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难的英文经典小说
⑴ 有哪些经典的英文原著书适合英语初学者阅读
1、Harry Potter and the Sorcerer's Stone《哈利波特与魔法石》,难度:二星第一本,是陪我们从小到大的哈利波特系列。这个故事,想必大家都非常熟悉,而它的英文原版,非常的适合我们在看英文原版时入门阅读用。故事充满了浓浓的“爱”和“友谊”,还有J.K.罗琳加入其中的魔法。读者在领略罗琳创造的魔法世界时,也有了更广阔的想象空间。看完这本,还可以看看Harry Potter and the Chamber of Secrets(哈利波特与密室)和Harry Potter and the Prisoner of Azkab(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噢。
2、 The old man and the sea 《老人与海》,难度:二星,简介: 这是一本经典名著,但是它却并不枯燥难懂。我们的语文课本选录过里面的篇章,现在,我们可以读读原版。海明威的特点是用词简单易懂,且篇幅不长,以短篇居多,因此非常适合我们阅读。这本书会让我们了解什么是真正的硬汉,也会给我们力量。还记得那句话吗?Man is not made for defeat.A man can be destroyed but not defeated.相信看了这本,你还会想看看海明威其他的作品。
3、The house on mango street 《芒果街上的小屋》,难度:二星,一本优美纯净的小书,如诗一般,用词不难却优美。故事讲述了居住在芝加哥拉美移民社区芒果街上的女孩埃斯佩朗莎生的故事。她以同情心和对美的感觉力,用清澈的眼打量周围的世界,用稚嫩的语言讲述成长和沧桑,讲述生命的美好与不易,讲述年轻的热望和梦想。
4、Flipped《怦然心动》,难度:二星。你看过电影《怦然心动》吗?这本便是同名电影的原著小说。它讲述了一个单纯美好的故事,里面有美好的田园风光和校园生活,还有属于布莱斯和朱莉的故事。 小说要比电影有意思很多,相信你看的时候一定会笑出声来。叙述以男孩和女孩视角的章节交错进行,画面感很强。
5、Pride and Prejudice - Jane Austin 《傲慢与偏见》,难度:三星,这本书是简奥斯汀的经典代表作,也是她最为人喜爱且流传最广的作品。这位杰出的英国女作家,关注乡绅家庭女性的婚姻和生活,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和活泼风趣的文字,真实地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
⑵ 有哪些适合英语初学者读的英文原版书
适合英语初学者读的英文原版书如下:1、单词量在3000以下的书籍,如《小王子》(Thelittleprince)
2、《夏洛特的网》(Charlotte'sWeb)
3、英文经典名著《绿野仙踪》(Thewonderfulwizardofo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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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史上极其难写的十本书
本文按照写作难度对这些书排名,暂不讨论其艺术价值。
也许有人会说这是一本爱情小说。但是,英文原版中绝没出现过love这个词,只有“强烈的喜欢”和“内心的悸动”(throbbing palpitation)这些说法。这是因为1939年作者给自己定了一个规矩:不在这本书中用字母e。他想证明,这种规矩难为不了一个伟大的作家。为了避免不小心打出字母e,他绑住了打字机的E键。这种写作具有极大的挑战性。比如,描述婚礼时,作者没有用新娘(bride)、仪式(ceremony)、婚礼(wedding)等词,依然把场面描写得形象生动。
作者的雄心和努力使得这本书成为一本非常了不起的小说。它在欧洲颇有影响,已被翻译成数种欧洲文字,翻译作品还曾获得奖项。
要了解这本书的更多信息和电子书资源,可移步至:
另一个了不起的《盖兹比》
2. 《潜水钟与蝴蝶》( The Diving Bell and the Butterfly ,作者Jean-Dominique Bauby):眨眼之间写成的书
为了写出惊世之作,很多作家曾与病魔或伤痛作斗争,但没有人像让·多米尼克·鲍比(Jean-Dominique Bauby)这般写得艰难。
1995年,43岁的鲍比中风发作,陷入昏迷。两天后,他恢复了意识,但已经全身瘫痪,只有左眼睑还正常。尽管如此,鲍比仍决心写作。他依靠清醒的意识和左眼,开始写这本自传:《潜水钟与蝴蝶》。
每天晚上,他躺在床上一遍又一遍地构思内容。第二天会有抄写员给他一个个地念字母,听到想用的字母时,他就眨一下眼睛。每个单词大概耗时两分钟,瘫痪在床的鲍比用一年的时间讲完了自己的人生故事。好在《潜水钟与蝴蝶》出版后畅销欧洲。不幸的是,1997年,这本书第一版在法国出版不久,鲍比就死于肺炎。他未能见证这本书的英译本,更无缘看到根据此书改编的同名电影2007年上映并且获得了奖项。
2007年,印度裔冥想大师、精神导师斯里·钦莫伊去世。他有生之年至少写了1,000本书、20,000首歌,115,000首诗,有些是用他的母语孟加拉语写的,有些则是用英语写成。他的诗歌获得过很多种奖项,激励了无数作家和音乐人。钦莫伊一向写作很快,但他的诗集《超越·完美》用时最短,他24小时内便写出了上面的843首诗。
钦莫伊是如何做到如此多产的呢?他说,秘诀在于冥想。“人的外层思维就像大海的表面,总是波涛汹涌……但是,如果潜到深处,你会发现大海一片平静详和,那里,就是创造力的源泉。”
词源学家大卫·舒尔曼(David Shulman)深爱文字,参与过《牛津英语词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的编纂,而且70多年致力于研究美式英语的根源。他对世界的贡献不止这些。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曾在部队服役,利于自己的语言才能日本电文。然而,作为一个文字专家,他最不朽的功绩是创作了十四行诗《华盛顿横渡特拉华河》。
这首诗的独特之处在于,每行诗都产生于标题,都是调整标题中的字母顺序后形成的新词新意。而且,每句诗都各有涵义,每两句押一个韵。
例:
黛西·阿什福德(Daisy Ashford)的这本短篇小说写的是维多利亚时代的故事,一直被推崇为经典。该书初版于1919年,目前仍有纸质版,而且曾被改编成电影。这些听上去也许平淡无奇,可是要知道,写这本书的时候,阿什福德只有九岁。
为将这本书原汁原味地呈现给读者,出版商保留了阿什福德的一些语法和拼写错误(比如标题中的访客“visiter”就是visitor的错写)。为了证明这本书不是什么恶作剧,出版商还请《彼得·潘》的作者詹姆斯·马修·巴利( J.M. Barrie)写了序言。巴利告诉读者,这本书确实出自一个每天晚上六点就被拖上床睡觉的小女孩之手。
有时候,文学就是预言。比如,英国著名科幻小说家赫伯特·乔治·威尔斯(H.G. Wells)的作品就曾预言过录像、便携电视、空炸、第二次世界大战。吉尔福克斯(Gil Fox)1941年的一本连环漫画就预言了轰炸珍珠港,而且细节详尽,一个月后珍珠港真的遇袭。
但是,最精细缜密的预言式文学作品可以说是摩根·罗伯逊(Morgan Robertson)的《徒劳无功》。这本质量欠佳的短篇小说描写了一艘名叫“泰坦号”的英国豪华邮轮的处女航,并预言它将撞到冰山,然后沉入海底。这艘船的所有细节几乎与“泰坦尼克号”一模一样。当然,这本书出版于1898年,当时谁也没想到二者会有关联,毕竟它比“泰坦尼克号”沉船事件早了整整14年。
“Sinker sucker socks pants, apocryphal awry.”看得懂吗?这句话中,各个单词都有实际意义,可是放在一句里并不通顺,如果念出来,听着就像“Sing a song of sixpence, a pocketful of rye”(口中唱着六便士之歌,兜中装满黑麦)。有一本书整个就是这样写出来的,那就是霍华德·L·切斯(Howard L. Chace)1940年出版的童谣童话集《痛苦的煎熬》。虽然这本书整体来看幽默有趣,但是它也有严肃的一面。切斯用这些故事证明,在英语口语中,声调同文字本身一样重要。
爱尔兰作家詹姆斯·乔伊斯(James Joyce)在巴黎住了17年,其间断断续续一直在写他的最后一部长篇小说《芬尼根守灵夜》,1941年终于完成这本书,两年后便去世了。在此期间,乔伊斯几乎完全失明,只能向朋友塞缪尔·贝克特(塞缪尔·贝克特)口述这部意识流作品。这本书也因此有了很多出人意料的内容。举个例子,有一次,他们正一述一写,外面突然传来敲门声,乔伊斯听见了,但是贝克特没有听见。乔伊斯直接对着门大喊“进来!”贝克特听到后就写下了“进来!”后来,贝克特把稿子念给乔伊斯听,这才发现有这个插曲,不过,乔伊斯觉得这样更好。
这样的事情又发生了几次,于是《芬尼根守灵夜》成了英国文学上最令人费解的作品之一。这种事不仅影响了乔伊斯的小说,也影响到了贝克特自己的作品。贝克特成了“荒诞派戏剧”的重要剧作家,他剧中的角色常常就那么一直坐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期待着谁能听到他们的声音。
9. 《童鞋》(Baby Shoes):六个铿锵有力的词
关于《童鞋》的起源,有着各种轶事传闻。不管真正的作者是谁,拜他所赐,后来的作者们都不得不尽量惜字如金。如今,受这本书的影响,无数传记和小说采用六词格式,试图证明故事简洁并不影响故事本身的影响力。
有一个传说是,海明威在阿尔冈昆圆桌(Algonquin Round Table,纽约著名的文艺团体,汇聚有作家、评论家、演员、才子等)吃饭时吹嘘自己只用六个词就能写出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而且开头、中间、结尾俱全。他的作家朋友们都不相信,每人赌10美元他做不到。海明威快速在餐巾上写了六个词给大家传阅。看过餐巾上的内容,作家们都承认他赢了。猜猜那六个词是什么?“待售、童鞋、耐穿。”(For sale. Baby shoes. Never worn.)
很多美国总统写过书,但只有第32任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写了一本悬疑小说。1935年,在一次白宫晚宴上,罗斯福向作家富尔顿·奥斯勒(Fulton Oursler)讲述了故事梗概。故事是这样开始的:一个叫吉姆·布莱克的男人婚姻淡如白水,工作乏味沉闷。他梦想着能带500万美元远走高飞,改头换面,开始新的生活。
可惜的是,总统还没想明白最关键的一点:一个身家500万美元的人怎么可能消失得无影无踪?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奥斯勒如今了另外五个顶尖的悬疑作家:鲁珀特·休斯(Rupert Hughes)、塞缪尔·霍普金斯·亚当斯(Samuel Hopkins Adams)、丽塔·韦曼(Rita Weiman)、范·达因(S. S. Van Dine)和 约翰·厄斯金(John Erskine)。每个作家负责写一章,每章结束时都让吉姆·布莱克陷入险境,然后让另一个作家解救他。虽然这本书是集体创作而成,结果出人意料地成功,在杂志连载过,出过纸质版,甚至在1936年被编成了电影。
不过,对于罗斯福总统最初的问题,作家们并没有想出答案。直到1967年,著名的侦探小说作家厄尔·斯坦利·加德纳(Erle Stanley Gardner)为这本书的最新版添了个结局:加德纳笔下最出名的人物佩里·梅森发现了吉姆·布莱克神秘消失的秘密。
译自: 10 Works of Literature That Were Really Hard to Wr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