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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世界最新章节TXT----- “冬狮郎,今天我们要去现世实习了,赶紧起床吧!”草冠宗次郎有些歇斯底了,这人怎么叫了半天还不起来呀!
“啰嗦啊,再睡一会吧!”孩子翻了个身,继续在香甜的梦乡里徘徊。
“冬狮郎!快起来吧!”草冠已经是满头黑线了。
“草冠,你真有做奶奶的资质……”虽然话不好听,孩子终究是起来了。
“唉,你真是……”草冠无语了。
‘呵呵呵,小狮郎赖床了!赖床了!赖床了!’听说声音就完全可以想象他刺眼的样子。
“吵死了!”孩子还是忍不住大喝。
“呃?”草冠愣住了,“我说了什么吗?”
“没什么。”孩子有些懊恼,好不容易做了个好梦,就这样被吵醒了。
“走吧,要集合了。”草冠温柔的推搡着孩子前往集合之地。
‘小狮郎,请一定要坚强!’蓝得声音听起来很悲伤,可是没等孩子问怎么回事,集合的钟声响了。
“各位,今天是你们四回生去现世实习的日子,我是六回生的井江仁,今天将由我带你们前往现世,给你们安排任务,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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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向着巍峨的王屋山坠落,平原之上洛水奔流,河面跳动着鱼鳞般的金光。
山路到这里就断绝了,骑兵们集体下马,牵着夔龙马走完剩下的路。身高接近2.5米的夔龙马,在平原上冲锋的时候是堪称血肉战车的怪物,走这样的山路却令它们痛苦不堪。但楚舜华的那匹“朱砂”走在最前面,它的臣民们便也只有咬着牙跟上。朱砂是这群夔龙马中的王者,多数的夔龙马都是乌铁般的青黑色,但朱砂恰如其名,红如朱砂,奔行起来仿佛流火。
虽说夔龙马长于短距离冲刺却并不胜任日夜兼程,但以朱砂的神骏,楚舜华从前线返回夏国的都城“洛邑”也只需要不到十天的时间。
十天的路程,楚舜华足足走了四个月。
一路上他经过了夏帝国的各个属国和行省。夏帝国幅员辽阔,远不是西方国家能比的,它有多达37个行省和大约20个属国。这些属国的数量是持续变化的,因为夏皇并不要求属国为他纳税,只要求他们通过进贡来表达忠心。有些属国地处偏远,派遣使团的成本太高,有时候几年不贡,有些属国内乱起来,也是几年不贡,这段“不贡”的时间里它们还算不算属国就很难说了。夏皇通常也不会因为属国不贡就勃然大怒,等个几年觉得它们老不进贡会有损上国的威仪,就派使者前去责问一下,通常朝贡立刻就恢复了,夏国依旧维持着上国的体面,皇帝陛下欣然自得。
对于大夏龙雀的来访,属国君主和行省总督莫不战战兢兢。对于这位迅猛崛起的公爵,夏国内部也是众说纷纭,固然有人赞叹说天赐楚舜华给帝国,挡住了西方人的狼子野心,也有人暗中说楚舜华这种无父无君之人,功高震主刚愎自用,只怕早晚沦为乱臣贼子。
而金伦加隧道的争夺战,堪称楚舜华迄今以来最大的赌博。这场奇袭调用了夏国最精锐的东海舰队,和皇室直辖的中央军,保守派的大臣甚至皇帝陛下本人都劝楚舜华三思而后行,但楚舜华淡然地一意孤行了。他若赢下这场仗,声威还会继续上升,若是失败,那他最好以身殉国。
据说决战前夜,朝中开了一场大大的赌局,赌楚舜华的生死,赌他死的人占了八成。劣势是很明显的,尽管夏军的军势几倍于十字禁卫军,而且拥有夔龙马骑兵、机械弩部队和不朽者这三大筹码,但想要撼动钢铁武装起来的西方人还是太难太难,之前的战争中,西方人的连射铳、长程火炮和甲胄骑士杀寒了夏军的胆。
看起来这次龙雀是得死了,死在他的刚愎自用上。原本就该这样嘛,神话中说龙雀一旦起飞就再不降落,直到它死的那一天,巨大的身躯破云而落,坠落在苍茫大海上,激起滔天的狂潮。楚舜华十六岁开始掌握大权,年纪轻轻就已经翱翔了接近十年,也该坠落了…
可谁曾料想教皇国内部出现异变,炽天骑士团团长叛变,天命再次眷顾了楚舜华,让他炸毁了金伦加隧道,切断了东西方之间的铁路线。
那些赌楚舜华死的大臣们惶恐不安,属国君主和行省总督也惶恐不安,犹豫着接下来该怎么站队,就在这个时候,楚舜华带着不超过一百骑重甲骑兵过境,而他的数万大军却乘坐东海舰队的巨舰走海路回国。
所有的君主和总督都在片刻的犹豫后做出了正确的决定,他们亲自带领仪仗队,迎接这位远道回国的英雄,唱诵他的丰功伟绩。不是没有人希望楚舜华死在归国之路上,但他们只敢想而不敢做。
而反对楚舜华的皇室重臣们也无话可说了,他们本来还准备在楚舜华归国的时候和他展开“廷辩”,就是当着皇帝陛下的面辩论,争论这场战争到底是赢了还是输了,虽然拿下了金伦加隧道,可中央军死伤超过70%,说是惨胜固然可以,说是楚舜华祸国殃民也未必不行。但楚舜华在还在千里之外,消息却通过电报不断地传回洛邑,尽是某国君主盛赞楚舜华公爵真乃天将雄才,某位总督含泪拥抱公爵殿下,称他真乃皇朝的铁壁和长矛…感觉是确实是国门为了楚舜华次第而开,万千百姓为英雄的到来而奔走相告。看起来“廷辩”是没用了,楚舜华一路行来,半个帝国都对他匍匐行礼。
甚至没人知道楚舜华的预定路线,或者公爵殿下根本没有预定路线,而是以“溜达”之心走到哪算哪,搞得附近的行政长官都战战兢兢,提早准备好凯旋盛宴,生怕日落的时候忽然传来公爵殿下的骑兵队正在进城的消息。
此刻,这支骑兵队终于接近了帝都,因为是从王屋山中的古道穿行,所以没有惊动沿路的行政长官。
按照常规,楚舜华应该把护卫骑兵全部留在城外,自己放马缓行,入宫面见他的皇帝弟弟,唱诵些吾皇神威庇护、臣得胜归来的老腔调,但楚舜华却从一条不知名的小路登山,倒似游山玩水的闲人。
穿越一片茂密的阔叶林之后,平缓的山坡忽然出现在骑兵们面前,再往前就是悬崖了,悬崖下就是河洛平原,绵密的水路网中央,是气势恢弘的东方古城“洛邑”。
三千年之前人类就在此定居,之后历朝历代这里都是东方的中心,它拥有“中京”、“洛京”、“王京”等很多名字,几乎每个名字都彰显着它天下之都的地位。直到前任夏皇,也就是楚舜华的父亲,将它改名为“洛邑”。
洛邑是个低调的名字,有点配不上帝都,但那个男人偏偏喜欢低调的东西,他说有一天河会干、城会朽、人也会流散,无论它曾经有过多么显赫的名字,既然总有没落的一天,不如当初起名字的时候便不要那么骄狂。
他平生唯一做的一件高调的事情就是和星见相爱,生下了楚舜华这个帝国长子,同时也是帝国孽子。这是严重违背宗庙原则的行为,即使他是皇帝也不能宽容,这件事暴露出来之后,在几乎所有皇室成员和大臣们的弹劾下,那位皇帝选择了逊位。
几个月之后传出他病重而死的消息,几乎是差不多的时候,那位前任星见也死在了太庙的井里,根据宗庙的规矩,犯错的巫女都会被投入枯井,在那里忏悔直到死去,永无开释的一天。他们没有资格葬入皇室的墓地,因为不配享用后世子孙的祭奠。
他们葬在哪里是个谜,没有任何一本书记录这件事,这才是皇室希望看到的,最好那个不配当皇帝的皇帝和不配当星见的星见根本没出现过才好。
此刻这个谜揭晓了,巨大的夕阳就悬挂在悬崖的正前方,坡地上是一片墓地,墓地里都是黑色的四方柱,大理石质地,仅仅是磨光和刻字,除此之外什么装饰都没有。墓地的正中央,并立着两根最为高大的四方柱,上面雕刻着那位皇帝和那位星见的名字。
楚舜华点燃六支白檀香,吹灭之后,插了三支在父亲的墓碑前,三支在目前的墓碑前。
他换上了白色的古服。夏国的古服是轻袍缓带,广袖高冠,女性则有名目繁多的丝质长裙,庄重场合穿黑红二色有夔雷暗纹的,聚会场合则穿天青的、绛红的、晕染如晚霞的轻裙,西方的设计风格已经开始影响夏国人的衣着,贵族少女们也会裸露出手臂、肩膀和小腿的肌肤,穿着高跟鞋子,而贵族男子则经常穿类似西式礼服的外衣,只不过花纹仍是东方式的。楚舜华是新派人物,衣着也一直都是西式的,下属们也是第一次见他穿上古服,那身古服是白麻的质地,配黑色的高冠,剪裁简单,裹身之后用腰带一扎,但穿在楚舜华身上倒分外贴合,好似他就是为古服而生的。
“父亲,母亲,这次儿子又是战胜归来。”他单膝跪下,“可惜太多人都没法跟我一起回来了。”
他的身后,整整一百名重甲骑兵也是单膝跪地。
他们中年纪最长的人追随楚舜华已经接近十年了,他们的很多朋友也埋葬在这里,很难想像的是楚舜华身居高位,直接效忠于他的人数以千计,可他竟然能记住每个人的名字。每当他失去一个人,他就在这里添加一根黑色的四方柱,这里很难抵达,帝都中没有其他人知道这片墓地,而楚舜华自己只要略略仰头看向地平线上崔巍的王屋山,便能以目光遥祭他的父母和友人。
这种仪式化的东西不断地强化着楚舜华的核心班底,他们精锐、忠诚、令人敬而远之。帝都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如果你与龙雀为敌,那么绝不要录用曾经为龙雀工作过的人,即使你给那人再好的待遇,费尽心思笼络他,你最终都会发现那人是龙雀派来杀你的。
因为龙雀的下属,根本不可能背叛!
“我已经很疲倦了,”楚舜华又说,“但新时代,还很遥远啊。”
他极少流露出这疲惫的一面,很多人甚至误以为他是不会疲惫的。
他擦尽了父母墓碑上的灰尘,转身来到另一根大理石方柱前。在这片墓地中,唯有这根方柱是用白色大理石磨制而成,上面一片空白,没有写名字。楚舜华在这根方柱前也插下了三根线香,无风的天气,香烟笔直地上升,仿佛透过它能跟那远在天上的人说话。望向这根方柱的时候,楚舜华的目光有些迷离。他的下属们也都不知道那根方柱代表谁,想来应该是个女孩,因为那大理石晶莹而坚硬,令人感觉是什么能够配得上大夏龙雀的女孩。最初这里就只有两根黑色方柱和一根白色方柱,这么说来的话,早在踏上战场之前,楚舜华就失去了他这一生中所有重要的人。
以大夏龙雀的地位,想他死的人固然不少,想用姻亲跟他捆在一起的人也不少,帝都名媛、各国公主的照片和画像流水般送进公爵府,这一路上甚至有几位年纪相当的公主亲自出面款待这位国之英雄,为了引得他情动,衣裙轻薄莺声燕语。以一国公主的身份,却不惜走歌姬舞女的路子,以美色诱之。
这些倾国倾城之色到了楚舜华这里都如坠深渊,楚舜华喝酒、交谈、微笑,神凝气聚,巍然不动。
“真是迷惑人啊…”楚舜华轻声说着,弯下腰,把额头放在白色方柱的顶上。好像那晶莹而坚硬的女孩还坐在那里,双手抱膝,默默地看着他,他们额头相抵。
骑兵们卸下马背上扛着的黑色方柱,把它们“种植”在墓园的周围,这样一来墓园的面积又扩大了。他们并未从前方带回这些人的骨灰,因为战死者太多了,根本来不及一一举行火葬的仪式,集中焚烧后他们得到了数以吨计的骨灰,所有骨灰都被撒入大海。
楚舜华漫步在墓园中,手持一支短笛。他在不同的方柱前驻足,凝视那些名字,吹着漫漫的长音。曲子并不哀伤,只是有些孤独。火烧般的晚霞铺天盖地地降下,在他白色的背影旁镀上了一层金边。
最后他来到朱砂的面前,解下它的面甲,轻轻地抚摸着这匹神骏公马的额头。一发子弹打穿面甲后接着洞穿了这匹夔龙马的脑颅,它幸运地活了下来,但额头上永远都带着那个可怕的弹洞。这匹凶兽般的战马的眼睛是血红色的,唯有在楚舜华的面前会流露出温顺的一面,不停地舔着主人的手。
这个习惯其实是因为楚舜华知道它的小秘密,谁也不会想到这匹马王会喜欢吃糖块,所以楚舜华经常都会在手心里捏着糖块。但今天楚舜华的手心里没有糖,只有一柄锋利的小刀。
他用小刀割开铁甲之间的皮带,把朱砂身上的重甲一件件地卸了下来。最后是马鞍,造型特殊的马鞍下方藏着成排的银管,每根银管都是手指粗细,所有银管都引出一根银线,银线汇聚之后连接到一枚银色的针头,它深深地埋进朱砂的脊椎骨深处。
西方人一直疑惑风部队怎么培育出夔龙马这种奇异的战马来的,魁伟、沉重而又体力旺盛,能够扛着上百公斤的铁甲狂奔,正面撞击战车的话,战车都有可能倾翻。如果不是因为有夔龙马这种怪兽级的战马,甲胄骑士突破防线的时候会更加轻松。
其实秘密大半都在这里了,这种马的马种确实特殊,但旺盛的体力是靠马鞍中的兴奋剂提供的。兴奋剂疯狂地汲取它们的体能,令它们不知疲倦,直到战死。从某种意义上说,夔龙马也是战车,燃烧生命的战车。多数马匹在良好的照顾下能活50年,而夔龙马的极限只是20年。
“这些年辛苦你,”楚舜华拍拍朱砂的头,“是时候让你自由地奔跑了。”
可朱砂根本没有离去的意思,作为精良的战马,它的习惯就是服从主人的命令。它仍旧舔着楚舜华的手,期待着那块并不存在的糖块。
楚舜华忽然一刀扎在朱砂的颈部,跟着横割。这一刀极稳也极狠,虽然这种小刀对于朱砂这种2.5米高的超级战马来说绝非致命武器,但瞬间袭来的剧烈疼痛唤醒了这匹公马的凶性,它前蹄高高扬起,差点就要对着楚舜华踩下。但最后一刻,这匹畜生再度意识到那是它的主人,马蹄旁落,它缓缓地退后,瞪视着楚舜华,红色的马眼中透着迷茫和惊恐。它不明白自己为何受伤害,它今天一直很驯服,它本该得到一块糖。
这时骑兵们已经卸下了其他夔龙马身上的铠甲,它们本能地聚集在朱砂背后,因为朱砂是它们的王。
楚舜华伸出右手,立刻有人将沉重的连射铳递到他手上,这是金伦加隧道那一战的战利品。连射铳吼叫起来,密集的子弹打在朱砂身前,泥土溅到两米多高。牲畜对于火焰、噪音的恐惧同时被唤醒,朱砂惊得跳起,狂奔着去向山坡的另一头。
连射铳始终压在马群的头顶上方射击,朱砂几次停步,却一次又一次地被驱逐,直到楚舜华打空了子弹,这时朱砂它们已经越过一条深沟,站在了另一片山坡上。骏马们和它们的主人隔着深沟对视,巨大的夕阳缓缓坠落。
冒烟的枪口仍旧指着朱砂,楚舜华的脸上全无表情。朱砂的眼睛里,迷茫和惊恐被愤怒取代了,野性被激发出来,它大力地踩踏着地面,向楚舜华示威。然后它发出一声嘹亮的长嘶,带领它的族群掉头离去,晚霞之下它们的背脊仿佛起伏的群山。
“去远方吧,去人类无法捕获你的远方。”楚舜华扔下连射铳,嘴角浮起一丝淡淡的笑,“人类…都是些坏东西。”
“殿下,这可是我们最后剩下的夔龙马了,赶走了它们,要建立新的马群可不容易。”骑兵队长上前几步,和楚舜华并肩而立。
“你们全新的战马和刀剑已经在那座城市里准备好了,”楚舜华指向悬崖之下的帝都,“现在,全速行军!太阳落山之前,我要入宫面君!”
风忽如其来,吹动他素白的长袍。
王屋之巅,白衣临世!
星历1888年,马斯顿公国。
那场世界级战争已经进行了四年,仅有少数国家得以置身事外,马斯顿就是其中之一。
马斯顿是个中立国,很小的中立国,只有一座城市,城市的名字也叫马斯顿。
最初马斯顿属于西方世界,它的最高领袖是世袭的马斯顿公爵。但前任公爵发现自己拥有的这座城市恰恰位于东西方之间,是四面八方交通往来的要道,便果断地宣布马斯顿脱离以教皇国为轴心的西方国家联盟,成为中立的商业国。
西方世界对此倒也并不很反对,毕竟中立的商业口岸对各方都有好处,即使现在东西方之间正在交战,西方贵族对东方的茶叶、烟草和瓷器还是非常渴求的,这些都需要通过中立城市的黑市贸易来获得。
月亮升上了树梢,上校搬了把小椅子,在自己的店门口坐下,点燃一支烟,倒上一杯劣质的白兰地,享受着下班后的慵懒时光。
没人知道上校的真名,据说他曾是一位响当当的海军上校,后来在一场战争中失去了左臂,无奈地退出了军界,来到马斯顿的下城区,开了这间机械修理店,也贩卖一些古董机械。
马斯顿分上城区和下城区,贵族们多半居住在上城区,下城区是平民区和商业区。即使在下城区,这条名为石柱街的小街也不算繁华地段,街面上的房子很破,后街的小巷如蛛网般纵横交错。
这是藏污纳垢之所,娼妓们在街面上的房子里招揽客人,持刀的小混混在后街小巷里抢劫客人,形成了完美的商业链。
开在这里的机械修理店当然门可罗雀,可上校对这清贫的生活倒也没什么抱怨,他守着那些黄铜轴承和秘银齿轮,有活儿就做做,没活儿就休息。
黑色的礼车从长街尽头开来,准确地停在了上校的店门口,制服笔挺的司机恭恭敬敬地拉开车门,车里探出一只穿着白袜黑鞋的脚。那只鞋亮的如同镜面,一尘不染。
上校急忙起身迎客,乘礼车来的客人可不能怠慢。自从教皇国的机械师们研究出蒸汽技术,大型蒸汽机已经不稀罕了,可蒸汽机的小型化还是项保密技术,礼车必须安装小型蒸汽机,因此极其昂贵,乘坐礼车的人也理所当然的非富即贵。
贵客是个神奇的少年,不过十七八岁年纪,雪白的袖口、深红色的绣金外套、黑色的羊毛大衣,淡金色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只是没戴家徽戒指,所以不能确定是哪家的少爷。
年少英俊,家室高贵,当然有资格飞扬跋扈,这个少年也不例外,他轻轻一弹指,一道雪亮的银光飞向上校。
上校眼疾手快一把接过,那是一枚银币,背后有美第奇家族的“蛇发美人”家徽,真正的硬通货。
“亲爱的小少爷,欢迎光临小店,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呢?”上校扶了扶夹在鼻梁上的单片眼镜,点头哈腰。
“想看点有趣的东西!”少年有意无意地掀开外套,露出捆在腰上的牛皮钱袋,眉间眼角透着一股睥睨之气,“可别拿些古董座钟来糊弄我啊,小爷不是来看破烂的!”
“哎呦我的小少爷,这可是机械修理店啊,不是皇室珠宝店,最值钱的东西也就是几台古董座钟了。”上校推开店门,“请请,进店再说!”
“你就装吧!”小少爷冷哼一声,昂首阔步地进店。“现在他也还是不会让我死的,他甚至会宣布要立我为他的皇妃。我的父亲已经死了,我是锡兰最后的王女,他娶到我,便可以‘名正言顺’地占有锡兰。”王女看着男孩腰间的佩剑,又看看自己手腕的镣铐,“所以,你能杀了我么?我动不了,我连杀死自己都做不到。”
男孩沉默了很久:“很遗憾,我不能杀死你。您是新罗马皇帝的拥有物,作为教皇国的军人,我无权决定您的生死。我如果那样做的话,会影响到教皇国和新罗马帝国间的外交关系,我自己也会上军事法庭。”
王女的眼中流露出了遗憾的神色,那种遗憾是那么的可怕,简直叫人心碎,可她什么都没说。
接下来发生的事却超出了她的预料,男孩抓过她的手,从口袋里摸出一柄古铜色的钥匙。那是一把万能钥匙,由技艺高超的锁匠打造,各种形状的齿搭配组合,能够打开全世界九成以上的锁。男孩没费多大力气就打开了王女手上的镣铐。
“胳膊还有力气对吧?您背后不远处就是窗台,”他低声说,“那个皇妃和皇帝相望的窗台。”
他俯下身,轻轻地吻王女的面颊。这本是贵族之间很常见的告别礼,但他沾到了王女脸上温暖的眼泪,动作微微僵硬了一下。王女也努力地抬头回吻他,她的嘴唇那么柔软,那个吻里带着遥远的、连环般的芬芳。
“不要太孤独啊。”王女轻声说。
男孩一怔,仿佛听到了自己心底传来什么东西破碎的声音,他缓步退后,然后忽然转身大步离去,没入阳光照不到的黑暗里。
“真是个不讨人喜欢的孩子,小小年纪就那么没礼貌,公爵和公爵夫人见了我们也会打个招呼什么的。”皇家卫士们低声议论着那个穿军服的男孩。
“看那身军服是教皇国来的大人物呢!没准是炽天军团的人。据说是靠着他们的帮助我们才顺利地灭掉了锡兰国,这种上宾皇帝陛下都得礼遇,他凭什么跟你打招呼?别小看他小小年纪,肩上就已经挂少校军衔了,家里肯定是什么大贵族。这种人将来还不得当总督啊?”
“总督?总督就能满足他么?我看他没准是哪国的王子,将来没准是一国之王呢!要不然皇帝陛下怎么会开恩让他去见塔上的那个女人?”
“说起来真是个叫人心痒痒的漂亮女人,要是她还完好无损,我在外面干站着,里面却没个男人陪他她,我可真忍不住!可惜被皇帝陛下给废了。”
“可不是么?那天晚上我都听见了,跟打铁似的,啪啪啪地一根根骨头碎掉,偏偏听不见一声哀叫,据说是皇帝陛下用软木把她的嘴塞住了。不过你别痴心妄想了,那种女人是你能碰的么?据说皇帝陛下会娶她呢,娶了她,我们对锡兰国的占领就有理由了。”
脚步声由圣女塔深处快速逼近,卫士们急忙终止了议论,昂首挺胸站的笔直。男孩从他们身边掠过,目视前方面无表情。司机赶快拉开了礼车的车门。
就在他从拱门下走出的瞬间,头顶的阳光仿佛黯淡了一瞬,卫士长扭头看向天空,以为天阴了,却看到一袭红裙伴着无数枫叶在空中飞舞,遮蔽了阳光。那个人形落地的时候发出了沉闷的声音。男孩的眼角微微抽搐,但没有停步。
等卫士们反应过来,白皙如玉的王女正躺在圣女塔下的白色广场上,躺在如火红裙和渐渐蔓延开来的血泊中。可她的脸上竟然带着一丝笑容,谁都不敢相信一个将死的人会笑得那么美。
“站住!”卫士长怒吼,同时一排枪托,背在身后的长火铳滑入手中,枪口直指男孩的背影,“你在上面做了什么?”
楔子 红龙的诞生
楔子 红龙的诞生
星历1876年,教皇国北部,克里特岛。
这座岛屿位于地中海的北部,终年沐浴在温暖的海风中,温度变化不超过十度。在旧罗马时代,这里是皇帝的夏季避暑胜地,如今它是教皇国的23个省中位置最北的一个。
岛上唯一的城市就叫克里特,城市不大不小,仍旧保持着旧罗马时代的风貌,民风说得上淳朴。
城市的北端有一座初等学校,名叫诺丁山初等学校。
它由教廷出资兴建,学费低廉,教师多半由岛上的牧师和修女兼任。学生们在这里能学到基础的语言、数学、地理、历史和神学,有兴趣的孩子还能选修物理、化学和机械学的入门级课程。毕业之后他们可以选择去翡冷翠的的高等学校进修,但很少有人这么做。克里特的生活太安逸了,会写字算数的人在这里都能过上不错的生活,何必那么辛苦呢?
岛上的人也很少外出,翡冷翠对他们而言简直是另外一个世界。翡冷翠发生了什么事,跟克里特一点关系都没有。
午后,学生们聚集在小教堂里,七嘴八舌地议论着。阳光透过拼花玻璃窗洒下来,化作一场颜色纷繁的光雨。
他们围绕着一座青铜外壳的古钟,那是诺丁山初等学校里最重要的计时工具,什么时候上课什么时候下课,都由这台大钟说了算。几十年来大钟一直恪尽职守,直到今天,它出了问题。
今天早晨,学生们端坐课堂里等着上课,可总也听不见钟声响起,老师们去教堂里查看,才发现古钟停在了早上六点钟。发条盒是满的,内部的零件仍在转动,但只是发出咯嘣咯嘣的响声,时针分针来回颤动——钟坏了。
这种事要是发生在翡冷翠,根本就不算什么事儿,翡冷翠根本就是一座机械之城,机械师贱如狗,往人群里放一炮能炸死七八个,可在克里特,人们还像一个世纪以前那样看着太阳估算时间,很少有懂钟表的人。老师们实在找不到人来维修,就想着自己把钟拆开来看看,一下子麻烦就更大了,他们把各式各样的零件拆了下来,可再也装不回去了…
整个上午老师们都愁眉苦脸的,在这间经费很有限的初等学校里,一台青铜钟算是很值钱的家当了,它甚至算得上一件古董,这可怎么对负责给这座学校拨款的教廷官员交待呢?
学生们倒是满心欢喜,想着是不是钟停了就可以不上课了,他们已经想好了下午去哪里玩,这时一个个头不高的男孩走到历史老师莉诺雅修女面前,低声说如果您允许的话,我可以试着修修。
莉诺雅爱怜地摸摸那孩子的脑袋说,“西泽尔,你想帮忙我很高兴,可这真的不是你们小孩子能做的事,去课桌上趴着睡个午觉吧。”
那个男孩名叫西泽尔,今年才七岁,不是克里特本地人。五岁那年,他和母亲乘船来到克里特,长期租住在城里的一间旅馆,有个小他三岁的妹妹。
因为长期跟外界隔绝,克里特人很淳朴,但也有点排外。这里的男孩女孩都是青梅竹马,还在牙牙学语的时候就互相认识,忽然有个外地来的男孩插在他们中间,大家都很不习惯,也都不喜欢他。而且这个男孩似乎接受过学前教育,从入学以来就是第一名,说起话来用词颇为考究,就像那些教廷派来巡查的官员似的,这就越发让他找人嫌了。
可莉诺雅还是蛮喜欢这个男孩的,因为她知道这个男孩私下里做过多少事情想跟当地的孩子建立友谊。
他家里似乎有些钱,所以第一次来上学的时候就给大家准备了礼物,一大包精美的巧克力糖,在克里特岛,巧克力糖被看作只有有钱人才能吃得起的高级食品。但这个举动并没能让大家喜欢他,吃完巧克力糖之后,男孩们舔着嘴唇,不屑地说,外地少爷的臭架子!
学校要求学生们在课后清扫地面和黑板,但顽皮的男孩们总是随便糊弄一下就溜了,老师们为此非常生气。但从某个时间开始他们发觉地面和黑板忽然干净起来了,他们觉得这是学生们开窍了,懂得劳动是种美德了。可实际上男孩们依然故我,有时候快速地糊弄一下就跑,有时候挥舞着拖把在课堂里玩一阵子打仗游戏就跑,他们走后,外地来的男孩西泽尔默默地打一桶水来,帮他们把残局收拾了。发现了这个秘密之后,老师们当然是大大地表扬了西泽尔一番,试图以他为男孩们的榜样,可这一来,男孩们对他的敌意就更重了。
他还有很多地方不讨人喜欢,比如他不像本地男孩那样欺负女孩子,跟他差不多大的男孩们情窦初开,却又羞涩,总是用欺负女孩表示自己在关注对方,往她们头上丢纸团,悄悄地将她们的头发打结,可西泽尔却会给女孩们拉开门,让她们先走,对她们说请,就像一个小小的绅士;再比如他竟然纠正了语言教师不太地道的发音…那位语言教师是位很虔诚的修士,自学成才,写得一手好书法,问题是之前他在极北的高寒地带放羊,一年见不到几个活人,也就没人陪他练习发音,说起来话来总有点咩咩咩的感觉…这也理所当然地被看作外地少爷的臭架子了。
莉诺雅看得出他很想跟大家玩,可放学之后大家疯跑着互相追逐,从他身边呼啸而过,没有一个人哪怕多看他一眼,最后只剩他独自走在洒满夕阳的小路上,低着头,像只离群的小羊。
莉诺雅还知道他的一些秘密。
入学的第一年,按照校规孩子们都要住校,好培养他们的团体观念。学校很小,并没有多余的房子充当校舍,就把小床摆在教堂里,男孩睡在前厅,女孩睡在后厅,老师们每夜巡视两次。那一年莉诺雅负责后半夜的巡视,前半夜的巡视是很头疼的,男孩们都是晚上不睡早上不起的,前半夜都在闹腾,从一张床跳到另一张床,张牙舞爪,后半夜就很轻松了,他们闹够了也就睡了,而且睡得很沉。那张场景是很温馨的,颇有些年头的教堂里,白色的小床一张接着一张,孩子们拢着白色的棉被,睡在雕花玻璃窗下,微微张着小嘴…只有一个男孩例外,他虽然闭着眼睛,可眼球在眼皮下动来动去,莉诺雅靠得很近瞪着他看,他的呼吸就紧张起来,越来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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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小说长生界
第一卷457章 新生人杰 论目前九州上的凶地,死城无位列前三甲内。$*万卷提供该
平日间这里阴气森森,冥雾弥漫,没有修愿意接近,曾经守在城外监视这里动态的各方势力,也早已在一百多年前就撤走了,根本看不出所以然。
萧晨立身在死城之上,周身所有光芒大作,额头魔纹灿灿射光,神化的**道犹如一颗颗星辰在他的血肉中闪耀,皮肤上更是出现很多神秘的图纹,天碑虚影在其周围若隐若现。
二十七把战剑悬浮在四方,排列成玄奥复杂的剑阵,射出冲天的剑芒,在这一刻他感觉充满了强大的力量,隐约间与死城有了某种联系。
“萧晨你怎么了?”神族大汉奇儿大声喊道。
萧晨浑身神力湃,光芒冲天,身体越来越烫,似彻底燃烧起来了一般。在这一刻,他终于知道,自己与死城又有了联系,如当年那般!
是的,他现在感觉与死城动一致,感觉到了它的磅礴伟力,甚至要与它的意志重合。
“你们走吧,我在这里呆上一段时间。”萧晨立身在死城之上,黑如墨,狂乱舞动,身后的神芒犹如一道逆空而上的万丈大瀑布一般,直冲霄汉,而在其周围则是无尽的黑色冥雾在翻涌。
几人面面相觑,天涯很心,喊道:“萧晨哥哥你要当心啊。”
唯金三亿满不在乎,道:“没事,祸害遗千年,他跟我一样命长,想死都死不了。”
冰兰与雪梦无地话语。冲着死城喊了几句先离去。
金三亿等人都离去了。死城前恢了平静。而萧晨则一下子跳入了城中。
这个大胆举动如果被人看到地话。一定会瞠目结舌。
死城凶名传遍了九州与四方世界。不少大势力都曾遣人进入过死城。想要探个究竟。但是。那些修皆有去无回多少死多少。
只要进入城中。便会有一股封印力量。阻挡他们离开。当然这不是最可怕地。最为恐怖地是。城内地所有深宅古院中都藏匿着凶灵。无论人魔神。皆难以幸免。会被活吃!
死城内一片寂静。宽阔地古老街道上。空空荡荡有一条人影。纵然是在正午地阳光下。也显得阴暗无比。死气沉沉。
磅礴的巨城不知道存在多少岁月了,城内街道两旁古老的建筑物上刻满了岁月的风霜,但是它们却像永恒不朽一般,始终屹立不倒。
萧晨独自漫步在死城中,感受着这种寂静,当年种种似重新浮现在眼前。
恍惚间,他似乎又看到了祖神燧人氏那英伟高大的身影正落寞的立身在一座建筑物上隐约间,似又看到了很多传说中已逝的的人物在刀光剑影、血海尸骨中大战。
当然是一切都是错觉,只因他的心境与当年的感受合一了。
街两旁一座古宅中都关着一尊神祗的肉身,他们早已失去了灵智今如囚徒一般,成为捍卫死城的大军中的一员。
究竟有多少人魔神殒落在死城中,没有人能够说得清,秋风萧萧,一股悲凉的的气息在城中弥漫。
“嗒”、“嗒”、“嗒”……
寂静的古老街道上,只有他一个人的脚步声在回响,宏伟的死城是死寂与荒凉的。
那些凶宅中虽然有恶鬼,但是没有一只凶物冲出来。
曾经在这里战斗过,曾经在这里喝吼过,但是此时故地重游后,萧晨心中有的只是孤寂,没有任何话语能够表达出他此刻的心情。
若隐若无间,他仿佛再次听到了伪神大劫时传出的那古老的歌谣。
“那断裂的巨山是天地的脊梁,那干硬的黄泥是大地的血浆,那如山的尸骨是祖先的悲凉……还有谁记得,燧人氏点亮了人族的前路。怎能忘记,神农尝百草,埋骨他乡……”
他一步步向着死城中心走去,那是昔日天碑镇压之地,那口魔井纵然相隔还很远,就已经感觉到了那股压抑。
静静立身在广场中央,遥望那口封闭的魔井,萧晨久久沉寂,仿佛间他似乎又看到了白衣胜雪、**空灵的清清。
终,他慢慢走上前去,围绕着魔井转了一圈,而后在魔井前无声的坐了下来。
想在魔井前说些话语,但是他却现一个字也难以吐出口。
日出日落,萧晨就这样静静的坐了三日。
后,他默默站起身来,一步步远去。
突然,萧晨在广场的青石地上浮现一道细小的裂纹,他神目如电,扫视四方,偌大的广场上不细看与以往没有任何不同,但是在天眼下,这些细微之处尽收眼底。
在四周有不少隐秘的裂纹,尽管非常细微,但是萧晨这个级数的强还是能够捕捉到。
他心中一动,细心观察,现裂纹竟然是魔井为中心,辐射开来的。不过在魔井近前并没有,只是周围稍远一些的地方才隐约可见。
辐射的中心是魔井!
现这一状况后,萧晨心中顿时一跳,他立刻向回走去。
黄泥台干硬无比,将魔井牢牢的封死了,看上去没有任何异常。
萧晨将左手放在上面,感应不到任何可怕的波动。但是,当他抬起手掌时,吃惊的现,掌指间竟然有点点嫣红,竟然有血迹印在了他的手上!
这让他大吃一惊,黄泥台在渗血,这是怎么回事?!
封印的魔井出了问题,萧晨心中
沉。
这事关重大,甚至可以说是天大的事情!
萧晨神识璀璨如月,集中在一起,向着黄泥台内探去。一片昏暗,什么也看不清,他看不出任何结果。
昔日的伪神都被消灭的干干净净了,不可能是他们作乱到底是什么引了这样的结果呢?
往坏的方面想,那是非常可怕的!什么可能都有。
往好的方面想,泥台是祖神的血肉筑成的,也许还有活性……
不管怎样说,封印魔井的泥台在渗血,这是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萧晨暗暗猜测恐怕这就是他为何与死城脉动合一的触因吧。
“嗯?”
萧晨现染手上的点点血迹,化成细微的光芒重新冲入了黄泥台中,再用手去摸,却再也没有嫣红染在手上了。
他在魔井前守了整整日,不过却没有任何新现。
前在死城中呆了十天,萧晨离开了这片广场,并没有受到任何封印力量阻挡,他轻易飞出了死城。
“将来会生什事情很难说清,但愿我多虑了。”他决定要尽管寻到一名半祖,将这一现象告诉他们。
萧晨离开了死城本想去寻珂的,但是想了想又放弃了这个打算。他已经从神族老人李牧那里知道,小家伙在神村差点憋坏了,逃一般回到了九州。而后入龙岛圣山,就此沉睡经一百多年没有苏醒了。
听闻到这个结果时,萧晨一点也担心,他知道小东西的实力恐怕又将突飞猛进了,小家伙天资绝世,身负异禀,沉睡便等若修炼。
死城距离西部地域的古都长安并不是很遥远晨来到了这里。
多年过去后,这座千古名城更加繁华了街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川流不息。
一百五十多年过去后下第四名楼————烟雨楼,屹立不倒且更加的出名了。百余年来,这里不仅有很多文人墨客题诗,更有不少神人在此留字。
且,自从三位半祖在登临过这里后,简直将烟雨楼的名气推上了顶点,隐隐有天下第二名名楼之势。
百余年来,这里曾经生过多次非常出名的暗战,五行天王与吴明曾在这里斗法,夜叉天后与斗神王曾经在这里对决,天人族一位高手曾经在这里一人击毙五名同阶大高手,三名皇级高手曾经在这里剑拔弩张……
诸多大高手在这里露面后,让这里的名气越大了,这里成为了修喜欢的宝地。
故地重游,如今已经没有人认识萧晨了,这让他不得不感叹岁月的无情力量,目前的烟雨楼主乃是当年那个楼主的玄孙,而楼上的客人都是近几十年来的人物。
他在七楼静静的享用食物,品味酒香。楼上自然有不少修,不少人都在谈论修炼界中的事情。
“许子言的金蛇功真是厉害,一人绞杀了四名同阶咒师,让人生畏啊。”
“你也不想想他爷爷是谁,那可是大名鼎鼎的九头神蛇啊,他生下来就是半神半妖的存在,自然有着过人的天赋。”
“哼,许子言算什么,年轻一代中比他厉害的人不在少数。”旁边有人冷哼,道:“你们可曾听闻过吴小释,天生神人,不过二十余岁,同代中近乎无敌。”
“怎么可能没听说过呢。”立刻有人回应道:“据说,吴小释可是传说中的一位天王的子嗣啊。”
如此秘闻一出,立刻引得周围不少人关切起来,有人问道:“是哪位天王的后代?”
“肯定是传说中那位吴姓天王了。”
“什么?吴小释竟然是他的亲子?”
有人惊呼,但更多的人露出迷惑不解的神色。
“哪个吴天王?”
有人不满的斥道:“你是菜鸟吧。四十年前纵横天下,与五行天王曾经在此楼斗法的吴姓天王,你难道没有听说过?在二十年前,他更是与一名天人族强大战一天一夜胜出,如此威名,你居然不知道?”
楼上一片惊呼。
“是传说中的吴明天王,在天王中那绝对是最强之一。”
“没错,头顶不灭皇天神钟,手持紫金天雷锤,除了凤毛麟角般稀少的天人族外,在同阶天王中几乎无人可以撼动他。”
不远处,萧晨一愣,近一百六十年过去了,吴明都已经成为了传说中的人物,可想而知生了多少事情,岁月匆匆啊。
“吴明天王的儿子吴小释确实非凡,恐怕百余年后将会是第二个吴天王。”
“不过我听说五行天王中的黄金王的幼子黄心仁也是个了不得的人物,恐怕将是吴小释的劲敌。”
“嗯,确实有还些非凡人物,大名鼎鼎的小修罗,那绝对是可以横着走的强然是许多老辈人物都要绕着走,据说他乃是皇级高手中的第一人冷寒冰调教出来的。”
“冷寒冰?听着有些耳熟。”
有一名须皆白的老人感叹道:“那可是彻地境界的修罗皇啊,生于上古年间,天赋绝伦,是皇级高手中第一人。”
“哟,这位老大爷知道的还挺多,连皇级老古董都了解的这么清楚。”
另一边,一名年轻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笑了起来,道:“我想起来了位修罗皇一百多年前似乎出现过,不过似乎被人打成了猪头,他真的是皇级高手中第一人吗?”
另一个角落,一个靠窗的年轻修罗
了起来:“闭嘴,少要中伤我家老祖。”
“这位修罗兄弟我说的事实辈人物中很多人都知道。难道你不承认这个事实,只允许我们说修罗皇的好话?这样就不对了,那边还有一个天人族的兄弟呢,方才也谈论到天人族强败给吴明天王的事情,他都没有说什么,你怎么这么霸道呢?”
那名修罗当场便要翻脸最后总算被别人拦住了。
那名须皆白的老人道:“我们畅谈无所谓,但不要伤了和气。那位修罗皇百余年前却是吃了大亏有幸目睹了那一场大战,堪称惊世啊此生足矣。”
“老爷子您又吊我们胃口是不?您肯定说的是一百六十年前生在禁忌之海的大战吧,传到如今已失真了,既然您有幸见到过,给我们细说说。”
老人手捋了捋须,叹道:“那一战称得上惊天动地,打的天崩地裂水倒流,连禁忌之海都沸腾了,战剑横空,剑气粗如山岳,粉碎**八荒,冲破霄汉,都冲进了天宇中,半祖都险些被杀死……”
众人都被这个须皆白老人的声音吸引住了,全都在细心聆听。
直到最后,有还不尽兴,道:“老人家说了半天,您都没有提当初参战的人物名,这不是让我们难受吗。”
“就是啊,现在传说的可害了,参战人物的各种版本层出不穷,都不知道哪一种传说是真的了。”
满白的老人笑眯眯的摇了摇头道:“不能说啊,当年参战的人来头都大的吓人,事关他们的颜面,我如果说出来恐怕明天就要横死家中了。”
虽然知道他在其词,但是众人也没办法逼他讲。
“跟我们家老爷子一样,胆小如鼠!年他也亲眼观看过那场大战,但就是不向我们解说。美其名曰,祸从口出,不让我们知晓。”
“唉,其实我爷爷也有幸观看过那场大战,但是他也守口如瓶,声称关乎半祖尊严,如果被我知晓,胡乱说出去,可能会为家族引来灭族之祸。就是不告诉我。”
……
众人议论纷纷,都很遗憾。
就在这时,一个浑身都被笼罩的严严实实的骷髅,只留下空洞眼窝露在外面,走上了烟雨楼。
立时有人嘀咕:“X,骷髅又不吃饭,又不品茶,跑这里来凑什么热闹啊。”
“骷髅哥我有钱,不行怎么地?我愿意我乐意。”他抖了抖大氅,毫不客气的独霸了一桌,叫道:“伙计,来一桌上好的酒菜。”
伙计慌忙跑了过来,结结巴巴的道:“您……您能吃吗?”
“不能吃,我能看啊。”
伙计闻言,刚要转身下楼,那名神秘骷髅又叫住了他,道:“等会儿,再给骷髅哥叫上几个小妞来,我喜欢听歌看舞。”
“#>>#%……”伙计心中大骂,这是什么骷髅啊,也不想想自己什么状态,居然还有这色心。
旁边有人小声道:“我知道这个骷髅是哪位了。”
“是那个极品骷髅啊,不久前曾经混进骷髅岛,坑蒙拐骗,更是大言不惭,要找骷髅族中绝代红粉骷髅为妻。”
“我晕,不会吧,是那个叫做杀破狼的骷髅,据说是个外来户,跑到骷髅岛真是瞎折腾了一番啊。真不知道他到底找没找到红粉骷髅妹。”
远处,萧晨听的相当无语,这个杀破狼果真很能折腾。
突然,一个雅间的门被推开了,一个彪形大汉走了出来,冷冷的扫视满楼修,道:“你们小声点,我兄长将要在此宴请贵客。”
“你是谁,凭什么让我们小声说话,烟雨楼又不是你家的。”
空气温度骤降,彪形大汉的眸子像刀一般迫人,方才说话的那名修当时就软倒在了地上。
楼上顿时安静了下来。
“砰”
汉转身重新关上了门。
“那是谁?太恐怖了。”
“那是似乎是虎家的超级强,而且似乎是那位……传说中的天王!”
“听闻虎家有一个倾城倾国的女子将要嫁个吴明天王的儿子吴小释,难道今日他们宴请的吴明天王?”
此话一出,楼上顿时一片沸腾,不过众人很快又压落下了声音。
天王聚会!
他们极有可能见到传说的人物,很多人的很期盼。
就在这时,远空一声悠悠钟声响起,一个伟岸身影在虚空中漫步而来,那种与天地万物合一的“势”难以名状。
“真的是传说中的吴明天王!”
“没有想到在这里见到了他,这可是传说中的无敌天王啊!”
……
人们议论纷纷。
“吴明,好久不见,我正要找你呢。”
突然间,一个声音忽左忽右的在烟雨楼中响起,清晰的传到了远空。
吴明当时就是一惊,立刻止住了脚步,立身在虚空,问道:“你是谁?”
“不过一百五十多年未见而已,难道你忘记我了吗?”
声音非常飘渺,烟雨楼众人根本难以觉是何人出的。
但是,让他们吃惊的事情生了。
传说中,头顶不灭皇天神钟,手持紫金天雷锤,近乎无敌的天王吴明,就像见了鬼一般,竟然头也不回,逃之夭夭。(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idia,章节更多,支持作,支持正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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