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眼短篇小说
A. 《黑猫·爱伦·坡》原文|读后感|赏析
【作品提要】
“我”从小心地善良,特别喜爱饲养小动物。结婚之后,和妻子意气相投,在家中养了不少小动物。其中有一只名叫普路托的黑猫,和“我”交情甚好。可是长期酗酒的习惯,使“我”性情大变。有一天晚上“我”醉酒回家,挖掉了普路托的一只眼睛。之后,“我”又残忍地把它吊死。一场莫名的大火使“我”变得一无所有。后来,“我”惊恐地发现火灾现场的墙上留下了黑猫的浮雕像。为了平复内心复杂的情绪,“我”又饲养了一只和普路托很相像的黑猫。“我”逐渐发现它越来越像普路托,不仅眼珠被挖掉了,脖颈处的斑记也越发像一个绞刑台。忍无可忍之下,“我”决定杀死这只猫,却受到妻子的阻挠,一怒之下“我”用斧头砍死妻子。然后,“我”绞尽脑汁想出一个自认为天衣无缝的主意,把妻子的尸体砌入了地窖的墙壁。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那只黑猫,过了一段看似平静的生活。在三番四次逃脱了警察的搜查之后,“我”得意忘形地用手指敲击着埋尸的墙壁,可怖至极的声响从里面传出来,警察们终于发现了其中埋藏着的尸体和那只黑猫。
【作品选录】
我要开讲的这个故事极其荒唐,而又极其平凡,我并不企求各位相信,就连我的心里都不信这些亲身经历的事,若是指望人家相信,岂不是发疯了吗?但是我眼下并没有发疯,而且确实不是在做梦。不过明天我就死到临头了,我要趁今天把这事说出来好让灵魂安生。我迫切打算把这些纯粹的家常琐事一五一十,简洁明了,不加评语的公之于世。由于这些事的缘故,我饱尝惊慌,受尽折磨,终于毁了一生。但是我不想详细解释。这些事对我来说,只有恐怖;可对大多数人来说,这无非是奇谈,没有什么可怕。也许,后世一些有识之士会把我这种无稽之谈看作寻常小事。某些有识之士头脑比我更加冷静,更加条理分明,不像我这样遇事慌张。我这样诚惶诚恐,细细叙说的事情,在他们看来一定是一串有其因必有其果的普通事罢了。
我从小就以心地善良温顺行枝出名。我心肠软得出奇,一时竟成为小朋友的笑柄。我特别喜欢动物,父母就百般纵容,给了我各种各样玩赏的小动物。我大半时间都泡在同这些小动物嬉玩上面,每当我喂食和抚弄它们的时候,就感到无比高兴。我长大了,这个癖性也随之而发展,一直到我成人,这点还是我的主要乐趣。有人疼爱忠实伶俐的狗,对于他们来说,根本用不着多费口舌来说明个中乐趣其味无穷了吧。你若经常尝到人类那种寡情薄义的滋味,那么对于兽类那种自我牺牲的无私之爱,准会带简感到铭心镂骨。
我很早就结了婚,幸喜妻子跟我意气相投,她看到我偏爱饲养家畜,只要有机会物色到中意的玩物总不放过。我们养了小鸟、金鱼、良种狗、小兔子,一只小猴和一只猫。
这只猫个头特大,非常好看,浑身乌黑,而且伶俐绝顶。我妻子生来就好迷信,她一说到这猫的灵性,往往就要扯上古老传说,认为凡是黑猫都是巫婆变化的。我倒不是说我妻子对这点极为认真,我这里提到此事只是顺便想到而已。
这猫名叫普路托,原是我心爱的东西和玩伴。我亲自喂养它,我在屋里走到哪儿,它跟到哪儿。连我上街去,它都要跟,想尽法子也赶它不掉。
我和猫的交情就这样维持了好几年。在这几年工夫中,说来不好意思,由于我喝酒上了瘾,脾气习性都彻底变坏了。我一天比一天喜怒无常,动不动就使性子,不顾人家受得了受不了。我竟任性恶言秽语的辱骂起妻子来了。最后,还对她拳打脚踢。我饲养的那些小动物当然也感到我脾气的变坏。我不仅不照顾它们,反而虐待它们。那些兔子,那只小猴,甚至那只狗,出于亲热,或是碰巧跑到我跟前来,我总是肆无忌惮地糟蹋它们。只有对待普路托,我还有所怜惜,未忍下手。不料我的病情日益严重——你想世上哪有比酗酒更厉害的病啊——这时普路托老了,脾气也倔了,于是我索性把普档行敏路托也当作出气筒了。
有一天晚上,我在城里一个常去的酒寮喝得酩酊大醉而归,我以为这猫躲着我,就一把抓住它,它看见我凶相毕露吓坏了,不由在我手上轻轻咬了一口,留下牙印。我顿时像恶魔附身,怒不可遏。我一时忘乎所以。原来那个善良的灵魂一下子飞出了我的躯壳,酒性大发,变得赛过凶神恶煞,浑身不知哪来一股狠劲。我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打开刀子,攥住那可怜畜生的喉咙,居心不良地把它眼珠剜了出来!写到这幕该死的暴行,我不禁面红耳赤,不寒而栗。
睡了一夜,宿醉方醒。到第二天一早起来,神智恢复了,对自己犯下这个罪孽才悔惧莫及。但这至多不过是一种淡薄而模糊的感觉而已。我的灵魂还是毫无触动。我狂饮滥喝起来了,一旦沉湎醉乡,自己所作所为早已统统忘光。
这时那猫伤势渐渐好转,眼珠剜掉的那只眼窠果真十分可怕,看来它再也不感到痛了。它照常在屋里走动,只是一见我走近,就不出所料地吓得拼命逃走。我毕竟天良未泯,因此最初看见过去如此热爱我的畜生竟这样嫌恶我,不免感到伤心。但是这股伤心之感一下子就变为恼怒了。到后来,那股邪念又上升了,终于害得我一发不可收拾。关于这种邪念,哲学上并没有重视。不过我深信不疑,这种邪念是人心本能的一股冲动,是一种微乎其微的原始功能,或者说是情绪,人类性格就由它来决定。谁没有在无意中多次干下坏事或蠢事呢?而且这样干时无缘无故,心里明知干不得而偏要干。哪怕我们明知这样干犯法,我们不是还会无视自己看到的后果,有股拼命想去以身试法的邪念吗?唉,就是这股邪念终于断送了我的一生。正是出于内心这股深奥难测的渴望,渴望自找烦恼,违背本性,为作恶而作恶,我竟然对那只无辜的畜生继续下起毒手来,最后害它送了命。有一天早晨,我心狠手辣,用根套索勒住猫脖子,把它吊在树枝上,眼泪汪汪,心里痛悔不已,就此把猫吊死了。我出此下策,就因为我知道这猫爱过我,就因为我觉得这猫没冒犯过我,就因为我知道这样干是在犯罪——犯了该下地狱的大罪,罪大之极,足以害得我那永生的灵魂永世不得超生,如若有此可能,就连慈悲为怀,可敬可畏的上帝都无法赦免我的罪过。
就在 *** 下这个伤天害理的勾当的当天晚上,我在睡梦里忽听得喊叫失火,马上惊醒。床上的帐子已经着了火。整幢屋子都烧着了。我们夫妇和一个佣人好不容易才在这场火灾中逃出性命。这场火灾烧得真彻底。我的一切财物统统化为乌有,从此以后,我就索性万念俱灰了。
我倒也不至于那么懦弱,会在自己所犯罪孽和这场火灾之间去找因果关系。不过我要把事实的来龙去脉详细说一说,但愿别把任何环节落下。失火的第二天,我去凭吊这堆废墟。墙壁都倒坍了,只有一道还没塌下来。一看原来是一堵隔墙,厚倒不大厚,正巧在屋子中间,我的床头就靠近这堵墙。墙上的灰泥大大挡住了火势,我把这件事看成是新近粉刷的缘故。墙跟前密密麻麻聚集了一堆人,看来有不少人非常仔细和专心地在查看这堵墙。只听得大家连声喊着“奇哉怪也”,以及诸如此类的话,我不由感到好奇,就走近去一看,但见白壁上赫然有个浅浮雕,原来是只偌大的猫。这猫刻得惟妙惟肖,一丝不差。猫脖子还有一根绞索。
我一看到这个怪物,简直以为自己活见鬼了,不由惊恐万分。但是转念一想终于放了心。我记得,这猫明明吊在宅边花园里。火警一起,花园里就挤满了人,准是哪一个把猫从树上放下来,从开着的窗口扔进我的卧室。他这样做可能是打算唤醒我。另外几堵墙倒下来,正巧把受我残害而送命的猫压在新刷的泥灰壁上;壁间的石灰加上烈火和尸骸发出的氨气,三者起了某种作用,墙上才会出现我刚看到的浮雕像。
对于刚才细细道来的这一令人惊心动魄的事实,即使良心上不能自圆其说,于理说来倒也稀松平常,但是在我心灵中,总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有好几个月我摆脱不了那猫幻象的纠缠。这时节,我心里又滋生一股说是悔恨又不是悔恨的模糊情绪。我甚至后悔害死这猫,因此就在经常出入的下等场所中,到处物色一只外貌多少相似的黑猫来做填补。
有一天晚上,我醉醺醺地坐在一个下等酒寮里,忽然间我注意到一只盛放金酒或朗姆酒的大酒桶,这是屋里主要一件家什,桶上有个黑乎乎的东西。我刚才一直目不转睛地盯着大酒桶好一会儿,奇怪的是竟然没有及早看出上面那东西。我走近它,用手摸摸。原来是只黑猫,长得偌大,个头跟普路托完全一样,除了一处之外,其他处处都极相像。普路托全身没有一根白毛;而这只猫几乎整个胸前都长满一片白斑,只是模糊不清而已。
我刚摸着它,它就立即跳了起来,咕噜咕噜直叫,身子在我手上一味蹭着,表示承蒙我注意而很高兴。这猫正是我梦寐以求的。我当场向店东商洽要求买下,谁知店东一点都不晓得这猫的来历,而且也从没见到过,所以也没开价。
我继续捋着这猫,正准备动身回家,这猫却流露出要跟我走的样子。我就让它跟着,一面走一面常常伛下身子去摸摸它。这猫一到我家马上很乖,一下子就博得我妻子的欢心。
至于我嘛,不久就对这猫厌恶起来了。这正出乎我的意料,我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什么道理。它对我的眷恋如此明显,我见了反而又讨厌又生气。渐渐的,这些情绪竟变为深恶痛绝了。我尽量避开这猫,正因心里感到羞愧,再加回想起早先犯下的残暴行为,我才不敢动手欺凌它。我有好几个星期一直没有去打它,也没粗暴虐待它。但是久而久之,我就渐渐对这猫说不出的厌恶了,一见到它那副丑相,我就像躲避瘟疫一样,悄悄溜之大吉。
不消说,使我更加痛恨这畜生的原因,就是我把它带回家的第二天早晨,看到它竟同普路托一个样儿,眼珠也被剜掉一个。可是,我妻子见此情形,反而格外喜欢它了。我在上面已经说过,我妻子是个富有同情心的人。我原先身上也具有这种出色的美德,它曾使我感到无比纯正的乐趣。
尽管我对这猫这般嫌恶,它对我却反而越来越亲热。它跟我寸步不离,这股拧劲儿读者确实难以理解。只要我一坐下,它就会蹲在我椅子脚边,或是跳到我膝上,在我身上到处撒娇,实在讨厌。我一站起来走路,它就缠在我脚边,差点把我绊倒;再不,就用又长又尖的爪子钩住我衣服,顺势爬上我胸口。虽然我恨不得一拳把它揍死,可是这时候,我还是不敢动手,一则是因为我想起自己早先犯的罪过,而主要的原因还是——索性让我明说吧——我对这畜生害怕极了。
这层害怕倒不是生怕皮肉受苦,可是要想说个清楚倒也为难。我简直羞于承认——唉,即使如今身在死牢,我也简直羞于承认,这猫引起我的恐惧竟由于可以想象到的纯粹幻觉而更加厉害了。我妻子不止一次要我留神看这片白毛的斑记,我上面提到过,这只怪猫跟我杀掉的那只猫,唯一明显的不同地方就是这片斑记。想必各位还记得,我说过这斑记大虽大,原来倒是很模糊的;可是逐渐逐渐的,不知不觉中竟明显了,终于现出一个一清二楚的轮廓来了。好久以来我的理智一直不肯承认,竭力把这当成幻觉。这时那斑记竟成了一样东西,我一提起这东西的名称就不由浑身发毛。正因如此,我对这怪物特别厌恶和惧怕,要是我有胆量的话,早把它干掉了。我说呀,原来这件东西是个吓人的幻象,是个恐怖东西的幻象——一个绞刑台!哎呀,这是多么可悲,多么可怕的刑具啊!这是恐怖的刑具,正法的刑具!这是叫人受罪的刑具,送人死命的刑具呀!
这时我真落到要多倒霉有多倒霉的地步了。我行若无事地杀害了一只没有理性的畜生。它的同类,一只没有理性的畜生竟对我——一个按照上帝形象创造出来的人,带来那么多不堪忍受的灾祸!哎呀!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我再也不得安宁了!在白天里,这畜生片刻都不让我单独太太平平的;到了黑夜,我时时刻刻都从说不出有多可怕的噩梦中惊醒,一看总见这东西在我脸上喷着热气,我心头永远压着这东西的千钧棒,丝毫也摆脱不了这一个具体的梦魇!
我身受这般痛苦的煎熬,心里仅剩的一点善性也丧失了。邪念竟成了我唯一的内心活动,转来转去都是极为卑鄙龌龊的邪恶念头。我脾气向来就喜怒无常,如今发展到痛恨一切事,痛恨一切人了。我盲目放任自己,往往动不动就突然发火,管也管不住。哎呀!经常遭殃,逆来顺受的就数我那毫无怨言的妻子了。
由于家里穷,我们只好住在一幢老房子里。有一天,为了点家务事,她陪着我到这幢老房子的地窖里去。这猫也跟着我走下那陡峭的梯阶,差点儿害得我摔了个倒栽葱,气得我直发疯。我抡起斧头,盛怒中忘了自己对这猫还怀有幼稚的恐惧,对准这猫一斧砍下去,要是当时真按我心意砍下去,不消说,这猫就当场完蛋了。谁知,我妻子伸出手来一把攥住我。我正在火头上,给她这一拦,格外暴跳如雷,趁势挣脱胳臂,对准她脑壳就砍了一斧。可怜她哼也没哼一声就当场送了命。
干完了这件伤天害理的杀人勾当,我就索性细细盘算藏匿尸首的事了。我知道无论白天,还是黑夜,要把尸首搬出去,难免要给左邻右舍撞见,我心里想起了不少计划。一会儿我想把尸首剁成小块烧掉,来个毁尸灭迹。一会儿我又决定在地窖里挖个墓穴埋了。一会儿我又打算把尸首投到院子中的井里去。还打算把尸首当作货物装箱,按照常规,雇个脚夫把它搬出去。末了,我忽然想出一条自忖的万全良策。我打定主意把尸首砌进地窖的墙里,据传说,中世纪的僧侣就是这样把殉道者砌进墙里去的。
这个地窖派这个用处真是再合适也没有了。墙壁结构很松,新近刚用粗灰泥全部刷新过,因为地窖里潮湿,灰泥至今还没有干燥。而且有堵墙因为有个假壁炉而矗出一块,已经填没了,做得跟地窖别的部分一模一样。我可以不费什么手脚地把这地方的墙砖挖开,将尸首塞进去,再照旧把墙完全砌上,这样包管什么人都看不出破绽来。
这个主意果然不错。我用了一根铁撬,一下子就撬掉砖墙,再仔仔细细把尸首贴着里边的夹墙放好,让它撑着不掉下来,然后没费半点事就把墙照原样砌上。我弄来了石灰,黄沙和乱发,做好一切准备,我就配调了一种跟旧灰泥分别不出的新灰泥,小心翼翼地把它涂抹在新砌的砖墙上。等我完了事,看到一切顺当才放了心。这堵墙居然一点都看不出动过土的痕迹来。地上落下的垃圾也仔仔细细地收拾干净了。我得意洋洋地朝四下看看,不由暗自说:“这下子到底没有白忙啊!”
接下来我就要寻找替我招来那么些灾害的祸根;我终于横下一条心来,要把这畜生干掉。要是我当时碰到这猫,包管它就活不了。不料我刚才大发雷霆的时候,那个鬼精灵见势不妙就溜了,眼下当着我这股火性,自然不敢露脸。这只讨厌的畜生终于不在了。我心头压着的这块大石头也终于放下了,这股深深的乐劲儿实在无法形容,也无法想象。到了夜里,这猫还没露脸;这样,自从这猫上我家以来,我至少终于太太平平地酣睡了一夜。哎呀,尽管我心灵上压着杀人害命的重担,我还是睡着了。
过了第二天,又过了第三天,这只折磨人的猫还没来。我才重新像个自由人那样呼吸。这只鬼猫吓得从屋里逃走了,一去不回了!眼不见为净,这份乐趣就甭提有多大了!尽管我犯下滔天大罪,但心里竟没有什么不安。官府来调查过几次,我三言两语就把他们搪塞过去了。甚至还来抄过一次家,可当然查不出半点线索来。我就此认为前途安然无忧了。
到了我杀妻的第四天,不料屋里突然闯来了一帮警察,又动手严密地搜查了一番。不过,我自恃藏尸地方隐蔽,他们绝对料不到,所以一点也不感到慌张。那些警察命我陪同他们搜查。他们连一个角落也不放过。搜到第三遍第四遍,他们终于走下地窖。我泰然自若,毫不动容。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我一颗心也如此平静。我在地窖里从这头走到那头。胸前抱着双臂,若无其事地走来走去。警察完全放了心,正准备要走。我心花怒放,乐不可支。为了表示得意,我恨不得开口说话,哪怕说一句也好,这样就可以叫他们更加放心地相信我无罪了。
这些人刚走上梯阶,我终于开了口。“诸位先生,承蒙你们脱了我的嫌疑,我感激不尽。谨向你们请安了,还望多多关照。诸位先生,顺便说一句,这屋子结构很牢固。”我一时头脑发昏,随心所欲的信口胡说,简直连自己都不知道说了些什么。“这幢屋子可以说结构好得不得了。这几堵墙——诸位先生,想走了吗?——这几堵墙砌得很牢固。”说到这里,我一时昏了头,故作姿态,竟然拿起手里一根棒,使劲敲着竖放我爱妻遗骸的那堵砖墙。
哎哟,求主保佑,把我从恶魔虎口中拯救出来吧!我敲墙的回响余音未寂,就听得墓冢里发出一下声音!——一下哭声,开头瓮声瓮气,断断续续,像个小孩在抽泣,随即一下子变成连续不断的高声长啸,声音异常,惨绝人寰——这是一声哀号——一声悲鸣,半似恐怖,半似得意,只有堕入地狱的受罪冤魂痛苦的惨叫,和魔鬼见了冤魂遭受天罚的欢呼打成一片,才跟这声音差不离。
要说说我当时的想法未免荒唐可笑。我昏头昏脑,踉踉跄跄地走到那堵墙边。梯阶上那些警察大惊失色,吓得要命,一时呆若木鸡。过了一会儿,就见十来条粗壮的胳臂忙着拆墙。那堵墙整个倒了下来。那具尸体已经腐烂不堪,凝满血块,赫然直立在大家眼前。尸体头部上就坐着那只可怕的畜生,张开血盆大口,独眼里冒着火。它捣了鬼,诱使我杀了妻子,如今又用唤声报了警,把我送到刽子手的手里。原来我把这怪物砌进墓墙里去了!
(陈良廷译)
【赏析】
郑振铎曾说:“欧文使欧洲文坛认识了美国的文学,爱伦·坡却使欧洲文坛受到美国文学的重大影响。”继卜伽丘开创短篇小说这一文学样式后,爱伦·坡在西方第一个自觉投身短篇小说创作,并为短篇小说创作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他提出短篇小说的创作原则,主张作家不要把自己的思想刻意地灌输在情节里,而要合理有效地编排情节,以便最大限度地达到“一定的统一效果,一个预想中的效果,印象主义的效果”。为此,故事里的“每一个事件,每一个细节,甚至一字一句”的设置都应当斟酌考虑,应当“无情地抛弃” 偏离预期效果的文字,合理控制短篇小说的篇幅。
小说《黑猫》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爱伦·坡“效果至上” 的短篇小说创作原则。恐怖的氛围始终笼罩着整部小说。起初读者只是听到“我”讲述“我”的恐怖体验,接着他们被文字驱遣着,一刻都得不到喘息,直至连灵魂都跟着“我”战栗起来。最终他们将惊异地发现,这恐怖感受不仅是小说给予的,更来自他们的内心深处。这恐怖不留于表面,而直指内心;这恐怖不光来自外界,更源发自心灵;这恐怖绝不是“我”的个体体验,而是人们共有的感受。简而言之,它是“心灵式”的恐怖,源发自人类的潜意识,能被人们共同体验到。《黑猫》的每个字句、每个细节、每个事件都恰到好处地烘托了这种恐怖。
这篇小说以黑猫意象突现恐怖效果。一般认为,猫是厄运的象征,神秘而诡异。故事里,它们被称为“猫婆”、“猫鬼”、“猫妖”,等等。而黑色,在西方人眼里,也是一种不祥的色调。这篇小说以“黑猫”为题,本身就使它带上了神秘的色彩。而小说中的两只黑猫,从名字、长相到行为,都更像是巫婆的化身。它们的出现和消失,伴随了一系列的诡异事件。而这些反常的事件,似乎是由它们幕后操纵而发生。第一只黑猫名叫普路托,和希腊神话中的冥王同名。它被主人公挖去了一只眼睛后,样子十分可怕。而刻着它吊死形象的浮雕像,更令人毛骨悚然。第二只酷似普路托的黑猫,更神秘莫测。不仅身份来历不明,而且无缘无故地缺了一只眼睛,脖颈下方的白斑更像一个复仇的标志。它的嚎哭声似乎有意识地引导警方发现了“我”妻子的尸体,使“我”的罪行昭然若揭。可以说黑猫如影随形地跟着“我”,无论白天还是黑夜,现实还是梦境,使“我”的精神乃至灵魂倍受折磨。
这篇小说还以人物和环境烘托恐怖效果。正如爱伦·坡的其他多部作品一样,《黑猫》以第一人称叙述整个故事。故事人物单调,人物所处环境封闭。小说对其中两个人物“我”和妻子,既没有外貌上的刻画,年龄和职业也无从知晓。故事发生的时间也比较含糊。大大小小事件的发生,都没有明确的时间,指称时间的时候,作者都冠之以“有一天、第二天”等字眼。这样做符合爱伦·坡主张的创作原则。这些一般小说里常常竭力描写刻画的内容,在他看来,与他所要追求的效果无太多关联,他只求给读者留下一定印象就足够了。
仅就以上两点来说,《黑猫》的恐怖氛围,不过是流于表面的恐怖,而爱伦·坡真正追求的却是“心灵式”的恐怖。他竭力以人物心灵的恐惧和忏悔映衬恐怖效果。一是合理地表现出主人公性情变化的缓慢过程。小说的主人公本性善良,十分喜爱动物,和妻子的感情也不错。可是他却用令人难以置信的残酷手段杀死了两只黑猫,甚至是妻子。杀猫杀妻的行为表面上看没有动机可言,实则有因可循。那就是他染上了酗酒的恶习。酗酒使他开始虐待动物,挖去了普路托的眼睛,还把它吊死在树枝上。二是对主人公反复无常、矛盾扭曲的心理拿捏把握得十分妥当。酗酒的恶习使他的灵魂在善念和邪念之间痛苦挣扎,在理智和迷狂中徘徊游走,有意识或无意识地犯下了一桩桩的罪行。理智时,善念占据他的整个精神世界,使他对自己的恶行追悔莫及,羞怯惭愧。迷狂时,恶念盘踞他的灵魂,像魔鬼般纠缠着他,使他天良泯灭,作恶不断。有的时候,两者并存,其中没有明确的界限。
由此看来,《黑猫》中“我”的恐惧,不仅来自黑猫可怖的长相、诡异的行为,而且来自“我”内心。真正让他难以抵制,迫使他不断行凶的那种邪念,正是从人类与生俱来的原始冲动中萌生而出的。这种邪念精神才是“我”一切恶行的根源。明知做坏事是犯法的,却还是漠视犯罪后果,以身试法,这是深深埋藏于人类潜在意识中的乖戾心理。爱伦·坡恐怖小说的独特魅力正在于此。正因为这种“邪念精神”和“乖戾心理”来自人心最原始最隐秘的地方,读者才会在与小说主人公共同经历恐怖事件的同时,深切地体验到主人公精神上的折磨和苦痛,使读者的灵魂和主人公的灵魂一道接受着敲打和撞击。这种“邪念精神”和“乖戾心理”,激发并暴露了人类最私密和丑陋的欲望,触碰到人心最阴暗的角落。随着主人公一次次良心谴责的失败,精神忏悔的告终,读者的神经终于不堪忍受,灵魂也紧接着战栗起来。
《黑猫》展示出人物真实的内心世界,不仅不回避暴露阴暗丑陋的一面,反而有意识地深入探寻。可以说,读者所感到的恐怖,不仅是作者爱伦·坡营造出来的,更是读者“心临其境” 体验到的。这恐怕也是爱伦·坡恐怖小说颇受争议的原因。有的人认为他的恐怖小说情绪颓废消极,甚至病态,也有人则称之为天才之作。前者显然漠视了他的恐怖小说对人类潜意识的探寻,这种探寻势必不能排除直面人心中最丑陋的一面,势必暴露出人类自身无法接受的原始欲望冲动。而那些贬斥他的恐怖小说的人,通常也无法直面人心的丑恶和可怕的欲望。毫无疑问,爱伦·坡的性格特点和他身处的时代,是形成其恐怖小说写作风格的重要因素。他的恐怖小说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存在逃避现实、远离生活等倾向,但是它们何以长存于世,并得到众多人士的关注和称道,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思考。尽管时世变迁,斗转星移,但人类对内心世界的探寻却是永无止境的,这种探寻和感受在爱伦·坡的恐怖小说里得到了有力体现。因此,他的恐怖小说能够超越时代,给读者带来独特的体验。
(顾闻)
B. 《凡卡》原文是什么
《凡卡》原文:
九岁的凡卡·茹科夫,三个月前给送到鞋匠阿里亚希涅那儿做学徒。圣诞节前夜,他没躺下睡觉。他等老板、老板娘和几个伙计到教堂做礼拜去了,就从老板的立柜里拿出一小瓶墨水,一支笔尖生了锈的钢笔,摩平一张揉皱了的白纸,写起信来。
在写第一个字母以前,他担心地朝门口和窗户看了几眼,又斜着眼看了一下那个昏暗的神像,神像两边是两排架子,架子上摆满了楦头①。他叹了一口气,跪在作台前边,把那张纸铺在作台上。
“亲爱的爷爷康司坦丁·玛卡里奇,”他写道,“我在给您写信。祝您过一个快乐的圣诞节,求上帝保佑您。我没爹没娘,只有您一个亲人了。”
凡卡朝黑糊糊的窗户看看,玻璃窗上映出蜡烛的模糊的影子;他想象着他爷爷康司坦丁·玛卡里奇,好像爷爷就在眼前。爷爷是日发略维夫老爷家里的守夜人。他是个非常有趣的瘦小的老头儿,65岁,老是笑咪咪地眨着眼睛。白天,他总是在大厨房里睡觉。到晚上,他就穿上宽大的羊皮袄,敲着梆子,在别墅的周围走来走去。老母狗卡希旦卡和公狗泥鳅低着头跟在他后头。泥鳅是一条非常听话非常讨人喜欢的狗。它身子是黑的,像黄鼠狼那样长长的,所以叫它泥鳅。
现在,爷爷一定站在大门口,眯缝着眼睛看那乡村教堂的红亮的窗户。他一定在跺着穿着高筒毡靴的脚,他的梆子挂在腰带上,他冻得缩成一团,耸着肩膀……
天气真好,晴朗,一丝风也没有,干冷干冷的。那是没有月亮的夜晚,可是整个村子——白房顶啦,烟囱里冒出来的一缕缕的烟啦,披着浓霜一身银白的树木啦,雪堆啦,全看得见。天空撒满了快活地眨着眼睛的星星,天河显得很清楚,仿佛为了过节,有人拿雪把它擦亮了似的……
凡卡叹了口气,蘸了蘸笔尖,接着写下去。
“昨天晚上我挨了一顿毒打,因为我给他们的小崽子摇摇篮的时候,不知不觉睡着了。老板揪着我的头发,把我拖到院子里,拿皮带揍了我一顿。这个礼拜,老板娘叫我收拾一条青鱼,我从尾巴上弄起,她就捞起那条青鱼,拿鱼嘴直戳我的脸。伙计们捉弄我,他们打发我上酒店去打酒。吃的呢,简直没有。早晨吃一点儿面包,午饭是稀粥,晚上又是一点儿面包;至于菜啦,茶啦,只有老板自己才大吃大喝。他们叫我睡在过道里,他们的小崽子一哭,我就别想睡觉,只好摇那个摇篮。亲爱的爷爷,发发慈悲吧,带我离开这儿回家,回到我们村子里去吧!我再也受不住了!……我给您跪下了,我会永远为您祷告上帝。带我离开这儿吧,要不,我就要死了!……”
凡卡撇撇嘴,拿脏手背揉揉眼睛,抽噎了一下。
“我会替您搓烟叶,”他继续写道,“我会为您祷告上帝。要是我做错了事,您就结结实实地打我一顿好了。要是您怕我找不着活儿,我可以去求那位管家的,看在上帝面上,让我擦皮鞋;要不,我去求菲吉卡答应我帮他放羊。亲爱的爷爷,我再也受不住了,只有死路一条了!……我原想跑回我们村子去,可是我没有鞋,又怕冷。等我长大了,我会照顾您,谁也不敢来欺负您。
“讲到莫斯科,这是个大城市,房子全是老爷们的,有很多马,没有羊,狗一点儿也不凶。圣诞节,这里的小孩子并不举着星星灯走来走去,教堂里的唱诗台不准人随便上去唱诗。有一回,我在一家铺子的橱窗里看见跟钓竿钓丝一块出卖的钓钩,能钓各种各样的鱼,很贵。有一种甚至钓得起一普特②重的大鲇鱼呢。我还看见有些铺子卖各种枪,有一种跟我们老板的枪一样,我想一杆枪要卖一百个卢布吧。肉店里有山鹬啊,鹧鸪啊,野兔啊……可是那些东西哪儿打来的,店里的伙计不肯说。
“亲爱的爷爷,老爷在圣诞树上挂上糖果的时候,请您摘一颗金胡桃,藏在我的绿匣子里头。”
凡卡伤心地叹口气,又呆呆地望着窗口。他想起到树林里去砍圣诞树的总是爷爷,爷爷总是带着他去。多么快乐的日子啊!冻了的山林喳喳地响,爷爷冷得吭吭地咳,他也跟着吭吭地咳……要砍圣诞树了,爷爷先抽一斗烟,再吸一阵子鼻烟,还跟冻僵的小凡卡逗笑一会儿……许多小枞树披着浓霜,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等着看哪一棵该死。忽然不知从什么地方跳出一只野兔来,箭一样的窜过雪堆。爷爷不由得叫起来,“逮住它,逮住它,逮住它!嘿,短尾巴鬼!”
爷爷把砍下来的树拖回老爷家里,大家就动手打扮那棵树。
“快来吧,亲爱的爷爷,”凡卡接着写道,“我求您看在基督的面上,带我离开这儿。可怜可怜我这个不幸的孤儿吧。这儿的人都打我。我饿得要命,又孤零零的,难受得没法说。我老是哭。有一天,老板那楦头打我的脑袋,我昏倒了,好容易才醒过来。我的生活没有指望了,连狗都不如!……我问候阿辽娜,问候独眼的艾果尔,问候马车夫。别让旁人拿我的小风琴。您的孙子伊凡·茹科夫。亲爱的爷爷,来吧!”
凡卡把那张写满字的纸折成四折,装进一个信封里,那个信封是前一天晚上花了一个戈比买的。他想了一想,蘸一蘸墨水,写上地址。
“乡下 爷爷收”
然后他抓抓脑袋,再想一想,添上几个字。
“康司坦丁·玛卡里奇”
他很满意没人打搅他写信,就戴上帽子,连破皮袄都没披,只穿着衬衫,跑到街上去了……前一天晚上他问过肉店的伙计,伙计告诉他,信应该丢在邮筒里,从那儿用邮车分送到各地去。邮车上还套着三匹马,响着铃铛,坐着醉醺醺的邮差。凡卡跑到第一个邮筒那儿,把他那宝贵的信塞了进去。
过了一个钟头,他怀着甜蜜的希望睡熟了。他在梦里看见一铺暖炕,炕上坐着他的爷爷,耷拉着两条腿,正在念他的信……泥鳅在炕边走来走去,摇着尾巴……
C. 沈石溪的短篇小说 最好能打上全文来哦
全世界的狼都有一个共同的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则单身独处。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在中国西南部的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正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脚下浩翰的尕玛儿草原上。
在草原东北端一个臭水塘边,有块扇形岩石,岩石背后从中午起就卧着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它快要分娩,正沉浸在一种即将做母亲的幸福和神秘感中。它渴望能在这儿捕猎到前来饮水的小动物。自从它怀孕以后,身子一天天变得沉重,无法再像从前那样追捕猎物了。饥肠辘辘的紫岚想念它死去的伴侣大公狼黑桑。要是它还活着该有多好。黑桑很体贴它,在它分娩的时刻,一定会忠实地守护着它。唉,可惜啊!紫岚悲哀地叹息一声。
天渐渐黑了,紫岚仍是一无所获,它不得不拖着疲沓的身子,回到自己栖身的石洞去。
躺在洞里,它无法入睡,强烈的饥饿感折磨着它。要是仅仅为了自己,它还能忍受。但腹中的小狼崽也饿得一阵阵躁动。紫岚心疼极了。它用前爪摸摸自己的乳房,干瘪瘪的,这样下去,它怎么能哺养好自己的宝贝呢?它还要继承大公狼黑桑的遗志,把小狼崽培养成地位显赫的狼王。黑桑为了当狼王,苦心磨炼了两年。可惜它死于非命。它死未瞑目。紫岚已经决定,无论今后道路多么坎坷,也一定要实现黑桑的狼王梦。
小狼崽在腹中剧烈地躁动,紫岚感觉到离分娩不远了,它多么渴望能逮到一头马鹿,痛饮一顿,让干瘪的乳房丰满起来,让自己有足够的体力把小宝贝平安地生下来。突然,她的脑子一亮,它要挺而走险,去郎帕察的养鹿场拖一头马鹿来充饥。
拖一头马鹿谈何容易!养鹿场有持枪的猎手严密看守,还有一条和狼差不多凶猛的大白狗防卫,一般狼是不敢轻易去的。可是,一种强烈的母爱,一种要培育新狼王的理想,一种无法抑制的饥饿感激励着它去冒险。
凭着它的智慧,紫岚冒险成功了。它叼到一头鹿仔向石洞奔跑。跑了一阵,它累得气喘吁吁,鹿仔也剩下最后一口气。紫岚决定就地喝干鹿血。它停下来,麻利地咬断鹿仔的喉管,顿时一股滚烫的血液使它感到无比惬意,干瘪的乳房似乎立刻丰满起来,它拼命地吸吮着。突然,前方黑黝黝的草丛里蹿出一条大白狗。紫岚一惊。它没想到养鹿场的大白狗会一路嗅着气味跟踪而来,远处还传来猎人的吆喝声。紫岚赶紧重新叼起鹿仔,扭头奔逃。大白狗紧随其后。
紫岚撒开四蹄一路狂奔,快到石洞时,它忽然一转身,拐进了古河道。
它不想让大白狗发现自己将要分娩的石洞。紫岚跑啊跑啊,最后累得精疲力尽。它停下来,准备和讨厌的大白狗拼杀。它们互相厮咬了一个回合后,大白狗显然不是紫岚的对手,但紫岚毕竟快要临产了,行动不很方便,大白狗只有以死相拼了,它汪汪狂叫,期待着主人来增援。
紫岚不顾一切地扑向大白狗,尖尖的狼嘴使劲朝大白狗的喉管伸去,大白狗绝望地反抗着,它两条后腿在紫岚腹部猛蹬一下,恰恰蹬在紫岚高高隆起的肚子上。紫岚像被高压电流击中似的一阵的疼,浑身痉挛,惨嚎一声从大白狗身上翻落下来,在地上打滚。
大白狗懵懵懂懂,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它还以为狡猾的狼又在用什么诡计呢。它不敢贸然上前,只是后退几步,盯着紫岚。
紫岚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它忍住剧疼蹲在砂砾上,竭力撑直前肢,挺起胸脯,狼眼大睁。它的小狼崽不早不晚,恰在此时出生了!紫岚忍住剧疼,把小狼崽藏在腹下,装出凶狠的样子,朝紧张的大白狗威风凛凛地大嚎一声——“欧”,吓得大白狗夹着尾巴逃走了。
紫岚刚生完五只小狼崽,古河道上狂风骤起,电闪雷鸣。小狼崽还没有能力抵抗这暴风雨,紫岚必须把它们叼回洞去。它一次只能叼走一只。它顾不得其余狼崽的惊慌尖叫,叼起一只没命地向石洞跑。它来不及喘气,又接着跑回来叼第二只。当它叼第三只狼崽时,山雨劈头盖脑降下来。它顾不得自己身上流血的伤口,像接力赛似的,在雨中来回奔跑,又叼回一只狼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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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狼王梦
当它叼最后一只狼崽时,古河道里响起山洪暴发的轰鸣声。洪水把紫岚冲进河里,它拼命地挣扎,好不容易爬上岸。当它累瘫在石洞洞口前,才发现最后一只小狼崽已经死了。紫岚十分伤心,它想,还剩下的四只狼崽中,谁能成为未来的狼王呢?
四只狼崽三公一母,我们姑且一一给它们起个名字,以便识别。长子一身黑毛,称它黑仔;次子毛色有蓝有黑,叫它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毛色一半是黑色,一半是褐黄色,称它双毛儿,唯一的一只母狼崽长得一身紫毛,就叫它媚媚。
紫岚最偏爱黑仔,因为它长得最像黑桑,黑仔长大一定会像黑桑那样健壮、勇敢、聪明的。紫岚把全部的母爱倾注在黑仔身上,它要把黑仔培养成新狼王。每次哺乳,它总是先让黑仔吃饱,然后才轮到蓝魂儿、双毛和媚媚。
双毛和媚媚似乎已习惯了母亲的偏心。但蓝魂儿却有股桀骜不驯的劲头。每当它看到黑仔优先独享母乳时,脸上便露出极端嫉恨的表情。要不是紫岚一门心思想把黑仔培育成“超狼”,它会欣赏蓝魂儿的叛逆性格的。野心勃勃才是狼的本色。但为了黑仔能当狼王,它只能用严厉的眼神来束缚和扼伤蓝魂儿狼的天性。
这天,黑仔和蓝魂儿终于暴发了冲突。当紫岚从草原上逮回一只草兔时,四只小狼崽饿急了,一起朝它扑去。按惯例,黑仔先吸奶,其余的等在一边。
但是,当黑仔刚用一种理所当然的神态钻到紫岚怀里,蓝魂儿怒叫一声猛扑过来,一下把黑仔撞倒,张口叼住丰满的乳房。
紫岚犹豫了,它不知该不该把蓝魂儿蹬开,就在这时,黑仔从地上爬起来,困惑地看着正在吸奶的蓝魂儿,突然明白了,是蓝魂儿侵犯了它的特权,困惑的眼光立刻变得凶狠起来。它仰天长嗥一声,那嗥声混合着悲愤、激动和嗜血的野性。它伸开稚嫩的狼爪扑向蓝魂儿,它打败了蓝魂儿。
紫岚心里一阵欣喜,它从黑仔身上看到黑桑顽强的斗志。太好了,黑仔!
今天你能从蓝魂儿嘴里夺回本该属于自己的乳汁,明天你就能从狼王洛戛手里夺取王位!
狼崽们断奶了。
黑仔在紫岚的精心哺育下,才半岁多就长得健壮结实,足足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高出半个肩胛,乍一看,像匹半大的公狼。而且黑仔的胆魄也是超群的。它敢于在紫岚外出猎食时,独自到山林闯荡。尽管黑仔还太小,紫岚不放心它独自外出,但一想到日后黑仔能成狼王,它心里就很兴奋。每次外出,它都观察好四周,看看有没有虎、豹、野猪等猛兽的踪迹。石洞很隐蔽,也很安全,它这才放心。但它忽视了来自天空的威胁。
厄运从天而降。
一只空中霸王大金雕趁它外出时,叼走了正在草地上玩耍的黑仔。可惜黑仔的狼牙还没有长硬,顷刻间便葬身雕腹。
当紫岚发现草地上残留的凌乱雕毛和斑斑狼血时,母亲的心破碎了,它恨不能插上翅膀,飞上天空向仇敌报仇。
黑仔死了,紫岚只好用蓝魂儿来顶替它实现狼王梦。
秋天过去了,寒风又吹过日曲卡雪山。蛇、熊等动物冬眠了,鹿群和羊群也躲藏起来,狼觅食越来越困难了。为了生存,散居在草原四周的野狼又集合起来,形成一个强大的狼群,以应付寒冬。
紫岚带着蓝魂儿、双毛和媚媚赶到狼群聚集的地点。狼王洛戛正神气地主持认亲仪式。洛戛和它的忠实助手大公狼古古让十几只狼崽依次来嗅闻自己的体味。轮到蓝魂儿时,洛戛的眼里闪过一道凶光。它仿佛在蓝魂儿身上看到了黑桑的影子。它没像对待其它狼崽那样舔蓝魂儿的额头,而是举起前爪粗暴地将它推开。黑桑曾经是洛戛的强有力的竞争者,它恨黑桑的后代。
狼群中最活跃的是幼狼,它们快活地生活在大家庭里,在抢食物时彼此互相厮咬。有一次,蓝魂儿和一匹比它大的小公狼黄犊争抢一只牛腰,蓝魂儿打不过比它高大的黄犊,求救的眼光投向紫岚。紫岚并不理会,它要让蓝魂儿懂得弱肉强食的原则。
蓝魂儿没有吃到牛腰,心中十分委屈,但它把怒火藏在心里。第二天下午,它又和黄犊为争半块羊胎厮咬起来。蓝魂儿凶狠地扑向黄犊。强壮的黄犊一口咬下蓝魂儿脊背上的一块肉,狼毛飞旋,狼血漫流。蓝魂儿毫不示弱,它忍住痛,反身咬下黄犊的尾巴,“咔嚓”一声,黄犊又咬掉蓝魂儿的右耳朵。蓝魂儿满脸流血,神情极其可怕,但它决不罢休,仍向黄犊龇牙咧嘴冲过来。黄犊害怕了,转身落荒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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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狼王梦
蓝魂儿得意地吞下半块羊胎。紫岚很满意它的行动,又奖给它半条羊腿。
大雪一场接着一场,日曲卡雪山白雪皑皑。食物越来越少,生存越来越艰难。但蓝魂儿却在饥寒交迫中愈长愈大。它全身狼毛稠密闪亮,身体发育得格外强壮,一双贪婪的眼睛里闪着凶残的冷光,它的个头差不多高及成年大公狼的眉际了。要不是它少了一只右耳朵,可算是完美无缺了。
狼群猎食时,蓝魂儿开始不要命地冲在最前面。有一次,饿极了的狼群去袭击冬眠的黑熊,蓝魂儿冒着危险,冲进熊洞,对准熊的鼻子狠狠一口。
狗熊惊醒了,愤怒地咆哮起来,蓝魂儿把熊引出洞,狼群一起进攻,大狗熊终于败在狼群手下。狼群欢呼着胜利,大口撕咬着猎物。蓝魂儿的超群胆量赢得了众狼的尊敬,连狼王洛戛也不得不对这条半大公狼刮目相看。紫岚更是高兴。实现狼王梦已经为时不远了。
然而,想不到的事又发生了。蓝魂儿在狩猎中不幸踩上了猎人埋藏的猎夹。它拼命地用爪子抓刨夹在腰间的铁夹子,然而无济于事。蓝魂儿发出凄厉的嗥叫。紫岚不顾一切地扑到铁夹上,用狼牙狠狠地咬,最后,两只牙齿咬断了,嘴里鲜血直流,但仍不住嘴地啃咬铁夹子。眼看着猎人就要从山谷那边过来了,紫岚不愿蓝魂儿死在猎人的枪口下,它狠狠心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又拼命咬断它的腰肢,然后无比悲哀地拖着断成两段的蓝魂儿的尸体,踉踉跄跄地逃回深山。
现在,只能轮到最后一只公狼双毛来实现黑桑的梦想了。
当紫岚把视线集中到双毛身上时,不由得一阵伤感。双毛从小营养不良,长得过于瘦弱,但最难容忍的是,它性格温驯,从来不跟别的狼抗争,那怕别的狼咬了它一口,它也默默忍受,没有一点狼的气质。双毛总是逆来顺受,因为长期不受重视,养成了它十足的奴性。
紫岚看到双毛体格单薄和性格温顺的双重缺陷,决定重新塑造双毛。
春天来了,紫岚又带着双毛、媚媚开始单独生活。它给双毛吃最好的食物,教它厮咬格斗的种种技巧。经过半年时间的精心驯养,双毛长得壮实些了,捕食技艺也越来越好了。双毛长成了一匹挺帅气的大公狼。紫岚以为过去在双毛身上显露出来的身体和精神上的缺陷该消失了,该让双毛到狼群中显显身手了。
到了冬天,散居的狼群又聚集到了一起。紫岚很快发现自己大半年的心血白费了。双毛身上的精神缺陷根本就没消失。
虽然它已长成一条健壮的公狼,但遇到同龄公狼,仍然卑怯地龟缩在一边。对狼王洛戛更是一副低眉顺眼的奴才样。紫岚好几次在它屁股上又撕又咬,但双毛似乎已甘心情愿做一匹狼群中地位最低下的平庸草狼,拣食吃剩的肉末骨碴,以此度日。
好一个窝囊废!
要是紫岚现在膝下还有另一匹狼儿,它一定会放弃双毛的。但它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再一次重新努力。媚媚是匹母狼,不能争夺狼王宝座。只有双毛才有资格争夺狼王之位。它必须付出更大的代价和力气,把双毛扭曲的狼心纠正过来,以实现它的狼王梦。
整整一个漫长的冬天,紫岚全副身心都投入到重新塑造双毛狼性的工程中。它一会儿用温柔的母爱和热情的鼓励;一会儿用饥饿胁迫或殴打威逼它。
软硬兼施,恩威并用。然而这套教育方法用在双毛身上却没有起什么作用。
双毛虽然很自卑,但智商并不低,它也晓得紫岚想让它出类拔萃,成为威风凛凛的狼王。但从小受冷遇,早已养成它根深蒂固的自卑心理。它总觉得自己是弱者,它怎么也没有勇气和同龄公狼争斗,更谈不上和狼王洛戛争夺王位。难道双毛真朽木不可雕了?不,紫岚不甘心,它设计出一套崭新的教育手段,一定要把双毛的精神缺陷彻底扫除。
狼群解散,紫岚带着双毛、媚媚回到石洞。从此,紫岚把自己那种母狼的爱深深埋在心底,它联合媚媚,把自己扮演成一个脾气暴戾的狼王,使双毛在家庭似的小狼群里处于受奴役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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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狼王梦
紫岚想方设法地用暴力折磨双毛,双毛的眼角常常沁出委屈的泪。到了夏天,竟瘦得皮包骨头。双毛的忍耐力和承受力达到了极点。
紫岚耐心地期待着。
终于,在盛夏的一个中午,干渴的双毛为了和紫岚、媚媚争喝一口水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双毛身上的奴性崩溃了,爆发出全部的狼性,它看着母亲和媚媚痛快地喝完水,轮到自己喝时,它俩却用尾巴将水潭里的水搅浑。它无法理解母亲为什么会变得如此虐待它。它长期被压抑的嗜血本性暴发了。
它嚎叫一声,冲向紫岚,两只强有力的狼爪猛地扑来,“咔嚓”一声,紫岚的腿骨被折断。媚媚吓得掉头就跑。双毛瞪着凶恶的眼睛,望望呻吟的紫岚,又望望乖乖躲在一边的媚媚,威严地嗥叫了一声。
紫岚疼得钻心。但它悲喜交加。啊,果然,双毛按自己预想的那样,产生了质的突变。
接着,紫岚为了恢复巩固双毛的强者心理,又采取了第二步骤。在家里,它和媚媚的地位和双毛翻了个。双毛成为统治者,让它威风凛凛地享受狼王特权。
双毛尝到了甜头,越发凶狠威严了。又经过半个夏天和一个秋天的精心培育,双毛被诱发出来的狼王心态逐渐强化,最后定型了。为此,紫岚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它不但跛了一条腿,而且身子也明显地消瘦了。它,提前衰老了,它作出了作为母亲的最大牺牲。
深秋,狼群又按自然规律集合起来,双毛已成为一匹体格和胆魄都高度成熟的野心勃勃的大公狼。它在家里发号施令,现在回到狼群却要受狼王洛戛的统治。它无法忍受了。
紫岚先用计离间洛戛和它的盟友大公狼古古的亲密关系。洛戛和古古为争夺母狼莎莎恶斗了一场,洛戛咬死了强壮的古古,但它也消耗了大量体力。
就在这时,双毛适时地向洛戛发起挑战。双毛气势凶猛。洛戛一开始就显得力不从心,它扑击的速度有点迟缓,狼爪撕扯也缺乏力度。双毛扑击如闪电,不一会儿,就咬下洛戛背上的一块肉。伤痛刺激了洛戛。它拼命反扑。
双毛并没有因对手反扑而畏缩。它年轻气盛,越斗越勇,再次以极其迅猛的速度,扑向洛戛的喉管、眼窝和腹部。在双毛凌厉的攻势下,洛戛渐渐力弱气衰。
大局已定,围观的狼群望着血腥的场面激动地嚎叫起来。紫岚为双毛大声叫好,它知道,只要双毛乘胜进击,一定能咬断洛戛的喉管,夺取宝贵的王位。黑桑的遗愿就要实现了!
好样的!双毛又一个扑击,把洛戛撞出两丈多远。洛戛气喘吁吁地想爬起来,双毛威风凛凛狂嗥一声,又屈起后腿,大张狼嘴,瞄准洛戛的喉管扑过去。
洛戛明白自己正处在灭顶之灾的瞬间。它眼里掠过一道绝望的光。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洛戛不甘丢失狼王身份,不甘败在这个无名小辈手中,强烈的求生欲和多年狼王地位养成的傲慢气势,使它一声低沉而厚重的长嚎在草地上爆响。双毛已经跃起的前肢突然变软了,它像一只吹足了气的皮球,忽然被针戳破似的瘪了气。它的脸上浮现出久违的卑贱和萎缩神情。洛戛那声异乎寻常的嗥叫勾起了双毛的自卑感,它又旧病复发了。
紫岚再急也没有用了。
洛戛不愧是匹经验丰富的老狼王。它看到双毛神态突变,转身想逃。它猛地跳起来,一口咬住双毛的臀部,猛力一撕,血肉喷洒在草地上,只听双毛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嗥。
群狼得到狼王的信号,一起拥上来,可怜的双毛来不及发出一声诅咒,便魂归西天了。
紫岚伤心得几乎要昏了过去。它知道,与其说双毛死在洛戛爪下,不如说是死在它自己的自卑感下。
紫岚彻底绝望了。它在极端的孤独和痛苦中,熬过了漫长的冬天。
又一个春天来了。紫岚发现媚媚跟自己越来越疏远,紫岚常常独自待在冷冷清清的石洞里,媚媚理也不理它。最近几天,媚媚的情绪显得特别反常,一会儿兴奋得蹦蹦跳跳,一会又呆呆地盯着天空发愣。紫岚看得出,媚媚在恋爱了。突然,早已破灭的一线希望又闪现在紫岚脑中。媚媚是匹母狼,无法争夺王位。但媚媚可以生崽,黑桑和紫岚的优秀血统可以传给媚媚的后代,让孙子当狼王也好啊!问题是媚媚要找什么样的配偶呢?紫岚心急如焚。媚媚从不让它过问自己的事,紫岚只好悄悄跟踪媚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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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狼王梦
紫岚在暗中发现,媚媚的配偶是匹瘦弱难看的独眼公狼,名叫吊吊,更糟糕的是吊吊很没出息,胆小怕事。媚媚怎么能嫁给这种平庸的草狼呢!紫岚大怒,它想方设法阻止媚媚和吊吊往来,用母狼的威严限制媚媚的自由。
但媚媚不吃它这一套,差一点要和吊吊私奔。万般无奈的紫岚,终于下了决心,除掉了吊吊。
吊吊死后,媚媚伤心欲绝,它用绝食以示抗议。紫岚便百般体贴爱护媚媚,给它爱抚、给它捕食。紫岚不愿媚媚死去,它苦苦挽救媚媚,终于,媚媚冷静地接受了现实,它开始进食,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活,但她对紫岚的态度比以前更冷淡了。
终于同一匹英武的大公狼结合了。石洞成了它们的家,紫岚被赶了出去。它四处流浪,饱尝了一匹孤独的无家可归的老母狼所能得到的全部辛酸。两个月过去了,紫岚变得又老又丑,行动也很笨拙,成了可怜的乞讨者。
它常常孤独地走在寒冷的黑夜里,思念大公狼黑桑,思念它死去的三个狼子。
遗憾的是,它没能实现黑桑临终前的嘱托。为了实现狼王梦,它失去了三个狼子,现在唯一的亲人媚媚又抛弃了它。它惆怅、痛苦、惭愧。它觉得自己快要死了。
它克制不住老死前再见一次媚媚的强烈愿望,也许黑桑——紫岚家族的后代就要出生了,它多么想去亲亲可爱的外孙啊。
紫岚向石洞走去。刚靠近洞口,洞里就传来媚媚愤怒的嗥叫。媚媚以为来了陌生的狼。紫岚慢慢把头探进洞。洞里的媚媚也认出了紫岚。它以为紫岚又要来加害自己,它挺着鼓鼓囊囊的肚子,向紫岚扑来。紫岚发出凄惋的哀叫,仍一步一步向媚媚走去。它想消除误会。但媚媚不相信它,依然拖着沉重的身子扑到它身上,狠狠地咬了它一口。紫岚疼得在地上打滚,但它不敢反抗,它怕伤着媚媚肚子里的狼孙,它忍住伤痛,转身逃命。
疲惫不堪的紫岚口吐白沫,瘫倒在地,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忽然,一股猛烈的气浪把它从昏睡中惊醒。它睁眼一看,天空中盘旋着一只大金雕,正虎视眈眈地盯着它。金雕以为地下倒着一匹老死的狼,想飞下来捡便宜。紫岚满腔怨愤,它一声嚎叫,吓得金雕偏仄翅膀,向高空飞去。金雕虽然天性凶狂,但它还不敢主动袭击一匹成年狼。
这时,石洞那边传来媚媚的嚎叫,媚媚分娩了!紫岚一阵激动,它终于听到这种神奇的声音了。它拾头仰天长啸,倾吐内心欣喜。忽然间,天空中飞翔的金雕也被媚媚的嗥叫声吸引。它一定想起过去吞食黑仔的美味了。它盘旋在石洞上空,显出捕食前的兴奋。
紫岚想起黑仔的死,它不能让悲剧重演。为了狼孙的安全,它决定用生命的残余力量和金雕进行殊死的搏斗。
紫岚无法飞上天空,它只能设法把金雕从天上骗下来,这将是一场体力与智力的较量。
紫岚知道,自己必须装出一副垂死衰老的样子,来吸引老雕的视线。于是,它跛起一条腿,趔趔趄趄地在草原上行走。它相信,它的这副模样,一定会激起金雕贪婪的食欲。
果然,天空出现了金雕的黑影,狡猾的老雕不紧不慢地盘旋着,紫岚口干舌燥,但它必须继续表演,它口吐白沫,倒在草地上。
老雕突然收敛翅膀,向紫岚冲下来。是时候了,紫岚憋足劲,准备用狼牙对付老雕的脖颈。但是,它毕竟老了,长时间和老雕周旋,已经耗费了它大部分力气,它想奋力跳起,但已来不及了!老雕的铁爪一下就插进它的肋骨。一阵钻心的剧痛,紫岚发出一声惨嗥,老雕巨大的翅膀煽起一股飓风,紫岚被拎上了天空。
紫岚拼命用狼爪撕抓,它狂嗥着、挣扎着,但不一会,它昏了过去..
高空又湿又冷的气流将它刮醒了。它睁开眼,尕玛儿草原在身下像一块绿色的地毯。老雕正拎着它在高空飞行。
紫岚明白,自己已身陷绝境。它被吊在空中,犀利的爪牙毫无用处。紫岚非常伤心,难道它就这样被老雕吃掉?它的可爱的狼孙也会成为金雕的美餐。不,狼是草原的精英,是野性的化身,它不甘心就这样死去,它要用最后一口气和老雕拼搏,为自己、也为狼孙。
老雕向雕巢飞去。离雕巢越来越近了,老雕准备着陆。紫岚奋力地侧转身体,想抓住老雕的胸脯。老雕发现紫岚从晕死中苏醒了,它啸叫一声,俯下头来,用坚硬的嘴壳猛啄紫岚的眼睛。紫岚趁势将两条前腿勾住老雕的脖子,另一条后腿也勾住老雕的脊背。虽然它的一只眼珠被老雕啄出来了,鲜血直流,疼得它浑身抽搐,但它仍以超凡的毅力忍受着,依然用两腿紧紧地勾住老雕。
老雕挣扎着,它想摆脱紫岚的纠缠。它的翅膀沉重地煽动着,身体在空中摇晃起来,最终失去了平衡。
任凭老雕怎样折腾,紫岚绝不放松,它紧紧地缠住老雕,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老雕终于受不了比它体重重两倍的狼的纠缠,它耗尽体力,再也煽动不了一对沉重的翅膀,一头向下栽去。
“砰”的一声巨响,紫岚紧抱着老雕坠落下来,紫岚的脊背先落地,砸在尖尖的岩石角上。所有的肋骨都折断了,心脏也停止了跳动,但四条腿仍紧紧地缠住老雕。
老雕也摔死了,它那双金色的翅膀僵直地伸向天空,犹如一块金色的墓碑。
这时,山麓中的石洞里,媚媚的五只狼崽呱呱落地了。也许它们中的一只,会成为未来的狼王
D. 写人的短篇文章~~要是名家写的~~~
梁晓声---《母亲》
在这一个孤独的日子让我想念我的老母亲,深深地想念……
我忘不了我的小说第一次被印成铅字那份儿喜悦。我日夜祈祷的是这回事儿。真是了,我想我该喜悦,却没怎么喜悦。避开人我躲在个地方哭了,那一时刻我最想我的母亲……
我的家搬到光仁街,已经是1963年了。那地方,一条条小胡同仿佛烟鬼的黑牙缝。一片片低矮的破房子仿佛是一片片疥疮。饥饿对于普通的人们的严重威胁毕竟开始缓解。我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了。我已经有30多本小人书。
“妈,剩的钱给你。”
“多少?”
“五毛二。”
“你留着吧。”
买粮、煤、劈柴回来,我总能得到几毛钱。母亲给我,因为知道我不会乱花,只会买小人书。每个月都要买粮买煤买劈柴,加上母亲平日给我的一些钢镚儿,渐渐积攒起就很可观。积攒到一元多,就去买小人书。当年小人书便宜。厚的三毛几一本。薄的才一毛几一本。母亲从不反对我买小人书。
我还经常去租小人书。在电影院门口、公园里、火车站.有一次火车站派出所一位年轻的警察,没收了我全部的小人书。说我影响了站内秩序。
我一回到家就嚎啕大哭。我用头撞墙。我的小人书是我巨大的财富。我觉得我破产了。从绰绰富翁变成了一贫如洗的穷光蛋。我绝望的不想活。想死。我那种可怜的样于,使母亲为之动容。于是她带我去讨坯我的小人书。
“不给!出去出去!”
车站派出所年轻的警察,大沿帽微微歪戴着,上唇留撇小胡子,一副葛列高利那种粲骛不驯的样子。母亲代我向他承认错误,代我向他保证以后绝不再到火车站租小人书,话说了许多,他烦了,粗鲁地将母亲和我从派出所推出来。
母亲对他说:“不给,我就坐台阶上不走。”
他说:“谁管你!”砰地将门关上了。
“妈,咱们走吧,我不要了……”
我仰起脸望着母亲,心里一阵难过。亲眼见母亲因自己而被人呵斥,还有什么事比这更令一个儿子内疚的?
“不走。妈一定给你要回来!”
母亲说着,母亲就在台阶上坐了下去。并且扯我坐在她身旁,一条手臂搂着我。另外几位警察出出进进,连看也不看我们。
“葛列高利”也出来了一次。
“还坐这儿?”
母亲不说话,不瞧他。
“嘿,静坐示威……”
他冷笑着又进去了……
天渐黑了。派出所门外的红灯亮了,像一只充血的独眼,自上而下虎视眈眈地瞪着我们。我和母亲相依相偎的身影被台阶斜折为三折,怪诞地延长到水泥方砖广场,淹在一汪红晕里。我和母亲坐在那儿已经近四个小时。母亲始终用一手臂接着我。我觉得母亲似乎一动也没动过,仿佛被一种持久的意念定在那儿了。
我想我不能再对母亲说--“妈,我们回家吧!”
那意味着我失去的是三十几本小人书,而母亲失去的是被极端轻蔑了的尊严。一个自尊的女人的尊严。
我不能够那样说……
几位警察走出来了,依然并不注意我们,纷纷骑上自行车回家去了。
终于“葛列高利”又走出来了。
“嗨,我说你们想睡在这儿呀?”
母亲不看他。不回答。望着远处的什么。
“给你们吧!
“葛列高利”将我的小人书连同书包扔在我怀里。
母亲低声对我说:“数数。”语调很平静。
我数了一遍,告诉母亲:“缺三本《水浒》。”
母亲这才抬起头来。仰望着“葛列高利”,清清楚楚他说:“缺三本《水浒》。”
他笑了,从衣兜里掏出三本小人书扔给我,嘟哝道:“哟呵,还跟我来这一套……”
母亲终于拉着我起身,昂然走下台阶。
“站住!”
“葛列高利”跑下了台阶,向我们走来,他走到母亲跟前,用一根手指将大沿帽往上捅了一下,接着抹他的一撇小胡子。
我不由得将我的“精神食粮”紧抱在怀中。
母亲则将我扯近她身旁,像刚才坐在台阶上一样,又用一条手臂搂着我。
“葛列高利”以将军命令两个士兵那种不容违抗的语言说:“等在这儿,没有我的允许不准离开!”
我惴惴地仰起脸望着母亲。
“葛列高利”转身就走。
他却是去拦截了一辆小汽车,对司机大声说:“把那个女人和孩子送回家去。要一直送到家门口!”
我买的第一本长篇小说是《青年近卫军》。一元多钱。母亲还从来没有一次给过我这么多钱。
我还从来没有向母亲一次要过这么多钱。
我的同代人们,当你们也像我一样,还是一个小学五年级学生的时候,如果你们也像我一样。生活在一个穷困的普通劳动者家庭的话,你们为我作证,有谁曾在决定开口向母并要一元多钱的时候,内心里不缺少勇气?
当年的我们,视父母一天的工资是多么非同小可呵!
但我想有一本《青年近卫军》想得整天失魂落魄,无精打采。
我从同学家的收音机里听到过几次《青年近卫军》长篇小说连续广播。那时我家的破收音机已经卖了,被我和弟弟妹妹们吃进肚子里了。
直接吃进肚子里的东西当然不能取代“精神食粮”。
我那时还不知道什么叫“维他命”,更没从谁口中听说过“卡路里”,但头脑却喜欢吞“革命英雄主义”。一如今天的女孩子们喜欢嚼泡泡糖。
在自己对自己的怂恿之下,我去到母亲的工厂向母亲要钱。母亲那一年被铁路工厂辞退了,为了每月二十七元的收入,又在一个街道小厂上班。一个加工棉胶鞋帮的中世纪奴隶作坊式的街道小厂。
一排破窗,至少有三分之一埋在地下了。门也是。所以只能朝里开。窗玻璃脏得失去了透明度,乌玻璃一样。我不是迈进门而是跃进门去的。我没想到门里的地面比门外的地面低半米。一张踏脚的小条凳权作门里台阶。我踏翻了它,跌进门的情形如同掉进一个深坑。
那是我第一次到母亲为我们挣钱的那个地方。
空间非常低矮。低矮得使人感到心理压抑。不足二百平米的厂房,四壁潮湿颓败,七八十台破缝纫机一行行排列着,七八十个都不算年轻的女人忙碌在自己的缝纫机后。因为光线阴暗,每个女人头上方都吊着一只灯泡。正是酷暑炎夏,窗不能开,七八十个女人的身体和七八十只灯泡所散发的热量,使我感到犹如身在蒸笼。那些女人们热得只穿背心。有的背心肥大,有的背心瘦小,有的穿的还是男人的背心,暴露出相当一部分丰厚或者干瘪的胸脯,千奇百怪。毡絮如同褐色的重雾,如同漫漫的雪花,在女人们在母亲们之间纷纷扬扬地飘荡。而她们不得不一个个戴着口罩。女人们母亲们的口罩上,都有三个实心的褐色的圆。那是因为她们的鼻孔和嘴的呼吸将口罩滞湿了,毡絮附着在上面。女人们母亲们的头发、臂膀和背心也差不多都变成了出色的。毛茸茸的褐色。我觉得自己恍如置身在山顶洞人时期的女人们母亲们之间。
我呆呆地将那些女人们母亲们扫视一名,和发现不了我的母亲。
七八十台破缝纫机发出的噪声震耳欲聋。
“你找谁?”
一个用竹篾拍竹毡絮的老头对我大声嚷,却没停止拍打。
毛茸茸的褐色的那老头像一只老雄猿。
“找我妈!”
“你妈是谁?”
我大声说出了母亲的名字。”
“那儿!”
老头朝最里边的一个角落一指。
我穿过一排缝纫机,走到那个角落,看见一个极其瘦弱的毛茸茸的褐色的脊背弯曲着,头凑近在缝纫机板上。周围几只灯泡的电热烤我的脸。
“妈……
“妈……
背直起来了,我的母亲。转过身来了,我的母亲。肮脏的毛茸茸的褐色的口罩上方,眼神儿疲竭的我熟悉的一双眼睛吃惊地望看我,我的母亲的眼睛。
母亲大声问:“你来干什么?”
“我……”
“有事快说,别耽误妈干活!”
“我……要钱……”
我本已不想说出“要钱”两字,可是竟说出来了!
“要钱干什么?”
“买书……”
“多少钱?”
“一元五角就行……”
母亲用衣兜。掏出一卷毛票,用指尖龟裂的手指点着。
旁边一个女人停止自缝纫机,向母亲探过身,喊:“大姐,别给!没你这么当妈的!供他们吃,供他们穿,供他们上学,还供他们看图书哇!……”又对我喊:“你看你妈这是在怎么挣钱?你忍心朝你妈要钱买图书哇!……”
母亲却已将钱塞在我手心里了,大声回答那个女人:“谁叫我们是当妈的啊!我挺高兴他爱看书的!”
母亲说完,立刻又坐了下去,立刻又弯曲了背,立刻又将头俯在缝纫机板上了,立刻又陷入手脚并用的机械忙碌状态……
那一天我第一次发现,我的母亲原来是那么瘦小,竟快是一个老女人了!那时刻我努力要回忆起一个年轻的母亲的形像,竟回忆不起母亲她何时年轻过。
那一天我第一次觉得我长大,应该是一个大人了。并因自己15岁了才意识到自己应该是一个大人了而感到羞愧难当,无地自容。
我鼻子一酸,攥着钱跑了出去……
那天我用那一元五毛钱给母亲买了一听水果罐头。
“你这孩子,谁叫你给我买水果罐头的?!不是你说买书,妈才会得给你钱的么?!
那一天母亲数落了我一顿。数落完了我,又给我凑足了够买《青年近卫军》的钱……
我想我没有权利用那钱再买任何别的东西,无论为我自己还是为母亲。
从此我有了第一本长篇小说……
E. 求《黑猫》这部短篇小说的全文
黑猫爱伦·坡 我要开讲的这个故事极其荒唐,而又极其平凡,我并不企求各位相信,就连我的心里都不相信这些亲身经历的事,若是指望人家相信,岂不是发疯了吗?但是我眼下并没有发疯,而且确实不是在做梦。不过明天我就死到临头了,我要趁今天把这事说出来好让灵魂安生。我迫切打算把这些纯粹的家常琐事一五一十,简洁明了,不加评语的公之于世。由于这些事的缘故,我饱尝惊慌,受尽折磨,终于毁了一生。但是我不想详细解释。这些事对我来说,只有恐怖,可对大多数人来说,这无非是奇谈,没有什么可怕。也许,后世一些有识之士会把这种无稽之谈看作寻常小事。某些有识之士头脑比我更加冷静,更加条理分明,不象我这样遇事慌张。我这样诚惶诚恐,细细叙述的事情,在他们看来一定是一串有其因必有其果的普通事罢了。
我从小就以心地善良温顺出名。我心肠软得初期,一时竟成为小朋友的笑柄。我特别喜欢动物,父母就百般纵容,给了我各种各样玩赏的小动物。我大半时间都泡早同这些小动物玩上面,每当我喂食和抚弄它们的时候,就感到无比高兴。我长大了,这个癖性也随之而发展,一直到我成人,这点还是我的主要乐趣。有人疼爱忠实伶俐的狗,对于他们来说,根本用不着多费口舌来说明个中乐趣其味无穷了吧。你若经常尝到人类那种寡情薄义的滋味,那么对于兽类那种自我牺牲的无私之爱,准会感到铭心镂骨。
我很早就结了婚,幸喜妻子跟我意气相投,她看到我偏爱饲养家禽,只要有机会物色到中意的玩物总不放过。我们养了小鸟、金鱼、良种狗、小兔子,一只小猴和一只猫。
这只猫个头特大,非常好看,浑身乌黑,而且伶俐绝顶。我妻子生来就好迷信,她一说到这猫的灵性,往往就要扯上古老传说,认为凡是黑猫都是巫婆变化的。我倒不是说我妻子对这点极为认真,我这里提到这事只是顺便想到而已。
这猫名叫普路托,原是我心爱的东西和玩伴。我亲自喂养它,我在屋里走到哪儿,它跟到哪儿。连我上街去,它都要跟,想尽法儿也赶它不掉。
我和猫的交情就这样维持了好几年。在这几年工夫中,说来不好意思,由于我喝酒上了瘾,脾气习性都彻底变坏了。我一天比一天喜怒无常,动不动就使性子,不顾人家受得了受不了。我竟任性恶言秽语的辱骂起妻子来了。最后,还对她拳打脚踢。我饲养的那些小动物当然也感到我脾气的变坏。我不仅不照顾它们,反而虐待它们。那些兔子,那只小猴,甚至那只狗,出于亲热,或是碰巧跑到我跟前来,我总是肆无忌惮的糟蹋它们。只有对待普路托,我还有所怜惜,未忍下手。不料我的病情日益严重——你想世上哪有比酗酒更厉害的病啊——这时普路托老了,脾气也倔了,于是我索性把普路托也当做出气筒了。
有一天晚上,我在城里一个常去的酒吧喝得酩酊大醉而归,我以为这猫躲着我,就一把抓住它,它看见我凶相毕露吓坏了,不由在我手上轻轻咬了一口,留下牙印。我顿时象恶魔附身,怒不可遏。我一时忘乎所以。原来那个善良的灵魂一下子飞出了我的躯壳,酒性大发,变得赛过凶神恶煞,浑身不知哪来的一股狠劲。我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打开刀子,攥住那可怜畜生的喉咙,居心不良地把它眼珠剜了出来!写到这幕该死的暴行,我不禁面红耳赤,不寒而栗。
睡了一夜,宿醉方醒。到第二天早上起来,神智恢复过来了,对自己犯县这个罪孽才悔惧莫及。但这至多不过是一种淡薄而模糊的感觉而已。我的灵魂还是毫无触动。我狂饮滥喝起来,一旦沉湎醉乡,自己所作所为早已统统忘光。
这时那猫伤势渐渐好转,眼珠剜掉的那只眼窠果真十分可怕,看来它再也不感到痛了。它照常在屋里走动,只是一见我走近,就不出所料地吓得拼命逃走。我毕竟天良未泯,因此最初看见过去如此热爱我的畜生竟这样嫌恶我,不免感到伤心。但是这股伤心之感一下子就变为恼怒了。到后来,那股邪念又上升了,终于害得我一发不可收拾。关于这种邪念,哲学上并没有重视。不过我深信不疑,这种邪念是人心本能的一股冲动,是一种微乎其微的原始功能,或者说是情绪,人类性格就由它来决定。谁没有在无意中多次干下坏事或蠢事呢?而且这样干时无缘无故,心里明知干不得而偏要干。哪怕我们明知这样干犯法,我们不是还会无视自己看到的后果,有股拼命想去以身试法的邪念吗?唉,就是这股邪念终于断送了我的一生。正是出于内心这股深奥难测的渴望,渴望自找烦恼,违背本性,为作恶而作恶,我竟然对那只无辜的畜生继续下起毒手来,最后害它送了命。有一天早晨,我心狠手辣,用跟套索勒住猫脖子,把它吊在树枝上,眼泪汪汪,心里痛悔不已,就此把猫吊死了。我出此下策,就因为我知道这猫爱过我,就因为我觉得这猫没冒犯过我,就因为我知道这样干是在犯罪——犯下该下地狱的大罪,罪大之极,足以害得我那永生的灵魂永世不得超生,如若有此可能,就连慈悲为怀,可敬可畏的上帝都无法赦免我的罪过。
就在我干下这个伤天害理的勾当的当天晚上,我在睡梦中忽听得喊叫失火,马上惊醒。床上的帐子已经着了火。整栋屋子都烧着了。我们夫妇和一个佣人好不容易才在这场火灾中逃出性命。这场火灾烧得真彻底。我的一切财物统统化为乌有,从此以后,我索性万念俱灰了。
我倒也不至于那么懦弱,会在自己所犯罪孽和这场火灾之间找因果关系。不过我要把事实的来龙去脉详细说一说,但愿别把任何环节拉下。失火的第二天,我去凭吊这堆废墟。墙壁都倒坍了,只有一道还没塌下来。一看原来是一堵墙壁,厚倒不大吼,正巧在屋子中间,我的床头就靠近这堵墙。墙上的灰泥大大挡住了火势,我把这件事看成是新近粉刷的缘故。墙根前密密麻麻聚集了一堆人,看来有不少人非常仔细和专心的在查看这堵墙,只听得大家连声喊着“奇怪”,以及诸如此类的话,我不由感到好奇,就走近一看,但见白壁上赫然有个浅浮雕,原来是只偌大的猫。这猫刻得惟妙惟肖,一丝不差,猫脖子还有一根绞索。
我一看到这个怪物,简直以为自己活见鬼了,不由惊恐万分。但是转念一想终于放了心。我记得,这猫明明吊在宅边花园里。火警一起,花园里就挤满了人,准是哪一个把猫从树上放下来,从开着的窗口扔进我的卧室。他这样做可能是打算唤醒我。另外几堵墙倒下来,正巧把受我残害而送命的猫压在新刷的泥灰壁上,壁间的石灰加上烈火和尸骸发出的氨气,三者起了某种作用,墙上才会出现我刚看到的浮雕像。
对于刚刚细细道来的这一令人惊心动魄的事实,即使良心上不能自圆其说,于理说来倒也稀松平常,但是在我心灵中,总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有好几个月我摆脱不了那猫幻象的纠缠。这时节,我心里有滋生一股说是悔恨又不是悔恨的模糊情绪。我甚至后悔害死这猫,因此就在经常出入的下等场所中,到处物色一只外貌多少相似的黑猫开做填补。
有一天晚上,我醉醺醺的坐在一个下等酒寮里,忽然间我注意到一只盛放金酒或朗姆酒的大酒桶,这是屋里主要一件家什,桶上有个黑糊糊的东西。我刚才一直目不转睛的盯着大酒桶好一会儿,奇怪的是竟然没有及早看出上面那东西。我走近它,用手摸摸。原来是只黑猫,长得偌大,个头跟普路托完全一样,除了一处之外,其他处处都极相象。普路托全身没有一根白毛,而这只猫几乎整个胸前都长满一片白斑,只是模糊不清而已。
我刚摸着它,它就表示立即跳了起来,咕噜咕噜直叫,身子在我手上一味蹭着,表示承蒙我注意而很高兴。这猫正是我梦寐以求的。我当场向店东情商要求买下,谁知店东一点都不晓得这猫的来历,而且也从没见到过,所以也没有开价。
我继续撸着这猫,正准备动身回家,这猫却流露出要跟我走的样子。我就让它跟着,一面走一面常常弯下身子去摸摸它。这猫一到我家马上很乖,一下子就博得我妻子的欢心。
至于我嘛,不久就对这猫厌恶起来了。这正出乎我的意料,我也不知道是这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是什么道理。它对我的眷恋如此明显,我见了反而又讨厌又生气。渐渐的,这些情绪竟变位深恶痛绝了。我尽量避开这猫,正因心里感到羞愧,再加回想起早先犯下的残暴行为,我才不敢动手欺凌它。我有好几个星期一直没有去打它,也没粗暴虐待它。但是久而久之,我就渐渐对这猫说不出的厌恶了,一见到它那副丑相,我就象躲避瘟疫一样,悄悄溜之大吉。
不消说,使我更加痛恨这畜生的原因,就是我把它带回家的第二天早晨,看到它竟同普路托一个样儿,眼珠也被剜掉一个。可是,我妻子见此情形,反而格外喜欢它了。我在上面说过,我妻子是个富有同情心的人。我原先身上也具有这种出色的美德,它曾使我感到无比纯正的乐趣。
尽管我对这猫这般嫌恶,它对我反而越来越亲热。它跟我寸步不离,这鼓拧劲儿读者确实难以理解。只要我一坐下,它就会蹲在我椅子脚边,或是跳到我膝上,在我身上到处撒娇,实在讨厌。我一站起来走路,它就缠在我脚边,差点把我绊倒;再不,就用又长又尖的爪子钩住我衣服,顺势爬上我胸口。我虽然恨不得一拳把它揍死,可是这时候,我还是不敢动手,一则是因为我想起自己早先犯下的罪过,而主要的原因还在于——索性让我说明吧——我对这畜生害怕极了。
这层害怕倒不是生怕皮肉受苦,可是要想说个清楚倒也为难。我简直羞于承认——唉,即使如今身在死牢,我也简直羞于承认,这猫引起我的恐惧竟由于可以想象到的纯粹幻觉而更加厉害了。我妻子不止一次要我留神看这片白毛的斑记。想必各位还记得,我上面提过,这只怪猫跟我杀掉的那只猫,唯一明显的不同地方就是这片斑记。想必各位还记得,我说过这斑记大虽大,原来倒是很模糊的,可是逐渐逐渐的,不知不觉中竟明显了,终于现出一个一清二楚的轮廓来了。好久以来我的理智一直不肯承认,竭力把这当成幻觉。这时那斑记竟成了一样东西,我一提起这东西的名称就不由浑身发毛。正因如此,我对这怪物特别厌恶和惧怕,要是我有胆量的话,早把它干掉了。我说呀,原来这东西是个吓人的幻象,是个恐怖东西的幻象——一个绞刑台!哎呀,这是多么可悲,多么可怕的刑具啊!这是恐怖的刑具,正法的刑具!这是叫人受罪的刑具,送人死命的刑具呀!
这时我真落到要多倒霉有多倒霉的地步了。我行若无事的杀害了一只没有理性的畜生。它的同类,一只没有理性的畜生竟对我——一个按照上帝形象创造出来的人,带来那么多不堪忍受的灾祸!哎呀!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我再也不得安宁了!在白天里,这畜生片刻都不让我单独太太平平的;到了黑夜,我时时刻刻都从说不出有多可怕的噩梦中惊醒,一看总见这东西在我脸上喷着热气,我心头永远压着这东西的千钧棒,丝毫也摆脱不了这一个具体的梦魇!
我身受这般痛苦的煎熬,心里仅剩的一点善性也丧失了。邪念竟成了我唯一的内心活动,转来转去都是极为卑鄙龌龊的邪恶念头。我脾气向来就喜怒无常,如今发展到痛恨一切事,痛恨一切人了。我盲目放任自己,往往动不动就突然发火,管也管不住。哎呀!经常遭殃,逆来顺受的就数我那毫无怨言的妻子了。
由于家里穷,我们只好住在一栋老房子里。有一天,为了点家务事,她陪着我到这栋老房子的地窖里去。这猫也跟着我走下那陡峭的梯阶,差点儿害得我摔了个倒栽葱,气得我直发疯。我抡起斧头,盛怒中忘了自己对这猫还怀有幼稚的恐惧,对准这猫一斧砍下去,要是当时真按我心意砍下去,不消说,这猫当场就完蛋了。谁知,我妻子伸出手来一把攥住我。我正在火头上,给她这一拦,格外暴跳如雷,趁势挣脱胳膊,对准她脑壳就砍了一斧。可怜她哼也没哼一声就当场送了命。
干完了这件伤天害理的杀人勾当,我就索性细细盘算藏匿尸首的事了。我知道无论白天,还是黑夜,要把尸首搬出去,难免要给左邻右舍撞见,我心里想起了不少计划。一会儿我想把尸首剁成小块烧掉,来个毁尸灭迹。一会儿我到院子中的井里去。还打算把尸首当作货物装箱,按照常规,雇个脚夫把它搬出去。末了,我忽然想出一条自忖的万全良策。我打定主意把尸首砌进地窖的墙里,据传说,中世纪的僧侣就是这样把殉道者砌进墙里的。
这个地窖派这个用处真是再合适也没有了。墙壁结构很松,新近刚用粗灰泥全部刷新过,因为地窖里潮湿,灰泥至今还没有干燥。而且有堵墙因为有个假壁炉而矗出一块,已经填没了,做得跟地窖别的部分一模一样。我可以不费什么手脚的把这地方的墙砖挖开,将尸首塞进去,再照旧把墙完全砌上,这样包管什么人都看不出破绽来。
这个主意果然不错。我用了一根铁撬,一下子就撬掉砖墙,再仔仔细细把尸首贴着里边的夹墙放好,让它撑着不掉下来,然后没费半点事就把墙照原样砌上。我弄来了石灰,黄沙和乱发,做好一切准备,我就配调了一种跟旧灰泥分别不出的新灰泥,小心翼翼的把它涂抹在新砌的砖墙上。等我完了事,看到一切顺当才放了心。这堵墙居然一点都看不出动过土的痕迹来。地上落下的垃圾也仔仔细细的收拾干净了。我得意洋洋的朝四下看看,不由暗自说,"这下子到底没有白忙啊!”
接下来我就要寻找替我招来那么些灾害的祸根;我终于横下一条心来。不料我刚才大发雷霆的时候,那个鬼精灵见势不妙就溜了,眼下当着我这股火性,自然不敢露脸。这只讨厌的畜生终于不在了。我心头压着的这块大石头也终于放下了,这股深深的乐劲儿实在无法形容,也无法想象。到了夜里,这猫还没露脸,这样,自从这猫上我家以来,我至少终于太太平平的酣睡了一夜。哎呀,尽管我心灵上压着杀人害命的重担,我还是睡着了。
过了第二天,又过了第三天,这只折磨人的猫还没来。我才重新象个自由人那样呼吸。这只鬼猫吓得从屋里逃走了,一去不回了!眼不见为净,这份乐趣就甭提有多大了!尽管我犯下滔天大罪,但心里竟没有什么不安。官府来调查过几次,我三言两语就把他们搪塞过去了。甚至还来抄过一次家,可当然查不出半点线索来。我就此认为前途安然无忧了。
到了我杀妻的第四天,不料屋里突然闯来了一帮警察,又动手严密的搜查了一番。不过,我自恃藏尸地方隐蔽,他们绝对料不到,所以一点也不感到慌张。那些警察命我陪同他们搜查。他们连一个角落也不放过。搜到第三遍第四遍,他们终于走下地窖。我泰然自若,毫不动容。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我一颗心如此平静。我在地窖里从这头走到那头。胸前抱着双臂,若无其事的走来走去。警察完全放了心,正准备要走。我心花怒放,乐不可支。为了表示得意,我恨不得开口说话,哪怕说一句也好,这样就更可以叫他们放心的相信我无罪了。
这些人刚走上梯阶,我终于开了口。”诸位先生,承蒙你们脱了我的嫌疑,我感激不尽。谨向你们请安了,还望多多关照。诸位先生,顺便说一句,这屋子结构很牢固。”我一时头脑发昏,随心所欲的信口胡说,简直连自己都不知道说了些什么。”这栋屋子可以说结构好得不得了。这几堵墙——诸位先生,想走了吗?——-这几堵墙砌得很牢固。”说到这里,我一时昏了头,故做姿态,竟然拿起手里一根棒,使劲敲着竖放我爱妻遗骸的那堵砖墙。
哎吆,求主保佑,把我从恶魔虎口中拯救出来吧!我敲墙的回响余音未寂,就听得墓冢里发出一下声音!——一下哭声,开头瓮声瓮气,断断续续,象个小孩在抽泣,随即一下子变成连续不断的高声长啸,声音异常,惨绝人寰——这是一声哀号——一声悲鸣,半似恐怖,半似得意,,只有堕入地狱的受罪冤魂痛苦的惨叫,和魔鬼见了冤魂遭受天罚的欢呼打成一片,才跟这声音差不离。
要说说我当时的想法未免荒唐可笑。我昏头昏脑,踉踉跄跄的走到那堵墙边。梯阶上那些警察大惊失色,吓得要命,一时呆若木鸡。过了一会儿,就见十来条粗壮的胳膊忙着拆墙。那堵墙整个倒下来。那具尸体已经腐烂不堪,凝满血块,赫然直立在大家眼前。尸体头部上就坐着那只可怕的畜生,张开血盆大口,独眼里冒着火。它捣了鬼,诱使我杀了妻子,如今又用唤声报了警,把我送到刽子手的手里。原来我把这怪物砌进墓墙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