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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微小说邂逅蛇皮袋

发布时间: 2022-04-02 08:59:11

A. 帮我找点好文章,让我懂得什么是真爱的

错过一时,错过一生
有个男孩,在学校的新生联欢会上认识了一个女孩。女孩笑如春花,聪明活泼,男孩对她几乎是一见钟情,却没有表露。因为男孩刚经过高中阶段循规蹈矩式的教育,对男女感情小心翼翼得令人难以置信,他想:“再等等吧,等一切成熟些,再向她说。”

一年多后的一个夜晚,男孩终於鼓足勇气约女孩出来,向她表达了心中的爱意?没想到,平时伶俐的女孩结结巴巴地说:“我……我想我不能接受……你的好意,一个星期以前……我已经……接受了另一个……男孩……我真的……不知道你……会喜欢我……”女孩说完就跑掉了,没有让男孩看到她湿润的眼。

后来,有人看到男孩同学校的“校花”经常出双入对,大家都以为他看中了“校花”的美貌,谁也没有注意,“校花”有著和女孩一样的春花般的笑容,非常相似,所以谁都没有发现男孩的苦心。但是没过多久,男孩与“校花”的爱情就以分手告吹。

大学生活很快就结束了。毕业后,女孩披上了嫁衣成了别人的新娘,而男孩再没有恋爱过。因为他清楚,只有这个女孩才是他今生唯一的至爱。

男孩从朋友那裏辗转打听到女孩的生日和地址,每到女孩生日时,他就会叫人送去九朵郁金香(他不知道女孩最喜欢什麽花,他自已最喜欢郁金香)。男孩知道女孩已为人妇,所以他从来不在卡片裏留下姓名和联系号码,他不想因为自已的感情而影响女孩的生活。

几年时间转眼就过去了,男孩依然是形只影单,依然记得每年都送花给女孩。就在女孩生日的前两天,男孩参加了一个同学聚会,他听说女孩在这几年裏经历了两次离婚,如今也是独身,心裏又是心疼又高兴?他为女孩遭遇了感情的不幸而心疼,又为自已再次有了机会而高兴……

终於等到了女孩的生日!男孩兴奋得难以言状!他想这次一定要亲自把花送去,再向她表白。为此,他几乎逛遍了所有的花店,最后挑选了最美的花朵郁金香。

当小姐把花包扎好的刹那,男孩在卡片裏写下几个字:你知道我在爱你吗?!男孩英俊的脸上洒满了笑意与渴望,迳直向街心走去……

就在那时,一辆逆行货车撞倒了他……

女孩在收到郁金香的同时也收到了男孩的死讯。

女孩明白了一切,她把自已锁在了房间裏哭了整整一夜。她回想起多年前的那个夜晚,男孩对她的表白?她一直不知道 ,这近10年来,男孩是如此执著而痴迷地爱著她!想到这裏,她就哭得更伤心,奔泻的泪水将郁金香浸染得无限凄美。女孩知道,她失去了今生难遇难求的至爱。

然而,长眠的男孩肯定也不知道,女孩最喜欢的,正是郁金香啊……

一个女孩的爱情 是伟大还是傻
女孩和男孩是在网上认识的。男孩自己有个女朋友,可是常常和女朋友吵架!女孩在男孩的世界里扮演着心理医生的角色。就这样,他们认识了两年。男孩叫亚,女孩叫旋!

直到有一天,男孩告诉女孩,他要做爸爸了。旋嘴里说着恭喜,心里却有种寞明的酸楚。亚说,他很喜欢小孩子。旋还是没有把真话告诉亚,她不想因为她,亚和他女朋友之间有任何的矛盾!亚想对旋说,他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了这个常常安慰他,给他带来欢笑的女孩。可是他还是没能鼓起勇气,他怕旋对他有坏印象,他怕旋觉得他是个浪荡不堪的人。他们就这样把心底的感情埋藏着。

一连好几天,亚都没有在网上出现,旋开始想念亚了,旋开始怀念亚和自己诉说跟女朋友吵架的经过时的感觉,旋觉得自己好坏,居然会盼望他们吵架?自己一定是疯了!2个星期后,亚在网上出现了。亚突然问旋“你觉得生命重要吗?”旋被亚没头没尾的话问呆了。可是旋分明感觉到一种不详的预感!旋说“亚~~发生什么事啦?”“没~没什么!”“不可能!一定有事,你瞒不过我的!”亚说“我没有勇气再活了,前些日子,我服过安眠药,可是没有死,昏迷了两天。所以一直没来上网”“什么?你?现在怎样可?还有事吗?要不要去医院啊?为什么?出了什么事?干吗想不开?”亚哭了“她,没有怀孕,她骗了我。”旋没有再说别的,只是一味的劝他不要再做出伤害自己的事情来。

时间过了2个月,那天亚问旋愿不愿意做他的女朋友。旋真的很想答应,可她没有。她问“女朋友?为什么?你喜欢我吗?”“喜欢,在很久以前就喜欢,只是当时我有女朋友,更不想让你觉得我对情不专,所以~~~所以就没告诉你。”“你确定不,我不会成你女朋友的替身?”“确定”“那好!”就这样,他们终于在一起了。

旋闹着要和亚拉勾勾,亚虽然笑旋孩子气,还是和旋拉勾勾“我们要一辈子在一起。如果不受约定的话~~~~就罚我们下辈子,下下辈子永永远远在一起!”旋对亚说“如果你是水,我愿意做只在你心里游的鱼。如果你是天,我愿意做一直只在你怀里飞的鸟。如果你只愿意做你自己,我就永远做你背后的女人!”

他们在一起一年半后,亚把旋带回了家。见到了他的父母!他的父亲看样子好象很喜欢旋,可是母亲不是很喜欢她的样子。不过他们都没有在意。可是转天,亚的母亲却找到了旋“请你离开我的儿子。他爸爸是公司总裁,以后他也会做上他爸爸的位置,你们门不当户不对。请不要耽误他的前程吧!我看的出,你是一个通情达理的女孩,我相信你会答应我的要求的。哦~~~对了,这里是一张支票,钱随你怎么写,只要你离开他!”旋哭了“伯母,我不是你想象中那样的女孩,我不是因为钱才和亚一起的,我爱他。就算他没有钱,我们也会在一起的!”“就算你不是为了他的钱,也请你离开他吧~~我不想我的儿子因为像你这样的女人,断送了他的前途。”“伯母,我想......我想你可以给我7个月时间吗,7个月后我......我就会离开亚。我~~我怀上了亚的孩子,我想为他生下这孩子。”亚的母亲早就想抱孙子了,心想,她生下孩子也只不过想多捞点钱罢了,就没再反对。

在这7个月里,他们过得很开心。亚并不知道,也没有想过将来的一天旋会从他身边消失!

快乐的时光就是很短暂,一转眼已经7个月了,眼看旋就要生宝宝了。亚一直不明白,旋为什么一直不和自己结婚,就要生宝宝。虽然旋总是借口说忙,或是说想试试做个未婚妈妈!可是亚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可是又说不出来!

宝宝出生的那天,天下着大雪。亚很高兴,他抱着宝宝来到旋身边。旋一直看着亚,看着宝宝~~~她知道自己马上就要离开自己深爱的男人和这个孩子了。这时亚的母亲来了,叫亚回家休息。亚笑了笑,在旋脸上轻轻的亲了一下“宝贝,我明天再来看你”旋知道亚的母亲来的意思,她渴望着亚不要离开。可是她没有说出来,亚还是走了。亚的母亲走到旋身边“这里是支票,钱你自己写吧!”旋没有接过钱,哭着说“伯母,我会受约定离开亚,你放心好了。”

第2天,亚来到医院看旋时,旋失踪了。以后就再也没见过她。亚很失落,常常借酒削愁,要不是因为儿子,他一定不会再振作起来的!

就这么过了4年。亚突然进了医院,亚是先天性心脏病,现在唯一的方法就是移植心脏了。可是医院没有心脏可以给亚移植。就在这时,旋来到医院,她恳求医生可以把自己的心脏换给亚。医生没有同意。可是旋跪在医生面前哀求着。没有办法,医生只有同意。

手术十分成功。亚很想知道捐给他的心脏的是谁。医生告诉了他经过。亚的父母震惊了。他们没有想过旋有这么爱亚。亚的母亲后悔拆散他们。可是已经晚了。亚真想就这么跟着旋去了。可是当他看见旋留给他的信,他终于鼓起勇气活者并要抚养孩子长大。旋的信里写着:

“亚,我好爱你丫~~所以我求你,你要好好的活着,就算为了我也好。我没有履行我们的约定,我们没有在一起一辈子,所以罚我下辈子,下下辈子都在你身边,好吗?别哭,别难过。我一直都在,在你的心里丫~~好好地抚养我们的孩子好吗?答应我!”

每次到旋的忌日,亚都会带着孩子到旋的坟前,伸出手指,他总能感觉到有一只冰冷的手在配合着他,也伸出手指勾在一起。亚总会看着旁边空空的地面说“我们一辈子都在一起。我们下辈子,下下辈子都在一起。如果你是水,我愿意做只在你心里游的鱼。如果你是天,我愿意做一直只在你怀里飞的鸟。如果你只愿意做你自己,我就永远做你背后的男人!”

一个女生看了会哭,男生会沉默的故事
有那么一对情侣.女孩很漂亮,非常善解人意,偶尔时不时出些坏点子耍耍男孩.男孩很聪明,也很懂事,最主要的一点.幽默感很强.总能在2个人相处中找到可以逗女孩发笑的方式.女孩很喜欢男孩这种乐天派的心情.
他们一直相处不错,女孩对男孩的感觉,淡淡的,说男孩象自己的亲人.
男孩对女孩爱甚深,非常非常在乎她.所以每当吵架的时候,男孩都会说是自己不好,自己的错.即使有时候真的不怪他的时候,他也这么说.他不想让女孩生气.
就这样过了5年,男孩仍然非常爱女孩,象当初一样.
有一个周末,女孩出门办事,男孩本来打算去找女孩,但是一听说她有事,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他在家里呆了一天,他没有联系女孩,他觉得女孩一直在忙,自己不好去打扰他.
谁知女孩在忙的时候,还想着男孩,可是一天没有接到男孩的消息,她很生气.晚上回家后,发了条信息给男孩,话说得很重.甚至提到了分手.当时是晚上12点.
男孩心急如焚,打女孩手机,连续打了3次,都给挂断了.打家里电话没人接,猜想是女孩把电话线拔了.男孩抓起衣服就出门了,他要去女孩家.当时是12点25.
女孩在12点40的时候又接到了男孩的电话,从手机打来的,她又给挂断了.
一夜无话.男孩没有再给女孩打电话.
第2天,女孩接到男孩母亲的电话,电话那边声泪俱下.男孩昨晚出了车祸.警方说是车速过快导致刹车不急,撞到了一辆坏在半路的大货车.救护车到的时候,人已经不行了.
女孩心痛到哭不出来,可是再后悔也没有用了.她只能从点滴的回忆中来怀念男孩带给她的欢乐和幸福.
女孩强忍悲痛来到了事故车停车场,她想看看男孩呆过的最后的地方.车已经撞得完全不成样子.方向盘上,仪表盘上,还沾有男孩的血迹.
男孩的母亲把男孩当时身上的遗物给了女孩,钱包,手表,还有那部沾满了男孩鲜血的手机.女孩翻开钱包,里面有她的照片,血渍浸透了大半张.
当女孩拿起男孩的手表的时候,赫然发现,手表的指针停在12点35分附近.
女孩瞬间明白了,男孩在出事后还用最后一丝力气给她打电话,而她自己却因为还在堵气没有接.男孩再也没有力气去拨第2遍电话了,他带着对女孩的无限眷恋和内疚走了.
女孩永远不知道,男孩想和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女孩也明白,不会再有人会比这个男孩,更爱她了!

今生今世最深沉的痛
他们两小无猜,青梅竹马...
从童年到少年,太多的时间,他们总是形影不离.
若干年后,命运让他们过早的坠入了爱河!
直到高中毕业那年,男孩考上了梦寐以求的警校,
女孩也考上了理想的国际贸易.
从此学业分开了他们,距离隔开了他们!
但彼此的思念总是丝丝缕缕,飘扬不断.
毕业后男孩实现了自已的愿望,成了一名公安干警.
女孩为了男孩放弃了跨国的机会,来到了男孩所在的一家不出色的公司上班.
正当他们准备结婚的时候,
男孩接到了上级的通知!要男孩深入一个特大犯罪集团做卧底.
为了维护社会利益!
男孩无私的接受了这个任务!
从此男孩打架斗殴无所不为总是近量接近那些犯罪成员.
上天不负苦心人,终于男孩成功的进入了这个犯罪集团.
由于调查上的问题,男孩推迟了自已的婚期,
女孩并没有因为男孩的改变而离开男孩.
女孩总是用心的领导男孩重新做人,不要误入岐途!
女孩地男孩说:只要好好做人,不论有多久有多远,她都等他……
直到有一天,男孩和女孩在酒店用餐的时候遇上了男孩所在的犯罪成员.
在KTV包厢里,犯罪成员要男孩当着女孩的面去搂一个三陪小姐,
为了让犯罪份子更相信自已,男孩很无奈的听了他们的话!
女孩伤心欲绝的跑了出来,男孩没有去追他.
以后的日子里,女孩终日以泪洗脸,就在女孩绝望的时候.
一位对她仰慕已久的同事用真诚感动了女孩!
为了尽快的抚平自已的创伤,
女孩很快答应了和自已的同事结婚.
当男孩知道的时候,男孩找到了女孩,
男孩求女孩再给他一次机会?
女孩犹豫了,她默默的离开了……
以后的日子里,男孩坏事干尽的消息总是时常传到女孩的耳朵里.
女孩对男孩彻底的绝望了.很快很快女孩要结婚了!
就在女孩结婚的前一个星期,男孩再次的找到女孩.
男孩流着泪跪在女孩面前求女孩晚一个月结婚,
女孩流泪满面.但没有接受男孩!
为了人民的群众利益,
男孩到最后也没有说出自已做卧底的真正身份!
女孩终于和她的同事结婚了.
就在一个月后的一天,女孩下班回来.
很顺手的打开了电视机
屏幕上出现了他曾经多么熟悉的面胧和那套她曾经不知梳洗过多少次的制服.
音箱里发出了播音员宏亮的声音:
青年民警杨勇敢,不畏巩惧!为人民利益无私奉献!深入虎穴!破获特大犯罪团伙……
当记者问起男孩有什么话要说的时候,
男孩流着泪转过身说道:
失去最心爱的人是我今生今世最深沉的痛……
女孩看到这里心里浮起一股莫名的心绪!茫然的晕了过去……

女孩子为什么要淋雨
男孩和女孩是一对男女朋友,男孩很花心,但女孩对男孩很专情。女孩很爱雨天,也喜欢淋雨。 每当女孩跑出伞外淋雨时,男孩往往也想陪着她一起淋雨, 但都被女孩给阻止了。男孩总问:"为什么不让我陪你一起淋雨呢?" 女孩总回答说:"因为我怕你会生病!" 男孩也会反问她:"那你为什么要去淋雨呢?" 但女孩总是笑而不答。 最后往往是男孩拗不过女孩而答应了她的要求, 因为男孩只要看到女孩开心就很快乐,但幸福的时光总是不会长久的。男孩喜欢上另一个女孩,喜欢她的程度更胜于她。有一天当男孩和女孩吃饭的时候, 他提出了分手的要求,而女孩也默默的接受了。 因为她知道男孩像风,而风是不会为了任何人而停留的。 那天晚上,是男孩最后一次送女孩回家。 在女孩家楼下,男孩吻了女孩最后一次。 男孩说:"真抱歉,辜负了你!但是陪你在一起淋雨是我最快乐的时光!" 女孩听完便抽泣了起来,男孩抱着她。许久以后, 男孩跟女孩说:"有一个问题我想问你已经很久了,为什么每一次你在淋雨时都不让我陪呢?" 许久之后女孩缓缓的说:"因为我不想让你发现……我在哭泣!"

没有翅膀的天使de一个传说
女孩喜欢追着蒲公英跑
于是男孩就偷偷帮着她``吹散蒲公英````````
女孩喜欢在日落的海边拣贝壳`````````
于是男孩就偷偷帮着她变出五彩的贝壳````````````
男孩```是云端的天使`````却为了女孩``经常飞到地面`````````
男孩以为`````女孩``一直都不知道````自己的存在```````````
后来````````
女孩开始向往着飞翔飞`````````
但```女孩只是人类````````
没有翅膀````
飞不起来```````````
于是```男孩知道了````````
他``知道````只要女孩``想要的````
他都要```帮女孩实现```````````
尽管```他以为```女孩从不知他``的存在````````
于是```````那一晚`
男孩```轻轻来到女孩的窗前````````
女孩睡的如此宁静``````
嘴角还有浅浅的笑```
听说```睡觉时带着微笑的人门``````总是幸福
请你一直幸福`````````
这是我````
最后一次满足你的愿望了``````````````
男孩微笑着````````
在一团白色的光辉中````````
男孩带着微笑``````
溶入了自己的翅膀``````````
从现在起```````他不在是天使```````
不在是了````````````
他化做了自己的翅膀`````````
一双```````女孩的翅膀
清晨````````女孩醒来`````````
身后有软软的东西````````
是什么````女孩走到镜前````````
天啊````````是一双翅膀``````````
晶莹的翅膀``````````````
我可以飞了么?```````````````
女孩轻轻的扇动翅膀`````````
是的```````我可以飞了````````````
可以像天使般的飞了````````
我要去找他```````````
那个帮我偷偷吹散蒲公英````
那个帮我变出五彩贝壳的男孩```````````````
以前一直都不敢```````````
可现在`````````
我也可以飞了`````````
同他一样了``````````````````
我要去告诉他```````
我喜欢他```````
我们可以一起到云端飞了``````````
女孩带着兴奋的微笑找遍了整个天空``````````
一天```````两天``````````一个月`````````
女孩再也没有力气了``````````````
找不到```````````
他在哪```````````````` 在哪`````````````
女孩哭了``````````
身后的翅膀```发出幽幽的光`````````
女孩终于明白`````````
男孩化做了自己的翅膀````````
男孩知道自己想飞```````
可``他却不知道``````````````
她的飞翔的愿望````````````````
只为他

男孩和女孩的故事
男孩,女孩!
女孩说我爱你。男孩笑了。女孩又说我真的爱你。男孩还是笑。女孩说你根本不爱我。男孩沉默了。女孩哭着离开了。跑的很远很远。男孩站在原地,怔怔地,他自言自语到,其实我也爱你,只是不知道怎么爱你。
-----题记

男孩篮球比赛,女孩叫破了嗓子,第二天依然出现在男孩面前说昨天你真逊。
女孩说我要最漂亮的那朵,男孩奋不顾身地爬上树,然后遍体鳞伤地对女孩说给你。
男孩的头上出现了一点点的红色,女孩紧张半天却还说着我才不在乎。
女孩说我累了,男孩蹲下身子,说上来吧,我背你。
男孩一次成绩超过了女孩,女孩心底高兴依然说下不为例。
女孩第一次学滑板,摔地体无完肤,男孩一边骂着小傻瓜,一边用手小心地擦拭着伤口。然后眼眶中满是眼泪。
男孩在全校获奖,女孩摇摇头说你还差点。
女孩知道男孩喜欢她,所以她不会自己开口。
男孩知道女孩喜欢他,可是他不知怎么开口。
女孩说我们明天去海边。男孩今天就搞到了所有的地图。
男孩想喝一口开水,女孩为他捧来了整桶饮料。
女孩想要一颗星星,男孩为她搬来了整颗地球。
男孩说明天想喝咖啡。女孩今天就买好了所有的品种。

女孩说我不会跟自己不喜欢的男孩要求太多。男孩说还好你对我要求很少。
男孩说我不会让自己不喜欢的女孩坐上自己的单车。女孩笑了,还好你从没有把我当女孩看待。
女孩说如果我遇见喜欢的男孩,一定用眼神杀死他。男孩说怪不得你从没有对我放过电。
男孩说如果我遇见我喜欢的女孩一定背着她满世界地跑。女孩说还好你背我的路程只够地球半径的四分之一。
女孩说我喜欢的男孩一定是最棒的,他一定会骑着白马来找我。男孩说现在已经不允许私自贩卖马匹。
男孩说我喜欢的女孩一定比关之琳还关之琳。女孩说关之琳已被列入老人名单内了。
女孩说我喜欢的男孩一定要会在新年的十二点打电话对我说我爱你。男孩说这样的电话费会很贵,相当于一个世纪。
男孩说我喜欢的女孩一定要会在我沮丧的时候给我安慰。女孩说现在连个保姆都会给你安慰,因为你给她钱。
女孩说如果他爱我,就算我到天涯海角,他都找得到我。男孩说那你一定要找个地理知识很好的人,不然你没有找到倒把自己弄丢了。
男孩说如果她真的爱我,一定会知道我在想什么。女孩说那你一定得找个占卜师。因为她连你有没有藏私房钱都知道。

女孩说你们男孩都不浪漫。男孩说因为我们都没有钱去浪漫。
男孩说你们女孩一天到晚只知道胡思乱想。女孩说因为别的都要花钱。
女孩说我喜欢的男孩一定要比我强。男孩说可怜的我只有一次没有超过你的记录。
男孩说我喜欢的女孩一定不要太聪明,否则我会迷失方向。女孩说啊,可惜我总是和你在极端的两头。
女孩说长大以后我要当个侦探,比福尔摩斯还厉害。男孩说那你一定需要一个比华生还华生的人。
男孩说我长大后一定要当一个国家领导人,发动全宇宙最伟大的战争。女孩说世界不会接受第二个希特勒的,就像没有中国人爱日本人那样。
女孩说你的英语很Poor.男孩就在暑假报了五个暑期培训班。
男孩说女孩不够淑女。女孩暑假逼着自己去学习礼仪。

女孩知道男孩很在乎她的话。所以她想总有一天男孩会跟她说的。
男孩知道女孩很在乎他的话。所以他想即使不说女孩也是会明白的。
女孩认识了比男孩高的男孩,男孩说我爱你。女孩笑着拒绝了。
男孩认识了比女孩好的女孩。女孩说我爱你。男孩笑着拒绝了。
比男孩高的男孩说你在等什么?女孩说他会说的。
比女孩好的女孩说你在等什么?男孩说她明白的。
女孩说花都谢了。男孩说它还会开的。
男孩说花又开了。女孩说它还是要谢的。

女孩说我要走了,去美国。男孩说听说外国男孩都很帅。
男孩说我会留下,因为我热爱中国。女孩说还是中国的美女最多。
女孩去机场的时候男孩送了她。女孩希望男孩留下她。可是男孩没有。
男孩留在了中国。男孩希望女孩留下,可是他没有说。
女孩哭了,说我一定找个高鼻子,蓝眼睛的。
男孩笑了,说祝你好运。
女孩走了。
男孩哭了。

女孩不停地写信。男孩不停地回信。
一年后,女孩回来了。男孩去机场接她。可是身边已多了一个女人。
男孩长大了。女孩没有。
女孩说祝你幸福。男孩说谢谢。
女孩又走了,带着眼泪。男孩身边的女人说弟弟,我们走吧!
男孩又哭了。她一定会比我幸福的。
手术台前,男孩痛苦地抓住医生说一定要让她幸福。
男孩坟前,女孩悲伤地抓住丈夫说他原本可以给我幸福的。
丈夫抱着她,轻轻地。丈夫就是最后的那个医生。

男孩从没有对女孩说过一句我爱你。因为他一直以为女孩明白。
女孩从没有对男孩说过一句我爱你。因为她一直以为男孩会说。
等男孩真正想说的时候女孩走了。
等女孩真正想说的时候男孩死了。
男孩还是一个人,女孩却是两个人。女孩一直以为男孩是两个人。男孩一直以为女孩是一个人。
女孩问男孩下辈子你要几个人生活?男孩笑着说两个人,我和我爱的人。
男孩问女孩下辈子你要几个人生活?女孩笑着说一个人,因为我爱的人从没有跟我说过他爱我。

B. 穿拖鞋拎蛇皮袋的网红“收租夫妻”一夜掉粉160万,为什么会翻车

之前有报道说《蝎子》的演员谢孟伟卖了一款“原价1299”的酒。他说他只卖了398”的酒,是网友挑出来的。这种酒在网上只卖了100多块。一瓶……因为直播炒作,嘎子哥一度被封在直播室。面对怀疑,他没有道歉。潘长江正在直播cue:“(活)这里的水很深,你抓不住,孩子!”当时这种行为不胜枚举。现在,潘长江也陷入了直播带货潮,在直播室拼命叫卖,想吃,甚至卖他指责嘎子的白酒,还被投诉一些产品质量差。因为直播炒作,嘎子哥还一度被封过直播间。面对怀疑,他没有道歉。潘长江就在直播cue他:这里的水很深,你抓不住,孩子!”当时,这一行为圈粉无数。现在,潘长江也陷入了直播带货潮,在直播间拼命吆喝,试吃,甚至还卖了自己指责嘎子的白酒,也曾被投诉有的产品质量很糟糕。有人奚落“潘长嘎”,有人奚落“劝嘎成嘎”,最后在“嘎子”这里,他有意无意的回复网友,说自己也是真劝不了潘子!“潘叔”变成了“潘子”。

C. 龙与地下城建筑图片及魔幻小说用得上的材料

http://pic.17173.com/show_game.php?game_id=10034这里是龙与地下城的图片,
大纲:本书按照时间,地点,人物和事件的不同等共分为4个部分。
第一部分命名为《黑暗苏醒》
故事简介:在结束黑暗时代的混乱后世界维持了数个世纪表象的和平。但表面繁华的景象却无法掩盖黑暗和战乱的来袭。
阿希里斯,女巫之子,家人死于一场火龙袭击村庄的灾难中,从此便立志前往魔法师之城—伊斯塔尔的巫师之塔学习高深的魔法。并获得了来自巫师之塔一位神秘的巫师伊希斯的允许,成为他的学生。
在巫师之塔,尽管阿希里斯住在最豪华的塔里,享受着最精美的食物,但人们却像躲瘟疫一样躲避着阿希里斯,并且,也没有一位魔法师愿意教授他任何魔法。
在一次迎接新年的舞会中,阿希里斯意外的开启了巫师之塔禁忌的第10层。在一位被奴役的亡灵莫斯特的欺骗下,阿希里斯以黄昏统治者的身份开启了这座位于荒漠之中的魔法之城的封印,被城的意志所承认,成为了高贵的城主。但从地底浮现的幽灵启示者和因黄昏统治者而出现的血月却不可避免地在魔法之城里引发了恐慌。
最终在少女安妮的帮助下,阿希里斯得已从混乱的伊斯塔尔之中逃出来。
离开伊斯塔尔的领地之后,为了追寻龙的足迹,阿希里斯开始和冒险者结伴前往西方龙的巢穴。中途因为国王和教廷的通缉令险遭逮捕。
同时为了躲避来自教廷圣殿骑士团的追兵,阿希里斯与他的伙伴不得不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进入冬日里的龙之谷。在经历了背叛和弃离之后,阿希里斯和他最后的同伴,一位身份不明的剑士菲斯特帮助下来到了在上古的战争中被神灵囚禁的火龙的巢穴阿拉贝贡火山。在获得血之誓约的力量完成献祭仪式后获得了被尘土和岁月遮盖巨龙原本的名字。巨龙因恐惧契约的力量而表示放弃抵抗,但阿希里斯却只获取了巨龙的一滴血而没有夺取巨龙的性命。
此后,放弃了复仇的阿希里斯为了帮助希望成为王的菲斯特完成统治者的仪式。被教皇正式加冕为王的条件是获取一滴火龙的血和一滴精灵的泪水。为了得到另外那一滴精灵之泪,阿希里斯和菲斯特一路东行,在路上,为了躲避追兵,他们不得不暂时分开,阿希里斯开始独自向东旅行。
在象牙塔的地下世界里,阿希里斯遇见了一个遭受邪恶诅咒的怪物,这位怪物原本是拜迪亚斯王朝时期的人类贵族,因误入这里的史前遗迹而遭到诅咒。
为了躲避可怕的强光和魔物,他辗转带着他来到地底深渊的中心地。而后黑暗精灵的巡逻兵发现了他,并将阿希里斯带到黑暗精灵和地精们聚居的地下城市,将他献给黑暗精灵们的主母。
在遭到囚禁一段时间之后,阿希里斯被安妮的好友地精嘟嘟头头救了出来,将他送往地面世界。
他顺着海路从圣罗兰来到水上都市爱丽丝。他乘坐的船因遭遇诡异的海上风暴而沉没,在经历一晚上的海上漂浮后被一支神秘的船只救起,而随后他们在这只船上经历了可怕的磨难,阿希里斯使用变形术变成巨大的飞鸟带着菲斯特逃离了这艘可怕的幽灵船。
在天空之城,他们向高贵的精灵之王艾格妮丝递交这一请求,但遭到婉拒。精灵只有在过度悲伤时才会流出眼泪,但过度悲伤却会导致精灵的死亡。
他们只有无奈放弃这一请求,回到人类世界。但在路上,阿希里斯却见到了曾他梦中出现过的那一幕——黄昏下重逢的恋人。这位精灵,为阿希里斯的离去而流下了一滴眼泪。为了挽救精灵莉里丝的生命,阿希里斯奉献出了一双眼睛和所有的魔力。
他们回到王城亚述,教皇为菲斯特加冕,菲斯特为阿希里斯和莉里丝举办盛大的婚礼,但就在盛大婚礼的早晨,已经成为人类的莉里丝死在新娘出嫁前的卧室里。
在自杀未果之后,为了复活莉里丝,阿希里斯开始和邪恶的老师伊希斯合作,帮助他开启三个圣柜其中的一个。但在故事的最后,为了拯救自己的兄弟,已是王袍加身的菲斯特毅然放弃国家与责任,只身步入危险重重的黄昏神庙,以生命为代价换来了阿希里斯的醒悟。可惜,菲斯特依旧来晚了,当杀戮的刀刃划过脖颈,圣洁封印被血祭开启之时,一切都晚了,这个世界,就只剩下一片被黑暗渲染落寞的黄昏……
第二部命名《夜的乐章》
故事简介:在和善的人们沐浴着和平的阳光时,谁能知道其实在那阳光眷顾不到的地方,那些见不得光的罪恶?谁能知道在凄凉的荒原之上,有无数枉死游魂在哀唱……烛火在深渊之中摇晃,奴隶的锁链铛锒铛锒作响……
故事的源头是一个破落的贵族庄园,圣罗兰的伊萨比庄园,庄园有一对兄妹,薇欧纳和阿利克托。他们喜欢到山坡上的教堂里听故事和玩耍,而这座小教堂的神甫也收养了两个孩子,一个是个人类孤儿,另一个却是褐色皮肤白色头发的黑暗精灵希亚。
他们自小便结为好友,互相玩耍。只是希亚却有些不合群,带着一张总是冰冷冷仿佛没有一丝感情的脸庞。在一次假扮婚礼的游戏中,希亚充当了新郎的角色。
在不久之后,希亚被同族的黑暗精灵所接回,并在三十年之后完成黑暗精灵的成人礼。成为黑暗精灵的暗杀组织——影子同盟的一员。
在一次暗杀任务中,他狩猎的对象是圣罗兰领主的夫人薇欧纳,面对着这位幼年时代的好友,希亚放弃了暗杀令,并自愿留下来保护薇欧纳。
在举办丰收之日的庆典后,薇欧纳却不幸遭到数百年死去的一位伯爵的诅咒,获得了一块象征着伊萨比庄园荣誉由国王赐予但却受到亡灵诅咒的铜币。需要七日之内寻找到伯爵消失的头颅才可以解决诅咒。希亚为了帮助薇欧纳,只身一人寻找一位可以预测和占卜的女巫。尽管在女巫那里希亚没有获得太多有用的情报,希亚仍然带着女巫的女儿趁雨夜急忙赶回来。却不幸受到了薇欧纳的兄长阿利克托的怀疑。
当时已经成为主教的齐格海特依借着“指引者的手杖”的力量,他找到了重伤的希亚。并邀请他前去毁灭邪恶之源,一座邪教神殿。
在击破邪教神殿的幻影之后,希亚和齐格海特发现了真相,一座黄金铸造用珠玉宝石镶嵌的圣柜……
但诅咒依旧还存在着,但那个始作俑者失去了圣柜的力量,将无法再隐藏自己。真相被解开,迎接众人的却只是一片血淋淋。
为了封印圣柜的力量,齐格海特决定将圣柜送到中立的永恒之塔永远保管,并邀请希亚同行。而拥有君主启示的少女欧特琳为了解答她心目中的一些疑惑,便强迫庄园的一位小花匠兰斯洛特帮忙。
在前往永恒之塔的路上,齐格海特和希亚数次遭遇黑暗精灵和一些邪恶生物的刺杀,而他们的目的显然是在圣柜而不是取走叛族者希亚的头颅。
在永恒之塔下,希亚的请求被祭祀们拒绝,那里祭祀们告诉希亚,圣柜里的物品属于希亚而不是永恒之塔,永恒之塔的女祭祀们曾违背神的旨意四处寻找圣柜,现在祭祀们都已经受到了来自神灵的严厉惩罚,所以她们不愿意替希亚保管圣柜。
而欧特琳从永恒之塔的女祭祀的口中,知道了黑暗时代即将到来的厄运……
在一系列激战过后,黑暗精灵最终将希亚抓获并囚禁起来,但希亚将圣柜隐藏了起来,不愿吐露。黑暗精灵们将希亚押到黄昏的神庙里。执掌神庙的黑暗祭祀伊希斯欣喜的告诉希亚,他是传说之中开启封印必须的“第三把钥匙”。
“如果你帮助我开启封印,我会饶恕你此前所犯下的罪过,而且,我允许你拥有那个圣柜,尽管那本来就属于你。但若不然,我会杀了那个人类女子,薇欧纳。”
希亚最终答应了伊希斯的要求,并成为黑暗祭典的守护者,杀死了菲斯特王和阿希里斯。当希亚踏上回去的路时,已是严寒的冬季,他冒着大雪赶回伊萨比庄园,却只看到了人去楼空的大宅和奄奄一息的薇欧纳和阿利克托。从他们口中,希亚得知是圣罗兰的代理领主费欧为夺取合法的继承权而痛下的杀手。在面临着两难的抉择上,希亚接受薇欧纳临终前的托付,将刚刚生育下来的孩子带走。
当费欧率领部下赶到时,孩子已没了踪影,只剩下薇欧纳冰冷的尸体,愤怒的费欧下令部下追杀希亚。当时数以百计的士兵追上来,堵住了希亚所有的退路,走投无路的希亚最终用那枚在那场滑稽的婚礼游戏上获得的戒指开启了属于他的圣柜,获得了邪神莫兰伊的佩剑[魔剑-迪萨特]。借助着魔剑的力量,希亚杀出重围,消失在雪幕之中……
而被权力欲望充斥着心灵的费欧,下令部下从民间掠夺来一个初生的男孩,充当薇欧纳和已故领主瑞卡肯的儿子,成为圣罗兰领主新的合法继承人……

第三部命名《染血的皇冠》
故事简介:亚述和远征军的相继沦陷和战败,似乎宣告着人类统治世界的时代自此终结。黑暗势力则在余后的十数年的时间里集结军力,筹备着更大规模的战争。
欧特琳与兰斯洛特为了阻止黑暗时代的来临,他们四处寻找志同道合的伙伴,足迹遍布世界的整个东方。
当半兽人与不死亡灵的联军朝着西方人类的要塞城堡——萨肯兰多进军时。格兰多的教廷和东方的领主们也同时接到了萨肯兰多领主阿黎亚发来的求援信。此时黄昏的势力空前强大,而他却势单力孤。
大规模的战争一触即发,但领主们和教廷却对同胞的苦难视而不见。阿黎亚,这位先王松拉德的好友为了抵御侵略,他发布告示,大规模雇佣各地的雇佣兵和冒险者参战。
欧特琳和她的血盟就在这个时刻以雇佣兵的身份卷入了这场巨大的历史漩涡中。战争出人意料的残酷,当黄昏的联军无法攻破防线坚固的萨肯兰多城堡时,为了消灭抵抗力量,他们四处袭击村庄和城镇,掠夺粮食和财富。
阿黎亚无法容忍敌国的军队在自己的土地上肆虐自己的人民,他孤身一人带着军队离开城堡去追击黄昏的联军。而不幸陷入埋伏,死在了自己昔日的好友——反王肯恩的剑下。
萨肯兰多城自此沦陷,欧特琳与她的血盟随着逃难的人群来到格兰多的边境,他们请求当地派出援军去搜寻阿黎亚公爵的尸体,却遭到拒绝。心灰意冷的他们只好准备起身回圣罗兰。
但血盟的伙伴加西亚的古怪行为却招致了可怕的后果,他手中的[魔剑-迪萨特]吞噬了他的灵魂和理智,对人世怀着仇恨的他成为了杀人如麻的恶魔。
为了消灭魔剑和它控制的奴仆加西亚,教廷派遣五十位勇士护送着年轻的圣殿骑士,圣罗兰领主唯一的继承人伊凡,前往被封闭的古奥林匹克竞技场。
通往古奥林匹克竞技场的海路在千年之前被人为封闭,千里宽阔的海面上没有一丝微风,他们只能靠着手划船穿越浩荡千里的海域。在古奥林匹克的竞技场上,不同服饰不同种族的生灵,为各自目的,在众神的见证下,举行以生命为契约的竞技搏斗。
最终伊凡获得竞赛的胜利,他戴着命运之翼在格兰多的土地上与加西亚决斗,当被命运眷顾的英雄和被命运诅咒的邪徒互相拔出刺进对方肉体里的剑时,剩下的只是两具冰冷的尸体。
在埋葬伙伴的尸体之后,欧特琳继续带着她的血盟朝东方旅行,以寻找可以拯救世界的方法,他们渡过海洋,来到自由都市爱丽丝。也是在这里,流水见证了她与兰斯洛特的爱情,在夏日庆典的祝福里,他们结为伴侣。
在机缘巧合之下,兰斯洛特在爱丽丝附近的集镇里从一名来自海域的老水手高价购买了一个永远也打不开的黄金柜子,随着他带着它招摇过市,而被黑暗的使徒们盯上。他们认为那是属于圣者的遗物,圣柜。
黑暗精灵们四处寻找兰斯洛特的踪迹,为了保护圣柜,精灵们把兰斯洛特带回了他们的领地。
由于在领地边界和税率以及一些敏感地带的归属相持不下的情况下。圣罗兰的领主费欧
与英莱德的领主奥斯丁开始发动大规模的内战,他们召集军队聚集在两块领地的边缘,对着本不属于他们的土地和财富垂涎若渴。
但这场战争却被黑暗精灵们利用,实际上正是他们主导了这俩位人类领主之间的摩擦和斗争。在人类互相内战时,也靠着数十年前在该地施展下的魔法,黑暗精灵们趁机占领了英莱德城堡。英莱德领主奥斯丁被部下所杀,他的军队一哄而散,而圣罗兰领主费欧的军队元气大伤,随后被黑暗精灵的军队所击败。
费欧无力再维持圣罗兰的统治,他害怕黑暗精灵的追杀,而逃往自由都市爱丽丝,留下一座空城面对强大的黑暗精灵军队。
欧特琳在这个时刻率众而起,接过驻守圣罗兰城堡的重任,尽管她的军队总数还不足防御一个城堡所需军力的五分之一。
在苦苦驻守圣罗兰城两个昼夜之后,欧特琳终于等到了来自南方圣言领地的援军。这支由圣言领主温达伍德亲自率领的精锐军队击溃了黑暗精灵的侵略军,保住了圣罗兰领地的安全。
精灵们对挽救世界树枯萎的一切努力最终绝望,他们带着世界之树枯萎后留下的最后一颗代表着“希望”的种子准备离开艾唯诺丁大陆,远离这片土地上的纷争和杀戮,去寻找宁静与和谐的新世界。
在婉拒精灵的出海邀请后,兰斯洛特请求精灵带着黄金圣柜和圣柜中古代皇帝的“拜迪亚斯皇冠”一同离开,他则起身返回人类世界。
由于丢失了代表着至高无上皇权的“拜迪亚斯皇冠”,兰斯洛特一回来就遭到教廷和领主们的指责和囚禁。而成为新任圣罗兰领主的欧特琳,则在冬天诸侯联盟会议召开之前签署了与兰斯洛特的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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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蛇有灵性吗

万物都有灵性,蛇是个比较奇怪的动物,因为它只相信看到的,不相信没看到的,所以它对四周充满疑虑,攻击性倾向严重,但是它非常有趣,蛇善于伪装,但是内心深处的灵性觉醒了的话,它会很温顺,和所有人和其他动物一样,它内心深处只是需要关爱,它表达爱的方式就是伤害,这是源自它内心深处的恐惧。蛇很愚昧,它看见什么东西动了它就咬什么东西,它认为动的东西即是敌人,同时它也喜欢动的东西,因为动的东西又可能是它的食物,所以它总是活在矛盾之中,蛇有很多自以为是,但是它的每一个自以为是总是会被时间和事实给瓦解掉,所以它最终有时会放弃自己,因为它在这个世界没有什么可信任的东西了,它连自己都不相信。
蛇的灵性表现在,它能随遇而然,它能伪装痛苦,它容易满足,但是会不断给自己制造烦恼,它开朗随和,能无局促的真实的交往,它能艰辛的创造出一些成绩,但这些成绩往往是微不足道的,往往会付出过多的代价,这是因为它有攻击性和狭义的认知存在,它往往不知其解很多东西,看不到真实事物,,,然而,它要是一旦看到了事物的本质,它将会具有极大的丰富的创造能力,前途不可估量。

E. 寻2009年高考英语满分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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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时尚 (一)

那是一个繁华到极致的街口,以转角的轴为中线,有两家店。一家是国际闻名的服装品牌在此城的旗舰店。旗舰店旁边转角过去,有一个小铺坊长年埋藏在黑暗的角落,小小的木质门扉,还没有旁边旗舰店四分之一大的店铺。一位带着镶边眼镜的老人始终坐在离店门最远的那个角落的台子边,专心地给一两件剪裁精致的旗袍刺绣的花瓣上镶边。店铺的侧墙上,挂着一个久年未擦、覆着灰尘的铜牌。
无人问津这家小刺绣店,尽管她里面蕴藏着无数精美的手工艺品,人们往往目不斜视地走进隔壁的旗舰店,精心挑选,满载而归。全城的人都将穿着这个品牌的衣服作为时尚,男男女女,谁要是有能力进这家店购物就是一种能力。这种攀比,俨然成为市民的一种时尚。
每日清晨旗舰店的清洁工“哗啦——”一声将水全部向那刺绣店的门口冲刷而去,脏兮兮的水流了一地。然后是汽车尖锐的刹车声,旗舰店的总销售经理神情孤傲地冲店门口恭候的助理冷漠地微微致意,自动玻璃门将一切繁华又隔绝在店门里头。工商局不止一次来访并暗示刺绣店的老人,可能在不久的将来这里将被能付起更高地租、带动更多客流量的另一家国际品牌旗舰店所取代。
终于有那么一天,规划局请了驰名外省的一位美学专家过来勘察这条商业街的发展前景。美学专家的眉头一直锁着,慢慢踱过一家又一家规模宏大的商铺,又踱过一扇又一扇铮亮的橱窗,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一行人走到转角处的店铺,美学专家的脸色放光了许多。周围的人立马会意,有一西装革履、油头粉面者上前恭维地笑道:“先生果然好眼光,这转角的国际旗舰店就是拉动本城高端客户消费的头号品牌,这里地段繁华,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大家立马要拥护着专家进店。专家的神色很严肃,只是略略点了点头,迈开脚步不顾旁人失望的目光接着向前走。
走过刺绣店的门口,除了专家,所有人无视这家店继续向前走。但是专家这一核心人物的脚步倏地停下了。他凝视着不大的店门和里面昏暗的摆设,驻足良久,迈进了店门。老人正在专注地给一件精美却无人知晓的旗袍滚边,此时沉稳地慢慢抬起头,露初那张满是皱褶的、带着镶边眼镜的脸。没等大家明白过来怎么回事,下一秒,专家的手和老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专家严肃的神色里竟似闪着一丝泪光。
“老师!”一声深沉的呼喊,惊醒了所有人。原来专家嘴里几年来谈到的那位神龙不见首的恩师,就是这位常年无人知晓的店铺的主人!据专家几番提及往事时说,当年他只是空有禀赋的研究生,是这家店铺那精挑细选的上好苏州丝绸,精湛的滚边技术,细腻的刺绣图案,使他从中悟到了美学的精髓,最终有了当今的成就。这番回来,也是特地来重新寻找当日的恩师。
第二天报纸的头版头条,这幅画面连带小小的刺绣店惊动全城,标题是“人们该如何品味真正的时尚?”
半年之后,这里变为了时尚步行街,周围仍旧是琳琅商铺,只是转角最繁华处被古色古香、窗明几净的一整家刺绣店所占有,赫然是这里的时尚地标。
人们终于将目光投向这家规模宏大的刺绣店,并逐渐发觉它貌不惊人的沉淀着的时尚。太多的人走进了这家店,有钱人在这里购买丝绸手帕、布艺鞋;高端的客户纷纷订单,高层party上掀起旗袍风。大街上拎着刺绣店特有的木制小包成为最新的时尚。
那铜牌仍旧挂在侧墙上,被擦得铮亮。那上面赫然写着“苏州薛家第xx代刺绣真传”,其刺绣工艺作为文化遗产被得到保护。不知道那家不甘心地被迫迁址的旗舰店的经理,可曾明白这店为何代替了她的旗舰店,成为永恒的时尚为人们所品味、保护?
品味时尚(二)
“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无声黑白……”一首《千里之外》唱遍大江南北,把周杰伦这个演艺界的大众宠儿又一次推向了时尚的最高潮。耳边响起这熟悉的旋律,眼前总会闪过一张充满活力的年轻脸庞。但是你知道吗?还有一个与此形象大相径庭却又家喻户晓的人物,也曾演绎过这首流行音乐——著名的中央电视台播音员:罗京。
“观众朋友们大家好,这里是中央电视台……”每天晚上七点整,那亲切的面容总是准时出现在荧屏上,那熟悉的嗓音总是回响在亿万观众的耳边。他的庄重、大方、不苟言笑的播音风格,牢牢地抓住了无数人们的心。
这个广受人们爱戴的播音员,其实也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08年1月20日,综艺节目《欢乐中国行》中,一贯严谨的罗京一展歌喉,大唱《千里之外》。将这首时尚的歌曲演绎得酣畅淋漓。看着他那投入的表情、醉人的微笑,俨然是一个追赶时尚浪潮的“时尚达人”。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这还是那个严肃的播音员吗?惊讶之余,我才想到:原来他也和我们一样,拥有一份感知和追逐时尚的热情。
我们看到了一个崭新的罗京、一个与往日荧屏上截然不同的罗京、一个同样充满活力的时尚的罗京。
但是,他的工作不允许他以这样的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一时间,各种各样的批评潮水般涌来。是啊,他是国家形象的代表,华夏之音的传达者。这份沉甸甸的责任,不允许他做出哪怕一丝的改变。于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又变回从前的那个庄重严肃的罗京了。直到08年8月31日,从那天之后,他就彻底从电视上消失了。一道不幸的消息传来:因为身患淋巴癌,罗京不得不离开《新闻联播》的播音室,入院治疗。
10个月后,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播音事业的优秀播音员罗京与世长辞,永远地离开了他所钟爱的播音事业,离开了亿万喜爱他的广大观众。
罗京就像一首巴赫的《十二平均律》,严谨得几近刻板。是真的缺少贝多芬的狂放、肖邦的写意、爵士乐的自由、拉丁音乐的奔放吗?一曲《千里之外》,给了我们最好的答案。
因为工作和公众形象的原因,他做出了巨大的牺牲。今天,他永远地离开了我们。看着浩如烟海的悼念和祝福,我突然意识到:罗京那般的沉稳、严谨、勇于牺牲和隐忍,其实一点也不逊于周董之流。希望这种精神,可以永远成为激励我们积极向上的新的时尚。
品味时尚(三)

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就像飞鸟划过整个头顶,就像牧童吹着那悠长的笛,就像整个山坡开满了鲜艳的花却又迅速枯萎。我知道忧伤与寂寞又一次占领了我的心房。

自从于偏僻的小村考到这个繁华的城市,我不止一次感到寂寞。本以为开了花就会结出硕大的果,本以为下过雨就会有彩虹,本以为走出小村前路就会平坦无阻。这么多的本以为蕴含着我对于未来生活的无限希冀,就像火红的铁块经现实的冷水一淬又变为了冷色。我在这个城市的学习并不很顺利。
同学们都很好,只是我总是感觉自己像个异类。时尚的他们光鲜动人,风风火火,而我?呵,还属于八九十年代未经造化的呢!我开始冷静地观察着,时尚原来如此:
这里的夏天,女人比男人穿得少。同学说,“真时尚!”
这里的青年,有些人的头发比家里老母鸡的颜色还要黄。同学说,“时尚,帅!”
这里的蔬菜,小瓜比村里的肉还贵,同学说,“绿色食品,时尚健康!”
……
呦,时尚原来如此,赶明儿回去让妈妈补丁别补了,这里有个洞才时尚呢!说这话,我心里有点酸,同学们有些话又现了出来,什么“菜鸟”、“虾米”之类的我不甚了解。
说“菜鸟”是时尚,那我告诉你,想当年我在村里上树掏鸟蛋、下河摸河蚌别提多“酷”了!
可这些,都是冷暖自知,他们不屑,我只能自我消遣。每每听到他们谈论什么游戏球赛之类的,我都静静地跑开。他们的“时尚”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也许就不该忧伤,这些时尚又与学习何干呢?即使外表老土,心灵时尚就够了。
想到这里,我又释然起来。时尚不过如此,经过我细细品味,还是咱们原先农村好啊!
“农村生态游”已成时尚,我估计我以后也就成时尚了。所以品味时尚,毋须忧伤嘛。
作为一个少年,我相信未来也许是最真的、最值得追求的“时尚”吧!
如此一番,品味时尚,颇有收获。

〔简评〕 这是一篇充满机智和才情的优秀文章。作者以“乡下人”的身份,用满含迷惑、忧伤、自信的眼光来审视、“品味”城市中光怪陆离的时尚,在城市和乡村、文明与落后两个互为参照的世界中,表达了自己对时尚的感觉和理解。文章语言优美纯净,排比的修辞手法运用得比较自如。

品味时尚 (四)

楼主:各位帅哥靓妹们,在下今日又出糗了,当我漫步在样园的林荫大道,独自一人孤独惘怅之时,忽有一身影从眼前掠过,抬头,一双特步板鞋,一条嘻哈运动裤,一件宽松T恤衫外加一头飘逸长发,不正是我同宿舍的好姐妹吗?于是我用光速飞奔到她身后,照准后脑勺就猛地把她的头摁了下去,结果,那人一脸惊愕,转过头来,我被霹雳到了:认错人了,真是糗大了……
一楼跟贴:唉,没办法,现在走在路上的小青年都一个打扮,你这样的“惊历”我深有同感。现代人都爱追求时尚,看到哪个明星穿了碎花短裙、牛仔短裙、热裤,走在路上个个都打扮得跟拍偶像剧似的,我被雷到了。另外,前些日子陈冠希的“艳照门”事件余波不平,又引起了一股“门热”,不管是娱乐圈的“魔术门”还是政治领域的“贪污门”,都产生了“蝴蝶效应”,除此之外,似乎给明星的粉丝团命名也成了大家的热门,比如李宇春的玉米们,张峻宁的柠檬们,韩庚的庚窝们等等,不胜枚举啊……
二楼跟帖:楼上的,话不能这么说,像我身边就有着一批不盲目跟风,特立独行的人,现代人是讲究时尚,像现在我们说的“囧”字就引发了不少争论,很多网络语言也都风靡全球,当时尚成为一种潮流,我们也不能跟着别人乱钻啊!王菲穿灯笼裤是好看,可是一些稍有赘肉的大妈们也不能觉得自己不穿便落伍了,就毫无顾忌,也穿在身上,多不合身啊。在21世纪缺的是什么?异类吗?不,是创新,周杰伦一开唱,时尚风与传统风相结合的热潮便席卷而来,他的唱腔更是成了一种时尚,还有,刘谦也凭着自己不同于他人的魔术表演风格而引发了另一种时尚……
楼主回帖:多谢各位光顾,本主读罢两位高见,确是深有感触,如今各种时尚层出不穷,其间美与丑、雅与俗、好与坏交错杂陈。创新与模仿永不停息地互动,有些时尚如过眼云烟,有时时尚会沉淀为经典,像前几日央视播出《倾城之恋》后又掀起一股张爱玲热,如此可见,时间自会证明一切,在我看来,时尚随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发生变化,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方为“尚”!
〔简评〕嘈嘈切切,而又暗寓安排,在错杂纷乱中凸显“主旋律”乃本文用心之所在。繁杂的“时尚”评点中,以“时”考“尚”,足见作者之立意

品味时尚(五)

当人们的血脉中奔流着各色汽水饮料时,似乎再有哦没有一杯香茗高山流水般诗意地流淌的踪迹。
当人们恣意地将头发烫染得卷曲蓬松,五彩斑斓时,似乎大家忘记了自己原本拥有一头乌黑亮丽的的秀发。
当人们开始将衣服穿薄,甚至“衣不蔽体”、奇形怪状时,似乎特立独行成了时代的标签。老祖宗的含蓄之美渐渐让步于时尚装扮。
当人们以车代步,进入了电动马达四轮的新纪元,似乎很少有人在月亮下闲庭信步,边走边欣赏,感受城市霓虹下最温存的拥揽。似乎没有人用脚步去丈量脚下的土地,感知生命的重量与自然的厚实。
当人们用电邮、用短讯、用视频支起了整个地球村,网住了这个偌大的城市,似乎人们丢失了驿寄梅花,鱼传尺素的期待与盼望。鸿雁飞过,丝毫没有等待的不安与渴望。咫尺与天涯丢失了那份如同生死别离般的重量。
当人们开始流行在饭店吃年夜饭,一家人聚在喧闹的酒店大厅时,人们似乎没有发现少了一份紧密,少了一份拥挤的温馨。没有了忙忙碌碌的筹备,便少了互相帮上一手的暖暖之语。没有了锅碗瓢盆的铿锵交响,便听了过年的“滋味”。只是吃顿饭,那还何需在外远游的人风尘仆仆地赶回吗?
当人们在电视前津津有味地观看着“快女”、“快男”等一系列选秀节目时,时尚的魔力将戏曲民乐从人们的耳朵里驱逐出境。
当人们的手中只剩下一些浮夸虚假的“青春文学”时,海子的眼泪便成为他们炫耀自己“博学”的家珍。而那些关于生命与爱的性灵,便被巨大的商业浪潮湮没在泛黄的纸上。
当人们再也没有阅读经典的习惯之时,这个由时尚照亮的世界是否会透彻明亮?
我们,义无反顾地沉浸在时尚的大潮中。
我们,也在义无反顾地远离经典传统之美为我们铺设的沙岸。我们,只能无助地挣扎。
品味时尚,却有一丝苦涩,我不知道,那是否是我们日渐空虚的心灵,在未来流下的一滴泪水。

〔简评〕 文章以“当”字一气贯注,把现代时尚与经典传统强烈而鲜明的对比凸现出来,流露出时尚所取代的深深叹惋与感伤。作者把“品味”时尚品出的苦涩诗意地表述为“我们日渐空虚的心灵在未来流下的一滴泪水”,一种颇具忧患意识的人文情怀,洋溢在文字间。

品味时尚(六)

去年的现在,我在上海黄埔江,经不起旅游宣传手册上“江枫渔火对愁眠”的诱惑,爬上了一叶扁舟。
“现在最流行这个了”,漂亮的导游说,“大城市里就兴这个,复古嘛。”
摇摇晃晃的小船上覆盖着一顶编织的棚,游人就坐在里面。棚里贴着一张打印纸:30分钟50元。导游见我盯着纸看,不无得意地说:“我们的团员只要30块钱,1分钟才1块钱。你看这意蕴。”
意蕴,船头的老人在摇桨,沉默地重复这急切的动作,我走过去也不回头来看一眼。而走进时才发现,老人的白汗衫上露出的标签赫然写着:Made in China。原准备与老人搭讪的,也只好悻悻地回到船舱。
船继续在江面上晃荡,隔着晨雾依旧能看到这繁华的上海。高楼屹立在雾间,消失在云尖,好象在得意地诉说什么。而不远处驶来一坐不大的轮船,飞快地开远,只留下一道巨大的水痕,让我们的小船颠得更厉害。
而这所谓的“复古时尚”,在这繁华的城市面前,卑微得一如这摇桨的老人,一言不发,格格不入。
从上海回来,又到妈妈的老家逗留了几天。那是个沿海的小城镇,混浊的黄海打小镇边起伏,却承载了整个小镇的一切衣食住行。
我来到海边的时候是傍晚,潮水不安地咕咕冒泡。恰好妈妈遇到她的舅爷爷,便叫我爬到他的船里玩一会儿。这是只极老的木船,船沿高高地围着船膛。舅爷爷和我一并爬进来,让我坐在小凳上。船里有一张绿色粗绳编织的网,也许是在海水里泡久了的缘故,已经快成黑色了,但仍散发出阵阵腥味,鱼鳞也粘在上面。“待明天再热些就禁捕了,那时候就不能下海啦。”舅老爷说。
老人的儿子也来了,他是在海上开快艇的。10块钱坐1次的快艇可以让你在海上飞快地打旋,惊险却有趣。这是这个小镇上最有趣的游戏。白天很多渔民的孩子会花上10块钱在海上刺激一把。老人力劝我也坐一回,说不会收我的钱,我却因恐惧不敢一试。这小镇上的“时尚”,是那么的惊险,弄不好就会翻船。他们没有更多的钱来构建更安全的游戏,只能在这海上嬉闹一回。老人也很无奈:“这有什么办法,开这玩意儿来钱啊!”
不一会儿又有人来乘快艇。看着快艇离我们的老木船越来越远,开始不停地急转弯而激起一阵阵白浪,又想起上海那“复古的时尚”,不知为什么,心里涌上一阵无名的酸涩。
而这两种时尚下,又有着怎样的我所看不见的落差?

〔简评〕 尼采曰:一切文学,余爱以血书者。此文乃以“心”写者。从“世相”之下,审视“人心”,从“意蕴”中窥见“真相”,作者始终投入了自己的“真情”、“真意”乃至“真魂”。“扁舟”与“快艇”,都市与渔村的“时尚”之间,存在的是何种“落差”?作者似乎没有说什么,似乎什么都说了……

品味时尚(七)

(一)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愤愤地小声嘀咕着,一边不自觉地又朝右边小木椅上忘我拥吻的情侣瞥了一眼,便像犯了罪似地收回了目光。
伊眼见着街头闪烁的标语——“情侣街,品味衣,品味时尚,有爱大声喊出来!”伊吓了一大跳,慌忙朝出口走去,喃喃道:“品味啥时尚?我们那时啊,挑开头盖才知道新娘啥模样啊!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二)
九斤老太是怎么会认字的呢?哈哈,自从孙女七斤在城里当上了《品味时尚》杂志的主编,九斤老太便经常来城市探望。七斤本想给老太报个老年大学,把老太吓了个半死,伊连忙摆手:“男男女女共处一室,都是有孙儿辈的人,怎么行呢?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哪!”好在九斤老太耳聪目明,七斤便教她学字念报,本看在伊很用心,便准备将最新潮的“火星文”一并教授给老太。却不料九斤老太脸上的皱纹都拧在了一处,撇着伊的瘪嘴骂道:“祖宗之字不可乱改,我们那里谁敢乱改?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三)
这天,七斤没事做,便从口袋中拿出《品味时尚》杂志,嚷嚷着要给九斤老太念一段文章。
老太的瘪嘴鼓了鼓,终没叨咕出一句话,便坐下听孙女读。
“38度的阳光温柔地在我微闭的睫毛上跳跃”,七斤声情并茂地读着,又不禁自我陶醉地闭上双眼。“啥玩意儿?”九斤老太几乎觉得自己耳杯了。
“什么什么呀!这叫‘小资文’,这叫时尚,教您品味时尚你都不会!”七斤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气。
(四)
“奶奶!您太时尚了!城里现在都流行吃您那种玉米窝窝头,拎你那破蛇皮口袋,尤其是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火了!火了!”七斤兴奋地在电话里嚷嚷,“您现在有空教我品味时尚啊!”
九斤老太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望着破旧瓷碗中的几个硬面窝窝头,又浮想到七斤衣服上故意张开的破洞洞,本想骂句“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忽地又想到这又成了时尚,伊觉得不合身份,思来想去,一句话也说不出,便默默挂了电话。 伊失了神,心理叨咕:品味时尚,真是……
[简评] 文章凭借“九斤老太”生发出意趣横生的故事,善于反讽。惊看街头“时尚”,难舍老年“时尚”,不解文学“时尚”三个片段,着力描绘“不合时宜”的“九斤老太”的鲜活形象。文末出人意料,“守旧”的九斤老太太竟成“时尚”,赋予了“一代不如一代”这经典语言在当今时尚中新的深刻内涵。文章扣题严密,构思精巧,语言幽默风趣,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含蓄的结尾让“品味”之意余韵悠长,发人深思。

品味时尚(八)

孔子的那帮门生编了《论语》,老子的门生见了,赶编了《老子》。一来二往,渐渐地,随着历史洪流,《荀子》、《孟子》等书陆续出场。图书市场日渐火爆,不管什么圣人或是庸人都能写本《*子》,以至于秦始皇焚书那会儿忙了好长一段时间。现如今,中国倒是出现了这样一种局面,上不了好大学,写书啊!那不是一姓蒋的被清华录取了吗!
中国写书的人特多。主要分为作家、诗人、小说家、官员、学生、老师……以及罪犯、乞丐等等。
我想这年头写书是种时尚。
当年明月写了本《明朝那些事儿》,卖得特火,腰包鼓鼓的。许多人眼馋了,不就是把《明史》给翻译成白话文吗?那咱也会啊!于是《汉朝那些事儿》、《宋朝那些事儿》相继粉墨登场。谈史倒是一种时尚,但没人去读真正的史书。总觉得文言文太深,然而这么深奥的文言文被他们翻译之后,还具有文化意义吗?难不成到咱孩子那辈时,李白、杜甫的诗也翻译成现代的?这种时尚,是对文化的污染。 那些写书的“家”都特伤感,噢,不!叫做“明媚的忧伤”,偶尔还会“放肆地微笑”。那些写书的,稍狂的号称不进作协,即使进去也要当主席,然后下一秒将作协解散;不狂的以至于不敢说自己是作家,只是自称为“小说家”,特别没自信。估计当年他的情书也是当小说写的;狂的不得了,却又藏得很深的,进入作协,当上了副科级干部,俨然是一个“文化商人”,还办杂志,办比赛,整一帮穿着开档裤号称作家的大孩子当评委。 我想那“文化商人”真算是“文化伤人”,化文字为利剑,将万千学子刺倒在文化殿堂之中,并且从中大获金钱,荣登文人富豪之榜。真是春风得意啊!但小心你寒风吹彻,冻死路边!我看过那本《最小说》的某期,其中内容无非早恋、逃课、叛逆、打架、抽烟……哥们,能不能整点别的,咱江苏高考试卷上都说了:由于青少年心智未成熟,好奇心又强,对事物缺乏分辨力,容易被大众媒介中的不良信息诱导,从而产生思想上,行为上的偏差。您大人大量,少赚点钱多积点公德。然而,当你的《小时代》发行之时,十万册三天结束,可见,思想上,行为上有偏差的人还是很多。
咱这文章由于思想觉悟不高,很多内容都是个人观点,估计非得零分不可了,不过咱不怕,考不上大学,咱也写书去!
〔简评〕嘻笑怒骂成文章,看似寻常见奇崛。收尾之处,放诞恣肆而能“反戈一击“,足见才思,足见胆量!

品味时尚(九)

--北京与上海的对话
背倚燕山,傲视四方,有着君临天下的大气,这是北京陆地的尽头,大海的起点,这是上海.当国人都羡慕这两座城市时,他们却在互诉衷肠.
”海弟”,每天你注视着扬子江从脚下浩浩荡荡流入东海,迎着海风欣赏从海平面下升起的朝阳,夏天到沙滩上避暑,冬天不心穿羽绒服,夜晚的你不会孤独,外滩璀璨的灯火将伴你至天明.”
”京兄”,早晨你会在钟楼悠扬的钟声里醒来,闲了提着鸟笼到公园遛一圈,累了到老舍茶馆品一杯香茗,倦了到戏院看一出<定军山>,黄昏到天桥看一看杂耍,伴着”冰糖葫芦”行云流水般的吆喝声,倒也生出十二分的韵味.
”只是,我没有陆家嘴那样多的高楼,没有那么多的豪华跑车,没有你那样时尚.我只有古旧的四合院,破旧的三轮车,人们为了追求时尚,把四合院拆了开一间麦当劳,星巴克,把三轮车扔了换成冒着黑烟的四轮怪物.急功近利的人们,没有发现我骨子里浓浓的京味啊!”
”京兄,其实你那京味便也是时尚啊!想来奥运会后,中国风席卷全球.那舞动的”京”,在鸟巢里幻化成翩跹起舞的仙女,飞天起兮,舞落碎瓣,’京’幻化成了翟志刚的”飞天”服,成了中华民族探索的不竭动力.传统文化走在神州前沿,引领着我们前进,不也是一种时尚么?”
(北京颔首思索)”而我,众所周知小弟无悠久历史,却有着令人称道的时尚.而人们批评我只顾吸收别人的时尚,空有浮华的外表,少了自己的根基.”
”海弟,看那外滩万国风情的别墅群,正是你兼容并包的象征啊!’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你用这宽广的胸怀接纳了多元文化,不也是一种时尚吗?”
”对呀,我们都在品味着自己的时尚,为何还要在苦恼中不能自拨?”
”应该提醒人们,我们都有着自己的文化,品味着自己的时尚,切不可舍近求远,失掉自己的特点!”
北京奥运会将北京展现给世界,上海世博会期待世界融入上海.
一南一北的两座城市,品味着不同的时尚,却又携手发展,演绎着明天.

〔简评〕 此文写得比较”大气”.京兄海弟互诉衷肠,评说中国最有影响力的两座大城市的”时尚”.作者巧妙地动用拟人手法,构思别致,引人注目.文章视野开阔,内容丰富充实,两座城市”时尚”的特征,底蕴与演进,在对话中得到了准确而精彩有展现.语言比较老到,富有情感,用词造句相当得体.

F. 推荐十篇优秀散文

银杏 郭沫若
原文:
银杏,我思念你,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又叫公孙树。但一般人叫你是白果,那是容易了解的。
我知道,你的特征并不专在乎你有这和杏相仿的果实,核皮是纯白如银,核仁是富于营养——这不用说已经就足以为你的特征了。
但一般人并不知道你是有花植物中最古的先进,你的花粉和胚珠具有着动物般的性态,你是完全由人力保存了下来的奇珍。
自然界中已经是不能有你的存在了,但你依然挺立着,在太空中高唱着人间胜利的凯歌。你这东方的圣者,你这中国人文的有生命的纪念塔,你是只有中国才有呀,一般人似乎也并不知道。
我到过日本,日本也有你,但你分明是日本的华侨,你侨居在日本大约已有中国的文化侨居在日本的那样久远了吧。
你是真应该称为中国的国树的呀,我是喜欢你,我特别的喜欢你。
但也并不是因为你是中国的特产,我才是特别的喜欢,是因为你美,你真,你善。
你的株干是多么的端直,你的枝条是多么的蓬勃,你那折扇形的叶片是多么的青翠,多么的莹洁,多么的精巧呀!
在暑天你为多少的庙宇戴上了巍峨的云冠,你也为多少的劳苦人撑出了清凉的华盖。
梧桐虽有你的端直而没有你的坚牢;
白杨虽有你的葱茏而没有你的庄重。
熏风会媚妩你,群鸟时来为你欢歌;上帝百神——假如是有上帝百神,我相信每当皓月流空,他们会在你脚下来聚会。
秋天到来,蝴蝶已经死了的时候,你的碧叶要翻成金黄,而且又会飞出满园的蝴蝶。
你不是一位巧妙的魔术师吗?但你丝毫也没有令人掩鼻的那种的江湖气息。
当你那解脱了一切,你那槎桠的枝干挺撑在太空中的时候,你对于寒风霜雪毫不避易。
你没有丝毫依阿取容的姿态,但你也并不荒伧;你的美德像音乐一样洋溢八荒,但你也并不骄傲;你的名讳似乎就是“超然”,你超在乎一切的草木之上,你超在乎一切之上,但你并不隐遁。
你的果实不是可以滋养人,你的木质不是坚实的器材,就是你的落叶不也是绝好的引火的燃料吗?
可是我真有点奇怪了:奇怪的是中国人似乎大家都忘记了你,而且忘记得很久远,似乎是从古以来。
我在中国的经典中找不出你的名字,我很少看到中国的诗人咏赞你的诗,也很少看到中国的画家描写你的画。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呀,你是随中国文化以俱来的亘古的证人,你不也是以为奇怪吗?
银杏,中国人是忘记了你呀,大家虽然都在吃你的白果,都喜欢吃你的白果,但的确是忘记了你呀。
世间上也尽有不辨菽麦的人,但把你忘记得这样普遍,这样久远的例子,从来也不曾有过。
真的啦,陪都不是首善之区吗?但我就很少看见你的影子;为什么遍街都是洋槐,满园都是幽加里树呢?
我是怎样的思念你呀,银杏!我可希望你不要把中国忘记吧。
这事情是有点危险的,我怕你一不高兴,会从中国的地面上隐遁下去。
在中国的领空中会永远听不着你赞美生命的欢歌。
银杏,我真希望呀,希望中国人单为能更多吃你的白果,总有能更加爱慕你的一天

孤独的树
埃.彼林
埃林.彼林(1877一1949),保加利亚作家。重要作品有《短篇小说》两集、幽默作品《我的烟灰》等。
一阵肆虐的狂风从遥远的树林里刮来两颗种子,随意将它们分撒在田野里。雨水将它们润湿,泥土将它们埋藏,阳光给它们温暖。于是,它们在田地里长成了两棵树。
最初,它们十分矮小,然而无心的时间把它们高高地拉离地面。它们便能眺望得比从前远多了。
它们也能彼此看见了。
田野十分辽阔,直到那葱绿的平原的尽头,也看不到任何其他的树木,只有这两株远远分隔着的树,形影相依地伫立在田野中间。它们的枝丫纵横交错,仿佛是些用来丈量这旷野的奇怪的标尺。
它们遥遥相望,彼此思念,彼此倾慕。然而,当春天来临,生命的力量给它们温暖,充盈的液汁在它们体内流动起来时,它们心中也勾起了对那永有的、同时也是永远离开了的母林的思念。
它们会心地摇动着树枝,相互默默地打着手势。当一只小鸟像一种心念从这棵树飞到那棵树的时候,它们就高兴得战栗了起来。
狂风暴雨来临时,它们惶恐地东摇西摆,折断了树枝,呜呜地呻吟叫喊,仿佛想挣脱地面,双方飞奔到一起,紧靠支撑,并在相互拥抱中获得解救。
夜晚到来,它们消失在黑暗中,重又被分隔开来。它们痛苦得如同病魔缠身,它们祈求地仰望天空,期望快快给它们送来白日的光辉,以求再能彼此相见。
如果猎人和干活的人坐在它们中一个的影子下休息,另一个就忧伤地喃喃低语,沉痛地诉说孤独的生活多么苦恼,离开亲人的日子过得多么缓慢、沉重、没有意义;它们的理想因得不到理解而消失;它们的希望因不能实现而破灭;找不到慰藉的爱情多么强烈,没有亲情的处境多么难以忍受。

相模滩落日

秋冬之风完全停息,傍晚的天空万里无云。伫立遥远伊豆山上的落日,使人难以想到,世上竟还有这么多平和的景象。
落日由衔山到全然沉入地表,需要三分钟。
太阳刚刚西斜时,富士、相豆的一带连山,轻烟迷蒙。太阳即所谓白日,银光灿灿,令人目眩。群山也眯细了眼睛。
太阳越发西斜了。富士和相豆的群山次第变成紫色。
太阳更加西斜了。富士和相豆的群山紫色的肌肤上染了一层金烟。
此时,站在海滨远望,落日流过海面,直达我的足下。海上的船只尽皆放射出金光。逗子滨海一带的山峦、沙滩、人家、松林、行人,还有翻转的竹篓、散落的草屑,无不现出火红的颜色。
在风平浪静的黄昏观看落日,大有守侍圣哲临终之感。庄严至极,平和之至。纵然一个凡夫俗子,也会感到已将身子包裹于灵光之中,肉体消融,只留下灵魂端然伫立于永恒的海滨之上。
有物,幽然浸乎心中,言“喜”则过之,言“哀”则未及。
落日渐沉,接近伊豆山巅。相豆山忽而变成孔雀蓝,惟有富士山头于绛紫中依然闪着金光。
伊豆山已经衔住落日。太阳落一分,浮在海面上的霞光就后退八里。夕阳从容不迫地一寸又一寸,一分又一分,顾盼着行将离别的世界,悠悠然沉落下去。
终于剩下最后一分了。它猛然一沉,变成一弯秀眉,眉又变成线,线又变成点一一倏忽化作乌有。
举目仰视,世界没有了太阳。光明消逝,海山苍茫,万物忧戚。
太阳沉没了。忽然,余光上射,万箭齐发。遥望西天,一片金黄。伟人故去皆如是矣。
日落之后,富士蒙上一层青色。不一会儿,西天的金色化作朱红,继而转为灰白,最后变得青碧一色。相模滩上空,明星荧荧。它们是太阳的遗孽,看起来仿佛在昭示着明天的日出。

山百合
(明治三十三牟六月十日记)

影 的 告 别 ——-鲁迅

人睡到不知道时候的时候,就会有影来告别,说出那些话——

有我所不乐意的在天堂里,我不愿去;有我所不乐意的在地狱里,我不愿去;
有我所不乐意的在你们将来的黄金世界里,我不愿去。
然而你就是我所不乐意的。
朋友,我不想跟随你了,我不愿住。
我不愿意!
呜乎呜乎,我不愿意,我不如彷徨于无地。

我不过一个影,要别你而沉没在黑暗里了。然而黑暗又会吞并我,然而光明又会使我消失。
然而我不愿彷徨于明暗之间,我不如在黑暗里沉没。

然而我终于彷徨于明暗之间,我不知道是黄昏还是黎明。我姑且举灰黑的手装作喝干一杯酒,我将在不知道时候的时候独自远行。
呜乎呜乎,倘若黄昏,黑夜自然会来沉没我,否则我要被白天消失,如果现是黎明。

朋友,时候近了。
我将向黑暗里彷徨于无地。
你还想我的赠品。我能献你甚么呢?无已,则仍是黑暗和虚空而已。但是,我愿意只是黑暗,或者会消失于你的白天;我愿意只是虚空,决不占你的心地。

我愿意这样,朋友——
我独自远行,不但没有你,并且再没有别的影在黑暗里。只有我被黑暗沉没,那世界全属于我自己。
一九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鸟 的 天 堂 ————巴金
我们在陈的小学校里吃了晚饭。热气已经退了。太阳落下了山坡,只留下一段灿烂的红霞在天边,在山头,在树梢。

“我们划船去!”陈提议说。我们正站在学校门前池子旁边看山景。
“好,”别的朋友高兴地接口说。
我们走过一段石子路,很快地就到了河边。那里有—个茅草搭的水阁。穿过水阁,在河边两棵大树下我们找到了几只小船。
我们陆续跳在一只船上。一个朋友解开绳子,拿起竹竿一拨,船缓缓地动了,向河中间流去。
三个朋友划着船,我和叶坐在船中望四周的景致。
远远地一座塔耸立在山坡上,许多绿树拥抱着它。在这附近很少有那样的塔,那里就是朋友叶的家乡。
河面很宽,白茫茫的水上没有波浪。船平静地在水面流动。三只桨有规律地在水里拨动。
在一个地方河面变窄了。一簇簇的绿叶伸到水面来。树叶绿得可爱。这是许多棵茂盛的榕树,但是我看不出树干在什么地方。
我说许多棵榕树的时候,我的错误马上就给朋友们纠正了,一个朋友说那里只有一棵榕树,另一个朋友说那里的榕树是两棵。我见过不少的大榕树,但是像这样大的榕树我却是第一次看见。
我们的船渐渐地逼近榕树了。我有了机会看见它的真面目:是一棵大树,有着数不清的桠枝,枝上又生根,有许多根一直垂到地上,进了泥土里。一部分的树枝垂到水面,从远处看,就像一棵大树躺在水上一样。
现在正是枝叶繁茂的时节(树上已经结了小小的果子,而且有许多落下来了。)这棵榕树好像在把它的全部生命力展览给我们看。那么多的绿叶,一簇堆在另一簇上面,不留一点缝隙。翠绿的颜色明亮地在我们的眼前闪耀,似乎每一片树叶上都有一个新的生命在颤动,这美丽的南国的树!
船在树下泊了片刻,岸上很湿,我们没有上去。朋友说这里是“鸟的天堂”,有许多只鸟在这棵树上做窝,农民不许人捉它们。我仿佛听见几只鸟扑翅的声音,但是等到我的眼睛注意地看那里时,我却看不见一只鸟的影子。只有无数的树根立在地上,像许多根木桩。地是湿的,大概涨潮时河水常常冲上岸去。“鸟的天堂”里没有一只鸟,我这样想道。船开了。一个朋友拨着船,缓缓地流到河中间去。
在河边田畔的小径里有几棵荔枝树。绿叶丛中垂着累累的红色果子。我们的船就往那里流去。一个朋友拿起桨把船拨进一条小沟。在小径旁边,船停住了,我们都跳上了岸。
两个朋友很快地爬到树上去,从树上抛下几枝带叶的荔枝,我同陈和叶三个人站在树下接。等到他们下地以后,我们大家一面吃荔枝,一面走回船上去。
第二天我们划着船到叶的家乡去,就是那个有山有塔的地方。从陈的小学校出发,我们又经过那个“鸟的天堂”。
这一次是在早晨,阳光照在水面上,也照在树梢。一切都显得非常明亮。我们的船也在树下泊了片刻。
起初四周非常清静。后来忽然起了一声鸟叫。朋友陈把手一拍,我们便看见一只大鸟飞起来,接着又看见第二只,第三只。我们继续拍掌。很快地这个树林变得很热闹了。到处都是鸟声,到处都是鸟影。大的,小的,花的,黑的,有的站在枝上叫,有的飞起来,有的在扑翅膀。
我注意地看。我的眼睛真是应接不暇,看清楚这只,又看漏了那只,看见了那只,第三只又飞走了。一只画眉飞了出来,给我们的拍掌声一惊,又飞进树林,站在一根小枝上兴奋地唱着,它的歌声真好听。
“走吧,”叶催我道。
小船向着高塔下面的乡村流去的时候,我还回过头去看留在后面的茂盛的榕树。我有一点的留恋的心情。昨天我的眼睛骗了我。“鸟的天堂”的确是鸟的天堂啊!

1933的6月在广州

选自《旅途随笔》

说 笑——-钱钟书

自从幽默文学提倡以来,卖笑变成了文人的职业。幽默当然用笑来发泄,但是笑未必就表示着幽默。刘继庄《广阳杂记》云:“驴鸣似哭,马嘶如笑。”而马并不以幽默名家,大约因为脸太长的缘故。老实说,一大部分人的笑,也只等于马鸣萧萧,充不得什么幽默。

把幽默来分别人兽,好象亚里士多德是第一个。他在《动物学》里说:“人是唯一能笑的动物。”近代奇人白伦脱(W.S.Blunt)有《笑与死》的一首十四行诗,略谓自然界如飞禽走兽之类,喜怒爱惧,无不发为适当的声音,只缺乏表示幽默的笑声。不过,笑若为表现幽默而设,笑只能算是废物或奢侈品,因为人类并不都需要笑。禽兽的鸣叫,尽够来表达一般人的情感,怒则狮吼,悲则猿啼,争则蛙噪,遇冤家则如犬之吠影,见爱人则如鸠之呼妇(cooing)。请问多少人真有幽默,需要笑来表现呢?然而造物者已经把笑的能力公平地分给了整个人类,脸上能做出笑容,嗓子里能发出笑声;有了这种本领而不使用,未免可惜。所以,一般人并非因有幽默而笑,是会笑而借笑来掩饰他们的没有幽默。笑的本意,逐渐丧失;本来是幽默丰富的流露,慢慢地变成了幽默贫乏的遮盖。于是你看见傻子的呆笑,瞎子的趁淘笑——还有风行一时的幽默文学。

笑是最流动、最迅速的表情,从眼睛里泛到口角边。东方朔《神异经·东荒经》载东王公投壶不中,“天为之笑”,张华注谓天笑即是闪电,真是绝顶聪明的想象。据荷兰夫人(Lady Holland)的《追忆录》,薛德尼.斯密史(Sidney Smith)也曾说:“电光是天的诙谐(Wit)。”笑的确可以说是人面上的电光,眼睛忽然增添了明亮,唇吻间闪烁着牙齿的光芒。我们不能扣留住闪电来代替高悬普照的太阳和月亮,所以我们也不能把笑变为一个固定的、集体的表情。经提倡而产生的幽默,一定是矫揉造作的幽默。这种机械化的笑容,只像骷髅的露齿,算不得活人灵动的姿态。柏格森《笑论》(Le Rire)说,一切可笑都起于灵活的事物变成呆板,生动的举止化作机械式(Lem canique plaque sur Le vivant)。所以,复出单调的言动,无不惹笑,像口吃,像口头习惯语,像小孩子的有意模仿大人。老头子常比少年人可笑,就因为老头子不如少年人灵变活动,只是一串僵化的习惯。幽默不能提倡,也是为此。一经提倡,自然流露的弄成模仿的,变化不拘的弄成刻板的。这种幽默本身就是幽默的资料,这种笑本身就可笑。一个真有幽默的人别有会心,欣然独笑,冷然微笑,替沉闷的人生透一口气。也许要在几百年后、几万里外,才有另一个人和他隔着时间空间的河岸,莫逆于心,相视而笑。假如一大批人,嘻开了嘴,放宽了嗓子,约齐了时刻,成群结党大笑,那只能算下等游艺场里的滑稽大会串。国货提倡尚且增添了冒牌,何况幽默是不能大批出产的东西。所以,幽默提倡以后,并不产生幽默家,只添了无数弄笔墨的小花脸。挂了幽默的招牌,小花脸当然身价大增,脱离戏场而混进文场;反过来说,为小花脸冒牌以后,幽默品格降低,一大半文艺只能算是“游艺”。小花脸也使我们笑,不错!但是他跟真有幽默者绝然不同。真有幽默的人能笑,我们跟着他笑;假充幽默的小花脸可笑,我们对着他笑。小花脸使我们笑,并非因为他有幽默,正因为我们自己有幽默。

所以,幽默至多是一种脾气,决不能标为主张,更不能当作职业。我们不要忘掉幽默(Humour)的拉丁文原意是液体;换句话说,好象贾宝玉心目中的女性,幽默是水做的。把幽默当为一惯的主义或一生的衣食饭碗,那便是液体凝为固体,生物制成标本。就是真有幽默的人,若要卖笑为生,作品便不甚看得,例如马克·吐温(Mark Twain):自十八世纪末叶以来,德国人好讲幽默,然而愈讲愈不相干,就因为德国人是做香肠的民族,错认幽默也像肉末似的,可以包扎得停停当当,作为现成的精神食料。幽默减少人生的严重性,决不把自己看得严重。真正的幽默是能反躬自笑的,它不但对于人生是幽默的看法,它对于幽默本身也是幽默的看法。提倡幽默作一个口号,一种标准,正是缺乏幽默的举动;这不是幽默,这是一本正经的宣传幽默,板了面孔的劝笑。我们又联想到马鸣萧萧了!听来声音倒是笑,只是马脸全无笑容,还是拉得长长的,像追悼会上后死的朋友,又像讲学台上的先进的大师。
大凡假充一桩事物,总有两个动机。或出于尊敬,例如俗物尊敬艺术,就收集骨董,附庸风雅。或出于利用,例如坏蛋有所企图,就利用宗教道德,假充正人君子。幽默被假借,想来不出这两个缘故。然而假货毕竟充不得真。西洋成语称笑声清扬者为“银笑”,假幽默像掺了铅的伪币,发出重浊呆木的声音,只能算铅笑。不过,“银笑”也许是卖笑得利,笑中有银之意,好比说“书中有黄金屋”;姑备一说,供给辞典学者的参考。

心愿 张爱玲

时间好比一把锋利的小刀枣用得不恰当,会在美丽的面孔上刻下深深的纹路,使旺盛的青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地消磨掉;但是,使用恰当的话,它却能将一块普通的石头琢刻成宏伟的雕像。圣玛丽亚女校虽然已有五十年历史,仍是一块只会稍加雕琢的普通白石。随着时光的流逝,它也许会给尘埃染污,受风雨侵蚀,或破裂成片片碎石。另一方面,它也可以给时间的小刀仔细地、缓慢地、一寸一寸地刻成一个奇妙的雕像,置于米开朗琪罗的那些辉煌的作品中亦无愧色。这把小刀不仅为校长、教师和明日的学生所持有,我们全体同学都有权利操纵它。

如果我能活到白发苍苍的老年,我将在炉边宁静的睡梦中,寻找早年所熟悉的穿过绿色梅树林的小径。当然,那时候,今日年轻的梅树也必已进入愉快的晚年,伸出有力的臂膊遮蔽着纵横的小径。饱经风霜的古老钟楼,仍将兀立在金色的阳光中,发出在我听来是如此熟悉的钟声。在那缓慢而庄严的钟声里,高矮不一、脸蛋儿或苍白或红润、有些身材丰满、有些体形纤小的姑娘们,焕发着青春活力和朝气,像小溪般涌入教堂。在那里,她们将跪下祈祷,向上帝低声细诉她们的生活小事:她们的悲伤,她们的眼泪,她们的争吵,她们的喜爱,以及她们的宏愿。她们将祈求上帝帮助自己达到目标,成为作家、音乐家、教育家或理想的妻子。我还可以听到那古老的钟楼在祈祷声中发出回响,仿佛是低声回答她们:“是的,与全中国其他学校相比,圣玛利亚女校的宿舍未必是最大的,校内的花园也未必是最美丽的,但她无疑有最优秀、最勤奋好学的小姑娘,她们将以其日后辉煌的事业来为母校增光!”

听到这话语时,我的感受将取决于自己在毕业后的岁月里有无任何成就。如果我没有克尽本分,丢了荣耀母校的权利,我将感到羞耻和悔恨。但如果我在努力为目标奋斗的路上取得成功,我可以欣慰地微笑,因为我也有份用时间这把小刀,雕刻出美好的学校生活的形象虽然我的贡献是那样微不足道。
(一九三七年)

秋 雨——-张爱玲

雨,像银灰色黏湿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世界。天也是暗沉沉的,像古老的住宅里缠满着蛛丝网的屋顶。那堆在天上的灰白色的云片,就像屋顶上剥落的白粉。在这古旧的屋顶的笼罩下,一切都是异常的沉闷。园子里绿翳翳的石榴、桑树、葡萄藤,都不过代表着过去盛夏的繁荣,现在已成了古罗马建筑的遗迹一样,在萧萧的雨声中瑟缩不宁,回忆着光荣的过去。草色已经转入忧郁的苍黄,地下找不出一点新鲜的花朵;宿舍墙外一带种的娇嫩的洋水仙,垂了头,含着满眼的泪珠,在那里叹息它们的薄命,才过了两天的晴美的好日子又遇到这样霉气薰薰的雨天。只有墙角的桂花,枝头已经缀着几个黄金一样宝贵的嫩蕊,小心地隐藏在绿油油椭圆形的叶瓣下,透露出一点新生命萌芽的希望。

雨静悄悄地下着,只有一点细细的淅沥沥的声音。桔红色的房屋,像披着鲜艳的袈裟的老僧,垂头合目,受着雨底洗礼。那潮湿的红砖,发出有刺激性的猪血的颜色和墙下绿油油的桂叶成为强烈的对照。灰色的癞蛤蟆,在湿烂发霉的泥地里跳跃着;在秋雨的沉闷的网底,只有它是唯一的充满愉快的生气的东西。它背上灰黄斑驳的花纹,跟沉闷的天空遥遥相应,造成和谐的色调。它噗通噗通地跳着,从草窠里,跳到泥里,溅出深绿的水花。

雨,像银灰色黏濡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世界。
(一九三六年)

寂 寞 ——————梁实秋

寂寞是一种清福。我在小小的书斋里,焚起一炉香,袅袅的一缕烟线笔直地上升,一直戳到顶棚,好像屋里的空气是绝对的静止,我的呼吸都没有搅动出一点波澜似的。我独自暗暗地望着那条烟线发怔。屋外庭院中的紫丁香还带着不少嫣红焦黄的叶子,枯叶乱枝的声响可以很清晰地听到,先是一小声清脆的折断声,然后是撞击着枝干的磕碰声,最后是落到空阶上的拍打声。这时节,我感到了寂寞。在这寂寞中我意识到了我自己的存在--片刻的孤立的存在。这种境界并不太易得,与环境有关,更与心境有关。寂寞不一定要到深山大泽里去寻求,只要内心清净,随便在市廛里,陋巷里,都可以感觉到一种空灵悠逸的境界,所谓“心远地自偏”是也。在这种境界中,我们可以在想象中翱翔,跳出尘世的渣滓,与古人同游。所以我说,寂寞是一种清福。
在礼拜堂里我也有过同样的经验。在伟大庄严的教堂里,从彩色玻璃窗透进一股不很明亮的光线,沉重的琴声好像是把人的心都洗淘了一番似的,我感到了我自己的渺小。这渺小的感觉便是我意识到我自己存在的明证。因为平常连这一点点渺小之感都不会有的!
我的朋友肖丽先生卜居在广济寺里,据他告诉我,在最近一个夜晚,月光皎洁,天空如洗,他独自踱出僧房,立在大雄宝殿的石阶上,翘首四望,月色是那样的晶明,蓊郁的树是那样的静止,寺院是那样的肃穆,他忽然顿有所悟,悟到永恒,悟到自我的渺小,悟到四大皆空的境界。我相信一个人常有这样的经验,他的胸襟自然豁达寥廓。
但是寂寞的清福是不容易长久享受的。它只是一瞬间的存在。世界有太多的东西不时的提醒我们,提醒我们一件煞风景的事实:我们的两只脚是踏在地上的呀!一只苍蝇撞在玻璃窗上挣扎不出去,一声“老爷太太可怜可怜我这个瞎子吧”,都可以使我们从寂寞中间一头栽出去,栽到苦恼烦躁的漩涡里去。至于“催租吏”一类的东西打上门来,或是“石壕吏”之类的东西半夜捉人,其足以使人败兴生气,就更不待言了。这还是外界的感触,如果自己的内心先六根不净,随时都意马心猿,则虽处在最寂寞的境地里,他也是慌成一片,忙成一团,六神无主,暴跳如雷,他永远不得享受寂寞的清福。
如此说来,所谓寂寞不即是一种唯心论,一种逃避现实的现象吗?也可以说是。一个高韬隐遁的人,在从前的社会里还可以存在,而且还颇受人敬重,在现在的社会里是绝对的不可能。现在似乎只有两种类型的人了,一是在现实的泥溷中打转的人,一是偶然也从泥溷中昂起头来喘口气的人。寂寞便是供人喘息的几口新空气。喘几口气之后还得耐心地低头钻进泥溷里去。所以我对于能够昂首物外的举动并不愿再多苛责。逃避现实,如果现实真能逃避,吾寤寐以求之!
有过静坐经验的人该知道,最初努力把握着自己的心,叫它什么也不想,而是多么困难的事!那是强迫自己入于寂寞的手段,所谓参禅入定完全属于此类。我所赞美的寂寞,稍异于是。我所谓的寂寞,是随缘偶得,无需强求,一刹间的妙悟也不嫌短,失掉了也不必怅惘。但是我有一刻寂寞,我要好好地享受它。

十篇 刚刚好吧 我没怎么数哦

G. 求穿越的好看的小说

《暴君,我来自军情9处》超级好看,强力推荐。

她,是来自国家情报局9处的超级特工,刺探情报,保护政要,进不友好国家进行暗杀任务,样样精通。 堪称情报局三千特工中的第一人。
他,是帝国的残暴皇帝,为人嗜血,冷酷无情,绝情弃爱,十足的冷兵器时代的战争狂人。
当现代高端特种兵,穿越时空,化作凄凄惨惨的冷宫小弃妇。
当古代残暴冷君王,午夜梦回,被冰冷匕首抵在脖颈大动脉。
谁毁灭了谁,谁又拯救了谁?
“暴君!我来自国安部军情9处,再敢对我出言不敬,小心我端了你的老巢!”
她纠缠于两个对她至情至爱的男人中间,将何去何从!

《天狐妖女戏美男》好看,推荐。

她在车里与帅男H得正欢,老天一道闪电劈下,就那么华丽丽的穿越了。她是天元王朝安定王府中的纤云郡主,只因有着高贵的身份,招人忌妒被自己的妹妹推入山崖。醒来之后,趴在崖壁上的她身体里面的灵魂已经换了一个人。为了能够离开这个不上不下的鬼地方,她吞下了天狐宫的圣果玲珑果,开始修炼天狐神功。修炼之后,才知道每当月圆之夜,她体内的媚毒就会发作,而唯一的解决方法就是找一个身强力壮的男子欢好,散掉体内的媚毒。 “从我将内丹分给你的那一天起,我就是属于你的。”小白正色地宣誓道。 “仙子,你好香,以后一定要天天到我梦里来与我伦欢。”百里玉箫犹如小白兔般地说道。 “女人,我的命是你救的,从今以后我的人也属于你了。”地狱门排名第一的杀手凿牙道。“洛洛,这一生我只对你一人负责。”云飞扬说。 “小洛洛,你看过了我的身子,你要对我负责。”姬流风赖皮地说道。 “洛洛,你就像一朵有毒的罂粟花,吃过之后就日日想,夜夜想,越吃越上瘾,不能自拔。”曲吟风深情道。

《穿越男兽国》超级,超级好看,强力推荐!
一入男男兽人界深似海,从此三观是路人!
[当一个女人穿越到木有羞射观的男男兽人世界…从此充满刺激与激情的生活!]
[邪恶][搞笑][美男][腹黑][木下限][另类爽文]
[口味重][过程NP,结局未定]
[本文重口味,小心误入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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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告诉她原始森林里生活着狮子?】
【谁又能告诉她…狮子是会害羞的? 】
【谁能告诉她动物狂欢过后…竟…竟化身成人… 还素个没穿的衣服男人们!】
拉萨没有沃尔塞丛林,没有落曼哲部落!没有半祼的男银,更木有讲着爱斯克兰特语的人!你个坑爹喂!爱斯克兰特语可是爱斯基摩人的语种喂!人家生活在地球北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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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夜店大老板滴女儿穿到一个只有男男兽男的世界,她很想淡定的看淡定的活淡定的回家。但素!老天给了你不淡定的穿越,怎么可能让你淡定的活下去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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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断剧情【一】:
嗷……不带这么挑战她的下限喂!
白蛇化形好歹有层蛇皮化变成衣服,为嘛你们化人形就是个光溜溜的……。虽然乃们滴祼体已经看光,可素……乃们没有发现兽形过后再人形……
那什么滴大鸟……
好像……又……更……大上一圈么!
我了个去!果真是没有最大的,只有更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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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断剧情【二】
淡定,淡定,不过是被只豹子给扒了衣服……
淡定……淡定……当是扒衣后强奸未率而已……
淡定……淡定……
强奸未率什么的一般指是人袭……
兽什么的,家里庞物猫猫狗狗偶会扒你个衣服舔舔,就当是宠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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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断剧情【三】
哝软酥麻的声音阵阵从石屋里传来,吴熙寒抱着脑袋与之斗争!卧槽啊!每日来几场的,她也上火啊啊啊啊!为毛声音好大,能不能小点?!
来来回回围着石屋走动,不敢走远呐!这都个把时辰的,还有完没完啊!口胡,这雄性能力真真真强大!迦尔也能挺得住?!胡思乱想满脑了黄色的吴熙寒颤颤地扒回石槛,把半个脸及双目露出,掩耳盗铃还眯起双眼观摩……。
关键是……为毛她看得津津有味呢?!矮油……现场版什么的最有爱呐~~~

《穿越之极品色女》超级好看,强力推荐!
色到奸尸,大家说说,是不是个极品色女?我,张颖萱,有点聪明,有点野蛮,有点装蒜,有点心机,有点自恋,有点大胆,十足的大色女。
为了生存的使命,我把一头‘猪’抢了个精光,顺便踢肿了他的咪咪,这不过份吧?他居然带了一票‘猪’追杀我,我狂逃……
金碧辉煌的古墓啊!四平八稳的白玉棺材中躺着具超级大帅尸啊,口水ing……尸就尸,奸了再说!
我带着古墓中那尸体帅哥的钱去妓院找鸭,这不过份吧?反正他用不着了,那我就很慷慨地帮他花花喽。只是在‘鸭’院里,我竟然碰到了那个具尸活生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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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搞笑十足,里头帅哥多多,喜欢帅哥的MM快点进来哈

《倾城劫之绝色舞姬戏冷王》超级好看,强力推荐!
她,曾相信爱情,却被爱情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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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家后宫缺俊男》超级好看,强力推荐。
简介
一朝穿越,她成了十恶不赦、有权有势的好色公主?
她腹黑,她喜欢扮猪吃老虎,可这本性还没有机会发挥,那头的五大夫侍就开始闹革命要解放?

好!你要闹革命,咱就选美男!不给点颜色你们看看,你们这帮傲气冲天的兔崽子,还不知道咱是开染坊的!
【片段一】

某日,某女着一袭华贵锦衣,妖娆地斜靠在锦榻上,凤眸轻眯,红唇微张,音如珠玉落盘,“既然是选美男,那就一个一个来吧!”
一号:既色又呆!刷了!

二号:英俊不凡、目不斜视,柳下惠一个,这个够闷骚,够好玩,很好!这个要了!

三号:够冷、够酷、够邪,看起来却不好控制!为免自己被反祸害,还是刷了好!

看到自己被丢红牌,酷男瞪眼,“给我一个不收的理由,否则,今天我就强上了你!”

“哟呵!你还很牛B!本公主不要你,还需要理由?来人,给本公主把他给丢出去!”
【片段二】

“你不用跟我解释,只要告诉我,这一切是不是你为了登上皇位而布下的圈套?是不是一定要这样的手段才可以巩固皇位?你只要回答我,是,或不是?”

他仰头,闭了闭眼,才回答,“是!”
长剑一挥,青丝划落,“从今以后,你我有如此发,恩断义绝!”

他的眸中有着痛楚,却也有浓重的悲哀,“小羽,你以为,你进了这个皇宫,还能出得去吗?”
她冷笑,一脸傲然,“能不能出,咱们可以试试看!”

【片段三】
一个俊美可爱又粉嫩的小男孩看着一排男人问,“母皇,这么多人谁才是我的爹?”
“不知道!”
“啊?”小男孩张大嘴。

“你看你像谁,谁就是你爹!”
一群男人疯狂地朝那孩子扑了过去,“他像我!”“像我才是。”“……”

《嫁个妖怪做妻主》超级好看,强力推荐!
“招亲,凤月国王爷要招亲。”凤月国上下,满街这样的声音,四处可闻。
总所周知,凤月国三王爷,乃是传闻中的“鬼”王爷。
一纸选妃告示,一经贴出,竟然,引发一抡争抢。
“听说李大人的小公子,已经被“鬼”王爷选中。”路人甲摇头说道。
“你只知其一,你可不知道,这李大人快气疯了,李家小少爷竟然自己去跟鬼王爷求婚。”路人已叹气。
“那算什么呀,凤月国的大将军,刚将两位少爷送入王府。”
路人甲已楞。

《凤戏天下男》超级好看,强力推荐!
姐姐,我好喜欢你,请让我留在你身边吧!我不要离开你……”他面红耳赤的爬上了她的床,而她一点推开他的力气都没有,只觉得浑身燥热。
“你疯了……你竟然给我下药?”
“对不起,我真的很爱你!”他退下衣衫慢慢趴到她身上。
“你快放手吧,这样下去我们两个都会死的!”
“不会的,我们不会死的,至少你不会!”
“为什么?”
“因为我不会让你死!”下一秒,他吻了她,他们如断崖边的秋千……
某女勾起某男的下颚,“长得很不错啊,不愧是第一美男,可惜啊,本宫对你这种货色没兴趣!“”
“呵……哈哈哈,原来不管我怎么努力,你都不会正眼看我。”
“宝贝,我来了!”某女色迷迷的靠在床榻上对着眼前的美男勾勾手指。
“晕,你是怎么进来的?"”
“两条腿走进来的,还不快过来,宝贝!”
“不要!你快离开!”某男很有骨气的说,“啊……”下一秒已经到了床榻上。
………………………………………………………………………………………………………
【一号美男】
他是南宫傲雪的侍郎,他的真实身份是个迷,也极其敏感;冷酷中隐藏着狂热。
【二号美男】
他是二公主送给南宫傲雪的一个侍郎,他的美丽堪称是南遥国第一美男,而他的声音犹如天籁;眼神或者个性,飘渺是最适合他的形容词,虽然总是一副看破红尘的样子,却又很固执。
【三号美男】
名义上是西沙国送来和亲的王子,实际不过是一个人质,在南遥国受尽屈辱。犹如仙子般的他性格却很刚烈,不会随意低头妥协,不过很多时候,真实的他是个妖娆的祸水男。
【四号美男】
他永远都是被遗忘在角落的一个小可怜,同为女皇的儿子,他却只能卑微的躲在冷宫里。
【五号美男】
玉香楼的第一名伶,从不以真面目示人,唯一的身份标记就是额心的枫叶刺青。人前千娇百媚的他,私下里脾气火爆的狠。
【六号美男】
钟离家的二公子,钟离家在南遥国世代出功臣,先祖更是南遥国的开国功臣,作为钟离家的二公子,他无可厚非的成为了南宫傲雪明媒正娶的夫君。
【七号美男】
温文儒雅、翩翩君子,可惜只是一个瞎子,双目失明的他却有着阳光般的笑容,可这阳光般的笑容后隐藏着什么阴谋……
她,二十一世纪,她是公关界最闪耀的钻石,是流连在上流社会的交际名媛,更是商业间谍皇后。一次任务失败,她的死亡却让灵魂意外的穿越到女尊皇朝一个最受宠的九公主身上,命运从此和她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

以上是本人看过的穿越小说中整理出最好看的,希望亲喜欢!

H. 水浒传的人物概括(正面人物10位)( 身份 主要经历 绰号 必杀技 经典事迹 下评语 肖像描写)拜托了

慢慢来啊
张清,《水浒传》里的人物,在梁山坐第十六把交椅,外号没羽箭,本为东昌府猛将,曾用用飞石技连伤梁山一十五将,后被吴用设计擒拿,归顺梁山。招安后,随宋江南征北战,在征田虎时,与其手下女将琼英结为夫妇。在征讨方腊时,死于厉天闰之手。
姓名:张清
姓名:张清
排名:16
星名:天捷星
绰号:没羽箭 妻子:琼英(人称琼矢镞)
儿子:张节
武器:出白梨花枪、飞蝗石
职位:马军八虎骑之征东上将
出场回目:第70回
上山回目:第70回
阵亡回目:第95回(水浒全传中第115回)

排名:16
星名:天捷星
绰号:没羽箭 妻子:琼英(人称琼矢镞)
儿子:张节
武器:出白梨花枪、飞蝗石
职位:马军八虎骑之征东上将
出场回目:第70回
上山回目:第70回
阵亡回目:第95回(水浒全传中第115回)
诗歌赞颂
第七十回
头巾掩映茜红缨,狼腰猿臂体彪形。锦衣绣袄袍中,微露透深青。雕鞍侧坐,青骢玉勒马轻迎。葵花宝镫,振响熟铜铃。倒拖雉尾,飞走四蹄轻。金环摇动,飘飘玉蟒撒朱缨。锦袋石子,轻轻飞动似流星。不用强弓硬弩,何须打弹飞铃,但着处,命归空。东昌马骑将,没羽箭张清。
张清神手拨天关,暗里能将石子攀。一十五人都打坏,脚瘸手跛奔梁山。 祖代英雄播英武,义胆忠肝咸若古。披坚自可为干城。佐郡应须是公辅。东昌骁将名张清,豪气凌霄真可数。阵云冉冉飘征旗,劲气英英若痴虎。龙鳞铁甲披凤毛,宫锦花袍明绣补。坐骑一疋大宛驹,袖中暗器真难睹。非鞭非简亦非枪,阵上陨石如星舞。飞来猛将不能逃,中处应令倒旗鼓。感人义气成大恩,此日归心甘受虏。天降罡星大泊中,烨烨英声传水浒。
天集忠良真有意,张清鹗荐诚良计。
第七十六回
枪横鸦角,刀插蛇皮。销金的巾帻佛头青,挑绣的战袍鹦哥绿。腰系绒绦真紫色,足穿气袴软香皮。雕鞍后对悬锦袋,内藏打将的石子。战马边紧挂铜铃,后插招风的雉尾。骠骑将军没羽箭,张清哨路最当先。
第七十七回
铜铃奋勇敢争征,飞石飞叉众莫能。二虎相随没羽箭,东昌骠骑是张清。
第八十四回
张清石子最通神,到处将人打得真。
编辑本段主要评价
没羽箭张清,这是一个绰号发音有歧义的名字。这个“没”字到底是念méi还是念mò?一般人大约都会念“méi”音,因为很显然,张清的武器,手中一杆梨花枪,囊中无数石子。《水浒》中赞他的“水调歌”有云:
头巾掩映茜红缨,狼腰猿臂体彪形。锦衣绣袄,袍中微露透深青;雕鞍侧坐,青骢玉勒马轻迎。葵花宝镫,振响熟铜铃;倒拖雉尾,飞走四蹄轻。
金环摇动,飘飘玉蟒撒朱缨;锦袋石子,轻轻飞动似流星。不用强弓硬弩,何须打弹飞铃,但着处命须

没羽箭张清(8张)
倾。东昌马骑将,没羽箭张清。
由此看来,这位骑兵出身的河南安阳彰德府好汉,论体型,恐怕堪比名模胡兵,所谓“人靠服装马靠鞍”,这一身惊艳打扮,绝不在号称“英勇双枪将,风流万户侯”的董平之下。
从词中我们可以看出,张清是绝对不使用弓箭的,他趁手的兵器,除了长枪就是石头。
然而若念做“末”音,也解释得通。《史记》中记载飞将军李广夜猎时,见到草丛中的一块虎形巨石,一时看花了眼,急忙射箭自保,这一箭用尽全力,箭支竟然深深地插进石头里面!李广等天亮时再次射箭,却再也射不进去了。根据这个典故,唐代诗人卢纶有感而发,慨然作了《塞下曲》,其中千古传诵的诗句“平明寻白羽,没在石棱中”就是描述这一经典场景。也就是说,当一个人膂力和意志力到了极至,便可以产生极大的破坏力,好比圣斗士的小宇宙瞬间燃烧,能量不可小视!能够没羽而入!
宋江和卢俊义抓阄攻打东平、东昌二府,张清用飞石绝技先后打伤金枪手徐宁、锦毛虎燕顺、百胜将韩滔、天目将彭玘、双鞭呼延灼、赤发鬼刘唐、青面兽杨志、美髯公朱仝、插翅虎雷横、大刀关胜等十五员战将,成为梁山上“男子单打”成绩最好的选手。最为有趣的是丑郡马宣赞,刚刚阵前夸下海口:“你近得我么?”话音刚落就被张清一石子打在嘴边,翻身落马,可谓报应不爽。(从此以后宣赞上阵再也没说过满话,不知道是否受了教训)
没羽箭连败水浒好汉一十五条是英雄排座次前最后一次高潮,我们看见,不论是善使奇门兵器的徐宁,还是有祖传绝学的呼延灼、杨志、关胜,不论是号称“万夫不当之勇”的董平索超,还是以二敌一的郓城刑警大队正副队长朱仝雷横。张清同志都是毫不畏惧,独力进行车轮战,以近乎完胜的骄人战绩班师。
在这里不得不提及另一个重要出场人物:双枪将董平。
卢俊义活捉史文恭,满足了晁盖的临终遗言,但是难以捍动势力已经根深蒂固的宋江的宝座,宋江装模作样推辞,卢俊义无论如何不受,军师吴用就出了个鬼点子:两人抓阄攻打东平、东昌二府,谁先打破城池,谁就是老大。结果宋江分组抽签得到东平,卢俊义得到东昌。
东平府文官是太守程万里,武将就是兵马都监董平。董平战斗力相当惊人:两军从早晨四更开始交战,一直杀到下午申牌以后,双枪将董平好像赵子龙长坂坡七进七出,一个人在梁山大军中横冲直撞,如入无人之境!最终也顺利突围,安全返回基地。
明刀明枪不能降伏董平,宋江就使阴谋诡计!宋江仗着自己人多势众,竟然加班不休息,打持久战,连夜继续进行攻城。董平无法,只能再次披挂上阵,结果体能严重透支的他一时不慎被绊马索翻倒,成为梁山的战俘。
要说宋江的运气,确实比卢俊义好的多!宋江面对的,只有董平一人;而卢俊义面对的,却是张清、龚旺、丁得孙三人!张清善使飞石暗器,而作为他副手的两员“虎”将:“花项虎”龚旺与“中箭虎”丁得孙,竟然“近朱者赤”,将暗器和武器合二为一!一个长枪能破空,一个飞叉能袭人,只是他们的看家本领跟张清相比,威力固不如之,偷袭的准确度也相差不止一个数量级。
正应证了一句话:“一技傍身,吃喝不愁”,张清虽然飞石打人有偷袭的嫌疑,但是以几乎一人之力对抗一百多强盗,这份勇气和胆魄也算难能可贵了。有趣的是,往往冲锋陷阵排第一的马军大将林冲却没有上前交手(我个人也不希望他们两人分出胜负,或者是林冲英雄相惜,不肯伤害未来的兄弟感情),施老先生的“春秋”笔法,满足了我等凡夫俗子的愿望。而能和呼延灼斗个不分上下的一丈青扈三娘,恐怕也是被其夫矮脚虎王英死死拉住不让出场(王英真正害怕的恐怕是一丈青“喜欢”上这个“一身青”的张清,一家之言)
张清的车轮战,打伤梁山好汉一十五人,其中有个细节相当有意思,那就是董平战张清,值得大书特书!
梁山好汉喜欢的是长枪大戟马上交锋,不喜欢这种偷袭性质的暗算勾当。卢俊义打东昌打不下来,宋江前来“好意支援”,率先出马的徐宁、燕顺、韩滔、彭玘全部是宋江麾下。当他们全部折戟沉沙后,卢俊义下属脸上挂不住了,纷纷主动请缨,但是结局也如出一辙。刀头舔血的汉子,被砍掉一手一足,未必能哼哼一声,但是脸上“啪”地被打了个乌青淤肿,人前人后的实在难看。正是这种患得患失的心理,导致了梁山好汉上阵后犹豫不决,状态全无,十分注意力,倒有九分在提心吊胆,不知道那神出鬼没的该死石头从哪里飞来,战斗力焉能不大打折扣?
董平人如其名,掉枪花、两面派是把好手,眼见得梁山大军丢尽脸面,心中快意莫名。且看他的表演: 双枪将董平见了,心中暗忖:“我今新降宋江,若不显我些武艺,上山去必无光彩。”手提双枪,飞马出阵。张清看见,大骂董平:“我和你邻近州府,唇齿之邦,共同灭贼,正当其理。你今缘何反背朝廷,岂不自羞?”董平大怒,直取张清,两马相交,军器并举。两条枪阵上交加,四双臂环中撩乱。约斗五七合,张清拨马便走,董平道:“别人中你石子,怎近得我!”张清带住枪杆,去锦袋中摸出一个石子。手起处真似流星掣电,石子来吓得鬼哭神惊。董平眼明手快,拨过了石子。张清见打不着,再取第二个石子,又打将去,董平又闪过了。两个石子打不着,张清却早心慌。那马尾相衔,张清走到阵门左侧,董平望后心刺一枪来,张清一闪,镫里藏身,董平却搠了空。那条枪却搠将过来,董平的马和张清的马两厮并着。张清便撇了枪,双手把董平和枪连臂膊只一拖,却拖不动,两个搅做一块。
宋江阵上索超望见,抡动大斧,便来解救。对阵龚旺、丁得孙两骑马齐出,截住索超厮杀。张清、董平又分拆不开,索超、龚旺、丁得孙三匹马搅做一团。林冲、花荣、吕方、郭盛,四将一齐尽出,两条枪,两枝戟,来助董平、索超。张清见不是头,弃了董平,跑马入阵。董平不舍,直撞入去,却忘了提备石子。张清见董平追来,暗藏石子在手,待他马近,喝声道:“着!”董平急躲,那石子抹耳根上擦过去了。董平便回。索超撇了龚旺、丁得孙,也赶入阵来。张清停住枪,轻取石子,望索超打来,索超急躲不迭,打在脸上,鲜血迸流,提斧回阵。
董平和张清是邻居,平时睦邻关系相当友好,没事一起喝喝茶聊聊天,在战争岁月结下深厚的友谊。张清打败梁山“十三太保”,正得意呢,忽然间来了个老朋友:董平。
张清一见董平投降了,心中非常气愤,又无比恐惧:董平综合实力远比张清强!董平号称“董一撞”,有万夫不当之勇,一个人闹得梁山大军鸡犬不宁;张清擅长的,只是马战加暗器,假如步斗,实力很弱(张清最终就是死在马下步战)。如果两人动手,明刀明枪张清一定要吃亏。 董平擅长心理战啊!他知道自己上了梁山后,心腹是一个也没有,这张清可是自己的铁杆好兄弟,加之他还有两个小弟,一定要争取过来!于是最终压轴来出场!他一出场,等于给了以前死守东昌的张清一个投降暗号:我都过来了,说明这个团体还是相当不错的,你还顽抗到底啥?我既不属于宋派,也不属于卢派,咱们在梁山上,依旧是好朋友、好兄弟!
张清虽然气愤,但是思维很清晰,竟然看出董平要求“打假球”的企图:两人表演了五七合,董平说话了:“喂,你该扔石子啦!”张请很配合,果然扔了一块——“正好”被董平的枪杆拨开了,再次投掷,依旧没有命中目标。张清撒腿就跑,董平紧追不舍,等到远离宋江视线的时候,两人最终都抛下武器,名义上是在肉搏角力,实际上是击掌相庆:我们“苦肉计”成功啦!
索超是个大笨蛋!他只是个有勇无谋的匹夫,竟然看不出其中的猫腻,又想占人多打人少的便宜,挥着大斧就上了。张清的两名副手一看苗头不好,上前夹击索超,而宋江阵前的将士眼见得敌人三打二,先坏了“公平竞争”的规矩,于是“林冲、花荣、吕方、郭盛,四将一齐尽出”,形成群殴的场面。张清董平一看假戏闹大了,连忙继续一追一跑,张清也顾不得自己的副手生死,心中大骂:“董平你没事老追我干嘛?!”于是给他个教训:石子擦耳而过。董平也顿时心领神会过来,拨马回转不提。倒是索超,还没看出其中关窍,硬是策马来追,张清和他又没交情,当下毫不客气,甩手一块石头,将他打了个满脸花。
可以说,张清对抗众强盗,就像世乒赛,突然一员外国选手横空出世,以怪拍手将中国军团打得目瞪口呆。窃以为这对国球整体发展,有百利而无一害。同样,张清的出场,给宋江敲响了警钟:光靠蛮力不用巧劲是不可能获得这场战争的胜利的。
同样心领神会的吴用,设计让鲁智深押送粮草,引张清上钩,再用水军八杰,在水中将张清捆得像一枚粽子。(论阴谋诡计,张清自然远不是吴用对手,而吴用既然有此“妙计”,为何不早早帮卢俊义支招?答案真相大白!)
张清终于上了梁山,原因有三。一是只要是梁山看上的人,从来没有逃脱过。二是董平的朋友关系,三则是小说中有一段非常人性化的语句:(东昌)太守平日清廉,饶了不杀。
张清的上司是《水浒》中难得的好官、清官,但我对此持怀疑态度。宋江一改以往作风,不杀太守是有原因的,一来在自己投降之前向朝廷传递友好信号,二来便是收买张清的人心。假若杀了太守一家,性格刚烈的张清说不准就会脖子一挺“杀了我一个,还有后来人!”至于什么“天罡星义气相合”,自然是施老先生满口胡柴。 张清上了山后,唯一的功劳就是引荐兽医皇甫端,从而凑满一百零八人之数。可以说,作为最后的天罡星和地煞星,他们两个没有任何犯罪前科,身份应该是完全清白无辜的。作为战俘,张清完全可以获得大宋政府的宽容;而兽医皇甫端更是冤枉——我一个医生能和你们一大群强盗死掐么?——这天下又不是只有一个兽医。有意思的是,这皇甫兽医长得碧眼黄须,貌若番人,国籍也是辽国幽州人,可见宋江只要需要,别说当时的中国人,就算是外国人,要他效力也不敢不从。
董平张清上了梁山,地位非常尊崇:董平是五虎之一,梁山好汉中官衔最高的武将之一;张清稍逊一筹,名列马军八骠骑之一,一直从事探路先锋任务,虽不如董平显赫,但那也是相当不错的职位了。董平由于其出色的战斗力给自己谋取一个好位置,而张清,配合默契,也给自己戴上美丽的花环。两人作为最后的天罡星,收获远远大于付出。
张清无疑是幸福的,他的放暗器绝招是江湖上独一无二本领,哪怕是善射的小李广花荣、浪子燕青,也不能与之匹敌。张清是最接近武侠小说人物的好汉,我甚至怀疑金庸《书剑恩仇录》中的千手如来赵半山、古龙《小李飞刀》中的李寻欢就是以张清作为原型参照。
张清无疑是快乐的,一旦打仗,公明哥哥都是把他放在前线上:著名的“九宫八卦阵”破童贯,张清就闪亮登场了,十万正规军楞是不敢与其交锋!(而童贯面对后续的李逵项充野蛮军团,就毫不客气,大军一挥,赤膊军团望风而逃);征大辽俘获第一个敌将阿里奇的,是他;将敌人檀州“太守”洞仙侍郎耳朵皮擦破的,是他;打败皇侄耶律国宝的,还是他。
张清无疑是无辜的,他之所以总是被宋江推向最前线,并非源于他的“绝学”,宋老大的心腹花荣,卢老二的心腹燕青,是不会身冒矢石冲在最前线的。正如电影台词:出来混,迟早要还的。在任何一个团体中,千万不要得罪太多人。你连打十五大将,让大伙的面子往哪里搁?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活,自然让你去干。
张清无疑是感性的,张清后来在随军征讨田虎时,与“精灵女射手”琼英结下的一段传奇的“网络爱情”——两人在梦中相识,在现实中结成夫妻,最终夫妻联袂合作,亲手捉住了田虎,张清从此达到了人生的最高峰,事业爱情双丰收! 在征讨方腊时,当董平左手重伤初愈,又放弃自己所长——马上枪术,采用以己之短攻敌之长的策略,步行向天隘独松关发起攻击的时候,张清看着这个自己昔日的同僚,今日的战友,眼睛里闪过一丝不安的光芒:“兄弟,兹体事大,卢先锋却不知道,只怕……”
“看在党国的份上,拉兄弟一把!”
张清终于死在“义气”二字上,张清死了,名震大江南北的没羽箭死了,他死在自己的弱项上,正所谓人过留名,雁过留声,将军虎风,千载之下读来,兀自满心钦佩!
张清戎马一生,轰轰烈烈,“无情未必真豪杰”,张清跟琼英的那一段爱情故事,大约可以算是《水浒》中最完美无缺的婚姻了。他们在演武厅上对掷而出的鹅卵石,刹那间四处溅射的火花,像璀璨的烟火,映亮了张清英俊的面庞,打动了琼英少女的芳心。
张清虽然死了,但留下了自己的遗腹子,琼英怀胎十月,产下一个面方耳大、像足张清的儿子,取名张节。次后闻得丈夫被贼将厉天闰杀死于独松关,琼英哀恸昏绝,随即亲自到独松关,扶柩到张清故乡彰德府安葬。以后苦守孤儿,将其抚养成人。张节长大后,传承父风,精忠报国,大败金兀术,杀得金兵望风而逃。得封官爵后,归家养母,以终天年。张清虽然牺牲了,但是他的英雄故事得以子子孙孙永远流传下去,算是个不错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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