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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厨房

发布时间: 2022-04-01 00:54:57

1. 好看的短篇小说(校园、穿越的都行)

短篇有很搞笑的《红鸾记》【PS:我看一次笑一次】
还有《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很现代啦,有点悲情但是很写实
《兰亭序-齐眉说》很有古典特色
榛生的文我都大爱《替你喂猫》《豌豆象的花园》
消失宾妮的《如果你还记得这条街》《骗子》都很和我胃口
不二小姐的《我不做仙女很久了》《喜剧》很棒
在这里我给你一篇我看了无数次都不厌的《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PS:你来解渴的说~】

陆景灏 2007.5

从画展出来,天空又下起了小雨。细密的雨丝斜斜的垂着,伞外的世界蒙了一层雾。办画展的是几个朝气蓬勃的小朋友。

我在一幅画前驻足良久。 画上的女孩白衣胜雪,黑藻般的头发软软地披下来,她的身后是一望无际的绿色田野。画手是个高瘦的男孩,笑起来露出一颗虎牙。他说这是将来他会喜欢上的女孩的模样。

人烟稀少的郊区站台,偶有车辆经过。我点了一支烟,怔怔地看雨。她撑了一把黑色的雨伞站到我旁边。她以为把伞盖压得很低,我就认不出她来。我叹口气说,我们有多久没见面了?她没有回答,踮起右脚尖在湿漉漉的地面上画圈。

七年?八年?我喃喃自语。
是——很久了。她说。

那么你好吗?我找不出其他的话来打破沉寂。

我…她犹豫着,把伞撑高了一点,抬眼看我。她一点都没变,脸颊消瘦,眼睛很大很黑,有些悲伤。

你呢?你做了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吗?她忽然问,声音冰凉如水。

我麽?我快忘记自己喜欢什么了。然后我们都不说话了。仿佛时间凝重得走不动。

雨越下越大,我甚至分不清哪是雨声哪是十里蛙声。我将烟头扔进水洼里,星点一闪就熄灭了。一缕孱弱的青烟冉冉升起。

顾长安 1998、7

生活是一条河流,尽头是汪洋大海。不知道是在哪本书上看过,还是自己随口胡诌的这句话,此刻如魔咒般盘踞在36°高温的天空下。头痛欲裂,暑假的生活唯“补习”二字而已,果真是无尽的苦海。

陌生的房间,视线从褪色的窗帘扫到很高的天花板,硬是找不到可以正视的地方。穿着短裤和背心的男生两眼直勾勾地盯着电脑屏幕,不知道是不是保持这个姿势太长时间,看上去傻兮兮的。伯母进来嘱咐几句,便带上门出去了。

他关掉游戏界面,站起来摇晃几下,不知所措地挠了几下头发。他努力半睁着眼睛,像只瞌睡的大袋鼠。好像蛮高的,应该只到他的肩膀。我暗自比画着。

“哎,我刚熬了通宵,先睡会儿,你自己做作业吧。”他居然把我晾在一边自顾自睡着了。陆景灏,Z大建筑系大二学生,据说当年以全市第三名的成绩考进去的。他一点都不是我想象了很多遍的尖子生书呆子模样。

男生的房间出人意料的干净。书架上都是些光看名字就觉得很深奥的书。夏天的阳光亮闪闪地撒了一屋子。呼吸和着滴答作响的闹钟声,深沉而温和。是食草动物那般安详平和的呼吸。窗口的大树吧嗒、吧嗒掉下很大的紫色花朵。我脑袋出了故障,直直盯着一道数学题却不知道在讲什么。夏天,本来就是一个适合睡觉发呆的季节。

睁开眼睛时,陆景灏拿着我的作业本,带着一副“你居然睡着了”的难以置信的表情看我。他好像完全换了个人,跟刚才那张水肿的脸相差好大。我讪讪地坐起来。“你醒啦——顾长安。”“恩,啊。”他想笑又忍着不笑的模样,让我尴尬到想用脑袋在墙上撞个洞,然后结结实实扎进去。

我相信了,这个世界上真的会有所谓天才,比如陆景灏。不管多难的物理题,他最多挠三下头发思路肯定出来了,然后嘴角露出一丝自信满满的笑。所以补习完后,他的发线总是如刚睡醒那样随意翘着。他会送我到门口,脚踩在那些紫色的花朵上居然脆生生地响。“呐,顾长安,再见咯。”他每天都重复这样一句话,叫我名字时会把顾字拖得长一点,像小朋友玩的一个恶作剧。

顾长安 1998、7

早上我在去补习的公车上看《小王子》,心里止不住的忧伤起来。我也正在一点点变成奇怪的大人。我生活在一个巨大的矛盾中。一面激愤地抗拒做一只被分数驱赶的小羊羔,一面又强迫自己去做那些毫无意义的复习题。但慢慢的我不再那么容易愤怒了,好像顺其自然地接受了一切。这些,都让我忧伤,有时候忧伤是种病。

我很怕听见妈妈一声比一声沉重的叹息,怕闻一年一年缠绕在她枯黄的头发上的油烟味。当我想狠狠丢掉书本的时候,就会看见她那双泡在水里的如核桃般皱缩的手。我用细细的银针扎自己的手指,伤口很小,一点不痛,能够让我清醒。

我问过陆景灏关于理想什么的,我很少向人敞开心扉。他一本正经地说自己不想当建筑师,想当摄影家。我腾地从椅子上起来,膝盖磕到桌子,有那么几秒种我以为自己痛得快要死去。我真的,满是感激地看着他,原来还有和我一样“不务正业”的家伙。

陆景灏说,我们现在还不够强大,所以需要耐心等待。等待有一天我们强大到能守护自己的理想。他目光灼灼,仿佛洞察一切。

补习的最后一天,因高三住校的问题和妈妈大吵一架,甩门而出。脚上趿一双拖鞋,皱起的棉布裙子和衬衣单薄地裹着身体,汗出如浆。空气里飘荡着什么东西馊掉的酸味。我在下午两点钟的大太阳下,狠狠地挤出一滴眼泪。

我用35分钟走完三条街。陆景灏的家在第三条街的尽头,门口有一棵长得很匀称的树,用碎红砖围起来,像童话里的一幅插画。我小心翼翼地按门铃。他开门,看我一身狼狈的模样,眉毛一挑,说,你刚从难民营遣回来?随即丢过来一条毛巾。我不依不饶地瞪着他说,你以为我想走这么多路来补习呀,唉,我是不想伤了你做老师的自尊。

补习啊…他嘿嘿笑着说,那么我们开始学习吧。见他一脸奸诈的笑着,我才意识到双手空空如也,连支写字的笔都没带。

我把身无分文的情况跟他详细地描述了一番。“该怎么办呢?”他若有所思地说,“算了,送你回家吧。”

“诶?”

“我可不想借你钱坐公车。”

我使足了劲才在陆景灏的单车上保持正襟危坐的姿势,他的车技真不怎么样。陆景灏是个纤细消瘦的家伙,像所有没长成的少年般有着瘦削的肩膀。风鼓起他白色的衬衣,柔软的布料不时触碰着鼻尖。温润的鼻息和周围温热的空气混合在一起,暖暖的感觉。
呐,天真热啊。

恩,很久没下雨了。

一条、两条,我抬头,千万条雨丝盖住了整个世界。

哈哈,顾长安,你是龙王吗?他笑得喘不过气。我惊异地看着雨越下越大。

你快骑,废话那么多!我喝道。

你就不会往我背上靠一点啊?还嫌自己淋得不够湿啊?唉,我要拿你这个家伙怎么办呢?做事老是慢半拍。让你靠你就靠好了,看你淋得这么湿怪可怜。要是在我们学校里,你早就被那些仰慕我的女生的眼光杀死了。

我的手紧紧扯着他的衣服的下摆,不出声地流下很多眼泪。那天的老街记得,一辆破旧的单车冲过下雨时四下逃散的人群。

陆景灏把单车停在我家楼下。他甩了甩湿漉漉的头发,雨停了。我们看着对方狼狈的模样相视而笑。

我局促地看着他,他笑着说,那我走了。我可以请他去我家坐一会,请他擦干身上的雨水,或者还有更多的选择,可是我说,好。他背对着我,右脚钩地,伸出左手挥了挥。一下就骑出很远。再普通不过的告别,好像我们明天还会见面那样,他真的一次都没有回头。“你不要走好不好?你来当骑士,我当马。”年幼的我拉着想要回家的小伙伴的衣服说。我苦笑一下,还想这些干什么。

走过厨房时,妈妈正在洗东西。我说,妈,我决定不住校了。她顿了顿,说,好。看着她的背影,心里涌起莫名的惆怅,堵得难受。我说,妈,我来帮你。她过来关厨房的门,边关边说,不用,你去学习吧。门关上的一刹那,我看见面前横起一堵白色的厚实的墙。重重地压在心上。

陆景灏 2007、6

1999年,有人预言了世界末日。现在是公元2007年,地球还是以它即定的轨道运转,坚持45亿年的执着。这真是个神经质的玩笑。

整个世界是一台启动后就轰轰作响,永远无法停下来的机器。我们脆弱的心脏,承受着机器巨大的轰鸣,每次跳动都有窒息的危险。有时胸口闷得透不过气,我就开始想念距离现在已经十分久远的某一天。关于1999年的夏天。那个异常燥热烦闷的夏天,贯穿没有MP3、CDplayer,只有walkman的1999年。每一次的想念都让我感觉到1999年的时间过得和那时的网速一样缓慢。一台转不动的电扇、冰棒、花露水、短裤、脚踏车,全部在另一个夏天到来之前消失不见。

“周遭人群的密集程度与个人孤独成正比”,我开始验证这句话的真实度。假设自己游走在电影情节里面,现在应该把镜头拉远。然后可以看见我四周密集的人群,一条灯火闪耀的街,一个孤单的银河系,一整个黑暗的宇宙。

就像,掉进了深不见底的海里,要不停地游才有机会靠岸。

顾长安 1999、4

南方的雨季冗长而粘稠。

从教室靠窗的位置望出去刚好可以看见一直滴水的雨伞和打皱的合欢树叶。我从抽屉里抽出考坏的数学试卷,叹口气。一只大鸟飞过浅灰色的天空,那么大,我叫不出名字。

一模的成绩还没出来,可是感觉很糟糕。我清楚的记得那张理综试卷在桌椅碰撞的混乱声中被收走时,脑门上的青筋突突地跳,连思考的力气也没有了。真是糟透了。

去食堂的路上惊异地发现平日安静的校园突然人声鼎沸。想了想才记起今天是5年一遇的校庆。高三被单独安排在另一个校区,像沉浮在大海上的一座孤岛,听不到外面的喧嚣。曾经在这里生活的人,再次回来追忆些什么,然后看着我们露出意味深长的笑。除去考试,学校还真是个令人怀念的地方。

“ 同学,请问新建的图书馆怎么走?”

“往——”我条件反射地伸出右手…等等,诶?

头发剪短了一点,黑色制服的领口露出挺直的白衬衫的领子。然后视线在回上去看那一张带着一点点优渥的微笑的脸。陆景灏说,好久不见。他松了松制服的袖口,自言自语地说,高中的制服居然还合身。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作出一副痛心疾首的表情说,你都一把年纪了还穿制服扮纯情,打算拐带未成年少女吗?

哈哈,难道你也觉得我穿制服的样子很帅?我无不鄙视地瞟了他一眼,本质上他就是一个无赖。我拿吃饭这件事打发他,没想到撞到了枪口上。正好,我也饿了。他说着,不容分说地把我拖到了食堂。我往一号食堂走,他一把把我拖进二号食堂。“我想吃花椰菜,二号食堂的花椰菜最好吃!”

他端着堆得满满的餐盘在我对面坐下,露出得意的笑。我可以想象他在食堂大妈面前装可爱的恶心样。吃完饭他又以老校友的身份强迫我这个在校学生带他逛校区。但不知怎么,到后来反成他带着我逛了。

你不知道吧?男生宿舍前面的荷花池里能钓到很多龙虾呢!

这条路以前被称作情人小路哦!

……

走到通往校门口的林荫道上,他突然看看手表,说,给你看个奇迹。“奇迹?”我半信半疑地看着他。“是啊,奇迹。从现在开始你闭上眼睛,倒数十个数,然后睁开眼睛。”闭眼睛。然后在心里默数几个数。不要睁开眼睛哦,他说,321,陆景灏难道真是魔术师?随着眼睑的开启,道路两旁的路灯一起点亮,夜幕倏然而至。橘色的灯光晕成一团一团,温暖而厚实地堆积在心脏里。

陆景灏笑着说,这个路灯还是那么准时啊!那我走了。你呀,好好体会一下这个地方吧,不要老是闷在教室里。天文台去过吗?没去过吧?唉,你还真失败呢,以后毕业了会遗憾的哦。

他向前走了几步,又折回,过来拉我的手。在我摊开的掌心写下几个细瘦的数字。“给我打电话吧。”他说。

他扁扁的身体颀长好看,在我的视线中渐行渐远。有那么几秒钟我真的感受到这个世界并没有我们想的那么坏。雨,没有生息地潜入夜色中。旁边有个同学喊,快跑啊,下雨了!

顾长安 1999、5

我很怕面对那些看到我考试成绩的人。怕他们脸上露出“你以前不是成绩很好”那样惊异的表情。总是安慰自己我又不是为了他们而活,可是我是很累了。

我也很怕班主任找我谈话,怕她那些义正言辞的说教。她总是能让我怀着焦虑尴尬的心情不知所措地看她。现在,我把头深深地埋下来,想像一只鸵鸟那样。可是这里是办公室,我低头看着自己从裤脚下露出来的肮脏的鞋尖。

你应该知道的,她说。我不知道自己应该知道些什么,我心里想。

她从一叠试卷的最下面抽出我的试卷,发黄的试卷像一块旧手帕,被人随意仍在桌子上。

“我不想再说你成绩退步了多少,有句话叫‘木已成舟’你明白吗?可是我希望你能整理好自己的心情,一心一意对付高考。你怎么可以在这个时候和别班的男生交往呢?”

她脸上是痛心的表情。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说陆景灏不是她所谓的“别班的男生”?

“你最近的表现真是糟糕透了!”我不知所措又惊异又害怕地望着她。

上小学时,记不清楚具体哪一天。上学路上摔了一跤,被一个男生碰翻了午饭,上厕所时钥匙掉进了槽里。倒霉事像多米诺骨牌那样一块接一块倒。放学后一直欺负我的女生继续欺负我,推了她一把,刚好被老师看到。她把我叫到办公室,我刚想解释什么,她直截了当地说:“你今天的表现真是糟糕透了。”

我觉得自己的心像遗落在了千年冰原里,找回来了,却没了丝毫的温度。我怕孤单,怕一个人被渐渐遗忘,怕没有人仅仅因为我可爱而爱我。

回家的路上,我在十字路口停了下来。一只黑猫弓身掠过我的面前,像道黑色的沉默的闪电。我很怕猫,怕看到那种灼人的眼睛。一道慌乱的刹车声拉回我的思绪。我抬头,看见一个女孩像只单薄孱弱的蝴蝶那般飞了起来。她直直地盯着天空最后一抹蓝色,没有惊恐亦没有怨恨。她在空中画出一道优美的弧线,然后重重地落在地上,像一幕无声电影的结束,我惊恐地捂住了嘴巴。

吃饭时觉得胃里一直有什么东西在翻腾,吃不下东西。爸爸生气地把饭碗一搁,说:“你摆脸色给谁看啊!”我很想像别人那样,和爸妈说说笑笑地吃顿饭,真的很想。我犟着脖子把饭碗一推走进了房间。关门时,听见妈妈说,可能高三压力太大了。我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硬是没让它流下来。他们不知道,我所目睹的死亡。

我看不了书,眼前只有那女孩苍白的脸。我把好好藏起来的素描本又抽了出来,我想画些东西,画女孩如蝴蝶般蹁跹的模样。妈妈推门进来,见我手里拿着素描本,又急又气。她夺过本子,用劲把它对半撕开,再撕再撕。纸张裂开的声音,一次次让我的心脏缩紧,她说,怎么生了你这样一个小孩!你怎么这么不听话,你不是答应我不画了吗?!你是想看我死吗!

我觉得自己没有错,大声地向她,向这个世界质问:为什么要让我背负这么重的理想,为什么给我这么沉重的负担!

她疲软下去,抹着眼角的泪走了出去。我像做错事的孩子蹲在地上流眼泪,惊恐地等待着惩罚。

我拨了那几个号码,一边拨一边拣着地上的纸片。

喂——喉咙被什么东西卡住了发不出声音。

喂——只有我的眼泪还在不停地流。

怎么没有声音呢——我仿佛看见陆景灏搔首疑惑的模样。可是,当我需要你的时候,我却牵不到你的手。

忙音——曾经那么热切地期盼去看一个更大的世界,期盼让你看到一个更好的我。可是不是每棵芽都能坚强地坚持到开放的。一时的勇敢,可以为我恒久的微末的胆怯找一个解脱。我害怕担负不了未来的重量,害怕一个人在未来的世界里踽踽独行。

冰冷的刀片伸过来,可是感觉不到疼痛。我闭上眼睛,很多人变成模糊不清的影子掠过我的面前。爸妈,小时候欺负我的女生,班主任,以及很多分辨不出的脸。我的心没有一点苦,没有一点怨恨,一个人不该因为自己的不幸而一直悲伤下去。最后的最后我看见陆景灏。他站在夏天泛滥的阳光里,被晒黄的额发闪着细碎柔和的光。他的右手把玩着一片受光的树叶,对着它吹气、微笑。他说,不要睁开眼睛哦。我说,好。

陆景灏 2007、7

我们时常会忘记一件以为会永远记得的事情,时常会想起一件早该忘记的事情。

“我喜欢夏天午后的暴雨,喜欢巧克力味道的食物,喜欢边骑自行车边想事情。最大的理想是当个画家。”“陆景灏以后当了摄影师的话,会去很多漂亮的地方把。”“以前因为成绩好被同班女生排挤,现在已经怎么和别人交往了。”“周遭人群的密集程度与个人孤单成正比,所以我不害怕一个人。”“人生啊,果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呢。”“不知道以后我们会变成什么样子的人。”

时钟指向凌晨1点,我关掉笔记本,身子往后仰。木质的椅背把我的背搁得生疼。从高层公寓的落地窗向下俯视,这个城市仍然不眠不休。习惯把自己扔进无休止的工作中,赚得最体面的酬劳来面对如潮水般涌来的麻木的面孔及四周嘈杂却无意义的声音。

走出公寓去便利店买了饮料。从营业员手里接过一枚硬币。硬币上1999的字样闪着暗淡的光泽。距离现在已经十分久远的1999年,这座城市的一张晚报上印了一则新闻:某重点中学高三女生因不堪高考压力割腕自杀。距离现在更加遥远的1998年,我用相机拍下了一个孩子靠在书桌上安睡的模样。她微皱着眉头,似乎梦里也有困扰的事,那一刻我希望自己能够一直陪伴她。我把硬币抛向空中,漆黑的夜里分辨不出它滚向何处。

喜欢的歌手沉寂了几年之后又在这个夏天出了新专辑。她抱着吉他浅吟低唱:在所有人事已非的景色里,我最喜欢你。

我最喜欢你。我喜欢你。

一起工作过的女孩蕙发来简讯:三年过去了,可是我想我还是喜欢你。屏幕上荧荧蓝光映着那几个细瘦的字,看上去惨白无力。我想起我们深夜在工作间画图纸的情景。她异常认真仿佛笃信什么的神情,让我想起长安。很久以前她也是这样一丝不苟地伏在桌子上作物理题,偶尔皱起眉头思考些什么。我和蕙原来都是一样执着的人。对于爱,抓不住,也放不下。

我回过一趟高中母校。想象长安曾经和我一样孤单地走过长长的林荫道。沿阴暗晦涩的楼梯蹬上天文台。那里更加破败,细屑的灰尘在光线中舞蹈。

斑驳剥落的墙壁上涂满字迹:喜欢你、物理组的胖子去死、傻子才悲伤。写下这些字的人,如今不知流散在何方。剩下它们来传唱一个不老的传奇。

我在那些字里轻而易举地辨出一行娟秀的小字——顾长安到此一游。因为字迹上方有一幅画,画上的少年笑容摇曳,我看得清自己曾经那张无忧的脸。一缕光线打亮那些字,那幅画,仿若隔世。我的心脏缩成小而坚硬的一块,突突地跳着,痛得我流出眼泪。

光阴变成清冷的流水,变成细微的尘埃,变成温存的呼吸,带我回到那些看着天空作白日梦的岁月。

那里,我们都是需要陪伴的孩子。

很棒的、我一直这么觉得~
还有很多很棒的短篇、要的话我可以给你发。【完】

2. 求《最棒的短篇小说》或书的作者

白水青菜
作者:潘向黎

他进门的时候,客厅里没有她的身影。他微微一笑,向厨房走去。她果然在,正在用饭勺搅电饭锅里的饭。她总是这样做,盛饭之前要把电饭锅里的饭彻底搅翻一下。他曾经问为什么,她说:“好把多余的水分去掉,口感才好啊。”显然她是听见了开门的声音。

饭冒着蒸汽,她的脸有一瞬隐在水气里。他闻到了饭香。

饭很香。奇怪的是,他在别的地方几乎闻不到这种香。这是好米才有的香味。他知道她只用一个牌子的米,东北产的,很贵,因为是有机栽培。

好米只是密闭着的香味,要加适量的水,浸适度的时间,然后用好的电饭煲煮,跳到保温之后,焖合适的时间,香味才会爆发出来,毫无保留,就像一个个储满香膏的小瓶子打破了一样。

她是他遇到的最会煮饭的女人。他这样说过,她回答:我尊重米。

在他笑起来之前,她又加了一句:不过只尊重好的米。

他洗了手,坐在餐桌边时,两碗饭已经在桌上了,他的这边多一个空碗,筷子照例搁在搁筷上,是一条鱼的形状。她端上来两个青花小碟,一个碟里是十几粒黄泥螺,并不大,但很干净,一粒粒像半透明的岫玉,里面有淡淡的墨色。一个碟里是香菜心,嫩嫩的酱色,也是半透明。家里的菜一向这么简单,因为他都是在外面吃过了,回来再吃一遍。

最后她端来一个小瓦罐。这才是他盼望的重点。马上打开盖子看了一眼,里面有绿有白有红,悦目得很。她说:“你先喝汤。”自己坐下来,开始吃饭,拨几口饭,就一点菜心,看她吃饭的样子,好像不吃一口菜也可以似的。

他就自己从瓦罐里舀了小半碗汤。清清的汤色,不见油花,绿的是青菜,白的是豆腐,还有三五粒红的枸杞,除了这些再也不见其他东西。但是味道真好。说素净,又很醇厚;说厚,又完全清淡;说淡,又透着清甜;而且完全没有一点味精、鸡精的修饰,清水芙蓉般的天然。

就那么一口,整个胃都舒服了,麻木了一整天的感官复苏,脸上的表情都变了,好像一个薄薄的壳被敲碎了,所有的肌肉、每一条纹理都活了起来。真是好汤!

他一连喝了两碗,然后吃饭,就着黄泥螺和菜心,一个滑,一个脆,都是压饭榔头。不知不觉就把一碗饭都吃完了。他也不添,而是又酽酽地喝了一碗汤。然后把碗放下,对她笑。

她也笑,“好像在外面没饭吃似的。”

“是没饭吃。现在谁吃饭?”

他说的是真话。他的工作宴会应酬多,那种宴会不会有饭。总是太多的油腻、浓烈的味道轰炸口腔,味蕾都半昏迷了,直到喝了她的汤,才缓缓醒过来。

“你的汤怎么做的?”

她莞尔一笑,笑容里有阳光的味道:“好吗?”

“好。”

“那就多喝一点。”

“喝了。到底怎么做的?人家都说老王家汤馆好,我看就是那里都喝不到这么好的。说给我听听。”

"说起来——其实也简单,就是要有耐心。”她说。

后来,他不只一次怀念那时的生活。那种安宁,那种坐在餐座前等着妻子把瓦罐端上来的感觉,掀开瓦罐的盖子时看到的好看的颜色,第一口汤进口,微烫之后,清、香、甘、滑……依次在舌上绽放,青菜残存的筋脉对牙齿一点温柔的、让人愉快的抵抗,豆腐的细嫩滑爽对口腔的爱抚,以及汤顺着食道下去,一路潺潺,一直熨贴到胃里的舒坦。

他们的家是让人羡慕的白金家庭。白金的意思是,既有钱又白领,这个白领的意思是泛指,指的是读过书,有修养讲规则,凭知识和智力挣钱,不是手上戴好几个宝石戒指的暴发户。

他先是吃皇粮的机关干部,后来不愿意看人脸色慢慢从孙子熬成爷爷,早早下了海,折腾了许多行当,最后在房地产上发了,然后是网站、然后是贵族学校,他的事业像匹受惊的野马一样势不可挡。

他成了本市的风云人物,电视台人物访谈的明星,各种捐款、善事的大户。毕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他的风度、谈吐,赢得了瞩目和好评。有一次电视台让女白领评选全国范围的十佳丈夫人选,他就上了榜,而且击败了几个电影明星、歌星。现在的女白领真是不傻。那些又蹦又跳的男人,只能远处看看,怎么能近距离相处?要是她们知道他还每星期两次开着宝马到那所著名的大学读哲学硕士,她们可能会发出尖叫——要多少实力才能有时间和闲心做这样的事情啊。但是他从来没有对外面透露过,这种事,要等人家自己无意中发现才好。越不经意越有风度,像他这样的年纪和身份,这种选择已经不需要经过考虑了。

他当然结了婚。都十七、八年了。妻子是她的大学同学,是初恋,而且是那种把情窦初开和爱和性和婚姻一锅煮的关系。他们从来没有想过两个人还会有其他选择,那时候也不知道要给自己多留一点时间,毕业后第二年就结了婚,然后很快就有了孩子。就是现在进了寄宿制双语教育的培鹰学园的儿子。儿子是他们的骄傲,他不但聪明、学业优异,而且长得非常漂亮。这不能完全归功于他,因为儿子明显地集中了他们两人的优点,而妻子当年也是学校里的美女,不化妆也青翠嫩叶一样清新可人。

因为有这样的妻子,他对女人是不容易惊艳的。而且他知道现在的女人的漂亮已经充满了化学的味道。

嘟嘟的出现完全是一个意外。起初他觉得这是个稚气未脱的女孩子,像个水晶花瓶一样好看又透明,而且不实用。等到看出她的企图还觉得有些好笑——这不是胡闹吗?要不是她是他的下属,本来可以叫他叔叔的。当然心里还是有点高兴的,很隐蔽但是很真切,这可是一个比自己小20岁的女孩子啊,又漂亮,而且出身很好,父亲是大律师,母亲是名医,家里本来要送她去剑桥留学的。这样的女孩,没有任何为了钱而接近男人的嫌疑。

起初他真的没有什么。因为觉得嘟嘟是一时冲动,再说他不可能破坏自己的家庭,这么些年,妻子辞掉干得好好的中学教师工作,专心在家相夫教子,他没想过要辜负她。他若是辜负她,她真是什么都没有了,一个40出头的女人,没有工作没有事业没有朋友,她怎么活?况且,许多男人成功了就另觅新欢抛弃发妻,他不想也掉进这种俗套,犯这种通俗的常见病——他不是一般的男人,这是他对自己的要求。

起初真的没有动心,他只是考虑怎么让嘟嘟少受一点伤害就退出去。但是现在的女孩子真是任性,她们想要什么就敢大喊大叫、又哭又闹、要死要活,他又下不了狠心把她开除掉。嘟嘟真是一个水晶花瓶,而且因为对他无望的爱,这个水晶花瓶就站到了悬崖边上,随时可能掉下来粉身碎骨。最后,他只好伸手把她接住。

他不回家吃晚饭了。后来,他连晚上都不回来了。他说,实在太忙,不赶回来了。后来又说,想一个人静静。

她沉默,就像他每次说不回家吃饭时一样,绵长而细密的沉默,那重量使他感到压迫,但是不敢挂电话。最后,她说:“这样吧,你要回来吃饭就打电话。”

他想,这等于说,如果不打电话,她就不会做好他的饭,还有那罐汤,等他回去了。那是他的家,但是从现在起,没有他的饭了,没有人等他了。他有点失落,但是马上感到了巨大的轻松。这太好了。她当然会有看法,也会生气,会伤心,但是以她的性格,不可能会主动挑破、发作出来。这些年来,他一直觉得自己选对了人结婚,现在又一次这样觉得。在爱上别人之后这样想,也许有点荒谬,但是他就是这样觉得。

他不喜欢租房子,他说哪怕只住三个月,我也要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我不住别人的地方。嘟嘟欣赏地看他,说:我也是,我也是。他就说要买一套房子,全装修的,带全套家具和电器的,“只要带上牙刷就可以住进去。”他愉快地说。嘟嘟却不要,她说那种房子没有风格,她不喜欢。最后她让他住到她那里去。

嘟嘟一个人住着两房一厅,是父母给她买的,装修是她自己来的,是很现代的简约风格,但是却比华丽更费钱的那种。全套北欧风情家具加全进口洁具,一色的白,卧室里连地毯都是白的,这不是这个年龄应该有的气派。看来她父母确实把她宠坏了。

嘟嘟为了欢迎他,给他买了名牌的浴袍和拖鞋,他没有听说过,只记得她说那是某个国家皇室用的牌子,她喜欢这个牌子,她说皮肤感觉到的奢华比眼睛看到的更真实。

新鲜的爱情,新鲜的疯狂,新鲜的住处,新鲜的气氛,好像连他自己都成了新的。几个月的时间过得像飞一样。

也有问题。问题是出乎意料的小问题:他们还是会肚子饿。

他是半个公众人物,不能到外面吃饭。嘟嘟一个人出去买肯德基,他倒是可以接受,只是觉得好笑,说:“我儿子最喜欢吃。”嘟嘟就变了脸,拒绝再买了。

只好叫外卖,从茶餐厅的简餐到永和豆浆,从日式套餐到避风塘,从披萨到意大利通心面,他们都叫了个遍,外卖没有汤,他们有时喝罐装的乌龙茶,更多的时候喝可乐。

慢慢的,吃饭成了个苦差事。因为难吃,而且他必须掩饰他对这些食物的难以下咽。真潦草啊,有的硬梆梆的,有的干巴巴的,有的木渣渣的。他思念一碗香香柔柔有弹性的米饭,更思念一碗热热润润让味觉苏醒的汤,冰凉的饮料怎么能代替汤?和他以前吃的晚餐相比,这些简直是垃圾。

但是他不敢说。只要他一流露出不满,嘟嘟就会生气:那我们出去吃啊,什么好吃的都有!我也不喜欢吃这些!还不是因为你!或者说……我知道,你又在怀念你过去的生活了!你是不是后悔了?后悔了就明说嘛!

每次他都要冒险出去请她吃一顿饭才能平息。

吃饭成了他们的一个心病。甚至下了班在往那个甜蜜的小巢走的时候,他就在犯愁,要不要自己先到哪里吃一点东西?不然等一下进了门吃点吃不饱的东西,半夜又要饿醒。

按照现在流行的划分,嘟嘟在这个城市里应该算个真正的“小资”了。说她真正,是因为她小资得天经地义,而且不是为了在人前装样,她不欺暗室,别人看不见的地方更下功夫。他从来不知道一个女人可以为了享受,这样认真把钱不当钱,这样一丝不苟。她的内衣比外衣更贵,她基本上不化妆,但是她的保养品一套都是她一个月的工资,而且用了觉得不好就被丢在一边。

她说:“用名牌有什么?把过期的名牌化妆品丢掉,那种感觉才算奢侈,我喜欢!”

她也解释为什么这样:“我要让自己眼睛看的、耳朵听的、皮肤接触的都是好东西,这样气质才会好。”

嘟嘟有两个爱好,一是健身,一是读村上春树。她不但有村上春树的所有作品,而且每种都不止一本,有各种版本,他怀疑只要国内有的她都买齐了。甚至还有日文原版的,虽然她不懂日语,“我可以学啊!”她唱歌般地说。只要有空,她就会随手拿起一本村上春树,随便翻到哪一页,开始看。看着看着,她的眉头就会微微蹙起来,光洁的脸似乎突然长了几岁。书架上、沙发上、床头、甚至洗手间的梳妆台上,都放着村上春树,有的合着,有的打开封面封底朝上趴着。

他看过几次,但是都看不下去,好像是一些莫名其妙的生活片段、稀奇古怪的梦和幻境,不知道在说什么,也不知道想说什么。这么乱哄哄的,真奇怪,嘟嘟在里面看到了什么呢?是什么吸引了她?他没有问,怕她根本不解释,反而笑他落伍。嘟嘟太年轻了,她的年轻使她的一切都有一种理直气壮,这一点让他感到可爱,也有点怯意。

没想到有一天,他一走进门,就看到嘟嘟因为兴奋而泛着粉红的脸。“今天有好东西吃!我给你做!”他望着她,好像她突然在说英语,虽然他能听懂,但是一时反应不过来。她又说了一遍,他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真是好消息,他能听到的最好的消息。

他跟着嘟嘟走进厨房。眼前的厨房一扫往日的清寂,热闹得像个小型超市,工作台上放着两块硕大的案板,崭新的,上面搁着两把刀,一把黑黝黝的切菜刀和一把雪亮而窄长的、带着锯齿的刀,旁边还有红的火腿、绿的黄瓜、嫩黄的奶酪,一大袋蔬菜,还有一个长面包,还有五颜六色的罐头,瓶里袋里的各种调料。这是个地震后的小型超市,一切都显得有点凌乱,嘟嘟的头发上也粘了一抹可疑的黄色膏体物质,但是也显出了热诚,心无城府、掏心掏肺的那一种。

他感动地表示要帮忙,嘟嘟坚决拒绝了,要他到厅里休息、看看报纸。她把他推到沙发上,把报纸递到他手里,甚至给他泡了一杯茶。他看了一下,居然是龙井,她笑着说:“刚买的。茶庄的人说是新茶。”然后她就像一个贤惠的妻子那样进了厨房。

嘟嘟终于忙完了,让他坐到餐桌边。他急切地过去,看到了餐桌上的东西。每人一碟三明治,切成小块的,一摞一摞的几摞,旁边点缀了嫩玉米芯和炸薯条。中间是一大盘红红的、一片混沌的东西,仔细看可以辨认出里面有腊肠一样的东西。惟一熟悉的东西是啤酒,麒麟一番榨。

嘟嘟说:“怎么样?”他说:“看上去很漂亮。”他决定先从容易接受的开始,就自己倒上啤酒,开始喝。嘟嘟一边解着身上的围裙,一边兴致勃勃地说:“这不是一般的东西,这可是村上春树餐啊。”

“什么?”他赶快把一口啤酒咽下去。

“村上春树的小说里写到的美食很多,日本就成立了一个村上春树美食书友会,根据他书里的描写,编了一本村上春树食谱,让大家分享。我今天就是按照这本食谱做的。好玩吧?没想到吧?”

原来是这样。他拿起一摞三明治,“这是什么三明治?”

“黄瓜火腿奶酪三明治。《世界末日与冷酷仙境》里生物学家的孙女做的。这个做起来很麻烦,生菜叶子要用凉水泡,吃起来才脆。面包片上要先涂上厚厚的黄油,不然蔬菜里的水分容易把面包泡软。最后也是我自己切的,特地买了一把刀,切得很整齐吧?”

他吃了一口,为了躲避作出评价,就指着那盘红红糊糊的东西说:“这是什么?”

“番茄泥炖史特拉斯堡香肠。我买不到史特拉斯堡香肠,还好书里注明原味维也纳香肠也可以,就用了维也纳香肠。主料是西红柿丁和维也纳香肠,调料是大蒜、洋葱、胡萝卜、芹菜、橄榄油、月桂油、百里香、花薄荷、罗勒、番茄酱、盐、胡椒、糖,我数过了,一共13种。本来想做蘑菇煎蛋卷,但是那是《挪威的森林》里的,早期作品,风格不一样,所以做了这个,这也是《世界末日与冷酷仙境》里的,就是世界末日当天,他和图书馆女孩过了一夜,在她家做的早餐。”

他心里涌起了爱怜,但是仍然没有动,倒是嘟嘟,把一条香肠用餐刀切成几段,用叉叉起一段,送进嘴里,“哎呀,太棒了!另类!浓烈!丰富!绝对村上春树!”她吃着,又喝啤酒,渐渐的眼里泛起了迷蒙,又说了一些“真是忧郁世界的美味情怀”、“对于挥别人生而言似乎是个不错的一天”之类的话,他知道,她已经进入了村上春树的世界,正在里面扮演一个角色,这些都是台词了。

他也作出毫不迟疑的样子吃了起来。这么难看的东西,居然不是非常难吃。但是想到居然要花上那么长的时间,动用那么夸张的阵势,那么多的调料,他还是觉得有点可笑。这就叫用最村上的方式享受生活?那么这个人的品位真成问题。不过这么出名的作家,应该不会这么粗糙。慢着,这个叫村上春树的人,会不会故意戏弄这些崇拜他的人呢?这样想,又马上觉得有点对不起嘟嘟,于是努力往嘴里塞进一叠三明治,马马虎虎地嚼几下,急忙用啤酒把它冲下去,感觉好像自己正坐在某架国内航班的经济舱里。

什么玩意儿呀,就是夹馅面包片,怎么看都是简单对付肚子的东西,好吃?见鬼吧。搬出川端康成来也没用。看看中国的小说家,看看《红楼梦》,里面写的好吃好喝的,那才叫美食,那才叫见识!可是这些他都没有说,因为嘟嘟忙了半天,他不能让她伤心。何况说了她多半也不懂。

吃完这顿难忘的村上春树餐,他最后说了一句:“以后不要这么麻烦了。在家里吃越简单越舒服。”

“今天这样不是很舒服吗?”嘟嘟奇怪地反问。

他把嘟嘟的手抓起来,轻轻爱抚着说:“不是这样的。真的会做的人,就是一碗白水青菜汤,吃起来就够好了。”他说完这句话,看到嘟嘟脸上的月亮被云遮住了,他立即知道,自己说了一句不该说的话。

他们都不愿意想起一个人,一个女人。但她总是在最不经意的时候出现。就像一个狡猾的债主,从来不会拦在大路中间,让你可以放心地开车回家,回到家门口,也不会看到有人气势汹汹地站在那里。于是你松了一口气,走进房间,打开灯,却猛然一惊,角落里赫然站着一个人,正是躲也躲不掉的那一个。

她听见门铃响的时候,有一秒钟以为是他回来了。但是她马上知道不是。先从猫眼上往外看了看,果然不是。是一个女人。

她打开了门,一个年轻女孩出现在她面前,有着紧绷的脸颊和鲜嫩的皮肤的女孩。她用微笑的眼神发问,这个女孩子说:“叫我嘟嘟吧,我是你丈夫的朋友。”

她立即明白了。明白了这个女孩是谁。她打开门,请她进来。像一个有礼貌的女人对待丈夫的朋友那样。嘟嘟从她脸上寻找一点情绪的流露,没有找到。

她让嘟嘟参观了他们的家,但是没有让她看卧室。然后她们坐了下来,喝着茶,一时都找不到话题。嘟嘟说:“谢谢你接待我。其实我今天来,一是想看看你是什么样子的,另外就是想吃你做的饭。”看到她脸上的惊讶,嘟嘟急忙解释:“我总听他夸你是个高手,最简单的菜都能做得最好吃,真的很好奇。”

她似乎有点为难,想了一下,说:“那,你就在这里吃一点便饭好了。”

嘟嘟像一个真正的客人那样,坐在餐桌边等。看着女主人端上来一碗饭,两个小碟,然后是一个瓦罐。她惊讶地睁大眼睛:就这些?女主人给她盛了一碗汤,一边说:“平时我们吃饭,也就是这样。他总是自己盛汤,脾气急。”

嘟嘟一边听,一边看她的手势表情,又注意汤的内容,简直忙不过来。但是她还是发现女主人没有碗筷,就问:“你不吃吗?”她的语气,好像她是主人。

女主人摇了摇头。嘟嘟不知道是她不想吃,还是不愿意和她一起吃,就不敢再说什么了。

她喝了一口汤。她不假思索地“哇——!”了一声。然后她难以置信地看看女主人,“这就是白水青菜汤?”

女主人说:“他这么叫。”

“你能告诉我怎么做的吗?”嘟嘟一脸恳切,好像她正在上烹调课,面对着给她上课的老师那样。

女主人停了一下,好像微微地叹了一口气。然后说:“要准备很多东西。上好的排骨,金华火腿,苏北草鸡,太湖活虾,莫干山的笋,蛤蜊,蘑菇,有螃蟹的时候加上一只阳澄湖的螃蟹,一切二,这些东西统统放进瓦罐,用慢火照三、四个钟头,水一次加足,不要放盐,不要放任何调料。”

嘟嘟难以置信地看看面前的瓦罐,排骨?火腿?虾?还有那么多东西,哪里有它们的影子啊。

女主人自顾自慢慢地说:“好了以后,把那些东西都捞出去,一点碎屑都不要留。等到要吃了,再把豆腐和青菜放下去。这些东西顺便能把油吸掉。”

嘟嘟倒吸了一口冷气。这就是所谓的白水青菜汤?白水?这个女人的心有多深啊。那个男人说的是什么胡话?他每天享用着这样的东西,却认为是非常容易非常简单就可以做出来的,他真是完全不懂自己的妻子。就在这一瞬间,嘟嘟深深地明白了眼前的这个女人,也明白了世界上,爱情和爱情之间有多大的不同。

“你每天都要弄这样一罐汤吗?”

“是啊。早上起来就去买菜,然后上午慢慢准备,下午慢慢炖,反正他总是回来得晚,来得及的。”

“那今天你怎么也准备了呢?他不是……”

“你是说他没有回来吃晚饭吧?是啊,都半年了,不过我还是每天这样准备,说不定哪天他突然回来吃呢?再说我都习惯了,守着一罐汤,也有点事情做。”

嘟嘟整个人呆在那里。半天,才说:“你真了不起。”

女主人愣了一下,然后失神地、轻轻地说:“他整天那么辛苦,能让他多喝一口汤也好啊。”她好像在自言自语,完全忘记了眼前还有一个人。

嘟嘟突然说:“你今天都告诉了我,你不怕我学会了,他永远不回来吗?”

女主人回过神来,看了嘟嘟一眼,笑了。那笑容,好像在说,他不是已经不回来了吗?又好像在说,他怎么会不回来呢?好像在责备:你这样说是不是有点过分啊?又好像在宽容,因为这问题本身很可笑。

这样笑完了以后,女主人轻轻地问:“你能这样为他做吗?”

嘟嘟偏着头,认真地想了想,说:“我也可以的,但是不必了。”她说完,就站起来走了,走到门口,她站住,回头一笑,说:“我不是你。”

她走得就像她来时那样突然,毫无征兆。

又过去了一个月。傍晚,女人照例在厨房里,汤罐在煤气灶上,微微冒着热气。女人的目光穿过后阳台,往外看,好像看着楼下的草坪,又好像看着一个不确定的地方。

门铃响。她应着“来了”,过去开门。她刚刚发现家里的米快没有了,就到那家固定的米行买了一袋米,还是那个牌子的东北大米,完全绿色无公害的,价钱比普通的新米贵了5、6倍。这是米行的伙计给她送米来了。

她打开门,却发现是他。她愣了一下,一句话脱口而出:“怎么?忘了带钥匙?”

他回答:“是啊。”

她马上回到了厨房,丢下他一个人。他不知道她这样算是什么意思,有点想跟进去,又觉得不妥,一时有些浑身长刺的感觉。过了一会儿,她在厨房里说:“等一下米行的人会送米来,你接一下。”

他说:“哦。”

“还是那种米。”

“我知道。”他说。

米行的人来了,他接下来人手里的米袋,随口问道:“钱付了吗?”伙计说:“付了付了,太太每次都先付的!”

他用双手握住米袋的两角,把它提进橱房。她说:“放这里。”他就放下了,同时感到如释重负。

这时他确定自己可以坐到餐桌边等了。他就坐到了餐桌边。

她好像看见他坐下来了,就说:“洗手去。”

他洗了手,坐在餐桌边时,她端着一个大托盘过来了。他想,家里还是有改进,她不再分几次跑了。托盘放到桌上,里面有两碗饭,两碟菜:一个是虾仁豆腐,一个是番茄炒蛋。一个小瓦罐。这是他思念的,忍不住马上打开盖子看了一眼,说:“我先喝汤。”

他从瓦罐里把汤舀了小半碗。还是有绿有白有红,还是清清的汤色,不见油花。他急忙喝了一口,就那么一口,他脸色就变了。像被人从温暖的被窝里一下子楸出来,又惊又气,又希望一下子挣醒,发现是梦,好瘫回到温暖的被子里。

“这是什么汤?”他不敢吐出来,挣扎着把嘴里的一口汤咽下去,急急地问。

“白水青菜汤啊。”

“怎么这么难喝?以前的汤不是这样的!”他委屈地抗议。

她尝了一口,然后说:“白水青菜,就是这样的。你要它什么味道?”

他放下调羹,审视她。她不看他,脸上没有任何波动。她还是那么喜欢吃饭,但是现在不像过去,好像没有菜也吃得下去的样子,她把虾仁豆腐和番茄炒蛋都舀了一下,和饭拌在一起,自顾自吃起来,吃得很香。他干脆不吃了,点起了一支烟。过去在她面前他是不抽烟的。但是现在,这些好像无所谓了。她连看都没有看一眼。

吃完最后一口,她把所有的碗碟都收回托盘里,然后正视着他,说:“我们家以后可能要雇一个钟点工,我找到工作了,家里这么多事。”

他吃了一惊,“工作?什么工作?”

“到烹饪学校上课。”

“你?当烹饪老师?”

“你忘了,我本来就是老师。烹饪考级我也通过了。”她说。

刚才那口难喝的汤好像又翻腾起来,他脱口而出:“这么大的事,也不跟我商量。你现在怎么这样了?”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他不该这样说。理亏的人是他自己,是他对不起她,不管她做什么他都失去了质问的权利。而且这些日子,他几乎不回家,让她到哪里找他商量呢?他现在这样说,只会给她一个狠狠反击的机会,反击得他体无完肤。

但是,她没有反击,她甚至没有说什么。她只是看了他一眼。这一眼,让他真正开始感到自己的愚蠢。那目光很清澈,但又幽深迷离,好像漆黑的夜里,四下无人的废园子中井口窜出来的白气,让人感到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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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个人的故事,有点似张爱玲笔下的《白玫瑰与红玫瑰》,可悲而不可喜。尊重好米的妻子和喜欢春上春树的嘟嘟,生活都是精致,讲究。即使一个古典一个现代,我仍不觉得这两个人有什么不同,小资的两种形式吧。那样费时的炖一锅汤,奢侈的让我觉得有些罪恶了。那个做妻子的,读起来温文尔雅,可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人呢。那种深沉的忍耐让我觉得害怕。

我,我喜欢豆腐青菜,喜欢真正的白水青菜汤!

3. 找一本短篇小说

飞儿是个热爱生活,不爱化妆,不爱打扮,喜欢简单,喜欢真实懂得享受生活的女孩,很多时候她会一个人安静的窝在角落看一本书,或是在有阳光的日子里没有目的地的坐上任意一辆公车,找个靠车窗的位置坐下,听着杰伦的歌,看着路上匆匆忙忙的行人和车辆,然后靠着车窗美美的睡去。飞儿最喜欢对别人说的一句话:我曾经在梦里和一个人无数次的擦肩而过,衣服都擦破了也没擦出火花。就这样飞儿慢慢学会了品尝一个人的孤单。

09年10月的一天午夜,飞儿参加完一个同学的party后,她漫无目的压着马路,不知不觉竟走到了网吧门口,她仰起头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抬脚走了进去,但飞儿,怎么也没有想到这场美丽的网络懈逅会让她伤的这么重。那天晚上飞儿在网上把杨阳错当成他的同学,依然记得那天的午夜刮着刺骨的寒风,出了网吧的门,手机响了,直到现在飞儿也想不明白,为什么那天晚上,那么爽快的把自己的电话给了一个连面都没有见过的陌生人,飞儿在心里打了一个沉重的问号,虽然连面都没见过,但缘分似乎在愈演愈深。

他们谈论生活,谈论彼此,天南地北的聊着,陌生感荡然无存,从那以后,飞儿会把大把大把的时间浪费在网络上,只为了翻阅QQ上跳动的头像,不知道,是无聊,还是因为想念他!暖暖的午后,飞儿早早的起了床,天气很好,阳光很温暖的洒在被褥上,飞儿微笑着伸了个懒腰,然后快速的洗漱、着衣,出门之前,飞儿拿起一元硬币,放入手心,然后在把它轻轻抛向空中,告诉自己,如果是人头,就给他电话约他见面,如果是字就是有缘没份。结果让飞儿非常满意,拿起电话,拨通,告诉他,三点钟,在人潮拥挤的步行街见面。杨阳一身休闲的出现在飞儿面前,着实把飞儿吓了一跳,这个男生和网络上的感觉完全是两个人,这么阳光的大男生,和26岁一点也不沾边,第一次见面难免有些尴尬,让飞儿没想到的是,这个男生竟然会害羞,也许是飞儿太过胆大,竟然提出和头次见面的男生照大头贴,要不然也不会发现这个男生会害羞,后来飞儿坐上回家的公车,电话响起,杨阳的,接通之后,杨阳对飞儿说:“我们在一起吧。”

飞儿当时捂嘴偷笑,也许在再不用一个人享受孤单了吧,用飞儿的话,“说真的,当时我不怎么喜欢你哦,只是单纯的想找个人来关心我而已。”就这样在09年的冬天他们开始了爱情之旅,冬天的天这么冷,从水龙头里流出的水都快结成了冰,看着飞儿冻的通红的手,杨阳心疼极了,主动拿起衣服,自告奋勇的说,让我来洗吧,飞儿心里自是感动,但说出来的话却也不饶人,“你是不是故意表现给我看啊!”看着杨阳在冰冷的水里捞着衣物,飞儿的眼泪就掉了下来。从那次之后,飞儿就发誓以后在也不会让他帮自己洗衣服了!在光棍节的黄昏,也是09年下的第一场雪,杨阳拉着飞儿去逛超市,经过毛绒玩具柜台的时候,飞儿停了下来,抱起坐在柜台上的可爱大棕熊,然后放下,拉了杨阳就走,杨阳知道飞儿特别喜欢这种毛绒玩具,就对飞儿说,如果喜欢咱就买下了,回来的时候飞儿抱着那只可爱的大棕熊,故意把雪踏的咯吱咯吱的响,抬头对杨阳说,“今天,又不是什么日子,你送礼物给我,我都不知道对你说什么才好。”杨阳看着飞儿,笑了笑,说:“傻瓜,今天是光棍节啊,你忘了,至于它吗,就算是我们俩都告别单身的见证喽。”

牵着杨阳的手,飞儿觉的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晚上,飞儿亲自下橱做菜给杨阳吃,她在厨房忙碌了将近一个小时,杨阳才吃到了她做的菜,说实话,飞儿自己也知道菜做的不怎么样,但是看着他认真的一口一口的把菜吃下去,飞儿真的很开心,飞儿想,如果能天天做饭给他吃该有多好啊。在之后的两个月,飞儿沉浸在爱情的喜悦里,飞儿总是霸道的对杨阳说:“不管以后或将来发什么任何事情,你都不准放弃我。”杨阳,则总是默默的听完飞儿的话,脸上犯着浅笑,并不作答。飞儿总是害怕输了这次,就拿出电话,让杨阳对着电话录音许下承诺。在这座城市,留下了他们太多的回忆,他们一块逛街,一块看电影,一块为对方挑选衣服,一块照大头贴,杨阳带着飞儿吃遍了小吃街所有好吃的小吃,飞儿有时觉的幸福是不是来的太快了些,她看着杨阳,有些晃神儿,不知道老天是不是会一直这样眷顾她。

可是,飞儿怎么也没有想到,老天并没有像她想像中的那样眷顾着她,可怕的暴风雪来的那么快,快到她想把幸福藏起来的机会都没有。

09年的平安夜,飞儿跑了三条街才买到那贵的要死的红粉佳人,并亲手为杨阳包了平安果,飞儿想像着杨阳看到平安果时的表情,忍不住笑了起来,飞儿,不曾为谁做过这样的事情,可当杨阳把平安果扔到杂乱的书桌上,看都不看一眼时,飞儿哭了,哭的伤心极了,不依不扰的要杨阳像她道歉, 杨阳觉的飞儿在无理取闹,就这样他们彼此都伤害了对方,这也是他们在一起后,第一次杨阳没有让着飞儿的小孩子脾气。这几天的天总是阴沉着,和飞儿的心情一样,隔天下午,天空突然飘起了雪花 ,飞儿想起了杨阳,想起了光棍节,飞儿似乎不曾知道幸福的感觉,可她想,幸福可能就是挂念吧,看着天空飘下着零零散散的雪花,飞儿伸出了双手,冰冷的雪花碰处到飞儿那一丝温热的手指,瞬间便熔化了,飞儿的眼睛湿了。不知道,他是否明白她内心到底在挣扎着什么,风大了,心更痛了,飞儿发了信息告诉杨阳,“天冷了,记得穿厚点” 她等了许久,她把电话捧在手心,可那熟悉的电话铃声,终究还是没有响起,这也是第一次飞儿向杨阳认输,可是他们的爱情在再也回不来了,灰灰的天空,飘着雪花,曾经也是冷冷的冬天,杨阳会告诉飞儿同样的话,天冷了记得穿厚点,可是现在一切都变了,飞儿想对杨阳说:“知道吗?当天空中又飘下雪花的时候,我开始想你了。”雪下大了,天更冷了。

飞儿想她的痛真的没人疼,飞儿跟自己玩着红绿灯的游戏。 红灯,转弯,绿灯,直行, 漫无目的地走在马路上,飞儿想看看这个城市最后会把自己逼到何处, 她安安心心的告诉自己, 眼眶里泛起的液体不是泪珠,而是水蒸汽。 文字,短信,电话,Q上消息,这一切,对飞儿在没有任何意思,只是像履行公式一样,飞儿不在相信这个世界有什么可以永远,他不是她的,她也不属于他,飞儿想她的心那么小,可以遇见的人不多, 可以付出的,也只有那么几个, 记忆里残存的温柔,终会抵不过眼前平时的幸福,他选择了眼前,忘记了过去,而飞儿却留在原地,忘了选择。飞儿清晰的记得她和杨阳分手的那天,同样大的雪,飞儿想起那天杨阳无奈的表情,心痛极了,谁也没有想到,杨阳就这样放弃了飞儿,杨阳家人觉的这种门不当,户不对的爱情不会长久,也不会幸福。飞儿想起,自己对杨阳说的话,“如果生米煮成了熟饭,那我们是不是就可以一辈子在一起,永远也不会分开了。”

飞儿现在想想,当时还真是幼稚,也许飞儿并不知道,杨阳并没有她想像中的那么爱她。飞儿翻开手机,听到她录下杨阳对她说的句句誓言,飞儿哭了,也许爱情是真的,只有幸福才是假的吧!

多年后的一天,在喧哗的大街,杨阳,目视着在街角一对牵手走过的恋人,这时,杨阳眼角有液体滑落!杨阳好想告诉飞儿,他从来都没有打算放弃她,只是在两年前,天意弄人,杨阳两年前的感冒被医生误诊得了绝症,在心烦意乱之时,他决定放弃飞儿,也许是有缘无份让他们错过了最美丽的年华,最纯真的爱情!

4. 莫泊桑短篇小说

项链 是其最著名的短片小说,初中课本也曾出现过

5. 求1篇短片小说

短篇小说]我和姥姥2007-09-14 11:33 我的童年,大多数的时间是在姥姥的油灯下度过的。记忆中我和弟弟,妹妹关系并不好,由于孩子多,母亲也没时间照顾我,父亲比较严厉。经常喝酒,我是家里的长女,经常因为弟弟妹妹吵架挨打,只要一挨打我就跑到姥姥那里避难。一年回家住是有数的。

姥姥家离我家就几里地的路程。我只要穿过一片小树林就可以找到姥姥家。姥姥很小的个子。瘦瘦的瓜子脸。很淡的两条弯弯的眉毛。齐齐的短发掖在耳后,没有流海,只在头发上别个黑色的夹子,说话的声音慢慢的细细的。衣服虽然有的补着补丁,但是很干净整洁。记忆中,姥姥经常是一个人做在门槛上。纳着鞋底,做着各样的绣花鞋。

姥爷在城里打工,一年就回来那么一次,姥姥一个人带着其中一个没成家的舅舅在一起生活,日子很紧巴的。可我从来没看见姥姥埋怨过。

有时候姥姥背着我去田里铲地。姥姥的背暖暖的,有时候会趴在背上睡着,姥姥拍着我的屁股唠叨着‘,再过两年姥姥就背不动了。背不动我的大外女了;’ 我知道姥姥最疼我了。那时候我已经6,7岁了。

春天的时候,别人家的菜园里的菜还没熟的时候。可姥姥家的菜就可以吃了,黄瓜熟了,第一根是留给我的。姥姥把他小心翼翼的摘下来,洗干净了,放在水缸里。留到我来的时候。

圆子里的那棵大杏树,结了满满一树的杏,没熟的时候,我就经常偷偷的爬上去摘,姥姥就会站在树下喊我,乖孩子。杏熟了,姥姥给你留着。是的,杏熟的时候。姥姥卖一部分,剩下的都放在仓房里,看着那些圆圆的,带着橙色的,黄色的杏,看了让人流口水。吃一口沙沙的甜中带着一点酸酸的,那感觉直到今天想起来都流口水。

小舅舅经常说姥姥太过于宠着我了,怕惯坏了。;姥姥总是慢慢的说:这孩子可怜!那时候不知道当年的可怜是什么意思。今天我才知道,当年姥姥说的可怜是因为我是奶奶抱养的,过继到父母的户口上,被人遗弃的孩子。

我总是跟在姥姥的身前身后的转,我知道除了奶奶以外。姥姥是这个世界最疼我的一个。姥姥做饭,我就帮他添火,有时候灶坑打呛。烟熏着我的头发了,姥姥会心疼的撵我。去找邻居家的小孩子玩一会。吃饭的时候。姥姥一遍一遍喊着我的乳名。换呀,换呀!听说为了母亲生弟弟,才起了一个换的小名。夏天蚊子多,姥姥就做在我旁边拿个纸扇子煽风,什么时候我睡了,她才吹灯再睡。

记忆中。姥姥家除了过年吃上一顿白面。一年四季都是玉米面的糊糊。我家里条件很好。经常吃上油饼,我就经常跑回家带上几个给姥姥。有几次我趁母亲不注意的时候。偷了家里的鸡蛋还用袋子装了几碗面。跑到姥姥家。谎称是母亲让拿过来的。所以每次回家。我都象土匪进村扫荡似的。弟弟妹妹就看着我,瞄着我。有一次,过五,一节的时候,母亲煮了一盆的鸡蛋,我没舍得吃,打算留给姥姥,还多拿了几个,弟弟妹妹座在墙头上 骂我小偷。我生气了,把他们俩推进墙外的土沟里。狠狠的打了他们俩一顿。正巧被父亲看见了,没等我解释。就踢了我几脚,小时候我胆子小,只要看见父亲发火。我就会吓的尿裤子。这次又是。母亲说了我,我哭着跑到了姥姥家。很久都不回家,后来。是母亲接我。我才回去那么几次。

可是没有多久,我骑舅舅的自行车玩。弟弟妹妹非要座,本来我的个子还没车子高,骑着就摇摇晃晃的,他们俩哭着闹着要座上,没骑出去几步。就歪歪斜斜直奔旁边的土沟里,结果弟弟的脸划破了皮,他们俩狼哇的座在沟里嚎,我吓的爬出了土沟,被母亲狠狠的骂了一顿。还打了我两巴掌,我开始恨她,恨她偏心。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父亲和母亲每隔一段时间就给姥姥扛一袋面过来。还经常吃顿饭再走。姥姥很高兴的露出了那半口牙。姥姥那年总是胃痛,我就经常去小卖部买安乃近,镇痛片给她吃。母亲说去大医院检查一下吧,姥姥说:没事的,小毛病。不碍事的。姥姥只要感觉好些了,就继续纳他的鞋底,姥姥说:是因为母亲不会做针线活,我们一家夏天的布鞋和冬天的棉鞋都是姥姥一针一针纳出来的。可姥姥一点怨言都没有。总对我讲母亲的事情。

姥姥生下母亲三天就下地干活了,成分不好,不干活没有饭吃。就把母亲丢给她的奶奶。姥姥的婆婆不喜欢女孩子,心肠不好,孩子饿了一直哭闹,她就用被子捂孩子的嘴,孩子命大,没死,还活下来了。母亲三岁那年秋天,姥姥为了挣工分,每天早晨太阳没出来就去下田,走的时候,母亲在睡觉,晚上很晚才回来。母亲也在睡觉。那知道,孩子白天饿了,偷吃了奶奶的面糊。被奶奶一巴掌打过去,以至母亲一只眼睛细看有点斜。腿也被摔挫踝了,也没人管她,北方的农村,都睡火炕,不烧火很凉的,母亲哭够了,就躺在凉炕上睡了,姥姥也不知道母亲的腿坏了。等秋收忙完了,姥姥才知道母亲的腿已经瘸了。

我知道姥姥讲给我听,是不想让我记恨母亲。听姥姥讲这些的时候,我已经10岁了,我回家的次数就多了。

那年三十,姥姥就早早的叫我起来,,把我的衣服都装在了一个三角兜里。让我回家过年去。不知道什么原因,我就是舍不得走,姥姥送我到院墙外看着我走才放心的回屋,结果我走了没多远又回来了,站在姥姥家院墙外翘着脚向屋里张望,看见姥姥一个人做在火盆旁哭。我站在那一边抠墙上的土一边流眼泪。

那个年是姥姥一个人过的,姥爷在外打工把腿摔伤了,没有回来过年。记忆最深的是那个年很冷,天黑的吓人,弟弟,妹妹拎着爸爸做的罐头瓶的灯笼满囤子跑。我却早早的睡觉了,因为我那么想姥姥的火盆,很 暖很暖的。

终于熬到了大年初二,父母亲带着我们几个孩子,穿着新衣服去姥姥家,我知道我又长了一岁了,已经11岁了,姥姥那天特别的高兴,我还第一次看见姥姥穿着半对襟十排纽扣的灰色上衣,裤子是用铁烙烙的整整齐齐的。家里的老木桌也出奇的光亮。舅妈和母亲在厨房里忙碌着,我便拿出舅舅的象棋给弟弟他们玩。谁知道他们俩竟然因为抢象棋打哭了一个。舅妈家的小表妹不到三岁,走路象没脚后跟,摇摇晃晃的,舅妈让我看好表妹。别碰到火盆。那天是我最高兴的一天。谁知道那也是姥姥一生中最后过的一个年。

同年的7月份,姥姥终于病的起不来了。父亲和舅舅们带她去省里的大医院检查。结果是晚期胃癌。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姥姥的病多严重,但是看见母亲红红的眼睛就知道病的很严重,姥姥对我突然变了,有时候用一种关切的眼神看着我,有时候对我却很严厉,不让我留在她身边,让我回家,我总是哭着跑回家,再偷偷的跑回去,母亲给的零用钱,我都给姥姥买糖,饼干之类的东西,那时候农村也没有什么,可姥姥已经吃不下去了,吃了就吐,到后来,吃什么吐什么,有时候还吐血,姥姥只要好点,就用眼睛看着我笑。我却哭了。因为姥姥吃不下任何东西了。

终于有一天,姥姥离开了我们。我挤在大人们的腿底下,寻找着了姥姥的尸体。看着母亲哭昏了几次,我也哭了,虽然不知道死意味着什么?但是我知道姥姥躺在了木棺材里,被车拉走了,被埋在了地下,潮湿的土里。永远也爬不出来了。

姥姥从我的生活里一下子消失了,但我还是象以前那样,放学了先去姥姥家那里看看姥姥还在不在。是不是还做在门槛上纳着鞋底等着我回来,是不是还在为我煽扇子,有好长一段时间,我都是悄悄的推开姥姥的门。喊姥姥。姥姥。。我饿了。。。屋里静的只有我的声音。还有姥姥唯一留下的一个枕头。是母亲他们忘记烧了,我躺在姥姥的枕头上,哭了。。。睡着了,我梦见了,姥姥站在房顶上看着我笑。我知道姥姥一定是去了天堂了。

我为姥姥关好门。压了一满缸的水,刚走到院墙外,突然感觉后面姥姥在喊我,当我在回头的时候,什么也没有,。只看见一道晚霞的余晖斜照在房前的门槛上,我知道一定是姥姥在看着我。

6. 好的短篇小说长啥样

短篇小说国内遇冷?短篇不如长篇?好短篇长啥样?

来看看方方、赵玫、孙甘露、路内四位知名作家从短篇小说的写作切入,畅谈小说世界。

(本文源于文学论坛“甜美的时光片断”)

短篇不是给长篇练手的

人们往往对“第一次”难以忘怀:方方记得第一部出版作品是短篇小说集《大篷车上》,“那时长江文艺出版社找我,我还有受宠若惊的感觉”;路内记得25岁那年自己的第一篇短篇小说发表在《萌芽》上,“200元的稿费够我一个月的生活”。

他们都从短篇开始结缘文学。但耐人寻味的是,这些年长篇小说似乎比短篇更受青睐。“虽然短篇小说大师爱丽丝?门罗获得2013年诺贝尔文学奖,但在中国,作家似乎对长篇更偏爱,更把第一篇长篇的创作当做标志性事件。”袁筱一问:“大家怎么思考短篇和长篇的关系?现在还写不写短篇?”

在方方看来,写长篇还是短篇有一个时间分配的问题。她这一代中国作家于1980年代前后开始写作。“以当时的经历、阅历、知识储备和写作技术的成熟程度,都还没有力气写长篇。”

到1980年代中期,中篇小说出现了。“它比短篇容量大,写起来比较尽兴,又不需要花长篇那么久的时间。所以中篇小说一下吸引很多人,我就是其中之一。”1990年代后,方方以写中篇为主,基本没写短篇。直至去年,才又拾起写短篇的笔头。

“其实西方对中篇小说没有一个严格的概念。”孙甘露表示,“在我看来就两种――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或者说比较长的短篇和比较短的长篇,小长篇和短长篇。实际上长篇小说和短篇小说根本无法互相替代。有一种庸俗的论断说‘写短篇练练笔’,这句话不成立,好的短篇根本无法写成一个好长篇,这不是冲点水就可以做成的。”

人们对短篇的理解庸俗了

路内也不认同“短篇是作家起手”这类说法。他说:“有的作家也可能从诗歌、戏剧起手。我们总把长篇和短篇的关系看成一种对抗,还觉得短篇是弱势。我们谈短篇小说时一定会谈到长篇,谈长篇小说时却不一定谈到短篇。”

“但我觉得,如果有对抗,也不是两种文体的对抗,而是一个作家身体内两种特质的对抗。为什么短篇衰落、长篇兴盛?我感觉问题在于短篇小说在逐渐庸俗化,长篇小说逐渐功利化。这可能导致短篇小说更多地为读者服务,长篇小说更多为作者自己的问题服务。”

路内解释,长篇功利化是“有个文学野心在那,需要长篇完成里程碑式的东西”,“也可能牵涉到出版野心,出版社对作家也是有要求的。长篇必然会受到功利化的影响,适度范围内也不是坏事。”

那什么是短篇庸俗化?路内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当下的短篇小说被狗血和鸡汤影响,出版界也欢迎这类作品。加上影视对小说的冲击――需要你写出影视化的东西。简而言之,快餐式。”

“短篇小说变得庸俗,作家对短篇小说的理解变得庸俗,读者对短篇小说的理解也庸俗起来。我们把短篇小说当做一种快速解乏的文化产品。这不是指责,而是一个有意思的文化现象。这和当下我们对小说、对文学认识和教育的不足也有关系。”

他表示人们工作紧张,各种不适,可以通过运动唱歌而非短篇小说解乏。“因为短篇小说是一种心绞痛的快速死法,它其实不提供解乏功能,不提供人生经验和情感解决方案,不提供励志和温暖。好的短篇小说,套用拉纳德的一个短篇集的名字:有人喜欢冷冰冰。”

未来是网络小说的天下吗?

说起长篇小说,方方也提到了网络小说。“现在年轻人写长篇比较多,特别网络作家一上手就是长篇,哗哗哗一直写下去。”

对这块有些陌生的领域,方方评价:“网络小说的好处在于野生野长、充满活力。但确实没有人来把关。它的用词、句式、技术还是比较弱的。但它进步的速度比我们想象的快得多,所以我还是很看好的。”

“我认为网络小说最大的问题可能是不够讲究。它们讲究情节快速递进,要求故事迅速发展,吊着每天有人看他的东西。对十年磨一剑、起承转合、结构追求什么的,它不讲究。当然年轻人不挑技术,只要给我一个故事框架和几个人物就够了。”

赵玫认为网络小说的现状是泥沙俱下,“当然也有好的网络小说,但它与金钱的关系和传统作家与金钱的关系完全不一样。”

此外,赵玫表示文学本身是很严谨的东西,但是网络小说对语言的修炼不会这么多。“我原来写作是第一遍手稿,然后誊一遍。后来即便上网打字,我的第一遍稿也一定要在纸上写。把文字从纸张转到电脑,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我觉得网络文学这个东西先要定义一下。我们现在讲的网络文学是所有在网上发表的东西,这太笼统了。其实(网络文学)应该是指在专门网站上发表的,比如穿越、玄幻、言情等类型文学,然后每天更新,下面有打赏阅读。”孙甘露说。

他曾听闻有网络作家一天更新上万字。“他们的创作我百思不得其解,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写的。从单位时间来讲必须是噼里啪啦就下去了。我们写东西是来回琢磨,一句话这样讲那样讲,这个字在前面在后面,弄了半天,一年半年出来一篇东西。可能这些老朽的想法都要被扫干净,以后可能就是网络的天下,文学就改了。”

“但一个行当总会出现一些高手,从理论上看,我乐观其成。”

“像王朔出来时人家骂他,当时施蛰存就讲过,你不要看不起这些粗俗的流行的东西,当时《诗经》出来的时候就是粗俗流行的东西。随着时代转变,所谓小说就是通俗的,就是闲话,不是很高的东西。”

至于好小说会在哪里,孙甘露表示:“俄罗斯有个谚语说‘眼对眼,看不见脸’,凑太近了反而不知道对方长啥样。我们需要时间和距离从旁观察。”

来源|澎湃

图书介绍

华语短经典第一辑全8册

云淡风轻+巫和某某先生+早安北京+水鬼+虚拟+平安夜+信使之函+在屋顶上牧云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云淡风轻――方方短篇小说选

方方是当代文坛颇为活跃的女作家,其作品多次获《小说月报》百花奖、中国女性文学奖等多种重大奖项,在社会各界已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多部小说被译为英、法、日、意、葡、韩、泰等文字在国外出版。本书收录了方方新作《云淡风轻》《天蓝》以及她的经典短篇代表作共12篇,其中《云淡风轻》被评为2016年花地文学榜年度短篇小说。

巫和某某先生――赵玫短篇小说选

赵玫是较早以女性主义意识写作的作家,她的小说多具浪漫主义色彩。其作品梦幻、诗意,带着忧伤,真切感人,先后获得庄重文文学奖、鲁迅文学奖等多种重大奖项。本书收录《巫和某某先生》《无调性短歌》《谁让梦想变得低沉》等13篇赵玫最具代表性的短篇小说。

早安,北京――徐坤短篇小说选

徐坤的短篇小说在文化反讽、女性命运和都市情爱等几个方面有多重探索,表现出女性知识分子独有的智慧与锋芒。其作品获过鲁迅文学奖、老舍文学奖、冯牧文学奖等国家及省部级奖项及各大期刊奖30余项,被翻译成英、德、法、俄、日语等出版。本书收录了作者开始创作以来发表过的影响较大的短篇小说8篇,其中《厨房》获过第二届鲁迅文学奖,《遭遇爱情》《狗日的足球》《早安,北京》获过《小说月报》百花奖,《鸟粪》获得《小说选刊》优秀小说奖。

水鬼――苏童短篇小说选

苏童对创作短篇小说尤为偏爱,格非曾说:“毫无疑问苏童是中国当代短篇小说的大师、巨匠,代表了短篇小说最高的程度”。其作品获有茅盾文学奖、英仕曼亚洲文学奖、华语传媒文学大奖、鲁迅文学奖、布克国际文学奖提名等国内外重要文学奖项。本书收录了《水鬼》《拾婴记》《骑兵》等短篇小说代表作11篇。

虚拟――毕飞宇短篇小说选

毕飞宇是中国当代最具实力的小说家之一。前期创作以中短篇小说见长,后期转向长篇小说写作。《哺乳期的女人》获首届鲁迅文学奖,《玉米》获第三届鲁迅文学奖,《推拿》获第八届茅盾文学奖。本书收录《哺乳期的女人》《怀念妹妹小青》《地球上的王家庄》等9篇毕飞宇最具代表性的短篇小说。

平安夜――李洱短篇小说选

李洱被誉为中国先锋文学之后最重要的代表作家之一。其作品获有茅盾文学奖、21世纪鼎钧双年文学奖,被翻译成德语、英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等。《石榴树上结樱桃》得到德国总理默克尔的高度推崇,德媒评其为“配得上它所获得的一切荣誉”。本书收录《平安夜》《儿女情长》《夜游图书馆》等8篇李洱短篇小说代表作。

信使之函――孙甘露短篇小说选

孙甘露是先锋文学代表作家之一。作品有英、法、日等多种译文,被收入海内外多种文学选集。本书收录了其成名作《访问梦境》以及《信使之函》《请女人猜谜》等孙甘露最具代表性短篇小说5篇。

在屋顶上牧云――路内短篇小说选

路内,2007年以长篇小说《少年巴比伦》而受到关注,被认为是当代文坛出现的最让人惊艳的小说家,被评论家称之为中国70一代最好的小说家之一。其文字幽默畅快,而又伤感缠绵,常常让人“微笑着读他的文字,却忍不住悲伤”。著有“追随三部曲”,《花街往事》《慈悲》等。曾获首届《人民文学》新人长篇奖,《GQ》中文版年度作家、华语文学传媒奖年度小说家。本书收录了路内最具代表性的短篇小说8篇。

7. 短篇恐怖鬼故事大全

大全放不下,更多可以iamk.cn看看,这几个是我以前看过最经典的鬼故事~~之前发的都没有这几个经典!


第一个故事:你相信谁?

有一年登山社去登山,其中有一对感情很好的情侣在一起。

当他们到山下准备攻峰时,天气突然转坏了,但是他们还是要执意的上山去。

于是就留下那个女的看营地,可过了三天都没有看见他们回来。

那个女的有点担心了,心想可能是因为天气的原因吧!

等呀等呀,到了第七天,终于大家回来了,可是唯独她的男友没有回来。

大家告诉她,在攻峰的第一天,她的男友就不幸死了!

他们赶在头七回来,心想他可能会回来找她的。

于是大家围成一个圈,把她放在中间,到了快十二点时,突然她的男友出现了还混身是血的一把抓住她就往外跑。他女朋友吓得哇哇大叫,极力挣扎,这时她男友告诉她……

在攻峰的第一天就发生了山难!

全部的人都死了只有他还活著……你相信谁?


第二个故事:怎麽这麽多人

有一天,某位下班的朋友晚上回宿舍,在一楼按了电梯。他要上六楼,很幸运地,电梯一下子就来了……

他走了进去,里面空无一人,他走进去电梯马上就关上了……

升啊……升啊……

到了四楼的时候,电梯突然打开了。

有两个人在外面探头探脑的,意思想要进来,可不知道为什麽看了后又没有进来。

电梯门又关上了,就在电梯门要关上的时候,我的朋友清楚的听到他们在说:“怎麽这麽多人啊!”


第三个故事:没人和我抢了

有一个男生晚上要坐公车回家,可是因为他到站牌等的时候太晚了,他也不确定到底还有没有车,又不想走路。因为他家很远很偏僻,

所以只好等著有没有末班车。

等啊……等啊……

他正觉得应该没有车的时候,突然看见远处有一辆公车出现了。他很高兴的去拦车。

一上车他发现这末班车很怪,照理说最后一班车人应该不多,因为路线偏远,但是这台车却坐满了……只有一个空位,而且车上静悄悄

地没有半个人说话……

他觉得有点诡异,可是仍然走向那个唯一的空位坐下来,那空位的旁边有个女的坐在那里,等他一坐下,那个女的就悄声对他说:“你不应该坐这班车的。”

他觉得很奇怪,那个女人继续说:“这班车,不是给活人坐的……”

“你一上车,他们(比一比车上的人)就会抓你去当替死鬼的。”

他很害怕,可是又不知道该怎麽办才好,结果那个女的对他说:“没关系,我可以帮你逃出去。”

于是她就拖著他拉开窗户跳了下去,当他们跳的时候,他还听见“车”里的人大喊大叫著“竟然让他跑了”的声音……

等他站稳时候,他发现他们站在一个荒凉的山坡,他松了一口气,连忙对那个女的道谢。

那个女的却露出了奇怪的微笑:“现在,没有人跟我抢了……”


第四个故事:梦中情人

宁最近总是梦见同一个梦,梦里一个男人对她说:“你来嘛,你来找我嘛,我等你……”

终于,宁忍不住了,于是问他:“你是谁?我怎麽才能找到你呢?”

男人说:“明天中午12点在xx公园门口的站台上来找我,我这里有一颗痣。”男人用手指著自己的下巴。

醒来,宁匆匆找到自己的好友并把一切告诉好友,好友答应陪同她一起前往。中午11点55分两人在约定的地方等,却不见男人来,天气炎热,宁对好友说:“太热了,我到对面买两支雪糕,你在这里等我。”说完宁过街去了。

就在这时,一辆车子冲了过来,一声惨叫……好友跑过来一看到宁,已倒在血泊中。当打开车门准备把宁送到医院时,才发现这是一辆灵车,而车上的玻璃棺材中躺著个男人,男人的下巴有一颗痣……

好友恍然,看看自己的手表,现在的时间是12点整。再探探宁的呼吸,已经停止了……


第五个故事:手机

萧喜欢把手机放在写字间窗户的桌子上,阳光下,金属外表栩栩如生,煞是惹人喜爱,今天是平安夜。中午时萧收到了不少祝福的资讯,他一一读完,时不时回复一条,然后如常般把手机搁在窗口的桌子上,开始忙碌……

手机的声音再次响起,他嘴角色起一道弧线,无奈的摇摇头。

办公室的同事忍不住和他开玩笑,又是第几号的女朋友给你发的短信啊!

哪有?他拿起手机读到,“后天晚上10点……”

“什麽乱七八糟的啊!”,同事凑过来,这并不是什麽祝福的资讯啊!

“可能是无聊的人开玩笑吧!”萧索笑笑,继续写他的文件。

第二天还是中午的时候,他又收到一条资讯,内容与上次的居然有些连系……

“明天晚上10点……”

萧索开始有些不耐烦了,他按照那个号码拔了回去,想看看是谁和他胡闹。

“你好,你所拔叫的号是空号……”

不会吧!他确认了一次资讯号的号码再次拔过去,结果仍然是空号。也许是资讯发过来的时候发生错误吧!他没有深想,决定对这个短信不再理睬。

第三天,同样的时候,手机的短信照旧响起,萧索有些烦恼了。打开资讯,天哪!

“今天晚上10点……”

这几个字元映在眼里,他马上照那个号再次拔过去。

“你好,你拔叫的号是空号……”机械的声音再次在电话那头响起,透著凉意……不可能的啊!

萧索决定今天下班早早回家,可是部门的经理却正好宣布,客户来电话通知,谈判时间改为明天早上,所以他所负责的文案必须要今天晚上做好,看来只好加班了。当然,几个短信不能影响工作的,再说这次专案,老总是非常看重的,企划部得力干将萧索是怎麽也脱不掉的。

最好的办法是,在10点之前把工作结束。 7点过后,大厦里面的公司都陆陆续续的下班了。写字楼里安静下来,萧索要了份便当,匆匆吃了几口便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去。

8点半,同事们都走了,只有他还一个人。他已顾不得任何事了,在电脑面前努力奋战著,直到手机的声音再次响起,又是短信!他心里一阵凉意,回头一看,还好,不是10点,而是正指9点,他松了一口气,打开手机。

“还有一个小时……”又是那个奇怪的号码!

天哪!到底是谁!萧索不禁开始想身边的每一个人,没有线索,算了,不是继续工作。早早离开为妙,索性关机。萧索终于完成了文案,匆匆离开了这个地狱般的大厦,点燃一支烟,平静一下心情,穿过一条马路,当他走到中央时,手机突然响了,而且是死命的尖叫……

天啊!不是已经关机了吗?萧索愣了一下,马上停下来脚步去找那个该死的手机,夜空划过一个尖锐刹车声,金属外表的手机在空中划

了一个圆,落在一片血泊中。有个时间,永远停在了10点……

P/S:陌生的号码发的短信,也许就是催命的资讯哦!嘿嘿……


第六个故事:马尾辫

在乡下的时候,半夜下班回家,在路边看到一个马尾辫的女孩面向墙蹲著在哭。走上前问她为什麽哭,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

她回答说:“家里出了车祸。”

然后让她别太伤心并要送她回家,她说:“不用了,因为你看到她的样子会害怕的……”

你说:没关系的快起来,我送你回家。

然后她站了起来转过身面对你

你看到的还是一根马尾辫。 。 。


第七个故事:卫生间

我们上班所在的楼层除了我们的公司,还有其他一些公司,都是一些很小的部门,而我们一层楼只有一个卫生间。在走廓的尽头。

卫生间只有两条路,前面是洗手台,门口有一面镜子。平时工作很忙,我们上卫生间的时候几乎是跑著去的。这天也一样,我匆匆冲进卫生间。有一道门是虚掩的,我能看到里面已经有一个人了,那个人并不认识。于是选择了旁边的那个,等到出来的时候,洗手台已经

有一个长发的女孩在洗手。

那是隔壁公司的女孩,我们在走廓遇到过很多次,虽然从没打过招呼,但也算是半个熟人了。她洗好手,拉开隔壁那格的门走了进去,咦?那格是有人的呀!难道刚才看到蹲在里面的……

我没有多想,快步走了出去。过了一些时间,又是卫生间,我第二次看到了那个女人……

那是个上了岁数的女人,一身黑色的棉衣,脸色蜡黄,整个脸都是浮肿的。我刚进去时就看到,她依然蹲在窗户的那个格子里。看见我,

居然露出的诡异的表情……啊!我尖叫一声,就冲了出去,正好撞到隔壁的那个女孩……

“你怎麽了?”她问到。

“有……有鬼!”我连气也喘不顺了,不是吧!她也吓得花容失色,千万别去窗户的那一个格子!我紧张的告诉她,我不压其烦的对每一个唠叨。已经不再到那个格子了,我宁愿去楼下的公厕,然而就算是这样,我还是第三次看到了她!

不是卫生间,而是走廓,她在人堆中跌跌撞撞的走,没有人注意到她,我顾不上淑女形像,大叫著冲进了办公室。怎麽回事?经理如老虎般把我提到了走廓上,哪里?她居然还在?如此明目张胆?难道只有我能看见她?她……我指著那个黑色的棉衣……她?她?她是这个楼的清洁工!最近大厦要求不止晚上清洁,早上也要清扫过道,所以你以前没见过她,我看你是发神经!

经理恨恨得扔下我,快步走了回去,我晕!原来是虚惊一场,害得我每天跑几条街!终于可以放心的上卫生间了,解恨。刚进去,又遇到隔壁的那个女生,她冲我笑了笑,就出去了……

卫生间的门口正对著那面镜子,出来的时候整了一下衣服,忽然想起那个好笑的误会,便想向她说一下,就转身叫她。

天啊!我看到了什麽?

硕大的镜子里,我只看到了我而已,而转过头来看我的她,在镜子里压根什麽也没有啊!

我终于明白了,果然是个误会!那天的那个清洁工的确一直蹲在那间里啊!

而那个女孩之所以可以进到里面去,因为她,她才是真正的鬼啊!

P/S:不要相信任何陌生人,包括你常看到的那些人,也许,那就是……


第八个故事:厕所里的老婆婆

许多学校多是乱葬岗或是刑场的后身,因此有许多恐怖的传闻流传在师生之间……

位于高雄的一个小学,是一所校史相当长久的学样。有一排厕所座落在校区的最后方,除了一二年级的小朋友外,没有其他年级的师生使用……总是弥漫著一股阴森森的气息,而第三间厕所一直是深锁著的。

一天下午,一个高年级的男生急著上大号,正好每间厕所都有人,他实在是忍不住了,就用力拉开第三间的门……说也奇怪,平常怎麽拉也拉不开的门,但今天怎麽……管他的,赶快解决再说……

正当他松口气想大喊一声痛快时,底下忽然有一种冰冷的感觉……他猛然往下一看……天啊!一只枯瘦的手从下面伸出来,他大叫一声,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刀往那只怪手上划了一刀之后,马上冲了出去,自此以后他再也不敢再踏进那间厕所一步。

过了很久,这件事渐渐在那位高年级学生的脑中淡忘。有一天,他与三五个好友在那排厕所附近的篮球场打球。一个往反方向的球竟转个身飞进了厕所里,同学们怪他乱传,便叫他赶紧去把球捡回来。他嘴里咕哝著直进厕所,远远看见一个老婆婆拿著那个球从厕所走了出来。

他小跑步到老婆婆那,想拿回那个球……好奇怪!老婆婆的脸始终没有盌起来过,但她手背上的刀痕吸引住了他的目光,他问:“老婆婆,您的手背上怎麽有刀痕啊?”只见老婆婆缓缓地盌起头来,张大眼睛瞪著他,乾笑两声后说:“那是被你割的啊!你忘了吗?”语毕便张牙舞爪的向他扑去。

他哇的大叫一声晕了过去。

据说,那位高年级的同学经过那麽一吓之后,变得有点痴呆,而那一排厕所不久后也拆除了。


第九个故事:手

你喜欢吃鸡爪子吗?听我讲了这个故事后,你要还敢吃,我就服了你了。

阿方是一个大排挡的老板,以前他的生意不是很好,但是自从得到了一位高人的指点后,他的生意一下子就红火起来了。特别是酱鸡爪,但他每天都唑是限量供应十份,谁来了也没的多。这可苦了我这个食客了,有时候去晚了,就没了。那一天我是睡都睡不著,就为了那一碗鸡爪。

这可是说出去都没有意思,而且他有一个怪毛病,他的厨房周围都是用黑布罩著的。没有人知道他是怎麽做的菜的,最奇怪的是,我从来也没有看见他向谁购过鸡爪,他也没有鸡。那他的原料是怎麽来的呢?

那天我实在是忍不住了,就悄悄地躲在了他的屋顶上,掀开了屋瓦的一角,心想学到了我就自己做。我从细缝看到,那真是一辈子也忘不了的情景,我看到了只手。那是人手!还连在人的身上的手,不过已经不全了。那个人还活著,我看到他的脸在扭曲,但是叫不出来,他全身只是皮包骨头,可是手却是肉肉的,那只手是被钉在墙上的,灰黄色的,掺著一丝血丝,还在抖动著。

这时外面有人叫一份鸡爪,只见阿方熟练地从那个手上斩下了一块,他飞快地剁著,然后下锅,加料……很快,一盘鸡爪就香喷喷的出锅了,阿方将它端了出去。这时,我发现他冲我这个方向笑了一下,“咚!”我吓得从上面掉了下来,掉进了阿方的厨房……


第十个故事:妈妈

一对夫妇平时总吵架,一次两人又吵起来,丈夫一怒之下杀害了妻子,然后把她的尸体埋在了后院子里。

过了几天,男的觉得很奇怪,为什麽这几天孩子都没有见到妈妈却一点也不问自己呢?

于是有一天他就问孩子:“这几天你妈妈不在家,你怎麽一点也不著急呢?”

孩子答到:“我觉得好奇怪啊!为什麽爸爸你这几天一直背著妈妈呢?”

后记:

这十个故事曾经有人很早就流传……据说是真人真事……

8. 短篇故事

1 有个女孩..她很胖..
有一天,她发觉她爱上了一个很帅很帅的男人..
终于有一天..
她向他表白了..
但男孩告诉她:"如果你减到95斤我就和你交往"
于是女孩开始整天锻炼..甚至节食..
没有几天,女孩因为没有吃东西.病倒了..
被送进了医院.
碰巧的..男孩也因为得了重病进了医院.
那天大雨交加.
夜,孩躺在病床上痛苦的呻吟
没有人照顾.
女孩看了心里好难受.就把自己唯一的药给男孩服下.
第二天.
女孩因为自己抵抗不了病魔,安详的去了..
而男孩却因为她的药而痊愈了..
当他看到女孩的时候,什么都没有说.
就这样离开了医院.
女孩死去的时候.刚刚好96斤...

2 手中名片
一对已结婚十多年的夫妻去城市的另一端看朋友,回来时天色已晚,又逢末班车,丈夫说,咱俩从前后两个门挤上去吧,人太多了。妻子点头同意。从前门挤上车的丈夫站在车厢中间,被一层层的人拥挤着,十分难受。忽然就有一只手悄悄地抓住了他的手,凭感觉他知道那不是妻子的手,因为妻子的手肯定没有如此温热、柔软、细腻而动人心魄……他真希望这车能一直不停地开下去,哪怕到天亮都行。继而又想,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呢?她怎么注意到我的?她叫什么名字呢?怎么样才能和她取得联系?忽然脑中灵光一闪,将自己的名片悄悄取出一张塞在那只可爱的小手里。车终于到站了。丈夫恋恋不舍地下了车。从另一侧车门下来的妻子看起来并没有觉察到什么。两个人横穿马路时,一辆摩托车疯也似地冲过来,妻子稍稍犹豫了一下,还是用身体撞开了丈夫……丈夫抱起浑身是血的妻子跑进医院,天亮的时候,医生出来告诉他,我们已经尽了力,你妻子只想见你最后一面。丈夫走进病房时,妻子的一只手攥成了拳头,后来那只手像电影里的慢镜头一样缓缓张开,丈夫的名片悄无声息地滑落下来…

3一把锁和一把钥匙
故事的开头似乎是大家听了一千遍也都烦了腻了的那种。某某男人原本贫困,下海后几经努力终于发了财。发了财就饱暖思淫欲地越看自己原来的妻子越难看。男人说咱俩离了吧。女人开始几次都不同意,后来说好吧,给我五万块我就离。男人就给了女人五万块钱。两人又没有孩子,也就痛痛快快地分了手。分了手之后的男人很是潇洒了一阵子。但没过多久他就厌烦了这种生活。一天,他在雨中候车的时候发现了一个面貌姣好的女孩,女孩也冲他点头微笑。他心中蓦然一动:好熟悉的眼光啊!后来他们搭讪起来,然后开始约会,再后来他们就结了婚。婚后妻子除了温柔体贴地照顾他之外,平时总是缠着他问他前妻的一些事,每到这时候就令他不知说些什么才好。女人还保留了一个小小的箱子和一把精致的钥匙,总不让男人看。直到有一天,女人卧床不起,她把钥匙交给男人的手里时很平静地说,我死之后你可以打开那个箱子啦。女人终于离开了人世,再次失去妻子的男人迫不及待地打开了那个让他牵挂已久的箱子。箱子里只有一个厚厚的日记本,日记本里记述了一个女人整容的前后过程。

4一只脚和两条性命
讲这个故事的是一位来自南方的朋友,现在在上海。他说这个故事的背景可能是无锡,或者是一个类似的地方。是真事。女的是一家电视台的女主持人,生得明眸皓齿落落大方,男人是一个名声鹊起的青年作家。两人都还年轻,本不打算这么早就结了婚,不料一不小心女方怀了孕,两人商量说还是先结了婚再说吧,两人就去登了记并选择了婚礼的日子,也怪女人天性太浪漫了吧,女人坚持洞房花烛要在船上才浪漫。于是两人就搭乘了一艘太湖的游船。半夜时分两人听见舱外许多异样的响声,接着广播说船触了礁,并在下沉,请大家赶紧逃生吧。男人就拉着女人跳出窗子扑进水里,那天夜里风高浪急,不怎么会游泳的女人只几下子就呛了水,正在这时她看见男人游了过来。她想这下子可好我丈夫来救我了,于是一把拉住男人的胳膊,夜色中的男人忽然很凶恶地吼了一声:“快放开我!”女人还不知怎么回事时,男人一脚踹在女人的胸口上,这一脚踹得女人万念俱灰。也许是命不该绝吧,女人最终还是获救了。女人上岸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那男人解除了婚约,并去医院打掉了那个不幸的小生命。后来有一天女人接到了那男人托人转给她一封厚厚的信,信中详细地剖析了人性和人的本能,并不请求女人原谅他,只求女人好好活着并照顾肚中的孩子。女人看过信后颇觉不祥,赶到男人的住所后才发现男人自杀了。他用了一种颇为奇怪的方式,据说那是世界最残酷的一种结束生命的方式。

5心脏的故事
一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孩到了出嫁的年龄,也许因为是心脏病的原因,先后谈了几个小伙子都告吹了。女孩很伤心。家里人开始为她张罗换心脏的事。终于有一天,好机会来了,一个出了意外车祸的女人的心脏被移植到女孩身上,手术非常成功。看着手术后一天比一天健康的女孩,大家都为她高兴,然而还有一件更让人高兴的事,那就是有一个英俊潇洒、各方面都非常出众的男人突然闯进了女孩的生活,他对女孩一见倾心,百般呵护,没多久,两人就在女孩亲友的一片祝福声中举行了婚礼。婚后女孩发现丈夫有一个奇怪的举动,那就是喜欢伏在女孩胸口上听女孩的心跳声。开始女孩好高兴好激动,后来女孩听丈夫的一个亲戚说丈夫原来有过一个非常漂亮的妻子,那个不幸的女人死于车祸,她那颗原本不属于自己的心动了一下,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找到了那家为自己做移植手术的医院,好心的大夫告诉了捐献者的名字。回家后女孩细心翻拣丈夫的东西,终于在一本厚厚的书中找到了一张字条,那个字条上赫然写着那个名字。
某天

6 女孩终于鼓起勇气对男孩说:「我们分手吧」 男孩问:「为什么?」 女孩说:「倦了,就不需要理由了」 一个晚上 男孩只抽烟不说话女孩的心也越来越凉 『连挽留都不会表达的情人 能给我什么样的快乐?』 过了许久 男孩终忍不住说:「怎么做你才能留下来?」 女孩慢慢地说:「回答一个问题,如果你能答到我心里就答案,我就留下来。」 「比如我非常喜欢悬崖上的一朵花,而你去摘的结果是百分之百的死亡,你会不会摘给我?」男孩想了想说:「明天早晨告诉你答案好吗?」 女孩的心顿时灰了下来 早晨醒来,男孩已经不在 只有一张写满字的纸压在温热的牛奶杯下第一行,就让女孩的心凉透了
亲爱的,我不会去摘 但请容许我陈述不去摘的理由 你只会用电脑打字 却总把程序弄得一塌糊涂 然后对着键盘哭 我要留着手指给你整理程序你出门总是忘记带钥匙 我要留着双脚跑回来给你开门 酷爱旅游的你 在自己的城市里都常常迷路 我要留着眼睛给你带路 每月(好朋友)光临时你总是全身冰凉,还肚子疼 我要留着掌心温暖你的小腹 你不爱出门 我担心你会患上自闭症 我要留着嘴巴躯赶你的寂寞 你总是盯者电脑眼睛给糟蹋得已不是太好了 我要好好活着 等你老了 给你修剪指甲 帮你拔掉让你懊恼的白发 拉着你的手 在海边享受美好的阳光和柔软的沙滩告诉你一朵朵花的颜色 像你青春的脸… 所以 在我不能确定有人比我更爱你以前 我不想去摘那朵花…」 (女孩泪滴在纸上 形成晶莹的花朵)抹净眼泪,女孩继续往下看: 「亲爱的 如果你已经看完了 答案还让你满意的话 请你开门吧 我正站在门外 手里提着你最喜欢吃的鲜奶面包…」
女孩拉开门 看见他的脸 紧张得像个孩子 只会把拧着面包的手在她眼前晃 我想这就是爱情或者生活

7苹果男人
他第一次见她,觉得这个女孩怪有意思的。她坐在公圆的椅子上,啃着一只苹果。果皮被她啃得东一块西一块的。
他不禁一心里笑,原来还有这样懒的女孩,连苹果皮都不削。
没有想到会认识她,却认识了。
后来,开始了恋爱。约会时,递一只苹果给女孩,女孩依然啃着苹果皮。他才知道,女孩不会削皮。接过她手中的苹果,他开始一下一下的削。他削的苹果皮薄且连刀不断,并仔细去了核,女孩吃着苹果,吃着吃着就哭了。因为品尝到了爱的滋味。
因为苹果,他们结婚了。
婚后,他几乎宠坏了她。不让她做家务。她热爱写作,他总是全力支持她。每次她写稿,他都默默地陪在一边,为她削一只苹果。
她的写作一直不太顺,写出的作品大都石沉大海,只有少数命中,稿费还不够一个月的苹果钱。
这时,女孩平静的生活出现了另外一个男人。他叫阿伟。是某杂志社主编。阿伟像是有一双慧眼的伯乐,女孩成了他看好的千里马。
日深的交往中,女孩被阿伟的博学、才干深深吸引。再想想他,除了会削苹果之外,对她能有什么帮助呢。忽然就觉得现在的婚姻太闷了。
那晚,坐在电脑旁,她一个字也没写出。几次话到嘴边又咽下。他看出了她的犹豫,正在削的苹果皮忽然断落。他不知是在怎样的心情下听完了她离婚的理由,他手中的苹果皮不断的断落、断落。忽然一不留神,刀子削到了他的手,血顺着手指流下来,他感到心里阵阵疼痛。可是,他依然削好苹果,去了核给她。
因为苹果,他们离婚了。
离婚之后,她在感觉轻松的同时,一抹疼痛开始在她的心里蔓延开来。她发现阿伟除她之外,有很多走的很近的女人,她永远不可能是他的唯一,也永远不可能是他的第一。她以为自己会很洒脱,会很COOL,却不是,她终究不能割舍一个女人对感情的完美渴望。一天天的心灵煎熬中,她发现自己成了一个愚蠢的小女人。她甚至忘记了自己以前是一个让多少男孩艳羡的高傲女孩。
与阿伟终究没有结果。日子久了,她疲倦不已。
几年后,她在街上与前夫邂逅。他的身边跟着一个温柔小巧的女人。两人相见,都怔了一下。
他问她:“你好吗?”她疲倦的笑笑:“还好。”
他依然宽厚的笑着:“这我就放心了。对了,这是我女朋友,准备下个月结婚。”
她微笑着祝福,脑中却一片空白。
晚上,她失眠了。不知怎的,就想起他为她削苹果的样子,眼泪无声的滑过。自从她离开他,她再也没有吃过苹果,每次拿起苹果,便会想起他们的婚姻。
失眠到半夜,她索性爬起来。从橱柜内找出一只苹果,她像他那样连刀不断的削皮,原来是那样难,那是怎样的一份耐心呀,且要去掉果核。她终于理解了他对她的那份爱,明白了爱情是什么,可是,他不再是为她削苹果的男人。

8没有翅膀的天使de一个传说
女孩喜欢追着蒲公英跑 于是男孩就偷偷帮着她``吹散蒲公英```````` 女孩喜欢在日落的海边拣贝壳````````` 于是男孩就偷偷帮着她变出五彩的贝壳```````````` 男孩```是云端的天使`````却为了女孩``经常飞到地面````````` 男孩以为`````女孩``一直都不知道````自己的存在``````````` 后来```````` 女孩开始向往着飞翔飞````````` 但```女孩只是人类```````` 没有翅膀```` 飞不起来``````````` 于是```男孩知道了```````` 他``知道````只要女孩``想要的```` 他都要```帮女孩实现``````````` 尽管```他以为```女孩从不知他``的存在```````` 于是```````那一晚` 男孩```轻轻来到女孩的窗前`````女孩睡的如此宁静`````` 嘴角还有浅浅的笑``` 听说```睡觉时带着微笑的人门``````总是幸福请你一直幸福````````` 这是我```` 最后一次满足你的愿望了`````````````` 男孩微笑着```````` 在一团白色的光辉中```````` 男孩带着微笑`````` 溶入了自己的翅膀`````````` 从现在起```````他不在是天使``````` 不在是了```````````` 他化做了自己的翅膀````````` 一双```````女孩的翅膀 清晨````````女孩醒来````````` 身后有软软的东西```````` 是什么````女孩走到镜前```````` 天啊````````是一双翅膀`````````` 晶莹的翅膀`````````````` 我可以飞了么?``````````````` 女孩轻轻的扇动翅膀````````` 是的```````我可以飞了```````````` 可以像天使般的飞了```````` 我要去找他``````````` 那个帮我偷偷吹散蒲公英```` 那个帮我变出五彩贝壳的男孩``````````````` 以前一直都不敢``````````` 可现在````````` 我也可以飞了````````` 同他一样了`````````````````` 我要去告诉他``````` 我喜欢他``````` 我们可以一起到云端飞了`````````` 女孩带着兴奋的微笑找遍了整个天空`````````` 一天```````两天``````````一个月````````` 女孩再也没有力气了`````````````` 找不到``````````` 他在哪```````````````` 在哪````````````` 女孩哭了`````````` 身后的翅膀```发出幽幽的光````````` 女孩终于明白````````` 男孩化做了自己的翅膀```````` 男孩知道自己想飞``````` 可``他却不知道`````````````` 她的飞翔的愿望```````````````` 只为他

男孩和女孩是一对男女朋友,男孩很花心,但女孩对男孩很专情。女孩很爱雨天,也喜欢淋雨。每当女孩跑出伞外淋雨时,男孩往往也想陪着她一起淋雨, 但都被女孩给阻止了。男孩总问:"为什么不让我陪你一起淋雨呢?" 女孩总回答说:"因为我怕你会生病!" 男孩也会反问她:"那你为什么要去淋雨呢?" 但女孩总是笑而不答。最后往往是男孩拗不过女孩而答应了她的要求,因为男孩只要看到女孩开心就很快乐,但幸福的时光总是不会长久的。男孩喜欢上另一个女孩,喜欢她的程度更胜于她。有一天当男孩和女孩吃饭的时候,他提出了分手的要求,而女孩也默默的接受了。 因为她知道男孩像风,而风是不会为了任何人而停留的。 那天晚上,是男孩最后一次送女孩回家。在女孩家楼下,男孩吻了女孩最后一次。 男孩说:"真抱歉,辜负了你!但是陪你在一起淋雨是我最快乐的时光!" 女孩听完便抽泣了起来,男孩抱着她。许久以后, 男孩跟女孩说:"有一个问题我想问你已经很久了,为什么每一次你在淋雨时都不让我陪呢?" 许久之后女孩缓缓的说:"因为我不想让你发现……我在哭泣!"那一天晚上,又下起了雨……

姗从昏迷中醒来,浑身却一点力气也没有,脑子里空白一片,她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仿佛一个世纪般长久,重症病房的呼吸机还在帮助她呼吸,她努力想坐起来,腿脚却很不听使唤。趴在她床边的男人都被异样的声音惊醒,抬起了他的头,喷涌出泪水,撕心地大喊:“大夫,大夫,她醒了,她醒了…”

姗睁大了眼睛,看清楚了这个男人,眼窝深陷,面容憔悴,两鬓泛白,皱纹刻在眉间

。姗看着他,亲切在心里弥漫开来,“爸爸……”姗轻轻叫了声。男人愣了一下,猛然紧紧抱住了姗,哽咽着“你终于醒了,你知不知道你昏迷了四年了…”泪水落在姗脸上。

姗的身体还很虚弱,美丽的脸显得有些苍白,对于从前的事情她想不起来,从爸爸那里知道了关于她的故事:她原来是家银行的出纳,有着很爱她的父母,还有一个很爱她的男友,正在婚礼的前个月,银行内部的保安起了歹心,一天中午,在她和另一个同事值班的时候,持枪抢劫了银行。她和同事大声呼救,被保安一人开了一枪,同事当场死亡,姗腹部中枪后仍然和保安博斗,纠缠中头部咂到了窗台。姗的手术整整做了六个小时,尽管极力抢救保住了她的性命,但是因为脑部受到了强烈的撞击,姗就再也没醒来……姗的母亲受了很大的刺激,回家的路上被一辆货车撞倒,带着无限的牵挂和遗憾离开了人世。

几年间,父亲四处求医,姗也辗转来到了这个城市的医院,但得到的结论都有是一样的:她醒来的机会几乎是零,就算是醒来,智力也会像几岁的孩子一样。父亲对这个晴天霹雳的结果并没有死心,他四处借钱,哪怕有一点点期望也不放弃。

为了筹措昂贵的医药费,他卖掉了家里的房子,但是很快就所剩无几。为了早点治好姗,节省开支,他白天在建筑工地挥汗如雨地干活,晚上就到医院守着姗,饿了就喝开水就着馒头充饥,困了就在姗的床边打盹,长期的营养不良和劳累也导致了身体的虚弱,但是他有信心,他一定能等到姗睁开眼睛。

经过了一个月的康复治疗后,姗出院了,只是说话还有点含糊,还要在这个城市继续呆下去,定期到医院做复查治疗。父亲带着她租了一间房,白天照顾姗的生活,晚上等姗睡下去后拣些瓶瓶罐罐的,好换来一点微薄的收入。

姗的气色逐渐好了起来,并学会了自己穿衣、自己做饭。

父亲给你买来了小学的课本,一点一点地教她,慢慢地,姗能看书读报了,并且吐字渐渐清晰。复查的时候主治医师惊讶不已,为了减轻他们的负担,答应要介绍姗到医院来做清洁工。

命运之神终于慢慢的对姗露出了笑脸。

半年之后,姗的身体终于康复了,并且通过自学学会了很多知识,现在报考了夜校,她想找份好点的工作好好地报答她的父亲。她在医院工作得很勤奋,工作之余还帮助病人的家属。病人和家属都很感激她,知道了她的遭遇后更加吹嘘不已,赞叹他父亲多么的伟大,有点老人更是泪涟涟地叹息:多好的孩子啊,真是命苦啊。姗总是微笑着说:“命运对我已经够好的了,起码我现在还活着。”

温柔善良的姗引起了一个叫凡的年轻医生的好感,他深深被姗的精神所打动,他开始暗暗关心起姗,知道了姗在学习,他就把自己以前的学习资料全部搬到医院给姗,还指导姗学习。经过慢慢的接触,姗也感觉到了凡的许多优点:幽默、善良、博学。两颗心慢慢贴近了,姗觉得幸福已经开始降临了。又是一年过去了。

如果不是那天和凡一起上街,姗可能永远这么幸福下去。

情人节前一天,凡抑制不住的兴奋,因为他决定明天就向珊求婚。中午休息时间,凡和姗走在街头,经过一家银行,凡决定今天就去给姗买一只结婚钻戒,他拉着姗快步走了进去。银行的人不是很多,姗康复之后一直没去过,她记得父亲总是带她绕道而行。大厅里人很少,三两个人办理业务,姗四处看着,记忆深处的东西被触动了,她头痛欲裂,却控制不住地往下想,她记起了那次抢劫,但又从大脑里消失了……姗眩晕了,软软地倒在了地上。

姗睁天眼睛,发现自己已经在医院里,看见凡焦急的眼神。凡握住她的手:“对不起,姗,我不该带你去那里。对不起……”

姗带着凡回家,凡有点局促不安。父亲应声开门,一开门就紧张地抱住了姗:“姗姗,你去哪里了,急死我了,没什么事情吧,是不是又头痛了,想不起来的事情就不要去想了…”父亲这时才看见姗旁边紧张不已的凡,凡上前对他握了握手:“伯父,你好,我是姗的同事。”父亲什么话也没说,转身进了屋里,凡拉着姗跟在后面。

在珊的小房间里,凡真诚地对她父亲说,希望能永远和姗在一起,以后就由他来照顾他们两父女。父亲挥了挥手,半响后说:“你先回去吧,我考虑一下。”

送凡出门后,姗发现以父亲的泪。他低低地问姗:“你是不是真的喜欢这个男孩,他可靠吗?”姗望着自己的脚尖,点了点头。她听见父亲叹了口气:“好吧,那你们准备结婚吧……”

一切都在进行着,姗的脸上整天挂着幸福的微笑,和凡看房子,定家具,婚期渐渐临近。

姗是在结婚前天的早上发现父亲不见了的。她原以为他去了工地,于是就像往常一样父亲放工回来,但是很迟了都不见父亲。在父亲的桌子上,姗发现了一封信,她看到信封上写着“姗姗亲启”。她皱了皱眉头,犹豫了一下后拆了信。

姗姗:

相信你此刻的心情一定很高兴吧,因为你终于可以披上婚纱,幸福地过半生,爸爸由衷地感到高兴,曾几何时,我也一样有过和你一样幸福的时刻,可惜是那样的短暂。

你以后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要去想以前的事情了。只要你过得开心、幸福,就是我此生最大的快乐。我已经去了别的地方,我在你身边只会给你增加负担,我不想这样。凡是个好男人,我相信他能给你幸福,不要找我,我会在远方给你祝福的。

曾经深爱你的爸爸志刚

珊手里的信渐渐被她握紧,志刚,志刚,她依稀记起,志刚是她相恋了几年的男友。恢复记忆后,姗回到了家乡,找到了自己居住的家,那是银行的宿舍。姗自小由于父母在一次车祸里去世,后来经过自己的努力来到了这里,单位照顾她,破例分给了她一套房子。出事后,单位没有把姗的房子收回,他们都希望姗能重新醒来。回到这里,推开房门,迎面看见了他和志刚的结婚照,照片里的志刚年轻英俊,对着她笑。天哪,总算看明白了,原来四年的艰辛竟然可以将容颜苍老数十年,姗的眼泪慢慢滑落,她感到自己的心被刀一点一点的刺破,心痛弥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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