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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角是尉迟厉的重生小说

发布时间: 2024-12-04 18:47:10

㈠ 重生之枭后风流第76章 伤哪儿了,严重吗

重生之枭后风流第76章 伤哪儿了,严重吗?
宋翎眉头微蹙,尉迟狂歌,这个名字完全没有半分印象,难不成,是过去挑战他的人之一?挑战他的人这么多,他没有印象也是正常。

却听得对面的青年问道:“敢问阁下高姓大名?”

宋翎十分干脆,“宋翎!”

反正接下来进王府,也要知道的。

青年盯着他上看下看,有些讶异道:“姓宋啊,我以为你姓孤呢!”

宋翎眼眸一冷,几乎在这一刻动了杀意。

却听得青年嘿嘿一笑,状似无意道:“你长得跟我知道的一个人很像,不过,那人已经失踪一年有余,想来也不会突然出现在此处,在下唐突,望阁下海涵。”

他说的客气,语气中不乏可惜,想来不是怀疑他的身份,而是真的以为遇到了相似之人,宋翎握紧长剑的手微微一松。

青年话锋一转,又道:“想当年,那人横扫漠北,从无败绩,被漠北称之为剑神,更有天下第一快剑之称。我慕其良久,一直期望能与之切磋,可惜身在中原,一直无缘得见,等我能找他的时候,那人却已经不在了。都说他已经死了,连他的家人也这么说,甚至还给他办了丧失,只是我一直不相信那样的人会这样不明不白地死了,怎么就死了呢!”

字里行间皆是对那人的向往可惜,不过,对于决心埋葬过去的宋翎,只觉得反感。

他以为到了中原,耳根子会清净一些呢!

是以他的面色如覆冰霜,寒冷得紧,“你说够了没有。”

被驳了面子,那人也不不生气,依旧笑嘻嘻的,“你还没告诉我你是王府的敌人还是朋友呢!若是朋友,我可以带你进去,免得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双方都不好看。若是敌人的话,只怕我不会这么让你离开,因为我是王府的朋友。”

说到最后,他虽还是笑着的,眼中却划过一道寒芒。

宋翎本懒得再跟他废话,想直接动手解决,他若是决定做一件事,向来都是我行我素,雷厉风行。但是青年的话,让他犹豫了。

宋汐若真在王府,造成伤亡,无论是哪一边,她都会感到为难的吧!

宋翎遂道:“既非朋友,也非敌人,我是来找人的。”

他来找宋汐,整个王府,他也只认宋汐一个,并非是风宸阵营,自然算不得是王府的朋友。

青年似乎很高兴,“如此,我就可以带你进去了,说实话,我真不想和你动手。虽然我们是第一次见面,但你让我一见如故。”

宋翎默许了他的提议。

青年又建议道:“时间还早,只怕你要找的人还在休息,不若我们先找个地方喝两杯?”

宋翎对喝酒没半点兴趣,但是考虑到宋汐可能在休息,遂动身跃至对面的屋檐之上,简洁道:“走!”

青年道一声爽快,便在前带路。

大雨方歇,街道上湿漉漉的,清清冷冷,酒馆里透出的灯光便尤其显得温暖,暖黄色的灯芯,活像被压扁的鸡蛋黄。

两人在棚子下的木桌上桌下,宋翎方看清了此人。

这人不过十八九岁,气质却很沉稳。生的一双龙眼,单眼皮,宽额,粗眉,高鼻,唇色红润,上唇稍饱满,皮肤是常年磨砺所沉淀出来的健康白,包裹在棕绿色衣袍的身体,一看就很结实,手上布满了老茧,不是惯用刀就是剑。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就是个阳光爽朗俊俏少年郎,且他笑的又是这样亲切。

最让宋翎侧目的是他的佩剑,别的人大多用质地轻薄的长剑,便于别在腰间,这人却背了一把规模甚是壮观的重剑,被剑袋牢牢罩住,也不知是和模样。

尉迟狂歌熟练地点了两碟下酒菜,温一壶水酒。

尉迟狂歌主动为两人斟了酒,一边抬眸笑道:“你来王府里找的难道不是风宸?”

“不是!”宋翎端起酒碗,喝了一口酒,温酒一下肚腹,身上都跟着暖起来。

“那是找谁啊?”尉迟狂歌八卦地开口,笑容亲切,让人很难拒绝。

宋翎警告地瞥他一眼,“不关你的事!”

青年讪讪地摸了一下鼻子,“或许我认识那个人呢,我可以帮你。”

宋翎毫不留情地打击他,“你不认识,也不必!”

“我也对你找的那人感兴趣,到时候你替我引见引见。”尉迟狂歌却不肯死心。

这人气质凛冽,干净利落,他要找得人,也非同一般。

宋翎对这个人的自来熟很是无语,没有回答,只顾低头喝酒。

尉迟狂歌却还在滔滔不绝,“有人说,能这么一起喝酒,不是敌人,就是朋友,我们也算是朋友了吧!”

宋翎抿唇,另一半敌人的可能就这么被你自动忽略了吗?

似看穿了他的想法,尉迟狂歌笑着解释道:“我们这么和谐,怎么可能是敌人呢!”

宋翎都懒得搭理他。

尉迟狂歌从碟子里捏起一粒花生米,指腹一摩挲,薄薄的花生膜就被揉碎了,他也不吃,只是捏在手里把玩,眼中神色莫测,“我对你一见如故是真的,也许是因为,你长的很像那个人,我无缘再见他,却希望他能够活着……”

故而才对你另眼相待,他尉迟狂歌可不是对每一个陌生人都这么热情好心呐!

想当初,在胶州王府,对那个可怜的少年,他也没有伸出援手,当然了,他当时有事在身,也不宜节外生枝。不过,如今想想,若那人换成宋翎,他会拦下这个麻烦也说不定。谁会忍心一个和你的偶像长的如此相似的人流落到那种境界,当然了,真正的孤承碧宁死也不会让自己变成那样吧!高手的尊严,不容践踏。

“为什么?”宋翎终于开口,眼中有一抹异色。

“你的剑术也不差,应当能理解一个剑痴的心,期望与心中偶像一较高下。即便不能赢,一偿所愿,也足以慰藉平生。”他的眼中有一种深深的怀念,以及向往,“我十四岁那年,我随父亲去漠北,当时,父亲军务在身,我便有时间闲逛。时至漠北三年一度比剑大会,是各大剑手切磋技艺的平台。真正的大家不会参与这样的比赛,却会作为评委见证比试,故而,这是新人们崭露头角的大好机会。我自小爱剑,能有这么个机会见识漠北的剑术,自然十分高兴。

就是在这里,我第一次知道他。

那是我第一次见他,简直难以相信,那个剑术超群的人,是和我一样大的少年。

他十四岁,剑术已经精妙至此,那些比他十岁,二十岁的人,在他面前不堪一击。

我十四岁,只能在府里与父亲请来的教习师父切磋技艺,他们顾着我,让着我,让我不知天高地厚,真正见到高手的对决,我却成了井底之蛙。

场上的人都惊艳地看着他,他一战成名。

我真羡慕他,想成为他那样的人。

我亲耳听见漠北的大宗师说,此子必然会成为漠北剑坛新星,将漠北剑术引领至一个新的境界,不出十年,他的剑法必然达到登峰造极之境。

事实上,他只用了五年,已然荣登漠北第一的位置。

许多大宗师都拜倒在他的剑下,他成了漠北唯一的剑神。他是个剑痴,也是个剑狂。

他接受所有的挑战,一天接受挑战,最有有几十场。

成名十年间,所受挑战将近万次,别人说他是”万人斩“呢!

他将比试当做练习,从容而对,从无败绩。

他没有踏出漠北一步,除却挑战,不参加任何名利性质的集会。但他的声名却传遍漠北,乃至于中原,他就是孤承碧。”

宋翎不答,只是一杯一杯地喝着浊酒。

第一次被提及过去,他尚有些不高兴,如今却已然麻木。

不过,他说的是自己吗?

年少成名,十九岁已然达到人生巅峰。

因为刻意遗忘,过去的辉煌在他眼中,已然模糊了,饶是别人将自己夸上了天,他却只觉得陌生……

酒过三巡,天色大亮,尉迟狂歌已然微熏,宋翎却蓦然站起身来,“走了!”

淡淡的言语是在提醒对方,尉迟狂歌晃了一下脑袋,眼神清醒几分,抬头看一下天色,“这么快就天亮了啊!”

不知道为什么,和这人待在一起,时间似乎过得特别快。

虽然他的态度一直很冷淡,却丝毫不能浇灭他对他的热情。他尉迟狂歌不是喜欢拿热脸贴人冷屁股,这个人却是特殊的。也许,这就是“爱屋及乌”吧!因为剑,他仰慕孤承碧,因为孤承碧,他看眼前人十分顺眼。

……

清晨,宋汐从睡梦中醒来,几乎在她掀开被子,白团也醒了。

刚睁开的狐狸眼尚有些迷蒙,却还是从被子里跳出来,抖抖小身子,懒懒地打了个哈欠,这么人性化的动作,由一只狐狸做出来,真是万分地可爱。

见宋汐在看它,白团眨了一下眼睛,对她对视两秒,做出来一个让人惊讶的举动。

它一跃跳到了宋汐身边,拿狐狸脑袋蹭了蹭她的衣袖。

它第一次这样亲密讨好,宋汐感觉还不错,觉得它就这样一直乖乖地当只宠物也挺好。

早饭白团也是在她屋里用的,将装了食物的餐盘放在地上,它就吭哧吭哧地吃起来。

以前,她只觉它吃东西的样子难看,又吵闹,如今竟也觉得没什么,习惯,真可怕。

吃完早饭,宋汐出屋子,就与迎面走来的池一打了个照面,宋汐微笑地打招呼,“早啊,池一!”

“嗯!”池一的脸上还是没有太多表情,淡淡道:“主子请你去正厅。”

“好。”宋汐应道,“是什么事儿?”

往常风宸见她,不是在他屋,就是在书房,比较私人又随意的地方,陡然在正厅,可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有人找你。”池一言尽于此。

宋汐诧异,谁回来宸王府找她,宋翎还是淳儿?

一想到这个可能,宋汐心中便抑制不住地激动,几乎是小跑去了正厅。

正厅之内,风宸坐在主座的位置,尉迟狂歌坐在次座,宋翎默默站在一侧,与其说是规矩,不如说是冷淡。平素,他低调得几乎没有存在感,此时,却强烈的让人无法忽视,他的冷,自成一方天地,让人难以动弹的气场。

他并未将自己当做客人,故而不落座,见了风宸,也只是点头示意。

听见屋外响起熟悉的脚步声,宋翎调转过头,眼中竟难得涌现出一丝激动。

一直暗地观察宋翎的尉迟狂歌有些惊讶,此人从认识起,便是一副冷面煞神的模样,即便见了风宸,也是不冷不热,如今仅仅是听见对方的脚步声,便如此热切。

不过,当宋翎看清来人,面色有一瞬间地凝滞,而后,像是确认一般,将她上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除了这张脸,身形完全与那人一样,尤其是这双眼。

一个人的外形再怎么变,她的眼神不会变,这是心灵的窗户,透析灵魂。

他认得,她的这双眼睛。

于是,他的眼眸便坚定了,望住她,绽开一个浅淡的微笑。

一旁的尉迟狂歌简直要惊掉下巴,大冰山居然还会笑。

不过,当他的视线落到门口的人身上,眼中也掠过一丝惊艳。

光洁的额头,黑而浓密的眉毛,迷人的丹凤眼,凌厉又漂亮的眼神,五官鲜明,看起来就像是中原和西域人的混血,却意外迎合了中原人的审美,相当漂亮别致的人物啊!

宋汐在看到宋翎的时候,其实是有些失望的,虽然知道淳儿来找她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她还是存了一分希望。

不过,失落过去,她见到宋翎还是很高兴的。

她笑容亲切,走过去,轻轻拍了一下对方的肩膀,“宋翎!”

“嗯!”宋翎依旧十分沉默的模样,眼神却柔和,与方才面对风宸和尉迟狂歌时,截然不同。

宋汐又看向客厅中唯一的陌生面孔,上下打量了一下,只觉得这青年长得阳光正直,充满正能量,便笑着问风宸道:“这是谁啊?”

她言语亲切自然,风宸也笑的如沐春风,可见两人关系紧密,让尉迟狂歌啧啧称奇。

自风青岚与风宸离心之后,风宸除却以前认识的朋友,他已经许久不曾看见风宸这么亲近人了。而且,此次见风宸,明显感觉出他的不一样,身上的忧郁不再,整个人感觉像是重新活过来一样。这让他很不解,风青岚,才去世没多久不是吗?这人,应当对风青岚感情很深才是。如今这样,又是为那般?不过,这些都属于私事,他也不会傻乎乎地问出来。

风宸热情地介绍道:“这是尉迟狂歌,我在青州时认识的好朋友,也是青州刺史尉迟龚的次子。”

尉迟狂歌出现在宋汐不曾插足的青州三年,宋汐既觉得新奇,又觉得叹惋,她人生中唯一错过风宸的空白段啊!在这期间,他又交了多少她不认识的朋友,做了多少她所不知道的事。

风宸继续给尉迟狂歌作介绍,“狂歌,这是我的,我的一个很重要的朋友,宋汐!”

说到中间,他顿了一下,似不知道怎么说,想说亲人,可是风宸的身世如此高贵敏感,有什么亲人是众人不知道的。想说情人,爱人,又怕宋汐生气。她一直对两人发展成那种的关系有些抵触,尽管极力隐藏,聪明如他,又怎会看不出来?

尉迟狂歌直觉这里面有猫腻,朋友就朋友,怎么还加个“很重要”,这到底是有多重要啊,作的介绍竟与自己不同。

看这面生的,以往也没听风宸提过,像是不久前才认识的。风宸的神色也有些古怪,这欲言又止的,带着一种隐晦的压抑。宋翎和风宸都如此在意的人,他真是对这个人越来越好奇了!

两人相视而笑,算是就此认识了。……

与风宸打过招呼之后,宋汐便和宋翎出了大厅,走在花园里,也有个空间叙旧。

宋翎不喜欢与自己以外的人打交道,跟自己在一起,他还会说几句话,若是旁人在场,他是能不开口就不开口的。

两人走进一座亭子,在石桌旁坐了下来,四周清净无人,倒也是个谈话的好地方。

宋汐问道:“宋翎,你怎这时候才来?”

从两人分开到现在,也将近两个月了。以宋翎的本事,赶路半个月足够了。何况,青州宸王府再好找不过。

“受了点伤,养了一段日子。”宋翎低下头,淡淡地说道。

那日,黄沙道旁,他一人斩杀了几十名杀手。

这都是些身手不凡的人,而他的实力大打折扣。血战完毕,拼着最后的力气,离了现场,是不想让自己的尸体落入善后的敌人手中。不想让孤承碧还活着的事实,为人知晓。

如今,活在这世上的,唯有宋翎,生也好,死也好,只为了那一个给与他新生的女子。

缘分真是很奇妙的东西,明明他苟延残喘,只为了赎却罪孽,等死而已。

偏偏她却买回了他,她的日子这样平静休闲,让他做的,也不过是最最普通的事情,偏生他就得了趣。

她在家务上如此依赖他,好似,没了他就不行一样,让他觉得,自己很被需要。心里有一种满足,比当初被父亲夸赞,成为家族的骄傲,成为整个漠北仰望的存在,还要来的真实踏实。

他似乎,找到了人生新的意义。

平静,安定,简单,低调的生活,远离刀光剑影,尘世浮华。

慢慢地,他发现这个人也不简单呢!她看似散漫无为,实则是活的太通透,那是一种,千帆过尽,洗尽铅华的大彻大悟。

她穿的最普通的衣裳,过着最粗糙的生活,给人的感觉却并不平庸,反而有一种有经历堆积出来的超脱无畏。

让靠近她的人,不知不觉就被吸引,这是一种人格魅力,不一定会发酵成爱情,但就是会有一种难以割舍的感情。不管她平凡也好,富贵也罢,只是单纯地想跟在这人身边。

他说得简单,宋汐却听得直皱眉,盯着他上看下看,颇有些紧张急切道:“伤哪儿了,严重吗?”

当初扔下那么一个烂摊子,想必宋翎吃了不少苦头,更甚者,面对那些杀人不眨眼的杀手,能活下来已是万幸。宋汐现在真的很庆幸,宋翎能四肢健全地站在她面前。

见她一脸关切,宋翎轻轻勾起嘴角,摇了摇头道:“无事,已经好了!”

宋汐却不肯善罢甘休,“身上可有险些致命的伤口?”

宋翎犹豫片刻,还是点了一下头,却没有说是哪里。

伤也好,痛也好,他总是习惯独自承受,即便是要命的伤痛,只要不是心里的伤,对他来说都没什么。

接受过万次挑战的人,再重的伤他都受过,只是往往这个时候,对手都已经死了,故而,他总觉得没什么。所谓的不败神话,从来不乏血泪。

唯有一次,他放弃了赢的机会,甘心输掉了所有,梦想,坚持,生存的意义和勇气。

这是来自心里的伤,生命中不能承受之痛……

光天化日的,宋汐也不好让他脱衣服看伤,只是退而求其次道:“我认识一个医术高明的朋友,回头带你去给他看看,不管新伤旧伤都一起给你治好。”

她这话说的霸道,几乎没有拒绝的余地,宋翎其实很没所谓,不过,看着她坚定而倔强的眼神,心中一暖,遂点了一下头。

他所能表现的最温柔的一面,就是附议她所有的决定。

宋汐见不惯他这样沉默,虽然他就是这样的性子,但她还是想让他多开口,她似乎,对于打破常规,有一种特别的兴趣。

她绽开一个大大的笑脸,盯住他的眼睛,颇有些调皮道:“宋翎,你对我的脸不好奇吗?”

宋翎看着她,点了一下头。

其实他真的不好奇,无论变成什么模样,只要是她就可以了。

但她好像很希望他好奇,只是一个态度,便能让她开心,何乐不为。

宋汐真的有些挫败,为什么好奇还是这样面瘫的表情,“宋翎,能说句话吗?”

宋翎一顿,还是缓缓开启了薄唇,“好看。”

像是为了证明自己的真挚,他真的很仔细地看了看她,她甚至能感觉到他目光的移动。

宋汐抬头,去看他的眼睛,宋翎在她面前,目光一向是淡淡的,不锐利,这就使得他很没有存在感,她却不知道,他专注起来,眸光也可以这样深邃,一点余光都不散,好像将所有的注意力付之一眼。

让被注视的人,有一种很被重视的幸福感。

宋汐想,这个人,过去一定很惯常集中注意力,且一心一意,一旦倾注于某物,别物就难以再入眼的专注。

但她随即又想,这个人可真词贫。他过去一定很少夸人,乃至于注意到别人的长相。好看这两个字从别人嘴说出来,可能是如白开水一样地寡淡。因着他的认真专注,却胜过人间无数。

这可能是他所能表达的最优美的词汇,你被他夸一句好看,比别人天花乱坠地赞扬,还要来的有效,这是个不会撒谎的,或者说,不屑撒谎的男人。

宋汐便也满意了,却还是问道:“你都不吃惊吗?见到我的时候,你一点都没怀疑。”

他望住她,“我认得你的脚步,你的身形,你的眼睛,你的声音,够了!”

每一样都足以让我认出你。

他有着常人无法企及的专注力,当他注意某一样事物,那事物便难逃他的法眼。

宋汐便笑,心里涌起一股难言的感动。

这时,宋翎却开口道:“淳儿呢?”

早在客厅里的时候,他就有此疑问,那人总是与她寸步不离,又不是什么非得分开的事情,如今怎舍得这么久不见。

果然,宋汐的神色暗淡下来,“淳儿失踪了!”

宋翎惊,“怎么回事?”

比起风宸,宋翎对淳儿还是要亲厚一些,或许,淳儿是和她一起将他带进这个家里,或许,淳儿是她的人。

宋汐遂将黑云寨的事情,简单地说了一下。

宋翎听得频频皱眉,他其实有些不能理解,宋汐竟能为了风宸舍弃淳儿。

那样的情况,选择一个,必然意味着着要抛弃另一个,但她还是那样做了。

在宋汐的心里,风宸竟比淳儿还要重要么?

自风宸出现起,宋汐就对他表现出非同一般的热切与关心,这一直是个谜。

宋翎问,“没有找吗?”

一提起淳儿,宋汐的情绪很低落,语气甚至是焦躁,“找了,没有找到,我一直怀疑,是有人将他藏起来了,不然,以他那样的容貌,不可能一点消息都没有。”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他也只能安慰,“别急,总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只是时间问题。”

“但愿如此!”宋汐有气无力。

……

午后的树下,花花太阳不热,也不刺眼,小草正在念书给淳儿听。

两个少年依偎在一起,清脆的,柔和的嗓音静静流淌在小院子里,这画面,竟出奇地和谐。

小环从后厨过来,将手中的点心茶水放在一旁的小桌子上,托盘垂放在裙摆间,扬眉对小草道:“小草儿,你还会这个啊!”

小草有些不好意思,“幼时爹爹教过,只识得几个字罢了,吟诗作对做文章却是不行的。”

小环笑,颇有些羡慕,“能识字就够了,我们做下人的,也不需要做文章。对了,你念的是什么书儿,我听着有趣儿呢!”

小草举了举手中的书,“三国志新编,昨个儿王爷过来,我跟他说小公子整日干坐着,定然觉得闷,能不能念书给他听。我听一个老大夫说,痴傻的人,整日不说话,不思想,也不好的。若是念些有趣的东西给他听,能活络一下头脑,对病情有帮助的。王爷便同意我去书房挑书,我拿了这本三国志新编。”

小环听得新奇,“那有效不?”

小草抓了抓后脑勺,“我也不好说,但我总觉得,我在念书的时候,小公子是在听的。”

小环失笑,“那你就念着吧,这院子里也着实太安静了,也好让我听听,你小环姐我,可不识字,看不了书。”

“好啊!”小草兴致勃勃地开口。

“这讲到哪儿了?”

“讲到昭然国君溺爱幼子,一反常态,打破立长不立幼,立嫡不立次的传统。其次子厉淳一出生即被封为太子,其嫡长子厉宵被封为宵王。”

小环听得新鲜,干脆搬来一张凳子坐了,“我只知我风陵的事情,不知别国,这昭然皇帝为何这么喜爱他的次子?”

小草笑了,他记忆力不错,不久前才看过的故事,如今却能侃侃而谈,“这跟我们风陵先皇因深爱叶妃宠爱宸王是一样的,爱屋及乌。二十多年前,当世有两位颇负盛名的绝世美人,其一是叶妃,其二便是昭然国的萧妃。据说那位萧妃长的艳若桃李,美冠全国,只是行事低调,加之出身江湖,这才不如叶妃盛名。原本也是别人的妻子,后丧夫才改嫁给昭帝的。”

小环惊呼,“这不是跟叶妃娘娘一样的么!叶妃当初也是先嫁给丞相家的公子,公子死后,母女俩孤苦无依,又感动于先帝的痴情,这才改嫁先帝。”

“只可惜红颜薄命,在生产这位小太子当晚便难产离世了!那位昭帝也是个痴情的,这才对她留下的孩子宠爱至极,连太子之位都传给了那个孩子。”

小环忽然有些感慨,“说起来,那位小太子与宸王的身世倒是如出一撤,母亲皆是美名远播的大美人,都因母亲深受隆恩,可怜早早失去了母亲,幸得父亲疼爱。不同的是,我们的宸王殿下终究失去了皇位,哪一位却仍旧是太子。”

时至今日,风宸在民间的名望还是大于风曜。

小草不置可否,在他看来,那些人物可望而不可即,遥远的很难在现实中产生什么联系。

两人都没发现,淳儿微微眨了一下眼睛,眼中有一闪而逝的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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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笔下的女主,机敏、仁智、满腹经纶,是军师型。从书中就可以看出作者兵书读的挺多,女主协助男主指点江山,运筹帷幄。文章情节跌宕,并不是沉闷的军事文,当一个机谋深蕴的军师太过重情,这对于战争,到底是幸还是不幸……

3、好木望天 耳雅(纯古代,耽美)
木凌种了一棵望天树,宝贝似的。抓住了偷树的小贼,他一个十七八岁的大小子,就欺负一个七八岁的小小子,揍一顿放出去,再偷再抓,再抓再揍。这野小子还挺横,后来偷树被雷劈了,就老实了,木凌给他治病,救他的命。
病好后,小小子走了,走前对着大树喊:“姓木的,小爷从今天起改名叫秦望天,你等着,迟早有一天,爷要把这棵木头抢回去。
十年后,木凌是神医,天下第一的大好人。
十年后,秦望天是马贼,天下第一的大坏蛋。
某年初秋,木凌远行,去找能让自己长命百岁的药材,出行前他跟自己约法三章
一,不管闲事!
二,不管闲事!
三,不管闲事!

清清淡淡的文风,读着让人很是舒心。作者笔下的人物鲜活,情节轻喜,让人在嬉笑怒骂中融入到其构建的世界中去,生出类似于“啊,原来两个人这样也可以在一起”的感想,还有表面冷酷的堡主司徒很帅,温柔可爱的神算黄半仙等木凌的朋友1、2、3、4……望天的情路任重而道远啊……

4、鉴花烟月 简青远(穿越,耽美)
简非,丞相爱子,自以为穿越而来,只求深藏人海,不被注目。
明于远,年龄虽轻,却为两朝重臣。帝王师,亦简非之师;书斋十年,日日相伴。学生?不仅仅只是学生。

很言情的耽美,一号男主是那种才倾天下的类型,心性淡泊却抛不开庙堂之深,于是会朝臣,迎外使,为君分忧。作者的文风清淡,文笔清丽,一句成诗,下笔如口吐莲花,词句酣畅,佳句天成,是篇好文。

同类型的还有《公子晋阳》

5、云狂 风行烈(穿越,女强)
柳云狂,当世九大世家之一的柳家独子。
翩翩公子,俊美不凡,风流天下,招蜂引蝶,是为楚京第一纨绔子弟也
可是谁知道,此等不求上进的纨绔少年,实际却是个令人惊叹的超级天才,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无一不通,更是天下间屈指可数的武道高手
谁又知道,这一笑惊天下,纵横世间,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惊才艳艳的人物,竟然会是…她?

偶尔也会看看女强文来满足下自己的想象力啊。这是此类文中难得的精品,因为这个类型的文写不好就会小白,花痴。作者笔下的女主不得以下女扮男装,一步步变强,文中架构了一个与普通武侠不同的武功体系,很是新奇。此篇文文风颇为狂放霸气,作者文笔娴熟,善于驾驭跌宕起伏的情节,七十几万字让我看了个通宵,欲罢不能,为潇湘总排名前五的好文,强力推荐。

6、斜阳若影 狂言千笑(耽美,女穿男)
她是法医,重生在陌生的世界,变成了一个陌生男人的男宠!猜疑、暴虐,带着身心满满的伤痕,只有逃离。

此为晋江强文,积分三亿多,是当年晋江风云之作,被广大群众奉为经典。主角梅若影为女穿男,却是一位难得的性情中人。虽然是耽美,不过你可以当言情来看,文中前段狂虐,后段若影崛起,在架空的世界中他挥洒着他的惊世才情。主角若影是个法医,后半段的崛起之路很精彩,如果你没看过一定要看看,强推~

7、除了我你还能爱谁 四叶铃兰(纯古代,出书)
人家女扮男装,她也女扮男装,人家风流潇洒,反串钓金龟婿,而她却经历百般磨难,却是要甩掉金龟婿,老天爷何其不公平啊!

嗯,嗯,我不剧透,只说一点点,这是纯古代文中为数不多的我能一口气看完的文,实在很有趣。女主田惜日被赐婚,却被男方拒婚了,这在古代可不得了,女主离开两年女扮男装遇到龙茗,还遇到了那个拒了她的男人索阁,以及当年破坏她的赐婚的明路,“天下间除了我,你还能爱谁?”到底谁是说出这句话的人,你自己去看吧,我不多说了(*^__^*) 。

8、暴君,我来自军情9处 潇湘冬儿(穿越)
她,是来自国家情报局9处的超级特工,刺探情报,保护政要,进不友好国家进行暗杀任务,样样精通。堪称情报局三千特工中的第一人。
他,是帝国的残暴皇帝,为人嗜血,冷酷无情,绝情弃爱,十足的冷兵器时代的战争狂人。
当现代高端特种兵,穿越时空,化作凄凄惨惨的冷宫小弃妇。
当古代残暴冷君王,午夜梦回,被冰冷匕首抵在脖颈大动脉。
谁毁灭了谁,谁又拯救了谁?

好吧,名字是小白了点,但确实是本正剧。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一个冷酷帝王,一个温润战神,他们都爱你如一,为了你的幸福甘愿默默付出,当这样两个同样出色的男人在你面前,你会如何选择。很佩服这个作者,文章一百多万字竟然还能保持从头精彩到尾,实在太强悍了。其实从读了个开头开始我就知道这会是篇好文,作者对女主当特工时的描写老练非常,潇湘的特工文也是由此篇开山,堪称经典。

9、蔓蔓青萝 桩桩(穿越,出书)
青萝,相府三小姐,小妾之女,美丽、聪慧,精灵一般的女子~~但也只是父亲手上的棋子,教养培育只为可以卖个好“价钱”
子离,当朝四皇子,因立长而没有坐上太子之位,但有王叔支持,准备夺位。他隐忍、他痛苦、他复仇,但他也有一颗柔软的心。
刘珏,子离的堂弟,安清王爷的独子,手握重兵,是子离的支持者。他神采飞扬、他喜怒形于色、他“厚颜无耻”、他也沉稳坦诚。
这个为了自由,不愿入宫,享尽荣华富贵的骄傲女子谁能令她折服?是第一个走进心中的他,还是一直没搞对心中的人,但最终对她倾心相护的他?

好吧,我文案无能,这篇文是桩桩早期的文,但她一写成名。蔓蔓青萝,悠悠我心,感情总在兜兜转转,隔帘一曲《秋水》,让刘珏误以为琴者他人,一心夺位的子离在她面临折指之刑时却无法尽心相护,事情总是无奈,感情总无法完美,好在结局HE。总算让人能松一口气。作者笔下的感情曲折,柳暗花明,让人有一窥究竟的冲动,人物描写细腻,刻画生动,我很喜欢,向你推荐。

10、相思王妃 淡樱(纯古代,出书)
她,是凤溪国创国以来的第一位容颜全毁的公主,是手戴天下之福的凤雪公主,是俊美的平延王的王妃。
她,生性淡泊,身世扑朔迷离,以写书为生,是民间最受欢迎的卿云姑娘。 他,是凤溪国最年轻的王爷,是凤溪国最俊美的男子,是凤溪国最为花心的男生。
他,一身白衣,形影无踪,乐善好施,是人人喜之的离歌公子。
他,一身黑衣,猖狂霸气,是人人赞之的武林尊主。
当她=她,她爱上他,他爱上她时,这个天下会如何?

这是我两年前追过的文,说起来文笔也算清淡,毁容的公主成为王妃,从不受宠到相爱,再到第三者插足逃离,之后江湖之行也不寂寞,男主你要到最后一刻才知道哦,不过也是众望所归啦,真的算是一波三折,折了又折。作者对于两面的女主的把握很是到位,男主男配的戏份都很足,所以结局的时候显得很自然,水到自然渠成。

11、风流 天籁纸鸢
他,礼部尚书季斐然,文采出众,风情万种,心思敏捷,却不知检点,臭名远播。
他,新科状元游子望,款款深情,欲迎还拒,心怀鬼胎,却当爱难爱,忠义难全。
季斐然放荡不羁,全因旧爱难忘。游子望趋炎附势,难道情非得已?
还有一个王爷,一个将军。有几人情深?又是个多大的阴谋?

这文比较伤感,很不HE,让人很惆怅,所以,慎读。但是,此篇很经典,我照样推荐。

12.《11处特工皇妃》【内容概要】
她,是国安局军情11处最为惊才艳绝的王牌军师,收集情报,策划部署,进不友好国家布置暗杀任务,运筹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堪称军情局威威大厦的定海神针。
他,是大夏皇朝最为才华横溢却又隐忍不发的淡漠藩王,暗中部署,多年筹谋,煌煌盛世之下,到处都隐藏着他的人马暗桩,一朝躁动,百万横尸。堪称帝国上位者的心腹大患。
现代高端特种兵,遭遇奴隶制度的极度压迫。
惊才艳绝燕世子,突奉家破人亡的滔天灾祸。
他们是否该举起刀剑,并肩杀出一条血路?
同患难,共悲苦,忍辱求存,祸福与共,跌宕乱世,谁言没有以沫相濡?
“只要你还活着,哪怕生不如死,也要活着,别忘了,你还有很多心愿。”

13.《飞花溅玉录》内容简介
“我不是要你屈服,而是要你甘心情愿。”
他微笑着对我缓缓开口,俊美无俦的脸上盈着抹浅笑。

记得很久以前,在明溪绿水畔惊鸿初见,他的黑发散乱随风,唇角的薄笑如云曦流瑞的日华。
红尘几番,人间百转,待铅华褪尽,相逢应不识妾身。

几点宫灯绰约,他端坐高宇,笑如狡狐,眸中点点寒光。
翻手覆掌间,他恣意任性地拨弄着瑶琴筝柱,姿态柔美胜画。

“你以为,这一世逃到天涯海角,我就再找不到你吗?”
玉盏杯倾,弦断难续。

我仰头,看漫天黄叶飞舞,乱过眼底。
掬起淡薄的轻笑,回眸顾盼,走入红尘。

金戈踏马,乱世豪雄四起。
且看谁能主天下,过尽浮云几番,儿女情长,水远天高。
河山万里,烦扰尘嚣,纵马驰骋,再不管身后苍茫天地,悠悠穷碧。
醉眼问花花不语,春风望断是天涯。

14.《凤凰一笑》简介:
21世纪的顶级身手较之古代的顶级高手,孰强孰弱?
她参加过地狱式的佣兵训练,经历过最残酷的杀手竞争,作为神偷榜上排名第一的媚影,因为一把鸣月神剑,穿越到异时空。
作为回家的媒介,她必须拿到逆天石,而代价,便是统一三国,浅笑出手,天下动。
可是,自己的身手在这些武林高手面前毫无用武之地,她凤目轻漾,“练不成天下第一的武功,我就找个天下第一的老公,谁又能奈我何?”
凤凰一笑,风起云涌。

还有很多文啦,下面这些都是我看过的出书的文,因为我觉得都是大家很熟的了,就不写评了,都是精品,你直接找来看就行了。

《九功舞系列》藤萍(古代,其中一本是穿越)
《多多益善》喜善大人(穿越)
《木槿花西月锦绣》(穿越)海飘雪
《三世君宠(出书版)》悠雨(耽美)
《弦歌南望》夜幽梦(纯古代)
《白衣传》暝色(穿越)
《穿越成式神的日子》财迷猪(这个是穿越成了安倍晴明的式神,勉强也算古代啦)
《春花秋月了不了》蜷云(耽美)
《当穿越女遇到古代强人》金宝宝(这个超好玩,可惜作者在汶川地震之后穿越了,再也没更过)
《梨花雪后》东篱菊隐(这个是宫廷剧,我看的很少,但这部还不错)
《青莲纪事》葡萄(经典耽美)
《凤霸天下》流玥(经典耽美)
《少年丞相世外客》小佚(梦穿文)
《我是美女蛇》天斜(穿成条蛇,很搞笑)
《醉玲珑》十四夜(穿越)
《天霜河白》倾泠月(纯古代)
《大漠谣》 桐华(纯古代)
《颜夕》 暗(这本也非常好玩,你一定要看看)
《宫倾》月下箫声(穿越明朝公主)
《十里红妆》 叶迷(纯古代)
《我的灵魂在古代》半个灵魂(有点乱伦的那种)

㈢ 言情小说推荐

《谁把流年暗偷换》

前世今生,缠绵千年。
只道是……浮生若梦,为欢几何?人生之于人也。

那一天,她醒在陌生的躯体里,遗失记忆,恍若隔世。
那一年,迷途春日里与他相遇……
薄雾如纱,欲留且往。
“你为何不认我?”
“我不是你娘子。”
“娘子说什么便是什么。”
呵,这山水画里走出来的神仙般的男子竟是个情痴。
她恻隐,便甘心作了那镜花水月,解他忧思。
日后,于万人景仰中,他漠然与她擦肩。
大病终愈。而她,终究不是他的娘子。
一首引魂曲,他吹奏了三千年,唤不回寒玉床上的人儿。
她却在不同梦境,颠沛流离。
直至苦无涯里一盏青莲灯,融解雪藏的记忆。
那一年,他是误入迷局的上界主公,她是凡间落寞的公主。
那一夜,他灭了眼前的灯火长龙,扼住她喉咙,醉语,你们凡人果然不能轻信……
人间多少事,上界已千年。

《一只小妖出墙来(原名:风妖)》作者:赤焰冷
【内容介绍1】
胆小贪吃的猪妖遇上了腹黑的半神。
半神说:烤肉去。
猪说:你在逼我同族相残。
猪遇到了早产的魔。
魔说:丫头过来。
猪捂住眼往反方向走:我没看到,什么也没看到。
猪还遇到了精神分裂的道士。
道士红着脸说:小妖我给你擦擦口水。
猪张嘴就上去咬一口:你晚上竟然拿那把破剑追杀我,我咬,咬死你。
最后猪遇到了她的劫。
半神说:那也是我的劫。
魔说:丫头我会保护你。
道士说:早注定的又如何?
猪只看着半神说:我累了,想回家。

【内容介绍2】
半神风畔无意间收了只只知道吃、天真懵懂的猪妖陈小妖,从此开始了一起捉妖的旅程。风畔在-次捉妖途中,受了重伤,坠入阴间,于是在阴间遍地的彼岸花田里他找回了自己,前世的记忆。
原来,半神的前世爱上了迷糊、可爱的陈小妖。风畔不惜违抗天命与她在一处山间廉守,却无法违抗小妖体内对立的神的威胁,最终他只能无奈地封住了陈小妖的记忆,独自尝尽了半世的相思。
然而这一世他和陈小妖注定要相遇,当集满一千只妖的妖力时,就会唤醒她体内的神,而陈小妖的魂魄会就此消失,因为她是魔。记忆已经找回,前世的情缘未断,风畔到底是唤醒神还是让身为魔的陈小妖继续活着与在他一起?

仗剑一笑踩蘑菇

【文案】
世间六界,分为神,魔,仙,妖,人,阴。
人界有个天衍山,山上有个断魂崖,崖边有个小土堆,土堆上有颗常青树,树下有一朵……灵芝。 刚有了一点神识,又干,又瘪,又胆小的灵芝。每天看到人便惊惶的闭上眼默念:不要抓我炖汤,不要抓我炖汤……
“好丑的蘑菇。”人蹙了蹙眉,离开了。
……
这一度成为小灵芝在断魂崖其它灵物中的笑柄,直到有一天,一道白光从天而降,直接让她省了五百年的道行坐地成人,化为粉嫩嫩的小婴儿,被人抱起。

“断魂崖哪来的婴儿?”人很奇怪,却不明所以,一瞥之下不见了那朵丑丑的蘑菇,笑道:“如此……你便叫古小蘑吧。”

古小蘑?小蘑菇?

奶奶的,原来转了一大圈,她仍是干瘪的蘑菇一朵。

~《重紫》 蜀客的新文

煽情版文案:

“小虫儿,你不会喜欢这样的日子,一定不要成魔。”
可是大叔不知道,除了她自己,所有人都要她成魔

“你从来都不信我。”
不是不信,是别的他负不起,能负的只有她

“要我原谅你么,除非南华山崩,四海水竭。”
当他终于张臂朝她走来
她只是笑,没有喜悦,没有期待,只是站在那里笑。

两生师徒,三世成魔,沧海桑田,问情深情浅,爱多恨多?不如闹他个南华山倾,四海水竭,何计来生仙与魔

最怕回首,晴空碧月,归去也,相拥一刻,此心向长河

若星璨,恨逐波
有人把《落花》归入仙侠,其实不准确,这部才是真正的仙侠。仙侠文过来过去无非就是几个称谓,且不表。(阅读时可开音响,偶尔章节有背景乐)
有读者说写师徒吧萌师徒,于是乎,此文有了白衣仙人师父;朋友说写师兄吧萌师兄,于是乎,此文有了温柔师兄别扭师兄;又有小姑娘说写大叔吧萌大叔,于是乎,此文有了美貌大叔;我说既然是仙侠,怎能少了大反派魔族,于是乎,此文内有了暗黑魔君;此文称言情,恶毒女配已成必备角色,于是乎,此文有了恶毒女配;
——于是乎,此文狗血了。

他,来自火星》作者:饭卡
一本玄幻文吧~~~
文案:

在距银河中心10万光年的猎户座旋臂上
有一颗非常非常渺小的、几乎完全不引人注意的蓝色小行星
就在这颗完全无足轻重的小行星上,生活着一个完全无足轻重的雌性地球人类
有一天,地球被外星人占领了……
原来平凡的地球少女漫漫竟是占领方——狄肯星第一王子卡修的“命定之人”,史上最浪漫的星际恋情就此展开。
经过一场童话般的婚礼,漫漫嫁给了卡修。卡修温柔体贴,尽心尽力恶补地球知识来配合漫漫,两人婚后的生活处处充满惊喜。不久,星球大战开始,卡修加入战斗。在离别之后,漫漫发现她爱上了王子。然而,就在她意识到这一点,想要对卡修说出心里话时……

三千鸦杀》作者:十四郎

文案:

她色厉内荏,严词厉拒:你就是得到我的人,也永远别想得到我的心!
那人浑不在意,浅浅一笑:我只要你的人,谁说要你的心了?
**
她抱着大腿,嚎啕大哭:大人!求求你!我愿意献身!
那人专注看着手上的书,心不在焉:你想献,大人我却不想要了。

《沉香如屑》
一千年前 曾年少曾心动
生死场,夜忘川,黄泉道
再刻骨铭心的爱恨也在千年流淌的忘川水中冷却
沉香馥郁剩下的香屑却已冰冷、破碎
一千年后 循着仙魔大战的遗踪
找寻四件遗失的上古神器
当年分开再聚首
有仇的报仇无仇的叙旧。。 。
有情的终得所愿
无情的自有报应
为应渊献出半颗心
为余墨献出一百年
均无憾 回报也不同

上述大多的仙侠文我也没看过,据说《重紫》很好看....话说最好看的仙侠文就是《花千骨》那个虐呀!那个白字画呀!!!然后就是唐七的《三生三世1十里桃花》 《华胥引》 十四郎《三千鸦杀》《琉璃美人煞》《香蜜沉沉烬如霜》 《销魂殿》就是师徒,但我觉得写的莫名其妙....其实有很多都是仿 花千骨 ...看多了就知道啦 还要个《 脱骨香》也是果果的文 重点推荐《重紫》《沉香如屑》

㈣ 关于黑手党的宠文小说

关于黑手党的宠文小说有以下几部:
《娇宠》 作者是尉迟有琴。《史上最强腹黑夫妻》作者是伊绮。《军阀千金枭王的宠妻》作者是七柒夜。《阎门老大的杀手妻》作者是蝶恋何花。《暗帝的杀手老婆》作者是妖弧。《霸宠黑道小主母》作者是箫与笛子。《黑道女王太嚣张》作者是九月。《重生之黑道女王》作者翼妖。《浴火重生之冷美人归来》作者是厉可范范范。《黑道帝王狂宠赌妻》作者是蓝殇墨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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