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小說句子翻譯成英文
A. 「我喜歡看武俠小說和言情小說」這句話英語怎麼翻譯
分類: 教育孝老/科學 >> 外語學習
解析:
i like to read kung fu fiction and romance fiction
言情小說千萬不要說love story, 我就這么握褲說過,解釋了半天外國人也不懂段慎簡
B. 拾光用英文怎麼說意思不變
拾光
這個詞語
用英語表達
翻譯為 :
regain the past
重拾過去時光
C. 「回來後,我整宿整宿地睡不著。「閉上眼睛就是撕心裂肺的後悔,
是小說《再也不得相見》中的句子,根據查詢筆趣閣顯示。《再也不得相見》是作者再也不得相見陸景文薇蘇驚白所寫的現代言情小說,該小說以蘇驚白和文薇為主角,延伸探討他們之間的感情發展、成長經歷以及面對困難和挑戰時的選擇和決策等方面的故事情節,令讀者可以在閱讀過程中進一步了解和探索這兩個角色。
D. 「我喜歡看武俠小說和言情小說」這句話英語怎麼翻譯
i like to read kung fu fiction and romance fiction
言情小說千萬不要說love story, 我就這么說過,解釋了半天外國人也不懂
E. 小說分為哪幾類
言情小說 Chicklit
武俠小說 Martial arts novels
歷史小說 Historical Novels
紀實小說 Documentary Novel
穿越小說 Through the novel
玄幻小說 Fantasy novels
同人小說 Fan Fiction
都市小說 Urban novels
軍事小說 Military fiction
還有個不知道算不算
女頻小說 Frequency of female fiction
F. 讀點兒英文原著|愛是想觸碰又收回手
「Loving you is the important thing, Miss Lester. There are some people who think love is sex and marriage and six o』clock-kisses and children, and perhaps it is, Miss Lester. But do you know what I think? I think love is a touch and yet not a touch. 」
—— J. D. Salinger The Heart of a Broken Story
愛你是我唯一重要的事,萊斯特小姐。
有人認為愛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點的吻,是一堆孩子,也許真是這樣的,萊斯特小姐。
但你知道我怎麼想嗎? 我覺得愛是想觸碰又收回手 。
——塞林格《破碎故事之心》
《破碎故事之心》是塞林格生前未曾發表的一篇小說。主人公名叫賈斯汀,一個周薪30美元的印刷小工。有一天早晨他在公車上遇見了美如畫中人的雪莉·萊斯特。
當你以為這是一部浪漫小說時,作者突然筆鋒一轉:
以上是我給科利爾周刊寫的小說的開頭。我打算寫一個溫柔動人的言情故事。這樣比較好,我覺得。這個世界需要「當男孩遇上女孩」這樣的故事。但真要寫它一個,很不幸,作者先要處理怎麼讓男孩遇上女孩。我寫不下去了。也不知道要怎樣才能讓它合情合理。我沒法讓霍根施拉格和雪莉按套路相遇。以下是原因:
很顯然讓霍根施拉格俯身並真誠地說出這些話是不可能的:
「請原諒。我太愛你了。你讓我瘋狂。我很清楚這點。我會用一生去愛你。我是一個印刷助理,每周能賺30美元。靠,我怎麼那麼喜歡你。你今晚有空嗎?」
顯然這里「 套路 」指的就是當時流行的浪漫小說的風格,男女主人公一言不合就表白的的節奏。
接下來,作者又否定了一系列其他的」套路「,諸如男主人公抓住了女主人公的絲襪(也是當時浪漫小說的套路),或者男主人搶了女主人公的錢包而入獄從而知道了女主人公的地址(當時警匪小說的套路)然而兩人通信但最後男主人公沒有等來女主人公的信卻被誤殺。
為什麼女主人公沒有回信呢?也許是因為事情本來可以有另一種局面的,比如男主人公寫了開篇的那段話。
但是真正的事實是,他們壓根兒沒有交談,而是下了車,從此相忘於江湖。
末尾作者坦陳:
And that』s why I never wrote a boy-meets-girl story for Collier』s. In a boy-meets-girl story the boy should always meet the girl.
關於這段話,流傳的譯文是:
這就是為什麼我從沒給科利爾周刊寫一個「當男孩遇上女孩」的故事。在一個「當男孩遇上女孩」的故事裡,總是該男孩主動出擊的。
我認為這樣的翻譯完全是把本篇小說當作愛情小說來翻譯了。實際上最後一句作者語帶諷刺,暗含的意思是以上所有按照套路寫出來的相遇都是不合理從而不可能發生的,換言之,按照以上的套路來寫, 「遇見」是不會發生的。
我認為翻譯成下文才能體現作者的諷刺意味(引號有表示否定的含義):
這就是為什麼我從沒給科利爾周刊寫一個「當男孩遇上女孩」的故事。在一個「當男孩遇上女孩」的故事裡,男孩總應該「遇見」女孩的。
比較戲劇性的是,這本來是一篇諷刺小說,初衷是為了諷刺各種套路的浪漫小說,但是最後因為「愛是想觸碰又收回手」這句柔軟的話,成為一則愛情故事。而「愛是想觸碰又收回手」短短一句,勝過無數篇按照套路寫就的浪漫小說。
這也許就是塞林格的魅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