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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上学拟小标题

发布时间: 2025-01-28 07:01:10

❶ 求一篇言情的短篇小说 里面有几个小标题 我只记得前面几个 标题如下

是哑舍这本书里的一个小故事关于一面铜镜的吧 叫古镜
哑舍·古镜
何亦瑶着迷地看着面前玻璃柜里那块圆形古镜,眼睛都不舍得眨一下。
“喜欢可以拿出来看一下。”古董店老板轻笑道,语气温柔,令人心生好感。
何亦瑶连连点头,虽然她知道这面古镜她很可能买不起,但她还是想拿在手中,真实地触摸一下。
老板打开柜台的锁,把铜镜拿了出来,“这块是汉代罕见的鱼纹铜镜汉代铜镜多以龙虎凤鸟四神为图案,这块红绿绣的品相极好,传说是汉代名将霍去病的心爱之物,小姐你可真有眼光。”
何亦瑶小心翼翼地捧着铜镜,目不转睛地看着背面微凸的四条栩栩如生的鲤鱼。雕刻的图案简洁而流畅,形态各异,真的好像是在水中畅游的样子。镜子大概只有她手掌大小,镜身很薄,很轻,至少比她想像中的轻多了。何亦瑶正在心中嘀咕这铜镜是不是赝品,下一秒她翻过来看到斑驳的镜面时,却又有些不确定了。
还算平滑的镜面到处是划痕,一道道都代表了岁月无情的洗礼,隐约可以在镜面上看到她自己模糊的影子,何亦瑶看到这种模糊的美感,又不甘心放下手了。
她是去补课班的路上无意间走进这家古董店的,因为这家古董店的店名叫“哑舍”,这个奇怪的名字吸引她走了进来。
她好奇地问老板为什么叫哑舍,老板答道:
哑舍里的古物,每一件都有着自己的故事,承载了许多年,却无人倾听。因为,它们都不会说话。所以起名为哑舍。
虽然这里很破旧,也没什么生意,不过她知道若这家店里摆着都是真品,那价格肯定是她一个高三学生怎么也买不起的。
但,就在她转身要走时,发现了这面古镜。
她想要,怎么办?她不想放开镜子,感觉这冰凉的触感特别舒服,像是触动了心中某一块柔软。
何亦瑶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荒谬的借口:“老板,我们学校的社团要上演一出话剧,需要用到一块古镜,能不能租给我们用一个月啊?”她想她只是一时图个新鲜,等到一个月以后,她也许早就不喜欢这块脏兮兮的古镜了。
不过,连她自己都觉得她这个要求太过分,正想多说几句来挽救的时候,不期然地听到这个年轻的古董店老板说了一个“好”字。
何亦瑶呆了一下,随即开始兴奋的追问需要押什么东西押多少钱才够用。结果对方只是要了她的学生证登记了一下,其他什么都没要求。
“租金就意思意思吧,十块钱。”古董店老板随意的说道。
这么便宜?何亦瑶有些后悔,早知道就直接问价格了。也许是她自己想得太多,这铜镜根本就是赝品。但她已经说了要租,只好硬着头皮在登记本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心下决定若一个月后,她还是喜欢这面古镜,就一定来问问多少钱。
年轻的老板看了眼登记的名字,细长的眼眸眯得更细了,修长的手指在登记本上的“瑶”字上划过,暧昧地说道:“哦,对了,还有件事。”
“什么?”何亦瑶正对着镜子爱不释手中,听到他这句话时,反射性的抬起头。
“有一点你要记住,这个铜镜绝对不能擦,绝对不能。”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何亦瑶恍惚的看到这个长相平凡的老板嘴角好像勾起一丝诡异的笑意,但是她并没有注意。当时的她,只顾着把铜镜包好放进包内,急着冲向补课的地点。
晚上,何亦瑶写完作业,打开小台灯,把古镜拿在手中,仔仔细细地把玩着。
“这么花,古代女子都是怎么梳妆的啊?”何亦瑶看着镜面模糊不清的人影,忍不住小声嘀咕道。她看着上面斑驳的划痕,本想拿着擦电脑屏幕的酒精棉布擦拭,但是当手刚碰到镜面时,古董店老板的叮嘱突然出现在她的脑海中。
有一点你要记住,这个铜镜绝对不能擦,绝对不能。”
何亦瑶无奈的放下酒精棉布,估计这个铜镜真的是赝品吧,老板怕她擦了之后会越擦越新,哈哈!
当他要放下镜子的时候,不经意间看了一眼却让她的心跳漏了一拍。
因为她居然发现,镜子里面模糊人影……那好像不是她
至少,她头上绝不会多出来一个发髻,而且,那个人影也不随着她的移动而移动……
“你、你是谁?”何亦瑶忍不住出声问道。
没有反应。
她松口气,揉揉眼睛,就在她自嘲自己眼花,准备要放弃时,突然听到寂静的屋里传来了一声飘渺虚幻的声音。
“汝、汝是何人?”
这声音轻的几乎让何亦瑶以为是自己的幻觉,但是下一秒,她就死命的瞪着手中的镜子。
“……是何人?”
这次声音更清晰了一些,确实是从这面镜子里传出来的。
台灯的映照下,斑驳的镜面上的划痕更加明显,但是这次何亦瑶很肯定的看到,里面那个模糊的人影并不是她自己。
“汝是何人?”镜子里的人显然也看到了她,惊呼道。
“我不是何人……吾叫何亦瑶。”何亦瑶细声细气的用着古语,满脸黑线,自己是不是精神出了毛病啊?还是,这铜镜不是赝品,里面封着一个鬼魂?
“吾是霍去病。”这次镜子里的声音回答的时间快了很多,而且声音也清晰多了,还可以听得出这是个男人的声音。
“咣!”镜子从她手里滑落,掉到桌上,发出一声巨响。
“小瑶!你还没睡吗?现在都十点半了!你明天不上课了吗”何亦瑶的母亲在房门外拍门,何亦瑶赶紧把古镜夹在书本里,然后关上灯。
然而躺在床上,却辗转反侧的想,那是千年的幽魂?堂堂大将军霍去病被困在一面古镜里?
何亦瑶发现,平日里,不管她怎么摆弄这铜镜,都没反应了,只有在晚上十点的时候,镜子才产生变化。
“你是霍去病?那个很有名的汉代将军?”
“将军?吾现在是一个校尉,不过很快就会成为将军的!”
“书里写你是将军的啊。”何亦瑶翻着今天特意从图书馆借来的汉代历史书,难道是同名同姓的鬼?
“哈哈!不知道汝说的是什么书。汝呢?是怎么死的?为什么会在汝姨母给吾的铜镜里?”
镜子里的话让何亦瑶骇然,她死了?什么时候死的?
她连忙使劲捏了一下自己的脸。呜!好痛!
“我活得好好的!在上学!在念书!”
“咦?那汝凭什么说吾死了?小爷也活得好好的!在骑马!在射箭!”
何亦瑶呆了,她没死,他也没死,那么说……这镜子是可以跨越时空连接两个世界吗?
“喂!既然说自己不是女鬼,就显出自己的面貌让小爷看看!别因为是一副死相而怕见人!”
何亦瑶早就忘了古董店老板告诫她不能擦拭镜面的忠告,抱着试试的心情开始轻轻擦着镜面。
每擦一点,镜面就稍微亮了一些,直到她的手累得都快酸掉的时候,她听到镜子里那个可恨的声音戏谑道:“呦!披头散发的,还说不是女鬼?”
“咣当!”何亦瑶把古镜往书本里一夹,再也不管影子里如何呼唤,上床睡觉。
这么一放,就足足放了三天。补课班和学校老师留的作业,就让她没时间去想其他事情了。
直到她这几天偶尔翻资料书的时候,突然发现里面夹着那枚铜镜。好几天没听到他咬文嚼字的“吾、汝”了,反而倒是很怀念。
何亦瑶把铜镜靠着参考书摆好,正要低头写作业,看着自己垂下来的长发,想起霍去病之前说的话,索性好好地梳了个马尾辫,再开始学习。
等到十点的时候,果然铜镜里传来了戏谑的声音:“好久不见!有一个月了吧?咦?居然把头发梳起来了?女鬼不是碰不到自己的头发吗?”
何亦瑶手中的自动铅笔芯“啪”一声断掉了。“你才是女鬼呢!不对,你说什么一个月?我这里才过了三天啊!”她朝古镜看去,发现镜面要比上次清晰了一些,隐约可以看得到镜子那边有一抹跳动着的烛火,还有一个男人的轮廓。
“喂,女人,汝……你在擦擦镜面,上次你擦过之后,好想能看清点了。”霍去病学着何亦瑶吧汝和吾改了过来。虽然有些别扭,但却让他觉得新奇不已。
何亦瑶看看已经写完的作业,干脆拿起桌上的抹布开始擦起来,“你说一个月没见到我?怎么回事?你之前是什么时间才能看到我的?”

“最开始是六月初一,然后上上次是六月十一,而今天是七月十一。我记得很清楚啊,六月初一那天我去上林苑射猎,喝得大醉,回来的时候就发现镜子里的你。”
“咦?难道我们的时间不一致?也许这面古镜就像是个摄像头,连接了两个时空呢!只不过,这网线可能有点太长了,有延迟。喏,不过为什么我们说话没延迟呢?”
“女人,请讲我能听得懂的话!摄像头是什么?网线又是什么?”霍去病很努力的听着,但发现他是有听但没有听懂。
“摄像头就是连接电脑上的一个镜头……算了,当我没说”何亦瑶翻了个白眼,觉得自己和一个古人讲什么是摄像头?他们只懂通天镜!
“喂!你也擦啊!别光我一个人干活。”
“我擦?我手中的镜子是新的啊!已经很亮了!擦什么擦?”霍去病弹了弹铜镜面,“女人,我弹镜面你疼不疼?人家都说如果损坏物品的话,寄居在里面的鬼也会痛的!”
“痛你个鬼!”何亦瑶市井的擦着镜面,想象成霍去病的脸,我蹭我用力蹭!“我才不是女鬼”
“知道,所以我才叫你女人嘛!”某人用着非常敷衍的语气。
何亦瑶恨得牙痒痒,泄恨似的使劲擦着镜面,过了一会儿后,那个惹人厌的声音再次响起。
“看到你了!什么嘛!那些大叔骗人!女鬼才不美艳绝伦呢!长得很吓人才对”
“哐当!”何亦瑶把镜子直接反过来扣在桌子上,然后拿着书泄愤似的砸了几下。
她长得很吓人?何亦瑶忍不住朝自己梳妆台上的镜子看去,里面映出一张清秀可爱的脸。
那家伙眼睛有问题!还说什么骑马射箭!别射到自己人就算很好了!
镜子里还不断传来“女人!女人!”的呼唤声。
何亦瑶用手摸着铜镜背面的纹路,想起刚刚在把镜子翻过去之前,依稀看到一张俊逸的脸。
她脸红什么?谁要管那个家伙?关灯,睡觉!
“喂!女人,你在吗?”晚上十点,铜镜里准时传来某人的声音,只是这次,并不是那么轻佻,听上去还有些深沉。
何亦瑶只在内心挣扎了两秒钟,便把翻过去的铜镜重新翻了过来。她不得不承认,有个两千多年前的网友还是挺牛X的,更别提是有名的霍将军了。
斑驳的镜面上,划痕少去了一下,里面映出一张英俊飒爽的容颜。还是有些模糊,但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清澈而闪着深邃的亮光,一下子就吸引住何亦瑶的心,再也移不开视线。
不过,他在往哪看?
何亦瑶低头一看自己的吊带睡裙,暗骂声小色狼,立刻去找了件外衣套了起来。这种穿着估计对古代的男人太刺激了。不过,男人?何亦瑶戳着镜面上霍去病的脸,好奇地问:“你多大了?”
“小爷今年十六岁,怎么了?他们拒绝我参军!”霍去病拿起手中的酒壶灌了一口,“小爷我已经足够资格上阵杀敌了!别告诉我你也像他们那样嫌我年纪小!”
十六?怪不得这位网友五官稚嫩,原来是个未成年少年,何亦瑶挑挑眉道:“乖,叫姐姐。”
“不叫!女人,你能不能每天都陪我聊天?每次要等上十天呢!不能随叫随到吗?”霍去病打了个酒嗝,无赖的要求道。
“我每天都在陪你聊天啊!”何亦瑶撇撇嘴,随叫随到?霍少爷以为他是哈利波特的校友,学过移行换影哦?
“看来是天上一天,地上十天啊!”霍小爷遗憾地叹道。
“你刚刚是在夸我是仙女?真是的!”何亦瑶不好有意思的的捧颊道,故意曲解霍少爷的意思。
霍小爷难得没和她拌嘴,他喝得有些神志不清,嘟嘟囔囔说着一些迷糊的话,“女人,想……不想看……塞外的风景?要……一直在我身边,别、别走……我会带你……带你去看的”说到最后,自己却先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何亦瑶静默地看着镜里面那位怀着红鸿鹄之志却郁郁醉倒的少年将军,觉得胸口有些发堵……她记得,在历史上,霍去病二十四岁就英年早逝……
该不该告诉他?但说了,他会当做笑话吧……
“女人,我霍去病生为奴子,长于绮罗,却从来不曾沉溺于荣华富贵。大丈夫生来就应该战死沙场,保家卫国!”
“女人,你知道吗?匈奴每每骚扰我朝边境,圣上却以和亲和陪嫁财物来维持相对和平!”
“女人,如果让我上沙场,肯定会杀敌四方!”
“女人,……喂!你有没有听我说话啊?”
“听着呢听着呢!”何亦瑶挖了挖耳朵,继续低头做着复习题。
这种情况都维持了好几周,每天在晚上十点,她都能通过铜镜见到这位两千年前的网友,大概半个钟头,就强制下线。而霍去病只有每十天才能见到何亦瑶,所以算起来,都快一年了。
“你骗谁啊?连我的脸都懒得看一眼,你在写的那个东西很有趣吗?有小爷我有趣吗?”
这是她明天要交的最后作业,补课班明天是最后一天,然后就要开学了!不过,何亦瑶眨了眨眼睛,抬头看向桌上的台历,突然间醒悟过来,她明天就应该去把这个铜镜还回古董店了。
虽然,霍去病的碎碎念有些扰人厌,但是她发觉,她已经习惯了每天晚上听他在那里倒苦水。她忍不住朝右手边的铜镜看去,斑驳的镜面,显现出对方青涩但却难掩霸气的一张脸。
“你……”何亦瑶想和他好好道别,可是话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来。这个铜镜,肯定是真品,买了她,她也买不起。
而且,她真的无法再陪他这样聊下去了。这一个月间,她为了不改变历史的进程,什么都没和他说,老老实实地当一个听众,现在他估计还认为她只是寄居在镜子里的女鬼。
“女人,你知道吗?其实我很少和人说话的。但是对着你,总有说不完的话,也许是因为我根本不认识你,你不认识我的缘故吧……”
何亦瑶一呆,不知道说什么好。
他这些天发的牢骚,她都听在耳里。皇后卫夫子是他的姨母,他舅舅卫青是大汉将军,他想要上阵杀敌,不想过长安安宁的生活……她总觉得,那是和她无关的另外一个世界,但是在他每天一点一滴的渗透下,她就像是亲眼目睹一般,在他的身边,透过还有些模糊的镜子,看着他策马奔跑在猎场上……“女人,记得我说过,要带你看沙漠草原吗?十天后,我带你去看!”霍去病兴高采烈地说,何亦瑶能看到他飞扬的双眉,就像插入云间的两把小刀,锋利而独特,“我已经主动请缨,让圣上封我为骠姚校尉随军出征了!十天后,一定要等我!”
镜面已经恢复,但是霍去病振奋的声音仿佛仍然回荡在她的耳畔。
何亦瑶心一软,单手托着下巴呆呆地看着古镜。她不说多余的话,只做听众,这样应该可以吧?明天去哑舍,问问老板,可以不可以把古镜继续租给她,她可以把小猪储蓄罐里的硬币都取出来,预付一年的量,应该没问题吧?
从此以后,何亦瑶的晚上,变得十分精彩。她透过这枚古镜,看到了塞外诱人清朗的月光,看到了沙场上的血雨腥风,看到了茫茫大漠……
她一边翻着史书,一边看着古镜。
她从史书的字里行间,看古镜里的沙场风云。
她什么都没说,只是陪着他,鼓励着他,安慰着他,度过漫漫时光。
她的一天,等于他的十天。
元朔六年,他率领八百骑兵,在茫茫大漠里奔驰数百里寻找敌人踪迹,结果他长途奔袭的战术首战告捷,战斗二千余人,匈奴单于的两个叔父一个毙命一个被活捉。他率兵全身而返。汉武帝立即将他封为“冠军侯”,赞他勇冠三军。
她隔着古镜,看着他奔波数百里,马蹄下扬起的灰尘,他胸前流下的血,足足遮住镜面整个长夜。
他说,这是他第一次上阵,就取得傲人战绩。
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静静地看着古镜上斑驳的血迹,因为这是他第一次受这么重的伤。
元狩二年的春天,他被任命为骠骑将军,独自率领精兵一万出征匈奴。刚刚十九岁的他,在千里大漠中闪电奔袭,六天中他转战匈奴五部落,一路猛进,并在皋兰山打了一场硬碰硬的生死战。在此战中,他惨胜,虽斩敌近万人,但他的一万精兵也仅余三千人。
她隔着古镜看着,没看到他征战的场面。再见面,已是胜利的画面。
他说,为了不让她看到血腥场面,他特意挑选了他们通话的间隔时间来打仗。
她什么都没说,这次镜面上没有鲜血。但她却发现,在镜子背面,多了一道深深的刀痕。
她能看到古镜上的刀痕。
但,他身上受了多少伤,她根本看不到。
同年夏天,汉武帝决定开展收复河西之战。此战,他成为汉军的统帅,再次孤军深入,并再次大胜。就在祁连山,他所部斩敌三万余人。汉王朝收复了河西平原。从此,汉军军威大振,而十九岁的他更成为了令匈奴人闻风丧胆的战神。
她隔着古镜看着,看着他脚下的河西大地,看着他意气风发,看着他的千万士兵仰望着他……
他说,真想让她站在他身边,感受着一切。
她什么都没说,因为她知道不可能……
同年秋天,浑邪王和休屠王想要投降汉朝,他前往黄河边受降。当他率部渡过黄河的时候,突然匈奴降部中发生了哗变。他竟然只带着数名亲兵就亲自冲进了匈奴营中,直面浑邪王,下令诛杀哗变士卒。浑邪王完全有机会把他扣为人质或杀之报仇,然而最终浑邪王放弃了。他敢于孤身犯险不惧生死的气势不但镇住了浑邪王,也震住了四万多名匈奴士卒。河西受降顺利结束。
她隔着古镜,看着那个烛光扑朔,局势迷离危机四伏的夜晚,他就那样站在敌人的营帐里,仅仅用一个表情一个手势,就将帐外四万兵卒、八千乱兵镇住。天下震惊,高呼战神无敌。
他说,他这次真的是冒险了,但是有他陪着,她就是他的守护女神。
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在古镜的这一边,默默地松开已经捏得不成样的衣角。
元狩三年,汉武帝为他建造起精美的豪宅,并且嘱咐他前往察看。
她隔着古镜,看到年轻的皇帝眼中对他的器重,看到他身旁笑盈盈的公主。她知道,汉武帝不光只赐予他豪宅,还有让他和公主联姻的意思。
他说,匈奴未灭,无以家为也。
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看着他说话的同时,放在镜面上的手,掌纹清晰可见。
她头一次伸出了自己的手,印上了他的。
他们的手,不光隔着一道冰冷的镜面,还隔着两千年的时光。
却仍有些什么,脉脉流动。
元狩四年,为了彻底消灭匈奴主力,汉武帝发起了规模空前的漠北大战。他率部深入漠北奔袭两千多里,歼敌七万多人。为了追杀匈奴单于,他一路来到了狼居胥山,率大军进行了祭天地的典礼。封狼居胥之后,他继续率军深入,一直打到俄罗斯贝加尔湖一带,一路连胜。经此一役,匈奴远遁,漠南无王庭。他的“封狼居胥”,从此成为中国历代兵家人生的最高追求,终身奋斗的梦想。而这一年的他,年仅二十二岁。
她隔着古镜,看着这场历史中最高的兵家祭天封礼,看着他站在人生的最巅峰,看着他的至高荣耀。
她在他征战的六年间,一直陪在他身边,护在他的胸前。
他说,女人,你真的是女鬼吗?这么多年了,你的容貌,居然一点都没有变……
镜子上,斑驳的刀痕无数,镜面却越来越清晰。
她甚至可以看得到他眼中,映着她的影子。
他说,他平匈奴的理想,已经实现了。他的将军梦,也已经成为现实了。他几乎已经完成儿时所有的愿望,他也几乎可以得到他所有想要的。
他说,他想要她。
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默默地摇摇头,把镜子放在密封的盒子里,锁在柜子的最里面。
够了,她对自己说。
她陪他七个多月,看着他一步步艰辛走过,看着他终于爬到人生的顶峰,这就够了。
他们终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宁愿他就认为她是个女鬼,永远的失去了法力,已经魂飞魄散,再也不能相见了。
她要忘了他。
她埋头学习,把自己的全部注意力放在书本上,绝不让自己有多余的时间去想他。
除了在每天晚上十点钟的时候,心脏都会抽痛一下,习惯性的看着往常古镜摆放的位置,然后强迫自己移开目光。
他在做什么?想什么?和什么人在一起?
她咬咬牙,他已经和她没有关系了。
她怎么能看着他,慢慢地生病,衰弱,直至死去?
她受够了只能隔着古镜看着他,而什么都做不了,触碰不了。
她承认自己很懦弱,所以选择逃避。
生活还是和以前一样,上学、补课、写作业……只是每天清晨醒来时,脸上满是泪痕。
终于,高考结束。她考得很好,告诉父母她应该可以上那所她从小就想进的大学,父母欣喜若狂,她则关上门黯然忧伤。
考试结束了,她空闲了。没有了理由学习,她开始无法抑制对他的思念。
她终于忍不住把深锁在柜子里的盒子拿了出来,看着久违的古镜,轻轻摩挲。
这次,一定要告诉他。
虽然他们不能在一起,但是她一定要告诉他。
她喜欢他。
房间里空旷而寂寞,她就这么静静地坐着,一直等到晚上十点。
她没有听到他的声音,只有一声清晰的破碎声——她手中的古镜,毫无预警的出现了一道裂痕。
然后,她看到了镜子的那边覆着一条绸布。
绸布上写着遒劲有力几个字。
——阿瑶,下辈子,我们一定要相见。
她已泣不成声。
“老板,”何亦瑶站在柜台前,把盒子打开,里面的古镜镜面有了一道裂痕,今天是大学开学的日子,也是正好租下这枚古镜一年的日子。“这古镜多少钱,我买下来。”
年轻的古董店老板看着有了裂痕的古镜,脸上却并没有多少意外的神色,“不用了,你的租金,正好是它的价钱。”
“是吗?”何亦瑶根本不信,这古镜对她来说是无价之宝,就算老板报出一个天文数字,她都会想办法赊账偿还。
老板把盒子盖上,推还给她,微笑道:“现在,它是你的了。”
何亦瑶垂下眼帘,小心翼翼的拿起盒子。
这是她最宝贵的东西。
“对了,还有一个东西,是和这个古镜一起的。等我找找。”老板走入后面的房间,一阵翻找后,手中拿着一块泛黄的破旧的黄布,慢悠悠地走出来。
何亦瑶如遭雷击,颤抖着接过这块绸布。
手微微抖动着展开绸布,上面写着几个遒劲有力的大字:阿瑶,下辈子,我们一定要相见。
捧着古镜盒子,握着这块绸布,她不知道怎么走出哑舍的,只知道回过神时,她就已经被父母送到了大学校园里。
新生接待处一片人声鼎沸,而她觉得自己就像站在另一个空间。
迷茫间,她被人撞了一下,摔倒在地。她拼命地搂着古镜,但绸布却飘落在地。
一只手替她捡起绸布,那是双骨节分明的手。
她的心忽然揪得死紧,连站起的力量都没有。
抬起头,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容。这次没有隔着古镜,没有隔着遥远的两千年,没有战马嘶鸣,金戈交击,尘土飞扬……他的面容清晰而真实。
不同的是,他没有穿着不离身的铠甲,只有简单的白T恤,蓝色牛仔裤。
泪水悄然滑落。
那人走到她面前,展开绸布,像是无意间看到才念着上面的字,又像是早知道上面写的是什么一样,用力地说道:
“阿瑶,下辈子,我们一定要相见。”

哑舍里的的古物,每一件都有着自己的故事,承载了许多年,无人倾听。
但,它们都在等待……

❷ 高尔基 童年 分章梗概

高尔基的小说《童年》共十三章, 各章梗概如下:
第一章的中心人物是外祖母。她善良、聪明、能干、充满爱心。年过花甲的外婆跟三、四岁的“我”见面时的第一次“对话“生动活泼,风趣盎然。小标题有:一、“外祖母的出现”;二、 “父亲的去世和弟弟的降生”;三、“父亲的安葬”;四、“伏尔加河上的风光”。
第二章可以分三大块。它们可以分别标题为:“兄弟斗殴”、“凶残的外祖父”、“外祖父来病床看我”。本章的中心人物是外祖父。小说写外祖父毒打外孙们的凶残,令人惨不忍睹,毛骨悚然。后来他来病床看“我”的情景,又令人觉得此老头儿的身世值得同情,他的精明令人佩服,虽然他的凶狠不能原谅,但也就多少可以理解,特别是在读了第五章他在病中教阿廖沙“我”识字和讲人生哲理以后。
第三章分四大块,即由四篇散文或短篇小说组成。它们也可以有明确的标题。一、“一双金不换的手”。伊万是一把干活的能手,去市场购物时也会替外祖父省钱当小偷;二、“热闹的家庭舞会”,主角是伊万和外婆;三、“雅科夫的吉他”。他当然也是舞会的核心;四、“小茨冈的惨死”。别号“小茨冈”的伊万是外婆的养子,从他生下来被遗弃到他的惨死。小茨冈是个良善、勤劳、能干的小伙子,是“我”童年时最好的朋友。
第四章着重写外婆,写她对上帝的虔诚,对人的良善、忠厚,对丈夫的容忍、体谅;写她的聪明, 能干,健谈,会跳舞,会讲童话;火灾里指挥若定,火灾后为舅母接生;她是大家庭的好主妇和顶梁柱,是“我“最贴心最亲爱的朋友。
第五章可分上、下两篇:一、外婆和外祖父各讲自己的苦难身世。两人都是早年丧父的孤儿,都曾跟着母亲沿街乞讨,后来也都凭着聪明能干、吃苦耐劳而自立,最后共同挣到目前这种小康家境;二、占更多篇幅的是外祖父教“我”识字和给“我”讲述自己的人生体念和生活哲理。他对“我”的好奇心有问必答,道理讲得深入浅出,形象生动,透彻明了。
第六章写大舅米哈伊尔为了争夺家产带领流氓冲击、攻打外祖父家的暴行。在这次父子短兵相接的“战斗”中,阿廖沙“我”担任了火线侦察兵的脚色。这次“战斗”中善良的外婆由于“劝架”被醉酒的逆子的砖头咂伤了手,造成了骨折。
第七章也可以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主要写外婆和外祖父各自不同的两个上帝。外婆的上帝慈悲为怀,赐福人类,主宰一切,洞察万物,外祖父的上帝专横跋扈,法力无边,严厉残酷,人人害怕。下篇主要写街上的所见所闻后的痛苦感受,顺便也重提留在家里的苦恼。“我”就是在这种家庭和社会环境下生活和成长的。上篇是写“我”的精神支柱和思想环境,下篇是写“我”家里家外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环境。
第八章也可分为上、下篇。上篇描绘了外婆讲童话的情景、本领和记录下来《隐士和勇士》这篇优美迷人的童话;下篇介绍了“我”的第一个知识分子朋友,一个不知真名实姓、只知外号“好啊”的“外人”和“怪人”,并且着重叙述了他们之间的友谊。上、下篇之间的内容通过“怪人”听外婆讲童话的场面联系起来。
第九章也可以分成上、下篇。上篇写“我的好朋友彼得大伯”;马车夫就常给“我”讲故事,虽然他的讲故事本领比外婆、外公差多了。“我”与三兄弟的友谊。下篇写“我”和 “三个小少爷”的友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朋友对一个人“心灵面貌“和世界观的形成有重要影响。小说如实地写了“我”对三个小少爷的好感和羡慕。外婆支持“我”和三兄弟的友谊,但外祖父、三兄弟的父亲上校奥夫相尼科夫禁止他们交往,甚至马车夫彼得也坚决反对。马车夫跟“我”因此发生了争吵。
第十章写“我”母亲的突然回家和新产生的家庭矛盾。一个年轻丧夫、留有幼子、任性好强的不幸女人,在多年离家之后带着痛苦回到替她抚养儿子的、孤苦年迈的父母家长住,由此带来的家庭矛盾和冲突,是不言而渝的。尤其是她的婚姻大事,过去就是、现在仍然是父女矛盾、冲突、争吵、闹架的焦点和导火线。小说先是详细地写了母亲和“我”第一次见面的情景,接着写了母子之间因为“背诗”而爆发的一次争吵;最后又重点写了父女之间因婚姻问题而爆发的一次大闹架,外祖父气得跪在女儿面前,接着又无故把外婆打伤。争吵和闹架成了家常便饭;打了再好,好了再打,一家四口就是这样打发日子!
第十一章主要写母亲回来后的家庭生活,首先是母亲与一些青年男人的交往;其次写表哥萨沙的逃学和逃跑。表哥和“我”都是可怜的孤儿,他没有亲母,继母对他不好。重点内容还是外婆给“我”讲父亲的身世和父母的婚事。
第十二章写母亲再嫁和再嫁后的生活,写“我”的这个“伤心事件”对自己心灵造成的创伤,写这两年里外祖父的家境日益衰落、以至完全破产,搬家不断,住房和生活一次比一次差,几乎真的要上街讨饭了。“我”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母亲再嫁的事实。可以说,家庭矛盾主要表现在“我”和母亲之间。也重点写了上学读书,特别写到一位热爱儿童、循循善诱的教育家。
第十三章写外祖父与外婆分家过日子,写“我”检破烂为生,写“我”与几个小朋友去河边偷木板卖钱,写这些小伙伴们艰难的生活和彼此的友谊,写母亲的死,最后,写“我”不得不走向“人间”。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其他两部分别为《在人间》、《我的大学》)。讲述了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前苏联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字里行间涌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

❸ 小说谋篇布局答题技巧

小说谋篇布局答题技巧有:加小标题,简明醒目、日记连缀,感情真挚、镜头剪辑,布局清晰、巧设题记,开宗明旨、首尾出彩。

小说介绍:

1、小说,是一种以刻画人物形象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体裁,小说一词出自《庄子外物》。人物、情节、环境是小说的三要素。情节一般包括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四部分,有的包括序幕、尾声。

2、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小说按照篇幅及容量可分为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和微型小说(小小说)。按照表现的内容可分为神话、仙侠、武侠、科幻、悬疑、古传、当代等小说。

3、按照体制可分为章回体小说、日记体小说、书信体小说、自传体小说。按照语言形式可分为文言小说和白话小说。

❹ 一个初中学生写的短篇小说十分伤感,环境描写让人有身临其境之感。。。说明什么 求分析心理。

(苏)高尔基著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高尔基著名的三部曲自传体小说,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字里行间涌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它内涵丰厚,耐人寻味,为我们描绘了一个精彩纷呈的精神世界。这部世界著名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通过一个渐渐长大的孩子阿廖沙的生活,以孩子的眼光来观察和了解他周围的世界,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倔强、富有同情心和不断追求的青少年形象和他在成长期所遇到的种种问题、所经受的各种心理考验。
作者简介
高尔基[1](1868.3.28―1936.6.18)英文Gorky·Maksim,全名高尔基·马克西姆,原名阿列克赛.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前苏联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列宁说他是“无产阶级艺术最伟大的代表者”,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人,无产阶级革命文学导师,苏联文学的创始人。1868年3月28日出生于俄国伏尔加河畔的下诺夫戈罗德城(今高尔基城)一个木匠之家。还四岁丧父,十岁丧母,寄居在经营小染坊的外祖父家。先后在鞋店、圣像作坊当过学徒、轮船帮,当过洗碗工、装卸工、锯木工、园丁、面包师、杂货店售货员等等。11岁开始独立谋生,其童年和少年时代是在旧社会的底层度过的。高尔基原名【阿列克榭·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
高尔基早年的不平凡的经历在他著名的自传体三部曲中作了生动的记述。人间的苦难,生活的辛酸,磨练了他的斗志;他在繁重劳动之余,勤奋自学不息。对社会底层人民痛苦生活的体验和深切了解成为他创作中永不枯竭的源泉。 1892年,以马克西姆高尔基(意为最大的痛苦)这个笔名,发表了处女作《马卡尔楚德拉》,也从此开始了自己的文学生涯。高尔基早期作品中,最有名的浪漫主义短篇《伊则吉尔老婆子》和《鹰之歌》(富有战斗激情和浪漫主义的作品)、描写流浪汉生活的代表作《切尔卡什》(揭露沙皇专制制度和资本主义的罪恶),都是在1895年发表的。1899年,高尔基完成了第一部长篇小说《福马高尔杰耶夫》,这些小说代表了处在社会最底层的农民向反动沙皇发出的反抗呼声。 1901年,高尔基因参加彼得堡的示威游行而被捕。著名散文诗《海燕之歌》就是他参加这次示威游行后写的,他以这篇豪情洋溢的革命檄文,迎接了20世纪无产阶级的革命风暴。同年,他写了第一个剧本《小市民》,其突出成就是塑造了世界文学史上第一个革命无产者(革命工人尼尔)的形象。1902年,写了剧本《在底层》,它是作者20年观察流浪汉生活的总结,是高尔基戏剧的代表作。在1905年革命形势高涨的岁月里,高尔基作为战士参加了革命运动,他的住宅成为1905年莫斯科武装起义的据点之一。1921年,高尔基离开苏联,侨居德国、捷克、意大利等地养病。1928年春回国,为祖国做出了巨大贡献。
苏联作家伊卡尔纳乌霍娃曾写了一篇关于高尔基的文章,名为《意外》,讲了作家与高尔基碰面了,但却未认出。(在语文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五年级下册第六课会学)
写作特点
《童年》是高尔基的三部曲之一,全书以阿廖沙为第一人称描写。 这本书也是高尔基的一部自传,阿廖沙可以说是他本人的一个版本或童年的他,这讲述了活生生的一个儿时的高尔基。
一、多视角的描写方法
《童年》在艺术上运用儿童视角和成人视角交替使用的方法去描写。作品主要从儿童的视角观察描写生活,使“童年”更加生动,充满童趣,例如对于阿廖沙父亲这的一段描写:
在幽暗的小屋里,我父亲躺在窗下地板上,他穿着白衣裳,身子伸得老长老长的,他的光脚板的脚指头,奇怪地张开着,一双可亲的手安静地放在胸脯上,手指也是弯曲的;他那一对快乐的眼睛紧紧地闭住,像两枚圆圆的黑铜钱,他的和善的面孔发黑,难看地龇着牙吓唬我。
以上一段话的描写十分真实地表现了一个3岁男孩的心态。因为他年纪小,还不懂亡意味着什么,所以他注意的是那些他认为有趣、奇怪的事情,例如父亲的脚趾奇怪地张开着,难看地龇着牙等等。
另一方面,作家又偶尔以成人的视角评点生活,使作家笔下所写的文字含义更清晰更深刻,更富有思想性和哲理性。
二、语言艺术
《童年》的语言十分生动活泼,场面描写栩栩如生。例如在外祖父家打架时场面的描写:
两个舅舅忽地一声站起来,把身子伸过桌子,冲着外祖父大叫大吼,像狗似的冤屈地龇着牙,哆嗦着。外祖父用羹匙敲着桌子,满脸通红,叫声像公鸡打鸣似的响:
“叫你们全给我要饭去!”
外祖母痛苦得面孔都变样儿了,说:
“全都分给他们吧,你也好落物耳根子清静,分吧!”
“住嘴,都是你惯的!”外祖父叫喊着,两眼直发光。真怪,别看他个子小,叫起来却震天动地。
这段文字虽然不长,却把一具乱七八糟的打架场面写得很有层次,把每一个人的动作、表情、心情都鲜明地描写出来,读后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三、独特的选材
《童年》取材于作家的自身经历,然而它不是作家早年生活的简单再现。它一方面真实地描写了阿廖沙的成长过程和他的所见所闻,大量运用真实的材料。另一方面,运用典型化的手法,努力挖掘生活中具有典型意义的材料,并对他们进行了提炼和加工,使他们能够反映生活的本质。因此,在《童年》中,人物已不再是单纯的个人,而成为某一类人的代表。外祖父的家已不是一个一般的家庭,而是旧俄时代那个由沉重的劳动、家长制手工业的生产关系和无聊生活造就的小市民社会的缩影。
写作背景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 。早在19世纪90年代,高尔基就有撰写传记体作品的念头。在1908年至1910年间,列宁到高尔基所在的意大利卡普里岛公寓所做客,高尔基不止一次地向他讲起自己的童年和少年的生活。有一次,列宁对高尔基说:“您应当把一切都写出来,老朋友,一定要写出来!这一切都是富有极好的教育意义的,极好的!”高尔基说:“将来有一天,我会写出来……”不久,他实现了这个诺言。
高尔基在这本书中真实地描述了自己苦难的童年,反映了当时社会生活的一些典型的特征,特别是绘出了一幅俄国小市民阶层风俗人情的真实生动的图画。它不但揭示了那些“铅样沉重的丑事”,还描绘了作者周围的许多优秀的普通人物,其中外祖母的形象更是俄罗斯文学中最光辉、最富有诗意的形象之一。是这些普通人给了幼小的高尔基良好的影响,使他养成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性格,锻炼成坚强而善良的人。
各章简介

第一章
中心人物是外祖母。她善良、聪明、能干、充满爱心,是千千万万俄罗斯优秀女性的代表,对“我”的一生有着非常大的影响。本章末尾用充满诗意的美好语言描写了外祖母的肖像和人品,塑造了一个光彩照人的平凡而伟大的人物形象。年过花甲的外婆跟三、四岁的“我”见面时的第一次“对话“生动活泼,风趣盎然。早已过不惑之年的高尔基,以三、四岁儿童的口吻、眼光、心理、行为,真实而生动地描写、反映当时的客观现实,深刻而准确地表达自己十分成熟的思想、观点和感情。语言简洁生动,非常口语化,非常适合人物的口吻和当时的语言环境;情节画龙点睛,人物栩栩如生。不仅本章,而且全部《童年》,具有这个显著的特点和优点。《童年》开篇就写得十分精彩。它可以摘出来绝不止一篇优美的散文。从译者加的标题就可以大体知道本章内容:一、“外祖母的出现”;二、 “父亲的去世和弟弟的降生”;三、“父亲的安葬”;四、“伏尔加河上的风光”。《童年》的每一章都是由许多篇这样的优美散文组成的。《童年》可以比拟为一串珍珠项链,而每一篇散文就是一颗晶莹剔透的珍珠。比如本章就藏着好几颗这样的珍珠。
第二章
可以分三大块,也就是三篇优美、精彩的散文。它们可以分别标题为:“兄弟斗殴”、“凶残的外祖父”、“外祖父来病床看我”。本章的中心人物是外祖父。小说写外祖父毒打外孙们的凶残,令人惨不忍睹,毛骨悚然。后来他来病床看“我”的情景,又令人觉得此老头儿的身世值得同情,他的精明令人佩服,虽然他的凶狠不能原谅,但也就多少可以理解,特别是在读了第五章他在病中教阿廖沙“我”识字和讲人生哲理以后。
第三章
分四大块,即由四篇散文或短篇小说组成。它们也可以有明确的标题。一、“一双金不换的手”。伊凡是一把干活的能手,去市场购物时也会替外祖父省钱当小偷;二、“热闹的家庭舞会”,主角是伊凡和外婆;三、“雅科夫的吉他”。他当然也是舞会的核心;四、“小茨冈的惨”。别号“小茨冈”的伊凡是本章的中心人物,是外婆的养子,从他生下来被遗弃到他的惨,写得有血有肉,有情有爱。小茨冈是个善良、勤劳、能干的小伙子,是“我”童年时最好的朋友。他的惨,跟自私卑鄙的兄弟两人直接有关,但根源还在于造成自私卑鄙等劣根性的社会顽症。
第四章
着重写外婆,写她对上帝的虔诚,对人的良善、忠厚,对丈夫的容忍、体谅;写她的聪明, 能干,健谈,会跳舞,会讲童话;火灾里指挥若定,火灾后为舅母接生;她是大家庭的好主妇和顶梁柱,是“我“最贴心最亲爱的朋友。小说对火灾场面的描写非常精彩。
第五章
可分上、下两篇:一、外婆和外祖父各讲自己的苦难身世。两人都是早年丧父的孤儿,都曾跟着母亲沿街乞讨,后来也都凭着聪明能干、吃苦耐劳而自立,最后共同挣到目前这种小康家境;二、占更多篇幅的是外祖父教“我”识字和给“我”讲述自己的人生体念和生活哲理。他对“我”的好奇心有问必答,道理讲得深入浅出,形象生动,透彻明了。
第六章
写大舅米哈伊尔为了争夺家产带领流氓冲击、攻打外祖父家的暴行。这不仅深刻地揭露了这个逆子的凶恶嘴脸和丑恶行径,也客观地暴露了千千万万小市民家庭的尖锐矛盾。在这次父子短兵相接的“战斗”中,阿廖沙“我”担任了火线侦察兵的角色,写得有声有色,相当精彩,可以推出一篇标题为“我注视街上的敌情”的优美散文。这次“战斗”中善良的外婆由于“劝架”被醉酒的逆子的砖头砸伤了手,造成了骨折。
第七章
也可以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主要写外婆和外祖父各自不同的两个上帝。外婆的上帝慈悲为怀,赐福人类,主宰一切,洞察万物,外祖父的上帝专横跋扈,法力无边,严厉残酷,人人害怕。这种对比通过生动的文学描写展现出来,丝毫没有概念化的说教,写得十分精彩,耐人寻味。下篇主要写街上的所见所闻后的痛苦感受,顺便也重提留在家里的苦恼。“我”就是在这种家庭和社会环境下生活和成长的。上篇是写“我”的精神支柱和思想环境,下篇是写“我”家里家外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环境。两方面都是明显影响我世界观和人生观形成的客观因素。这显然是上、下两篇合成一章的主要理由。
第八章
也可分为上、下篇。上篇描绘了外婆讲童话的情景、本领和记录下来《隐士和勇士》这篇优美迷人的童话;下篇介绍了“我”的第一个知识分子朋友,一个不知真名实姓、只知外号“好事情”的“外人”和“怪人”,并且着重叙述了他们之间的友谊。上、下篇之间的内容通过“怪人”听外婆讲童话的场面联系起来。小说故意用若明若暗的手法,巧妙地让读者心领神会“好事情”和外婆的某种尴尬关系。
第九章
也可以分成上、下篇。上篇写“我的好朋友彼得大伯”;小说很重视大人讲故事对儿童的影响。马车夫就常给“我”讲故事,虽然他的讲故事本领比外婆、外公差多了。本章最精彩的情节是“我”与三兄弟的友谊。下篇写“我”和 “三个小少爷”的友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朋友对一个人“心灵面貌“和世界观的形成有重要影响。小说如实地写了“我”对三个小少爷的好感和羡慕。外婆支持“我”和三兄弟的友谊,但外祖父、三兄弟的父亲上校奥夫相尼科夫禁止他们交往,甚至马车夫彼得也坚决反对。马车夫跟“我”因此发生了争吵,这次“争吵”成了联结上、下两篇的纽带。
第十章
写“我”母亲的突然回家和新产生的家庭矛盾。一个年轻丧夫、留有幼子、任性好强的不幸女人,在多年离家之后带着痛苦回到替她抚养儿子的、孤苦年迈的父母家长住,由此带来的家庭矛盾和冲突,是不言而喻的。尤其是她的婚姻大事,过去就是、现在仍然是父女矛盾、冲突、争吵、闹架的焦点和导火线。小说先是详细地写了母亲和“我”第一次见面的情景,接着写了母子之间因为“背诗”而爆发的一次争吵;最后又重点写了父女之间因婚姻问题而爆发的一次大闹架,外祖父气得跪在女儿面前,接着又无故把外婆打伤。争吵和闹架成了家常便饭;打了再好,好了再打,一家四口就是这样打发日子!
第十一章
主要写母亲回来后的家庭生活,首先是母亲与一些青年男人的交往,虽然用笔不多,写法上也若明若暗,欲说又止;其次写表哥萨沙的逃学和逃跑。表哥和“我”都是可怜的孤儿,他没有亲母,继母对他不好。小说对他的逃学写得非常生动具体。但本章的重点内容还是外婆给“我”讲父亲的身世和父母的婚事。
第十二章
写母亲再嫁和再嫁后的生活,写“我”的这个“伤心事件”对自己心灵造成的创伤,写这两年里外祖父的家境日益衰落、以至完全破产,搬家不断,住房和生活一次比一次差,几乎真的要上街讨饭了。“我”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母亲再嫁的事实。可以说,家庭矛盾主要表现在“我”和母亲之间。也重点写了上学读书,特别写到一位热爱儿童、循循善诱的教育家。
第十三章
写外祖父与外婆分家过日子,写“我”捡破烂为生,写“我”与几个小朋友去河边偷木板卖钱,写这些小伙伴们艰难的生活和彼此的友谊,写母亲的,最后,写“我”不得不走向“人间”。所有这些内容,乍看很零乱,但完全符合生活本身的逻辑,因为它们都在写一个“穷”字。《童年》的悲剧是以母亲之这悲惨的一幕结束的。
人物形象

主要人物关系表
父亲 彼什科夫 (手工业者,老实、本分)
母亲 (善良的下层妇女)
继父 (脾气暴躁,经常毒打妻子)
外祖父 卡希林 (凶狠、残暴、对于阿廖沙是不错的)
外祖母 阿库琳娜伊凡诺夫娜 (勤劳、善良)
主人公 阿廖沙 (善良,坚强,勇敢,纯洁,有信心)
大舅舅 米哈伊尔 (自私自利)
小舅舅 雅科夫 (自私自利)
舅母 纳塔利垭 (温柔、怯弱)
表哥 雅可布的萨沙 (顺受、麻木)
表哥 米哈伊尔的萨沙 (沉默、忧郁)
伙伴 茨冈 (是个弃儿,为人开朗,与主人公十分友好,但后来去)
老匠人 格里高里 (正直本分)
麻脸保姆
房客 “好事情” (知识渊博)
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外祖父开了家染坊,但随着家业的衰落,他变得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狠心地剥削手下的工人。有一次阿列克谢因为染坏了一匹布,竟被他打得昏过去。幼小的阿廖沙也曾被他用树枝抽得失去知觉。他还暗地里放高利贷,甚至怂恿帮工去偷东西。两个舅舅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整日为争夺家产争吵斗殴,疯狂虐待自己的妻子。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
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也不乏温暖与光明。这就是以外祖母为代表的另外一些人,另外一种生活。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敏感而孤独的心,她还经常讲一些怜悯穷人和弱者、歌颂正义和光明的民间故事给阿廖沙听,她对阿廖沙的影响,正像高尔基后来写的那样:“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另外,还有乐观纯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献身于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都给过阿廖沙以力量和支持,使他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
作为一部自传体小说,《童年》讲述的是作家一段沉重的童年往事。对于他所经历过并在心中留下过伤痛记忆的人和事,那些“铅一般沉重的丑事”,作家在叙述的时候,心情不可能是轻松的,因此这部小说的基调在整体上显得严肃、低沉。但另一方面,小说是以一个小孩的眼光来描述的,这样就给一幕幕悲剧场景蒙上了一层天真烂漫的色彩,读起来令人悲哀但又不过于沉重,使人在黑暗中看到光明,在邪恶中看到善良,在冷酷无情中看到人性的光芒,在悲剧的氛围中感受到人们战胜悲剧命运的巨大力量。

❺ 青春爱情励志的短篇小说

爱情是很美好的事情,但是不是所有的爱情到最后,都能够有一个完美的结局,有些是伤感的,当拥有的时候,要懂得珍惜。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青春爱情励志的短篇小说,供大家参阅!

青春爱情励志的短篇小说:遇见他,即为此生最美

是谁说最美即是人间四月天? 诗曾云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我想,最美的是在桃之夭夭的季节里你遇见最美的他吧。 时光匆匆,流水潺潺,你美目盼兮漫步在桃林里。零露瀼瀼,见证最美的邂逅。是谁家少年郎,风度翩翩,温润如玉,从花枝重重处款款走出来,像从烟雨里走出来的一个梦。惊鸿一面,谦谦似他,不染尘世烟火,温文尔雅。

最美,不过少年郎。 漫天的桃花宛若舞女,轻盈起舞。此刻,只有你与他一见倾心。 时光如水,匆匆而去,这一刻,便是永恒。 愿为蜉蝣,倾尽一生的等待,朝生而暮尽,只愿成为他记忆里的一个瞬间,最美的瞬间。 他不紧不慢走过来拾起你乱了一地的芳心,不生尴尬,浅笑,那一刹,天地的风景都褪色,只剩下他眉眼如画。

他说,你灼灼其华更胜桃花,原谅在下一时着了迷。 你笑,不语。 他说,你笑意盈盈含苞待放,芳华如斯,原谅在下见之不忘。 你羞,低头。 他说,你清扬宛兮,原谅在下一日不见便会思之如狂。 抬头,惊愕。 四目相接,近距离的他啊美无度,如英,如玉。

他执你纤纤素手,嘴边呢喃与子偕老,知君用心如日月,足矣。 你坚定决绝细细道来,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 ............ 春风拂面过,绿水生涟漪,却是祝福。 俟我于著乎儿,充耳以素乎,尚之以琼华乎而。俟我于庭乎而,充耳以青乎而,尚之以琼莹乎而。俟我于堂乎而,充耳以黄乎而。 羞颜尝开,不向暗璧,唤自回。 你一身的喜庆,融了红烛,今夕何夕,万般良辰美景,亏尽今夜月圆美满。 初次遇见,即是一生。 你与他笑声朗朗,却是好景不长,边关告急,一夜长安马蹄声声狂乱。

那日,桓桓如他,温润如玉的少年郎已是铮铮铁骨保家卫国的男子汗,应诏出征,你在城墙上望见了他回眸的最后一眼,倾了你一世繁华,安抚了流年似水的殇,醉了岁月。 你笑,巧笑倩兮,倾国倾城,如是苦涩,任江山如画也不如你,却再笑不出初见时的清咧咧。

花开花谢,桃花不复,唯他,在你心中常开不败。季节更迭,断鸿声惹惆怅,折成了心上秋,桐叶飘过,砸疼你眼眸,你扶着往事慢慢往回走,透过时光捡起那年的邂逅,栏外黄花已开不出温柔,一日不见,如三月兮,漫漫相思已是青丝白发。

门外小径不知你已走了几遍,“天涯海角会有时,只有相思无尽时”不知你又念了几遍,你用岁月望穿了春秋,泪眼婆娑,盼君归,青衫已湿,烛火还盛开着等待。 关外古道上他望着你的方向,几多热泪,漫天飞卷的流年被风吹皱,手中一缕青丝紧握,好似握的是你纤纤素手。东流不作西归水,落花辞条归故林,他知,他亦如落花流水,难归。 敌军来势汹汹,土地之下,埋葬着不灭的期待,白骨森森,血流成河,他浴血奋战,奈何寡不敌众,他缓缓倒在刀光剑影中,望着远方,再看一眼,已是诀别,手紧紧握着。他笑,笑得凄美,“原谅与子偕老的誓言成空。”语罢,长眠于此。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他是笑着去的,因他好像在大漠黄沙中看见了你翩翩倩影,似初遇见时的惊鸿仙子,踏歌而来,云雾缭绕。

后来,你听到了“殁”一字,生生的希望就像被水浇灭的火,一点一点的透心凉............ 他的遗体运回,你看见了一片凝血故人衣,手不肯松开,你看见的是一缕青丝。你忆,出征当日,你赠一缕头发,说君勿常挂妾,发如妾随行。

流年斑驳,依稀前世烟火,历历在目,怎么像昨天呢? 你看一眼门外的枫叶,红得刺眼,那是他的血染的,有他回归的执念,有他守望你的殷切........... 如果可能,回到初遇,彼时岁月静美,莫不安好。 你闭上眼,口中念的是:夏之日,冬之夜,百岁之后,归于其居。

我想,你一定不后悔那年的遇见,即使尘缘纷纷散,一世凋零,遇见他,即为此生最美。

青春爱情励志的短篇小说:君若不老,我心依旧

那年,梨花满地,微风清扬。

三月的京城早已是雨丝缠绵,梨花香满各地,正值梅雨季节,梨花却很早就开了。

我踏着落在青石板上的雨滴,欢快地在雨中跳舞,却不知手中的油纸伞落到了地上,也许是我母亲喜欢雨的缘故,大家从小都叫我雨儿,但我也喜欢雨,喜欢听雨,更喜欢在雨中赏落花。

“姑娘,你的伞,拿着。”一个极其温柔的少年声音。

停下舞步,微微转身,略抬脚,慢慢走上前去,才看清站在雨中的他,微微上翘的睫毛还沾着雨丝,乌黑的发丝紧贴在鬓角,他温柔的嘴角上扬,与脸部最美的弧线构成温暖而明媚的笑容,一袭白色的丝衣落地。

我正隔着雨帘看着发呆,身边的丫鬟雪儿轻轻唤我“小姐,小姐,赶紧接雨伞,我们准备回去吧。”这时站在雨中的我才缓过神来,头顶早已被我的伞遮盖,而这次撑伞的却不是我,是那个少年。

接过伞的时候,却不小心碰到他纤细的手指上些许的温暖,也许他也感觉到我手指的温度,冰凉冰凉的,他轻轻的动了一下,随机那伞滑落到我的手心里。而我的娇羞的脸庞早已布满了红云,侧身刚刚要走时,少年忽然轻声说道“姑娘,等等,我家住在城南,我是上官云风,我家后山坡上开满了梨花,若姑娘你喜欢梨花,便可来城南找我。”说完,他背影渐渐消失在雨帘中了。

我还站在原地未动,雪儿早已过来搀着叮嘱我早些回去。踏着青石,雨还继续落着,街边的市摊还在熙熙攘攘,茶楼酒肆生意正隆,转过街角,金黄的琉璃瓦被雨洗的格外干净,狮子雕像静默在朱红色的大门前,那便是我的家——北侯府。

院内,几个仆人见到我匆匆而过,生怕我好像听到什么似的。走过长廊,迈下台阶,本想去爹的书房向他请安的,可是待我走近时却隐隐约约听到娘说:“她爹啊,你看雨儿也已经不小了,该是给她介绍个婆家的时候了,你说呢?”爹站在一旁咕哝着,好像在没说什么。而当我听到这个消息,心头猛的一阵生疼,随机我就回到我的闺房了。

天色有点微暗,但还可以看的清院内的一切,我从梳妆台慢慢起身,打开窗向外望去,心里还在想娘刚刚说过的话,淅淅沥沥的雨停了,院子里的芭蕉树叶上雨滴还在隐约跳动,挂不住了便掉落到地上碎了。梨花的花瓣在晚风中打旋儿,随着地上的流水渐渐远去。正望着这美景发呆,却忽听雪儿唤我“小姐,吃晚饭的时候到了,老夫人这会儿叫你过去呢。”我关上窗户,走到门外,跟着雪儿去用晚膳了。

用晚膳的时候,我不怎么想吃,爹也许感觉到我的异样,问到:“你怎么不吃,是不是不舒服?”我说:“爹,没事,今日看雨赏落花时不小心着凉了吧,我想先回房休息。”并随口唤雪儿扶我回去,刚要起身走时,娘却把我叫住了,我只能先坐着,娘拉过我的手说:“雨儿啊,你也不小了,娘为你找了门亲事,前些天,荣员外派人来向他的儿子提亲,你看,你和他年龄相仿,生辰八字也合,我和你爹把日子都选好了,就在下个月初五,你回去好好做你的嫁衣,再别到处乱跑了。”我微微点头,我转过身回去时娘却不知我早已泪流满面。

自此,我便每日坐在窗前绣着我的嫁衣,可是我却忘不了那一张清秀的脸颊,几乎夜夜在梦中遇见他,醒来时,泪湿了枕头。

这日,我依旧独坐窗前绣着,忽听窗外一阵阵马蹄声,可仔细一听,那马蹄声似乎落到了我的窗前,很快,温婉的笛声又在窗外响起,我打开窗,探头侧望,只见是上官墨轩,他骑着马儿,在斜阳中吹着笛子,他抬头见我笛声戛然而止,我说:“等我一会儿,我这就下来。”便急忙飞奔下楼,让雪儿打开府邸的后门逃了出去。

府邸的后门离我房间并不远,很快就出去了,墨轩早已在那儿等候,他将我拉上马,而后,我的手轻轻环过他的腰,靠在他的背上,贪婪的呼吸着风中残留的属于他的味道。我们来到城南,他家的后山坡上,梨花开的正盛,满山遍野,白色的花瓣儿慢慢张开,似掉非掉,阳光很是温暖,落在梨花树梢上,悄然的透落在地上。

墨轩扶我轻轻下马,他把马儿栓在一旁,牵着我的手,温暖一笑,然后走近梨花林中央的小亭,亭子中放着一把琴,旁边桌子上放着一副茶碗,古朴典雅。我回头问墨轩:“你怎么知道我喜欢梨花,怎么知道关于我的一切呢?”墨轩走到我面前说:“梨花,我娘也喜欢,我想你也喜欢吧,至于你的一切,我是那天,无意间在街上碰到雪儿时,雪儿给我说的,我来给你弹琴,好不好。”说着,便席地而坐,修长的手指在琴上舞动,我没想到他还有这般技艺,悠扬的曲子在我耳边回荡,我轻轻舞动身姿,于是他弹琴,我跳舞,阳光温暖的泄在我们身上,把我们静静的染成橙色,时光把此刻在我脑海里定格成最唯美的回忆。

曲终,舞毕,花未央。

我微靠在他肩上,悄悄问他:“我若听从父母之命出嫁了,你是否还待我如此吗?”他转过头看了我一眼,沉默良久。

“会的,你是我这一辈子的牵绊,你若被迫无奈出嫁,我会去抢婚把你抢过来,然后一起浪迹天涯,即便今生不能与你共度,下辈子轮回时我也会在奈何桥之上等你。”他这样说着,眼里微闪着泪花儿,我抬手为他拭去眼角的泪滴。墨轩轻抓住我的手,在我毫无防备之下,他火热的唇突然贴在我冰凉的唇上,那一瞬间感觉自己云里雾里的,搞不清楚发生的什么,仿佛过了一个此生的轮回,那一吻却让我懂得地老天荒。

梦总是这样,曾经斜阳草树,如今却毫无留恋。那天在雨中的偶遇恰是造就了我一辈子最唯美的伤痕。我忘不了,我暗恋了一时,却几乎赔上我的一生。恍然若世,与君一别,却成为此生最后一别。

梨花总是这样静静的开着,落了一地,散了人心。

一个月大限将至,我仍每天做着我的嫁衣,嫁衣就差一个袖子尚未完工,那几日是我这辈子最难熬的时候,可时常能听见他的笛声,我偶尔会打开窗和他寒暄几句,他夜夜在我窗边徘徊,直到烛光微弱时他才慢慢离去。就在我与荣员外儿子成亲的前一夜,忽听墨轩的陪读离岸急匆匆来找雪儿,雪儿打开府邸的后门时,却见离岸血迹斑斑,豆大的汗珠从他额头冒出来,手里拿着用血沾染过的一封信,说是少爷临死前给小姐的,让她好好珍惜。说完离岸就闭上了眼,安静的去了另外一个地方,第二天清晨,离岸的家人不知从哪儿得到的消息说要把他儿子带回家厚葬。

外面鞭炮声响彻云霄,喇叭声,人的吵闹声混成一片,雪儿把我扶到花轿上,顺手递给我那份沾满血的信,我打开,墨轩熟悉的字体映入我的眼帘:雨儿,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不想让你伤心那天在梨花林是我对你最后的留恋,雨中的偶遇,我站在桥上看见你动人的舞姿,我便知道此生你是我的牵绊,让我无法忘却。我爹是南国侯,跟你爹爹同在朝廷做事,那天,我爹被皇上召去,就在也没回来,听底下的探子说,我爹遭人陷害,那奸人在皇上面前上书说我爹有谋反之心,皇上听后龙颜大怒,便下圣旨诛灭九族,我自知难逃这一劫,连夜写信给你,所以便有了离岸给你送信的时候,至于送不送的到,我也不知道,只知当你看到这份信的时候,我已经去了另外一个世界。

你若未嫁,我来生再来娶你,即便在奈何桥之上我也会等你的,谁留恋谁一世的倾城,谁动了谁一时的温柔?那人便是我,我留恋你一世的温柔,懂你一时的倾城。请汝勿念。

泪早已湿落了信封,花轿继续前行,城南的若水还在哗哗流淌着,于是我抛下原本不属于我的爱,跑下花轿,大声在若水旁啼哭,不管旁人再怎么呼唤,而我早已跳入若水,就让若水沉淀我最大的伤悲。

墨轩,你等着,我来了,我来与你在奈何桥上相聚,一定要等我,等我来之前,你别走。

岸上的梨花依旧开的绚烂,那残阳如血的花瓣落在若水之上,吟唱着最伤的离歌,墨轩,你留恋我一世的温柔,懂我一时的倾城,我愿为你今生今世不断的轮回,只为你的那一句我等你。

君若不老,我心依旧。君若老矣,我心依旧。

度凡此念,与君共度。若有来生,与君共勉。

青春爱情励志的短篇小说:相遇就是一种缘分

北京,地铁上。

有人在一遍又一遍的唱着汪峰的《北京北京》,想起,10年自己刚到北京,每每在下班之后,一小瓶二锅头,站在天桥上,看着灯火辉煌但不属于自己的一切,打电话给傻妞说:“宝贝,我在这边过的很好,你好好上学,等你毕业了,我就接你来北京,两年时间,我就能在北京拥有属于我们自己的房子、车子……”

那时的自己是多么的自信,自信有傻妞在,没有我做不到的事情,如今,房,算有了,付出这么多年,总算在北京有自己的容身之处了,可是,她在哪呢?

旁边座位有个女孩,从我上车就一直在哭泣,可怜的孩子,对这个城市而言,又是一个可以忽略不计的悲伤心情。

默默的递给她一包纸巾,没有一句谢谢,我也不需要谢谢。

“你说,感情可靠吗?”

良久,她哭着问我。

对啊,感情,可靠吗?我也想要个结果,谁能告诉我答案?

简短的交流,知道她来自于安徽,这么多年,她在北京一家饭店上班,努力的挣钱就为了供自己的男朋友读大学。

“他说过毕业之后就和我结婚,我知道自己没有文化,我什么事情都随着他,我舍不得给自己买一件新衣服,就为了省下钱供他读书,可是,可是……”

她已泣不成声。

原来,又是一个为情所困的可怜者。

“四年了,我将所有的积蓄都给了他,可是,他毕业之后却不要我了,原来这么多年他把我辛辛苦苦赚来的钱花在了另外一个女生的身上,我还傻乎乎的等待着跟他毕业就结婚,我真傻,他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为什么啊?我那么爱他!”

爱一个人,其实并不是让他或者她也死心塌地爱你的理由,爱情的世界没有公平,更没有那么多的为什么,他就是不爱她了,就像,她不再爱我了一样,仅此。

“我找到了他们,我就想问个为什么,他嫌我让他没面子,他让我滚。”

“我回家收拾好自己的东西,我不想在北京呆了,我想回家,可我还是舍不得他,我想他只要来找我,他哪怕给我打个电话也行,我就立刻回去,我向他道歉,我不该在他同学面前跟他吵架,我让他没有面子,都是我的错,他只要找我我就立刻回去,我向他道歉,我向他们同学道歉都可以……”

她说了很多很多,而我,只纠结一件事:道歉?到底是谁对谁错?

爱情的世界,谁先认真谁就输了,看来,是句真话!

地铁到终点站。

站台,看着她哭肿的双眼,不知因何,心,疼的慌。

“回家去吧,这种男人,不值得!”

“你,你可以帮我一个忙吗?”

“说。”

“你,你可以借我一点钱吗?我的所有的卡都在他跟前,我买完火车票没有钱了,我不骗你,我不是骗子,我给你看我的身份证!我回家就还给你!”

她着急的去翻自己的背包。

“不用,我相信你,我身上也没有带多少现金,只有这些,全给你!”

我也不知道给了她多少,只是,真心的想她好,虽然,素不相识。

“谢谢你,你真是个好人,你留个电话,我回家就立刻还你!”

“不用,你不用太感谢我,这个世界上,许多事没有原因,就像我帮助你,并不能证明我就是个好人,可能,我只是这一刻算个好人而已,人,得活的有点尊严,没必要为了一份本来就不可能的爱情去低三下四,记住,你不欠任何人的!”

“恩,我听你的,谢谢你,真的谢谢你,我不找他,我就回家……”

她再次泣不成声。

“不早了,赶紧去车站吧。”

我转身走向出站口,只听见她在后面一个劲的说谢谢。

故事的过程,流水账式的被我记录在这里。

我不知道她会不会听话回家,也许,她最终选择了低声下气的去找他,也许,他给她打了个电话她就开心的回去了,有很多也许,但,跟我已经不相关了,留下的,只是因此而勾起的关于自己失败爱情的点点通,有时候想想,在自己安慰别人的时候,有那么多的道理,可为什么,我却不能让自己走出阴影?

我跟她,不知名的女孩,相遇,算不算缘分?

我跟傻妞,七年的爱情,算不算缘分?

如果都是,为何,缘分中的我们,都过的这么痛苦?

掌舵世间的缘?

分合中,难成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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