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啤酒亦舒短篇小说
Ⅰ 安妮宝贝暖暖
1999年3月 喧嚣的机场大厅,他走过来叫她的名字暖暖,一个穿着有木扣子的棉布衬衣的男人。
她记得他的声音。温和的,带着一点点沉郁的锐利。在打电话给林的那段日子里,有时来接电话的就是这个和林同租一套公寓的男人。北方人。是林以前的同事。
城说,林晚上临时要加班。他对她微笑。在大厅明亮而浑浊的空气中,这个穿着粉色碎花裙子的女孩,疲倦而安静的,象一朵阴影中打开的清香花朵。独自拖着沉重的行李,来投奔一个爱她的男人。
他们走到门外。天下着细细的春天夜晚的雨丝,打在脸上冷冷的。帮她打开TAXI的车门时,他伸出大大的手挡在她的头顶上。暖暖,你等一下。他说。再跑回来的时候,手里抱着一大捧的纯白的香水百合。林嘱咐过我要买花给你,我想你会喜欢百合。他把沾着雨珠的花束放到她的怀里。
他笑的时候露出雪白的牙齿,象某种兽类。温情而残酷。那件浅褐色的衬衣上有一排圆圆的木扣子。是暖暖喜欢的。
晚上三个人吃饭。还有他的女友小可。
小可是土生土长的上海女孩,穿伊都锦的黑色裙子,刷淡淡的紫色胭脂。不是很漂亮却有韵味。
暖暖吃了点东西,就早早上床去睡,她太累了。林的棉被和枕头上有她陌生而有亲切的气息。墙上还有她的一张黑白照片,是他给她拍完手洗出来的。暖暖睁着明亮漆黑的眼睛,带着微微惶恐和脆弱的表情。碎碎的短发在风中飞扬,笑容无邪。那时候她读大一,林是大三的高年级男生。对暖暖穷追不舍。
暖暖迷糊地躺在那里,想着自己现在是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是林的城市。他叫她过来,她就来了。就好象在新生舞会上第一次遇见林,这个能说会道的精明的上海男孩,他教她跳舞,他说把你的左手放在我的肩上,右手放在我的手心里。她就把自己的手放在了他的手上。
半夜林把她抱了起来,乖暖暖,要把裙子换掉。他轻轻地亲吻她的额头。你终于到我身边来了,暖暖。在黑暗中,他们开始做爱。暖暖是有点恐惧的。恐惧而惘然。在疼痛中甚至感觉到无助。
她想到厨房去喝水。没有开灯。走过客厅的时候,突然听见开门的声音。进来的是送小可回家的城。在门口看见穿着白棉布睡裙的暖暖,有点惊慌地站在那里。
外面还有淅沥的雨声。阴暗潮湿的空气中弥漫着清幽的花香。是插在玻璃瓶中的那一大捧百合。两个人面对面地注视着,突然丧失掉了语言。寂静中只有雨点打在窗上的声音。
似乎是过了很久,城关上了门,从她身边安静地经过,走到他自己的房间里。
1999年4月 她放着一些轻轻的如水的音乐。寂静的样子。
暖暖的生活开始继续。
一早林要从浦东赶到浦西去上班,然后有时晚上很晚才会回来。他在那家德国人的公司里做得非常好。工作已经成为他最大的乐趣。其他的就是偶尔早归的晚上,吃完饭在电脑上打游戏,然后突然大声地叫起来,暖暖,我的宝贝,快过来让我亲一下。
城接了个单子,一直在家里用电脑工作。家里常常只有他们两个人,有时小可会过来,但她不喜欢做饭。所以暖暖每天主要的事情就是做饭,中午做给城吃,晚上做给两个男人吃。
城写程序的时候,房间的门是打开的。他喜欢穿着很旧的白衬衣和牛仔裤,光着脚在那里埋头工作,喝许多的咖啡。房间里总是有一股浓郁的蓝山咖啡豆的香味。暖暖中午的时候,会探头进去问他想吃什么。渐渐地也不再需要问他。知道他喜欢吃西芹和土豆。她给他做很干净的蔬菜。吃饭的时候,两个人都不喜欢说话。但是有一种很奇怪的默契。两个人的心里都是很安静的。
城感觉到房间里这个女孩的气息。有时她独自跪在地上擦地板,有时洗衣服,一边轻轻地哼着歌。她喜欢放些轻轻的音乐,通常是爱尔兰的一些舞曲和歌谣。然后做完事情后,就一个人坐在阳台的大藤椅上看小说。她是那种看过去特别干净的女孩,没有任何野心和欲望。就象她的黑白相片。寂静的,不属于这个喧嚣的世间。
小可对城说,暖暖应该是传统的那种女孩,却做着一件前卫的事情。同居。
城说,她和你不一样。她是那种不知道自己要什么的女孩。
1999年5月 似乎他注定要这样安静地等待着她。在人群涌动的黄昏暮色里。
下午城去浦西办事情。暖暖出去买菜的时候,习惯性地没有带钥匙。把自己关在了门外。
打手机给城。城说,暖暖要不出来吃饭吧。不要做了,林晚上反正要加班。他们约在淮海路见面。暖暖坐公车过隧道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来上海快一个月,林从没有带她出去玩过。
暮色寂静的春天黄昏。街上是行色匆匆的人群。暖暖下车的时候,对着镜子抹了一点点口红。她还是穿着自己带来的碎花的棉布裙子。柔软的裙子打在赤裸的小腿上,有着淡淡怅惘的心情。
城等在百盛的门口。在人群中远远的看过去,他是那种沉静的,又隐隐透出锐利的男人。暖暖想起自己上大学的时候,很喜欢看亦舒的小说。有三本书是写得非常好的,人淡如菊,喜宝和连环。亦舒写的不是俗气的言情小说。对爱情和人性她有着寂寞和透彻的领悟。暖暖喜欢她笔下的男人。带着命定的激情和忧郁。象鲁迅的伤势。涓生。她用过那个名字。很少有男人有这些东西了。他们逐渐变成商业社会里的动物。例如林。他渐渐让暖暖感觉到陌生。
可是城等待着她的样子。让她想起他们在机场的第一次相见。熟悉的感觉。似乎他注定要这样安静地等待着她。暖暖突然感觉到眼里的泪水。
城带暖暖去吃了她喜欢的水果比萨。在必胜客比萨饼店里,暖暖侧着头,快乐地点了橙汁和色拉。她象个没有得到照顾的孩子。寂寞的,让人怜惜的。城安静地注视着她。他体会着女孩与女孩之间的不同。小可独立精明,永远目的明确。可是暖暖是暧昧脆弱的。她象一朵开在阴暗中的纯白的清香的花朵。
他们没有说太多的话,和以前一样。只是偶尔,城说一小段他北方的家乡,和他童年的往事。暖暖微笑着倾听他。他们这顿饭吃了三个小时。在流水般的音乐里,在彼此的视线和语言里,温柔地沉沦。
打的回家的时候,暖暖睡着了。她的脸靠在城的肩上,轻轻地呼吸。城伸出手去扶住她的脸,不让她滑下来。一边低声地叫她,暖暖,不要睡着啊,我们一会儿就到家了。
是在公寓楼阴暗的楼梯上,在淡淡的月光下,暖暖看到城注视她的眼睛,疼惜而宛转的,充满爱怜。她是这样近的看着他的脸。一个带着一点点落拓不羁的男人。他的气息,他的棉布衬衣,他的眼睛。
暖暖,你让我的心里疼痛,你知道吗。他伸出手抚摸她的脸颊。他克制着自己。
有时候,我会很害怕。城。这是真的。女孩温暖的眼泪滴落在他的手心上,几乎是在瞬间,所有的刻意和压抑突然崩溃。他无声地拥她入怀,激烈得近乎粗暴地堵住她的嘴唇,想堵住她的眼泪。暖暖,暖暖,我的傻孩子。
他把脸埋在她的颈窝上,感受到窒息般的激情,淹没的理性和无助的欲望。你是美好的。暖暖。他低声地说。为我把你的头发留长好不好。你应该是我的。
1999年6月 你知道你无法把我带走。你知道我们是不自由的。
有些人注定是要爱着彼此着。暖暖想。甚至她想,认识了林也许只是为了能够和城的相遇。时间和心是没有关系的。认识城是一个月。和林是四年。
可是他们做不了什么。似乎也没有想过要做些什么。付出的代价太大,不知该如何开始。林和小可都是没有错的。他们也没有错。所以当城对她说,他找了份工作,要搬到单位宿舍里去住的时候,暖暖轻轻地点了点头。她是知道他的。他也只有如此做。
小可帮城一起来搬东西。她对暖暖说,我们的房子已经付了第一笔款子,钥匙要过半年拿到手。城现在搬出去也好,让你们两个人好好地过没人干扰的生活。
好象是起风了。
城和他们在一起的最后一个晚上。暖暖在厨房里做晚饭。林喜欢吃的鱼和城喜欢吃的西芹,每天她给两个男人做不同口味的菜。林依然沉溺在电脑游戏里面,城写程序,暖暖在厨房里放了一个小小的收音机,收听调频的音乐节目,一边透过窗口看着暮色的天空,大片灰紫的云朵,和逐渐暖起来的春风。这样的时候,她的心里就会想起那个迷离的夜晚。在黑暗的楼道上,城霸道野性的气息,激烈的亲吻,温柔的疼痛。
他是她可以轻易地爱上的男人。
他是别人的。
凌晨三点的时候,暖暖醒过来。林在黑暗中迷糊地说,你又要去喝水。他知道这是暖暖的一个习惯。
暖暖光着脚轻轻地走到客厅里,她没有开灯。窗外很大的风声,房间里依然有百合清冷潮湿的花香。那是她到上海的第一天,城买给她的。他说你也许是喜欢百合的。她的确喜欢百合。
她打开冰箱倒了一杯冰水。黑暗中一双手无声而坚定地捕捉了她。她知道是谁。他们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他拥抱住她的时候有轻轻的颤栗。他说,暖暖,我们是有罪的吗。可是上天应该原谅我。因为我是这样的爱你。他把她推倒在墙上。她在他的亲吻中感觉到了咸咸的泪水。她低声地说,城,我的头发很快就会长了。你要离开我。他说,我可以把你带走,我们是自由的。她说,你知道你无法把我带走,你知道我们是不自由的。你一直都知道。
1999年7月 我知道我们似乎无法在一起
很安静的生活。两个人。房间里一下子显得空荡了许多。
林去上班的时候,暖暖在家里洗衣服,看书,还是常常放着轻轻的爱尔兰音乐。在阳台上种了一些鸢尾和牵牛。有时给花浇完水,就一个人对着明晃晃的阳光出神。
房间里再也听到不清脆的键盘敲击声。没有了那个剃着短短平头的男人,穿着很旧的白衬衣和牛仔裤,光着脚坐在电脑面前工作。他安静的气息和蓝山咖啡浓郁的清香。在她跪在地上擦地板的时候,她常常很安心地听着他的键盘声音。因为一探头就可以看见他。他叫着她的名字,暖暖。用他的北方口音的普通话。
没有和林做爱已经很久。原来女人和男人真的不同。女人的心和身体是一起走的。如果心不在身体上,身体就只是一个空洞的陶器。林没有勉强她,他说,暖暖你是否感觉很寂寞,或者出去随便找份事情做,可以有些社交。可是我又真的不放心你出去。你总是需要照顾。
暖暖说,你是在照顾我吗。她的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她是不轻易表达自己失望和不满的人。和林在一起的日子,的确是寂寞的。他不知道她想要什么。也许如果他知道,他肯定会非常愿意给她。但是问题是,他不知道。也许永远都是疑问。他不是和她同一类的人。虽然他爱她。
但是暖暖想她还是可以和林一起生活下去。就象城会和小可在一起一样。
也许和林同居半年左右他们就可以结婚。过着平淡而安静的生活。即使是有点寂寞的。
下午的时候,暖暖一个人出门,去了医院。天气已经非常炎热了。暖暖坐了很长时间的车,照着地图找到瑞金医院。人很多,坐在走廊的靠椅上等着叫号的时候,买了一本画报看。画报上有一组特别报道,一大堆可爱小宝宝的照片,下面是他们的父母对他们出生的感想。暖暖找到一个自己喜欢的宝宝,是个小男孩,好奇地睁着大眼睛,他的妈妈说,黑黑瘦瘦,眼睛又大,象个ET。问医生为什么会这么难看,医生说,还没有穿衣服嘛。的确是个很象ET的小宝贝。暖暖怜爱地看着那张照片。微笑的。
化验的结果很快就出来了。暖暖没有太大意外。医生问她你要它吗。暖暖说我回去想一想。走出医院的时候,她把那本画报紧紧地抓在手里。她想也许是个男孩子,会有和城一样的手指和眼睛。在路边的电话亭里,她给城打了手机。她一直都记得这个电话号码。这是他们分开后她第一次打给他。城在办公室里,暖暖在电话那端静默了很久,然后她说,城,我想见你。你可以出来吗。
还是在淮海路的百盛店门口。一样的暮色和人群。远远地看见城,一样地穿着旧的白棉布衬衣和牛仔裤。脸因为消瘦而显得更加的英俊和锐气。暖暖想,这真的是个和林不一样的男人。林每天都西装革履地去三十多层的大厦上班,已经放弃掉了他的锐气。而一个没有锐气的男人是让人感觉寂寞的。
城说,暖暖你好吗。他俯下脸看她。他的安静的目光象水一样无声地覆没。暖暖看得到里面的宛转和疼痛。但是在黄昏的暮色里,他们只是平淡地对望着。象任何两个在人群里约会的男女。
我好的。城。今天是我的生日。暖暖侧着脸微笑地看着他。要我买礼物给你吗。要啊。
他们走进了百盛。暖暖走到卖珠宝的柜台前,淘气地看着他,我喜欢什么,你就给我买什么好不好。城说,没问题,我带着信用卡。暖暖看了半天,然后指着一枚戒指说,我要这个。那是一枚细细的简单的银戒指,打完折以后是20元。
城说,暖暖,我想买别的东西。不要了,城,我们是说好的。好把。城无奈地点了点头。然后叫店员用一个紫色的丝绸盒子把它装了起来。把它放在暖暖的手心里的时候,他说,嫁给我,暖暖。他微笑着模仿求婚者的口吻。暖暖说,好的。然后她看到城的眼睛里突然涌满了泪水。
小可好吗。暖暖听见自己平静的声音。是在比萨饼店里。两个人坐在窗边,看着街上的霓虹和夜色。她希望我去美国读MBA。她姑姑在加州。一直叫我们过去。可是我不喜欢。
我知道。暖暖说,你是散淡的人,和小可是不同的。
而且我不放心你,暖暖。他低下头,有时我希望你尽快和林结婚,让我可以灰心,可有时我担心你不幸福。你会一辈子让我心疼。暖暖微笑地看着他,如果我想跟你走,你要我吗。城握住她的手,暖暖,有很多次我梦见我们一起坐在火车上。我知道我带着你去北方。路很长,可是你在我的身边。那是我最快乐的一刻。甚至希望自己不要醒过来。
我们可以吗,城。暖暖看着他。
可以的,暖暖。如果我们彼此都坚持下去,能够背负这些罪恶和痛苦,我们可以离开上海,离开一切。只要我们两个人。城紧紧地握住她的手指。我一直在失去你的恐惧里。暖暖。上天给我的任何惩罚都不会比这个更令我痛苦。
他们在明亮的地铁车站里等着最后一班地铁。
城说,暖暖,你尽快考虑,给我一个电话。我会处理和林和小可的一切事情。如果能够和你在一起,我愿意为你背负所有的罪恶。
暖暖说,好的。她看着城,她突然感觉到自己手指冰凉,心里钝重地疼痛起来。抱抱我,城,请抱抱我。城在人群中紧紧地抱住了她。他把她的头压在自己的胸口上,轻轻地说,暖暖,我已经无法忍耐这样的离别,或者让我一生都拥有着你,或者我们永远都不要相见。他的手指抚摸到她背上的头发,长长的漆黑的发丝,象丝缎一样光滑柔软。暖暖微笑着看着他,我努力地把它们留长了,城,我要用它们牵绊着你的灵魂。一辈子。
暖暖回到家的时候是深夜。林躺在沙发上睡着了。西装没有脱,地上堆着一些啤酒罐。
暖暖蹲下去,用手抚摸他的脸,然后林惊醒过来。暖暖,你跑到哪里去了。我下班回来第一次没有见你在家里,你让我很担心。
林,我有事情要告诉你。暖暖平静地看着他,她的脸象一朵苍白而艳丽的花,在黑暗中散发清冷的光泽。我不能再和你在一起。我有了孩子。可能不是你的。我想回家。
林惊异地看着她,为什么,暖暖,你在和我闹着玩吗。
不是。暖暖说。我不想让我们活在阴影里面,这对你不公平。如果没有孩子,我本来想就这样下去。可现在不一样。如果依然和你在一起,我会觉得我是有罪的人。可是我不愿意这样地生活。你知道。
我不会告诉你任何的细节。我只希望你能够原谅我。因为我曾经爱过你。因为我已经不再爱你。
1999年8月 一直在告别中
回家的航班是晚上九点。暖暖独自等在候机大厅里。外面下着细细的雨。
她没有给城打电话。不告而别也许能给他和小可更多的安宁。甚至她都不愿再让自己回想带给林的崩溃和伤害。她只是做了自己能够做的的事情。时间会磨平一切。
这一刻心里平静而孤单。陪伴着她的是来时的行李包,脖子上用丝线串着的那枚银戒指。和一个小小的生命。属于它的时间不会太多。她轻轻的把自己的手放在身体上。HI,小ET。她笑着对它说话,你会和我说再见吗。我们要和这么多的人告别。爱的,不爱的。一直在告别中。
1999年9月 或者我们永远都不要相见
在这个熟悉的城市里,暖暖重新开始一个人的生活,黄昏的时候,她常常一个人出去散步。沿着河边的小路,一直走到郊外的铁轨。那里有大片空旷的田野。暖暖有时坐在碎石子上面看远处漂泊的云朵,有时在茂盛的草丛中走来走去,顺手摘下一朵紫色的雏菊插在自己的头发上。漆黑浓密的长发,已经象水一样地流淌在肩上。
她感觉到内心的沉寂。所有的往事都沉淀下来。偶尔的失眠的夜里,会看见城的脸,在地铁车站的最后一面,他搁着玻璃门对她挥了挥手,然后地铁呼啸着离去。空荡荡的站台上只有明亮的灯光。苍白地照在失血的心上。她独自在那里泪流满面。
他说,我已经无法忍耐这样的离别,或者让我一生都拥有着你,或者我们永远都不要相见。
她只能选择离去。因为不愿意让他背负这份罪恶。她已经背负了一半。于是就可以背负下全部。
在医院的时候,她终于放肆地让自己流下泪来。不仅仅是因为疼痛。她知道她终于割舍掉生命中与城相连的一部分。他们永远都可以成为陌路。
她开始去附近的一家幼儿园上班,兼职地给小孩子弹弹钢琴,教他们唱一些儿歌。
生活是单纯而寂静的。空气中开始感觉到风中的清冷。她常常穿着洗旧的棉布裙子,脸上没有任何化妆,只有一头长发象华丽的丝缎。甚至很少上街,除了上课,散步,她没有任何社交活动。也不认识任何的成年男人。除了陆。
陆是罗杰的父亲。罗杰是班里最淘气的男孩子,他的母亲在5年前和陆离异。陆对暖暖说,罗杰常对我说,他有一个有着最美丽头发的老师。暖暖微笑地站在阳光里,白裙和黑发闪烁着淡淡的光泽。那一天他们一起走出幼儿园。罗杰在前面东奔西窜。暖暖和陆一起走在石子路上,陆惊异地看着这个年轻的女孩,她悠然地抬头观望云朵,却没有任何多余的语言。
1999年10月 要嫁了,因为已经为你而苍老
一个月后,这个四十岁的男人对暖暖说,你是否可以考虑嫁给我。
暖暖看着他。他是非常普通的中年男人。她对他没有太深的印象。知道他很有钱,但并不显得俗气和浮躁。剪短短的平头,喜欢穿黑色的布鞋。不喜欢说话,却可以在一边看她用钢琴弹儿歌数小时。
暖暖说,为什么。陆说,我想你和别的女孩最大的区别是,你的心是平淡安静的。这样就够了。我见过的女人很多。你在我身边的时候,我心情是安宁的。
他看着这个素净的女孩。我知道你肯定有不同寻常的经历,你可以保留着一切,不需要对我有任何说明。我只希望给你稳定安全的生活,我们各取所需。你不觉得这是最明智的婚姻吗。
他的手轻轻地抚摸她如丝的长发。你的头发美丽而哀愁。就象你的灵魂。可是你可以停靠在这里。
举行婚礼的前一晚,天下起冷冷的细雨。
暖暖打开长长的褐色纸盒,里面是陆从香港买回来的婚纱。柔软的蕾丝,洁白的珍珠,是暖暖以前幻想过的样子。可是那时候她以为自己肯定要嫁的人是林。陆还订购了全套的钻石首饰。他说,你脖子上那枚银戒指已经挂了很久。我不要求你一定要把它换下来。你可以带着它。
可是也不是太久,只不过是三个月。暖暖想,为什么在心里觉得好象是上一个世纪的事情了呢。她抚摸着那枚小小的银戒指,它已经开始黯淡。这是城送给她的唯一一份礼物。那时候他们是在上海的大街上,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群。和一次注定要别离的爱情。
暖暖彻夜失眠,一直到凌晨的时候,才迷迷糊糊地睡过去。然后凌晨三点的时候,突然床边的电话铃响起来。暖暖想自己是在做梦吧,一边伸出手去,在黑暗中拿起电话筒。寂静的房间里,只听到电话里面沙沙的声音。然后是一个男人北方口音的普通话。暖暖。他叫她的名字。
城,是你吗。暖暖觉得自己还是醒不过来。她真的太困了。可是她认得这个声音。只有一听到,就会唤醒她灵魂深处所有的追忆。线路不是太好,城的声音模糊而断续,他说,暖暖,我在美国加州。我走在大街上,突然下起大雨。
我以为我可以把你遗忘,暖暖。可是这一刻,我非常想念你。我感觉你要走了。
电话里的确还有很大的雨声。地球的另一端,是不会再见面的城。暖暖说,城,我要嫁人了。因为我已经为你而苍老。
城哭了。然后电话突然就断了。
暖暖放下电话。她看了看黑暗的房间。她想,自己是真的在做梦吧。城会有她的电话号码吗。可是摸到自己的脸,满手都是温暖潮湿的眼泪。
他们似乎从没有正式地告别过。而每一次都是绝别。
1999年12月 一场沉沦的爱情。终于消失。
圣诞节的时候,暖暖收到林的一张卡片。他说他准备结婚。另外城和小可都已出国。
在信的末尾,他说,暖暖,我想我可以过新的生活了,我可以把你忘记。
暖暖微笑地抚摸着卡片上凸起来的小天使图案。她开始有一点点变胖,因为有了孩子,陆坚持不再让她出去上课,每天要她留在家里。
罗杰快乐地在家里跑来跑去,和()陆一起准备打扮一下那棵买回来的圣诞树。陆在客厅里大声地说,暖暖,你不要忘记喝牛奶。暖暖说,我知道了。这就是她的婚姻生活。平淡的,安全的。会一直到死。
端起牛奶杯的时候,暖暖顺手拉开窗帘,看了看外面。很奇怪的是,今年的圣诞,这个南方的城市开始下雪。是一小朵一小朵雪白的干净的雪花,安静地在风里面飘舞。在冬天的黑暗而寂静的夜空中。
暖暖看着飞舞的雪花,突然一些片段的记忆在心底闪过。遥远上海的公寓里,弥漫着百合清香的客厅,黑暗的楼道上,城激烈的亲吻,还有隔着地铁玻璃的城一闪而过的脸,是她见他的最后一面。那个英俊的忧郁的北方男人,可是她还记得他的手指,他的眼睛,他的气息,他的声音,模糊而温柔的,提醒着她在世纪末的一场沉沦的爱情。
可是心里不再有任何疼痛。
他终于消失。
Ⅱ 求亦舒的一篇短篇小说!急~~
短篇的名字叫 《是的在剑桥》出自短篇集蓝鸟记
全文如下:
我认识他,在剑桥。
是的,就是那个剑桥,剑桥大学,英国的剑桥,徐志摩的剑桥。
事实上他是英国人,在伦敦出世的。
在英国不与英国人说话似乎是不合情理的事,不过我很少与英国男孩子来往。我不大喜欢外国人。但是我撞到了他,我说撞,是真的撞。
事情是这样的,请听:
剑桥大学很大,分开好几个学院,当时我从丘吉尔学院走到达尔文学院去,手上捧着一大堆书。我为什么会在剑桥呢?因为我在剑桥渡假,我同学哥哥是丘吉尔学院的学生,所以我捧着他的书,替他做苦工。
我好好的在河边走着,走着。
因为这条河太出名了,而我是乡下佬进城,第一次看见这条所谓「康河」,少不免多瞧几眼,人之常情,怪不得我。
就在这个时候,我听见有一个人大叫,「让开!让开!」同时是一阵铃声,「血淋淋的地狱!让开!」
但是我回头,已经太迟了。
一辆脚踏车撞了上来,骑车的人手中也捧著书,我被撞得一半身子掉在河里,一只手抓着了柳树枝,整个草地都是书,这个人滚在玫瑰丛里,脚踏车两轮朝天,还在转动着。
我把自己的腿从河里捞出来,牛仔裤全脏了湿了,一手青苔,撞得七荤八素,身上无处不痛,但是我第一件事是站稳,第二件事是撑着腰,第三件事是大声尖叫:「你他XX的有种就站出来!没有死就爬起来!让我看清楚你那鬼样蠢相!你会骑脚踏车不会?你这笨佬!」
他爬了出来。
我看到他那样子,气就消了一半。
可怜哪。
玫瑰丛。玫瑰有刺,他手臂上钩得都是血,当然不会死人,但是衬衫破了,又淌血,看上去就很可怕。他跌跌撞撞的爬出来,坐在草地上,然后问:「我的眼镜呢?」
我在书堆里找,眼镜、眼镜。找到了,一副金丝边的眼镜!玻璃居然还健全完整,我递给他。
他戴上了,抬起头来,看着我。不,瞪着我。
我也瞪回他。
中国人在外国要争气,不能吃亏。我干吗要怕他?
他的头发不长,但是很卷,清秀的脸,上唇蓄着胡髭,下巴很漂亮,不算是一等一好看,但也不难看,即使蓄着胡髭,也还看得出年纪很轻。廿五岁?
我不理他,开始把书自草地上一本本拣起来。
他也不起身,指着我说:「有人教过你走路没有?有人教过你看路牌没有?这条小径是脚踏车专用的,我没有必要避人,而且小姐,你也许没有注意到,我衬衫上红色的液体是血,人的血!」
我转过头去,「先生,我的情况也不太好,这是我唯一的裤子,先生,我差点整个人掉到河里去了。」
「今天真倒霉!」他朝天空说:「老天,为什么?为什么?」
「因为你不会骑脚踏车,而且你应该感谢上帝,第一:你的眼镜没破,第二:我没浸死——我不会游泳。」
「我的天!你是一个厉害的女孩子!」
我低头继续拣书,然后我呆住了。地下的书——
红楼梦?
国语拼音法?
词撰﹖
这不是我的书,不是我的,就是他的书!他的书?
他是英国人。英国人看红楼梦﹖
我瞪着他。
他坐在草地上,回瞪我。
然后他问:「你是中国人?」
我点点头。真问得多余,难道我的长相似非洲人不成?
他笑了,「我念的是中文。你会讲国语?」
我马上表演,「先生,中国人不会讲国语,就不配出国。」
「太好了!」他拍一下大腿。
「不太好,先生,你的手还在淌血,我想我们俩都该到诊所去一趟,要不要我拉你起来?」
「说得慢一点,慢慢的我才听得懂!」他几乎是跳起来的。
他的国语很好听,而且准。
我的天,真没想到会撞到这么一个人。还会讲国语。
我们把书拣了,把脚踏车翻过来,推着它一起到大学的诊所去求救。医生替他搽了药,也细细的察看了我,他的伤口要三两天才好,不过是皮肉伤,我的裤子一半已经干了。
他很起劲,一副孩子气!他问我:「你来剑桥城里,有多早晚了﹖」
我有点感动,他那种说国语的口气,完全是「啼笑姻缘」里那种大学生的气质。于是我的怒气全消了。
我说:「我不是剑桥学生,我只来渡一个周末。」
「啊。你打哪儿来﹖」还是国语,不是英文。
「曼彻斯特。」
「对不起,我没撞痛你吧?」他问。
「没有。对不起,我眼睛应该看着路。」
他笑了,笑起来真开朗,他侧侧头,挥一挥手,「来!我请你去达尔文学院坐一下,我们到饭堂吃点东西。」
我想说有人在等我拿书给他,但是脚不由主的跟了他去。
「你叫什么?」他问我:「贵姓大名?」
「小姓姜,名淡淡。」
「姜?哪个姜?那个淡?」
「有一个女字的姜,三点水两个火的淡。」
「好名字!」他称赞,「通常中国女孩子名字都太重复庸俗,美玲美芳的。『淡淡』,很好。」
我白他一眼。还有更好的名字呢,只是他孤陋寡闻而已。在家有一个写稿的人,叫亦舒,那名字就不可多得的。他懂什麽。
不过他看红楼梦。他看得懂吗?
「我叫菲腊尊路斯。读达尔文学院的语文系,我在修中文,我的硕士论文比较着重拼音,所以讲得不好,也不够流利,少练习的关系。」
「路斯?是不是玫瑰的意思?」我问。
他一怔,「是的。但是我从来没想到过。玫瑰,那太女性化了。」他看着我。
「并不,」我说:「很漂亮,我会叫你玫瑰。」
「当心,别人会以为你是同性恋。」
我笑了。
「我的国语好吗?最近我在看红楼梦。」他很骄傲,「我的教授说我再进步一点便可以拿博士了。」
我横他一眼,「说得很不错。但是你的中文没有我的英文好,懂外文有什么稀奇?你看红楼梦,我还看乔哀斯呢!我可没告诉每个人我的英文第一流。」
他辩说:「但你们中文是这么难。」
「英文也不容易。」
「你真厉害。」他摇头,「我以前也认得一个中国女孩子,她比你美多了,但没有你厉害。」
我一怔,笑了。他很坦白。我是不美,但是我不靠脸吃饭,我是大学生,美不美有什么关系?
我喜欢他的坦白。于是我们在饭堂里聊天。本来只打算喝一杯茶,结果喝了七杯。七杯。
因为我们开始聊红楼梦。他是一个骄傲的英国男孩子,廿五岁 (我猜得不错) ,体格很健康,一点也不纤细,但是一张脸却有书卷味!学中文只有三年,说得好,也写得不错。幸亏我也有点底子,聚精会神的应付他,不然就会给他嘲笑了。
我说:「我的名字不算好,你看红楼梦里这四姊妹的名字才好,元春迎春探春惜春。原应叹息。」
「什么?」
「原应叹息。」我再重复一遍。
他明白了,真是聪明,多少中国人还没看懂这四个名字,他一经提示就明白了。他看着我,眼神是这么复杂,其中有羡慕、有妒忌、有感叹、有欣赏、有快乐,我很高兴,一个外国人,对中国文化有这样的感情,这样的热衷,是难得的。
他忽然明白了,英国再好,可是中国更好,没有比中国更好的了。
「你晓得我刚刚说的话?」他握住我的手,「我说你不美,我错了,我改正,你很美,真的,不骗你。」
我没有缩手。在英国握手太平常了,我们毕竟是在用国语交谈,我回答:「你说我美,只不过是哄我,想我解释更多的红楼梦给你听,好让你资料大增,早日完成博士论文,是不是?」我笑。
「你太看轻我了。除了中文,我还会德文法文拉丁文日文意大利文。我是语言学家。」他说:「我是德国语文学士。」
「你还是吹牛家自恋狂家。」我微笑。
他不以为忤。七杯茶之后,我把书交给了同学的哥哥,回到旅馆先换了长裙,跟他一起吃饭,因为他请我吃饭,晚上天气凉,他穿了毛衣,手上的伤痕看不见了。我们在河畔散步。一直讲话。
天气很清朗,看得到所有的星。我的天这真是很浪漫的。我喜欢听他说国语,他好学,他用心,而且练习了几个小时之后!国语真的流利得多了。我们一直在草上走着。英国潮湿,没多久我的裙子下截就湿了。
他说:「我希望我的中文跟你的英文一样好。」
「过奖过奖。」我说:「但是我四岁进英文幼儿园,念英文小学、英文中学、英文大学,不好该枪毙。」
「谁教你中文?」他奇问:「通常念了英文中文便差。」
「我有一个哥哥,他中文好,我受他影响。玫瑰,别心急,慢慢来,我觉得你已经不错了。」
「玫瑰?」他笑,停下步来,「你真叫我玫瑰?」
「为什么不?我喜欢这名字。谁规定男孩子不能叫玫瑰?」我笑着反问:「而且路斯根本是玫瑰的意思。」
「你可喜欢我?」他问。
「嗯,不然为什么跟你出来吃茶吃饭?」我也问:「你喜欢我?」我看着他。
「彼此彼此。」他用得很恰当。
我笑了。
奇怪。我没有当他是外国人。而且我喜欢他。一般的英国人惰性重。他没有这毛病。他的幽默感是惊人的,可爱的,惹笑的.甚至孩子气的。
反正是暑假,我多留了三天,至少我打算多留三天。我向旅馆预定了房间。因为他写了一张字条给我,中文的―—「希望你多留几天,为了剑桥,为了我的论文,为了你的假期。玫瑰。」看了这样的字条,我笑得滚在床上——玫瑰。一个男孩子叫玫瑰。而且他签着玫瑰。
他一早来敲我的房门。我们划了船,吃香肠面包,走遍整个剑桥大学,在图书馆里孵了半天,改他的卷子,到他的宿舍去坐。
他的房间是三号A。老房子,恐怕有三百多年了。但是中央暖气是新装的,很暖和。从窗口看出去,就是那条河。这是一间美丽的房间,这也是一间美丽的大学,而菲腊尊路斯,他是一个美丽的男孩子。
第二天我陪他打网球,我们在河里游泳,再去看一场电影,吃了很多,他要付钱,我不让他付。晚上他来我的房间,我们研究了半天国语,什么字该是尖音!什么字该是圆音。我教了他一苜词。
词说:「今年花比去年好。
只见明年花更好。
知与谁共。」
我问:「你看得懂吗?玫瑰?」
他说:「我或者不大会骑脚踏车,但是不至于笨到你想象的地步。我懂这词。」
「你喜欢吗﹖」
「我喜欢它,我也喜欢你。」
「谢谢你。」我说。
到了外国,我是寂寞的,没想到可以与一个英国男孩子谈辞,通常连中国男孩子都没有这种兴趣。我喜欢他,真的。我认识许多会讲国语的外国人,他不过是其中之一,没有什么稀奇。但是他有一种独特的味道―—孩子气?廿五岁不算太小了,是什么呢?我不明白。但是他那种气质使我在剑桥多留了三天。
我帮了他许多忙,关于功课上面的疑问。
他说:「下次我见你,我们可以谈秦可卿的问题了。」
他还是对红楼梦有兴趣。
后来下雨。我们靠在伞下去喝酒。附近有一间酒吧,专卖啤酒,开了大概有一百多年,我们两个人买了瓶甜马添尼,加了冰,就喝起来。他告诉我他的故事。
他是独生子,在德国留学两年,德文好得离奇,功课一直不错,毕业后暂时还没有打算,不过以他那种才能,不怕找不到工作,然后他问我的故事。
我答不出。
他怀疑的问:「你家很有钱?」
「没有什么钱。」
「外国学生多数有钱。你父亲开什么车子?」
「不过是麦塞底斯三五OSLC。」我笑。
他白我一眼,「还说没钱,你怕我绑你票?」
我笑。
「喂!你能不能喝,我不想把你灌醉。」他问。
「当然能喝。」这不是假话。
不过半瓶子马添尼是多了一点,我有点昏昏的。我靠在他的肩膀上。我忽然知道他为什么吸引我了。因为他有文学家的脑袋,却有科学家的体格。
我问,轻声的问:「你爱过人吗?」
「爱过,很痛苦。」他也轻声反问:「你爱过人吗?」
「嗯,后来闹翻了。」
「为什么?」
「因为他坚持蝴蝶是毛虫变的,我说是梁山伯祝英台变的。」我解释,「你明白?人各有志。」
「梁山伯祝英台?」他问。
「我明天把这个故事告诉你。」我说:「你的教授该自杀,连梁祝都不告诉你。」
「我该早点认识你。」他说着用手点了点我的鼻子。
「为了你的论文?」我取笑。。
他握住我的手,吻了我的脸。笑了,「你说是不是为论文?你在曼彻斯特,跟谁一起玩?」
「玩?我没有男朋友。」
「我不相信。」
「拉倒。」
他又吻我的脸。然后是鼻子,然后是唇。
我说:「玫瑰,当心,我们才认识了三、四天。」
但是在这酒吧里,每个人都搂着每一个人,他们开始唱歌。我不会唱,只是默默的欣赏着。
玫瑰抓着我的头发不放,仿佛一根根的在数。我转头看他。
他说,「多么奇怪的头发,这么黑,这么亮,几天洗一次?」
「你不是说以前也有过中国朋友?」
「她染了头发,而且熨得一个个卷卷的。」他说:「告诉我。」
「好,我隔天洗一次头,而且直,而且黑,而且我没有办法,因为养下来就如此。」
「你不大喜欢我是不是?」他问。
「为什么?」
「你答我的问题,总没有温柔的感觉。」他说。
我说:「玫瑰,剑桥达尔文学院没有你不行,我没你可绝对活得下去,别担心,我不懂温柔,否则早嫁出去了。」
「至少这个微笑是温柔的。」他说。
「谢谢。」
「你喜欢剑桥?」
「嗯。」
「你男朋友可寂寞了。」
「玫瑰,」我说:「看,我没有男朋友,而且我在这里,也不想讨论男朋友的事情,你不介意吧?」
「如果你没有男朋友,我可以吻你吧?」
「这不是中国人的习惯;吻一个陌生男人,我已经颇为入乡随俗了。玫瑰。」
他笑,「我真喜欢你叫我玫瑰,真的。玫瑰。我的天。」
我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他的肩膀很柔和,但是我靠过更柔和的肩膀,我认识很多男孩子,他是突出的。他在我耳边说德文。我自然听不懂,但是却很悦耳。然后他说法文,我的法文还可以,他说:「……如果我们是爱人多么好,你可以到我房间来睡一觉。」我用法文说;「滚你的蛋,你这只大狗!」他笑了,摇着头,然后他用他那略略京片子的口音说:「你真可爱,你真可爱。」
他有点醉,他不承认。我也有点醉,我也不承认。我拿出烟来抽,他说是坏习惯。他真健康。
我说:「你不但身体健康,思想也健康。」
「不,」他说,「我的思想脏得很。」
我笑了。
他会是一个好男朋友。大方,坦诚,学识这么好,人也长得帅!我喜欢他那种幽默感,他常常拿自己来开玩笑,却不得罪别人。是的,我们认识才三、四天,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时间不是因素,人才是因素。
我们谈着谈着谈着。
我觉得很累。我问:「玫瑰,我们回去吧。」
「好的。」他扶起我。
我们走回去。还在下雨。凉得很。英国就这样,有太阳就暖和,没太阳就阴,下雨马上有秋天的感觉。他搂着我,送我回旅馆。
旅馆的房间很小,他替我擦干头发,等我换了衣服,把湿裙子浸在肥皂水里,然后叫我上床,他替我把被子掖好,当我像小孩子一样。我伏在床上,有点感动。我们是好朋友,我会写信给他,不像一般人想象,我们没有再拥抱接吻。
他拨开了我的头发。「我爱黑头发,黑头发在白色的枕头套上有一种说不出悲剧性的美丽,」他轻问:「你家里的枕头套是什么颜色?」
「家?哪个家?在台北家,我枕头套是咖啡与米色条子的,另外,是橙色铁锈色的花。在曼彻斯特,是深浅咖啡色的格子。」
「你喜欢这一类颜色?」
「是的。豆沙色,米色,咖啡色,玫瑰谢了之后的颜色,我都喜欢。」我说。
「你后天才走?」他问:「你走后我就谢了。」
「不一定。」我微笑。
「请多留几天。」他说:「我把你搬到大学里空的宿舍去,有些学生回家渡假了,不但干净,也便宜得多。」
我点头。
「叫我一声玫瑰。」他吻我的脸额。
「玫瑰。」我说。
「再见,好睡。」
「再见。」我说。
他走了。
窗外是潇潇雨。我没有睡好。我相信他一定睡得很熟。男孩子多数没心事。我在想将来。我们之间有七个小时旅行车的空间。如果他真成了我的男朋友,周末我们来回跑,会累死,而且功课也做不好。管他呢,我翻一个身,现在是暑假,我还有一个多月空闲,一个多月后的事,谁去管他?
连明天是晴是雨,我还不清楚呢。
真的,谁晓得第二天的事情?
第二天大清早就有人来敲我的房门。我醒了。我睁开眼睛,看手表,七点半。
「玫瑰?」我含糊的提高声音,「请进,玫瑰。」
他走进来,关上了门。
我说:「早,玫瑰,这么早?」我转过去,呆住了。
站在我面前的不是玫瑰,而是一个外国女人,廿多岁,长得很壮健,不好看,但也不难看,她板着脸,瞪着我。我吃惊了。
「小姐,」我说:「你走错了房间。」
「我没有走错。」她的声音是冰冷的,「我的名字叫莉莉。我是菲腊的未婚妻。你就是那位中国小姐吧?」
我明白了。
我翻起身来,找到晨褛披上,「请坐。」我说。
她坐下来。「我请你离开菲腊。」她很直截的说。
「但是……」我笑了,「你误会了,小姐,菲腊与我才认识了几天,我与他一点关系也没有。」
她注视我,「但是他的心却在你的手上。我已经有三天没见他人了,昨夜我在他宿舍等他回来,他坦白的说,他爱上了一个中国女孩子。」
我不客气的说:「那是他的选择,跟我有什么关系?你根本没有理由闯进我房间来说上一大堆不礼貌的话,我一向以为外国女人的好处是爽快,一拍两散,毫无怨言。而且我对于玫瑰——菲腊没有——没有特别的好感,我不爱他,我们只是谈得来而已。」
忽然之间,这个叫莉莉的外国女子哭了。她说:「但是我爱他。我爱他。」
「那么你与他去谈,我无能为力。」
「你是中国人,中国有一句话:「君子不夺人之所好」。」她抬头,恳切的看着我,哀求的看看我。
我诧异她竟会知道这句成语。我软了下来,「我不是君子,」我说:「但是我没有夺他的意思。如果他没有女朋友,很好,我可以与他在一起,如今,我答应你,我们中国人讲究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我答应你,我不再见他。」
「谢谢你。」她喃喃的说:「谢谢你。」
「如果他再碰到另外一个女人呢?」我问她:「你怎么办?」
「不会的。」我们在一起有五年了。我们一起念大学,到了第三年,助学金不够用了,他继续读硕士,我出去工作,把薪水帮助他,我们在一起一直很好,不骗你,他爱我,我也爱他,五年了,我们一年后就要结婚的。我不怪他,你……你实在是美丽的。」她仰头看着我。
我也呆呆的看着着她。难怪她会中文。
她哭得这样厉害,眼睛上的化妆全糊了,青黑一片,好象给谁打了一拳似的。我同情她。我不是故意的,玫瑰并没有提起过她,我不是故意的。天下的男人那么多,天下可爱的男人也很多,没有玫瑰,我又不是活不下去,有了他,只不过多高兴几天。但是玫瑰对她来说,却是一半生命,我不是君子,但玫瑰还不至于令我做对不起良心的事。我叹了一口气。
玫瑰。
他是一个可爱的男孩子。
多么可惜。我看着窗外。我们有过那么快乐的三天。他也一定很快乐,他与他的「剑桥城里」。
只是昨夜,我还在想,我几时应该再来看他,我是否应该在剑桥渡过整个暑假,是否应该去见他的教授,一起谈红楼梦。
然而今天早上,这个女人来了。一切就完了,人生。人生。
我转过身去。我说:「我现在就收拾行李,别担心。」
她抬起头来,感激莫名:「……我现在明白中国人了,为什么菲腊一直说中国人是最好的。」
我微弱的牵牵嘴角,「他很好,他只是开玩笑,你们会结婚的,别担心,他只是开你玩笑。」
「谢谢你。」她说。
「再见。」我说。
我替她开门。她忽然吻了我的脸,然后走了。
是的,我们中国人爱做奇奇怪怪的事情。我收拾得极快,我怕玫瑰来了,会看见我。收拾好了,我拿了我的小箱子,走过达尔文学院,走到他的宿舍,朝他的窗口看了很久。那是一间出名的宿舍,叫「老格兰纳里」,几百年了。我走过康河,我去买了一张哺士卡,哺士卡上有那间宿舍。
我画了一个箭嘴,指着他的窗口,然后我就走了。
我再也没有见他,当然。
中国人言出必行。
但那张哺士卡我却保存着。而且那快乐的三天,我也记得。如果他看了红楼梦,他会明白。千里搭长棚,无不散的筵席,这样只有好。到他八十岁的时候,他会想起,很久很久之前,在剑桥,他曾经与一个中国女孩子渡过很快乐的三天。他会忘记我的名字,但是他不会忘记我叫他玫瑰。玫瑰,本来是一个女孩子的名字。
我用电报寄了一朵玫瑰给他。他会明白。他的女朋友也会告诉他,迟早他会知道。而我,独自一个人坐在曼彻斯特的房间里,老实的说,我很难过,因为我几乎爱上了他,因为我们只共处了三天。因为……因为近年来,我如意的事很少。
玫瑰。
Ⅲ 谁介绍点好看的言情小说
《重生之花好月圆+番外》作者:弱颜【全本TXT】
楔子
水幽寒靠在迎枕上,虽然深在楚府的最角落的小院子里,还是能清楚地听到外面鞭炮齐鸣,锣鼓喧天,喇叭唢呐吹奏的喜庆迎婚曲。小屋子里除了她之外,还站着两个人,一个年近四十的中年妇人,满面愁容,正将壶里的热水倒入一个汤碗里。另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巴掌大的小脸很是俏丽,身材苗条,似乎有些不安,小心地觑一眼水幽寒的脸色,然后低着头,不知在想什么。
“姑娘,喝点汤水润润吧,您刚醒过来没几天,正该好好补一补,只是这些天这府里事多,都顾不上咱们这里,奶娘无能,只弄了这点鸡汤给姑娘。”
水幽寒接过汤碗,原来是小半碗已经凝了的鸡汤,加了热水,奶娘用勺子搅匀了,说是鸡汤,可一丝鸡肉,甚至鸡骨头也不见半根。想起这几天吃的冰凉的粗米粥,烧糊了的菜叶子,想来这半碗鸡汤还是趁今天是府里大少爷的吉日,不知奶娘怎样和人求告才求来给她的。
“姑娘,让青儿来喂您喝吧。”
是那个俏丽的小姑娘殷勤地走上前来。
水幽寒摆了摆手,“我自己来就可以了。青儿,你和奶娘出去歇着吧,我这里暂时不用你们伺候。”
“那怎么行,”奶娘急忙道,“姑娘别看您表面好像不当回事,可奶娘知道,你心里苦,不时时在你身边,我不放心,姑娘你可千万不能再做傻事了!”说着竟流下泪来。
“奶娘说的是,”旁边的青儿也插言道,“姑娘您瞧您这次白受了这么多罪,可是却……,姑娘您可得好好想想,您也知道了,今天姑爷娶的平妻,是江家嫡出的三小姐,和咱们姑爷是青梅竹马。您现在这个样子,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姑爷是再也不会理您的了,姑娘,您以后可怎么好啊。”说着拿帕子捂了脸,嘤嘤哭泣起来。
奶娘的泪更是止不住了,可还是劝慰道,“姑娘,您要想开些,这大家族里哪个不是三妻四妾的,您先养好了身子,以后日子还长着,”又转头对青儿叱道,“青儿你这丫头不要胡乱说些有的没的,你去看看小红去拿柴怎么还没回来。”说着推了青儿出去,回过头来对水幽寒柔声道:“姑娘您累了就睡一会,我就在门口守着,有什么事叫我一声。”说着将房门轻轻合上,却不关严,留了条缝。
水幽寒看这两人这般,不由心里叹息。想着这几天的遭遇,感叹造物神奇的同时,也为自己的衰运默哀。更不必说对电脑电视冰箱空调以及抽水马桶的怀念了。
第一章 缘起
没错,御宅族水幽寒,穿越了。
或者也可以说是重生在了这个不知名的朝代,和自己同名同姓的一个十七岁女孩的身上。
她是水尚书家嫡出的长女,与楚侯爷府的大少爷,现在的抚远大将军楚熙自幼定的亲事。这应该算是很光鲜的身世了吧,可惜,水幽寒生母生下这唯一的女儿后,身体一直不好,早早的过世了。水幽寒的父亲水尚书在水幽寒四岁的时候续娶了一位周知府的庶女。这位新夫人绮年玉貌,为水尚书接连生了两儿一女。水尚书哪里还记得水幽寒这个没娘的女儿。更兼周夫人手段了得,可心性狭窄,水幽寒过的日子不比有脸面的大丫鬟强。
等水幽寒长大,到了该婚嫁的年龄,周夫人却不为她置办嫁妆。楚府多次催婚,都被她找借口搪塞过去。这不是她瞧不上侯府,而是觉得侯府树大根深,而楚熙自己也有军功在身,被封了大将军,存了要自己的女儿代替水幽寒嫁入侯府的打算。可是她女儿还小,要等几年才能出嫁,便想着先拖着婚期,等女儿再大些,多置办些嫁妆,楚府也就会顺水推舟,娶了她的女儿。
水尚书对此不置一词,可侯府却对这样的行径很是看不上眼,明言如果不将定亲的水幽寒嫁过来,就当作水家悔婚,楚家不会接受李代桃僵的冒牌货。这样拖了几年,水幽寒都十七岁了,楚家下了最后通牒,周氏无奈才把水幽寒嫁了过来。这周氏做事堪称一绝,不但不为水幽寒置办嫁妆,反而将水幽寒生母的嫁妆都昧了下来,奶娘是水幽寒生母的陪嫁丫鬟,看着水幽寒长大,和水幽寒情同母女。她去找水尚书为水幽寒争辩,结果反被打了板子,说她这是调拨主子的关系,又将水幽寒骂了一通,说她争嫁妆,是不孝女。就这样水幽寒带着几箱衣物,奶娘,两个陪嫁丫头嫁到了侯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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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舒曾感慨:“除非在二十九岁死掉,否则总要三十岁的。”
沈意意在二十九岁那一年适时地死去,
灵魂却寄居于十二岁的小女孩身上。
虽然暂时不会老,可是却也太小。
沈意意只能重新过起十二岁的童年生活,
除了忍,还是忍,忍无可忍,只能重新再忍。
29岁的沈意意已经不太敢相信世界上还有“爱情”这回事,
可是年轻的身体却有着自己的生命,分泌着自己青春的荷尔蒙,
年轻的身体淡化了成熟灵魂的悲伤和消极,许予沈意意一个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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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实有揶揄、有调侃、有淡淡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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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此文非常小白,非常YY,非常雷人,非常狗血,没有深意,不喜就叉叉掉,谢绝打脸
◆女主小白,男主腹黑,到最后颠鸾倒凤
◆作者有时候间接性脑残与抽风并存,只为博您一笑,希望您跳坑愉快
内容标签: 重生 穿越时空 灵魂转换
搜索关键字:主角:吴晓冉(秦月月),耿辰南 ┃ 配角:耿家家眷,管家等 ┃ 其它:重生,婚姻,豪门
Ⅳ 亦舒的短篇小说,知道大意忘记了名字。
预言
预言--一
一
二OO四年。
大都会。
陈萼生坐中法合制的长征协和号飞机于当地时间晚上九点半抵达,航程已由十二小时缩为六个钟头.
年轻的她只携带简单手提行李,打扮如普通学生,短发、卫生衫,卡其裤,戴一只男装大手表。
一走进飞机场萼生便有一种奇特的感觉。
太静了。
静得不似中国人的地方。
萼生持加拿大护照,她来自西岸的温哥华,经验告诉她,凡是有华人聚集的地方,最大特色是吵嘈,不论来自哪一个省份,开口必定哗,嗨、嗬、哎、呀、哩,充满惊叹,反正白人已几乎撤离温市,大家更可肆无忌惮表达丰富的感情。
此处没有道理这么静。
且秩序井然。
人们说话的时候,居然统统把身子趋向前,低声讲,绝不骚扰他人,全世界只有一种民族有这样的习惯:英国人。
萼生抬起头,看到“外国人”的牌子,排到那行去。
她前边站着十来个人。
萼生有点紧张。
说真的,她还是在这里出生的呢。
这次回来,时间允许的话,她想到故居去看看,十二岁才离开的萼生对香江有颇深的印象。
轮到她了。
穿草绿色制服的移民局人员拾起头示意她前去。
萼生用谦恭的身体语言,把护照打开,递给柜台后的年轻人。
人离乡贱,萼生才不好意思像在自己国家那样,嚼着口香胶糖,戴着耳筒录音机吊儿郎当十问九不应,遇不开心事即时要见公务人员的上司。
年轻人向她笑笑.他有雪白的牙齿,随手按动电脑,查她的记录。“陈小姐,你以学生身份来旅游?”一口英语发音准确得叫人吃惊。
“是。”萼生肃然起教。
“打算探亲吗?”
“没有近亲了。”
“可是,我们知道你有位舅舅同一位阿姨住在香江。”那年轻人抬起炯炯有神的双目。
好家伙,萼生不动声色,仍用美国口音的英语说:“已经不熟悉他们,有空或许会见面。”
“陈小姐,欢迎你来香江,旅游愉快。”
“谢谢你。”
年轻人又向她笑笑,转过头去招呼另一位旅客,帽子中央的一颗装饰红星闪了一闪。
萼生怔怔地走到行李检查处。
他们什么都知道,而且不介意让旅客知道他们什么都知道。行李经过输送带到达透视器前。
萼生听到轻微嘟嘟响。
“小姐,请开启行李。”
萼生立刻拉开手提包拉链。
“请问这是什么?”
萼生连忙回答:“这是我健身用的一条横杠。”
“谢谢你。”
萼生才转身,就听到检查人员用普通话低声置评,“他们只晓得玩玩玩。”没料到旅客全听得懂。
萼生不是不感慨的,人家说得对。
尤其是他们这一代,除了玩,还就是玩。
星期五提早两个钟头下班,驾车出城,跳上风帆,便是一整个周末,非晒得龙虾似不回家,星期一上班,肉体坐在会议室,灵魂还在海风中荡漾。
以她为例,从来没有想过抱负、建设、创业。
小时候也问过母亲:“妈妈,我长大该做什么样的人?”
母亲亳不犹疑,“快活的人。”
那便是陈萼生的大目标。
步出飞机场才松口气。
她打算乘旅游车进市区,略为便宜点,一个小伙子却前来兜搭,“五十块美金,希尔顿,喜来登,五十块美金。”
萼生笑了,这才象样嘛,她还价:“三十块。”
“小姐,按里数看表,要八十块。”
“四十元。”
“跟我来。”
萼生上了他小小半新旧丰田牌计程车。
那小伙子在倒后镜看她一眼.“多久没回来啦?”
“十三年。”
“呵,你走的时候,此地还由英国人管辖。”
人生地不熟,萼生决定说话小心些。
“飞机场搬是搬了,仍叫启德,免召疑窦。”那小伙子异样的活泼。
也没有什么稀奇,所有大都会计程车司机均是这种习惯。
萼生注意到道旁非常整洁,五月份天气刚刚转得温暖,那风味,便有点像新加坡。
交通畅通,所有红绿灯均愉快操作,萼生记得她小时候大都会的路面情况已达不堪地步,车子动辄贴着一步一步走,时听得母亲抱怨道.“单为这个,已经应该移民。”
这次她回来,睁大双眼,张开耳朵,什么都要仔细观察。
母亲不让她来。
萼生只说往东南亚,最后一站是星洲。
可怜的母亲,永远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只听得司机说:“我们拥有一个美丽繁华的城市,你说是不是?”
“是。”萼生承认。
道路与大厦都维修得无懈可击,但是萼生微笑,经验老到的人都知道,自飞机场往市中心这条外宾必经之路,修茸得美奂美仑,实属必须,萼生这次来,是要揭发它的阴暗面。
她暗地里磨拳擦掌。
“我们搞得比英国人更好,小姐你说是不是?”
萼生没有回答,车子驶过两道桥,两条隧道,方抵达目的地,看看表,才走了三十五分锺。
“司机,这是假日酒店,我去喜来登。”
那滑头的司机笑嘻嘻:“我明明听你说假日。”
萼生哪里肯饶他,“是吗,我俩到派出所再说一遍。”
“好好好,这位小姐,我载你去,加多十块钱。”
“你再讲多一个字,司机,我倒扣你十元。”
那小子吐吐舌头,迅速转动车驮,驶往对面马路,停在客人指定的酒店门口。
萼生结果还是数了五十块给他,他千恩万谢。
马上有服务员过来替她开车门取行李。
这一天已经算很长,萼生叫一客三文治一瓶啤酒,淋过浴,便拨长途电话给母亲报平安。
她觉得疲倦,倒在床上,沉沉入睡。
有人最善控制时差,有人不,她是后者。
往往睡醒已经是十多小时之后。
萼生第一个要求是看报纸。
坐在咖啡厅中,她同拿一中一西两分早报。
穿小凤仙装束的女侍应满脸笑容的给她取来咖啡吐司以及日报。
萼生全神灌注打开第一页,她看到的大标题是“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广州外商吁尽快修订”与“宁波被誉为东方鹿特丹,具备大规模投资环境。”
英文报图文并茂:“上海允许外商设银行建机场,买卖土地,规划分三步,投资几百亿。”
萼生抬起头,召来女侍应,客气地说:“我想看普通的报纸,有本地新闻、副刊、影视版那种。”
换句话说,她看惯的温哥华华文报刊。
女侍应稀罕地回答:“我们一向只有这两份报纸。”
萼生不置信,“这两份?”
“正是。”
“可是,我听说,从前有数十份华文报!”
“从前?什么时候?”女侍应骇笑。
萼生呆呆地,“没事了,请给我加点咖啡。”
发生什么事,其它的报纸呢?
她打开华南西报与香江日报内页,全不见有母亲说的精彩内页。
移民后老妈时常感慨她至大的遗憾是不再有阅读副刊的乐趣,海外华文报纸篇幅薄弱,未能满足她。
这当然不是母亲唯一的遗憾,其它的,不提也罢。
喝罢咖啡,萼生走到酒店的杂志报摊角落店去亲自检阅。
几乎所有的外国报章杂志全部整整齐时陈列出来,包括老好国家地理与屋宇花园。
“本地的杂志呢?”
售货员连忙礼貌地微笑;“在本地书店发售。”
萼生连忙出门去。
“推开酒店玻璃门”猜猜她见到谁,昨天接载她的司机小子,正手舞足蹈地向司阍大声解释些什么,他显然遇到了窘境。
萼生童心大发,咪咪嘴笑,叉着腰走过去。
那小子一见她,忽然理直气壮,“喏”朝她一指,“陈小姐来了,我骗你作甚,她指定叫我这个时候来接她,你们这些人,一天到晚就是会狐假虎威。”
萼生马上明白了,同司阍说:“确是我叫他来的。”
司阍说:“陈小姐,饭店的专车较为安全,你当心这个司机乱敲竹杠。”
“不怕,”萼生笑笑,“来,小刘,我们上车去。”
那司机立刻跑去把车子驶过来。
萼生上车,同他说:“送我到本市至大的书局去。”
“商务?”
“就是它。”
“是,陈小姐。”
救了他的贱命,一句多谢都没有。
“有点闷热,开开冷气。”
“抱歉,陈小姐,这辆车没空调。”他在倒后镜里看着女乘客。
萼生问他;“尊姓大名呀。”
“你不是叫我小刘吗?”原来真姓刘,“叫刘大畏。”
萼生嗤一声笑出来,还大而无畏呢。
小刘不忿,“资本主义社会最讲究阶级观念,司机的一切必然是好笑的。”
“我没有那个意思。”
“算了,只要小费给得多,让你取笑好了。”
“刘大畏,你在家看哪一张报纸?”
“我没订阅报纸,挺贵的,且本市没有大新闻。
“这么大的都会,没有新闻?”
“人人忙着做生意,发财,要不就象你这样前来观光游览,有什么新闻?”
“没有劫案,没有风化案?”
“本市的治安全世界一流。”
萼生点点头,几乎夜不闭户,可是那样?
“商务印书馆到。”
“你在横街等我。”
萼生跳下车进书店,店堂清静宽大,萼生走到书架子前去,只见分门别类陈列着各种各样工具书,应有尽有,光是字典就千余种。
她问店员:“小说呢,有没有小说?”
“请到这边。”
萼生看见红楼梦、水浒传、西游记。
“我找今人的作品。”
“那一格。”
萼生又看到鲁迅、巴金、徐志摩。
“不,不是他们,是活着的,正在操作生产的写作人。”
店员转过头来,“我们只得这些。”
“你有无听说过岑仁芝这个写作人?”
他摇摇头,“没听说过。”
这时,萼生的声线已经过高,有人咳嗽着走过来,问道:“什么事?”
萼生只得说:“我找大字红楼梦。”
“那是珍本,在地库出售。”
“谢谢你。”
萼生额角已经冒出汗来,连忙离开书局,在转角找到小刘的丰田车。
“小刘,”她怔怔地说:“我想买普及通俗书,你是否识途老马?”
“你?”小刘大吃一惊。
“带我去。”
小刘的车子风驰电掣驶离市中心,来到横街窄巷一所旧楼停下。
他悄悄同客人说:“快要拆卸了,当局有气象全新十年计划,要使这个城市没有一丝斑渍。”
他带领客人上楼,电铃按三长两短。
有人来开门,小刘带着她闪入。
萼生真不相信买本小说有这等阵仗,可是她马上明白了,那屋主人随即取出三两本黄色杂志来示范。
“不!”萼生反而松一口气,“不是这些。”
小刘愕然,“不是它们又是什么?”
“有没有岑仁芝小说?”
那人不耐烦的摇摇头,表示听都没听过。
小刘没命价道歉,拉着人客离去。
“我不相信本市没有报摊。”
“陈小姐,我几乎给你累死。”
“带我到报摊去。”
“今天算你包车,收一百块。”
报摊上所有印刷品均与工业及各类生产品有关,统共没有消闲的电影画报妇女杂志。
萼生颓然。
竟全部失踪了,那数之不尽,看之不完,胡天野地,精采万分的闲书,统统哪里去了?
“请送我回酒店。”
“午饭时间到了,陈小姐,一起去吃个汉堡如何?”
“小刘,你从哪里来?”
“我?我是不折不扣香江出生的香江人,持香江身份证明书,你别以为我是土豹子。”满委曲的。
“你几岁?”
“廿二,怎么样?”小刘讲话挑衅性甚强,证明他自卑。
这么年轻,难怪。
“你既然在本市长大,定对从前精采的连环图画书有印象,告诉我,它们都到哪里去了?”
萼生没想到她得到一个异常爽直正确的答案:“没有市场,自然淘汰,纷纷停刊。”
“可是销路一向最好的也是它们……”
“多久以前的事了?陈小姐,时移世易。”小刘揶揄她。
萼生说不出所以然,只觉事情有点跷蹊。
到达快餐店,正是中午时分,顾客却不挤,刘大长笑嘻嘻大刺剌坐下,专等白吃白喝,萼生走近柜台,电光石火间,她明白那怪异的感觉从何而来了。
没有孩子。
飞机场、酒店、马路、书店,甚至快餐店里,都看不到有孩子们。
萼生最喜欢孩子,最爱同他们搭讪、聊天,绝不轻易放过他们,爱煞他们的清脆笑声,喜欢听他们的独有见解。
当下她不动声色,买了食物,回到座泣。
小刘问她:“价格比起外国如何?”
萼生答,“稍贵,不离谱。”
“服务可佳?”
“一流。”
小刘象是满意了,他为他居住的城市骄傲。
萼生一直注视门口,半晌,总算有两名儿童由大人牵看手进来,她松口气,但,慢着,他们是金头发的洋童。
萼生虽在外国长大,父母亦从不蓄意促她学习中文,但母亲书房中有的是宝贝,她对于古典名著并不陌生,这个时候,她忽然想起西游记中一个故事来:一夜之间,城中所有孩童都被妖精摄走,去作炼丹用。
她脸色有点不妥。
市容实在太过整齐,机械化,无生气,萼生唯一遇到堪称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物,恐怕是司机刘大畏。
此刻他正狠吞虎咽地享受食物。
萼生注意到他袖口边有污渍,但是整体外型对一个走单帮生意的年轻人来说,不过不失。
他送她回酒店,她数三十元给他,他鬼叫。
一进房间,萼生马上拨电话给小舅舅。
“岑仁吉教授。”
“哪一位?”一位少妇的声音。
“我是陈萼生,岑仁芝的女儿,岑教授是我舅舅。”
“萼生,我是小舅母,你在哪里?”充满诧异。
萼生报上酒店电话地址。
“你等等,我去叫教授来。”
去了颇有一点时候,萼生已趁空档换下鞋袜,也许居室比较大,也许舅舅行动略慢,他总算来了,“萼生,真是意外之喜,今晚六点我开车来接你。”
“一言为定。”萼生放下话筒。
萼生本来还想找阿姨岑仁屏,但一早已经注意到她没有通讯号码,萼生写了张便条,打算耽会儿寄出去。
她正要扭开电视,了解民生,有人敲她房门。
萼生启门。
门外站着一男一女,两个年纪都与她相仿,卖相奇佳,笑容满面。
“陈萼生小姐?我们可否谈谈。”
萼生也笑,“可是我不认识你们。”
那位女生先取出证件,“我们是旅游协会公共关系部的工作人员。”
萼生稀罕到极点,仍然客气地说:“我想休息,我们不如改天闲聊。”
“十分钟而已,陈小姐。”
萼生实在是好奇,于是示意他俩进房。
两人端坐在沙发上,萼生则靠单人床边,凝视他们。
他们穿着浅灰色制服,仍然笑容可掬,丝毫没有尴尬的神情,开口便问:“陈小姐这次是独行?”
萼生点点头,“我一个人来。”
“真可惜,我们曾经多次邀请令堂岑仁芝女士回来观光,均不获要领。”
萼生早已提高警觉,“家母身体一直不大好。”
“许多老朋友都想见她呢,象周彦生、李华厦、张堪……都十分想念她。”
萼生客气地答:“我会转告家母。”
“岑女士的才华是我们十分钦佩的。”
“她知道了一定会很高兴。”
他们资料丰富,对答流俐,不像聊天,倒似启播录音机。
“陈小姐以学生身分旅游?”
萼生一凛,点点头。
“陈小姐不是在去年已经自卑诗省大学新闻系毕业了吗?”
萼全欠欠身,自手袋中取出学生证,“我刚报名读硕士班。”
那个年轻人笑说:“学无止境,信焉。”
“但是陈小姐仿佛也接过当地报章一宗采访任务。”
萼生看着他俩,“旅游协会的资科真详尽。”她实在忍不住了。
“陈小姐是名人之后,行动当然惹人触目。”
“太客气了,家母退休经已超过十年,坊间统共找不到她的作品,恐怕已遭时代洪流淘汰,这样经不起考验,还称什么名人。”
这时男生朝女生打一个眼色,两人分别掏出卡片搁茶几上,说道,“已经占用陈小姐不少宝贵时间,陈小姐若有事,随时与我们联络。”
萼生送他们出去。
关上门只觉累得似与人打过架,她打开小冰箱取出汰冻啤酒,开了盖,对着瓶咀就喝。
两张卡片告诉萼生,那两个人,男的姓胡,女的姓吴。
申请东来的时候,新闻科严教授已同她讨论过:“你有没考虑到身份会不方便。”
“廿一世纪,文明世界,没有问题,不晓得有多少行家聚集那边采集新闻。”
“她们的家长不叫岑仁芝。”
萼生笑:“一个人该做什么就得去做什么。”
严教授想了想,“我相信你会安全的。”
“我也这样想。”
严教授鼎鼎大名,有生之年恐怕不能回国,他是著名离心分子,一直以来,并未入籍,只以工作证办居留权,在加拿大住了十五年。
萼生用冷水敷脸,假寐一会儿。
朋友中数关世清最支持她,那小子比她更不堪,中文都说不好,却教她“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以及帮她瞒着伯母:“木己成舟,徒呼荷荷”。
萼生到街上溜达。
触鼻全是栀子花清香。
酒店在银行区附近,街上停满司机驾驶的豪华房车,想是在等老板下班,好一个繁华景象。
她打听可有包车愿意载她住市郊,司机统统摇头。
萼生浏览的目光忽然停在一处,忍不住莞尔。
她再一次看到了刘大畏这个人。
他正倚在车边大口吃冰。
奇怪,通街不见小贩、他手上那团可怖草绿色巨型棒冰从何而来,只见他嗒得津津有味,舌头都变成绿色,一边吃一边与别的司机天南地北地穷聊。
不是不逍遥快活的。
敞着领子,过宽的长裤用一条旧皮带束着腰头,戴只假金表,这家伙为大都会的小人物写生。
他分明做着违法勾当,可是谁会同他斤斤计较,于是在夹缝中寄生下来了。
刘大畏像中国抗日战争时期著名漫画家张乐平笔下的角色三毛,只不过小刘已经成年。
精灵的他眼波一转,显然也看到了老主顾,连忙举举手,飞奔过马路来。
他混身散发着愉快的汗酸味,“陈小姐,去哪里?”
“我只在附近走走,对,你不用做生意?”
“兜了好几转了。”他把手在裤子两边擦擦。
“很卖力呀。”
“储钱娶老婆。”他神气地答。
萼生肃然起敬,好,有志向,不揩女人的油,愿意负责任,这人不简单。
但嘴里却笑笑说:“结婚才不用花线。”
“我可不想亏待意中人。”他神气的说。
萼生忽尔感动了,没想到这个小人物这样懂得爱的真谛,如此为对方着想。
萼生声音变得十分柔和,“她是一位标致的姑娘吧。”
刘大畏立刻翻出皮夹子,取过一张小照便递给她看,萼生接过,小小彩照内与他合照的女孩于有张异常清秀的脸。
“她的户籍在上梅。”小刘在一旁做注解。
这时萼生听到一阵汽车喇叭声,抬头看去,一男一女坐在小轿车向她招手,她看看腕表,离六点还有五分钟,莫非是舅舅舅母。
萼生连忙将照片物归原主,“有人来接我了。”
“明天用车鸣?”小刘这人永远忘不了生意经,也许只有他肯唯利是图,开长途车。
“明早十点正。”
萼生奔过去。
车中打扮时髦的妇女已经下车,“陈萼生?”一脸笑容,紧紧拉住外甥的手。
舅母能言善道,擅于客套,车厢中气氛热烈,萼生成年后从来没有与他们见过面,却没有陌生的感觉。
车子朝山上驶去。
舅母一路介绍:“街名屋名都没有大改,当然,用外国人命名的那些势不能沿用,其余照旧,皇后道公主道改作人民路也是很应该的。”
萼生不出声。
“同你的记忆有点出入吧。”舅母看看她笑了。
萼生不知道怎么形容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