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文学短篇小说读后感100字
① 《马克吐温中短篇小说选》读后感
《马克吐温中短篇小说选》读后感 (一)
读完整本书以后,我最有感触的是这篇《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它主要讲述的是一位路过赫德莱堡的陌生人,因为被这个市镇的人无意冒犯而绞尽脑汁想报复这个市镇居民的故事。他拿着一袋有一百六十磅四盎司的金币去诱惑赫德莱堡的人们,想让赫德莱堡的人们引以为傲的诚实的好名声受到玷污。结果那位陌生人了,他假借一个死去的人来虚拟了一个故事,让十九位首要居民受到了金钱的诱惑而撒了谎。最终当谎言被揭穿时,那些人都成为了众人的笑柄。
看完这篇小说,我有很多感触。那些感触用来概括的话,那就是:诚实是人类最美好的品质!
在我看来,马克·吐温不只是一位小说家,在他的精神与风格上,他更像一位思想家,一位哲学家,他的作品不单单是引人发笑,更引人深思,他的确像一颗闪烁的星星照亮了我的心灵!
《马克吐温中短篇小说选》读后感 (二)
《马克。吐温中短篇小说集》一共采用了马克吐温的九篇中短篇小说,《竞选州长》、《加利维拉县声名狼藉的跳蛙》、《一个垂死者的忏悔》、《他是否还在人间》、《为艾德带来好运的玩笑》、《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那是天堂,还是地狱?》、《三万美元的遗产》、《神秘的陌生人》。
在这些小说中,其中一类是马克。吐温根据民间故事改编而成,也许没有多么深远的旨意,但是其中透显出的幽默风格却为马克。吐温所独具。《加利维拉县声名狼藉的跳蛙》一简短篇幅塑造了一个有赌癖的吉姆。斯迈利形象。马克。吐温那种冷静而幽默的笔触在吉姆。斯迈利形象的`塑造中初露锋芒,而通过对该形象的塑造,他似乎也对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人成性的一个侧影进行了勾勒和嘲讽。
《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充分展现了人在金钱面前的种种丑态。 赫德莱堡镇的旧格言是“请勿让我们受诱惑”;新格言则改为“请让我们受诱惑。”旧格言代表着已经逝去的那个由禁欲主义宗教主宰的时代,而新格言则反映了资本主义现代文明的核心本质,那就是尽可能的煽动人们的物欲。
《三万美元的遗产》则揭示了金钱在许多社会中无与伦比的魔力,现代人为了金钱可以放弃道德、人情以及现实人生中的各种乐趣,人生目标变得奇特的单一化,除却在眼前和想象中的金钱的闪光,此外就是灵性枯窘,了无生趣。
《马克。吐温中短篇小说集》,这是一本经典的大师制作,是值得我们和孩子一起收藏和阅读的书籍,是孩子假期必不可少的精神食粮。
《马克吐温中短篇小说选》读后感 (三)
美国社会对人的腐蚀力最甚者莫过于金钱。马克·吐温虽然也不自觉地流露出小市民暴富的,如《汤姆·索亚历险记》结局处让汤姆和哈克发现了强盗的大量藏金;但他对金钱的批判还是一针见血的。如果说《一张百万英镑钞票》中的主人公虽获横财尚能自持,在丑陋中反衬出他良心米混、崇尚的纯洁高尚的话,《三万元的遗产》则活画出那对穷苦夫妻的黄金梦的虚幻可笑——但我们只能苦笑,同时也不能不深感哀怜,他们毕竟是无辜的小人物啊!但到了《腐蚀了哈德利堡镇居民的人》,简直是“洪桐县里没好人”,镇上的那些稍有地位的人物,几乎无一幸免地全都屈从于金钱拜物的面前。读者在这样的解剖下,又有谁还笑得出来呢?我们恐怕只能为人类悲哀了。从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的玩世不恭,到针随时政、鞭辟入里的愤世嫉俗,是马克·吐温思索的深化和作品的成熟,我们欣赏他的作品,也就此步步深入了。
文学作品离不开语言文字这一载体。马克·吐温的作品之所以深受欢迎,除去立意清新,剖析得当之外,很重要的要归功于他对语言的驾驭。大家都知道,群众日常生活中的用语是最为鲜活、生动和富于力的;但只有经过作家采纳,写入作品之中,才能成熟、定型和推广。萧伯纳曾称马克·吐温为语言大师,这是毫无溢美成分的。可以说,如果没有马克·吐温(当然也会有别人),就没有今天的美国英语。应该说,正因为马克·吐温把美国英语运用得恰到好处,才有如此充分体现美国民族个性的豪爽、乐观和不拘小节的他的那些纯美国式的作品。
作为幽默讽刺和美国英语大师,马克·吐温在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是不可动摇的。()
马克·吐温在我国五六十年代那一种特定的气候下,是对读者介绍最多的为数有限的美国乃至西方作家之一。但也正因此,对他的分析评价往往带有过多的功利目的而不够充分全面。此次人民文学出版社将马克·吐温的中短篇小说选与其长篇代表作一并收入《世界文学名着文库》,确实能够收到将世界文学名家名篇以精美的版本永远保留在文学爱好者书架上世代传阅的功效。
② 鲁迅短篇小说《故乡》读后感5篇
《故乡》是现代文学家鲁迅于1921年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故乡》的读后感,欢迎阅读。
《故乡》读后感【一】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待!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记忆又从新浮起。可见到闰土后,却发现闰土与他疏远了,鲁迅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这个间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在我的抽屉里,有一张全家福,是在我五岁时候在家乡照的,在这张照片里全家都站着台阶上,唯有我一人坐在最前面坐着哭,这是多么戏剧的一幕!这里面还有个故事:小时候我在家乡,没几天就和一个小孩混熟了,当我们要去照全家福时,我想带他一起去,大人们不同意,原因很简单,他和我不是亲戚。但是我偏要带他去,最后我被大人们硬拉到那里,而我的伙伴也被他的父母留在家里,在照相的时候我坐着大哭,偏不站起来。于是,这一幕就被留在了相片里。后来听大人们说起这个故事,我暗自冷笑,没想到那时的我竟会这么“仗义”。
有一次,爸爸想带我去见这个儿时的伙伴,我提不起兴致,更不想去见他。过去这么久了,现在的我对于这个儿时的伙伴,早已不认得了,虽然这在我的脑海有留下几个残碎的模糊的画面,但我们也好像有一道看不见的墙给挡住了。这比起鲁迅来,我真感到惭愧。我就如后来的闰土,但我可以猜出,就算现在见面,他也不认得我了,两人见面,还能像小时后那无话不谈吗?
虽然现在,已经没有了鲁迅那时的阶级差别,但是我依然也忘却了一个儿时的伙伴,因为我不能像鲁迅一样对朋友念念不忘?还是我变得冷漠了?后来我才明白,我在心中没有一个美好的回忆,我就只记得曾经有个玩伴。但鲁迅在心中对闰土有着一段美好的回忆,这个回忆使他时时记得自己的这位朋友。
我们也在心中有着一段段美好的回忆,这也是我们的希望。只要我们在心中有个希望,不放弃它,这便是我们向前的动力。让我们牢牢记住鲁迅先生的那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故乡》读后感【二】
《故乡》这篇小说中,给我印像最深的是人物的描写。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
《故乡》读后感【三】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故乡》读后感【四】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慢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读后感【五】
在上学期我们学习了大作家鲁迅写的短篇小说《故乡》,学完以后我一直深有体会,所以趁这个假期我就又再读了一遍。而这次我又别有一番感受。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③ 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通用10篇),欢迎大家分享。
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1
每次读完他的小说,眼前总会浮现出一双深邃的眼睛,紧盯桌子上的稿件,行书如行云流水一般,笔锋一转,画龙点睛。戛然而止,他捧起稿件,轻轻地读,微微笑出声来——他便是“美国的莫泊桑”欧亨利。
1862年1月11日美国北卡罗来纳州一个小镇上,一个婴儿“呱呱”地哭着出生。“是个男孩!”他的医生父亲兴奋地在旁搓着手,走过去安慰脸色苍白而洋溢着快乐的妻子,——威廉西德尼波特诞生了,他便是未来的欧亨利。
身体虚弱的母亲没能给他太多的母爱,便在他幼年时撒手人寰,次后他便与父兄移居祖母和姑妈家。姑妈激发了幼小的他对文学的兴趣,父亲传授他医学知识,他很快在亲人的关爱中长大,并在19岁获得药剂师的行业执照。
20岁,他移居到西部,感受到西部的风土人情,在他的记忆和小说里刻下重重的一笔。22岁后他因工作交替而奔波7年,终于当上银行出纳员,有了妻子和孩子。
好景不长,仅仅三年后,他便被法院离奇传讯。次年,他潜入拉丁美洲避难。可两年后,因妻子病重便回到妻子身边并受到传讯。妻子死后,他离开孩子,进入监狱,并在医务室工作。
工作之余,他开始写短篇小说贴补孩子生活费用。期间,他使用笔名欧?亨利,从此,欧?亨利这颗新星冉冉升起,在文学的夜幕中划出了一道璀璨的星痕!
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2
欧亨利以他的短篇小说着称,他的短篇小说选材很生活,都是生活中平凡的小人物,做着平凡的事,平淡却充满着温馨与爱。在一帆风顺的过程后,往往会有一个出人意料的结尾,很值得一看。
作者欧亨利,原名威廉·西德尼·波特(William Sydney Porter),是美国最著名的短篇小说家之一,曾被评论界誉为曼哈顿桂冠散文作家和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他出身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格林斯波罗镇一个医师家庭。他的作品构思新颖,语言诙谐,富于生活情趣,堪称“美国生活的幽默网络全书”。
他笔下的一个个小人物,小的不起眼,却又这每个人不同的细腻,欧亨利把他们每个人的性情描写的淋漓尽致,如此的生动,如此的惹人喜爱。当然他们也有缺点,或粗鲁,或自私,或蛮横·但在他的笔下也让我们了解到,在缺点下,他们依然有着一个善良的心。又或人性是复杂的,但又因他们的缺点,使人物更见真实,使人更加喜爱。
欧亨利小说的结局是最具特色的部分。故事总是平淡细腻的发生着,但在结尾处,情节却突发其变,给人以“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惊喜。也正是这样的独具一格,形成了“欧亨利结尾”。
这样的“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是那样别致的幽默,带点讽刺的意味,这或许就是欧亨利那意味深长的幽默吧!
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3
《警察与赞美诗》的作者是出生于美国的欧·亨利——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苏比的流浪汉为了度过寒冷的冬天而想方设法进入监狱过冬但屡次失败,在教堂听到赞美诗后决定重新做人去找工作时却被警察逮捕,最终被法院判刑三个月的故事。
看完了这篇文章,我深深地被文章的主人公——苏比所触动。小说中写道:“他可以去的地方多的是……”但是,对于性格高傲的苏比来说,他有着比别人更加要自立的想法,所以他拒绝了其他人所给他的恩惠与恩赐,认为这是别人看他可怜,给他的施舍。然而此时的他却身无分文,既没有任何工作去做从中来牟取钱财,更是没有任何的经济来源。对于苏比现在的境况来说,这种所谓的“施舍”正是此时正穷困潦倒、居无定所的他应当接受的恩惠。我认为他有这种要自立的想法非常好,但是也应当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做决定。但是,他最终还是选择了“通过犯法进入监狱从而能够勉勉强强过完这个冬季”这条途径,最终使自己“被迫”如愿以偿,在监狱内过冬。
凡事都有两面性,接下来就要讲述苏比好的方面了。他想要自立的想法很好,但是却用的不是时候;他想要改邪归正,重新做人的想法也很好,但是为时已晚。
即使他有许多的不足,但是至少“想要自立”和“想要在自己做错事时改邪归正,重新做人”这两点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4
契柯夫,欧亨利,莫泊桑这三个耳熟能详的名字想必每个人都明白,作为世界三大小说之王的他们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那个时代的黑暗与沧桑。在这个第一次在初中度过的秋天里,我有幸读到欧亨利的小说。
在欧亨利的笔下,每个人都被刻画得淋漓尽致:富人的贪婪,穷苦人民的善良,社会的黑暗……当翻开第一个故事《麦琪的礼物》时,我不由得为这对年轻夫妇感到悲哀,二人昔日感到彼此珍贵的东西到此刻却成了无用的东西;但我又为二人感到欣慰,因为他们得到了比表链和梳子套装更珍贵的东西——爱,他们告诉我们要尊重他人的爱,学会去爱他人,这难道不是人与人之间相处的基本规则么?
我用一丝惋惜翻去麦琪给予的礼物,展此刻眼前的是《警察与赞美诗》,文中的苏比想去监狱熬过冬天,几次惹是生非。当听到赞美诗想改邪归正时,却被意外的逮捕。这出乎意料的结局,令人感到捧腹有心酸。
欧亨利借苏比的故事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无情与残酷。主人公借助许多坏事扰乱社会,这也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下层人民的精神痛苦。
欧亨利为了表达对资本主义社会的不满,把手中的笔当作武器,超多运用穷富的比较手法,揭示自我作为一名作家对这个社会爱莫能助的忧伤。
欧亨利的作品中,幽默代替了酸楚,流露出自我对被命运捉弄的穷苦人民的悲惨情绪。
如今的社会早已不是那个颓废的年代,不再有那么多饱尝辛酸的人民。读着欧亨利的小说,我能够想象出那个年代的悲惨,一个个画面浮此刻眼前……我不由得为欧亨利先生由衷敬佩。
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5
读了《欧亨利短篇小说》之后,我在中间发现了很多,也学到了很多。虽然一些故事选材上很普通,但是却能带给我们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因为在其中有着许多感人的细节,让人产生出无限感慨。
《麦琪的礼物》这篇文章体现了爱是多么的伟大啊。爱可以让一个绝望的人重新燃起希望之火;让一个失败的人重新振作再次去尝试做这件事直到成功;让一个人为自己所爱的人付出所有。有时候那个人只是买了一件很普通的东西送给自己所爱的人,但那个人所爱的人经常会因为那个人的这一小小举动开心上很长时间。因为礼物虽然很小,但代表了那个人小小的心意,所以礼物的大小并不会影响两个人的感情,反而会让两个人的感情更上一层楼。即使贫穷也不会影响感情,因为每个人都尽最大可能为了对方付出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但却不会后悔。因为有爱在支撑着,所以他们才会毫不后悔自己所作的事情。
《贼骨人心》这篇文章中告诉我们并不是所有的贼都是坏的,也有人为了维持生计而走上了这条路。不过我认为贼总归是贼是改变不了的,虽然那个人可能是个好贼。但我认为在对待好贼的时候要宽容一些,不能把他们和那种很坏的贼相提并论,要听他们的解释不能照着自己的想象办事情,因为这样会坏了大事。不过也不能手软,该办的就因该去办,而且要办得漂亮。
总之,我认为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很多很多我们原来可能不知道的东西。从中我也感悟出了许多道理,我觉得这些道理虽然简单但也让我们十分受用阿。我们要把从书中学到的道理用到生活中去,这样生活才会美丽、幸福。
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6
欧亨利这位小说家我早有耳闻,假期一直在拜读他的作品。
他的作品耐人寻味,只有细细品读,才能体会到作者的情感。并且一些常常被人遗忘的词语中其实暗藏着作品对其的深刻的评价,虽然我水平有限但是仍然能丛中窥其一二,作品可以说是一个作家的思想结晶,这一点在他的身上得到了集中的体现,他一生所著的作品虽然称不上很多。但却都可以称的上是精华之物。
每一篇短的文章中,都蕴含着一个道理,人与人的精神层面不同,对其文章的理解更是不同。每一次的阅读,都会让你感受颇深,明白颇多。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写的一篇有趣的文章。它主要讲述了圣诞节的前一天,住在公寓里的贫穷的德拉想给丈夫吉姆一个惊喜,可是她只有一元八角七,她知道这点钱根本不够买什么好的礼物,于是她把引以自豪的褐色瀑布似的秀发剪下来,卖了,换来了20美元。找遍了各家商店,德拉花去21美元,终于买到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这可以配上吉姆的那块金表。而吉姆也想给老婆一个惊喜,他同样卖掉了引以自豪的金表,买了德拉羡慕渴望已久的全套漂亮的梳子作圣诞礼物。
看似戏剧性的结果,但却让我明白的许多,他们两各自牺牲自己的心爱之物,为的是博取另一半的欢心。两个人彼此深爱,可以放弃一切。而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都是为了对方着想,根本没有考虑自己。正是因为他们互相爱着,而且是深深地爱着对方,才会有这样有趣的结局。读完这篇文章,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
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7
热闹的圣诞节,一对贫穷而又幸福的夫妻。他们为了送给对方一个最好的礼物,妻子德拉卖掉了漂亮长头发,给丈夫吉姆买了金表的表链。吉姆却卖掉了金表为妻子买了一套梳子。两人相视,便互相了解了心意,温暖的节日依旧。他们互相为对方牺牲,他们的爱,充斥着浓情与温暖。
这只是一些爱的碎片,还有很多很多的爱的故事上演着,作者欧·亨利用精湛的技巧,为主人公惨白的爱添上一抹柔和的粉红色。不管是怎样的故事,热情、矜持、荒唐……故事中都牵挂着爱的影子,温暖你我的心灵。即使故事中挂着幽蓝的哀伤,咧着嘴哭着也是微微笑着的。
我拥有一份特别的感情,这种感情,我不想与别人分享,我只想你会了解我的心意。我开始了解亲情、友情、爱情的幸福定义。对于爱的了解,我这个情窦初开的少女自然不敌前辈们的深刻。但是,我从欧·亨利小说中找到了单纯的爱,特别的爱。
欧·亨利的小说是独特的,它既没有莫泊桑的尖锐,也不似契科夫的悲惨,他的文章有一种特别的味道。像是嚼薄荷叶,一开始心里一阵麻麻的快感,再接着,薄荷清甜的味道便爬上全身,淡淡的喜悦,淡淡的忧伤,欢乐中带着淡淡的忧伤,连眼泪,都是挂着笑的。又像是久久萦绕不去的旋律,一直带给你别样的感受。这就是爱的感觉啊。
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在欧·亨利的短篇小说中,正表现了一种别样的爱,它不仅仅局限于花好月圆的喜剧,也不似呼天抢地的悲剧。它就是一种淡淡的混杂着欢乐与忧伤的幸福。
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8
在长达两个月的暑假里,我选择了欧·亨利写的《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来作为假期阅读书籍。通过阅读这本小说选,我受到了很大了启发,也使我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有了更好的启迪。
欧·亨利,原名为威廉·西德尼·波特。是美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大师之一。曾被评论界誉为曼哈顿桂冠散文作家和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代表作有小说集《白菜与国王》、《命运之路》等。其中一些名篇如《爱的牺牲》、《警察与赞美诗》、《最后一片藤叶》等。这些小说使他获得了世界声誉。
记得我刚开始阅读这本书的时候,觉得这本书像中药那样难喝一样很难读懂,刚开始我根本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究竟是在讲怎样的一件事。是要给予我们什么启示,我完成弄不清楚,刚开始读了一点点就没读了,过了几天,我重新仔仔细细的品读这本书,逐渐读懂了内容,也慢慢理解了每篇文章里所包含的的真正含义。
当我阅读完整本书的时候,我受到了很多很多的启发,例如我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职责,都有自己的责任在身。但是,有多少人尽到了自己的责任?有多少人是在逃避责任?有多少人明知道自己有责任做好某事却找借口而推脱?举个简单的例子:在外面喝了饮料明明垃圾桶就离自己不远,却因为和自己走的路没在同一个方向而懒得走过去丢进垃圾桶,而是远远的往垃圾桶扔,扔不进也不去管他,明明是想尽自己责任的,却因自己的懒散而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
总之,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体会到了很多,也理解了很多。希望大家也能去看一下这本书,真的很有趣。
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9
我认为至今为止有三位伟大的短篇小说大师,他们分别是来自法国的莫泊桑的巴尔扎克,还有来自美国的欧亨利。
其中我最喜欢得便是欧亨利短篇小说集,从初一到此刻为止,我一共读了四遍。记得读第一遍时,感觉真的是味同嚼蜡,苦涩难懂,只读一点就止步了,之后又仔细的读了几遍,读的遍数越多,就感觉这本书变的搞笑了。
我也从文中体味到了作者对世界的感情与对周围世人的不解,我读了之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作为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你就对他人对社会有一份职责,这份职责不是他人强加给你的,而是自我就应承担的。
我想在真实生活里他也是同他的作品集里的大多数正面人物一样,具有相同的品德,且我认为他的人生目标并不象世人所说的那样肤浅,我相信他不是那种人,再他的作品里,我看出他还是对世界和生活充满期望的。但是他却好象并不期望将这种感情表现出来,至于这其中的原因,我就不得而知了。
他的小说虽然短小,但是如若细读起来却意味深长,并且一些常常被人遗忘的词语中其实暗藏着作品对其的深刻的评价,虽然我水平有限但是仍然能丛中窥其一二,作品能够说是一个作家的思想结晶,这一点在他的身上得到了集中的体现,他一生所著的作品虽然称不上很多。但却都能够称的上是精华之物。
对于他的作品资料我只能说说我读了之后的感受,那就是“粗(初)读苦涩,细读甘甜。”此刻的我因为水平的关系,还不敢于其作品枉下自我的评论,这样是对大师的不敬。
最后,我期望大家都去读一读这部小说,如果你细细研读的话,你就会同我一样品味到其中的乐趣。
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10
闲暇之时,我又捧起了欧·亨利的小说。提到欧·亨利这个名字,想必许多人都不会陌生,他在短短的四十八年的岁月中创作出了三百余篇短篇小说,这些小说有的揭露了那些“社会宠儿”的骄奢淫逸,尔虞我诈,怒斥社会的丑恶黑暗;有的赞美着草原牧场上健美、彪悍的生命力,而他最为出色也最让我爱不释手的则是对处于社会低层的小任务的描绘,体现了他对健康的人性和健康社会的强烈向往与追求,歌颂着小人物在贫困生存中美好善良、相儒以沫的真淳品格。
如他的短篇名作《麦琪的礼物》,讲述了一对贫苦的夫妻为了在圣诞节到来的时候能让对方感受到生活的温暖,表达自己的美好情谊,妻子卖掉了一直引以为豪的长发,为丈夫换来了一条金表链,以配丈夫多年无链的家传金表,而当她把表链送给丈夫时才发现丈夫为了给她买玳瑁发梳已经将金表卖掉了。这两人各持均已无用的礼物,相对无语,让我们这些读者在为他们的处境道一声惋惜时又不能不为他们的深挚感情所感动。
《最后的常春藤叶》同样描绘了生活在贫困中的人们,那位老画家冒着冰冷的雨水在墙上画了一片常春藤叶,用自己的生命延续着深秋中的最后一抹绿,换回了一个年轻人对生的渴望。像这样的内容书总还有很多,作者用幽默甚至有些辛辣的笔触描绘了一个个生动的故事,歌赞处于苍凉人生景况中却仍没有磨灭的崇高的品格,让我们在感慨小说主人公命运的同时也深深沉溺与人性的美好中,享受着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关怀与真诚所带来的深入到内心的温暖。
读完小说合上书,我发现身边的人和事更值得珍惜,爱就在每个有爱的人的心中。
④ 巴金《家》的读后感
家,一个爱、温暖、避风港的象征,但在巴金笔下的这个旧社会中的家却是恶魔、监狱、刽子手。
小说中,有很多情节让我感到悲愤,感到惋惜,感到痛心!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
在这样一个大家庭中,梅、琴、鸣凤、瑞钰都有不同的性格和结果。梅,因母亲的态度而与觉新擦肩而过,并早早地做了寡妇,在与觉新重逢后,又因自己的感情不能抒发而抑郁成病,吐血而死;琴,读了几年书,积极地与觉民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约”的婚姻,在觉新和觉慧的帮助下最终取得了胜利,真岩正档心地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鸣凤,好一个烈女子!为了自己纯洁的爱情,不惜抛弃自己的生命也不愿毁了自己,我真佩服她在这个封建大家庭中毅然选择这种壮烈的方式反抗;瑞钰,一个善良贞静的人儿,任人摆布,因肚子里的孩子受到众人的排斥,被赶到城外的一间阴暗潮湿的房里,而他的丈夫觉新太懦弱,导致了粗乱她在生下云儿后离开人世,这使我憎恨迷信,憎恨懦弱。这些女性人物表现出了在封建社会里有太多的人做了许多不必要的牺牲品。
三兄弟的性格大不相同。作为大哥的清念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不敢背负不孝的罪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了所爱的梅,失去了贤惠的妻子,失去了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志坚定,他带着一个单纯的信仰,不放弃,向目标大步走去,要做自己的主人,不要有一丝遗憾,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牺牲了一个原本美好的生命。高老爷的封建思想、整个社会制度、整个迷信夺取了多少人年轻的生命!
“我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我会和巴金一样记住: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那么就让它作为我鼓舞自己的源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