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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室生香小说结局

发布时间: 2024-06-16 11:35:20

❶ 金庸先生所有武侠小说中,最为精彩最为动人心魄的大战有那几战

一、萧峰聚贤庄之战金庸小说中还从来没有哪一场战役如此生动地向读者展现了一位英雄,一位不为世人理解但仍然不屈不挠地与命运抗争的英雄。如果说萧峰在小说中一出场就名满天下,那么经过聚贤庄一役萧峰就真正在读者心目中一战成名。他剑胆琴心,为救一个初识的少女干冒大险;他勇气十足,面对数百名高手"虽万千人吾往矣";他本领高强,孤身一人格毙数十名高
手,令武林豪杰闻名落胆;他悲情四溢,仰天长啸之际谁不同情英雄末路。这样的英雄谁能不为之心折。二、张无忌光明顶之战此战敌我双方力量对比最为悬殊。张无忌孤身一人,身后是全无战斗力的明教教众,加上小昭和周芷若两道热切的目光,这就是他的全部。而他要面对的是六大派的高手,他不能伤及对方,对方却有很多人欲置他于死地而后快。他可以选择置身事外,等事毕之后再与武当五侠欢聚;他也可以一走了之,但他还是勇敢地站出来了,因为他有着弥平正邪两派无谓争斗的使命感。于是就有了"排难解纷当六强"这场可歌可泣的战役。崆峒派虽弱但险些被认出真实身份;胜空性固然轻松但在此之前不因圆音的辱骂而失去理智却着实不易;华山鲜于通毒盅穿肠;四大高手联手威力无穷;最惊险的还是最后两战,灭绝师太剑利心狠,宋青书趁人之危,但无忌还是挺过来了。生死关头,他说的是"大丈夫急人之难,死而后已。多谢宋兄好意,可是在下……在下……决与明教同存共亡。"他赢了,这是一个敢于承担责任的青年的胜利,是勇气的胜利。三、苗人凤胡一刀沧州之战这是两位真正英雄之间的较量。他们连续五天比武激战,结成至交好友,然而最后的结果却是一人中毒身亡,一人负疚终身。这似乎更象是两位英雄在与冥冥之中的命运抗争,他们输了,却赢得了所有读者的心。我最欣赏的是苗胡二人那种睥睨天下的豪气。常常想起胡夫人初见苗人凤的情景:夫人向金面佛凝望了几眼,叹了口气,对胡一刀道:"大哥,并世豪杰之中,除了这位苗大侠,当真再无第二人是你敌手。他对你推心置腹,这副气概,天下就只你们两人。" 天下就只这两个人!四、杨过襄阳之战杨过似乎天生就是一个明星。他扮像俊美,所识少女无不对他一见倾心,他武功高强,即使在劣势下也能取得战斗胜利;他行事独特,所作所为旁人虽不能理解但也绝难忘怀。他是那种无论在什么样的场合,一出场就光彩夺目、令人心折的人物。襄阳之战打到一半时他还没有赶到。此时蒙古军势大,郭靖黄药师等人苦心策划的"二十八星宿"阵法也无法解救郭襄,而且襄阳城也危在旦昔。此刻杨过到了,即使在千军万马他也能以"一声清嘶鼓风而至"而威压当场,先是迅速解决了老对手金轮法王,救下郭襄;随即全力投入主战场,飞石打死蒙古大汗,扭转了整个战局。他一个人就将一场千军万马的战斗挽狂澜于既倒,他是当然的明星。五、令狐冲梅庄之战这是八大精彩战事中最少血腥而最多文化气息的一场。黄钟公、黑白子、秃笔翁、丹青生等江南四友琴棋书画各有所受,向问天设巧计投其所好,真正出战的却是一无所知的令狐冲。除丹青生外,其余三友的武功都与各自的爱好有关。其中令孤冲用高超剑法逼得秃笔翁满腹笔意无法渲泄,跳出战团在墙壁上用葡萄美酒狂书《裴将军诗》一抒胸怀最为精彩。江湖武人的争斗竟然逼出了一幅书法佳作,你不能不叹服金庸的奇才巧思。六、萧峰等少林寺之战此战人物众多,《天龙八部》中的主要人物几乎个个到场。萧峰、虚竹、段誉三兄弟风云际会,联手出战。萧峰当然光彩夺目,虚竹段誉也大显身手力挫强敌。此战前后纠葛甚多:天竺僧盗经、鸠摩智独挑少林、游坦之对阿紫的痴情、丁春秋为害武林、慕容氏野心复国、逍遥派的恩怨、萧峰虚竹的身世、几桩命案的真相、萧远山慕容博盗经、萧氏与慕容氏的深仇,无名老僧现身说法种种事由在金庸的生花妙笔之下娓娓道来、拨云见日。读罢此役如同饮了一大瓶美酒,满室生香、余味无穷。七、张无忌少林寺之战此战主人公张无忌最为风光。他不再象光明顶一役中单枪匹马,而是拥有左右光明使者、两大护教法王、五散人、五行旗、天地风雷四门,造反起事、攻城掠地、坐拥百万之众的天下第一大教的教主。声势之大,真是"天下英雄莫能当"。少林寺大会上五行旗略加操演便震摄群雄,比武虽然小败,但因一时心软伤于旧情人之手不算丢人。随即张教主便在黄衫女子的帮助下揭破成昆阴谋,救出金毛狮王。但此战的精彩部分还在最后。元军两万人来攻,无忌利用从屠龙刀中得到的"武穆遗书"的兵法,指挥群雄调派军队,大破元军。不仅群雄归心,而且威震天下。风头之劲,一时无两。八、令狐冲嵩山之战此役情节扑朔、变化丛生,结果却又出人意料,胜利者不是代表正义的主人公,而是阴险毒辣的岳不群。蒿山派的器张气焰很快就被盈盈和桃谷六仙压了下去,桃谷六仙的插科打混使得刚刚才喋血的蒿山绝顶平添了一些喜剧色彩。然而比剑夺帅终于开始了。当读者期待着令孤冲再次以独狐九剑横扫群雄时,岳灵珊却以诡异的剑法力压群雄。连令狐冲也因旧情难忘而身受重伤。直到这时,此战的主角岳不群才飘然下场,以衰兵姿态击败基苦心孤诣的左冷禅,一跃成为五岳派掌门。事实真相直到林平之、岳灵珊中夜谈话时方才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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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白狐》的创意,为什么“我”是白狐

它的创意是来自于一篇短篇小说,也叫白狐。如下:
我是一只白狐,极具仙缘的白狐.我的祖母是万人唾弃的妲己,但是她在我的眼里是一个极温柔的人,我的母亲因为父亲的死而寻找着她的杀夫仇人,但母亲的仇人为了博得母亲一笑,点燃峰烟台.
我,只是一只白狐,在偶然的机会我被一个叫定明的和尚给救了,我活了,但是他却在保护我的过程中而牺牲了他自己,于是我告诉自己,我一定要找到他的来世……

1. 我是一只小白狐,生在这座莲花峰上。这座山到底叫什么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它很像一朵莲花,所以我称他叫莲花峰。我生活的地方叫作凝碧洞,这儿曾是我祖母与母亲修炼的地方。据我母亲称,我生下的时候满室生香,祖母也来看过我,说我身上带有与生俱来的香气,那香气似兰非兰,似麝非麝。祖母还告诉母亲说,我以后一定了不得。可是祖母的话一直都没有兑现,因为到现在,我依旧是一只小狐狸,成天只知道玩的狐狸。

2. 岁月忽悠,我依然怡然自得。这样一晃又过了几百年,我已经记不清了,但是我还是没有幻化成人形,依旧是一只白狐。偶尔我也会想起祖母与母亲,想起她们所说的话,我只是觉得好笑,狐狸有情吗?那时候,我在想,至少我没有情。

3. 那一刻,我仔细的打量着他,他长相一般,只是那双眼睛灼灼有神,仿若天上星子般,从他的眼神里可以看出他蕴含着善良和慈悲之心。当晚,我躺在他的旁边睡着,听着他对我的喃喃细语。那夜,我知道他的法号叫定明,而我也有了自己的名字,是定明取的,叫白皊。他告诉我,我浑身洁白的如雪,所以叫白皊。那夜我知道,我终于找到了一个除了父母以外可以依靠的人。

4. 每当我练完功后,我就会眺望着远方,我想,等我幻化成人后,一定要去看看定明的坟墓。就这样,秋去春来,季节不停的更替,这一过就是三十年。

5. 听到阎王说的这一句话,我心中不禁一凉,眼前犹如一片漆黑,找不到方向。我想站起来,想别的方法找到定明,但是脑子里却是一片混沌的状态。

6. 我打量着定明的师傅,却越来越觉得他十分面熟。我细细的翻阅我脑子所见过的每一个人,他到底像谁?当我最终撩开当初记忆的面纱,却赫然发现定明的师傅居然是当初追定明的那两个和尚其中的一个。
7. 我收起那件僧衣,转头看着他,我不禁笑了起来,他依旧还是那个姿势,只是眼睛早已合上,鼻息间传来悠长而沉稳的呼吸声。我又看着旁边的枝枝还有残余的火焰在燃烧着,看样子他是守着我一夜未睡,为了让我睡得更安心,他这个姿势一直没有变过。
8. 我突然恼怒起来,我告诉他,刚才就有人说我很美,他轻轻的吐出一句,那是世人执着于表相。我怒极而笑,我告诉他,我就是执着于表相,我就是这样的人,我自私,我喜欢美的东西,我要感受我所能感受到的东西,哪怕是悲伤,哪怕是痛苦,因为那样才是有感觉的一个人。
9. 他的性格就是如此,想着他的无动于衷,我开始有些气恼,看着盆中的自己如玉的容颜,我手指轻划过盆中倒映的自己,水面顿时漾起一层层的波纹,一直扩散到盆边,盆中的自己笑意依然,只是嘴角带着些许的嘲弄,仿佛告诉自己,你在空明的心中与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没有什么特别的。
10. 原来都是我一厢情愿,在他心中,我真的与别人没有不同。我觉得我刚才行为真的是很愚蠢,我想起舒芯嫉妒的眼神,我觉得是那么的可笑,我有什么可嫉妒的呢,在他眼里,我和舒芯是一样的。
11. 我费力的转过头不再看他,往小屋方向走过去。身后,传来他清楚的一句话,伐树不尽根,虽伐犹复生;伐爱不尽本,数数复生苦。犹如自造箭,还自伤其身,内箭亦如是,爱箭伤众生。
12. 当我笑着看向采衣时,却见她神情带着信任与宽容,我知道我再次失败了,这次却败在这个叫采衣的女人手上。
13. 我偷偷的捏着他的衣角,看着他的侧面的脸,我暗暗的笑着,原来他没发现我的小动作,心中带着一丝满足与得意,望着空明脸部柔和的颜色让我的双眼逐渐模糊起来。
14. 难道我现在的选择有错吗,可是我并没有觉得我错呀,我只是选择了一条不太好走的路而已。
15. 世间的事,大多都是因为自己想象得太复杂,人心也应该是如此吧,想着自己刚才的心情,就如同阴霾的天气一般,也许终会有一天它会雾散云开,只是我心中的太阳何时才能够真正的到来?
16. 是天意如此呢,还是本就应该如此呢,看样子有时候真是人算不如天算,就算我计算得再好,想得再妙,终究还是遭到阻碍。
17. 原来,只有当自己亲身经历后,才知道父母亲到底为了自己做了些什么,承受了些什么,可是当自己终于知道这些事情的时候,再想做出补偿时,才发现为时已晚,事事早已变幻无常,沧海已变桑田。
18. 我看着的表情,知道她怀疑我与舒叶有染,毕竟刚刚幻化成人形的我没着任何丝褛,而舒叶却是全力阻挡着舒芯的视线,任是谁都会有此遐想,毕竟有时用眼睛看到的东西比事实更能说话。
19. 如今的我就是如此,欲望让我的心充满了嫉恨,可是当一切发生时,才发现原来自己什么也承受不了,只能令自己伤的更深。
20. 阎王笑了起来,是吗,你不是悟了一些吗,怎么还会说出尘世中的话。我笑了起来,舒叶是尘世中的人,而我也尘世中的人,既然在尘世中答应了尘世中的人将他寻了回去,就一定要遵守诺言。阎王再次笑了,依旧不语。我的心又开始有些着急了,我告诉阎王,我愿意用我的百年修行去换取舒叶的寿命。
21. 我笑了起来,我幻化成人是为了空明,但是我却是用我自以为是的爱去爱空明,如果真的有什么心愿未了的话,哪就是我真的想和空明成亲,就如同那天舒叶与采衣的婚礼一般,我希望空明有一颗舒叶般的心去爱我。
22. 每条生命都是值得尊重,难道世间就没有天理吗?不是有一句话,天作孽,犹可为,人作孽,不可活。但是我知道,其实很多时候,有些人依旧能逃脱人世间的惩罚,如果人间皆是如此,长此以往,人间岂不成了群魔乱舞,真正的人间地狱。
23. 我的母亲,那个曾经将我拥在怀中的母亲,如今却承受着无边无际火海的炙烤。看着她,我不禁的哭了,玉珠再次泻落,落入无尽的火海之中,玉珠浮在海面上,沸腾的火焰开始有些变小了。这时,我看到所有的人抬头望着我,都带着一副感激之情,当然她也在内。
24. 可是深究下去,这中间没有谁对谁错,而母亲的执着,也许才是真正造就了不可挽回了结局的原因。峰烟台上,周幽王为了博得母亲一笑,点燃了狼烟,也许那刻,母亲从内心证实了周幽王的确爱她,可是也正是她在峰烟台上的那一笑,就注定了周朝的灭亡,也注定了她所要背负的深重罪孽。
25. 我想翘起嘴角给他一个笑容让他安心,可是脸上的肌肉僵硬得几乎不听使唤。我想我给了他一个很难看的微笑,也许这个微笑比哭还难看。
26. 目送舒叶的离去,我痛哭嘶声,我尘世间所有一切就如舒叶喝下这碗忘川之水一般,再也不会有任何痕迹,舒叶的到来只是一个开始,接着而来便是舒芯、采衣……甚至更多的人。

❹ 谁知道城南旧事的前言是什么,还有简介!!!快,今天内交!!不要重复!

简介:《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短篇小说集,初版1960年。全书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淡淡的哀愁与沉沉的相思,感染了一代又一代读者。
序言:城南旧事(代序)
差不多快十年了,我写过一篇题名《忆儿时》的小稿,现在把它抄写在这里:
我的生活兴趣极广泛,也极平凡。我喜欢热闹,怕寂寞,从小就爱往人群里钻。
记得小时在北平的夏天晚上,搬个小板凳挤在大人群里听鬼故事,越听越怕,越怕越要听。猛一回头,看见黑黝黝的夹竹桃花盆里,小猫正在捉壁虎,不禁吓得呀呀乱叫。但是把板凳往前挪挪,仍是怂恿着大人讲下去。
在我七、八岁的时候,北平有一种穿街绕巷的“唱话匣子的”,给我很深刻的印象。也是在夏季,每天晚饭后,抹抹嘴急忙跑到大门外去张望。先是卖晚香玉的来了;用晚香玉串成美丽的大花篮,一根长竹竿上挂着五、六只,妇女们喜欢买来挂在卧室里,晚上满室生香。再过一会儿,“换电灯泡儿的”又过来了。他背着匣子,里面全是些新新旧旧的灯泡,贴几个钱,拿家里断了丝的跟他换新的。到今天我还不明白,他拿了旧灯泡去做什么用。然后,我最盼望的“唱话匣子的”来了,背着“话匣子”(后来改叫留声机,现在要说电唱机了!)提着胜利公司商标上那个狗听留声机的那种大喇叭。我便飞跑进家,一定要求母亲叫他进来。母亲被搅不过,总会依了我。只要母亲一答应,我又拔脚飞跑出去,还没跑出大门就喊:
“唱话匣子的!别走!别走!”
其实那个唱话匣子的看见我跑进家去,当然就会在门口等着,不得到结果,他是不会走掉的。讲价钱的时候,门口围上一群街坊的小孩和老妈子。讲好价钱进来,围着的人便会捱捱蹭蹭地跟进来,北平的土话这叫做“听蹭儿”。我有时大大方方的全让他们进来;有时讨厌哪一个便推他出去,把大门砰地一关,好不威风!
唱话匣子的人,把那大喇叭安在话匣子上,然后装上百代公司的唱片。片子转动了,先是那两句开场白:“百代公司特请梅兰芳老板唱《宇宙锋》”,金刚钻的针头在早该退休的唱片上磨擦出吱吱吜吜的声音,嗞嗞啦啦地唱起来了,有时象猫叫,有时象破锣。如果碰到新到的唱片,还要加价呢!不过因为熟主顾,最后总会饶上一片“洋人大笑”,还没唱呢,大家就笑起来了,等到真正洋人大笑时,大伙儿更笑得凶,乱哄哄的演出了皆大欢喜的“大团圆”结局。
母亲时代的儿童教育和我们现代不同,比如妈妈那时候交给老妈子一块钱(多么有用的一块钱!),叫她带我们小孩子到“城南游艺园”去,便可以消磨一整天和一整晚。没有人说这是不合理的。因为那时候的母亲并不注重“不要带儿童到公共场所”的教条。
那时候的老妈子也真够厉害,进了游艺园就得由她安排,她爱听张笑影的文明戏《锯碗丁》,《春阿氏》,我就不能到大戏场里听雪艳琴的《梅玉配》。后来去熟了,胆子也大了,便找个题目——要两大枚(两个铜板)上厕所,溜出来到各处乱闯。看穿燕尾服的变戏法儿;看扎着长辫子的姑娘唱大鼓;看露天电影郑小秋的《空谷兰》。大戏场里,男女分座(包厢例外)。有时观众在给“扔手巾把儿的”叫好,摆瓜子碟儿的,卖玉兰花的,卖糖果的,要茶钱的,穿来穿去,吵吵闹闹,有时或许赶上一位发脾气的观众老爷飞茶壶。戏台上这边贴着戏报子,那边贴着“奉厅谕:禁止怪声叫好”的大
字,但是看了反而使人嗓子眼儿痒痒,非喊两声“好”不过瘾。
大戏总是最后散场,已经夜半,雇洋车回家,刚上车就睡着了。我不明白那时候的大人是什么心理,已经十二点多了,还不许入睡,坐在她们(母亲或是老妈子)的身上,打着瞌睡,她们却时时摇动你说:“别睡,快到家了!”后来我问母亲,为什么不许困得要命的小孩睡觉?母亲说,一则怕着凉,再则怕睡得魂儿回不了家。
多少年后,城南游艺园改建了屠宰场,城南的繁华早已随着首都的南迁而没落了,偶然从那里经过,便不胜今昔之感。这并非是眷恋昔日的热闹的生活,那时的社会习俗并不值得一提,只是因为那些事情都是在童年经历的。那是真正的欢乐,无忧无虑,不折不扣的欢乐。
我记得写上面这段小文的时候,便曾想:为了回忆童年,使之永恒,我何不写些故事,以我的童年为背景呢!于是这几年来,我陆续地完成了本书的这几篇。它们的故事不一定是真的,但写着它们的时候,人物却不断地涌现在我的眼前,斜着嘴笑的兰姨娘,骑着小驴回老家的宋妈,不理我们小孩子的德先叔叔,椿树胡同的疯女人,井边的小伴侣,藏在草堆里的小偷儿。读者有没有注意,每一段故事的结尾,里面的主角都是离我而去,一直到最后的一篇《爸爸的花儿落了》,亲爱的爸爸也去了,我的童年结束了。那时我十三岁,开始负起了不是小孩子所该负的责任。如果说一个人一生要分几个段落的话,父亲的死,是我生命中一个重要的段落,我写过一篇《我父》,仍是值得存录在这里的:
写纪念父亲的文章,便要回忆许多童年的事情,因为父亲死去快二十年了,他弃我们姊弟七人而去的时候,我还是个小女孩。在我为文多年间,从来没有一篇专为父亲而写的,因为我知道如果写到父亲,总不免要触及他离开我们过早的悲痛记忆。
虽然我和父亲相处的年代,还比不了和一个朋友更长久,况且那些年代对于我,又都是属于童年的,但我对于父亲的了解和认识极深。他溺爱我,也鞭策我,更有过一些多么不合理的事情表现他的专制,但是我也得原谅他与日俱增的坏脾气,和他日渐衰弱的肺病身体。
父亲实在不应当这样早早离开人世,他是一个对工作认真努力,对生活有浓厚兴趣的人,他的生活多么丰富!他生性爱动,几乎无所不好,好象世间有多少做不完的事情,等待他来动手,我想他的死是不甘心的。但是促成他的早死,多种的嗜好也有关系,他爱喝酒,快乐地划着拳;他爱打牌,到了周末,我们家总是高朋满座。他是聪明的,什么都下功夫研究,他害肺病以后,对于医药也很有研究,家里有一只五斗柜的抽屉,就跟个小药房似的。但是这种饮酒熬夜的生活,便可以破坏任何医药的功效。我听母亲说,父亲在日本做生意的时候,常到酒妓馆林立的街坊,从黑夜饮到天明,一夜之间喝遍一条街,他太任性了!母亲的生产率够高,平均三年生两个,有人说我们姊妹多是因为父亲爱花的缘故,这不过是迷信中的巧合,但父亲爱花是真的。我有一个很明显的记忆,便是父亲常和挑担卖
花的讲价钱,最后总是把整担的花全买下。于是父亲动手了,我们也兴奋地忙起来,廊檐下大大小小的花盆都搬出来。盆里栽的花,父亲好象特别喜欢文竹,含羞草,海棠,绣球和菊花。到了秋天,廊下客厅,摆满了秋菊。
花事最盛是当我们的家住在虎坊桥的时候,院子里有几大盆出色的夹竹桃和石榴,都是经过父亲用心培植的。每年他都亲自给石榴树下施麻渣,要臭好几天,但是等到中秋节,结的大石榴都饱满得裂开了嘴!父亲死后的第一年,石榴没结好;第二年,死去好几棵。喜欢迷信的人便说,它们随父亲俱去。其实,明明是我们对于剪枝,施肥,没有象父亲那样勤劳的缘故。
父亲的脾气尽管有时暴躁,他却有更多的优点,他负责任地工作,努力求生存,热心助人,不吝金钱。我们每一个孩子他都疼爱,我常常想,既然如此,他就应该好好保重自己的身体,使生命得以延长,看子女茁长成人,该是最快乐的事。但是好动的父亲,却不肯好好的养病。他既死不瞑目,我们也因为父亲的死,童年美梦,顿然破碎。
在别人还需要照管的年龄,我已经负起许多父亲的责任。我们努力渡过难关,羞于向人伸出求援的手。每一个进步,都靠自己的力量,我以受人怜悯为耻。我也不喜欢受人恩惠,因为报答是负担。父亲的死,给我造成这一串倔强,细细想来,这些性格又何尝不是承受于我那好强的父亲呢!
童年在北平的那段生活,多半居住在城之南——旧日京华的所在地。父亲好动到爱搬家的程度,绿衣的邮差是报告哪里有好房的主要人物。我们住过的椿树胡同,帘子胡同,虎坊桥,梁家园,尽是城南风光。
收集在这里的几篇敌事,是有连贯性的,读者们别问我哪是真是假,我只要读者分享我一点缅怀童年的心情。每个人的童年不都是这样的愚騃而神圣吗?
林 海 音
一九六〇年七月
《冬阳 童年 骆驼队》(《城南旧事》出版后记)
骆驼队来了,停在我家的门前。
它们排列成一长串,沉默地站着,等候人们的安排。天气又干又冷。拉骆驼的摘下了他的毡帽,秃瓢儿上冒着热气,是一股白色的烟,融入干冷的大气中。
爸爸和他讲价钱。双峰的驼背上,每匹都驮着两麻袋煤。我在想,麻袋里面是“南山高末”呢?还是“乌金墨玉”呢?我常常看见顺城街煤栈的白墙上,写着这样几个大黑字。但是拉骆驼的说,他们从门头沟来,他们和骆驼,是一步一步走来的。
另外一个拉骆驼的,在招呼骆驼们吃草料。它们把前脚一屈,屁股一撅,就跪了下来。
爸爸已经和他们讲好价钱了。人在卸煤,骆驼在吃草。
我站在骆驼的面前,看它们吃草料咀嚼的样子:那样丑的脸,那样长的牙,那样安静的态度。它们咀嚼的时候,上牙和下牙交错地磨来磨去,大鼻孔里冒着热气,白沫子沾满在胡须上。我看得呆了,自己的牙齿也动起来。
老师教给我,要学骆驼,沉得住气的动物。看它从不着急,慢慢地走,慢慢地嚼,总会走到的,总会吃饱的。也许它天生是该慢慢的,偶然躲避车子跑两步,姿势很难看。
骆驼队伍过来时,你会知道,打头儿的那一匹,长脖子底下总会系着一个铃铛,走起来“铛、铛、铛”地响。
“为什么要一个铃铛?”我不懂的事就要问一问。
爸爸告诉我,骆驼很怕狼,因为狼会咬它们,所以人类给它们带上了铃铛,狼听见铃铛的声音,知道那是有人类在保护着,就不敢侵犯了。
我的幼稚心灵中却充满了和大人不同的想法,我对爸爸说:
“不是的,爸!它们软软的脚掌走在软软的沙漠上,没有一点点声音,你不是说,它们走上三天三夜都不喝一口水,只是不声不响地咀嚼着从胃里倒出来的食物吗?一定是拉骆驼的人们,耐不住那长途寂寞的旅程,所以才给骆驼带上了铃铛,增加一些行路的情趣。”
爸爸想了想,笑笑说:
“也许,你的想法更美些。”
冬天快过完了,春天就要来,大阳特别的暖和,暖得让人想把棉袄脱下来。可不是么?骆驼也脱掉它的旧驼绒袍子啦!它的毛皮一大块一大块地从身上掉下来,垂在肚皮底下。我真想拿把剪刀替它们剪一剪,因为太不整齐了。拉骆驼的人也一样,他们身上那件反穿大羊皮,也都脱下来了,搭在骆驼背的小峰上。麻袋空了,“乌金墨玉”都卖了,铃铛在轻松的步伐里响得更清脆。
夏天来了,再不见骆驼的影子,我又问妈:
“夏天它们到哪里去?”
“谁?”
“骆驼呀!”
妈妈回答不上来了,她说:
“总是问,总是问,你这孩子!”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
可是,我是多么想念童年住在北京城南的那些景色和人物啊,我对自己说,把它们写下来吧,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
就这样,我写了一本《城南旧事》。
我默默地想,慢慢地写。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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