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短篇小说集概要
㈠ 《美国文学·艾丽斯·沃克·紫色》作者简介|内容概要|作品赏析
《美国文学·艾丽斯·沃克·紫色》作者简介|内容概要|作品赏析
作者简介 艾丽斯·沃克是美国黑人女小说家、诗人。1944年2月9日出生于南部佐治亚州伊顿敦的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全家有孩子8人,艾丽斯是最小的一个,8岁时被哥哥用玩具手枪射瞎一目,在孤独中以读故事与写诗为唯一娱乐。1961年获残废学生奖学金入斯帕尔曼学院,二年级时就积极参加黑人民教运动中的选民登记工作,1965年夏天获一项奖学金去东非洲旅行,回国后发现自己怀孕,差点儿自杀。1965年冬天她一边上学一边写诗,在一个星期内完成诗集《一度》的大部分,但这部诗集直到1968年女权运动取代黑人权力运动时才得以出版。她先在东海岸的一些大学里任教,后来又去南部密西西比河一带从事民权运动工作,同时不断写作,获各种荣誉奖多种。迄今她已出版诗集3部: 《一度》 (1968)、《革命的牵牛花》(1973)和《晚安,威利·李,明天早上再见》 (1979),威利·李是她爸爸的名字,短篇小说2部: 《爱与烦恼: 黑人妇女的故事》 (1973)和《你压不到一个好女人》 (1981); 长篇小说4部: 《格兰奇·科普兰的第三次生命》 (1970)写美国黑人佃农科普兰家三代人的生活,长期的贫穷落后使男人们变成野兽,使女人们成为社会与男人双重压迫下的受害者。格兰奇在孙女的感召和帮助下获得道德上的新生,但他在杀死儿子后被警察所杀。《梅丽迪恩》 (1976)通过女主人公梅丽迪恩·希尔的经历写60年代黑人民权运动对黑人民族在精神上和心理上所产生的巨大影响,使象梅丽迪恩这样的人能摆脱罪恶的过去,在精神和道德上获得新生; 继《紫色》之后出版的是近作《我亲人的殿堂》(1989) ,作者称它是“过去50万年的罗曼史”,主要内容与她的前几部小说一致,写黑人妇女如何在美国社会里受到白人与男性的双重压迫。
内容概要 全书用书信体形式写成,共94封信,其中有14封是女主人公西丽写给她妹妹内蒂但未拆封就退回的,有23封是她妹妹写给她的,有一封是西丽所爱的女人莎格写给她的,其余全都是西丽写给上帝的信,例如在第一封信中写道: “亲爱的上帝,我14岁了。我一直是个好姑娘。也许你能给我一点启示,告诉我究竟出了什么事……妈妈去梅肯看望她当医生的姐姐。留下我来照看家里的人。爸从来没对我说过一句好话,只是说你得 *** 不肯干的事。他一把抓住我,对我无礼,我叫喊起来。他用手掐住我的脖子说,你最好闭嘴,习惯它。可我习惯不了。每次我都觉得讨厌。”西丽14岁后一再遭她的继父 *** ,接着生了一女一男,都被继父领走送给他的一个朋友去抚养,却不告诉西丽孩子们的下落。后来西丽的妈妈死了,继父又跟一个与西丽同岁的姑娘结婚,同时对西丽的妹妹内蒂不怀好意,还硬说西丽在教堂里跟一个男人眉来眼去而殴打她。西丽怂恿妹妹赶快找个男友出嫁,但X先生来求婚时,继父却不答应,说内蒂年纪太小,却愿意把西丽嫁给他,还说“她太丑,却会干重活,而且干干净净的。你爱对她怎样都可以。她不会白吃白穿你的”。X先生考虑了整整一个春天才与西丽结婚,不久内蒂就从家里逃出来,住到了西丽家里,但X先生又对内蒂不安好心,终于迫使内蒂再次离家出走,走前还一再嘱咐姐姐要斗争,要跟X先生的全家人斗。X先生家中已有三个孩子,最大的男孩叫哈彼,已12岁了,他不想认继母,还捡了块石头砸破西丽的头。X先生只说了声“别这么干”,也就算了。有一次哈彼问他为什么要打西丽,X先生说,“因为他是我老婆,还有她不听话。女人全应该……” 他没把话说完,就埋头看报。哈彼后来爱上一个叫索菲亚的姑娘,但对方父母不肯把女儿嫁给他,他就先把她肚子弄大,然后在她姐姐家结婚。婚后哈彼也想叫索菲亚服服帖帖,但她就是桀骜不驯。X先生说,老婆就象孩子,你得让她知道谁厉害。除了狠狠揍她一顿,没别的办法。哈彼又问西丽该怎么办,西丽也说揍她。等到她再看到哈彼时,他已被打得眼青鼻肿,是给索菲亚打的。他俩就象两个男人那样对打。后来索菲亚说,“我对哈彼厌烦了。他只想使我对他百依百顺。他要的不是老婆,而是一条狗。我妹夫给征上兵了,我准备带着孩子住到我妹妹家去。”索菲亚走了6个月,哈彼完全变了个人,他终日忙碌,把住房改建成酒吧,卖冷饮、烤肉、面包之类。这时镇上传说蜜蜂王后莎格病了,她是跟乐团一起来镇上的剧院演唱的,西丽早就听说她是X先生的姘妇,曾给他生过三个孩子,而且生活放荡,X先生很爱她,但她不安于室,老找一些有妇之夫做情人。X先生听说莎格病了无人照顾,就套车把她从镇上接来,告诉西丽说她是咱们家的老朋友。西丽对她一直很爱慕,不仅不吃醋,反而殷勤侍候,亲自替她洗澡,偷偷欣赏她的裸体,心里还想:“我怎么变成男人啦。”莎格渐渐恢复健康,周末被邀到哈彼的酒吧唱歌,第一次唱歌时候西丽与X先生都去了。莎格唱着唱着,忽然喊起西丽的名字来,当众宣布她要唱的这支歌叫作《西丽小姐之歌》,是她生病时西丽小姐使她头脑里拼凑出来的,歌中唱的是“丈夫没有理由找她麻烦”。西丽望着莎格,听着歌曲,心里很乱,觉得自己越来越爱莎格了。终于到了6月,莎格提出要走,西丽恋恋不舍,两人谈起各自对X先生的感情,西丽说她不在乎莎格跟他睡觉,而且她自己在性方面毫无乐趣。莎格走了半年,直到圣诞节才带了个叫作格拉迪的瘦男人回来,说是她的丈夫。她还热烈拥抱西丽,说现在我们两个都是结过婚的女人啦。有一天X先生与格拉迪同车外出,晚上只剩莎格与西丽在家,两人就同床而眠,谈到男女间的事,西丽诉说了自己被继父奸污的经过,莎格深表同情,最后两人互相亲吻、抚摸,享受了同 *** 的乐趣。一天晚上,她们俩躺在床上谈起西丽的妹妹内蒂。自从内蒂从家里出走后,西丽始终未接到她的信,还以为她已经死了。早在内蒂出走之前,西丽有一天在街上看见一个女孩长得很象她自己,就尾随着进商店,与率领这女孩的黑人妇女攀谈起来,才知她是塞缪尔夫人,收了这小女孩当养女。西丽打听到塞缪尔是黑人牧师,将去非洲布道,当内蒂离家出走时,西丽就叫她去投奔塞缪尔。塞缪尔牧师原是西丽继父的朋友,看见内蒂与西丽的两个孩子长得有点相象,还以为内蒂是这两个孩子的亲生母亲,也就收留了内蒂,带着她同去非洲。内蒂到非洲后,共写给她姐姐二十几封信,但都被X先生藏了起来。在莎格的帮助下,西丽终于找到了那些信,读后才知道内蒂到非洲后的种种经历,也知道了自己的真实身世。原来西丽与内蒂的生父因开店做买卖抢了白人的生意,被白人私刑处死,店铺也给烧了,母亲疯了,不得已才嫁给原来的这个继父。西丽也从内蒂的信中知道塞缪尔果真收养了她的两个亲生孩子,现在都已长大成人。西丽得悉这一切之后,在写给内蒂的信中说,我不再给上帝写信了。上帝究竟给了我些什么? 一个被私刑处死的爸爸,一个疯妈妈,一个 *** 继父,还有一个我这辈子也许永远见不着的妹妹。上帝是白人的上蒂,他所干的事跟我所认识的男人一样,无聊、卑鄙、 *** 。西丽在给内帝的信中谈起她在莎格影响下如何觉醒。有一次她表示要与莎格一起去孟菲斯,X先生动手想揍她,她就用食刀扎他的手,这是她第一次公开反抗,此后X先生再也不敢揍她了。西丽在孟菲斯学做衬裤,当了女裁缝并经销衬裤,能够自立。后来她继父死了,西丽姐妹俩获得了她们生父遗留下来的财产: 田地、房子与店铺。西丽要内蒂带着两个孩子回来同住,这时塞缪尔的妻子死了,内蒂嫁给了塞缪尔,终于带着一家人回美国与成为新人的西丽团聚。
作品鉴赏 本书出版后,曾引起轰动,兼获当年的普利策奖、全国图书奖和全国书评界奖三大奖,总销售数达400万册,1985年还拍成电影,但也引起男性读者——尤其是黑人男性——的指责与抗议。作者也承认,她的这本小说主要写女性的受压迫和如何觉醒,男人们只在小说中扮演不光彩的角色。确实,这部小说是以80年代兴起的“女权主义批评派”文艺观点写成的。用的是一种所谓“新现实主义”或称“社会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作者本人就是一个积极参加妇女解放运动的女权主义者。她一向认为美国黑人妇女身受种族主义与男性至上主义的双重压迫,当前首要任务是把妇女从男性压迫的桎梏中解放出来,赋予她们独立的人格,包括经济上、精神上和家庭地位上的独立。作者曾在一次谈话中强调她最关心的是她本民族精神上的复活。本书女主人公西丽在给上帝的一封信中说: “我离开了家,生命就结束了。或者可以说,跟X先生在一起,生命就结束了。可是跟莎格在一起,生命又开始了。”沃克的小说反映当前美国“女权主义批评派”所谓的新现实主义特点,从家庭琐细和妇女心理反映重大的社会矛盾和种族问题,本书虽然象作者在谈《紫色》的创作时所说,“从一个女人向另一个女人谈私房话开始”,却反映了女权斗争、宗教信仰、种族矛盾(如索菲亚因顶撞市长夫人、动手殴打市长而被判12年徒刑,在监牢里备受白人的虐待)、性解放和同性恋自由等尖锐复杂的社会问题。但本书又与传统的黑人抗议小说不同,作者在书中宣扬的是博爱: 西丽不仅不忌妒莎格,反而真爱心她; 莎格也投桃报李,真心爱西丽,不嫌她长得丑,教导她性知识和独立生活的能力,终于使她获得新生。西丽也宽恕虐待过她的丈夫,而她丈夫最后也开始尊重她独立的人格,对她另眼相看。正如美国学者伯纳德·贝尔在《美国黑人小说和他的传统》 (1987) 一书中所说,在《紫色》 中“民间传奇小说的因素要比批判现实主义强,小说关心的与其说是阶级与种族,不如说是性与独立人格,而对女主人公西丽来说,同性恋是她获得独立人格与真正的爱通道。”从艺术上看,本书颇似著名黑人女小说家左拉·尼尔·赫斯顿的代表作《他们的眼睛盯着上帝》(1937),用黑人方言、音乐与宗教等表现黑人文化特征的民间风格通过,爱情故事与家庭生活描写黑人妇女的精神生活,书中的心理描写比较突出,女主人公内心受到压抑只能向上帝写信倾吐积郁与哀痛,而且全书用书信体写成,自然无法描绘重大社会生活的广阔画面,只能诗意地描写人物细腻的感情与心理活动,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本书是一部心理小说而不是社会抗议小说,这也说明80年代妇女小说的“新现实主义”与传统的批判现实主义的不同之处。作者在致《紫色》中文译者杨仁敬教授的信中还谈到本书的两个特点: 一是关于书名,书中西丽曾对莎格说: “如果你踏着紫色走在田野里而对它视而不见,上帝准会大发脾气。”换句话说,宇宙的造物主创造了这么多美丽而神秘的景物,如果我们不屑一顾,至少对造物主是极大的遗憾,也是不公正的。西丽本身就是一个奇迹,就象紫、蓝、黄、红颜色一样,显得那么平凡而独特;二是书中X先生没有姓,既是由于西丽在信中隐去了他的身份,也是由于他根本没有替别人做过好事。只有为别人做过好事的人才有权得到自己的名字。
㈡ 《美国文学·詹姆斯·鲍德温·向苍天呼吁》作者简介|内容概要|作品赏析
《美国文学·詹姆斯·鲍德温·向苍天呼吁》作者简介|内容概要|作品赏析
作者简介 詹姆斯·鲍德温是美国黑人小说家、散文家、戏剧家和社会批评家,1924年8月2日生于纽约的黑人聚居区哈莱姆,1987年12月1日因胃癌病死于法国。他是个私生子,外祖母曾在南方种植园里当过奴隶,继父是个不受教区供养的穷牧师,对待鲍德温很凶暴,鲍德温自称他幼年的生活极为穷困,一家11口住在又窄又小、破旧不堪的公寓里,他受教育不多,主要靠自学,童年时代常常一手抱着弟弟或妹妹,一手拿着书阅读,刚能阅读就已在脑子里构思小说,12岁时在教会报纸上发表了一篇写西班牙革命的短篇小说,以后一直练笔写诗歌和剧本。但他继父反对他搞创作,一心要他当牧师。他14岁起开始在教堂布道,三年后不仅放弃布道,而且从此不信宗教。他离开教堂后不久也就离开了家,在他称作“美国工商业世界”里挣扎,当过侍者、听差、产业工人,在饭馆里洗过碗碟。美国社会里的种族歧视终于使他忍无可忍,迫使他在1948年去法国巴黎,在做苦工与挨饿的情况下完成了他的最优秀小说《向苍天呼吁》,直到1957年美国发生种族流血冲突的“小石城事件”后才回国。他侨居欧洲时曾陆续在美国报刊杂志上发表了不少关于黑人问题的文章,尤其是对栽培过他的著名黑人作家理查·赖特写抗议小说的传统提出批评意见,使他在美国文坛崭露头角。1962年长篇小说《另一个国家》成为畅销书,他也就一跃成为继赖特后最受人注意的美国黑人作家。鲍德温是个有多方面才能的作家,创作过多种体裁的作品,他写得最好也最出名的是散文,算得上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最杰出的散文家之一。
内容概要 小说写30年代居住在纽约黑人区哈莱姆的一个黑人牧师家庭。小说主人公是聪明好学的黑人少年约翰。故事围绕他和他的继父、母亲、姑姑等人展开。约翰的继父加布里埃尔是教堂执事,年轻时候曾一度“受魔鬼的诱惑。”他母亲原是南方一个种植园里的奴隶,生过不少孩子,到她30岁时已死去一个丈夫,失去4个孩子——一个病死,两个被主人送到奴隶市场拍卖掉了,另一个被专人领到住宅里抚养。后来主人又分配给她一个奴隶丈夫,生了女儿弗洛伦斯和儿子加布里埃尔。加布里埃尔出生后不久,他生父逃往北方,不知下落。南北战争后,他们一家人获得自由,加布里埃尔因母亲溺爱他,从小很淘气,经常逃学、打架,还招惹白人; 长大后更是“魔鬼的化身”,吃喝嫖赌无所不为,曾不止一次被关进监狱。有一天,加布里埃尔与一个坏女人过夜之后,清晨漫步回家,被新鲜的空气、静谧的景色和耸立在他眼前的大树所感召,突然想到上帝的伟大和自身的渺小,开始痛悔前非,立志重新做人。此后他成了一个虔诚的教徒,很快赢得周围人们的尊敬,当上布道的牧师。他还从宗教工作的需要出发,与一个多年前曾遭白人 *** 、为当地黑人所不齿的丑陋黑人姑娘黛博拉结了婚,但他们之间并无爱情,加布里埃尔待她很不好,婚后不久又与另一个跟他一起干活的黑人少女埃丝特发生了性关系。埃丝特很快怀了孕,加布里埃尔生怕自己干的丑事张扬出去后没脸做人,就偷了他妻子黛博拉的私蓄打发埃丝特去芝加哥娘家生孩子。结果埃丝特死于难产,他们的私生子罗亚尔归埃丝特的父母抚养,后来死在芝加哥的一家酒店里,一把刀子捅进了他的喉咙。加布里埃尔由于自私懦怯,始终不敢承认罗亚尔是他的孩子。若干年后,黛博拉患病死去,死前告诉加布里埃尔说,她早就知道他与埃丝特之间的私情,也清楚罗亚尔是他的私生子,她只恨他欺瞒着她,始终不向她吐露真情,要不然她倒是很情愿把罗亚尔接到家中抚养的。黛博拉死后,加布里埃尔也就离开了南方,来到纽约哈莱姆黑人区找他阔别了20年的姐姐弗洛伦丝,并在那里定居下来。弗洛伦丝是在26岁时离开南方的,她对南方的种族歧视早就忍无可忍,有一天她当女仆的那家白种主人又来调戏她,要她当他的姘妇。她终于下了决心与卧病在床的母亲诀别,毅然来到北方谋生,在纽约哈莱姆区结识了黑人工人弗兰克,两人由相爱而结婚,但弗兰克挣钱不多,夫妻常为经济问题发生龃龉,每次吵架后他就出去酗酒。婚后十余年的某天晚上,他离家两天三夜后回来,两人在小厨房里吵得很凶,弗兰克盛怒之下离家出走,从此没再回家。后来世界大战爆发,他应征入伍,死在法国。弗洛伦丝很爱她的丈夫,在他离开之后先是感到轻松,继而后悔,只得当女工谋生,一个人孤苦伶仃地生活着。弗洛伦丝在纽约结识了一个名叫伊丽莎白的苦命女子,她的童年是在一连串灾难中度过的。8岁时母亲去世,她母亲的姐姐来到她家,认为她父亲人品不端,不配抚养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于是强迫她与她所爱的父亲分离。后来她爱上了黑人店员理查德,两人一起到了纽约,因无钱结婚,只好先行同居,有一天晚上理查德忽遭警方逮捕,说他有抢劫杀人的嫌疑,后来虽因证据不足而获释,但在拘押期间曾遭到白人警察的侮辱和毒打,回家后抱住伊丽莎白痛哭一阵,晚上就用剃刀割断了手腕上的血管自杀了。伊丽莎白犯了个致命的错误,她为了不让理查德增加精神负担,没告诉他她已经怀孕,要不然理查德也许不会自杀。她太爱理查德了,她不否认只要有理查德,天国的欢乐对她来说也等于零。她也不否认,假如她被迫必须在理查德和上帝之间作一选择,她也只能——甚至哭泣着——背离上帝。理查德一死,她对生活也就绝望,只是为了理查德的遗腹子而活着。加布里埃尔来到哈莱姆后,在他姐姐弗洛伦丝家中遇见伊丽莎白,先劝说她悔罪并皈依上帝,继而向她求婚,答应以后一定把她的私生子约翰视同己出。伊丽莎白为她的儿子约翰着想,终于嫁给了他,又与他生了一男二女。全书是以倒叙的笔法写的。小说开始时,约翰已14岁,伊丽莎白与加布里埃尔生的最大孩子罗伊也已十多岁,兄弟俩与父亲的关系都很不正常。加布里埃尔在求婚时曾答应把约翰当亲生子抚养,这一点倒是做到了,但他与约翰之间并无感情,常因细故责打约翰,颇引起约翰的反感。约翰一直以为加布里埃尔是他的亲生父亲,一方面很想爱他,一方面又情不自禁地痛恨他。他既想追求物质享受和世俗生活的欢乐,又希望自己不成为上帝的罪人,死后灵魂可以得救。罗伊则天生一副倔强脾气,有一次与白人孩子打架,头上挨了一刀,几乎送命。加布里埃尔为了他与伊丽莎白吵架并动手打她时,罗伊甚至骂他父亲: “住手,你这个黑杂种,要不我就把你给宰了! ” 加布里埃尔尽管因此痛打了他一顿,但内心深处却很疼爱他,觉得他的行为很象自己小时侯。全书以约翰在教堂悔罪结束,但在回家的路上,弗洛伦丝揭发了加布里埃尔的伪善,说: “在我所有认识的男人中间,你就是那个巴不得圣经里全是谎言的人——因为那个号子一旦吹响, 你就要永生永世地交代。”
作品鉴赏 鲍德温从小失去父爱,他继父又不了解他,待他过于严厉,他后来就把自己心理上与感情上的感受——他的爱与恨,他的恐惧与孤独感——都倾注在他所写的诗歌、戏剧和小说里。本书被认为是鲍德温的半自传体小说,书中大部分内容与他在教堂中布道那几年的切身经历有关,而对书中各种人物所作的深刻的心理描写则更是他本人真实思想感情的流露。鲍德温在写小说之前早在评论文章里批评过斯托夫人的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和当时最著名的黑人作家(也是栽培过他的恩师)理查·赖特的代表作《土生子》,说《土生子》 的主人公别格实际上是汤姆叔叔的后裔和亲骨肉,只是别格的性格恰好与汤姆叔叔相反,心中充满恐惧与仇恨: 恐惧促使他行凶杀人,仇恨促使他 *** 女人。鲍德温强调指出,斯托夫人和赖特写的都是“抗议小说”,但这种小说已经过时。别格的悲剧并不在于他是美国黑人或饥寒交迫,而在于他为“获取自己的人性而进行了反抗”。但在鲍德温看来,“我们的人性就是我们的负荷、我们的生活;我们不需要为它而进行斗争,我们需要做的事比进行斗争不知要困难多少倍——那就是接受它。”他还说,“我写的小说如果说有什么 ‘含义’的话,那么它们含有的只是这一意义: 我们应该把一切人当作 ‘人’来看待。任何标签、口号、政党、肤色甚至宗教,都不及作为人类的个人重要。所以归根到底,写个人才是最重要的。”鲍德温的创作思想的最基本一点与《看不见的人》的作者艾里森是相似的,就是认为黑人首先是人,因此探索和描写 ‘人’的问题要比写社会和种族歧视等问题更重要。鲍德温还认为“美国文学传统是伟大的亨利·詹姆斯的传统”,而且作为新一代的进步黑人作家,对弗洛伊德心理分析学说和存在主义哲学比对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更感兴趣,因此在鲍德温的小说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种族关系往往是通过性关系揭示出来,例如本书虽不象作者后来写的小说那样经常出现猥亵的性描写,但全书的情节中有三个不美满的婚姻、两个爱情悲剧、三次 *** 或 *** 。本书的另一特点是人物全都是黑人,情节也不涉及种族关系,因此原书内封的广告上说:“本书是一个黑人作家的处女作,书中虽写黑人,但不是从种族的观点描写的。它可以说是美国文学发展到新阶段的里程碑。”本书与早一年出版的《看不见的人》确实可以说是美国黑人文学发展到新阶段的里程碑。它们已把文学作品反映和描写的重点从社会转移到个人——个人的爱与恨,个人的自我探索,个人的异化,等等。它们主要的艺术特点则是用现代派的多种技巧(包括意识流、蒙太奇等手法) 细腻地描写心理活动。本书的主人公约翰所占篇幅只全书的三分之一,时间也极集中 (约翰14岁生日前后的两日一晚),但作者以约翰的思想、心理变化为主线,用变换镜头和时间跳跃的手法插入了约翰的父亲、母亲和姑母等人的回忆,使各个人物的生活与思想感情相互烘托,构成有机的联系,结果全书所描写的不仅是一个黑人少年皈依宗教的思想变化,而是约翰一家从南北战争到20世纪30年代的黑人历史; 所反映的不仅是约翰一家的生活遭遇,而是包括作者本人在内的广大美国黑人的共同遭遇。本书从宗教角度描写黑人家庭生活也别具新意。宗教对美国黑人原有特殊意义。早在奴隶时代,奴隶主就想方设法诱使黑人奴隶笃信宗教,好让他们安安分分地忍受现世的悲惨生活,只把希望寄托于死后的天国。因此美国黑人宗教不仅有它自己的特点,而且也更有欺骗性,它与黑人生活也相互影响,有错综复杂的联系,鲍德温是著名的散文家,写得最好的也是散文,认为散文与小说结合更能表达出黑人民族的强烈感情,本书在形象地抒写黑人的丰富感情时把散文体小说的特点发挥得淋漓尽致,小说最后一部分描写约翰躺在圣坛前地板上悔罪的描写是一篇极好的散文,感情强烈而丰富,形象生动,心理描写细腻深刻,曾受到一些评论家的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