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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手握日月摘星辰,世间无我这般人”的下半句是什么
手握日月摘星辰,世间无我这般人,如果我想,我早已是神。
出自:唐家三少的小说《神印王座》中的伊莱克斯之口。
手握日月摘星辰出自:唐代诗人李白的《夜宿山寺》,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
伊莱克斯:
唐家三少所著玄幻小说《神印王座》和《绝世唐门》中的重要角色。死灵圣法神,亡灵天灾。辉煌年代的光明之子,被龙皓晨和采儿的感情所悟,最终将永恒之心给了龙皓晨使其复活。离开了这个位面。
后来到斗罗大陆,于星斗大森林和霍雨浩相遇,继后帮助霍雨浩斩杀死神使者(魂王级别),助霍雨浩收复噬灵刻刀,将其净化为生灵之金,神识寄宿于霍雨浩的生灵之眼。
因为万载寒冰玉髓床导致霍雨浩体内雪丹被点燃而燃烧神识碎片将雪帝转化为魂灵后死亡,成为霍雨浩的第三武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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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握日月摘星辰”小说原文:
伊莱克斯高傲的声音回荡,“死神又如何?我就在这净化之时,破掉你的封印。看你还如何反噬我的弟子。如果我想,我早已是神。”
“手握……日月……摘星辰,世间……无我……这般人……,哈哈、哈哈……哈哈……”
一切的黑暗与肮脏,都在那纯白的净化之光中渐渐消散,唯有伊莱克斯那充满狂傲的声音在永恒之塔七层内回荡。
手握日月摘星辰,世间无我这般人,这是何等的高傲、何等的自负,又是何等的……悲凉。
曾经的光明之子,曾经带给人类巨大灾难的死灵圣法神、亡灵天灾,伊莱克斯,去了。但在他永远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终究还有一人为他送终。
『贰』 求两篇小小说或散文,题材不限
听听那冷雨
作者: 余光中
惊蛰一过,春寒加剧。先是料料峭峭,继而雨季开始,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即连在梦里,也似乎有把伞撑着。而就凭一把伞,躲过一阵潇潇的冷雨,也躲不过整个雨季。连思想也都是潮润润的。每天回家,曲折穿过金门街到厦门街迷宫式的长巷短巷,雨里风里,走入霏霏令人更想入非非。想这样子的台北凄凄切切完全是黑白片的味道,想整个中国整部中国的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一直是这样下着雨的。这种感觉,不知道是不是从安东尼奥尼那里来的。不过那—块土地是久违了,二十五年,四分之一的世纪,即使有雨,也隔着千山万山,千伞万伞。十五年,一切都断了,只有气候,只有气象报告还牵连在一起,大寒流从那块土地上弥天卷来,这种酷冷吾与古大陆分担。不能扑进她怀里,被她的裙边扫一扫也算是安慰孺慕之情吧。
这样想时,严寒里竟有一点温暖的感觉了。这样想时,他希望这些狭长的巷子永远延伸下去,他的思路也可以延伸下去,不是金门街到厦门街,而是金门到厦门。他是厦门人,至少是广义的厦门人,二十年来,不住在厦门,住在厦门街,算是嘲弄吧,也算是安慰。不过说到广义,他同样也是广义的江南人,常州人,南京人,川娃儿,五陵少年。杏花春雨江南,那是他的少年时代了。再过半个月就是清明。安东尼奥尼的镜头摇过去,摇过去又摇过来。残山剩水犹如是,皇天后土犹如是。纭纭黔首、纷纷黎民从北到南犹如是。那里面是中国吗?那里面当然还是中国永远是中国。只是杏花春雨已不再,牧童遥指已不再,剑门细雨渭城轻尘也都已不再。然则他日思夜梦的那片土地,究竟在哪里呢?
在报纸的头条标题里吗?还是香港的谣言里?还是傅聪的黑键白键马恩聪的跳弓拨弦?还是安东尼奥尼的镜底勒马洲的望中?还是呢,故宫博物院的壁头和玻璃柜内,京戏的锣鼓声中太白和东坡的韵里?
杏花,春雨,江南。六个方块字,或许那片土就在那里面。而无论赤县也好神州也好中国也好,变来变去,只要仓颉的灵感不灭,美丽的中文不老,那形象那磁石一般的向心力当必然长在。因为一个方块字是一个天地。太初有字,于是汉族的心灵他祖先的回忆和希望便有了寄托。譬如凭空写一个“雨”字,点点滴滴,滂滂沱沱,淅淅沥沥,一切云情雨意,就宛然其中了。视觉上的这种美感,岂是什么rain也好pluie也好所能满足?翻开一部《辞源》或《辞海》,金木水火土,各成世界,而一入“雨”部,古神州的天颜千变万化,便悉在望中,美丽的霜雪云霞,骇人的雷电霹雹,展露的无非是神的好脾气与坏脾气,气象台百读不厌门外汉百思不解的网络全书。
听听,那冷雨。看看,那冷雨。嗅嗅闻闻,那冷雨,舔舔吧,那冷雨。雨在他的伞上这城市百万人的伞上雨衣上屋上天线上,雨下在基隆港在防波堤海峡的船上,清明这季雨。雨是女性,应该最富于感性。雨气空而迷幻,细细嗅嗅,清清爽爽新新,有一点点薄荷的香味,浓的时候,竟发出草和树林之后特有的淡淡土腥气,也许那竟是蚯蚓的蜗牛的腥气吧,毕竟是惊蛰了啊。也许地上的地下的生命也许古中国层层叠叠的记忆皆蠢蠢而蠕,也许是植物的潜意识和梦紧,那腥气。
第三次去美国,在高高的丹佛他山居住了两年。美国的西部,多山多沙漠,千里干旱,天,蓝似安格罗萨克逊人的眼睛,地,红如印第安人的肌肤,云,却是罕见的白鸟,落基山簇簇耀目的雪峰上,很少飘云牵雾。一来高,二来干,三来森林线以上,杉柏也止步,中国诗词里“荡胸生层云”或是“商略黄昏雨”的意趣,是落基山上难睹的景象。落基山岭之胜,在石,在雪。那些奇岩怪石,相叠互倚,砌一场惊心动魄的雕塑展览,给太阳和千里的风看。那雪,白得虚虚幻幻,冷得清清醒醒,那股皑皑不绝一仰难尽的气势,压得人呼吸困难,心寒眸酸。不过要领略“白云回望合,青露入看无”的境界,仍须来中国。台湾湿度很高,最饶云气氛题雨意迷离的情调。两度夜宿溪头,树香沁鼻,宵寒袭肘,枕着润碧湿翠苍苍交叠的山影和万缀都歇的俱寂,仙人一样睡去。山中一夜饱雨,次晨醒来,在旭日未升的原始幽静中,冲着隔夜的寒气,踏着满地的断柯折枝和仍在流泻的细股雨水,一径探入森林的秘密,曲曲弯弯,步上山去。溪头的山,树密雾浓,蓊郁的水气从谷底冉冉升起,时稠时稀,蒸腾多姿,幻化无定,只能从雾破云开的空处,窥见乍现即隐的一峰半堑,要纵览全貌,几乎是不可能的。至少上山两次,只能在白茫茫里和溪头诸峰玩捉迷藏的游戏。回到台北,世人问起,除了笑而不答心自问,故作神秘之外,实际的印象,也无非山在虚无之间罢了。云绦烟绕,山隐水迢的中国风景,由来予人宋画的韵味。那天下也许是赵家的天下,那山水却是米家的山水。而究竟,是米氏父子下笔像中国的山水,还是中国的山水上只像宋画,恐怕是谁也说不清楚了吧?
雨不但可嗅,可亲,更可以听。听听那冷雨。听雨,只要不是石破天惊的台风暴雨,在听觉上总是一种美感。大陆上的秋天,无论是疏雨滴梧桐,或是骤雨打荷叶,听去总有一点凄凉,凄清,凄楚,于今在岛上回味,则在凄楚之外,再笼上一层凄迷了,饶你多少豪情侠气,怕也经不起三番五次的风吹雨打。一打少年听雨,红烛昏沉。再打中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三打白头听雨的僧庐下,这更是亡宋之痛,一颗敏感心灵的一生:楼上,江上,庙里,用冷冷的雨珠子串成。十年前,他曾在一场摧心折骨的鬼雨中迷失了自己。雨,该是一滴湿漓漓的灵魂,窗外在喊谁。
雨打在树上和瓦上,韵律都清脆可听。尤其是铿铿敲在屋瓦上,那古老的音乐,属于中国。王禹的黄冈,破如椽的大竹为屋瓦。据说住在竹楼上面,急雨声如瀑布,密雪声比碎玉,而无论鼓琴,咏诗,下棋,投壶,共鸣的效果都特别好。这样岂不像住在竹和筒里面,任何细脆的声响,怕都会加倍夸大,反而令人耳朵过敏吧。
雨天的屋瓦,浮漾湿湿的流光,灰而温柔,迎光则微明,背光则幽黯,对于视觉,是一种低沉的安慰。至于雨敲在鳞鳞千瓣的瓦上,由远而近,轻轻重重轻轻,夹着一股股的细流沿瓦槽与屋檐潺潺泻下,各种敲击音与滑音密织成网,谁的千指百指在按摩耳轮。“下雨了”,温柔的灰美人来了,她冰冰的纤手在屋顶拂弄着无数的黑键啊灰键,把晌午一下子奏成了黄昏。
在古老的大陆上,千屋万户是如此。二十多年前,初来这岛上,日式的瓦屋亦是如此。先是天黯了下来,城市像罩在一块巨幅的毛玻璃里,阴影在户内延长复加深。然后凉凉的水意弥漫在空间,风自每一个角落里旋起,感觉得到,每一个屋顶上呼吸沉重都覆着灰云。雨来了,最轻的敲打乐敲打这城市。苍茫的屋顶,远远近近,一张张敲过去,古老的琴,那细细密密的节奏,单调里自有一种柔婉与亲切,滴滴点点滴滴,似幻似真,若孩时在摇篮里,一曲耳熟的童谣摇摇欲睡,母亲吟哦鼻音与喉音。或是在江南的泽国水乡,一大筐绿油油的桑叶被啮于千百头蚕,细细琐琐屑屑,口器与口器咀咀嚼嚼。雨来了,雨来的时候瓦这幺说,一片瓦说千亿片瓦说,说轻轻地奏吧沉沉地弹,徐徐地叩吧挞挞地打,间间歇歇敲一个雨季,即兴演奏从惊蛰到清明,在零落的坟上冷冷奏挽歌,一片瓦吟千亿片瓦吟。
在旧式的古屋里听雨,听四月,霏霏不绝的黄梅雨,朝夕不断,旬月绵延,湿黏黏的苔藓从石阶下一直侵到舌底,心底。到七月,听台风台雨在古屋顶上一夜盲奏,千层海底的热浪沸沸被狂风挟挟,掀翻整个太平洋只为向他的矮屋檐重重压下,整个海在他的蝎壳上哗哗泻过。不然便是雷雨夜,白烟一般的纱帐里听羯鼓一通又一通,滔天的暴雨滂滂沛沛扑来,强劲的电琵琶忐忐忑忑忐忐忑忑,弹动屋瓦的惊悸腾腾欲掀起。不然便是斜斜的西北雨斜斜刷在窗玻璃上,鞭在墙上打在阔大的芭蕉叶上,一阵寒潮泻过,秋意便弥湿旧式的庭院了。
在旧式的古屋里听雨,春雨绵绵听到秋雨潇潇,从少年听到中年,听听那冷雨。雨是一种单调而耐听的音乐是室内乐是室外乐,户内听听,户外听听,冷冷,那音乐。雨是一种回忆的音乐,听听那冷雨,回忆江南的雨下得满地是江湖下在桥上和船上,也下在四川在秧田和蛙塘,—下肥了嘉陵江下湿布谷咕咕的啼声,雨是潮潮润润的音乐下在渴望的唇上,舔舔那冷雨。
因为雨是最最原始的敲打乐从记忆的彼端敲起。瓦是最最低沉的乐器灰蒙蒙的温柔覆盖着听雨的人,瓦是音乐的雨伞撑起。但不久公寓的时代来临,台北你怎么一下子长高了,瓦的音乐竟成了绝响。千片万片的瓦翩翩,美丽的灰蝴蝶纷纷飞走,飞入历史的记忆。现在雨下下来下在水泥的屋顶和墙上,没有音韵的雨季。树也砍光了,那月桂,那枫树,柳树和擎天的巨椰,雨来的时候不再有丛叶嘈嘈切切,闪动湿湿的绿光迎接。鸟声减了啾啾,蛙声沉了咯咯,秋天的虫吟也减了唧唧。七十年代的台北不需要这些,一个乐队接一个乐队便遣散尽了。要听鸡叫,只有去诗经的韵里找。现在只剩下一张黑白片,黑白的默片。
正如马车的时代去后,三轮车的夫工也去了。曾经在雨夜,三轮车的油布篷挂起,送她回家的途中,篷里的世界小得多可爱,而且躲在警察的辖区以外,雨衣的口袋越大越好,盛得下他的一只手里握一只纤纤的手。台湾的雨季这么长,该有人发明一种宽宽的双人雨衣,一人分穿一只袖子此外的部分就不必分得太苛。而无论工业如何发达,一时似乎还废不了雨伞。只要雨不倾盆,风不横吹,撑一把伞在雨中仍不失古典的韵味。任雨点敲在黑布伞或是透明的塑胶伞上,将骨柄一旋,雨珠向四方喷溅,伞缘便旋成了一圈飞檐。跟女友共一把雨伞,该是一种美丽的合作吧。最好是初恋,有点兴奋,更有点不好意思,若即若离之间,雨不妨下大一点。真正初恋,恐怕是兴奋得不需要伞的,手牵手在雨中狂奔而去,把年轻的长发的肌肤交给漫天的淋淋漓漓,然后向对方的唇上颊上尝凉凉甜甜的雨水。不过那要非常年轻且激情,同时,也只能发生在法国的新潮片里吧。
大多数的雨伞想不会为约会张开。上班下班,上学放学,菜市来回的途中。现实的伞,灰色的星期三。握着雨伞。他听那冷雨打在伞上。索性更冷一些就好了,他想。索性把湿湿的灰雨冻成干干爽爽的白雨,六角形的结晶体在无风的空中回回旋旋地降下来。等须眉和肩头白尽时,伸手一拂就落了。二十五年,没有受故乡白雨的祝福,或许发上下一点白霜是一种变相的自我补偿吧。一位英雄,经得起多少次雨季?他的额头是水成岩削成还是火成岩?他的心底究竟有多厚的苔藓?厦门街的雨巷走了二十年与记忆等长,—座无瓦的公寓在巷底等他,一盏灯在楼上的雨窗子里,等他回去,向晚餐后的沉思冥想去整理青苔深深的记忆。
前尘隔海。古屋不再。听听那冷雨。快乐
一个大皇帝召他国中的许多诗人和哲人到他的面前。他用这个难题问他们:“怎样才是快乐了?”第一个人慌忙答道:“是这样,要常常能看见上帝般的脸上的光辉,还要永远感觉。”
大皇帝冷冷地说道:“挖去他的眼睛。换一个上来。”
第二个上前高声奏道:“有权力才是快乐。您大皇帝陛下,是快乐的。”
但是皇帝答了他一个苦笑说:“不相干,我身子害病,可没有权力去医好他。拔去他的鼻子,这个光棍。换一个。”
接着上来的害怕地说道:“快乐就是财产。”
但是皇帝答他说:“我很富有,却偏是我问这句话。给你一块黄金和你的头一样重好不好?”
“啊呀,陛下!”
“你应该得的。替他在头上缚一块黄金和他的头一样重,把这个叫花子抛在海里。”
皇帝焦躁着喊道:“第四个。”
于是有一个人穿着褴褛的衣服、火红着眼睛匍匐上前,吃吃的说道:“唉!至聪明的陛下!我盼望得很少。我很饿,给了我满足,我就可以快乐了,要跑遍天下的去传扬陛下的仁德。”
皇帝很嫌恶的说:“喂他,他若饱死了的时候,报给我知道。”
又另外上来了两个,一个是壮健的运动家,玫瑰红的肌肤,低平的额头。他叹息一声说道:“快乐是在诗的中间哩。”
还有一个是枯瘦憔悴的诗人,两颊正在发烧,他说:“快乐是在健康中间。”
但是皇帝惨然微笑告诉他们说:“我若有本领交换了你们两个人的命运,那么,诗人啊,你不到一个月就会哀求要才思。而你,海格尔士(古勇士)的化身,就要到医生那边去讨丸药请他减轻你的体重了。都安安稳稳的去吧。还有什么人?”第七个身上佩着水仙花傲然的喊道:“还有一个浮生在此。快乐是在太虚之中的。”
皇帝懒懒的传谕道:“割去他的头。”
那蒙罪的人立刻变得比他的水仙花更灰白了。他哆嗦的说道:“皇帝,皇帝陛下,饶恕我吧!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啊。”
但是皇帝很厌倦地摇他的手,呵欠着柔声说道“带他下去,割去他的头。皇帝的话是和玛瑙一般硬的。”
又来了许多旁的人。有一个人只说了几个字:“女人的恋爱。”
皇帝准了他,说道:“很好。把我国境内最美丽的妇人和女郎挑一百个给他。但是再给他一杯毒药酒。等那时候到了来报给我知道,我要看看他的尸体。”
另一个说:“我所有的欲望若能立刻办到,那就快乐了。”
皇帝很狡猾的问他:“那么你现在有什么欲望呢?”
“我么?”
“是啊你。”
“陛下……这问题太出我意料之外了。”
“活埋了他。唉,还有聪明的人么?好,好,走近些,你恐怕知道快乐在那里吧?”这聪明的人——因为他实在是一个聪明的人——答道:“快乐是在人类思想的可爱。”
皇帝的眉毛皱锁了,他怒声喊道:“喝!人类思想!什么是人类思想?”但是这聪明的人——因为他真是一个聪明的人——只温然的微笑,并不回答。于是皇帝命令他到地下的监狱里,那边只有永远的黑暗,并且没有一些外边的声音可以给他听见。一年之后,他变了聋盲的人,并且不能站立了,他们带他去见皇帝,他回答皇帝:“哦,你现在还快乐么?”那个问题,用下面这几句话:“是的,我快乐。在牢狱的时候,我是一个皇帝,是一个富人,是在恋爱之中,我饱食,我饥饿——凡这些都是我的思想给我的。”
皇帝很不耐烦地喊道:“那么,思想到底是什么东西呢?你好生记着,再延长五分钟我就要绞死你,把唾沫唾在你那张狗脸上。到那时你的思想还能够安慰你么?到那时你在地面上浪费的思想还能够存在么。”
这聪明的人坦然回答,因为他是一个真聪明的人,说:“蠢材,思想是不朽的。”
『叁』 苏联小说七匹狼一个犯人养了七只狼成功从西伯利亚监狱逃到贝加儿湖一个小镇
小说名字就叫《西伯利亚七匹狼》
1840年秋天,伊凡·米哈伊尔因犯了咒骂长官罪,被沙皇的圣彼得堡法庭判刑20年,流放到西伯利亚松果村服苦役。
西伯利亚每年有8个月被雪盖住,冬天气温常在零下四十度至五十五度。四周白雪茫茫,荒芜人烟,离此最近的村庄也在2500公里以上,想逃出去必定死在风雪交加的路途上。
伊凡是个有文化的体格健壮的青年,他在山坡下自己盖了过冬的木屋,开始适应环境。狱长罗里规定:犯人可以自由打猎、种植谋生,但不准养狗,不准有木匠工 具,防止犯人做成狗拉雪橇逃出西伯利亚。罗里很坏,有一个犯人的妻子自愿跟丈夫来服苦役,松果村没什么村民,这个犯人的妻子成了当时西伯利亚唯一的女人, 罗里把她的丈夫杀了喂狼,而强要这个女人做他的老婆。
伊凡很刻苦能干,辛苦了一秋,竟富得流油,山坡下的小木屋里挂满了晒干的雪兔、松鼠、雪雉、蛇、鱼、刺猬、雪蛙、大泥鳅、猪獾等过冬的食品。
冬天来了,犯人们被零下四五十度的严寒逼在各自的窝棚里。伊凡年轻不怕冷,竟到高达100米的松果岭上的森林里闲逛,还拾到两只冻得铁硬的雪雉。但是他遇 到了两匹健壮的西伯利亚狼,一匹公狼从左边逼近,一匹母狼从右边靠上来,它们的眼里闪出饥饿的绿光。公狼首先扑过来,伊凡飞起一脚,牛皮靴子犹如一块重重 的石头,公狼被踢出1米多远,爬不起来了;对扑过来的母狼他也用脚猛踢,母狼再也爬不起来了,这是因为伊凡的力气太大了,狼也太饿了。伊凡把两只雪雉放在 狼嘴边,然后回家搬来三四十斤冻硬的鲈鱼,对半分开,放在两匹狼的嘴边。这时伊凡对征服两匹狼有了信心,这时伊凡对征服两匹狼有了信心,因为他第一次放的 两只雪雉都被狼吃光了。
伊凡站了起来,鼓足气,发威一般地吼。
“噢呜──”“噢呜──”
这是典型的狼嗥,声波击穿了几乎被冰冻住的空气,在松果岭中响起脆烈的回声,震得西伯利亚针叶松上的积雪纷纷地跌落。伊凡要告诉这两匹狼──我也是狼,我是比你们更厉害的狼,我是你们的狼王。
第五天早上,伊凡打开厚厚的窝棚木门,但见两匹狼蹲在10米外,与他构成一个等腰三角形。狼盯着他,这是被他踢过的两匹狼,它们凭嗅觉寻上门来,显然不是 报复,而是表示臣服,也是乞讨食物的意图。伊凡扔出了食物,它们不客气地吃了。他为公狼起名叫亚当,为母狼起名叫夏娃。狼隔三岔五地来讨食,都一一得到满 足。3个月后,亚当、夏娃消除了对伊凡的疑惧,终于在木屋里定居下来,与伊凡一起度过了西伯利亚长达8个月的封雪期。
雪化冰消的夏天,亚当、夏娃回归松果岭大森林。第二年冬天来了,一个风雪弥漫之夜,亚当、夏娃领来了它们生育的5匹狼崽子,小狼没有经历过残酷的生存竞 争,对人极依恋,竟纷纷往伊凡的腿上乱爬。伊凡感动得热泪盈眶,叹了一口气:“亚当、夏娃,你们一家子既然投奔我,就和我一道过曰子吧!”
七匹狼引起的食物危机压迫着伊凡,他只得用柴火在松果河的厚冰上烧化了一个洞,用麻线拴着食饵钓鱼。那些在厚厚的冰层下憋得发慌的鱼儿,忽见冰洞里透进了 明亮的阳光,都拥挤过来抢食儿。第一条被钓起来的是条无鳞黑袍鲇鱼,足有10斤重,它在冰上只扭了三下尾巴,就被冻住了,毕竟是零下四十多度的严寒呀。狼 们饥不择食,互相争夺,不到3分钟,鲇鱼就进了狼肚子。那条最小的绰号宝贝儿的小狼最调皮,竟从蹲着的伊凡背上爬上来,坐到伊凡的狗皮帽上,“呜呜”乱 叫,向它的狼哥狼姐们表达着自己的兴奋。伊凡钓起的鱼像小山,足有500公斤,他用树枝编成地排,用麻绳做成辕套,将鱼儿放上去,由七匹狼拖回木屋。
夏天又来了,伊凡把狼驱上松果岭,放归大自然。一天,他爬上松果岭,一声“噢呜──”的狂吼,亚当、夏娃和已经长大了的小狼们都循着声音跑了过来,它们见 到伊凡,高兴得又蹦又跳又叫,已经长大的小狼们只是瞎胡闹,亚当、夏娃像两位彬彬有礼的绅士,分别用舌头舔着伊凡的左右手,表达着它们对这位西伯利亚的两 脚狼王的感激和情意。伊凡望着自己的这支野狼部队,脑子突来灵机:我能够逃出西伯利亚。
伊凡刻苦努力,像一只老鼠,拼命往洞里贮备食物。不久卷起漫天风雪,严寒降临西伯利亚,亚当、夏娃领着已经长大的小狼们也回到伊凡的木屋里过冬。他抱起最 小的宝贝儿,叹口气:“唉,孩子们,你们筋骨还嫩点儿,咱们再熬一年吧!”在这个冬天里,伊凡有意识地驯化它们联合驾套拖鱼。狼们每天把伊凡钓起的鱼,从 松果河的冰层上拖回屋,亚当、夏娃居两侧,中间是五匹小狼,它们的动作越来越协调。
又一个夏天来了,亚当、夏娃带着逐渐长大的小狼回到松果岭。接着是冬天,亚当、夏娃领着它们的子女,照例回到伊凡身边过冬。伊凡很高兴,因为小狼们已与它 们的父母一般高大了。囚犯们很羡慕伊凡拥有一个狼群,有人称伊凡为双腿狼王。狱长罗里也不当一回事,因为俄罗斯法典规定,西伯利亚流放犯不得养狗,那么就 是说除了狗之外,养龙养虎都可以。
伊凡以修屋为名,向罗里借了斧锯,实际上,他用结实的西伯利亚针叶松枝桠,造了一架结实的雪橇。归还了斧锯,雪橇则深藏在雪窟里。每当深夜,伊凡唤出狼 群,进行试拖训练,渐渐地得心应手。伊凡放手准备着他的逃跑计划,因为在零下四五十度的西伯利亚寒冬,还有哪个傻瓜出来走动呢?
一天晚上,月明星稀。松果岭四周的囚犯窝棚死一般地静。伊凡喂饱了七匹狼,将一切能吃的装上雪橇,七匹狼也各自套上了辕套,他决定逃跑。罗里毕竟是沙皇的爪牙,他手提一柄雪亮的板斧,突然出现在伊凡的面前。
“伊凡老弟,你借斧锯修房子,原来是造雪橇呀。我这柄板斧就是俄罗斯法律,对非徒步逃犯,可以立即处以死刑。”
罗里举起在月光下闪闪发亮的板斧,当头劈向伊凡。这太突然了,伊凡来不及思索,飞起一脚,罗里的板斧竟在空中翻斤斗。双方都抬起了头,伊凡一个抢篮球似的 腾跳,抓住了斧柄,挥手一下子,罗里的半个脑袋掉在雪地上,身子像袋谷子,倒了下去。来不及出血,创口已被封住,天太冷了。伊凡把罗里装上雪橇,连同那半 个脑袋,这可是狼的粮食啊!
伊凡一扬手,亚当、夏娃首先起步,雪橇沙沙地向东北方向滑行。一口气跑到第二天下午,狼们实在疲劳了,伊凡才在一个雪坡下卸套休息。七匹狼立即偎在一起,互相取暖休息,那饥饿的目光随着伊凡忙碌的身影溜溜转。
伊凡抱下罗里的尸体,脱光尸体上的衣服,然后画了十字,说:“你为了夺取犯人的妻子而砍死犯人喂狼,今天我也要用你的血肉喂狼,这是公平交易,你实在一点 不吃亏呀!”伊凡举起板斧肢解了罗里,一部分狼,大部分装在雪橇上。他又用斧子砍出一个雪洞,招呼狼们转进去,见它们偎在一起了,再用罗里的大皮袄盖在它 们的身上,让它们休息长精力。伊凡吃了点食物,嚼了几把雪,也挖了一个雪窝转进去,猫在里面盹,像一只冬眠的北极熊。
究竟休息了几天几夜,伊凡也弄不清楚,因为他是被小狼宝贝儿弄醒的。他被宝贝儿舔醒后钻出雪窝一看,所有的狼都排在雪橇旁,夏娃具有雌性的细模拱盖在它们 身上的那件罗里的皮袄,用嘴咬着拖到雪橇上。众狼显然已恢复体力,等待喂食、出发。雪橇上有那么多食物,但是谁也不敢动,因为它们知道:伊凡是它们的王。
狼们的食物仍是罗里的肉。
伊凡让狼拉着雪橇行进,他的目标是东北方向的贝加尔湖。白天看太阳,晚上参照星星,晓行夜宿地走了一个星期。罗里的尸肉已转化为狼们的精力,但还剩下半截毛茸茸的大腿,而罗里的这半截大腿竟成了危难中的救星。
那是一次下午出发的夜行,狼的精神状态很好,伊凡决定通宵行进。半夜里,皓月当空,照着白雪皑皑的西伯利亚雪原。突然,狼们停步,并且向后逃,而雪橇带着 惯性力反把狼们向前拖,亚当发出了惊恐的呻吟。伊凡知道遇到了魔鬼,令恶狼害怕的肯定不是小魔鬼。他定神细看,只见一团白乎乎的东西正向雪橇靠拢,原来是 一头重达1000斤的西伯利亚虎,它是西伯利亚野生动物食物链的终端,名副其实的西伯利亚动物之王;它的皮毛价值千金,拥有它一张皮可以成为莫斯科郊外的 一个小地主。
伊凡握住罗里的那柄铁斧,但他知道,搏斗的结果必将凶多吉少。他突然灵机一动,举起罗里那半截长满茸毛的大腿,用力扔向西伯利亚虎。那老虎显然饿极了,竟扑向空中一口咬住,然后跑开了。
伊凡默默祈祷:呵,谢谢你,大灾星!
伊凡朝亚当猛抽一鞭,雪橇重新前进,而且速度飞快,这也许是西伯利亚虎把恐怖纳入了狼的心中,它们加速奔跑,显然是在逃避那个另它们心惊胆战的大灾星。
太阳从东边升起,狼们放慢了脚步,雪橇在古老苍凉的西伯利亚雪原上缓缓滑行。伊凡举目四望,他在寻找一个避风的温暖的休息地。突然一阵风卷起一股干雪,阵 风卷过的雪地上露出一架完整的人体白骨。显然,这是西伯利亚的逃犯,他带着生的欲望,力尽艰辛,最终未能战胜严酷的大自然,走到这里倒下,为人生画上一个 悲惨的句号。伊凡脱下狗皮帽向白骨挥动,祝亡灵安息。
伊凡和他的狼群停停走走地又行进了半个月,所带的动物肉干几乎吃得精光,饥饿威胁着他和狼群。亚当、夏娃的套绳一直拉得很紧,负重最大,消耗的体力也最大,最后竟东倒西歪了。伊凡只得将它们抱到雪橇上,跟他一道休息,雪橇任由五匹年轻的狼拉着,时快时慢由狼们自己决定。
亚当和夏娃趴在罗里的那件厚皮袄下,一动不动,这两匹老狼显然折腾得筋疲力尽了。不久,亚当呻吟着,摇着头,拱开盖在它头上的皮袄,两眼直直地盯着伊凡, 似乎在说:“双脚狼王,我不行了!”伊凡伸出了手,它伸出缺乏粘液的舌头,舔着伊凡的手心手背,然后闭上疲惫的眼,很快断了气。伊凡摸摸亚当身边的夏娃, 已经冰硬,它显然死在亚当之前。
在一个避风的缓坡下,伊凡吆喝狼们停止行进,并为它们卸了辕绳。五匹狼挨个儿成一字形蹲在雪地上,狼眼漠然地望着伊凡。伊凡看懂了狼们的眼神,那显然是说:双脚狼王,我们肚子饿,再走下去就走不动啦!
伊凡没有理睬它们,他心中有了主意:在狼的王国里有个规定,不撕食活着的伙伴,但对死亡的伙伴,它们可以像吃羊一样吃掉。伊凡用板斧砍下了亚当、夏娃的 头,将两个狼头放置在坡顶雪堆上,面向东北方。他脱帽致意,祈祷亚当、夏娃保佑他和它们的子女逃出西伯利亚。然后他剁碎狼肉,将一部分扔给狼们吃掉,余下 的精打细算,估计能维持三天。伊凡严格掌握着时间,每次只能休息一夜,第二天必须上路,因为拖延时间就是无谓的消耗,就意味着死亡。
第三天早上从宿营地出发前,伊凡自己留下两块狼肉,用强劲的咬嚼肌撕食了,把最后一块狼肉扔给狼们,瞧着它们吃完。然后他伸出两手,把五匹狼搂到胸前,向 这些野兽发表了动情的演说:“孩子们,你们吃掉了我一秋积累的肉食,吃掉了该死的狱长罗里,吃掉了你们的父母,现在我们是没有一点粮食的穷光蛋啦,而被雪 覆盖的西伯利亚这鬼地方,我们连蚂蚁也找不到一只。
下一轮,该吃我啦!孩子们,到时你们吃我吧……”伊凡留出了眼泪,在每只狼头上抚摸一下,宝贝儿竟舔着伊凡腮上的泪水。
伊凡和狼们继续出发。
坐在雪橇上的伊凡只想着好运气,在颠簸中不时打盹儿,一会儿被恶梦吓醒,一会儿被好梦笑醒。当他再次醒来时,竟吃惊地站了起来,啊,前面是一片水晶般的蓝 光,那是太阳照在辽阔的冰层上反射出的蓝光,哦,贝加尔湖。只要到了贝加尔湖,就会有村镇,就会有人群,就会有正常人的生存。伊凡挥起鞭子,向狼群狠很地 抽去,雪橇像箭一样,驶向那眩人眼目的一片蓝光……
一年后,贝加尔湖北侧的叶林脑或上,人们渐渐熟悉了一位名叫斯捷潘诺夫的公民,他在一家饭馆里当佣工,工作特别卖力,还比别的佣工每天多干两小时,所要的报酬是食客留下的肉骨头归他,因为驯养着五匹狼。
斯捷潘诺夫──是否就是伊凡·米哈伊尔,那位驯狼逃出西伯利亚流放地的双腿狼王?应当说是的。
铿锵红颜之风行天下
一次意外,他把自己炸飞到了古代,重生为婴儿!
他,紫罗国将军府的唯一男孙,被爷爷寄予厚望的孙子。
幼小时:八个月能走,一岁吐字清晰,三岁吟诗作画,名声响彻整个越州,百姓云:生儿当如生如风。
少年时:貌比潘安,风流倜傥,逃学频频,夜宿花街,争风吃醋,招蜂引蝶…
成年时:替爷爷征战沙场,立下赫赫战功…
但,很少有人知道,他,原来是个她。
天是红尘岸
“他”是他们心爱的四弟,“他”风流倜傥,睿智多才,出口成章,武艺高强。
直到有一日,他们发现了“他“真正的身份……
本文的特点:
1.睿智多才的女扮男装。
2.穿越来的女主凭着自己的才华,在这个朝代所作的诗词歌赋,吟诗赋对,皆是出于自己,没有抄袭古人。
3.加进了部分史实,隋末唐初的史实,史实与架空交错,以及尽量尊重时代背景的语言词汇及称呼。
“看你这迷离的眼神,喜欢上男人了吧?”她长指轻抚上他的唇,“你,不是厌恶男宠吗?今日,我便要你喜欢上男人!”她移开手指,俯低头,向着那唇,狠狠吻了下去。
“以强凌弱的滋味真是美妙无比,想要讨回今日的屈辱,便好好练你的功吧!”
“你杀,你杀,给你杀。”他仰着脖子靠向她,活像一个不讲理的泼妇。
“杀就杀,你以为我不敢。杀了你,为我死去的将士报仇。”她一把掐住了他的脖子。
她缓缓踱向他,“敢问王子是在妒忌我吗?因为只有妒忌才会有诽谤,如果王子不满意自己的姿容,不如……”修长白指轻佻抬起他的下颌,手指向上划过唇角,抚上了唇上的小胡,“我来帮你如何?”
就在他呆愣之际,她手指轻扯一撇胡须,陡然发力。
她凑近他,小声道:“你也不用这样害羞吧,这样害羞是不能让突厥媳妇生出小孩的!”
“你……你……”臭女人!他气得一撒手,跑回帐去。
“可汗吃了我的鸽子。”他不动声色道,“请可汗还我的鸽子。”
她又气又笑,“先生可知什么叫天高地厚?你以为你的鸽子很好吃吗?全身上下没有一两肉,害得我啃了半宿还把自己饿得够呛。真是物随主人形。”
他唇边泛起一丝隐忍的笑容,“张某虽不知天高地厚,但却知道可汗的身形,好似可汗也好不到哪里去呢,可汗好似比张某更瘦呢。”
一段失去的历史!
一段跨越时空的传奇!
一个风华绝代的“男人”……
她是他们心爱的四弟,
却被迫成为傲据一方的君主。
仗剑策马,红颜一怒为何?
苍穹呜咽,残阳如血。
情与仇,爱与恨,家与国,
孰是孰非,谁主沉浮,谁对谁错?
红尘滚滚,黄沙漫漫,唯有天…… 才是尽头……
明月心
他是名满天下的明月公子,是百姓口中的神仙少年,更是两代皇帝面前的当红宠臣。
尊贵如他,温润如水的翩翩皇子,对他,十年如一日的宠爱眷恋;
聪明如他,俊朗出尘的绝世公子,对他,用心良苦,痴缠如斯;
骄傲如他,刚毅威武的大汉将军,对他,心生爱慕,呵护备至;
冷漠如他,沉稳内敛的青衣侍卫,对他,终身追随,无怨无悔;
……
直到有一天,他们发现,他,原来是个她……
借醉强吻,因故脱衣,各种戏码轮番上演……
“喂,你,你,做什么?我是男人,我是男人!”
哈哈,原来神仙公子也有脸红心慌的时候。
——可是,子非,都坦裎相见了,你,还想跑吗?
(过程一女N男,美男多多,结局一对一)
师兄个个都好坏要不是为了找到能够帮助她重回现代的桃木牌,
打死她也不会女扮男装,
跑到这该死的荒山上去拜师学艺!
不过,这样的生活好像也不坏,
美男如云,堪比花娇,
这么多俊俏师兄宠她怜她…
那个沉稳的二师兄,为何一见她就面带微笑?
那个酷酷的三师兄,为何总是喜欢亲近她,戏弄她?
那个温暖如春的四师兄,为何会对着她的随身玉佩两眼发光说什么指腹为婚?
哈哈,难道她真是倾国倾城,人见人爱?
正在暗自得意,却被他们一把架起,扔进了浴池之中——
“小师弟,你的脸怎么红了?”
“瞧这身细皮嫩肉的,看着就让人流口水!”
“咦,你的身子怎么和我们不一样…”
不由得仰天悲呼:妈呀,原来师兄们是一群大野狼…
(书名小白,简介小白,内容不小白,美男多多,
商君
贼窝:
萧纵卿被眼前灰蓝布衣男子的风采所折服,这个叫商君的男子,看起来斯文儒雅,却敢甩山贼头子耳光,敢只身入狼窝,敢盗强盗财产,他还有什么不敢做,不能做的?
商船上:
秦修之暗叹,衣袂纷飞,轻摇折扇的他,不该是个商人。
商君,他的清雅风采,翩翩仪态,合该是个舞文弄墨的谦谦君子。
战场上
尤霄握紧手中的银戟,热血沸腾。又是他!他当真以为自己可以在他的军中自由来去!商君,天罗地网,我必是要亲手擒了你。
暗室里
陇宜亥知道,他就是他要找的扶国之臣,商君,不管是为了沧月百姓亦或是陇氏王朝,他都要得到他!
他,飘渺山庄庄主——商君
即使天下人都知道,他———是男子。
不过为了他的才学,武功,容貌还是钱,太多人想要得到他。
只是他只想要一样东西——————
傲风女主腹黑强大,冷酷狂妄,男装行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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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傲风,威震大陆诸国的庞大世家,秦氏家族的三代直系血脉,与大哥天才傲天一样闻名遐迩,却是秦城著名的“废物七少爷”。
宅门深深,家族倾轧。
新生的她,女扮男装,身世如迷,因天赋奇差,被视为家族的废物,新生之后,她走上了强者之路,在大陆之上混得如鱼得水。
直到一日帝国都城,家主的矛头指向她珍视的小叔叔,一向默默无为的“少年”挺身而出,一鸣惊人,大放异彩,一举跃为绝世天才。
从此天下无数男女,为之疯狂…
◆
延绵万里的原始森林,黑雾笼罩的深潭沼泽,荒凉广阔的无尽大漠,无边无际的山脉草原,魔兽纵横,这是一个宏伟的奇幻世界。
此文的主题,并不止是爱情,还有感人的友情,励志成长永不放弃的心
同样是YY无限的文,文路轻快,女主强大,美男多多,结局一对一~
云狂
柳云狂,当世九大世家之一的柳家独子。
翩翩公子,俊美不凡,风流天下,招蜂引蝶,是为楚京第一纨绔子弟也
可是谁知道,此等不求上进的纨绔少年,实际却是个令人惊叹的超级天才,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无一不通,更是天下间屈指可数的武道高手
谁又知道,这一笑惊天下,纵横世间,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惊才艳艳的人物,竟然会是…她?
世间风华尽在手,风云天下第一人!
一袭白衣,墨发飞扬
回眸一笑,问,天下男子,谁能抵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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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狂:我一向明白,我从来都不是什么好人,我卑鄙无耻,阴险狡诈,手段狠辣有时候甚至伤天害理。可是,我想告诉你们,在我心里,有一个地方,装着我在意的人,他们是一些真心对我好,为我着想,为我付出的人。只要他们还全心为着我一天,我对他们便永不放弃永不抛弃,哪怕是和全天下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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