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小說太多十八歲就登記
A. 筆趣閣年入62億,比正版還掙錢
筆趣閣年入62億,比正版還掙錢
筆趣閣年入62億,比正版還掙錢,繁榮的網文市場背後,暗藏著龐大的盜版產業鏈。雖然商業價值深受認可,但國內網路文學這二十多年都受困於盜版問題,且從未根除。筆趣閣年入62億,比正版還掙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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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過網路小說嗎?聽說過筆趣閣嗎?
近日,筆趣閣盜版網文年入62億,5年掠走300億元的消息引起了網友熱議,這個盜版 網站對網文作者的合法利益造成了極大傷害。
據悉,筆趣閣誕生於2012年,其創始人因盜版網文迅速實現財務自由,而後移居新加坡。
但他「好心」的將筆趣閣相關網站的開源代碼,以及如何建站均公布了出來,在一些商家手中僅需100元就能買到源碼。
於是這些年出現了千千萬萬個披著「筆趣閣」外衣的盜版平台,形成「筆趣閣宇宙」,依靠著「搬運」小說章節獲取非法收入,年收入達到了驚人的62億元。
據@每日經濟新聞 報道,一位諳熟網文行業的資深人士透露,筆趣閣不會去搬運已完結的小說,專偷正在更新的內容,這導致作家收入銳減。
天眼查App顯示,截至目前,「筆趣閣」商標申請共有50餘條,申請人包括傳媒公司、電商公司、信息技術公司等,成功注冊的有20餘條。
筆趣閣相關軟體著作權登記也有超70條,含「筆趣閣軟體」「筆趣閣平台」「筆趣閣小說閱讀器」「筆趣閣免費小說大全」等,著作權人達55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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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文界苦盜版久矣。5月26日,中國版權協會、20家網路作協、12家網文平台與唐家三少、蝴蝶藍、貓膩等522名網文作家聯手共同發起反盜版倡議,這也是網路文學行業誕生以來最大規模集體倡議。
繁盛之下,網路文學盜版問題為何反而難解?
2021年網文產業規模達358億元
根據中國版權協會發布的《2021年中國網路文學版權保護與發展報告》(下稱:《報告》),網路文學已成為中國數字文化產業的重要內容源頭。2021年,中國網路文學用戶規模5.02億,占網民整體的48.6%,同比增長9.1%;產業規模達358億元,同比增長24.1%。
從行業數據來看,影視動漫和網路文學之間的關系早已「密不可分」,這也讓網文的商業價值受到行業認可。
公開數據顯示,2019年至2020年,在全國排名前50的文化產業IP中,網路文學原生IP佔比最高,達40%。2021年中研網公布的調研數據顯示,彼時橫店影視基地的110個劇組中,有23個劇組涉及的題材由網路小說改編,佔比超過五分之一。
以動漫改編為例,騰訊動漫曾和閱文動漫共同啟動「網文漫改計劃」,更有《全職高手》《魔道祖師》《天官賜福》等網文IP改編的動漫作品,不僅在國內人氣居高不下,在海外也有一定影響力。
「影視動漫行業對於網路文學IP依賴,早已有之。影視動漫本身是一個高製作、高投入的行業,改編網路文學IP最大的優勢是,能在投入之前就可以測試市場的真實需求,減少對於一些作品盲目投入製作和宣傳形成的成本。」
艾媒咨詢CEO張毅向《證券日報》記者說道,「網文IP這幾年不僅僅在中國市場深受歡迎,在海外也反響不俗。在華文地區,以及對中國文化比較關注的國家,影響都很大。」
閱文集團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閱文旗下海外門戶起點國際上線約2100部中國網路文學的翻譯作品,吸引和培育了20多萬名海外創作者,原創作品約37萬部。
2021年盜版損失規模達62億元
繁榮的網文市場背後,暗藏著龐大的盜版產業鏈。《報告》顯示,行業收入主要來自用戶付費和版權運營,網路文學單用戶月平均付費為14.5元,網路文學平台的平均版權運營收入佔比約為25.3%。
中國數字文化產業規模達到7841.6億元,同比增長14.7%。網路文學的IP全版權運營影響了游戲、影視、動漫、音樂、音頻等合計約3037億元的市場,即網路文學及其IP運營對數字文化產業的影響范圍將近40%,比2020年增加了約2個百分點。
雖然商業價值深受認可,但國內網路文學這二十多年都受困於盜版問題,且從未根除。
《報告》顯示,2021年盜版損失規模達62億元,同比上升2.8%,約占網路文學市場規模的17.3%;多數網路文學平台每年超過80%的作品會被盜版;高達82.6%的創作者深受盜版侵害。
今年3月份,晉江文學城的工作人員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目前圍繞在網文版權保護方面的.難題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方面,低廉的盜文成本使得很多針對文字的防盜技術手段從根源上無法起到很大作用;另一方面,維權訴訟時間長,成本高,判罰額度低,也使得很多被侵權作者被迫「放棄維權」,從而讓侵權行為更加肆無忌憚。
盜文現象屢禁不止,也讓一部分盜文網站賺得盆滿缽滿。《報告》中提到,以筆趣閣為典型的盜版商已形成「盜版——分發——廣告」一條龍的黑產鏈條。據了解,筆趣閣是一家成立於2012年的網站,創始人靠盜版網文實現了財務自由。其在移居新加坡後,把「筆趣閣」相關網站的開源代碼以及如何建站向外公布,形成「筆趣閣宇宙」,年入數十億。
娛樂產業分析師張書樂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網文盜版容易,付費用戶截圖或手打均可,傳播便捷,且部分盜版 網站設置在境外,開設者匿名,難以查處。
在此基礎上,本次參與倡議的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治理盜版最有效的措施是「關聯平台加強盜版內容檢索能力和版權保護意識,封鎖盜版賬號/網站/內容」;關鍵是推進全國性版權保護監管機制的落地,壓實搜索引擎、應用市場等平台的自治責任,從源頭切斷盜版利益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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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近日,網文平台「筆趣閣」忽然「火」了,千千萬萬個披著「筆趣閣」外衣的盜版平台,形成「筆趣閣宇宙」,依靠「搬運」小說章節獲取非法收入。
據5月26日中國版權協會發布的《2021年中國網路文學版權保護與發展報告》數據,2021年,中國網路文學盜版損失規模為62億元,近九成網文平台和近八成作家一致認為,盜版屢禁不止的原因是:科技手段降低了盜版成本。盜版平台及搜索引擎、應用市場成為網路文學盜版侵權的「三座大山」。
也是在5月26日當天,唐家三少、貓膩等522名網路作家聯名倡議:呼籲將技術應用於版權治理,搜索引擎履行平台責任,應用市場加強版權審查。這也是近年來網路文學行業最大規模的一次集體呼籲。
沒有絕對安全的著作權技術保護措施
網路文學盜版損失規模為62億元,這也意味著盜版行為背後的可觀收益。目前看,科技發展對版權保護的確會產生負面影響。著作權保護的是有獨創性的表達,這種表達必須固定在一定的載體上。
隨著歷史的演進,表達載體從石頭、龜殼和樹皮,演變成紙張,直到今天普遍使用的電子存儲介質。從手抄書到復印機再到鍵盤上「Control+C」,獨創性信息通過電子手段存儲、傳輸和訪問,信息處理的效率呈指數級增長。
因此,從技術的發展來看,科技發展增加了版權作品的流通和商業化利用,同時也帶來了盜版泛濫的問題。
由於網路文學作品很多直接發表在網路文學平台上,盜版者省去了傳統盜版中將紙質載體上信息電子化的程序,直接得以挖掘、復制和傳播;盡管著作權法賦予了權利人和利害關系人對版權作品施加技術保護措施,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技術保護措施和技術規避措施的發展總是如影隨形。
無論是時間戳還是區塊鏈等數字版權管理系統,但沒有絕對安全的著作權技術保護措施。因此,希望通過技術保障來壟斷或阻礙獨創性信息的開放和流通,難免力不從心。著作權畢竟不是商業秘密,如果通過降低版權作品的曝光度或者對作品發表施加限制,那麼又與著作權促進文化繁榮和傳播的宗旨背道而馳。
平台責任需要明確邊界
平台承擔版權保護義務具有正當性,但責任需要明確邊界。正如一些專家所言,法律作為激勵機制的有效性,依賴於行為的可觀測性和可驗證性。這兩個條件意味著法律的信息成本,也決定了法律的邊界。法律對行為特性的這種依賴性,決定了著作權法必須更多地採用懲罰而不是獎賞機制來保護著作權。
實踐中,網路作品的傳播離不開技術平台的參與和支持。因此,法律機制希望把平台成為侵權責任的連帶主體,希望平台在懲罰機制的壓力下幫助版權人凈化市場,驅逐盜版信息的傳播。
這也是對網路平台適用通知刪除規則的經濟學原理的實踐。因為平台有能力檢測盜版信息時,平台的作為是有效率的;如果求助版權局或法院,程序漫長且成本高昂,最後還是需要網路平台在技術上協助執行。
但是平台是多種多樣的,每種平台的技術原理和網路功能是不同的。網路文學平台對於維護網路版權自然是不遺餘力的,因為它們和版權人是利益共同體,能從打擊盜版中直接獲益。但確保信息高效流通的信息分發平台,其主要職責和第一要務並非保護版權,甚至某種意義上是反版權的,即反對信息的獨占和壟斷,例如前文提及的搜索引擎等。
因此,各國法律都針對平台性質設定了不同的版權(協助)保護義務。例如,提供網路自動接入服務或自動傳輸服務的網路服務提供者對於某些版權侵權行為並不承擔賠償責任。
同樣,應用市場也無法確保每一個上傳到市場中的APP在經營中不會從事版權侵權行為。這與傳統的商場無法確保每個租出去的專櫃絕不售假是一樣的道理。
當然,應用市場有相應的保護知識產權的提醒和告知義務,在得到侵權信息後,對侵權APP作下架處理等。但這些義務並不能無限擴大,否則就會影響或誤傷到非專有信息的提供和傳播。
歐盟《數字單一市場版權指令》中數字版權「過濾器條款」也引起巨大爭議,問題的實質在於:用戶原創內容(UGC)平台沒有獲得權利人對特定作品的授權許可時,平台能否通過有效的技術手段,對UGC內容進行審核和過濾,同時「盡最大努力」獲得版權授權或確保未經授權內容不可獲得?因此,法律不可能讓每個網路平台成為「版權警察」。
如何從源頭解決盜版
如果從源頭上解決盜版,那麼平台和應用市場自然也就無法「助紂為虐」。如果說某個平台主要功能就是分發盜版信息,那麼平台成立的目的就是非法的,這種嚴重的盜版不僅是民事維權的對象,也是刑事打擊的重要內容。此次新聞報道中提到的「筆趣閣」,無疑具有這樣的「特點」,也理應用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武器著重治理。
回到如何保護網路文學作品著作權本身,權利人需要依法設定技術管理措施,加強自力救濟。同時,藉助於良好的司法環境來委託第三方專業力量打擊盜版。
最後,需要我們每個人把尊重原創和保護版權作為一種信仰。消費者都願意為文化消費買單,那麼盜版自然會失去它的市場。
B. 網路小說需要注冊版權嗎
在我國,作品版權是自動取得,即作品自完成之日起就自動受到著作權法保護,無須履行申請、登記、注冊、認證等手續。但是,國家為維護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有助於解決因著作權歸屬造成的著作權糾紛,並為解決著作權糾紛提供初步證據,又推動建立了作品版權自願登記制度,鼓勵著作權人對自己的作品進行自願登記。如果你的小說是正規公開出版,那麼就無須進行版權登記。如果是在網路上發表,那麼建議你進行版權登記,因為發在網路上太容易受到侵權了。在重復的復制傳播過程中,到最後都不知道原作者是誰了,這種情況目前非常普遍。如果進行了版權登記,那麼就容易確定小說權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