土伯的神经不正常,但没人知道他为什么偏偏对我那么感兴趣。
我生来就住在姥姥家,跟她相依为命,已经整整七年了。
小时候我最喜欢问姥姥的问题就是——我为什么要叫你姥姥,而不是妈妈?
每当这时,姥姥就会笑笑地摸着我的头说:“因为你不是我生的啊?”
“那我是谁生的啊?”
姥姥顿一下:“你啊,你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后来,我和邵云朴手拉着手坐在他家那台十二寸的黑白电视机前看了《西游记》,因为那里面的孙悟空就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所以我还着实骄傲了很长一段时间。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其实我根本就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当然,也不是姥姥的女儿生的,因为她只有两个儿子。
2011-1-30 21: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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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二、邵云朴就像一棵树木似的,每到夏天,他便会疯狂地生长,个子越来越高,头发越来越长。
在我的印象中,邵云朴就像一棵树木似的,每到夏天,他便会疯狂地生长,个子越来越高,头发越来越长。
仅仅用了七年的时间,在上高中的那一年,他的个子已整整比我高出半个头来。
那时候,阿土伯已经不会经常来门前堵我了,他家里就他一个人,他精神又有问题,根本就不会照顾自己,所以还不到四十岁,身体就已经衰老了,下巴上曾经威猛无比的胡子也已经变得花白。
那时候,姥姥经常会做好了饭,让我帮忙给他送一份过去。
他家住在镇子边缘的破屋子里,院子里长满了野草,院子周围用木篱笆圈住。因为害怕他,我每次都把食物放在篱笆墙外面,然后拿起一块小石子敲击墙壁。
阿土伯听到响声,缓缓地从屋子里面走出来,他倒并不急着吃饭,而是坐在屋子前面的台阶上傻笑着看我。
他的眼神浑浊不堪,衣服皱巴巴的。
那一刻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胸口竟泛起一丝心疼。
“又来给阿土伯送饭啊?”
身后响起了邵云朴的声音,我回过头,看见他正跨在一辆单车上笑笑地看着我。
单车上挂着一个保温杯,看来,他也是来给阿土伯送饭的。
不知为何,虽然镇子上的小孩子无一例外地都讨厌阿土伯,但是大人们却都对他异常宽容,每当谈起他的时候,大家的眼神中甚至会流露出敏郑歉意。
邵云朴将车子靠在墙边,他拎着保温杯从我身边走过去,然后将保温杯放在我送的那些东西的旁边。
接着,他重新跨上单车,拍一拍车座示意我坐上去。
“莫秋,听说你要放弃上高中的机会了是吗?”
骑在车上的邵云朴问我说,声音异常轻柔,这一点都不像桥备颂平日里的他。
我默默地点了一下头:“嗯。”
我心里比谁都明白,虽然姥姥对我一直都很好,但我毕竟跟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而且她的两个儿子的生活也并不是很富裕,除了自己家的孩子外,他们滚瞎已经没有能力供我上学了,我不想再给他们填麻烦。
三分钟的沉默,邵云朴突然停下了车子,回过头来看着我时,我发现他的眼圈明显红了很多。
他的样子有些激动,声音有些哽咽,他就那样伸出双手,重重地握住我的肩膀对我说:“莫秋,其实你根本就没必要觉得欠他们的,是他们欠你的,是整个镇子上的人都欠你的,原本就是他们不对,为什么还要让你承担这样的后果……”
他的声音越来越大,所说的话明显已被正在不远处乘凉的邵妈妈尽收耳中。
只见她匆匆地朝着我们跑过来,然后跳着脚脱下一只鞋子来使劲地拍邵云朴的脑袋:“小朴,你胡说些什么呢,赶快跟我回家去。”
我从车子上跳下来,站在墙角看着他推车远去的背影,突然有些茫然。
我不明白他那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全镇子的人都欠我们家的呀?如果没有镇子上的这群人,如果没有姥姥,也许我这个从小就被人抛弃的孩子,早就在哪个不知名的山冈上变成一坯黄土了。
耳朵被妈妈拧在手里的邵云朴越走越远,在单车就要拐进第二个胡同的前一秒,他突然忍着疼痛,转过身来大声对我吼道:“我说的那些都是真的莫秋,你一定不能放弃自己的学业,这些都是你该得的。”
后来他又说了些什么,我已听不见了,因为邵妈妈已经使劲地将他推攘进了胡同。
三、要不,咱俩早恋吧?
我将想要退学的想法委婉地告诉姥姥的时候,她却显得异常生气,断然拒绝了我的要求。她甚至以死相逼,说如果我再这么固执,自己就不活了。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对这样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这般执著。那一刻,我甚至突然有些相信邵云朴对我说过的那些话了。
我就那样静静地坐在姥姥的身边,有好几次话到嘴边却又吞了回去。
虽然我满脑子都是疑问,但我不相信从小待我如同己出的姥姥会做过对不起我的事,我怕有些话一旦问出了口,就再也收不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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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我轻声答应了她的要求,我将脑袋贴在她的膝盖上含笑睡去。
对于我的改变主意,邵云朴表现得比任何一个人都高兴,开学的前一天,他还专门到我家里来,当着姥姥的面拍胸脯保证说一定会好好地照顾我。
接着,他转过身对着我调皮地眨了一下眼。
蓝白相间的破旧的中巴载着我们一同驶向远在三十公里以外的高中,我将脑袋贴在窗户上,看向雨后绿油油的稻田。
邵云朴异常兴奋,他不时地跟车上的其他乘客攀谈。
在被其他几个昏昏欲睡的乘客翻了几个白眼之后,他终于收了声。他用肩膀撞了一下我的肩膀,说:“莫秋,上了高中我们就是大孩子了呢,大孩子是不是要做些属于大孩子的事情啊?”
“嗯?”
我转过头来看向他,那时我的眼神里肯定充满了对于所谓“大孩子该做的事”的疑惑。
看我一脸的疑惑,他笑笑地凑上前来,将嘴巴靠近我的耳边说:“书上说没有早恋的人生是不圆满的人生,我的意思是说,要不,咱俩早恋吧?”
我用手狠狠地推他脑袋,推得他咚的一声撞在了靠背上。
邵云朴在整个镇子上是出了名的泼皮不要脸,从小就喜欢跟女生一起玩,好在他的成绩出类拔萃,所以才一俊遮百丑,镇子上的大人们对他的评价都还不错。
可是,这才刚刚离开镇子没多远,他就原形毕露了。
见我生气,他嘿嘿一笑,摸着后脑勺儿自己给自己找台阶下。
他说:“别生气嘛董莫秋,我知道我跟你的要求还相差甚远,但是请你放心,我会进步的。”
我瞪他一眼,突然想起了那天他对我说过的话,于是问他道:“云朴,你那天对我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啊,你为什么说全镇子上的人都欠我的?”
他微微一愣,旋即转过头去看着对面的车窗回答我说:“没有啊,我这么说过吗,肯定是你听错了吧。”
邵云朴在撒谎,他这人有个特点,每次说假话的时候都不敢看我的眼睛。
既然他不愿意说,我也懒得去管,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喜欢自寻烦恼的人。
道路两旁的电线杆一根接一根地飞驰而过,车子拐了一个弯驶上主路的时候,我看见姥姥还站在为我送行的路口迟迟不愿离去。
她微微弯着腰,靠在一棵大树旁边向着汽车的方向张望,那一刻,我突然就有些难过起来。
我觉得姥姥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疼爱自己的那个人,如今我却要听信别人的谗言怀疑她,这是很不应该的一件事情啊。
于是,我换了一种口气,异常严肃地告戒邵云朴,我说:“邵云朴,以后你再也不要说姥姥她们的坏话了,我知道你是因为担心我退学才编出的那种谎话,所以,我不怪你。”
邵云朴尴尬地笑一笑,举手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好。”
其实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挺掩耳盗铃的,其实早在邵云朴之前,我也曾在其他乡亲们那里听说过一些关于我的流言,但是我不在乎。我想,就算我的生活曾经苦难无比,混乱不堪,那也都是已经过去的事情了。
现在的董莫秋已经长大,而且生活得很幸福,这,便已足够。
其实,我是在逃避。
我怕所有的一切都大白于天下之后,自己无法接受,无法继续平静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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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四、你们男孩子在一起的时候不吹牛皮,不意淫会死吗?
说实话,邵云朴这人长得不赖,平时也对我挺逆来顺受的,但是,有些时候他还是让人很恼火。
我不喜欢他在学校里面仿佛我跟他生下来就是一对,事事都能替我做主的做派。
特别是有一次,他居然在他们班一群男生面前自称是我的男朋友。
当时他正坐在食堂里面跟那几个贼眉鼠眼的男生吹牛皮,在我的印象中喜欢造谣生事的男孩子都长得挺龌龊的,长得稍微帅一点的都没这么无聊。
他们说话的时候恰巧被端着饭缸从背后经过的我全部听到,其实当时我也没怎么生气,但后来他自信满满地问其中一个满脸青春痘的男生信不信的时候,那男生居然很肯定地回答他说:“信,怎么不信呢,就董莫秋那样的春姑,你愿意做他的男朋友是她的福气。”他这么一说,我就顶不住了,把所有的怨气全都撒到了邵云朴这个罪魁祸首的身上。
我折了一个身,冲到他身后,举起手中的饭缸狠狠地就是一盖。
咚的一声闷响,再看时,底部已经凸出来一块,手指也被震得微微发麻。
其他几个男生见状早已经纷纷逃离现场,只有邵云朴缓缓地转过头来。
他的鼻孔流着血,可怜巴巴地问我说:“董莫秋,你干吗打我啊?”
我说:“你们男孩子在一起的时候不吹牛皮,不意淫会死吗?”
话一出口,我才发现原来有些时候我的声音居然可以那么大,原本喧闹无比的食堂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大家纷纷对我们投来好奇的目光。
对于自己的处境,邵云朴显然有些不知所措,最后他往袖子上蹭了蹭鼻血,然后拉起我的手一溜烟儿地跑掉了。
教学楼后的空地上,他异常幽怨地看着我:“莫秋,你下手怎么那么重啊,枉我小时候处处都护着你,你怎么这么恩将仇报啊?”
我的气还没有消,我将已报废的饭缸扔到一旁的草地上,正色告戒他说:“邵云朴,以后请你自重一些,你不要脸我还要呢。”
看我不依不饶,他的赖皮劲又上来了:“可是我怎么觉得有我这样的男朋友,是在给你长脸啊。”
一句话说得我哭笑不得,我恨不得一下子扑上去咬死他。
见我的脸色有些好转了,他忙又得寸进尺地补充道:“我知道你不喜欢那些传言,你知道制止传言最好的方法是什么吗,那就是把它变成事实。”
看着他那副自以为是的样子,我终于忍不住对他大吼,我说:“邵云朴,你最好马上从我眼前消失,最好以后再也不要让我看见你,如果我再看见你,我便见一次打一次。”
我承认,我的骨子里并不讨厌邵云朴,但是不讨厌并不意味着我就喜欢他。很多时候,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是很微妙的,也许所谓的喜欢,缺少的就是那么一点点的转机,在此之前,你觉得多他不多少他不少,但是从此以后,非他不可。
若不是后来发生的那件事,我想,我也许一辈子都不会知道,其实我一直都深深地喜欢着嘴上一直说着讨厌他的那个邵云朴。
五、他把对我的伤害,当成了疼爱我。
邵云朴直接闯过宿舍管理员的盘查,红着眼睛杀到宿舍来找我是在高二那一年的十月份。我记得清清楚楚的,他来找我的前一天晚上,整个浙江下了一场很大的暴雨。
在此之前,他曾几次找他们班的女同学给我带话说他知道错了,以后再也不会乱吹牛,让我难堪了。
可是我一直都装作没有原谅他,我深知他的脾气,觉得像他这样的家伙,就应该长时间地与他冷战。要不,他依然不会幡然悔悟。
一开始,我还以为他是被我逼急了,所以才冒着被学校处分的危险冲进女生宿舍的,可是后来我才知道,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他气喘吁吁地站在我的面前,哽咽着对我说:“莫秋,快回家去吧,阿土伯没了。”
“没了”便是死的意思。
他说阿土伯不知道在哪里打听到了我在城里上学的事情,昨天晚上一个人偷偷地从村子里面跑了出来,要到学校来找我,因为大雨路滑的缘故,不小心跌进路边的池塘里面,淹死了。
我呆呆地看着眉头皱成一个川字的邵云朴,心里突然有些难过,许久才想起反驳他说:“为什么要来找我啊?我跟他又没有任何关系,难道小时候他用胡子扎我还没扎够吗?”
许久,邵云朴才将我拉到一边,轻声对我说:“都到这个时候了,我还是告诉你吧,阿土伯他其实是你的爸爸,这件事情全镇子的人几乎都知道,唯独瞒着的那个人就是你。”
“你胡说!”
我一下子甩开他的手,对于自己的身世我曾经作过成百上千个假设,但无论如何我也不会相信,那个胡子拉碴的讨厌鬼会是我爸爸。
邵云朴不再跟我争辩,他自顾自地说道:“其实阿土伯去世这件事情是你姥姥让我告诉你的,为的就是让你回家参加葬礼,她让我妈给我打了电话,让我来转告你。”
他说:“就算今天我不把实情告诉你,姥姥也一定会说的,因为作为阿土伯的亲生女儿,你始终是要为他戴孝的。”
“你不要说了!”
我大声地打断了他的话,一下子冲出了房门,出门的时候,我看见邵云朴紧紧地跟了上来。
我蹲在走廊上的墙角,拼命拉扯着自己的头发,眼泪一滴滴地掉在地上。
他上前一步,在我面前缓缓地蹲下身来,搂了搂我的脖子。
我听不见自己的心跳声,听不见他的心跳声,只听见窗外滴滴答答的雨声。
他说:“莫秋,我们回去吧,其实阿土伯一直都很疼你。”
如果他说的是对的,那么阿土伯这个可怜的男人,是在以什么样的方式疼爱自己的女儿呀?
他的脑袋有问题,浑身脏兮兮的,小时侯我和其他小朋友,每次见到他都会躲得远远的。
这种情况下,也许他只能选择一种让我惧怕的方法,靠近我。
他把对我的伤害,当成了疼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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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六、我想要离开这个地方,去到没人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任何人的一个地方。
阿土伯安静地躺在一口薄棺里面,他的眉目第一次舒展开来,胡子也已经被人剃干净。
我在邵云朴的陪同下,一步步如履针毡地走上前去。
姥姥说:“小秋,他是你爸。”
一句话尚未说完,奶奶便早已经泣不成声。
她说十多年前是自己糊涂,所以才酿成了现在的后果,她甚至想要跪下来请求我的原谅。
我站在人群当中,茫然无措地看着在场的所有人。
我把邵妈妈系到我袖子上的黑色袖标扯下来,重重地扔在地上,我抱着姥姥,央求她说:“姥姥,你告诉我这一切都不是真的,阿土伯不是我爸,好不好?”
我说:“你不是说我是从石缝里面蹦出来的吗,石缝里面蹦出来的人怎么会有爸爸呢?”
但是,任凭我如何乞求,姥姥却不说一个字。
整整十七年,阿土伯在我的印象中都是一个邋遢无比,神经兮兮的坏男人,如今他却一下子变成了我的爸爸,要我如何接受?于是,我一下子站起身来,快速冲出了灵堂。我沿着泥泞的道路一直跑一直跑,我想要离开这个地方,去到没人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任何人的一个地方。
邵云朴一直远远地跟着我,雨越下越大,浸透了他的头发,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漫成了汪洋。
我知道,他是被乡亲们委派来抓我回去“尽孝”的。
他伸手抹一下脸上的雨水,大声对我吼道:“莫秋,你跟我回去,他是你爸,你难道看不出来他一直都很关心你吗?”
“他才是你爸呢,你爸才是疯子!”
我开始胡搅蛮缠,他冲上前来拉我胳膊的时候,我突然发狠地咬了他的手。
结果啪的一声,他的巴掌就狠狠地甩在了我的脸上了:“你冷静点!”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邵云朴发那么大的火,他居然打我,而且打得那么用力。我捂着火辣辣的脸,站在原地傻傻地看着他,眼泪跟雨水汇聚在一起,瞬间便失却了所有的温度。
见我安静下来,邵云朴试探着背起我,转过身向着灵堂的方向走去。
他说:“莫秋,其实你应该理解阿土伯才对,我觉得他才是最可怜的人。”
是的,我承认阿土伯的命运是挺悲惨的,据说十多年前,他与我妈妈在上海相识,并且偷偷地生下了我。后来,他陪同我妈妈回浙江老家打算将事情告诉姥姥一家,结果却没想到一向注重门风门规的外公指派两位舅舅将妈妈关了起来,任凭阿土伯怎么乞求叫嚷都不让他们相见。
那时的我只有半岁,被外公从妈妈怀里抢下来扔到阿土伯的怀里的我,饿得嗷嗷直哭。
三天后,妈妈忍不住母女相离的煎熬,趁着两位舅舅熟睡的时候偷偷从窗户处爬了出来,打算与阿土伯私奔。结果却被镇子上的人发现,通报给了外公,接着两位舅舅带着全镇子的人将他们团团围住,对两个人拳脚相向。这也是邵云朴对我说全镇子的人都对不起我们家的缘故。
那一天,阿土伯被打断了一条腿,扔在路边,而他的面前就放着躺在襁褓里的我。
两天后,妈妈打破饭碗,割开了自己的手腕。
后来,阿土伯抱着奄奄一息的我,一瘸一拐地来找外公理论,气急败坏的舅舅用木棍狠狠地打了他的脑袋,他整整昏迷了三天,三天后当他在临时寄居的那间破房子里醒来时,身边已经没有了我。
他醒来后,就只知道傻笑了。
笑天,笑地,笑人间。
据说,那时是姥姥坚持要把我这个“孽种”抱回家里的,因为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外孙女活活饿死。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外公被气得大病一场,留下了病根,在我六岁那年他离开了人世。
一开始,姥姥总是让我远离阿土伯,后来阿土伯就每天到院子门前来呆呆地守着,并且每当姥姥家有重活,他都会争抢着帮忙。仿佛他知道自己的女儿生活在姥姥家,自己必须干些力所能及的活计来减轻他们的负担似的。
渐渐地姥姥对他的看法开始改变,整个镇子上的居民,也开始后悔当年自己对这个可怜的男人所做的事情。
我静静地趴在邵云朴的背上,脑海中浮现出小时候的一幕幕——那时的阿土伯每当看见我的时候总是笑,除此之外他还用青竹为我编织各种动物玩具,蟋蟀、蚂蚱、知了,不得不承认看似粗鲁肮脏的他的确有一双巧手。
邵云朴微微挺了挺身体,对我说:“莫秋,你恨你姥姥和舅舅吗?”
我轻轻地摇头。
他说:“没有了阿土伯,至少你还有我。”
他说:“不知道为什么,从小到大,我都觉得你像自己的一个亲人似的,每当看见别人欺负你,我就很生气。”
他说:“董莫秋,你说这是不是就代表着我很喜欢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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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七、他的皮肤那么凉,原本属于他的温度正带着他一寸寸地离开这个人世。
我要离开那座小镇了。
因为那场葬礼不仅带走了阿土伯,而且还带走了疼爱我的所有人,带走了姥姥、大舅舅,以及笑容温暖的邵云朴。
镇子上的居民说那是报应,是轮回,欠下的,终究是要还的。
他们说当年就是我的大舅舅带人打残阿土伯的,跟随他一同作孽的那群人中就有邵云朴的父亲。
我想,这一生我将永远不会忘记阿土伯那常年失修的老房子的房顶因为大雨的缘故,而整个塌下来的情形。
其实姥姥本来打算在董家的老院子里设灵堂的,可是两个舅舅死活不肯,他们觉得阿土伯是个外姓,而且他们始终没把他当成是自己的亲人。
三声炮响,巨大的棺木被八个人抬起来的时候,浸足了雨水的房顶突然就劈头盖脸地塌下来了。
当时的邵云朴就站在我的身旁搀扶着我,听到响声,他猛地将我向前一推,然后整个人都被砖瓦埋了起来。
姥姥、大舅舅,还有另外两个抬棺人当场毙命。
而当我和邵妈妈拼命地将邵云朴从碎石之中刨出来的时候,他的整张脸已经变成了紫青色。
他就那样安静地躺在妈妈的怀里,对着我笑。
而那时的他已经不能说话了,因为每说一个字都会从口中涌出大量的鲜血。
我忘记了哭泣,忘记了呼喊,只伸出颤抖的双手轻轻地碰触着他的脸。
他的皮肤那么凉,原本属于他的温度正带着他一寸寸地离开这个人世。
直到邵妈妈撕心裂肺的哭声响起来的那一刻,我才如梦初醒,我用力地摇晃着邵云朴的肩膀,嗓子嘶哑到发不出一丝声响。
他的最后一句话甚至都还回荡在耳边,他说:“对不起莫秋,昨天我打了你,那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后悔的一件事。”
他的笑容如今还像花朵一样地凝聚在脸上,迟迟不愿散去,定格成了永远。
在被有经验的邻居猛拍了几下后背之后,我终于哇的一声哭出了声音。他们说,人在极度伤心的时候如果不哭出来,是很容易因背气而死的。
其实,我本想跟他们一起去死的。
直到那一刻,我才发现,原来自己一直都很在乎邵云朴。
他曾说我们是亲人,看来,他的话没有错。
我终于不得不承认,那个看似讨厌聒噪的开朗男孩,早已在长达十数年的光阴中,像一颗种子似的,深埋进了我的心田。
而现在,仿佛才一眨眼,他们就已经远远地离开了我的身边,只留下一个再也不会晴朗起来的人世。
八、长长的路途,拥挤的汽车,我坐在最后一排的位子上,轻轻地闭上眼睛,幻想,你还在身边。
我固执地拒绝了二舅舅继续支持我上学的好意。
我知道,他的那些话只是客套话而已。
临走的那一天,全镇子上的人都来为我送行。
我很有礼貌地对每一个人微笑,却在转过身的那一刹那泪流满面。
我一个人坐在颠簸不定的中巴车上,漫无目的地游走,我拿出地图,在属于上海的那个地方用红笔画下一个圈。
据说,那里是阿土伯和妈妈相识的地方,有我再也记不起来的童年。
我蹲在某个小镇脏兮兮的中转站里吃一碗泡得半生不熟的方便面,我看见自己的眼泪掉进了面汤里面,起了一层浅浅的涟漪。
我终于知道人们为什么会用“孤独”这个词语来形容自己的旅途了,因为,坐在车上的你,心中始终绝望地知道,再也没有某个人等在前方的某一站。
长长的路途,拥挤的汽车,我坐在最后一排的位子上,轻轻地闭上眼睛,幻想,你还在身边。
㈢ 小说短篇小说四百字
13 坏孩子
伊凡·伊凡内奇·拉普金,一个讨人喜欢的年轻人和安娜·谢苗诺夫娜·扎姆布里茨卡娅,一个翘鼻子的年轻姑娘,双双走下陡峭的河岸,坐到一张长椅上。长椅临水而立,藏在密密的柳丛里。好一处绝妙的地方!您若往这儿一坐,您就与世隔绝了--能看见您的只有鱼儿,还有那水面上闪电般跑来跑去的水蜘蛛。这对年轻人随身带着鱼竿,抄网,装蚯蚓的小罐和其他鱼具。坐下后,他们立即开始垂钓。
“我真高兴,咱俩总算能单独在一块儿了,”拉普金东张西望着开始说,“我有许多话要告诉您,安娜·谢苗诺夫娜……许多许多话……当我第一次见到您的时候……鱼咬您的钩了……我立即就明白:我为什么活着,我崇拜的偶像在哪儿,我应当为谁献出我清白而勤劳的一生……咬钩的可能是一条大鱼……见着您后,我才第一次爱上一个人,爱得发狂!……等一会儿您再拉竿……让它咬死了……请告诉我,我亲爱的,我向您发誓,我能否指望--啊,我不是指望相互爱慕,不是的!--这个我不配,我连想都不敢这样想--我能否指望……您快拉竿呀!”
安娜·谢苗诺夫娜提起握着的钓竿,用力一拉,尖叫一声,一条银绿色小鱼在空中闪亮。
“天哪,一条妙鱼!嗬,嗬……快!要脱钩了!”
鲈鱼挣脱钓钩,在草地上蹦跳着,本能地朝它称心如意的老家逃去,随即……扑通一声,落到了水里!
拉普金急忙去抓鱼,没有抓着鱼,不知怎么无意中抓住了安娜·谢苗诺夫娜的手,无意中又把这手送到唇边……对方急忙抽手,但为时已晚:两人的嘴无意中贴在一起,接吻了。这事有点出乎意料。接吻之后接着还是接吻,之后山盟海誓,倾诉衷肠……好幸福的时刻!可是,话又说回来,这人世间的生活中没有绝对的幸福。幸福本身包含着毒素,或者说受到外来事物的毒害。这一次也是如此。当两个年轻人热烈拥吻的时候,突然响起了一阵笑声,他们朝河面上一看,两人都吓呆了:水里齐腰站着一个赤身露体的男孩。他叫科利亚,一个中学生,安娜·谢苗诺夫娜的弟弟。他站在河里,瞧着两个年轻人,阴阳怪气地微笑着,
“哎呀呀!……你们亲嘴呢?”他说,“好啊!我告诉妈妈去。”
“我希望,您,作为正派人……”拉普金涨红着脸开始嘟哝,“偷看别人的行为是卑鄙的,告密更是下流,可憎,可恶……我以为,像您这样正派而高尚的人……”
“给一卢布,我就不说!”高尚的人回答,“要不然,我告诉妈妈去。”
拉普金从衣袋里掏出一卢布,把它递给科利亚。对方把卢布捏在湿淋淋的手心里,一声唿哨,游走了。接下去一对恋人再也无心接吻了。
第二天,拉普金从城里给科利亚带来了各色颜料和一个皮球。姐姐呢,先是把她所有的丸药盒都送给了他,后来又不得不送他几颗刻着小狗脸的纽扣。这个坏孩子,显然很喜欢这一套,而且为了收到更多的礼物,他开始监视他们。拉普金和安娜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一分钟也不让他们单独待在一起。
“坏蛋!”拉普金咬牙切齿地说,“年纪这么小,就已经坏透了!他长大了会成什么样的人?!”
整个六月份,科利亚不让这对可怜的恋人过上一天好日子。他扬言要去告密,不断跟梢,讨各种各样的礼物。他总觉得礼送轻了,最后便时时提起怀表来。唉,有什么办法呢?只好答应送他一块。
有一回,大家吃午饭,当仆人送上维夫饼干时,科利亚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挤着一只眼,问拉普金:
“说吗?啊?”
拉普全面红耳赤,把餐巾当成维夫饼干嚼起来。安娜从桌后一跃而起,跑到另一个房间里。
在这种处境下这对年轻人一直捱到八月底,捱到拉普金终于向安娜求婚的那一天。啊,这是多么幸福的日子!拉普金同安娜的双亲谈过话,征得了同意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跑进花园去找科利亚。找到他后,拉普金快活得差点放声大哭。他一把揪住坏孩子的耳朵。安娜,谢苗诺夫娜也跑来了,也来找科利亚,揪住了他的另一只耳朵。现在轮到科利亚哭着央求他们:
“亲爱的,好人哪,亲人哪,我再也不干啦!哎哟,哎哟,饶了我吧!”
这时候,一对恋人脸上那副洋洋得意的表情真值得一看哩。
后来这对年轻人承认,在他们整个相恋期间,他们从来没有体验到在他们揪住那坏孩子的耳朵时所感受到的那种幸福,那种令人心醉的极度快乐。
㈣ 我的青春岁月(系列短篇小说之十三)寂静的青春b
是的,我希望一切好起来,可时间对孤独者过得好慢。我时常在屋子里忽坐忽立的消磨时间。周五,这个渗透着忧伤的日子,我不希望她来,可她总来,我在心底计数了多次,要找个玩处,可我把一个个筛选了,俱没收获。赵江是个记者,二十五岁了还没谈恋爱,实际他只是皮肤黑点而已,但前几天也找了个很丑很性感的女孩同居了,遂沉入温柔乡,断绝了所有原先朋友的信息,他的理由是他的女朋友带不出去,放在家里会很快乐么?我试着叩了一个电话,听得的果然是唉声长叹。昔日同事赵萍,现在在电视台跑广告,莫名其妙就把头发染红,让人很不舒服,不悦目又如何赏心?还有何旦,总是约我,可她过胖的脸总是双着下巴;王亭年龄比我还大,她好几次向我诉说她的寂寞,可她曾和男朋友同居过;李珊是保险公司职员,稳定工作,收入颇丰,可她太爱唠叨了。唉唉,这些先生小姐们我都和她们热情的聊过芹弯天,那时我上班,大家一起玩解解寂寞,能接触寂寞么?我痛苦着,为什么这些对我兴趣宛然的女性我都不感兴趣,老天总喜欢阴差阳错。不让我遇见那一位。
那一位应该笑容如花,面庞清秀,长头发散着清柔,身材苗条丰满,眼睛多情大方。可她总是在那边。一位外国朋友说:“孤独的人是可耻的。”不错,因为他首先对周围人和事很苛求,而同时具有和周围人一样的下流想法。
我一个人,我对我身边的女孩充满热切的向往,我对她们充满神秘和赞赏,虽然也许她们很平常。就象穿着黑衣服的阿华,我突然觉得她很高贵,在我眼里飘来荡去,直到心里。
周五了,下午,燕子的房子似乎有男的出来倒水,贞莹的房间里似乎有很粗的男音,唯有阿华的房子如一弘静水。黄昏时还亮着灯,我尖着耳朵也没听到声音,她也许在里面,也许出去了,或许还有一个男猛陆的呢?对了,中午,她的房子里是有男音的,她们还一起吃了午饭,但她们的门是开着的。但现在是关着的,男士还枝首顷在么?我似乎听到床的咯吱声,或许正热恋呢?我忧伤的想。这房子只有我象一只晾着的馋猫,这世界真的不公平。
我是个近视眼,直到现在我对周围这几位的女生面目还迷糊,阿华的对面住着两位女中学生,总是嘻嘻的不成熟的笑,那自然不必串门的,那么就只有阿华了,她的床铺是不是在响?我把门半开着,天黑了,电风扇吹得我喉结有点哽咽,我把电风扇的吹拂想象成温柔手的抚摸,在这间房子里,毕竟只有他是个动的生命了,其余是死寂,我的墙上的字已现出苍白的孤独感,象我一样。
我听到阿华的门打开了,又关上了,她到楼下打水去了,回来时又把门打开,于是我就肯定只有她一个人,啊哈!周末,也有人象我一样孤单!但阿华的门顷刻又关上了,我串门的想法也便关闭了。我无聊的在帖桌的报纸上乱写乱画,感到晚上的电风扇还有点热。突然,灯熄了,灯熄的时候我正在楼下方便,上楼时看到四楼梯口站满了人,一个很眼生的女孩叫我去叫老板,老板不在,我回来时,她问:找到没有?我看她挺漂亮,只是后面有一位光着上身的男士把手放在她的腰。四处一片黑,怎么办,阿华恰好打着火机寻找着什么,我趁机借过来,她问我有蜡烛么?我说要找。找了许久找不着,我便想关上门出去玩,阿华也在前面走,我把热忽忽的衣服往身上一罩,心想是可以约阿华一起玩的,可灯已亮起来了,阿华说灯亮了,我只好往回走,拿起陀氏的《罪与罚》看起来。阿华十多分钟才上来,她的门一直开着,凳子还咯咯的响。我想该还阿华打火机了,我故意把我的火机给她,试探她欢迎的程度。她说她的小一些,我看她是笑盈盈的,所以回来换时把衣披上把门关上了。我坐在阿华的床上了。
我什么时候变得文质彬彬了?唔,失群的大雁自然也对灰黑的云彩有钦羡心呢?看阿华正在学平面制作,我就滔滔不绝的把我的广告从业经历说了出来。面对女性,我发现我的口才仍旧是特别的好,阿华逐渐把电脑关了,侧过身来和我说话。她问:你应聘时紧张么?我说我当过广告公司的经理,招聘过别人。她说当老板有什么感觉。我说还不是一样,大家都是凡人,我只是觉得让别人帮我做事挺惬意,然后我把我的广告文案精华介绍了一下,她显得兴致嫣然,说:你不是中文系的么,我同学说你在写作,想当作家。我说我现在是专业写作,但写作也是一种策划啊。象你们搞广告设计也是一种策划,需要新需要奇,我们是同出一脉啊。她频频点头说正好找到了一个师傅了。我发现阿华有一张很嫩匀的脸,只是脸皮给人的感觉很薄,牙齿似乎随时会脱颖而出。当她听得津津有味时我感觉她确实挺幼稚肤浅,但不是学生式的天真,她似乎有种缺乏书本知识的苍白,她肯定很少看书,她几乎没有什么见解,没有使我启迪的东西,也就是说她只是一个极普通的女大学生,普通得很难给人留下印象。
然而我感动于她的谈兴,她兴奋起来还撩了几下裙子,她显得有点压抑,这与她封闭的个性有关。我们很快聊了近一个小时,我把自己袒露无遗,实际上我本来就是一爽直的人,不喜作假也不修饰。临行时我说我要出一本书,叫她帮我设计个封面。她很情愿的说好。
恰好,门口有个男士站着,说可以进来吗。他赤着上身皮肤很黑。他一进来就热情洋溢的说着平淡无奇的话,口齿也含糊不清。还作着很轻率很孩子气的动作。我努力想奉和他笑,但找不到由头,觉得他实在是太缺乏魅力了,正想离开时,灯熄了。等灯亮时那男的不知去向,阿华的门一关闭。
晚上,我想,他不会是阿华的男朋友吧,但他分明是出去了所以至少没有同居。夜很深时,我忽又听到了一个神秘的声音对阿华说话,好象是钥匙什么的,又好象向阿华讨水喝什么的。但不久又听到贞莹的声音,似乎问钥匙什么的,再下来又听到贞莹那边传来吵闹的声音,似乎正和她的男朋友吵架。
第二天清晨,我把我书的标题拟好,并把自己的作品集也附上,要她帮我设计封面。她正吃早餐,问我吃了没有,还笑盈盈的盯了我好一会。
上午我去桃子湖,想找个门面做生意来维持我吃饭,本想转一整天,但转一上午就乏了,我还想到我周围有阿华贞莹呢。四点赶回来,一睡就睡到天黑,待吃了晚餐,正见到贞莹和她的男朋友一起出去,她也瞅了我好一会,而她身边那位豁然竟是昨晚找阿华的,我没太深的印象了,但昨晚他那神态我很反感。他纯粹是那种没底气的混混儿形象,他说话的乏味使我摇头,于是对贞莹禁不住同情起来,这般黑碳的身子压在贞莹那娇嫩洁白的身上,真叫人忍不住为世上的美鸣不平。同时想,难怪贞莹总带着红杏出墙的神态,又再想,贞莹找这样一位俗气的男友她自己也高明不到哪里去,对她印象就又减了一层,虽然在水笼头边她仰起头想和我说话的神态挺迷人,还有昨天停电时娇滴滴叫我喊老板的也是她。
我洗完澡已很晚,阿华的房间有灯,但没声音,我不知道她是一个还是两个,所以不敢轻举妄动,今晚就知道阿华是不是和人同居了。可一整晚阿华的房子没点声音,而灯光始终亮着,直到十二点才有门开的声音,所以我知道至少一个人在里面。今晚天气很热,我几次醒来又睡着。加之我想我和阿华进行了长达一小时的交流,我精辟的让人启迪的言论恰好让她消化消化,况她还要看我的作品呢?
周日晨,我碰到阿华在洗脸,我们对笑了一下,她显得挺友好,相反,我觉得自己够酷的。接着,燕子来,我侧过身让她过。中午,停电,很热,我不知阿华在不在,燕子和她的男朋友吹风,我也兴致地唱着歌,还和一个木匠开低级玩笑,然后我和燕子的男朋友聊起天来,他在一家开发公司上班,而我对本市开发公司太了解了,我侃侃而谈,使这个男的很佩服我,正好,阿华的门开了,但人没出来,我想到她房子玩,看她正躺在床上,便退了出来。
整个下午我感觉阿华一直在睡,我在五点时把那本广告书还给他,她已坐在电脑边,于是我对着电脑侃起来,我要她做一个太阳,她就做了一个。她说她看了我的作品,想了几个封面。我问她对我作品感觉如何,她说还不错只是一个模式。于是谈电脑,我觉得挺乏味,两人也不是谈得很热烈。于是我出来,阿华仰起头看我,她可能认为冷落我了。其实这也不是使我难过的地方,使我难过的是另一件事,因为我和阿华挨得很近时,我闻到的不是体香什么的,而是带有死老鼠的气味,我仰头窒息了一会,阿华竟有狐骚味。这使我很快明白她一个人过的原因。
于是我禁不住有点可怜起阿华来,晚上我没去她那儿,她却在我的门口走来走去,周日她整天一个人不出门,因为贞莹她们都和男朋友玩。下午,她俩分别送走了她们的朋友,阿华才显得有点活跃,时不时到贞莹的房子,还发出压抑的欢快的笑声。
周一,我出门,在她们学校门口我发现了贞莹,她对着太阳做了个遮望眼的姿势,在她们教学楼前我看到了阿华她们,好象一整班在开会。阿华带着墨镜,燕子则转过身远远的看我。我回来时只有贞莹一个人在,她的桶子响声等就格外清脆。她显得很活跃,我认为是受到滋润的缘故。她在我窗前走来走去,我隐隐觉得她已在阿华的房子里看了我的作品。
晚上我忽然有点烦,在房子里走来走去。想找阿华说话,可阿华已带上门出去了。一去竟很久不回。我就突然想着阿华其实是个有心计的人,从我那天借稿纸到我看人的经验,还有昨天我去玩时她说了一句:“你学会设计也好呢。至少出书不要请别人了”。我想她是故意逼出我叫她设计是想借此接近她。还有,她昨天画太阳时顺便画了一个小孩子,我应该说:“这是你的自画像吧,”幽她一默以调和气氛。另外,她说她近视不带眼镜是不想装斯文。我说:“你不喜欢装斯文么?”连说了两次。她说那倒不是,竟耳根子发红。男人你说你敏感。女人比你更敏感呢?
于是我想,阿华看到我一天没回,看到我进屋,故意出去,一则证明她有地方玩,二则可以掉我胃口。而我九点开始想续写我的《孤独者之歌》的下集了,写得兴致,竟是下笔千言,一发不可收,对她的再回来已没兴趣了。只是在中途倒水时我看到了贞莹,她站着看我使我很不好意思。然后她到阿华的房子,我猜想正看我的小说,因为她房子有人大声叫她也不去。
贞莹出去后阿华的房子还是开着,我想以讨杯开水的理由去找她。但因文章写得投入就耽搁了,我打个呵欠时阿华的房门已关了,但不久我感觉阿华的灯照在走廊上,我想下楼去方便,顺便到阿华的房子转一圈,因为晚上她洗了澡不至于有狐气,但上来她的门又关了,我想敲她的门,但一看已十一点多,勇气又是大减,但今天交流的愿望满浓,所以拼命在纸上写要有勇气,勇勇勇!但最后到底觉得没必要。带着微微的惆怅,我黯然的熄了灯。
清晨,我们同时开门洗漱,她说她的电脑坏了,中午我就和她研究起电脑来,气氛是异常的和谐,我们头碰头也研究不出来,但我身心畅快多了,我说我明天可以帮她抬过去,她说:那可不好意思。于是我吃饭去罗!
我早早地往房间赶,刚开锁的刹那,她的门陡的大开,看了我一眼,又关上了。我因有事,在房子拿一样东西就走了,觉得她的动作挺复杂,三十分钟后我回来,她的门又陡的大开,而我一身汗,先洗个澡再说,正碰上阿华在洗衣服,她特意过来和我打招呼,我便看出她的语气中有着无奈。洗澡回来,我正梳头,阿华忽的从我门前走过,而我的门因为风的缘故,一下自关了,而且很响,我再打开时,她的门已关了,我很不好意思,可不要误解呵!于是打主意今晚找她聊天,她今天许是电脑坏了,无聊吧,想和我聊聊,但又不敢,或者她是叫我明天搬电脑呢!这个女孩也是,不喜欢看书,电脑一坏,自然没事干。但我现在想掉她的胃口。看书一口气到十点,阿华的灯已熄了,她竟睡了,阿华!未免太夸张了,倒使我有点不安了,她此刻定然正寂寞的望天,我走来走去,把门拉开一条缝,希望她能起来,然而她的房间一片寂静,我想她肯定在等我去敲她的门,我一敲她就翻身起来,那么话题就在花与非花之间停留,那才爽。我今晚是预计给她看手相的,看手相是我接近女孩子的高招,两手一握,然后辅之以挑逗之语言。嘿嘿,于是我叮叮的过去,咚咚,这是我第一次敲门,回答我的是一片寂静。
早晨我出门,恰好碰到她,她穿白衬衣不好看,阿华是一个封闭型的女孩子。我后来向她提起周六的事,她说她去玩了。我明明知道她在家里,可见她是怕人瞧出她的孤独。我再问她的电脑的事,她说前天叫了一个同学一个男孩子,帮她搞好了。我就有点想笑。走到她房子时,她从床头拿出我的文学作品,我问她感觉如何,她只轻描淡写的说了声,不错,就没下文了,我是不是太自负了?
天气逐渐转凉,临近周末时贞莹就有点坐不住了,大声喊阿华,于是她们窃窃的说话,我隐隐能听得。“那个男孩子很有才华,只是有点酷”是贞莹的声音。“要抓住机会呵……”我听不清了,嘻嘻,嘻嘻,她们笑起来似乎比男士还下流。
后来我以随意的姿势踱到阿华的房子,她竟有点慌乱,我反而觉得她过于拘谨,缺乏女孩应有的灵性,也许是我没能激发她的可爱吧。我觉得有点乏味,加之她对文学的迟钝,我更觉得索然。啊。在荒凉的季节里,只要是生命就是风景,我们何谈选择,何况阿华有一张姣好的脸。我打开门出去了,阿华的电脑还没去修,好象她的同学没时间,她绝对不会对我开口的,而我惮于对电脑的敏感,觉得没必要揽这笔业务。
周末,是个艳阳天,秋天的太阳易让人产生欲望,孤独的青春需要收获语言、吻和拥抱。我在外转了一圈,企望遇到一个笑脸什么的,那怕是一个背影。但慢慢的终究觉得有点空洞,也许还不如阿华还算白的手,说话时微露的牙齿,贞莹猛地回头瞧我的姿势,或大胆的带着挑逗的神情对着我,久久不别开。燕子该站一边了,虽然前天她挡在过道上,我叫她让一下,她竟很有感觉的向我笑了一下,但也难于掩盖她的俗气。
清晨,阿华的房子正开着,当我坐下不到五分钟,就有一个男的咚咚咚咚地往里走,他本来是阿华对面中学生的老乡,前几天在阿华的房子侃了一通,声音很大,我听的尽是某个录像的踢打动作什么的,打桌球的注意点,刘德华的鹰勾鼻什么的。“电游室我一坐通常是一个小时”。他的粗嗓子带着炫耀,我听到很无聊,阿华却不时发出欢快的大笑,临别时还送了他老远。现在这个人又来了。“我昨晚看了一通宵录像,很困”。那人带着塑料本地话说。阿华却连说:“没关系。没关系,你可以睡到我床上”那个人还显得嘟嘟囔囔,阿华就反复宽他的心。然后是阿华咚咚咚咚出去的声音,然后又是阿华咚咚咚咚进来的声音,贞莹穿着拖鞋在我窗边叫了好几声,阿华的房子都没有声音。
我吃完早饭回来,阿华的房子还一片寂静,但当我躺在床上半休闲的看书时,却突然听到阿华的房子传来剧烈的凳子桌子的撞击声,接着是那个男的猛地把门拉开,飞一样的往楼下跑,然后是阿华的嘤嘤的哭泣声。
我想去探个究竟,但终于没有,孤独的人总是在自己心灵翻江倒海还喜欢给人一张平静的脸,他们对别的人和事思考得很深刻透彻,同时却把自己丢掉了。
后来是贞莹的声音,她在阿华的房子站了片刻,然后敲我的门,第一次女孩敲我的门,况且又是贞莹洁白的手指,我微笑着打开门,她问:“阿华怎么了”,我摇摇头说不知道,贞莹带着埋怨的神情瞧了我一眼,我边跟着她到阿华的房子,看见阿华正伏在桌子上。我终究觉得和她还很陌生,默默地退回我自己的房子,贞莹也出来,在我的窗前站了一会,在我门前作出欲进不进的动作,我没有用眼神和微笑鼓励她,她不久就装作有急事般走开了。
我终究不知道阿华为什么哭,也未必要知道,我只知道和我的这些邻居们要离别了,月底我将不向任何人告别的搬到新的地方。在这里,我不知道我给别人留下了什么给自己留下了什么。
2019.6.27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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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de散文:《我爱故乡的海》
“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每当深秋的枯叶零落,便勾起了远走他乡的游子深深的思乡情结。
我眺望远方,念起了故乡广东汕头——那座依山伴海的南方小城,我爱那城的寸草寸木、片瓦片砖、一吸一呼……
小城是个丰饶的地方儿,一年四季的怡人气候,让久居这儿的人们好不舒意。各式各样的美食小吃,是广东人“好吃”的最好证明,小城又称不夜天,那是因为小城的夜极丰富,野味烧烤、大排档、歌舞晚会……离开小城,我去过好些地方,却再也不见有这样喧闹的夜了,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多了几分秩序,却少了不少乐趣。小城则不然,那及其欢喜的夜,映出小城的人们是懂享受生活的。
忆小城,不得不忆起那片浩瀚无垠的海,对当地人来说,这片海,就是他们的宝物:人们观海,人们听海,人们爱海……
记忆里,沿海是一条几十里长几丈高的长廊,漫长而蜿蜒。人们游走在长廊上,欣赏着海四季的变幻。
冬日里的海是悲凉的,我倒因而喜欢上了海上日出,缓缓地爬出海平线,柔柔的,一点也不刺目;
春天里,岸边的草钻出了土壤,整条碧绿的长廊衬着湛蓝的海水,交相辉映,显得格外惹眼;
最喜是仲夏之夜的海滨长廊,或是躺在草坪上,或是靠在背椅上,吹着徐徐海风,吃着鲜美的海鲜、烧烤,再聚上三五好友、亲朋,谈天赏月,望着满天星斗,滋生了不少童年时的幻想……;
这时是秋天罢,秋天的海是严肃的,小的时候,我本不情愿看秋海,每每看到浪到打来,炸开的水雾随风吹散在游人的脸上,咸咸的,仿佛是海的泪,却看游人,深凝着远方,眉宇间透着淡淡哀伤……而如今,我竟有些怀念这多愁善感的海了。
又一阵秋风扫过,我拾起了几片落叶,将它们散向空中。瞧,它们飞起来了,飞向了遥远的南方,满载着思念寄向我所至爱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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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种德国黑格尔
与其做一株绿洲中的小草,不如做一棵秃丘上的橡树
——题记
有一条流浪的纯种纯种德国黑格尔,刚出生就被父母抛弃,因为纯种的德国黑格尔天生就要受到磨练。这可怜的家伙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他甚至认为自己是一只被父母杂种狗。他只能靠着拣别人的残羹剩饭来维持生活,尽遭别人的白眼,它痛苦极了,它受够了这样的生活,它诅咒这个世界,它感到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狗。
直到有一天,它攒够5根骨头的学费到狗学院报名。学院的老师教它去找一个富有的人家做他们的宠物,教会它怎样讨好主人,让它无论自己是否高兴都要摇着尾巴,装出一副很高兴的样子,主人不管说什么,一定要百分百的服从……
他的夫人来到宠物店,这条流浪狗抓住了这个机会,赶忙迎上去,一个劲地摇尾巴,果然,学校里的功课起了作用,这一对夫妻看中了就这样,一年之后这条流浪狗毕业了。毕业后,学校把它送进了宠物店。宠物店里的人上上下下给他打扮了一番,给他穿了一件好看的红毛衣——尽管夏天里穿毛衣让他感到很不舒服;又给它喷上了高档香水——虽然他对这香味过敏。一周后,一位西装革履的人领着这条流狗。把钞票一放,抱着他回了家。他靠着在学校里的本事在家里站住了脚。
这个家里的主人有钱有势,他生活地十分幸福:有好吃的、有好喝的、有主人买来的宠物玩具玩……他过着梦寐以求的生活,他得到了其他狗羡慕的眼神。当然这全靠学院里的“技能”:看见主人就摇尾巴,并表现得十分高兴,无论主人叫你怎样,要百分百服从,即使那有多难或多么伤尊严。主人喜欢的人,再邪恶也要向他表示友好,主人厌恶的人,再善良也得狗眼看人低……
该有的全有了,可他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不,是少了一些很重要的东西!他一天比一天苦恼,他觉得他生活得很窝囊,他受不了这种低三下四的生活,他受够了!好象有一种信念再呼唤他,他不能这么活下去了!他醒悟了!他终于明白他失去了尊严和自由!他再也受不了了,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个叫做“家”的“家”,那不是他要的生活…。
后来,他选择了过无忧无虑的生活。再后来他做了一只警犬,再进行警犬训练时,训练员吃惊地告诉他,他是一只种纯种德国黑格尔!他听了不禁吃了一惊,他发誓今后再也不做那寄生在有钱人家的窝囊废!他觉得他对不起他那高贵的血统!
他当了一只警犬,虽然很艰苦,没有好吃、好喝、好玩的,没有闲适的生活。但他觉得日子过得很充实。因为他觉得这么活着有意义;这么活着是真正地“活着”,就这样在艰苦的训练下,他成为了一只优秀的警犬,多次解决大案,因表现神勇被人们尊称为“神犬”他骄傲极了,他觉得虽然失去了优越的生活条件但去得到他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尊严。
但,在一次案子中……有一次,他在追一个罪犯时,奋不顾身地跑在最前面,他勇猛地咬住罪犯的脚,罪犯吃痛,愤怒地大声叫嚷,并抽出腰边的尖刀。这时,这流浪狗,不!这只“神犬”却毫不畏惧地扑向歹徒。他想就是送了命也要尽到警犬的责任;就是送了命也要对得起“神犬”这个称号……可不容他想下去罪犯那罪恶的尖刀便插入了“神犬”的胸膛。顿时。血涌……但神犬却紧紧咬住罪犯的腿,毫不放松,丧心病狂的罪犯又向“神犬”的身体连捅了好几刀。这时,我们的英雄——“神犬”终于支持不住了,他倒下了……
临死的一瞬间,“神犬”心想:这么死,值了……
㈦ 求推荐几部校园文学的短篇小说集
1、《海蓝色的阳光》文 / 浩雾
青春与校园的纠缠,年华与际遇的体会....
海蓝色的阳光,洒满了我人生的轨迹。
2、《我本善良》文 / 我想我是fish儿
我叫Mig,一个极度骄傲而且心地善良的人……
我刚6月个大,父母就离异了。应该说我从小所经历的人和事,比起同龄的他们,要多许多,也要坎坷许多。
叛逆中的单亲家庭成长经历锻炼了我超出同龄人的独立性和适应性,这些特性在小学时期就已经充分得以体现,当别的小孩还在父母怀里撒娇的时候,6岁的我已经会为我和母亲的饮食而操持家务了。我热爱运动,尤其喜欢足球,那个时候懵懂的意识里甚至有一度把足球当作我活在世上唯一的追求……
3、《**是怎样炼成的》文/ 六道 (佳木斯人士)
男主角谢文东的所谓“成长经历”是由原本文弱、本分、听话、成绩优秀但被人欺负的学生“成长”为老大。当然,这部小说是现实的一个折射。
谢文东以征服世界为自己的最高价值原则,这种征服的过程使得谢文东体验到一种“普通人无法经历的快感”。 谢文东对自己的劝诫是:“要记住,你是坏蛋!同情心只会让你软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