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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小心

发布时间: 2024-12-19 03:15:14

1. 刘庆邦:俯下身子,听从心灵的召唤

编者按:

“约会作家”是十月文学院公众号的常设栏目之一,定期邀请作家前来做客。

在位于永定门公园佑圣寺内的十月文学院,品一杯清茶,谈一本好书。聊生活,聊文学,谈人生。

本月12日,在第二届"北京十月文学月"的启动仪式上,十月文学院启动了"十月签约作家"计划,以期实现“出版前移,融入创作”,创新文学作品生成机制。阿来、刘庆邦、叶广芩、宁肯、关仁山、红柯、李洱、邱华栋、徐则臣正式签约成为"十月签约作家"。十月文学院将在未来的几期"约会作家"栏目中,对这九位"十月签约作家"进行系列专访。上一期“约会作家”,我们邀请到了京味写作的代表、“十月签约作家”叶广芩,她分享了她对文学、北京与世界的看法。

本期,我们邀请到了著名作家刘庆邦刘庆邦简介,与十月文学院特约记者贾国梁对谈。在刘庆邦的小说里,他建造的是一个贴近大地和生民的文学世界,人们在这里不羞于眼泪,也不惧于苦难。刘庆邦先生,正是以水的方式,击败了这个世界一切坍塌下来的沉重。

作家简介

刘庆邦,十月签约作家。1951年12月生于河南沈丘农村。当过农民、矿工和记者。著有长篇小说《断层》《远方诗意》《平原上的歌谣》《红煤》《遍地月光》《黑白男女》等九部,中短篇小说集、散文集《走窑汉》《梅妞放羊》《遍地白花》《响器》《黄花绣》等五十余种。

短篇小说《鞋》获第二届鲁迅文学奖。中篇小说《神木》《哑炮》获第二届和第四届老舍文学奖。中篇小说《到城里去》和长篇小说《红煤》分别获第四届、第五届北京市 *** 奖。长篇小说《遍地月光》获第八届茅盾文学奖提名。获《北京文学》奖十次;《十月》文学奖五次;《小说月报》百花奖七次等。根据其小说《神木》改编的电影《盲井》获第53届柏林电影艺术节银熊奖。曾获北京市首界德艺双馨奖。

多篇作品被译成英、法、日、俄、德、意大利、西班牙等外国文字,出版有六部外文作品集。

刘庆邦现为中国煤矿作家协会主席,北京作家协会副主席,一级作家,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协会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电影将文学的无限性变为有限性

贾国梁:作家马尔克斯写出代表作《百年孤独》之后,一直在阻止自己的作品被拍成电影,他的理由是希望自己的作品和读者之间保留一种私人关系。您的作品《神木》被拍成了电影《盲井》,斩获了银熊奖、金马奖等一系列大奖,您是怎么看待这种私人关系呢?您觉得作品改编成为电影会不会破坏这种私人关系呢?

刘庆邦:文学作品和电影是两个艺术门类。文学作品它是文字的东西,具有无限的想象空间,一旦被拍成了电影作品,他应该就成了有限性的东西。比如林黛玉这个文学人物,在读《红楼梦》时,一百个人有一百个想象,都不一样,但是一旦拍成了电视剧,林黛玉的形象就被固定住了。改编的过程就是艺术上的无限到有限的过程,这是影视作品的局限性。

但是我自己又愿意有人将我的文学作品拍成电影。因为电影在当下是强有力的传播手段,它等于给文学作品插上一双翅膀,它可以飞得更远,飞到全世界去。我觉得《神木》就是得益于电影的改编。之前尽管很多选刊类杂志都已经选载过,它的受众毕竟还是有限的。而改编成电影后,在全球陆陆续续获得20多个电影大奖,它一下就传播得非常广泛,小说被翻译成了英、法、日、意大利、西班牙等多个国家的语言。这不得不说是得益于电影的传播。

《神木》

好的小说都是“放人的”

贾国梁:我在读您的作品的时候,感觉到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一种是很柔美的气质,比如您的《梅妞放羊》、《鞋》。另一种是特别酷烈的气质,比如《神木》、《红煤》。您怎么驾驭这两种气质的写作呢?

刘庆邦:我的写作被评论家概括为两种风格。我写农村的作品,柔美的成分就比较多。因为离开农村几十年,写作时只能回望故乡,这种回望是一种拉开距离的回望,容易将家乡想象成田园诗,带有风俗画一般的风情美。我的短篇小说大多数都是这样的气质。

我认为写小说无非是两种态度:一种是审美的,一种是批判的。那么这些酷烈的小说呢,大都出于批判的态度。其中大多数是煤矿题材的,煤矿的生活本身就比较严峻。出于对现实的批判,它就显得比较强烈,或者说比较酷烈。

《黑白男女》

这两种模式得轮换着写。有时候你老是写这些酷烈和紧张的东西,就容易搞得很紧张,很累心。为了调整一下,我会去写一些柔美的小说来中和。写作其实是一种修行,一种心灵需要。因此,这两种风格其实是可以结合的。当然,我自己比较喜欢那种柔美的小说,因为好的小说都是“放人的”,它让人的灵魂出窍,灵魂放飞,让人走神。另外一种现实感强烈的小说,它实际上是“抓人的”,抓住你不放,不看下去就不罢休。

“诚实”就是听从心灵的召唤

贾国梁:在您的农村题材的作品里,除了那些特别柔美的、纯美的代表作,还有一类作品是写“丑”的。例如《外来的女人》,小说写了农村暗娼的现象。您对农村的态度是否充满了复杂性呢?

刘庆邦:是的,我现在与乡下的生活还是保有紧密的联系,每年都会回去,去关注农村的现实。我总会发现一些很丑的东西,于是禁不住想通过作品将这些丑的东西写出来。

不光是短篇,像我的长篇小说《平原上的歌谣》,写了三年大饥荒,它被称为第一部表现中国三年大饥荒的长篇。还有一个长篇小说《黄泥地》,十月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它是批判国民性中的“泥性”。通过写黄泥的纠缠性、构陷性,来批判我们国民性的劣根性。这些作品都有对现实的质疑,对历史的反思,承载着沉重的历史和社会内容。

贾国梁:您遇到特别美的东西就会禁不住地赞美,遇到丑的东西就会忍不住去批判,这让我想到,您之前谈到自己的风格,有过一种独到的表述。您说自己的风格是一种“诚实”的风格,您为什么用“诚实”来概括自己的创作观呢?

刘庆邦:作家的写作是从个人出发,从内心出发,写来写去都是在写自己。写自己呢,首先要找到自己的内心,这个内心必须是诚实的内心。一个作家需要听从自己心灵的召唤,忠实于自己的所感所思,也就是说要守住自己的天性,不随波逐流、不赶时髦,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独立思考。这是我对于“诚实”的理解。

贾国梁:波德莱尔说,任何时代的写作都是永恒性和时代性的结合,写作要保持时代性。中国现在处于一个巨大的转型时期,城市化成为一个不可逆的潮流。在城市化大背景之下,您认为现在传统的乡土书写如何保持自己的时代性呢?

刘庆邦:我认为对乡土的书写不存在过时的问题。写作的对象和写作的材料没有新旧,“怎么写”的问题实际上更为重要。比如刚才我说的三年大饥荒的事实,包括改革开放后承包责任制的生活,虽然过去了这么久,它仍然是可以写的,仍然有值得挖掘的价值。文学很多时候是一个回忆的状态,是一种回望。同时是心灵的东西,永恒的东西。它跟新闻是完全不一样的。新闻讲求时效性,越新越好。小说不需要那么赶时髦。

但小说它又有一个记录时代的使命,为我们的民族保留记忆的使命。所以我们对当代的生活还是需要密切关注。关注了不一定立刻就要写出来,我们需要时间沉淀,提炼。但不可置疑的是,我们要对当代的生活保持足够的热情,始终处在一个发现的状态,这样才有可能持续写出作品来。

作家需要“俯下身子”

贾国梁:我知道您曾经做过记者,在1996年的平顶山瓦斯爆炸事故发生之后,您写过一篇近两万字的纪实文学作品《生命悲悯》,还曾经在2013年到河南大平煤矿定点深入生活,采访了矿难后的多个工亡矿工家庭,发表过《采风与采矿》的文章。 这些经验,对您的创作观念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刘庆邦:《生命悲悯》在全国煤矿产生的影响是我没有想到的,使我非常震撼。直到现在,全国煤矿还把这部作品作为安全教育类的教材。新矿工到矿之后,除了学习新技术,还要读我这个纪实作品。甚至我到矿上去,他们知道我是作者,都要给我敬酒,我非常感动。有一个说法,到陕北提路遥就有人管你饭吃,到煤矿提刘庆邦就有人管你酒喝。就是因为这篇《生命悲悯》的影响。

这个报告文学,在全国煤矿产生了广泛的、深入的、持久的影响。我到煤矿去,矿工们还跟我提这个作品,好多人读得嚎啕大哭。我也不敢回头再读,一读,就会热泪盈眶。这个作品给我一个启示。我们有时候说,文学是为人民服务的,好像觉得是一句大话,虚妄的话。通过这个作品我知道,不是的。为人民服务,到矿上就是为矿工服务。你贴心贴肺地去写他们所思所想,他们确实是感动,确实是欢迎。所以,这种“服务”是有效的。基于这个认识,我觉得“为人民服务”就是要求作家俯下身子,踏踏实实地行动。我觉得作家需要这样的观念。

贾国梁:去年,您在《人民文学》发表的短篇小说《小心》,还是在延续《神木》、《黑白男女》的主题,书写您一直揪心的底层人的苦难遭遇、生存境况。这一主题持续了几十年,为什么您会一直坚持呢?

刘庆邦:这部小说我几十年没有写,去年终于把它写出来了。它是一篇让我痛心的、花血本的小说。为什么呢?因为我写的就是我小弟弟的事。这是我心中的一个痛点。我写的是他的生命慢慢凋零的一个过程。有时候我觉得,已经写了三百多篇短篇小说,是不是写的差不多了。回头一想,哎呀,还有这么重要的短篇没写,我就把它写出来了。

语言是和呼吸连在一起的

贾国梁:您的小说语言十分讲究。一种语言很“文”,比如说《响器》。一种呢,很“质”,比如《神木》《梅妞放羊》。总结起来,您的语言可谓是“文质彬彬”。许多评论家也认为您是一位非常重视语言的作家,您怎么看待小说的语言?

刘庆邦:我特别重视语言。我觉得汪曾祺说得对,他说写小说就是写语言。语言是一个小说家的看家本领,只有语言好,小说才能说得上好。如果语言不行,对小说可以一票否决。

好的语言,是个性化的,心灵化的、有味道的语言,带着作家的气质,这是长期修炼形成的。语言是和作家的呼吸连在一起的,通过文字的呼吸,语言会形成一个气场。好的作家的语言都有这样一个气场。不必看名字,你就能读出鲁迅味,沈从文味。语言还需要陌生化。不能用陈词滥调,少用成语,时髦的语言尽量不要用。多用一些家常的语言,这些语言又要承载着自己独特的情感,独特的发现。久而久之,才会形成自己的语言风格。

贾国梁:我注意到一个现象,五十年代出生,并且至今像您一样还活跃在文坛的几个作家,比如莫言先生,贾平凹先生,他们的创作都十分注重书写民俗文化。像贾平凹新作《极花》中提到的剪纸民俗,吃血葱的传统,莫言对于民间戏曲的关注。而您也有这样一类作品,像《响器》、《黄花绣》,也根植于民俗文化的。为什么会对民俗文化产生关注?

刘庆邦先生与莫言先生的合影

刘庆邦:我对民俗文化是十分感兴趣的。民俗文化是我们中华民族文化基因的一部分。民俗文化的根非常深,值得好好挖掘。其实我已经写了十多篇这个类型的小说,像《鞋》,写的是未婚的妻子给未婚夫做一双鞋的习俗。像《走新客》《春天的仪式》《黄花绣》《抓胎》《尾巴》,等等。这些民俗文化有一种仪式感,让人觉得很美。我们的古典文化,我们的民俗文化,很讲究仪式,是值得推崇的,值得弘扬的。

贾国梁:成为十月文学院的签约作家,您有什么感想?

刘庆邦:我在一年前参加了十月文学院的揭牌仪式,还发了言。在这之后,还在十月文学院的安排下,成为去尼泊尔加德满都作家居住地交流写作的第一个作家。我一直很愿意参加文学院的活动,也很高兴能够成为十月文学院的签约作家。

刘庆邦先生在加德满都作家居住地

贾国梁:您对于本次十月文学月有什么期待与展望?

刘庆邦:十月文学月对于活跃北京文学创作,带动北京文化发展,很有帮助。我觉得十月文学月和十月文学院都十分重要。我之前在政协做提案,一直呼吁建文学院。现在我的呼吁有了成效,北京建了两个文学院,十月文学院和老舍文学院。我一贯的观点是,北京要建文化中心,首先要建文学中心。建文学中心,要软硬兼施。软件,是指作家和作品。硬件,就是北京的文学机构刘庆邦简介,设施。包括文联、作协、文学馆、剧院、十月文学院、十月文艺出版社等,这些都是硬件。

十月文学院是一个很好的硬件。以后在培养作家、推出作家,以及文学推广、文学交流上,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它是建设北京文学中心的一个重要载体。

刘庆邦先生的签名

采访手记

电话接通,刘庆邦先生的声音传来。我刹那间生出一种感觉:他小说中的人物都瞬间鲜艳起来了。对于他作品的感性认知,在那一刻与作家声音的质感融为一体:轻柔,动情,慈悲,温热。作家的声音透露了他作品的某种精神秘密。

在几十分钟的访谈里,刘庆邦先生舒缓有致地道出了他的文学观。他所建造的是一个贴近大地,贴近生民的文学世界。人的呼吸是清晰的,土地的伤疤也是清晰的。在这个世界里,人们不羞于眼泪,也不惧于苦难。愈谈到最后,我愈深味“以柔克刚”的奥妙:越是柔软的,越能承受沉重的,而不破碎。而最柔软的莫过于水。

刘庆邦先生正是以水的方式,击败了这世上一切坍塌下来的沉重。

采写:贾国梁,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2. 短篇小说:那个让我又爱又恨的男人

01

      卢瑶望着车窗外不断后退的街道, 这里早已物是人非,离开六年了,再回来时内心已然平静,没有了离开时的满腔怨愤。

      “妈妈,这就是你出生的地方吗?稚嫩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 她点了点头,说道:

    “是啊,妈妈好久没有回来了,竟觉得有些陌生了!”

      “明天参加完比赛,我们去找李阳阿姨好不好?我都好久没有见到她了。”子木闪烁着明亮的大眼睛,期待地望着她。

      “好,李阳阿姨说有惊喜要送给你呢?”卢瑶用手揉了揉儿子的脑袋,温柔地说道。

    “哇,太好啦!”子木高兴的跳了起来,头不小心碰到了车顶,他用手摸了摸小脑袋,继续嘿嘿的傻笑着。

      卢瑶望着酷似温言的儿子,心情复杂难辨。

温言,那个让她又爱又恨的男人,当初以强势的姿态闯入了她的生活,搅乱了她的人生后,又懦弱的无法担负起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责任。

02

      卢瑶和温言是在一次商务谈判中遇见的,当时温言是项目实施方的负责人,而卢瑶是项目投资方临时聘请的法文翻译。

      在谈判过程中, 卢瑶无意间帮助温言他们弥补了一处一直被他们忽视的漏洞,促进了谈判的快速达成。

      温言出于感谢,在谈判结束后,邀请她共进晚餐。

      一顿晚餐的时间,温言发现卢瑶就是他一直想要寻找的另一半。

      从简单又不失稳重,温柔中带着些许俏皮。

从那天起温言对卢瑶展开了疯狂的追求,在他糖衣炮弹的攻击下,卢瑶很快就缴械投降了。

      不久后,两人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一开始小日子过的也是甜甜蜜蜜,白天各自忙碌,晚上烹茶煮酒,畅谈人生,好不自在。

        卢瑶想如果不是公公婆婆的到来或许他们可以一直那么幸福下去。

03

      温言是家中独子,婚后不久婆婆就催着小两口生孩子。

      卢瑶没有同意,那时正是她事业的上升期,她不想因为孩子而放弃事业。

      她说她想过几年再生,这也是在婚前就和温言商量好的。

        公婆当时就骂骂咧咧地摔门而去,温言在公婆面前就像变了一个人,唯唯诺诺的不敢反驳,任由他们谩骂。

      公婆走后,卢瑶责怪温言言而无信,温言不说话只是强硬地抱着她不让她离开。两人发生了第一次冷战。

        半年后,卢瑶在单位组织体检的时候,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气的鼻子都冒烟了,当时就打电话过去质问温言。

      温言沉默了好一会,语气中带着恳求,说他父母年纪大了,就想抱个孙子,让卢瑶帮帮他。

      卢瑶扯着嗓子骂了一句“你这个骗子”就挂断了电话。

      卢瑶挂断电话,眼泪唰唰的掉落,心里难过不已,她下意识的摸了摸平坦的小腹,她还没有做好当妈妈的准备,孩子就在温言一家的算计下到来了。

04

      尺寸从那天起,公婆就搬来照顾卢瑶和温言的饮食起居,那段日子虽然偶有摩擦,但也相安无事。

      卢瑶的肚子一天天变大,她逐渐接受了怀孕的事实,甚至慢慢地开始期待孩子的降生。特别是胎儿有了胎动以后,她第一次感受到生命的神奇,感受到什么叫做血脉相连。

      卢瑶怀孕四个月的时候,婆婆说她在人民医院找了个熟人,想带她过去检查一下。

      起初卢瑶是不愿意去的,但想到婆婆也是为了孩子好,不好拒绝,就跟着去了。

      几项检查做下来,卢瑶疲惫不已,婆婆让她坐在走廊的椅子上休息,她去拿检验单。

        卢瑶等了很久,婆婆都没有回来,她拿出手机给婆婆打过去,响了好久没有人接听。

      卢瑶在医院上上下下找了好几圈都不见婆婆的身影,心里不禁有些担心。

      她打电话给温言说婆婆在医院不见了,打电话也不接,让他赶紧过来。

        温言听罢吞吞吐吐地说:“妈已经回去了,你也回去吧!”

        卢瑶听完感觉自己肺都要气炸了,婆婆这是拿她当猴耍呢。

      当卢瑶气势汹汹地回到家,打算好好和婆婆理论理论的时候 发现公婆已经收拾东西回去了,一肚子的火无处可发,憋得她肚子都有些不舒服。

      晚上温言回来的时候,卢瑶还在床上生闷气,她看见温言,气就不打一处来。

    “你妈到底什么意思,她自己先回来了,也不说一声,让我像个傻瓜一样在医院到处找她。”

      温言看着气的脸色涨红的卢瑶,揽着她的肩膀,安慰道:“妈有急事先回来,忘记告诉你了。”

    “你就替她找借口,明明就是故意的,以为我傻呀!”卢瑶不依不饶地发泄着心中的不快。

      温言听着卢瑶的抱怨声,不再反驳,只是抱着她静静地听着,卢瑶是真的累了,骂着骂着就在温言怀里睡着了。

      温言看着熟睡的卢瑶,伸手轻轻地摸了摸他凸起的腹部,胎儿好像感应到了爸爸的抚摸,卢 瑶的肚皮轻轻地动了动。

        温言心里兴奋不已,把头贴在卢瑶的肚子上,轻轻地说道:“闺女,我是爸爸呀!”

05

      时间又过去了一个月,这天卢瑶回到家,公婆气势汹汹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温言低着头一 言不由衷地坐在他们对面。

        看见她回来,婆婆颐指气使地对她说道:“你回来得正好,我和你爸有话要对你说。”

  “妈……”温言猛然抬头,急急地喊道。

“你既然开不了口,我替你说。”温言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婆婆厉声打断了。

卢瑶看着他们的表情,若有所思地坐在了温言的旁边。

“温言没有跟你说吧,你肚子里怀的是个女孩。”婆婆盯着卢瑶的肚子语带嫌弃地说道。

“女孩?女孩多好,是爸妈的小棉袄。”卢瑶一只手摸着肚子,温柔地笑着。

“我们温家不需要女孩,你把这个孩子打掉。”婆婆尖锐的声音传来。

卢瑶震惊的站起来,不可置信的看着婆婆,气得浑身都在颤抖,大声吼道:“这是我的孩子,你没有权利决定他的去留。”

“这件事由不得你,温言,管好你媳妇!”公公呵斥道。

温言站起来,拉了卢瑶一把,示意让她先坐下,卢瑶这会已经被气疯了,哪里能理解他的暗示,一把甩开他的手臂,不由分说的指着他就骂起来。

“你还是不是个男人,他们都要杀你的孩子了,你还不敢吭声!我告诉你们,除非我死了,要不然谁都休想动我的孩子。”

说完卢瑶跑进卧室把门反锁住,坐在地上哭了起来。

那天晚上,两人都一夜无眠,第二天早上,温言早早出去买早餐,等他回来的时候,卢瑶已经离开了,桌上放着一份已经签好字的离婚协议书。

06

全国少儿跆拳道锦标赛决赛在C是召开,卢子木作为F市的代表选手来参加这次比赛。

卢瑶和闺蜜李阳坐在台下,大声为子木加油。李阳是她大学时期的舍友,两人志趣相投,每天都形影不离,同学们戏称她们是“连体姐妹花”。

毕业后他们又在同一家翻译社工作,后来卢瑶离开了,而李阳现在已经是那家翻译社的老板娘了。

比赛结束后,子木得了季军,李阳送了他一款最新上市的限量版机甲。

子木高兴地在地上蹦了几下,他跳上旁边的台阶,对着李阳的俏脸亲了一口,说是送给她的回礼,惹得两人大笑不已。

李阳带着卢瑶母子来到一家本地特色餐馆,点餐后子木聚精会神地研究他的新玩具,李阳靠近卢瑶轻声问道:“你这次回来,不打算见见他吗?这些年他可是一直都没有再娶。”

“既然离开了,就没有打算再见,这次要不是子木要来参加比赛,我这辈子都不会回来的。”

“那子木呢,你也不打算告诉他!”

“等他长大了我会告诉他,到时候让他自己决定相认还是不相认。”

李阳知道卢瑶这几年吃了很多苦,过不了心里的那个坎,现在孩子好不容易养大了,生活也越过越好,就更加不想去找温言了,她也就不再说什么。

07

机场候机室里,卢瑶坐在椅子上玩手机,子木在不远处的过道里和一个跟他差不多大的男孩玩耍。

他不小心撞在一个男人身上摔倒在地,男人弯腰扶起他,在看见那张小脸时,愣了一下,心里纳闷,这个小孩好像在哪里见过。

他在脑海里搜寻了一圈也没有想起来,就抬步离开了。

子木望着男人远去的背影,嘀咕了一声“这个人和我长得好像。”又跑去玩耍了。

温言走出机场,看见助理的车停在路边,上车后,助理滔滔不绝地汇报这两天的工作,温言一句都没有听进去,脑海里不断闪现出那张小孩的面孔。

当他抬头从后视镜里面看见自己的脸时,脑子“轰”的一声,他激动地对助理说:“小李,快,快,快回机场。”

小李不明所以,在前面的十字路口掉头往机场开去。

到机场入口处,不等小李把车停稳,温言就跳下车疯了一样朝里面跑去。

等他跑到碰见子木的地方时,候机室里已经空无一人,温言喘着粗气,汗水一颗一颗从额头滴落。

他失魂落魄的从候机室出来,整个人仿佛被抽走了精气神,无力的瘫坐在机场大厅的地板上。

一个机场工作人员走过来问道:“先生,您需要帮助吗?”

温言抬起头,眼神木然地盯着他自言自语道:“你怎么可能找到她呢,她一定是故意藏起来不让我找到。”

工作人员被他说得一头雾水,以为他是要找人,就说:“你要找谁,把名字告诉我,我去总台给你放广播 ,只要人还在机场,一定可以找到的。”

听到“总台”两个字时,温言眼神一亮,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朝机场总台的方向跑去。

几个小时后,温言坐上了飞往F市的飞机。

08

温言来到F市,住在了市中心的一家国际酒店,他从当地的朋友那里借了一辆车,并且把卢瑶的照片发给他,让朋友帮他留意一下。

温言买了一张F市的地图,按照地图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找,十几天过去,还是一点线索都没有,助理打电话说他负责的项目出了点问题,董事长催着让他回去处理,温言无奈只好先回C市,临走时叮嘱朋友继续帮他找卢瑶,有消息立马打电话给他。

温言回到C市,处理完积压的公务,立马打电话给李阳,约她在公司附近的咖啡馆见面。

李阳来到咖啡馆,温言目光不善的盯着她看,李阳坐下讪讪的问道:“你干嘛这样看着我,跟我欠了你一百万似的。”

“她半个月前回来过对不对?”温言肯定的说道

“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没别的事我就走了,好多事呢!”李阳心里有些发虚,眼神却坚定的说道。

“她身边的那个小孩是谁?”温言试探的问道,他目光死死地盯着李阳,两只手紧张的握在一起,不自觉的摩挲着。

“你见过他们了?”李阳刚说完就意识到上当了。

她起身就要往外走,温言一把抓住她的胳膊,恳求道:“你告诉我她在哪里好不好,我只想看她一眼,只要她不同意,我绝不打扰。”

李阳看着眼前这个在商场上雷厉风行的男人,此刻却卑微的在大庭广众之下如此恳求她,心里有些难过。她想或许他是真的爱惨了卢瑶。

09

温言再次来到F市是在两个月以后,他用两个月的时间说服公司董事会在F市设立分公司,而他作为分公司的负责人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都会呆在这里。

卢瑶去年从原来的公司辞职,用这几年的积蓄和一个朋友合作开了一家规模不大的翻译社。

翻译社生意时好时坏,最近这段时间只接到几个临时的小案子,再这样下去连员工的工资都发不出去了。

这天卢瑶正坐在办公室里发愁,前台小艺打电话说有个人要找她谈合作。卢瑶不可置信的问了好几遍才确定是真的。

来人是一家化妆品公司的总经理姓张,他说他们公司有很多对外贸易,需要找一家有实力的翻译社长期与他们合作,负责资料翻译、客户接待等工作。

卢瑶简单介绍了一下公司的情况,张总听完后从公文包里面掏出一份合同递给卢瑶,说是他非常信任的朋友介绍他过来的,让卢瑶先看一看合同,如果她没有要补充的地方,马上就可以签了。

签完合同,送张总离开后,卢瑶感觉云里雾里的一点都不真实,她使劲掐了自己胳膊一把,“哎吆,真疼!”

这真是人在家中坐,喜从天上来。

卢瑶拿起合同又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没有任何问题,甚至比以往他们千辛万苦跑来的生意还要赚钱。

有了这份合同,往后半年都不用担心发不出工资了。她高兴的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合作人美玉。

从此以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生意主动找上门,连续几次之后,卢瑶察觉出事有蹊跷。

但是不论她如何试探,那些人都守口如瓶,一点有用的信息也没有得到。

这天,卢瑶签完合同,盯着合同发呆,这已经是今年以来的第六份合同了,为了顺利完成这些生意,公司规模比原来扩大了一倍,以前旁边闲置的门面房被他们租下来改成了办公室,员工也比以前多了一倍。

生意越做越好,卢瑶的心里却越来越不安。她总觉得好像有一双大手操控者着这一切。

最近为了这件事情,她整宿整宿睡不着觉,精神状态极差,以前生意不好的时候虽然也很发愁,但是心里很踏实。

卢瑶叫来美玉,打算和她商量一下最近这些“从天而降”的合同。当她说出自己的担忧时,美玉竟然和她一拍即合。

两人当即决定,以后再有这种自动送上门的合同婉拒了就是。

10

李阳来F市了,第一时间就联系了卢瑶,两人约在一家咖啡馆见面。

李阳看见卢瑶神色憔悴,萎靡不振的样子,吓了一大跳,以为她生病了。

知道原因后,李阳心虚的看了她一眼,没想到她以为的好事给卢瑶造成了这么大的困扰,心里愧疚不已。

“或许,我知道是什么原因!”

“你知道?”卢瑶抬起头错愕的看着她。

“温言半年多前来F市了!”李阳偷偷的看了一眼卢瑶的表情,见她没有特别的生气,只是有些惊讶,才继续说道。

“就你带着子木回去的那次,他在机场无意中碰见子木,产生了怀疑,我没小心掉进了他的圈套……”李阳一字不漏的把当时的情况说了出来,最后还可怜兮兮的说道:“瑶瑶,对不起呀,我真的是看他还很爱你的份上,才一时心软的。”

卢瑶面上平静,心里早已波涛汹涌了,温言既然来了这里,还插手了自己公司的生意,那儿子那边呢,他是不是也有干涉。

想到温言一家为了生儿子做出的那件丧心病狂的事情,她的脊背一阵发凉,脸色变得苍白。儿子是她的命根子,谁也不能抢走。

卢瑶拿起手边的包包,起身朝外跑去,李阳见她一言不发的跑了,赶紧追上去。

两人来到子木的幼儿园,这会离放学时间还有一个小时。接孩子放学的家长却已经围在了校门口,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拉着家常。

卢瑶很少这么早过来接儿子,子木每天放学都呆在学校旁边的“小饭桌”,等卢瑶忙完才过来接他。

两人等了一会,周围的家长开始按班级顺序排队,她们也站在了子木班的队伍里面。

接孩子的家长中老人比较多,两人没好意思和他们抢位置,结果被挤到了队伍的最后面。

不一会,卢瑶看见老师带着孩子们,排着整齐的队伍,喊着铿锵有力的口号从教学楼里走出来。子木站在他们班的最前面,正呲牙咧嘴的不知道朝谁做鬼脸。

开始接孩子了,第一个就是子木,当老师喊他名字的时候,卢瑶正打算答应,一个低沉的男音传了过来“在”。

卢瑶看见子木高兴的扑进那个男人的怀里,自觉的伸出小手拉着男人走出队伍。

子木刚走两步,就看见了站在队伍里的卢瑶她们,惊喜的喊道:“妈妈,李阳阿姨,你们怎么来了?”

男人顺着子木的喊声望去,四目相对,卢瑶眼中满溢的警惕之色,使得温言心中一痛。无尽的思念如今都化作一句“好久不见!”

卢瑶没有再看他,只说了句“不如不见!”拉着儿子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子木一步三回头的朝温言和李阳挥手告别,直到两人消失在拐角处。

11

回家的路上,子木发现妈妈很生气,他几次试图和妈妈说话,她都没有理他。

回到家,卢瑶换了身衣服,走进厨房做饭,子木爬在厨房的玻璃门边可怜兮兮的望着她。

卢瑶心下不忍,把他叫进来问道:“那个叔叔最近每天都去学校接你吗?”

子木耷拉着小脑袋,瓮声瓮气的答道:“也不是每天都去,隔几天来一次。”

说完他抬起头,面带希冀的看着卢瑶问道:“妈妈,老师和同学们都以为他是我爸爸,说我们长的一模一样,他是我爸爸吗?”

卢瑶听着孩子的问话,心中一阵烦闷,她放下手里的活计,拉着子木来到客厅,两人坐在沙发上,卢瑶问道:“你喜欢他吗?”

“喜欢!”子木毫不犹豫的回答道。

“那如果他要带你走,让你永远离开妈妈,你还会喜欢他吗?”卢瑶继续问道。

“我不要离开妈妈,我要永远和妈妈在一起,我以后再也不理他了,也不喜欢他了。”子木一下子哭着扑进卢瑶怀里说道。

卢瑶轻轻拍着儿子的后背,心里默默的念着:“儿子,对不起,妈妈舍不得离开你!”

虽然得到了儿子的保证,卢瑶还是不放心,她打电话向李阳要了温言的电话号码,电话一打过去李阳就不停的向她道歉,卢瑶无奈,又哄了她半天才挂断电话。

卢瑶看着电话号码,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拨过去了,电话铃响到第三声的时候被接起来了。

“瑶瑶?”温言看见熟悉的电话号码试探的问道。这个号码从李阳那里得到后,他每天都要在手机上输入无数次,就是没有勇气拨出去,害怕她又一次带着儿子逃走。

“关于子木,我们见面聊聊吧!”卢瑶清冷的声音传过来。

“好......”温言还要说点什么,电话已经挂了。

不一会卢瑶发来一条短信“明早9点,你来公司找我!”

12

温言按时来到卢瑶的公司,虽然他已经来过无数次,但是光明正大的被带进卢瑶的办公室还是第一次,心里不禁有些欢喜。

卢瑶看见他进来,招呼他坐下后,吩咐小艾倒一杯咖啡进来,小艾出去片刻就端着一杯咖啡进来放在温言面前,临走的时候还贴心的帮他们关上了门。

办公室瞬间鸦雀无声,气氛有些尴尬,卢瑶开门见山的说道:“我是不会把子木给你的。”

温言看着她浑身带刺的样子,心里有些难过,这都是因他当年懦弱种下的苦果,如今轮到自己来尝也是罪有应得。

“我不是来和你抢儿子的,我的目的自始至终都只有你。”

卢瑶听见他不抢儿子,从昨天开始就悬着的心终于落地了,眼中防备的神色也淡了许多,她刚要说话,好像又想起什么,脸色变得更加难看。

“你不抢,那你爸妈呢,他们也不抢吗?你能做得了他们的主吗?”卢瑶语带轻蔑的说道。

“他们三年前就出意外去世了。”温言语气略带伤感。

卢瑶心里积压已久的怨恨在听见温言父母过世的消息时,瞬间一扫而空。她怔了一会才干巴巴的说了一句:“你节哀!”

两人一时无言,过了好一会,温言才开口说道:“他们其实不是我的亲生父母。”

卢瑶惊讶的抬起头望着温言,温言继续说道,他其实是个孤儿,从小在福利院长大,七岁的时候才被现在的父母收养。

养父母一生没有自己的孩子,从小对他特别严厉,小时候为了得到父母一个肯定的赞赏,他每天都学习到深夜,从来不敢懈怠。

从小到大,他都在为了让父母更加喜欢他的路上不断奔跑,忽略了身边其他的人和事,他以为这就是人与人之间应有的相处模式。

直到他遇见卢瑶,她既温柔又善解人意,他为了她第一次鼓起勇气和父母发生了冲突,但是最后还是伤害了她。

卢瑶听完后,心情复杂难辨。看着温言一时竟无言以对。

13

半年后,子木幼儿园要举办毕业典礼,子木闪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卢瑶问道:“妈妈,我能邀请爸爸和我们一起参加我的毕业典礼吗?”

卢瑶伸手点了点他光洁的额头,温柔的看着他说道:“怪不得今天特别勤快,原来在这里等着我呢!”

子木双手抱着卢瑶的胳膊不停地晃着,撒娇道:“行不行嘛!”

卢瑶无奈的看着他点了点头。子木高兴地跳了起来,跑去给温言打电话。

子木毕业典礼这天,他开心的拉着两人在校园里炫耀了一圈,他要让那些以前笑话他没有爸爸的小朋友们看看,他爸爸既高大又帅气。

温言和卢瑶全程微笑着陪着儿子胡闹,子木在上台领讲的时候,快速的把卢遥的手放在了温言的手里坏笑着跑开了。

卢瑶想要抽出来,温言却紧紧地握住,不让她动弹。

3. 求落落的一篇短篇小说,关于爱情的

1楼
告白

作者:落落

所有的人都说:“不试的话,连成功的可能都没有了。”

“为了让自己不后悔,试一试吧。”

“大不了失败一次,还有什么损失?”

包括最要好的朋友在内,特地发来短信说:“加油!不就是心一横嘛。捡日不如撞日,就选在今天吧。”

印晓凡尴尬地笑着,女生将手机放进书包口袋,带上微波炉里刚刚热完的早点,推门出去。地铁站在步行两百米外的地方。早上瞌睡朦胧的关系,女生背着书包的肩膀,疲倦似地微微垮下去。但是在她踏进地铁入口的下行台阶时,立刻直起背。一边把散乱的刘海打理好。

地铁。早上八点和晚上六点的高峰时段,原本设计供六个乘客休息的座位,这时也会被第七个不安分的小孩,或满脸怒容的妇女挤出新的落座空间。

这也许是唯一能安慰印晓凡的事情。她在每天早上六点便要搭上地铁,为了赶往远在城市另一端的学校。女生半睁半阖的眼睛里满是困倦,冬天时分在空荡荡的车厢里把脖子完全埋进制服衣领。

早上的车厢,还暗蓝色的天空,座位空着八九成。

第一次只能算小小的意外。事实上,因为睡着而倚住邻座乘客的肩膀,最后被列车一个拐弯惊醒——这样的过程也许连意外也算不上,明明是常见于各种交通工具 上的场景。而印晓凡当时擦着口水从睡梦中醒来,等反应完全程她涨红了脸,低头连连对被自己借用了好一会肩膀的邻座道歉着:“啊...... 不,不好意 思。”

“嗯。”声音传来。很难去分辨是“没关系”还是“不行”的单音节。

那次终究因为太害臊的原因,余下的车途印晓凡连看也不敢往一旁看。只有低下的视线扫见的小半块,如同内容补充一般——浅米色的长裤,白色的球鞋。想要视线再往上移一点点,地铁报站催着女生该在这里下车了。

如果有“第一次”之说,就一定会有第二、三次。

等到女生突然意识过来,也许已经是第五次,甚至第八次。她从男生的肩膀上睁开眼,地铁车窗外映出投放在车站内的广告牌,斜着看去,有些色块还不能立刻分辨。

这次似乎只好说“......啊......”了。道歉还有作用吗。

“呵。”回应一个鼻腔里的短促笑意,“没事。”

第五次,或许是第八次,才在那样一个“没事”的台阶上,顺势看向对方。与米色长裤统一的上装,冬天里系着深色围巾,下巴掩在里面的男生,对视过来。印晓 凡怔怔地点点头,尽管立刻察觉似乎应该摇头才对。而她再次烧到一定高度的脸也充分提醒着——不论怎样,再也不能继续靠过去了。

连接触在一起的衣袖也突然变得异常有存在感。

故事在某个夜晚的长时间电话里,终于按捺不住说给了好友听,对方的态度和想象中一样激烈,连连把“艳遇”“桃花”牵扯到一起用来形容印晓凡的经历。

“......至于吗?”女生还在半信半疑。

“你仔细想呀,你坐了那么多次车,你也说车厢里很空吧,那为什么这么多空的位置,他每次都坐在你旁边——哦对了,是他先上车还是你先上啊?”

“应该是我先吧......”

“啊呀!那不更说明问题了吗?”

“......会吗......你想多了吧?”

“我想得再多,也是因为这么明显的事实摆着呢。”好友似乎在那边拍着胸脯做保证的样子,“不信你看明天。”

“明天什么?”

“如果明天他还是坐在你身旁,那我的看法肯定没错。”

“啊,你什么看法了呀?”

“他对你有意思啊。”

“......”

电话结束在印晓凡妈妈敲着门说“差不多了吧”的提醒上,女生看看钟点的确已经很晚了,连忙要收线,掐断在话机里的最后一句话是“他肯定是有所暗示啦!” 印晓凡站在窗台边呆呆地看着外面。末了她伸手拿过一旁的小镜子。照见的也是很平常的脸,如果能允许稍微自大一些的话,没准能说成是“娇好的脸”。十几年里没有特别惊艳的变化,但偶尔换上特别突出的衣服,也能被妈妈夸奖两句“女大十八变”。可妈妈的话能做数吗。

2楼

在那个电话后的第二天。印晓凡再浓重的睡意也被驱赶得干干净净。她用几乎屏息凝神,并腿正座的姿势守在自己的固定座位上。当地铁行进到下一站时,早上六点十分依然稀落的上车人影里,米色的衣装和深墨绿格子的围巾,斜挎的包在走进车厢时取下到手里。

接着坐在印晓凡身边。

是没有已经熟络起来的聊天的。不会说“哟”和“啊是你”,也不会说“好巧”或者“来啦”。如果没有“这是第■次”的背景,在他人看来完全是最平常的画面——男生坐下后,把手插进口袋,稍微闭点眼睛似乎也是在瞌睡,而他的旁边恰好有印晓凡而已。

如果没有“这是重复的几乎天天上演的第■次”,没有这样一个前提。

那天印晓凡只觉得浑身的肌肉都因为紧张过度而酸疼地绷住。她内心里反复了千万个念头,疑问句,感叹句,省略句,层不出穷的标点符号像遇水膨胀的植物烦乱地扎根。

而好友的话无意是不限剂量的催化剂,听印晓凡说完后,立刻露出“如我所料”的表情:

“现在你该信了吧。”

“......我信什么啊......还不都是你猜的。”

“喂喂,还要怎样你才肯定啊?他突然抱住你?”

“你毛病呀?!”忍无可忍,窘迫尴尬又羞涩地喝住好友的话。

如同反驳着印晓凡的嘴硬,第二天在地铁上,因为不敢再冒冒然靠向男生所在的左侧,于是打着瞌睡时也不忘把身子歪向右边。终于在地铁离开某站加速时,女生自然而然地往右边载倒下去。直到被一旁的人拉住肩。

男生说:“唷。小心。”

“......啊......呃。”

想在这句后面接上,“请问你叫什么”,一定太奇怪了吧。

可刚才的动作难道不奇怪吗。

奇怪吗。

究竟是自己想得太多,还是事实本来如此。

只能微侧过十几度角的视线,后来发觉还不如车厢对面玻璃窗上倒映的人影看得更清楚。

地铁从地面进入地下后,暗黑的外景和车内橘黄的明亮灯光反差,于是男生和印晓凡的面貌被一起照在了窗玻璃上。

比起面部的细节而言,果然这样的倒影只能大致反映出诸如身高差,衣着颜色对比之类的笼统部分。已经重新把手插回口袋,低头半寐的男生,好象一幅失去了大半细节的图画。然而印晓凡一点点咬着嘴唇,内心的激动一瞬化为悄无声息的软质的水,撞击在整个车厢。

喜欢过的人当然有。小学时迷恋的 动画片角色,初中时崇拜过的老师如果统统不算,印晓凡也有被对方喊一声名字就全身绷紧的暗恋对象存在。虽然随着毕业分开,一段过去就成了只供将来怀念的散文诗。可女生有些柔软的触角,还是会像碰到突然外界的刺激那样紧紧蜷缩起来。

如果是真的......

每天每天在地铁上相逢。冬天的早上那么冷的空气。邻坐在一起。

好象任一句都可以问“为什么”。都有应该的势必的理由。

“他肯定对你有意思啦!”好友从电话里跳出的声音肆无忌惮地点着某个方向。

有些 漫画不都是因此而产生的么。某个时间,某个地点,某个机缘巧合,或者看来仿佛机缘巧合,实际有莫大的预谋在里面。然后准备一些足够的少女情怀,一两个温柔的男性主角,美好的故事就有合理的结尾。

于是热爱漫画小说的女生,包括好友甚至印晓凡在内,一条条推论就在这样的理论上应运而生。

“可他也只不过每次都坐我旁边。”“也许他是害羞呢……他感觉自己都已经给了你最大暗示了。”

“......会吗。”

“你也需要牺牲一点吧,不然可能一直都不能往前进哦。”

“牺牲……”

“对啊,告白!”

印晓凡一下瞪住眼睛:“......别闹了!”

早上的地铁,印晓凡坐在绿色椅子上后重有拿出手机看了看好友发来的那条短消息。不知怎么,自己的故事已经从最铁杆的死党开始,渐渐被要好的朋友,不错的朋友,熟悉的朋友,甚至仅仅认识的人都知道了。

3楼

于是课间的聊天里,也有人突然拐过话题说:“唉,我觉得你要去告白比较好哦。”

印晓凡含在嘴里的半块 蛋糕来不及咽,她咳嗽一声:“......哈?啊?”

“是呀是呀,你不知道吗,隔壁班那■■■,前阵鼓·起·勇·气,对□□□说啦,最后,居然成了!”到这里似乎挺不甘,“早知道我赶在她之前说了嘛。”

所幸聊天从这里开始转向“哦原来你也喜欢□□□啊”。印晓凡暂时从话题中心解脱,心里稍微舒口气,最后还是冷不防被人又提点了一句“不试的话,连成功的可能都没有了。”

的确是有想抓住的念头。区别只在它随着遇见和分开而时大时小。

好友甚至设计了美好的未来“想想有个在外校的男友得多拉风啊,什么□□□的都比不过,到时候还能上他学校去转两圈,被别人问起的时候,他说 ‘哦,她是别 校的’。”印晓凡刚想打断好友的臆想,对方跟着说“唉,你的生日也马上就要到了吧,能有个男友陪伴过生日,那真不是一般的爽翻天啊”。

所有的人都说:“不试的话,连成功的可能都没有了。”

“为了让自己不后悔,试一试吧。”

“大不了失败一次,还有什么损失?”

印晓凡缩上键盘,把手机放回书包时,地铁车门打开,固定的那个人影又坐到这里。今天是把白色球鞋换成赭色的,鞋带灰色。

身旁的空气被堵住一半,穿梭在数节车厢里的冷气到这里就消失,变成有温度的隐约而又确实的替代。

印晓凡漫漫地绞着手指。

随后她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借着列车节奏的振动,在某一个拐弯后,女生把头靠上了一旁男生的肩。

是与以往任何一次睡梦中无意识的行为不同,这次是确凿的,故意的,预谋中的。

稍有些久违的触感。头发蹭着他的大衣外套,接触面积有或大或小的变化。地铁进站时慢刹的惯性,就更靠过去些,等到离站时列车加速,给予的压力又减少一点。

还是和先前一样,既没有被喊醒,也没有故意动作肩膀提示她避开,完全默许的状态。

印晓凡闭着的眼睛,缓慢地渗出一些潮湿。

告白吧。

既然不试的话,真的连成功的可能都没有。

不试的话,一定会后悔。

没有什么能够损失。

在印晓凡将一张手写的便条纸在下车前匆匆塞给对方后,整整一天她感觉自己像只剩余5%电力的人,连站直的气力都没有。好友关切地上来询问“怎么啦”,女生也没有说明“我给他写条了”的勇气,只是找了个台阶蹲下身,随意地挥挥手。

第二天早上。入冬后最冷的一天,气象台在印晓凡出门前的广播里报道着“大风黄色警报”,六点完全漆黑的天,女生坐进地铁时感觉双手都有些颤抖。前往下一站的列车仿佛要抵达不知什么次元的国度。

门开了。印晓凡压着下巴抬起视线。

没有上车的人。

她张皇地四下看着,抱着书包从座椅上站起来,朝前后两节车厢搜寻。直到在视线的某个角落,一块仿佛被圈注出的淡米黄色,着路后凝固在眼睛的某一点上,印晓凡看见对方换了地方。

不试的话,真的连成功的可能都没有。

——那么,试了的话,连期待成功的可能都没有。

不试的话,一定会后悔。

——那么,谁来解释自己此刻的心情除了“后悔”以外还能有其他别的形容?

没有什么能够损失。

——自信不算损失?自尊不算损失?以往每次的期待都不算损失?

从此以后再不会遇见。

当事人如果不是自己,为什么谁都能够信口夸河地许诺着“一定”“绝对”“没错”,洋洋地渲染着没边的可能。而自己偏偏也相信了那微不足道的可能。印晓凡把脸用力埋在书包里,手一点点抠紧了座椅。

再来已经是两周后。度过最严酷寒冬的列车,天也开始逐渐在六点显出蒙蒙的亮光。印晓凡自上次以后同样更换了原先的固定座位,她调换到后两节车厢。因而这次的相遇只能算彻底巧合中的巧合罢了。

“嗨。”她先向男生打招呼。

已经不系围巾,但依然穿着浅米色制服的男生愣了一下后,尴尬地笑了笑:“你好。”印晓凡身边空着七八成的位置,但他站着没有坐。

“我只是想问一下......那为什么之前你一直坐在我的旁边?”

“如果有让你误解到什么,真的很不好意思......我只是,只是,”男生换了手抓住栏杆,“觉得两个人坐一块,不那么冷罢了。”

“是吗。”印晓凡笑笑,“也没错呢。”

“嗯......”

“该抱歉的是我。”嗯,是我想得太多了。

4. 短篇小说:车祸

刚子从朋友安安家的酒桌上站起来,他喝了很多酒,头晕晕的。酒桌上的朋友们逐渐散去。只剩下安安趴在一旁的桌子上打着呼噜,他喝醉了,人事不省。刚子推了推他,见他不动,叹了一口气,准备往家里走去。

他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多了,他推开门,慢慢的走到卧室,使劲甩了甩头,让自己昏昏沉沉的头清醒了许多。他看了看床上躺着的老婆和孩子。孩子睡得正香,脸上带着笑意,妻子这些年因为跟随自己过惯了苦日子,皮肤已经开始松弛,皱纹已布满眉梢,此时她眼睛微闭,嘴唇半张,正规律地打鼾。

刚子伸出手来,想要推醒妻子,手伸到半空又止住了。他顺手掏出一根香烟点燃,放在嘴里,然后回到客厅,呆呆地坐在沙发上。他本来想好好地睡上一觉,可脑袋越来越清醒,思索了片刻,觉得还是不打扰妻子的好,遂拿过放在茶几上的车钥匙走出门外。那时已经是夜间2:30,他找不到地方可去,干脆开上车往城里赶去。

也许是喝酒让人兴奋,他的脑子异常活跃,这些年的不容易,逐一在他的脑海中浮现。六年前,他带了一帮工人,在本地承包一些小型的政府工程,由于他善于统筹,又会来事,生意越做越大,他也因此成了当地的名人,是朋友口中的刚老板,是亲戚眼中的有钱人,是年轻人的榜样,是家人的骄傲。那时,他风光无限,有吃不完的饭局,有收不完的礼物,有大堆的工人期望能跟着他干活。

然而好景不长,2015年的下半年,社会环境突然变了天,许多政府项目工程款不能按时到位,如他这样的小包工头,大多赔了个精光,除了依靠银行贷款,拆东墙补西墙外,几乎毫无办法。这样的日子刚子熬了两年,他不知道何时是个头。

今天是儿时的玩伴安安家有了小孩,邀请宾客的日子,刚子找父亲借了1000块钱去随的礼。吃饭的时候,他们那一桌全是曾经儿时的小伙伴。酒席还未开始,他们就围坐在一起,互相恭维。大家都还不知道他的近况,有许多人过来和他打招呼,高声地称呼他刚老板,他尴尬地点点头,并逐一向他们回礼。他暗暗地自嘲到:“自己哪还是什么老板,明明都已经身无分文了”。

酒过三巡,到了互相敬酒的时段。刚子人气不错,陆续有人来找他敬酒,他不好推辞,也逐一回敬了他们。桌子上觥筹交错,推杯换盏,不一会儿,他就觉得有点昏昏沉沉的了。此时,坐在他对面的小伙伴突然向他说到:“刚子,听说你要卖房子,现在房价不好,这时候卖铁定要亏钱,要不然我介绍个朋友去看看,您看成吗?”。刚子听他这么一说,就老老实实地回到:“那你尽快让他来看吧,银行贷款这几天催的紧,如果实在不行,我也只能低价卖了”。他扶了扶眼镜,继续解释到:“这两年生意不好做,许多工程款拿不到,我的这些工程大多都有银行贷款,工程款拿不到,银行又要催款,我现在是倾家荡产了,所以卖房子也是逼不得已的事情”。虽然他尽量地表现得云淡风轻,但落在很多人的眼里,竟突然间成了一种无奈和落魄。刚子缺钱这事就像是一个引爆的炸弹,突然之间就牵连了这一桌的所有人。

他们听到刚老板已变成穷光蛋,一开始恭恭敬敬地给他敬酒的那些人,瞬间变得神态各异,他们表情里既含有惋惜,又夹杂一种看笑话的心态,活生生地变出了一种表演极致的表情。在场的一位兄弟曾经给刚子担保过贷款,听到他成了穷光蛋,就急急巴巴地对他说:“刚子,我给你担保的那15万贷款,你还是先想办法把它给还上吧,我们家条件不好,如果您这边再出什么问题,我们自己是还不上这个贷款的”。刚子突然之间不知道要如何作答,答应马上还吧,自己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不还吧,却又是请人家担保的贷款。他只得客客气气地回到:“你放心,等我这边卖了房子,就马上把你担保的那十五万先还上”。酒席在这种极度尴尬的过程中度过,所有人都对刚子变穷都充满好奇心,一心想要追根究底。刚子本想一走了之,但又觉得那样做显得太小家子气,只得继续呆在那里,强装笑颜,继续陪大家吃吃喝喝。那天,他喝了很多酒。这两年,刚子已经习惯了别人的冷嘲热讽,但今天,他仍然觉得内心里憋着一股闷气,憋得自己难受极了。

他想到自己这两年的遭遇,可谓是人情冷暖遍藏于心。甚至连曾经相爱的妻子也时常对自己不冷不热。自己有钱那会儿,谁都是客客气气的,恨不能把自己捧上天去。但当自己陷入窘境,身边的朋友却仿佛一夜之间全部变成了仇人,谁见了自己都恨不能早点离开。他佯装高兴的外表之下,看着这群丑陋不堪的嘴脸,陡然间升起一股莫名其妙的厌恶感。

他还记得,有一次他出去追工程款,需要开车走很远的路,但他连加油的钱都没有了。就厚着脸皮找父亲借500块钱。这本来是一件可以忽略的小事。父亲当时虽不高兴,但还是勉为其难地给他掏了钱,只不过嘴里不住地嘟囔着:“早就叫你不要好高骛远。你就是不相信,认为自己是人中龙凤。这下可好,欠了一屁股的账,不知道你以后怎么还”。当时刚子什么话也没说,他接过钱,强行把要流出来的眼泪收了回去,然后打开门,快速走了出去。

那一次他去了两天,但结果不理想,没要到钱,回来的时候,他不敢回家。一是不想再受家人的冷眼,二是害怕跟他一起干活的农民工兄弟来找自己要钱,不知道如何交代。他思虑再三,去了隔壁乡镇的一个朋友家寄宿。第二天天还没亮,他就早早地回到家里,他想收拾点衣物赶回城里去。他小心翼翼地推开卧室的门,正准备拿衣服。妻子突然睁开眼睛,她像是吃了兴奋剂似的,耷拉着脑袋,斜靠在床头上,眼睛鼓鼓地盯着他,仿佛要用眼睛的余光把他给融化掉。她板着脸说到:“你真够有出息的,欠了一屁股债,让得一家人陪你受罪,现在还学会了夜不归宿,昨天晚上又去哪里鬼混去了吧?你真不害臊啊你?”刚子刚想解释,妻子又说:“你继续这样,有本事就离婚,不要让我们陪你受苦,我也给你自由”。刚子想,这哪是你给我自由,是你自己需要自由吧。但他没说出口,也没继续和妻子争吵。随手拿了两件衣服,就摔门而去。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妻子和他一直没有说话,也不通电话,他们赌着气。他本想自己谁都不联系,悄悄地去外地进个工厂什么的,先赚点生活费来养家糊口。但他又想,自己欠了农民工兄弟不少工资,总不能就这么一直欠着,还得想办法解决。自己一走了之,难免寒了很多人的心,想到这里,他服软了。他准备回去和妻子商量,先把城里面的房子卖了,把别人的钱还上。至于家里面的情况以及所欠的银行贷款,他只能再想其他法子了。

那天,他在县城里面的批发市场挑选了一些小孩喜欢的玩具,又买了几盒妻子喜欢吃的点心,一路驾车往老家赶去。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时分。妻子不在家。大宝在学校上学,小宝正在追着家里的土狗在院子里面跑。他见刚子走过来,仿佛看见了陌生人似的。但他没有跑开,他停住了脚步。就那样看着他,既不叫他,也不同他说话。刚子走过去,伸出手来,要抱他。他突兀地跑了开去。刚子只得去隔壁邻居家打听妻子的去向。知道她在一个朋友家打麻将,就给她打电话。让她回来有事相商。妻子很不耐烦地随意回了一句,刚子正待解释什么,突然听到电话那头传来电话挂断的叮叮声,他一脸无奈,好像突然丢了什么贵重的物品一般,心里有一种难以言说的失落。

他拿过一张放在屋檐下面,已经被晒得褪了色的胶凳子,坐了下来,又从裤兜里掏出烟和打火机,点了一根,心里不断地盘算着如何与妻子沟通。然而,他等了好久,妻子也不见回来,大概过了2个小时,天色已经有些昏暗了,树叶在雾霭的点缀下,变得如同一个个恐怖的鬼影。他刚要拿起凳子回到家里去,妻子领着小宝回来了。她依旧冷冰冰的,还未等他开口,就朝着屋子走去。他赶紧转过身去帮她推开门,笑嘻嘻地给她赔不是,并拿出她爱吃的点心,笑脸以对。妻子瞄了他一眼,没有要说话的意思,她一屁股砸在沙发上,然后拿起遥控器看起来,好像他这人压根就没出现过似的。一时之间他不知道如何开口了,就那样沉默着,坐了十多分钟,妻子想要起身去倒水喝,他赶紧跑到前面去,替妻子到了满满一杯温水,然后腆着脸坐到妻子边上,笑嘻嘻地开口说道:“我和你商量个事儿呗”。妻子不搭话,他继续说:“我想把城里的房子卖了,先把欠工人的工资还上。你放心,挨过这段日子,我一定再给你们买更大的房子”,他还想继续赌咒发誓。妻子打断了他的话。“这事我不同意,这个家都被你败光了,你还连最后这房子都要卖掉,你想过我们娘三吗?你还想买更大的房子,有可能吗?”。说完就起身去了卧室,他赶紧跟上去。但刚到卧室门口,妻子把小宝往卧室里一拉,啪地一下把卧室门给锁上了。那一晚,他睡在沙发上,脑子里不断地模拟各种可能,但凡他能想到的方式他都推敲了一遍,最终确信自己这一次算是彻底走投无路了。

第二天天刚透出亮光,他就立马起床来,简单洗漱完毕,想给妻子和儿子做顿早餐。他打开冰箱,发现里面空空的,什么东西都没有,他赶紧跑去村入口那家小卖部,买了几根火腿肠,又拿了几个鸡蛋。回到家里,他油炸了几根火腿肠,然后煮了一锅荷包蛋,准备去叫妻子吃早餐,他举起手轻轻地敲了一下,门竟然开了,他推开门,卧室里面空空的,哪还有妻子的影子。

他给自己盛了些,草草地吃完早餐,就离开了老家。车行驶在乡村的小道上,路边的枯枝张牙舞爪地不断向他扑来,他像是逃跑一般地飞驰而过。时间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它自顾自地送走了一天又一天。刚子这些天什么地方也没去,就那样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任谁打电话他都不接。

又过了一天,他正孤独地躺在床上,数着天花板上这些年留下来的黑斑,突然记起今天是儿时小伙伴安安家请客的日子。他本想失约一次,因为在这个尴尬的岁月里,他害怕被别人嫌弃。但犹豫再三,他还是决定去一趟。如前所述,那天,他在异常难堪的状态下喝了很多酒,回去以后,一种深入骨髓的孤独突然毫无防备地侵袭而来,他发现自己仿佛成了局外人,在那个安静得可怕的夜里,打扰谁都觉会得难为情,他只得又一次驾车回城里去。

夜晚的寒风像是加了冰块,吹在人脸上,像针刺一般,火辣辣的。他使劲摇下车窗,拿出一根香烟点着,狠狠地吸了一大口,然后用尽全身的力气,把烟向车窗外吐去,似要将自己这几天的倒霉气都吐个干净。车渐渐地驶出乡村小道,进入主路,路上的车辆突然多了起来,视线也变得开阔了很多。刚子使劲踩了一下油门,破旧的丰田汉兰达像是收到了长官的指令,发出轰隆的声响,一下子窜了出去。他死踩油门,车速越来越快,越来越快,穿过两个隧道时已达到90多码的时速。但他完全没有减速的想法,他将脚死死地钉在加油踏板上。又过了一个隧道,突然,前面出现了一辆大货车,那时,他的时速已达100多码,来不及减速,他想从旁边超车过去,却见对面有车辆正行驶而来。只得急踩刹车,只听砰砰几声巨响,他的车身整个穿到了大车底下去了。

刚子被死死地卡在车座位上,脑袋凉凉的,头皮被撞得翻了过来,覆在一边的脸上。他突然感觉到无比的轻松,这个残酷的世界给他的压力,仿佛突然间被抽走了,他隐约间看到不远处驶来的警车,那车灯的五颜六色,此时,竟显得那么的美丽,他想开怀大笑,但发觉自己的脸已经完全变形,喉咙里也发不出任何声音。他想,这个世界似乎也没有什么可值得怀恋的了,除了那已经把他当陌生人的一双儿女,好像一切与自己都无关了。也许这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生活太累,总算可以休息了。

5. 短篇小说•半夜敲门【原创】

初冬时节,夜深人静,寒意笼罩着这座江南城市。

我从外地出差归来,尽管感到有些疲惫,但还是和往常一样,舒舒服服地刷了牙、洗了脸,再用热水泡了一下脚,然后再迫不及待地钻进被窝,斜依着身子,翻看狄更斯的《艰难时世》,直等睡意袭来,便可弃书而眠到天明了。

忽然,一阵畏缩的敲门声把我刚有的睡意全赶跑了。夜已如此之深,竟然还有人来?莫不是我听错了?可敲门声仍在时断时续,似乎非得去开门不可了。

且慢,说不定敲门的人并不是来找我的,谁可以肯定不是找房东或者对面的单身女房客呢?

房东是一对老夫妻,住在客堂后面的主房里,平时一直很早就休息了,估计这会早已熟睡了,再说,日常里也不怎么跟人来往,半夜敲门找他们的可能性不大。

我和另外一个女房客阿佳分别住在客堂两旁的厢房里,正好门对着门,虽说同住一个屋檐下,但彼此的交往并不多,只是偶尔打打招呼、寒暄几句。

前段时间听房东太太说起过,住在对门的阿佳,多漂亮的一个女孩子啊,身材又好,之前不知道怎么回事,一直没有男朋友,现在总算在处对象了,听说还是个机关干部呢。所以最近有时回来的比较晚,如果影响我的话,希望我不要介意,毕竟人家是个女孩子,多包涵体谅一下也应该的。

现在这个时候有人敲门,多半也是为她而来的。可半夜敲门的追求者或者谈情说爱者似乎很少见吧,最起码我是没有碰到过,更何况是寄居在别人门下。

会不会是图谋不轨、半夜行窃者哦?果如是的话,你去把门打开,一柄锋利的匕首倏忽之间出现在眼前,你还能作出什么反抗来?不乖乖地任他抢掠一空、扬长而去那才怪呢。再说我再过一个星期就要出国考察了,我还有什么理由去开门面对危险呢?

中国有句老话,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尽管我未做一点亏心事,可这半夜敲门却使我吃惊起来,而且一惊不定,心里直发慌。也许,在某些时候学会保护好自己,要比战胜对手重要得多。

于是,我索性将灯关了,脱掉上衣,立马躺下去,管他敲门不敲门,只当是没听见。即使明天有人问起,我就推说,我旅途累了,回来后便睡得仿佛死去一般,就是打雷恐怕也听不见,根本就没听到什么敲门声。

这时,一片光亮投进窗来,居住对门的阿佳终于耐不住性子,起来去开门了。这下可好,要是碰上追求者算她走运,要是遇上打劫的可就倒霉了,说不定连我一并遭殃。

片刻之后,敲门声被开门声取代了。不一会,敲门声又响起来,而且更加邻近了,移在了我居室的门上。伴随着敲门声而起的是阿佳的声音:“夏主任,你的同事找你有急事。”

我这才镇定了下来,看样子上门打劫已不可能发生了。我利索地把灯打开,披了外衣便去开门。我只想以我的迅速,来弥补一下反应的“迟钝”。

门打开后,一位陌生的青年男子出现在眼前,只见他中等身材,不胖不瘦,身着西装,还戴了副宽边眼镜,尽管显得文质彬彬,可还是让我觉得此人绝非善类,而且还冒充我的同事,这更增添了几分疑惧之情,不由地浑身紧张起来。

这时,不明就里的阿佳正准备回自己的房间去,我赶紧冲过去牢牢地抓住她的手臂,阿佳一愣,露出不解的神情。我连忙极力控制住颤抖,对阿佳解释道:“阿——阿佳,你等一等,我还有点事要找你。”

那个站在一旁的陌生家伙,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忙用平和的口吻说:“如果你就是夏港先生的话,那我就没白来这一趟了。”想以此来打消我的疑惑。

这小子还真够神秘的,竟然连我的名字都知道,看样子是来者不善,善者不来。莫非他早就盯上我了?想乘我出国之前来敲一记竹竿,弄点零花钱?我得有所准备,跟他保持一定的距离。

“你不要问我什么,这是最好的了。等你看了我给你的东西之后,你也许会明白并感兴趣的。我想你一定会的,哪怕一点点,否则,叫我纵有浑身智慧,也难于自我安慰了。”

他倒挺有策略的,定是要搬出什么法宝来,制我于毫无反抗之地。我得做出大丈夫不畏虎豹豺狼的惊人之举,也好先叫他望而生畏。可我视线的范围之内,并没有能够发挥我胆量的棍棒之类的东西,我除了松开紧拉着阿佳的手之外,就是死灰着脸呆呆地站立。

只见他不紧不慢地把手从口袋里往外抽,我的心跳也随着他抽出手来的动作越来越快,当他的手即将完全抽出来的时候,我几乎害怕到了极点,恨不得立时钻进墙缝里去,可惜父母没给我这种本事。

他的手终于从口袋里抽出来了,只是手里拿着的东西并不是我所害怕见到的,而是他之前所说的希望我感兴趣的东西。原来只是一个皮夹子,仅仅一个皮夹子而已,害得我惊恐了一场,我也太高估了他,量他在我的面前,也施不出什么绝招来。

“如果它的主人是你的话,夏先生,你不会让我失望吧,我想尽管里面分文俱无,可却有不少证明你还是个人物的东西。”他很宽厚地说。

我无形之中受到了震动,急忙上前从他手里一把抓过皮夹,定睛一看跟自己的没什么两样,刚买了没多久呢,再打开看看,果然是我的无疑,里面的东西不但一样不少,而且跟原来摆放的位置、顺序都没什么不同。我这才惊喜交加了起来,同时又有几分悔恨混杂其中,一时间我欲言又止,不知道说什么好,最终还是用感激的目光望着他。

自己也太粗心大意了,竟将这么重要的东西弄丢了,连丢在什么地方都不知晓,还害得人家深夜追寻失主都追到这里了,我却把他当贼看,只差没给他当头一棒打将出去,好人难为啊。

我无论如何,也不能对此类拾金不昧的事情无一点比较深刻的表示,不过我得先征求一下他的意见,免得被他误以为我小看了他的高尚行为,岂不是冒了亵渎之名。可我正想开口的时候,他却抢先说话了,估计他可能要告辞了。

“夏先生,看样子它已确是你的无疑了,那么我也好告辞了。不过,先生你能不能破费一点,作为我追寻失主的辛苦费如何?就伍佰块钱,不过分吧?”

瞧他还挺自觉的,省得我开口了。别说伍佰块,就是翻一番也只不过壹仟块,亏得是碰上他,要是换了一个狮子大开口的就不敢想象了。

于是,我赶忙说:“应该的,应该的,当然应该的,即使你不说,我也会略表心意的,请你稍等片刻,我去拿一下。”

我拿了钱回过头来,满脸堆笑地递给了他。

他理所当然地接了钱,塞进口袋后说了声再见,便朝大门走去。

我跟着他走向大门,算是送送这位起先让我大为惊怕的,其实是做了好事而不留名的半夜敲门客,并一边往外走,一边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语。

走出大门之后,只见他略回过头来说:“请夏先生留步。其实,我应该谢谢你,总算没白跑一趟。我并没有你想像中的那么高尚,相反,夏先生倒是挺爽快的,真希望以后多碰上像你这样的好顾客。”

“是,是,是,是的。祝你好运!一路走好!再见!”对着他离去的背影,我最后一次感激地说着。

我搪塞了一下愣在一旁的阿佳,便重新回到早已冷却的被褥之中,开始回想刚刚发生的戏剧性的一幕,也算是睡前的一个总结吧。

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人活着,也亏得有这样的人活着,真是谢天谢地啊。但愿我下回决不轻易丢失东西,尤其是像今天这个装有身份证、银行卡等等一类重要东西的皮夹,一旦真的丢了就大费周折了。

丢失?丢失?丢失?我怎么会丢失呢?我何时丢失过东西 ?我好像从未丢失过东西呀,哪怕小到钥匙。我这次为什么偏偏会把如此重要的皮夹子弄丢了呢?我明明把它稳稳当当地装在上衣口袋里的,怎么可能一下子就丢了呢?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我应该恍然大悟了,那小子根本就是久经沙场的老手,一个沉着稳定的高手,一个从容不迫的贼,肯定是出火车站的时候刚好人多,他便乘着拥挤不堪的时候下的手,然后发现里面没有他想要的现金,便找上门来耍了这么一出可谓是“追寻失主”的戏,怪不得他临走时还说像我这样的好顾客,我真的成了他的好顾客?真是狂妄之徒。

要是早点这么想就好了,他明明已经告诉我了,我咋不当时就上去抓住他呢?

他这么一来,不但骗到了我的钱,而且还戏弄了我,真够断子绝孙的。

好你个阿佳,半夜三更为贼人开门引路,我之所以不开门,就是防的这一着,你倒逞英雄,莫非我不如你女流之辈。假使你不去开门,那个贼子不就毫无办法了吗,他见没人开门也只好一走了之。这好像也不太对啊,不开门的话他真的走了,那我的皮夹子不就没了吗?身份证、银行卡怎么办?出国之前根本来不及办理这些东西。

看样子只能这么说了,从某种角度上来讲我是不幸的,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又是幸运的,吃点亏就吃点亏呗,俗话说得好,花钱消灾吗。

总之,千不是万不是都应该是贼的不是,不可能是自己的错,也怨不得对面的阿佳。吃一亏,长一智,顶多以后更加小心一点,让再高明的贼也无从下手。

6. 【短篇小说】养老院出现了一个女孩

一    女孩

女孩出现的毫无道理,那么,离开也并不是一件稀奇的事了。老人们倚在躺椅里,对着一片火红的夕阳发呆时,就会这样想。他们怔怔地看着阳光冒泡一样冒出来,流在他们身上。阳光闪闪发光。十年前,也是这样一个接近傍晚的午后,哦,可能要稍微提前一些,海平养老院新漆的绿色大门毫无预兆地打开了。之所以说毫无预兆,是因为除了节日里,需要接收志愿者们的送温暖之外(当然主要是礼物),海平养老院的大门整日处于关闭状态。海平养老院大门的整日紧闭,是老人们集体争取来的。

养老院理应设置在郊区,郊区空气新鲜又安静,最适合养老院的老人们。海平养老院却并不如此,它把自己当做了一个价格飞涨的商品楼,方头方脑的立在市中心最值钱的地段里。建造海平养老院的老院长身份成谜,而且早就退休,真实面目无人知晓。于是在一波又一波的街谈巷议中,他的形象被披上一层神秘的面纱。

养老院对面横着一条马路。每天上下班的高峰期,各种样式的车子们会严严实实镶嵌在马路上,把它们的车顶拼凑成新的路面,丝毫不怕追尾,于是马路便凭空增高了一米。车子们在拥挤中慢慢移动,制造轰鸣的汽笛声,和统一的黑色尾气。终于有一天,一位整日在院子里晒太阳、有支气管炎病史的老人病情加重,被送到了医院。诊断书写的含蓄而暧昧,老人们却一致认定罪魁祸首便是直冲院内的黑色尾气。老人们推人及己,想起了自己早就出了问题的气管、肝、肺,于是达成共识。几十个老人互相搀扶着进了院长室,和院长缠了三个小时,并用绝食做威胁,终于成功,海平养老院的大门从此紧闭。

让海平养老院打开门外的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女孩脖子上绕着一条鲜红的丝巾。

正是深秋,枯黄的叶子僵硬地浮在地面上,还没来得及被清洁工扫走。大门一打开,风迅速从门口拥挤进来,吹荡起门内一片地面上的落叶。女孩的腿是在下落的秋叶中迈进来的,她红色的鞋子沾上了几粒新鲜的尘土。女孩站在她的红鞋子上,看着这群从椅子上微微抬起腰身的老人们。

这个女孩和往年节日里过来的年轻人并没有什么不同,老人们盯着女孩子鲜红的丝巾想。

女孩子越过老人们,走进了办公室。

老人们彼此对视了一眼,一同看向立刻关上门的办公室。女孩红色的丝巾和鞋子埋没在阴暗的办公室里,透过办公室的玻璃门,竟然看不到一丝模糊的投影。

太阳完全沉下去了,秋夜的寒意慢慢升起来,女孩子还待在那个安静的办公室里,没有出来。老人们陆陆续续被护工们领回各自的房间,留下一片被鞋子踩得粉碎的树叶。

一夜的睡眠洗掠了老人们大部分的记忆,女孩子的面孔也从他们的记忆中慢慢隐去。女孩子出现在老人们的公共早餐桌上,老人们用了半顿饭的功夫才想起了,她就是昨天进来的女孩子。女孩子周身的打扮都变了,这也是老人们没有立刻认出她的原因。老人们早已老去,年久失修的记忆中,脸孔大小的空间实在过于微不足道,很容易埋没入灰尘中。女孩子的红色丝巾不见了,穿的鞋子还是皮鞋,但颜色换成了护工们统一的灰色。

常年固定的饭桌上突然加了一张凳子,这是老人们所不习惯的。老人们之间的间隔缩小了,胳膊之间的碰撞次数也增多了,再看看彼此,居然觉得有些新奇。

女孩和护工们一起帮老人们布置餐具,分发食物,之后,坐在了那张加进来的椅子上,和他们一起吃饭。护工们分散开,站在老人们身后,照顾老人。

护工是不能和老人们一起吃饭的,女孩子既然坐在了餐桌上,便显然不是新来的护工,那么她是谁呢?护工们没有介绍她,女孩子的年轻漂亮,也加重了老人们身为老者的矜持,因为这矜持,老人们也没有主动去问。

老人们用勺子慢慢往嘴里送粥,悄悄观察女孩子的脸。女孩子真是年轻啊,皮肤紧绷,眼睛清澈,只是安静的吃饭,便引得老人们偷偷聚焦了浑浊的目光。吃完饭,老人们慢悠悠的站起来,大部分回房间,其他的则进了休闲室,下棋或打牌。

女孩子在老人们眼睛的余光中走进了储物间。储物间应该是昨天刚刚整理过的,隐隐约约能看到里面添置了一张床,其他乱起八糟的东西摞起来,堆在角落里,于是储物间就成了女孩住的房间——女孩子昨天就是睡在这件屋子里的么?但是敬老院怎么能住进一个年轻人呢。老太太们颤抖着步子,彼此扶持着回房间。她们在路上猜测女孩子的来路,断定女孩子和院长的关系不简单。敬老院有严格规定,必须是护工或年满六十周岁的老人才能入住敬老院,一个不是护工的小姑娘怎么能平平白白住进来呢?还有,昨天下午,女孩子在院长的办公室里呆了那么久,是在做什么呢?两年前,院长和妻子突然离婚了,据说原因之一就是他平日里不太规矩。老太太们交换了一个了然的微笑,小姑娘长得确实十分漂亮,属于能让人不规矩的那种。

二    乔大爷

这是乔大爷入住海平敬老院的第五个年头。和其他人不同,他并不是被儿女们送进养老院的。五年前,他实在受不了儿子一家的闹腾,提出要住进敬老院里。一个月之后,儿子终于不敌乔大爷的顽固,同意了,但是住哪家敬老院,必须儿子来定。海平敬老院离儿子家只有二十分钟的公交车程,想来看望的时候随时都能来,便定了这家。

乔大爷进敬老院两个月之后,慢慢适应了敬老院的过度冷清。平日里只有老人和护工的敬老院,寂静如秋日午后的夕阳,一直一副暮气沉沉的样子。这和乔大爷印象中的宁静和谐完全不同,便有些埋怨儿子没有好好选地方。前几个月,每次儿子来敬老院,都会劝乔大爷回家,呆了多久就劝多久,走之前还嘱咐,住不习惯就打电话,他随时来接人。但是乔大爷和自己较劲,怎么也不松口。

乔大爷躺在窄窄的木板床上颇有些懊悔。近来,他总觉得当初并非是自己要来,而是被儿子诓进来的。年纪大了,没什么用了,就被儿子丢进来了,就和院子里其他人一样。

一直到进来半年后,儿子都坚持一星期来看他一次,但是慢慢的,一星期变成两星期,两星期变成三星期,来的越来越少。乔大爷每次见儿子时,脸色也更坏,儿子认定父亲不乐意见自己。平日里工作忙的要死,还要在休息日时看一副臭脸,儿子渐渐也不愿意来了。儿子来的少了以后,乔大爷便有些烦躁。他才六十来岁,还很年轻,和院子里那些七八十岁的老头子可不一样,他还是想找人聊聊天的。可惜院子里的老人们大都不对他的胃口,乔大爷只好四处找“朋友”。

乔大爷的朋友之一是一只猫,猫是一只误闯进他屋里的野猫。有一天,乔大爷无意中发现,被子上多了一行杂乱的灰色爪印,一看就知道是猫踩上的。这年头被人欺负也就罢了,难道还要被一只猫欺负?乔大爷心中愤愤,便决定下手教训这个野猫。打开手电筒随便一晃,就发现了那只躲在床下的猫。猫正睁着圆溜溜的水润眼睛看着他,一双绿色的猫眼像两只玻璃球,反射着手电筒发出的白光。这猫似乎被吓破了胆子,呆呆的缩在一个角落里,大大的猫眼似乎正在流泪。

乔大爷内心的一股愤怒无处发泄了。这个弄脏了他的床单的小贼居然觉得很委屈。乔大爷关上手电筒,突然心中一动,当天下午,便抱着猫一起去院子里晒太阳。路过的老人们纷纷夸奖他的猫更温顺了,也更可爱了,争着把手放到猫的身上,似乎它一直都在。乔大爷越发觉得他放弃和他们交朋友的做法十分正确。猫毛干燥柔软,贴皮的地方暖烘烘的,被抚摸着的猫舒服的眯着眼。乔大爷暗暗惊奇,原来猫是这样一种奇怪的生物,似乎天生就该被人类驯养。乔大爷等待其他人夸他的猫,觉得比夸他自己还高兴。

女孩子推开敬老院大门的这时候,乔大爷正抱着他的猫晒太阳。猫眯着眼睛躺在他身上,把那一片衣服连同底下的乔大爷的皮肉都捂得暖呼呼的。猫被开门的声音和突然的风惊动,蹬着腿,想站起来,却被乔大爷的手硬按下去了。被强按下去的猫直愣愣的立着猫耳朵,瞳孔缩小成针尖大小,看着走进来的陌生人。乔大爷觉得这个女孩子长得太好看了点。太过好看的人总不喜欢有人和她争夺注意力,就算是一只猫也不行。

乔大爷决定以后要带着猫离这个女孩子远一点。他现在已经离不开猫了,看不得猫被欺负,对于漂亮的女孩子,他也说不出重话。但是女孩子第一次和大家一起吃饭时,就坐在了乔大爷旁边。乔大爷正慢慢把一勺汤送到嘴边,怀里一直安静着的猫突然从他怀里跳下去了,顺便撞掉了乔大爷手上的汤勺,庆幸的是,汤碗没被打翻。乔大爷眼睁睁看着女孩子站起来,重新递了一个汤勺给他,又拿来纸巾帮他擦掉衣服上的污渍。乔大爷愣愣地站起来,女孩子还没回过神来,他已经去追跑远的猫了。乔大爷出去了,就没再回来吃饭。

女孩子居然很快就和院里的人熟悉起来了,有事没事,都能听到院子里喊“小红”的声音。

住乔大爷对面的李老头,趁着老人们都在院子里晒太阳时,问女孩,为什么不戴那条红色的围巾了,戴着多好看,又喜庆,然后又问了她的名字。

”突然就不喜欢了“,女孩子说,”不知道为什么,进了我们院,以前喜欢的红围巾红帽子就都不想戴了。“女孩又出神了一会儿,才想起回答名字的问题:”大家喊我小红吧,我最喜欢的颜色就是红色,听上去又亲切。“

比起正正经经的名字,“小红”听上去更像一个艺名。但是大家似乎都没想到追究名字的真假,就开始小红小红的喊起来。

不久,乔大爷就带着他的猫开始躲小红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猫一看到小红就龇牙,支着前爪往后躲。再走近一些,它就直接乔大爷怀里跳下来,捋长身子跑远了。乔大爷给猫起了个名字叫”小绿“。小绿向来不怕陌生人,却为什么单单怕小红?乔大爷怀疑是因为小红身上的香水。但是小红身上的香水味很淡,乔大爷只在和小红错身而过的几次里,才闻得到,稍微远一些,香味就不见了。也许是猫的鼻子比较灵?可猫又不是狗。狗鼻子,狗鼻子,可没听过说猫鼻子的。而且乔大爷一个老大爷,再怎么厚脸皮,也问不出一个年轻女孩喷了什么香水这种话。而且小绿次次都是这样的反应,小红便感觉到了自己的不受欢迎,有些尴尬。乔大爷没办法确定,只好躲着小红走。

除了下午和老人们一起晒太阳之外,小红出现的场所乔大爷都尽量躲开,实在躲不掉,也要挑一个离小红最远的地方呆着。而且早餐过后,乔大爷也不带着小绿串门了——不知为何,不论他想去哪个房间坐坐,小红十有八九也在那个地方——这简直像小红特意跟着他一样,但偏偏是小红比他早到。怀里没了小绿,乔大爷也改掉了串门的习惯——所谓的串门,不过是带着小绿出去,让其他人摸摸罢了。

小红晚饭后总是呆在李老头房里,这是乔大爷很久后才发现了的。

小红穿着整个院里只有她有的低跟皮鞋,走在木质地板上,”笃笃“声伴随着地板的微微震动贯穿了整个楼道。乔大爷起初以为这声音只是路过,习惯”笃笃“声之后,他才发现,有很多次,只要李老头木门的吱呀声一出,”笃笃“声就从走廊里消失了。然后,过了几个小时,李老头打开大门,”笃笃笃“重新回到走廊里。小红为什么和李老头的关系这么好?乔大爷躺在床上,摸着小绿肚子上软乎乎的皮毛,百思不得其解。自从小红来了之后,小绿肚子上的皮毛就没有以前温暖了,而且时时发抖。乔大爷摸来摸去,总觉得缺了些什么。

老人们躺在院子里晒太阳聊天,聊着聊着犯了困,就会靠在躺椅上睡。不知是谁看到了对面阳台上晾晒的衣服,一眼就认出了小红的,喊了一声。白色和红色蓝色的衣服单独占了半个晾衣架,被一群灰黑色的衣物围住了,在秋风中飘摆着。老太太们对着被晾晒的新鲜颜色发起了呆,其他人则背过了眼睛:衣服的包围圈中,一眼就能看到鼓起的红色文胸,文胸正滴着水,被阳光晾晒着,反射着湿润的光泽。

三  李老头

小红正在和李老头搞对象。这个猜测最初来源于老太太们的私语中。

“那个女孩子和李老头好上了”。

李老太暗暗得意,觉得自己率先参透了某个不为人知的隐秘,顺便把”小红“还原成没有名字的”那个女孩子“。反正”小红“本来就不是真名字。

李老太和李老头都姓李,两人却没什么关系。李老头已经忘了自己来海平养老院多少年了,但是他来的时候,李老太就已经在了。也许同样姓李的缘故,在一群老太太中,李老头和李老太关系最好。听着别人喊李老太,就觉得别人在喊我的老姐姐。李老头对老头们说。小红每天去不同的老人房里聊天,也不知道都聊了些什么,每次出来时,屋里屋外两个人脸上都带着笑。终于有一天,在看到小红同样笑着从李老头房里出来时,老人们对李老太说,这下好了,李老头可不止有姐姐了,连妹妹都有了。这句玩笑并没有让“姐姐”李老太发笑,她的脸色板板正正,没有什么变化。

乔大爷很快受不了楼道里越来越频繁的脚步声。而且近来,这些脚步声总在夜里响起,在他将要睡着时生生拽出来。半梦半醒间,笃笃笃,带着年轻人特有的轻盈节奏的声音就出现了。乔大爷按捺住自己敲李老头门的念头。他最近也听到了不少谣传,担心眼见为实,成为谣传的见证人。

脚步声再出现又是几个小时之后了,人老了睡觉比较浅。乔大爷醒来,睁开眼睛,看到小绿圆睁的绿色猫眼,看到猫眼中透明的神经丝线。看了一会,有了困意,便继续闭上眼睛,便听到脚步声也越来越远,似乎正从他的梦中慢慢离去。乔大爷于是怀疑自己在做梦,不然小红在李老头房里待那么长时间干什么?

晒太阳的时候,看着闭着眼睛躺在他身边的李老头,乔大爷欲言又止。李老头一直波澜不惊,一点也不像被女孩子深夜光顾过,也没有“老房子着火”的气息。小红去李老头房里干什么了,呆了多久?直到小红莫名的消失,一直是乔大爷心中的一个谜,而在李老头过世之后,这个谜更加缥缈无解,似乎它们从未发生过,只是乔大爷的一场梦。远处的小红看着乔大爷,微微笑了笑。乔大爷立刻继续躺在藤椅上,晒太阳。

不久之后,乔大爷开始食量大减,神思恍惚,白天也没有精神。送到医院做了检查,医生又和乔大爷聊了聊,确定他得了轻微的抑郁症。病因是长期睡眠不足,具体是睡眠时间过短且多梦。医生以为乔大爷遇到了烦心事,劝乔大爷凡事想开,不要钻牛角尖。医生看看陪同来的护工和站在一边的儿子,又开解乔大爷,儿女自有儿女事,偶尔照顾不到老人也是有的,老人要多体谅。乔大爷一声不吭,抱着小绿回去。这个诊断让负责乔大爷的护工十分费解,因为乔大爷向来按时回房睡觉,而且和其他住户不同的是,儿子和乔大爷的关系很好,一两个月就来看一次,比起其他人勤快很快。乔大爷整天和猫形影不离,脸上总能看到笑,看上去心情也挺好,完全没有抑郁症的影子。乔大爷把小绿往怀里拢了拢,摸着小绿皮背上温热的皮毛,暗自揣测,难道每天真的都是做梦?

乔大爷从此开始每天吃药。据说这并不是治疗他得的病的药,而是安眠药。乔大爷并不计较医生开了什么药,医生开的药方,当然没有怀疑的理由。乔大爷的药是睡觉之前吃的。乔大爷每天晚上八点睡觉,吃药之前,能听到走廊里的脚步声,吃了药,就什么声音也听不到了。后来,在吃药前,也慢慢听不到那种“笃笃笃”的脚步声了。这时距离乔大爷第一次吃药已经过了三个月,医生宣称乔大爷的病痊愈,不用再吃药了。

四  钥匙

入冬之后,阳光瞬间单薄了许多,热气还没透过衣服,就被冰凉的空气中途截走了。于是屋里通了暖气,午饭后的晒太阳也被取消了,老人们更不爱待在院子里了,吃完饭就回屋。晒太阳用的藤椅被统一擦干净,放进了储物室,就是小红还在住的那间小储物室。藤椅折叠之后依然很占地方,占储物间的一小半,于是女孩就在房间中间挂了一道窗帘,把床和杂物隔离开来。

小储物间放的都是从大储藏室挪出来的小件物品,相对常用,需要经常进出。几次找不到小红开门之后,院长就让把小红房间的钥匙复制几份,几个常进进出出的助工们每人拿一把。后来有的护工手头上有事走不来,会请别的护工进小红房间,慢慢的,每个护工都有了一把小储物间的钥匙。平海养老院的护工们都是女人,往往敲个门,小红来不及穿整衣服,披着睡衣就开门了。几个护工离开之前,意味深成的叮嘱小红,钥匙不要给老人们用。但是小红似乎并不把他们的叮嘱放在心上,护工们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养老院中,小红的房间是唯一一间气味清新的房间,这是护工们比较数次后得出的结论。在此之前,即便小储物间并无老人居住的,也并不缺少老人身上的腐朽气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只要是养老院的房间,不论主人是老人还是护工,都会带有老人身上的味道。这种带着死亡意味的酸腐味道包裹着整个院子,新来的护工往往需要很长时间才能习惯。老人们身上的味道似乎格外能吸收青春,在养老院工作过的护工总是比其他地方更见老态。老人的味道会加速人的衰老,护工中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但是老人的味道被隔绝在小红的房间之外,慢慢地,护工们成了这个房间的常客。

李老太屋里的一只椅子老化了,一只椅子腿和骨架上分离,接着整个椅子都散掉了。接着其他房间也陆陆续续出现了这种现象,但是幸好,并没有老人受伤。在海平养老院待了十几年的老护工们向院长反应,要不要新购一批椅子,把所有房间的椅子统一更换掉,老人的骨头软,很容易就会摔断摔折,小红也和护工们一起,也向院长说出了同样的顾虑。院长没有明确拒绝,只说要找相关负责人商量一下,就打发了他们。护工们愤愤道,反正养老院里没有院长爹,怎么摔也和他没关系。但是,没过多久,新的椅子就到了。

新椅子是统一的红色塑料椅,比原来的要轻很多,一径放在院子里,要各个房间负责的护工们拿着旧椅子去换,一件换一件,回收旧椅子的车子就停在院子里。护工们忙着在各自的老人屋里进进出出,搬走旧椅子,搬来新椅子,十分忙碌。就在这忙碌中,李老太拒绝塑料椅子进入她的房间。

“我要木椅子,”她堵在门口不让护工们进去,“我不要塑料的!我儿子和女儿每月交了那么多钱,你们就让我坐在塑料椅子上?”李老太站在门口大声喊道:“我儿子是领导,我让我儿子来收拾你们!”

“你和她关系最好,你去劝她”。老人们一致推举李老头为代表去劝李老太。李老太却翻脸不认人。这个往日的“老弟弟”孤零零的站在李老太和人群中间,被李老太数落的低了头。‘

“给她先搬一张旧椅子吧”,护工说,“年纪大了别给气坏了。”

李老太却依旧不让旧椅子进门,说,要搬就搬新椅子。但是哪里有新椅子呢?护工们想起了小红,小红的屋里有一个还算新的木椅子,这椅子是小红进来不久后自己出钱买的——护工们猜测,小储物间的那张床也是小红自己买的,因为椅子和床都是小红喜欢的红色。

冬日里,护工们搬椅子搬得一头大汗。其他房间的椅子都搬完了,只剩下了李老太这个房间。住宿楼一共四层,李老太的房间在一楼,小红的房间和李老太的房间还是斜对角。

“我和老乔去搬椅子吧”,李老头主动申请。乔大爷闻言愣了一下,又点了头。小红一直帮着搬来搬去,此刻正靠在墙上喘气。

“有钥匙么?”李老头问护工们。护工们都摇了摇头,居然没有一个护工带了小储物间钥匙出来。有人解释道,因为搬东西出了一身汗,大家都把外套扔在一楼了。

“我这儿有!”小红说,刚说完,她就感觉到一个经常去她房间的护工深深看了她一眼。小红突然想起护工们的叮嘱,但这念头一闪而过,小红并不在意。

搬来了凳子,小红的钥匙并没有被立刻还回来。李老头说,开了门之后,他不小心把钥匙掉进院子里用来排污水的管道口里了。管道口覆盖了一层铅笔粗细的铁丝网,铁丝的空隙恰好容许钥匙和硬币这样的小物件通过。李老头弄丢钥匙之后不久,几乎每个老人手里都多出了一把小小的钥匙。这钥匙能打开小储藏室的锁,是小红碰巧试出来的,那已经是在李老头的死讯一周之后了。然后小红就决定离开。

五 告别

李老头的死讯来的很突然,虽然所有人都已经知道了李老头有心脏病。但普遍的认知是,老年人的心脏病,只要正常吃药,可以轻轻松松活个十几年,而李老头是在检测出心脏病的十天之后死去的。李老头的心脏病并不是最严重的,院里同样得了心脏病的老人还有三四个,他们的病情都比李老头更严重,却依然在好好地吃喝睡。除了有忌口的饮食外,他们和其他人并无不用。

但是无论如何,李老头已经死了。七天后,要有人烧他的旧衣服,李老头似乎一直无亲无故,谁来烧他的东西?很快,李老头屋里来了一个中年女人收拾东西。这个女人告诉老人们,她是李老头的小女儿。

“为什么之前从来没有见过你啊?”老人们低声问道。女人径自收拾李老头的东西,并不回答。

女人把李老头的房间从内到外彻底翻了一遍,把看到的衣服统统扔到地上。女人面色诧异地从衣柜深处扯出了一条红色的丝巾,她看看丝巾,又看看围观的老人,很快也把丝巾扔到了地上。红色丝巾和李老头的灰黑色衣物格格不入,如一团干涸的血液。

李老头的告别仪式在养老院举行。养老院已经见惯了告别仪式,每隔几个月或更短的时间,总会有一个房间被清理出来,住进新的老人告别仪式像时钟,让活着的老人明白自己剩下来的日子越来越短。李老头的告别仪式不过是一个2点或4点钟的标记。老人们的脸上出现了或悲伤或疑惑的表情,悲伤和疑惑搀和起来,宛如一个笑脸。这笑脸似乎抱着某种嘲笑,李老头真的这么死了么?但是死了又能如何呢?就如同以往的无数个葬礼一样。

乔大爷发现,小红没有出现在李老头的告别仪式上。而且之后,小红也没有出现在海平养老院。小红还会回来么?他曾经试图询问院长,想得到一个确定的答复。但院长总是来去匆匆,他追不上院长的脚步。终于到了年底,院长出现在拜年活动中。听到乔大爷问起小红的事情的时候,院长脸上居然出现了一片茫然,小红是谁?女孩子?

“养老院怎么能住进来女孩子,连护工都不要女孩子的。”院长说。

院长很快走过乔大爷,握起了下一个老人的手,口中说着“新年好”。院长的背影肥硕而高大。乔大爷在院长的背影中找到了一种坚定的支撑。

小绿,你可以不用害怕了。乔大爷低声对怀中的猫说道。乔大爷的手指在小绿柔软的皮毛中时隐时现,时隔一年,他终于再次感觉到了这种舒适的温暖。

无戒写作训练营#坚持第十天#

7. 求一部短篇小说,结局是偷欢的男女掉进稻草堆里闷死了

“宝贝,...给我...

”不,不要!“网瘾少女护着手机,坚决不给。

俊美矜贵,浑身上下透着禁欲气息的男入微微叹气,

只能俯身下去抱住少女。

“又不听话了,嗯?“清冷磁性的噪音,撩得她耳朵酥软,立刻没骨气的把手机上缴。

他是身份尊贵,高不可攀的厉家大少,也是商界霸主,隐世贵族。她只是身世普通,被继母设计,骖遭陷害的小可怜。一次意外,他出现在她的世界。从此宠她宠她还是宠她。全S市的入都知道,厉少有个心头宝,捧在手里含在嘴里,生怕她受丁点委屈。学业亲自辅导,游戏亲自陪练,就连拍个戏,也要包场砸票。本书原名《萌妻甜蜜蜜:厉少,放肆宠》

8. 短篇小说 山洞

他躺在山洞里,手臂摔断了,肋骨似乎也断了一根。他仰头看着高耸的洞口那一层不变的光景,等待救援。
这已经是第三天了。他很绝望。哪怕洞口飞过一只鸽子也好啊,可是那儿除了偶尔飘下枯黄的细沙便什么也没有,甚至连一丝风也不曾吹过。
他身后寂静无比,黑漆漆的洞穴似乎张大嘴巴在那儿等他。他想,如果沿着身后黑乎乎的洞穴摸索,说不准就能找到出路。但他害怕极了。那洞穴很深,似乎延展到无尽的黑暗中,一点光线也没有。他悄悄往那黑暗里瞧,总觉得那儿有什么东西盯着他,蠢蠢欲动。
“说不准那儿有条饥饿的大蟒蛇呢!”雪慧壮起胆子调皮地说,吓得他脊背发凉。
他死死盯住遥远黑暗中那个渺小的洞口,仿佛那是他的精神支柱似的,一刻也不敢放松。还好,即便在夜间,那洞口也泛着一丝丝星光。
“雪慧,”为了打破死一样的沉寂,他轻声问,“我的朋友,你害怕吗?”他每天都这样问。
“不怕!”他面前那道石壁后面传来自信的回声说,“我什么都不怕!”那声音仿佛快活的小精灵,一如既往地穿梭在山洞里,最后跳进他身后无边的黑暗中。
“再撑两天吧,雪慧,”他又说,“说不定……岐月明天就会找到我们。”他很痛苦,折断的手臂和肋骨已不再麻木,痛噬着他的每根神经。他忍着,极力不发出哀号。
“是啊,犹,她总能找到我们……”她说,声音显得有些忧愁。
寂静的沉默中,只听见黑暗里单调得可怕的黄沙滑落的声音,以及他不均匀的喘息。
“犹,脚很疼吗?要不我过来看看……”雪慧踌躇地说。她身体动了一下,响起拉开睡袋的声音。
“别过来!”他大叫道,咳嗽起来,“雪慧!我们不是已经约好了吗,在得到救援之前,不能越过这道石壁。而且没什么,就是脚踝扭了。”
雪慧以为他这是为了保持清白,以免惹他女友不悦,所以恹恹躺下。
三天前,他们三人来到这个少有人迹的戈壁探险,因途中意见产生分歧,使性格刚强的岐月不由分说地离开他们,但正当他俩追赶岐月的时候,一不小心陷入软沙跌进这个山洞里。山洞中唯有的两个天窗一样的洞口被那堵石壁分隔开来,一侧连接着黑幽幽的回廊似的洞穴,另一侧宛若一个天然深井,两个山洞只有一个门框大小的洞相连着。
为了清楚洞口外的动静,避免错过可能遇到的搜救,他将仅剩的装备、食物和水分为两份,并在雪慧昏迷的时候把她挪到那深井似的山洞中,两人分开躺在石壁两侧,一人看住一个洞口,并和她约定,在获得救援之前,绝不能越过那堵石壁半步。
雪慧虽然昏迷一阵子,但她的伤势不重,只磕破了头皮。她并不知道他摔断了手臂和肋骨,因为他说:“没什么,就是歪了下脚。”她醒来的时候就躺在那个深井里了,他说:“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出去,你待在那边不要乱动,不要说话,不然浪费体力。”
“喂,”在一阵长久的沉默后,雪慧突然说,“犹,我们说好撒哈拉,是什么时候。我现在记忆不好,总是忘记。明年,是吗?”
“明年,九月八号。”他说。那是五年前,他们中学时的约定。那时候两个人极爱三毛,想着有一天也要去她的撒哈拉看看。
“那去得成吗?”
“怎么了,你好像有些难过。”他淡淡的说,“不放弃的话就去得成。”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偶尔的情绪低落。没关系的。也没想过要放弃,毕竟,总是要去很远的地方。”
“我呢,犹,”她沉默了一会儿,又说,“等有一天,我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我不知道那一天是哪一天……可总有那一天的。我就再也不回来了。我喜欢陌生的城市。希望有一天,我死的时候,是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我要一个人,去远方的城市。”
“一个人啊,未免有些孤独了。”他说,声音很小。
“一个人,也没什么。”她沉默了会,“你不是总和我说,西游记里最勇敢的就是三藏法师了么,悟空、八戒他们,仗着一身本事,上天入地都是小事,那谈不上勇敢,但是三藏他一个人,区区凡体,什么厉害的本事也没有,牵着一匹马,一个钵盂,便径直往遥远不知所在的西天去了,现在的人们,哪有这般勇气……可我跟你说,我勇敢着呢。”
他听着,似乎欠了欠身子,忍不住哼哼两声,说:“可你忘了吗,三藏后面不也有三个徒儿和白龙马,哪里是一个人。一个人,总会迷茫而满怀不安,毕竟我们没有三藏那般坚定的信念呀。”
“喂,”她没理,又说,“你那女友,好刚强呢,像只野猫一样。简直可爱极了,总是提防着我会跳进你的怀抱。哈哈,但她什么都不明白……”说完,淡然一笑。
“喂,”似乎过了很久,听见石壁后面没回应,她又说,“我饿了。我们吃东西吧。要一起。你在听吗,犹?”
山洞里静得要命,但她并不害怕,即便看不见他,她也知道他就在背面,离自己那么近的地方。靠在石壁上,听见石壁后应了一声,又传来撕开塑料袋的声音,于是也拿出一块干面包啃起来。从昨天早上到现在,她还没吃过东西。所剩食物已经不多了,水壶里还剩半壶水。“还能再撑一天吧。”她看着食物心想。
那天她在山洞里醒来,发现他已经把食物分好,并提出每人看守一个洞口的意见。雪慧看见一大包食物摆在自己这边,惊讶的问:“我记得食物多在岐月的背包里呢,我们哪来这么多呀?”按照他们原先背包里的量,最多只能撑三天。心想,照他的脾气,肯定给我分了一大半,自己却在那儿死撑。要真是这样,我也甘愿什么都不吃。
但是他只平淡的“哦”了一声,说:“我怕岐月背不动,给她分担了些来。这回正好了,就是不知道岐月现在走出去了没有……她的食物好像也不多。”
她只微微一笑,轻声道:“呀,真体贴。”
“你总是吃得这么快呢,犹。”雪慧发现他很快又没动静了,又说。
“对了,”隔了很久,他轻声问,“雪慧,你的食物还够几日份呢?可要省着点,这里荒无人迹。也不知岐月现在怎样了……”他不知道,自己已经第几遍忧心了。
“两天吧,省着点的话还够三日份。你的呢,犹?”
“我的,也差不多。或许……够五日份吧。”他说完,便又沉默了。
雪慧以为他已睡去,便抬眼看着碗口般大小的天空,但她脑海中总会冒出岐月刚强而傲慢的神色。有一次,岐月无厘头的说:“雪慧,来一次公平竞争吧,反正我们又没结婚。”她摇了摇头,躺进睡袋里。
沉静了片刻,心想:“你的还够五日份呀,那我也得省着些才是。”
天空是一个穷人,往他们头顶上施舍着黑夜和日光;时间就像一个步履蹒跚的老人,走得那么慢。在她看来,每一分钟都像一个白天那么漫长。
似乎又过了三天,还是五天呢,她最后一小片发霉的面包和最后一滴水已经完了。她浑身乏力,经常昏昏欲睡,已经分不清白天和晚上,瘫软得像滩烂泥。
石壁后面,他的声音越来越小,而且少得可怕。他经常沉默着,每天只说两句话,“雪慧,你害怕吗?”……“再撑两天吧。”
现在,她已不想顾什么约定,只想爬过去看看他,但她连翻身的力气都没有。她觉得,自己已经活不多久了。
她的意识渐渐模糊,有时甚至看见天上的星星和月亮,还有远方的大海。
石壁后面开始变得静悄悄的,她连一声呼唤的力气也没有。
三天后,搜索了半个戈壁的救援队总算发现他们。干瘦如柴、奄奄一息的雪慧被直升机送往医院抢救;而他……那张呈现诡异表情的脸上则盖了一块幕布,那表情似乎仍忍着痛苦说:“雪慧,你害怕吗?”
他们失联了整整十三天。人们找到他们时,发现他压在手下的那包食物,只是一堆塑料袋。他左胸的第三根肋骨折断,早刺进了肺部。
一周后,双眼红肿、病恹恹的岐月来到医院。她径直走进雪慧的病房。
“真好呢,你得救了。”站在门口看见出神地望着窗外的雪慧,她冷冷的讥讽说。
“你来啦。”雪慧双目无神,似乎一直在等她。
“那个二哈青年,他……走的时候……怎样……”晶莹的泪珠开始在岐月的眼眶里打转,粘在她长长的睫毛上。自从他们失踪那天起,她已不知暗自哭了多少个夜晚。
“他很快乐,说……能认识我们……”雪慧想说什么,但她已然泣不成声,双手捂着嘴,不住抽泣。
过了一个月,雪慧和岐月从人们视野中消失了。
据她们家人说,她们或许去了撒哈拉,或者更遥远的地方。

9. 【短篇小说】巨婴

01

因为对文案不满意,苛刻的老板又让加班,这让快乐的星期五抹上了不开心的色彩。加班的过程中,老公张明打了三四个电话来催促,怎么还不回家。好不容易熬到晚上九点,婉茹终于下班了。

刚好有一辆末班车,但是人特别多,密密麻麻的人头一个挨着一个。婉茹强忍住恶心的感觉,应着头皮挤了上去。车行驶时到一半时,不知道谁放了一个长长的臭屁,臭烘烘的味道,像一颗炸弹在人群中炸开。婉茹不小心吸进了一口,引起喉咙一阵恶心。

旁边不知道何时挤过来一个膘肥大汉,一身的T恤早已被淋漓大汗浸透,酸臭酸臭的味道直钻入鼻孔。还有不知道谁的臭脚丫味儿、狐臭味儿、香水味……在这趟末班车里,像唱戏的角儿一样轮番登场。

此时的婉茹,特别想念老公的宝马车,想念那种在自家车里舒适又宽敞的感觉。婉茹和张明刚结婚,张明爸妈不仅为他们全额买了一套房,还给他们小俩口置办了一辆宝马车。

按理说,婉茹上班的地方比较远,最需要一辆车,但是,那宝马车是张明父母全款买下的,结婚的时候,婉茹家里并没有给婉茹多少陪嫁钱,所以婉茹不好意思开口让张明把车让给她开。一般来说,张明有空的时候,或者是婉茹要求的时候,张明都会去接送婉茹。但想着老公上了一天的班也累了,所以今天婉茹没有让老公张明来接。

还好,在车里挤了没多久,婉茹就到站了。回到家里,客厅的灯是暗的,但内屋却还亮着灯。

听到开门闷宏声,老公张明欢快地跑了出来,那拖鞋在地上摩擦出的“啪啪”声,看得出张明等待媳妇儿归来的迫切心情。看到婉茹的身影,他高兴地抱住婉茹,在她热得通红的脸蛋上“啪啪”亲了两口:“老婆!你回来啦!”

婉茹笑了笑,推开他:“行了行了。我还要做饭呢。”

“嗯,你快做饭。我快饿死了!”老公张明催促着她快做饭,说完,又急匆匆地跑回到了屋里玩起游戏来。

张明不能“耽误”太长时间,因为那头儿还有寝室的哥们在等着他归队杀敌,他可不能坑队友呀。他几乎每天下班都要和他的这些好哥们玩上几把游戏,一来是增进彼此感情,二来还可以放松心情。平时还好,但今天的这几把游戏特别重要。因为这个赛季,他们几个人说好了要一起晋级的。张明和几个哥们打了赌,今晚谁赢的人头最多,谁就请大伙儿一起到外头吃宵夜。

听到内屋传来“嗷呜嗷呜”的叫声,一会儿笑,一会儿骂,一会儿喊。婉茹实在不明白,一个游戏而已,至于那么激动吗?她面无表情、心无波澜地择着菜,脑子里想着要怎么把文案再改进改进,是否要去图书馆查阅一下相关资料,或者打电话向前辈讨教讨教?好几次好不容易冒出了一点儿灵感,又被屋里“突如其来”的叫喊声吓得逃遁了。

婉茹喜欢一边做家务,一边想事情,因为这样可以为她节省很多时间。但弊端是,她经常因此放错了调味料,或者是忘记放盐,要么就是会烧糊菜。
等婉茹做焖好米饭,炒好菜时,已经晚上10:20了。同样是饿的两眼发晕的婉茹,喊着老公张明的名字催促他赶快出来吃饭。喊了几声没见人影,婉茹失了耐性,索性自己一个人吃起来。

或许是饿极了,饭菜格外的香。

老公张明走了出来,也被这股好闻的味儿勾得垂涎欲滴:“哇,好香啊!”说完,干脆利落地一屁股坐在饭桌上,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吃了几口,他感觉到不对劲:“怎么味道这么甜?这西红柿炒鸡蛋你是不是没放盐?”

婉茹解释道:“没有呐,我放了盐。不过可能我今天放了点糖调味儿,所以口感偏甜。不放点糖,西红柿会酸的嘛。”

谁知道话刚落音,老公张明的脸像一张会变的扑克牌一样,刷的一下阴沉了下来:“谁告诉你炒西红柿就一定要放糖的?你难道不知道我不喜欢吃甜的吗?你为什么要放糖?”

婉茹无奈:“因为西红柿很酸啊,而且你不觉得放一点糖会更好吃吗?”

“你他妈神经病吧!酸了就一定要放糖?那为什么我妈炒的时候不用放糖也很蚂橡册好吃?”张明气得将筷子往盘子上一摔,那明黄色的筷子触碰到盘子的边如物缘,噼里啪啦地摔到了地上。张明最讨厌婉茹做错事狡辩了!

婉茹不明白张明为什么突然发那么大的火,就为了一盘西红柿炒鸡蛋,值吗?她被张明的火气轰得火冒三丈,她很想爆粗口话骂他,恨不得赏他一个大耳光。但是,理智叫她要忍住,不要和这疯子一般见识,她狠狠瞪了他一眼,最后弯下腰捡起地上掉落的筷子,继续默不作声地吃着自己的饭。

“他妈的,做什么菜都要放糖!你是不是不放糖你就要死啊?是不是啊?”

“什么B玩意儿,成天就知道放糖放糖!真他妈自私,做自己爱吃的口味,丝毫不考虑别人!”

“不中用的东西,整天除了会花钱就是会花钱,什么事也不会做,什么事也做不好!老子娶你有啥用!要吃你自己吃吧,老子不吃了!”

……

生了气的张明,一直在埋怨婉茹,嘴里絮絮叨叨个不停。他气得索性躺在了床上,打开IPAD看起直播来。每次生气或者无聊的时候,只有看看那些美女唱唱歌跳跳舞或者看看主播打游戏,张明才会忘记心里那些不愉快的事情。

说真的,他很讨厌妻子婉茹这样做事不用心、不过脑子,除了工作,在生活中很多方面她做什么事都是随随便便。菜随便买,饭随便做,卫生习惯较差,总是用完东西不放置原处,把家里弄得乱糟糟的……哎,这一身的毛病,邋邋遢遢,真叫人讨厌。

相反,张明的妈妈是个特别爱干净的人。无论什么时候都把家打扫得纤尘不染,干干净净。她几乎每天打扫一次卫生,每天擦一次家具、门窗、厨房。每次张明一回到家里,都是干干净净,整整洁洁的。张明妈妈做饭也很好吃,用张明的话说,如果婉茹做饭的水准能达到他母亲的百分之八十的时候,就非常不错了!

婉茹表面上一声不吭,但是心里憋屈的不行。老公张明的脾气,又臭又烂,一身惯出来的公子哥气。从来不干家务,却成天爱挑别人毛病。她心里也很不服气:“什么玩意儿,还真以为自己是太子!”

“不管他了!爱吃不吃!不吃拉倒!”婉茹恨恨地快速地把餐盘里的食物全部一扫而光,然后打着饱嗝洗起了碗。

不会儿,看到张明穿戴整齐地走出来,看样子准备是要出门了。婉茹不想搭理他,但是还是要问:“你去哪儿?”

张明正在气头上,没回婉茹的话,直接摔门出去了。婉茹也懒得理他,继续埋头洗碗。

张明出去和哥们儿吃烧烤去了。今天他杀的人头最多,所以他请客。和哥们聊了一会后,加之又喝了些酒,他心情好多了。他想,婉茹即使再笨,到底也是自己的媳妇儿,生活免不了吵吵闹闹,这次他就大度地原谅她一回吧。席间他还给婉茹打来电话,声音颇为温柔:“老婆啊,我在外面和哥们儿几个吃烧烤呢。等会儿就回去了。我喝了点酒,不过我没醉。”

男人只要一温柔,就很容易得到女人的原谅。那头,婉茹气也消得差不多了,她无奈笑笑,每次张明一喝上酒,就把什么都给忘了,这脾气,来的快去得也快,真像个小孩子。算了,不和他计较。

“你还喝酒了?你不是开车吗?一会儿你怎么回来啊?”

“一会儿我叫个滴滴。没事的,你放心。哦,对了,你早点休息啊,不用等我。”

听着张明的意识还很清醒,婉茹判断他应该没多喝。但也十分担心地问他:“你在哪里?告诉我地址,我打车去接你。”

“不用,不用。”

“你快点告诉我,趁着你还没醉。一会儿我就过去了。”

“不用,不用啦。”婉茹一连要求了张明几次,张明都谢绝了。还没等婉茹说完,张明“啪”的一声挂了电话。之后,婉茹连续打了好几个电话进去,都无人接听。

张明觉得这点儿小事自己完全能搞定,根本用不着如此兴师动众的。一个男人么,出来喝了点酒还要自己媳妇儿接,传出去这帮哥们还不笑话死他?

婉茹最后也放弃了。她了解张明这倔脾气,绝对的说一不二。最后,婉茹洗漱洗漱便睡了。

朦朦胧胧,在睡梦中的婉茹突然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是老公回来了!婉茹急忙起身开门。门打开,居然看到了公公扶着喝得不省人事的老公张明气喘吁吁地站在门外。

“还愣着干什么?快,快来给我搭把手。”

婉茹连忙扶住醉成一摊烂泥的张明,让他的身体尽量往自己身上靠,好减轻公公的负担。

“爸,你怎么来了?”婉茹诧异地问道。公公和婆婆住在附近的县城里,来一趟A市也要一个多小时。怎么大晚上的,是公公把老公送回来了?而且怎么张明喝成了这个样子?

“噢。我给明明打了几个电话,没接。后来通了,他说在和朋友喝酒。我一听声音不对劲儿,就逼着让他把电话给周围的人,一问出地方便立马开车来寻他了。这不,我到的时候,就剩他一个人趴在烧烤店沙发上睡觉呢!那几个朋友也不知道哪儿去了!”公公语气不急不慢,但是微弱的面部表情还是出卖了他不悦的情绪。

“他的朋友也太自私了吧!怎么能不管张明,扔下他就走了呢?”婉茹急忙走进厨房,找起醒酒药来。顺便她烧了一壶水,准备给公公泡茶喝。

“哎。都喝得不像样了,谁还能管得了谁。”公公扶着张明坐下,又继续问道:“刚才张明给你打电话了吗?”

“打了。”

“噢,那会儿估计他已经有醉意了……”公公寻思了一会儿,似乎在思考着什么,末了,又不缓不慢地加了一句:“其实你应该把他接回来的。”
虽然公公语气和善,但是婉茹听出来了,公公这是责怪她不管他的儿子哩!

婉茹辩解:“可是我问了他到底在哪儿,他死活不告诉我。而且当时我听得出他意识还清醒着,想着应该没什么事。”

“呵呵,你是没经验。但凡这喝酒说自己没醉的,一般都醉了。下次啊,你就提前询问他,知道他和什么人去喝酒,在哪里喝酒。也好在他喝醉的时候能把他找回。要不然,放着他一个人躺在店里的沙发上,出了什么事那多危险啊!”

婉茹听完,便低声应了一声,不再说什么。她默默地走进卫生间,打了一盆冷水,端过去给张明擦拭。然后又给张明喂下醒酒药。期间,张明醉得胡言乱语,直囔囔着胃里难受,想吐。吐了几次,没吐出来,憋得张明的脸涨红涨红的。婉茹没办法,让公公端着盆,她将食指伸进张明的喉咙里扣着,抠了一会儿,张明“哇”的一下全吐出了。

三人折腾了好久,最后,张明也缓得差不多了,公公也到了该离开的时候。

婉茹一看时间,已经是凌晨2点了。婉茹担心公公这么晚了回去不安全,便要挽留公公在家里留宿一晚上。公公谢绝了,说明早还要赶着上班,所以还是快些回去吧。婉茹不好再说什么,便点着头答应了。

张明躺在床上打起了呼噜,嘴里还说着梦话,他以为自己还在和兄弟们吃烧烤呢!而婉茹却翻来覆去睡不着。她心中有气,气得睡不着。她想着张明真是幼稚透顶,30岁的人了,每次喝酒都把持不住。喝就喝了吧,可你提前要做好安排啊!最起码要和她打声招呼,告诉她到底在哪儿。每次问他他都倔得不肯说,最后醉成烂泥了,还要让家里人操心。最令人气愤的是,家里人虽然表面上不说,但是只言片语中还是会责怪婉茹的“不作为”,因为婉茹这个妻子没尽到责任,所以才导致丈夫喝醉了酒“留宿”在外。关键是,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第二天,张明醒来,他已经不记得昨晚发生的事了。但知道了昨晚是自己的父亲把他从烧烤店捞回来的,不禁大呼:“这真是一个绝世好爹啊!还是爸妈最疼我!”

婉茹冷哼了一声,理都不想理他。

周末,张明回老家看望父母。张明妈看着儿子回来了,乐得喜笑颜开。

回到自己家,张明像一只放飞的鸽子,好不自由。他一边吃着父母为他精心准备的樱桃和西瓜,一边翘起二郎腿看电视。看见在厨房忙活、为他张罗一桌好菜的母亲,张明感到很温暖。这种有爸爱,又妈疼的感觉真爽。

厨房里的饭香挑逗着张明的味蕾,他肚子“咕”的一声叫唤,勾起了喉咙里的食欲:“妈,我要吃红烧豆腐、清蒸鱼、还有酱肘子……”

一口气就点那么多菜,真是贪心!张明妈笑着奚落他:“我看呀,你下次最好还是别回来了。省得我操心。”

张明爸反驳:“操啥心了?做几个菜还能把你累坏了?儿子想吃,那就做呗!”

张明爸妈的这对话,瞬间让张明想起了什么。对了,婉茹呢?他“嗖”的一下弹起身子,几步走到屋内,看见妻子婉茹正在电脑桌前忙活。

“你在做什么?”张明一进来,适才还漾着笑意的脸变得像一张扑克牌一样冷。

“查资料。”

“什么资料非得要现在查?”
张明这种领导式询问的口气,让婉茹不想回答他。她不吭声,继续着手上的操作。

“你怎么这么不懂事?身为儿媳妇,你为什么不去帮我妈做家务?”张明不依不饶。

“我在查阅工作上重要的资料。一会儿不行吗?”

“一会?一会儿饭菜都做好了!你以为你是大小姐啊?父母年纪这么大了,一点帮忙的意识都没有!娶你有何用!”终于,婉茹的这种态度成功勾起了张明的怒火。

神经病!天天挑事!婉茹气得想摔电脑,但还是咬着牙忍住了:“你自己不也没帮忙?凭什么说我?”

“呵?你跟我比?你和我能一样吗?”张明一脸不可置信,仿佛在怀疑婉茹说话究竟有没有过脑子。他想,别人家的儿媳妇都那么勤快,见到活就和公公婆婆抢着干,为什么自家儿媳妇这么不懂事这么懒呢?

婉茹不想与他争执过多,狠狠瞪了他一眼,遂走出内屋。虽然火气很大,但是两人吵架的声音很小,并没有惊动两位老人家。

婆婆还在厨房里忙碌着,砧板上传来“咔咔咔”又细又慢的均匀切菜声。婉茹心烦至极,但是还是走上前从菜池里捞出一把菜,拧开了水龙头慢慢清洗着。她边洗边强迫自己忘掉刚才发生的不愉快的事,说服自己不要与张明一般见识,想着想着,她心里好受点儿了,也不那么气了。

洗完了菜,她站在厨房傻傻地杵着,不知道自己还能干些什么。婆婆依旧专心致志地切着菜,好像没注意到她站在背后的身影。婉茹看着堆在案板前的一摞菜,心想如果家里还有一个砧板就好了,她就能帮婆婆切菜,这样效率就会更快一些。但是,家里没有多余的砧板呀!所以婉茹也只能想想作罢。

婆婆坚信慢工出细活,因此她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很细致。菜丝要切得细细的,肉要炖的烂烂的,调料要放得刚刚好……站了看了几分钟,婉茹觉得无聊透顶,她认为这样很浪费时间,她想回房间继续查阅她的资料,但是又担心张明的指责。

婆婆依旧还在慢条斯理地切着菜,一言不发,婉茹觉得自己应该说些什么打破这样的沉默和尴尬,然后随便问了婆婆几个关于如何做饭做菜之类的问题,婆婆她也热心地回答了。她看起来就像站在婆婆身旁学做菜的乖媳妇一样,但是事实上,她的脑子已经飘在别处,飘在她的电脑桌前、飘在她的工作上、飘在其他事上……她实在是很不心甘情愿,心里的负能量简直要爆棚,可是她又不能发作,于是她只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保持着面无表情的表情。

正在看球赛的张明,因为喜欢的球队进了一个球,激动地大吼了一声。在中场休息的间隙,他看到婉茹站在母亲的身后,很认真地学着做菜,他对这样的结果很满意。

厕所里,传来洗衣机轰隆隆的运作声和哗啦啦的流水声。张明爸爸把张明带回的一兜子的衣服一股脑倒在了洗衣机里,顺便还往洗衣机里多舀了几勺洗衣粉,他知道儿子上班的地方粉尘多,仅仅只放一点洗衣粉是不够的。在做完这些后,张明他爸还想起来客厅地板上还“躺着”张明的一双臭袜子,他想一并帮张明把袜子顺便也洗了,遂又走出了客厅。在拿袜子的时候,张明爸故意“冷”着一张脸训张明:“以后臭袜子自己洗啊,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张明听了,嘻嘻哈哈地反驳:“凭什么啊,你自己的袜子都是我妈给洗的。哎,我的袜子又没人帮我洗,所以只好拿回来咯。”

公公“没好气”地回道:“没人洗就自己臭着吧。”

在厨房的婉茹听了,浑身像针扎一样难受,她心里很不是滋味,反反复复咀嚼着公公那句话的意思。公公这话,表面上像是在训斥张明,可好像又是在说她不帮张明洗衣服,没有做好媳妇儿分内的事。想了一会儿,婉茹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反倒心里的郁闷,又重重添了一笔。

切菜声、洗衣机里传来的轰隆声、家人的对话声、电视声……这些声音交织在一起,柔和成一首和和美美的音乐。此时的张明心情愉悦,他觉得一个美满的家应该就是这样,一家子忙忙碌碌、其乐融融,和和美美。每次一回家,他心情就特别舒畅。在电视机跟前,他暗自做了一个决定,以后要每个星期回一趟家,好好陪陪自己的爸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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