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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非洲救她回来感染病毒言情小说

发布时间: 2024-12-12 09:45:36

㈠ 现代言情小说男主是女主姐夫,女主姐姐不能生育,让女主从国外回来替她生,求书名

梦筱二的《爱与他》完结了!冷艳女律师vs深情男总裁,男追女,蛮好看的。女主白富美,为了逃离家里订婚,正好就去了男主家的公司上班。男主先看上女主,于是主动追,开篇就是两人已经过上了同居生活,但男主一直不知道女主身份嘿嘿。女主是不婚主义,走肾不走心那种,经常把男主气得半死哈哈哈。男二就是女主的订婚对象,也好好玩儿,特意研究如何追女孩儿,还作怪把失恋治愈书籍寄给男主,我笑疯了。后面女主身份掉马,也丝毫不觉得自己错了,还是男主苦兮兮的自动贴上来。男主对女主是打又打不得,骂又骂不得,离又离不开,这绝对是最憋屈的总裁了,嘿嘿。还有一对副cp女主的姐姐姐夫也很有看点,大概就是离婚后,姐夫的追妻火葬场。
梦筱二的书,我都还挺喜欢的,《我一直都爱你》《风起时》《着迷》《盛夏之恋》都是都市童话,男主都是特别深情的总裁,安利!
下面,丸子还整理了一大波总裁甜宠文系列,男主都魅力满分,假期看起来啊!

㈡ 《狼群》这本书写完了吗有后续吗结局是什么呢

《狼群》这本书已完结,没有后续,没有番外,结局如下:

队长、医生他们被卡利·克鲁兹关在老巢,刑天一伙人找到了他们,但是队长感染了病毒,不久就死了。

带走刑天儿子的女人被刑天找到了,就在良心发现想要指路的时候被打死在了卡利·克鲁兹老巢门口。

画家和卡利·克鲁兹在老巢布置了陷阱要杀掉狼群,还找来了刑天的哥哥想看兄弟相残,看戏快结束的时候画家虐杀了卡利·克鲁兹,然后画家想逃走的时候被刑天杀掉。

天才分析了咳嗽的病因,但是那是美国人的新型病毒,暂时无解。在卡利·克鲁兹老巢激战之后众人重伤,没有找到血清,从打了疫苗的刑天哥哥身上分离血清要24小时而且还不一定有效,所以刑天、快慢机、屠夫、狼人让医生带着刑天的哥哥出去分离血清救公子哥和已感染的人们,自己引爆了老巢里的核武器。

另鹰眼、恶魔、美女、小猫等狼群的成员早在战斗中被干掉了,明确剩下的只有公子哥和医生还有天才。

原文结局描述:

结局

手指轻轻搓过牛皮封面上暗红色的糙毛,杰克放下日记本。背后一阵微风吹过,风凉了刚才因紧张而冒出的一身热汗,他回身关上那扇不知什么时候打开的阳台拉门。隔着厚厚的防风玻璃,看了一会下面混乱的夜景,他转回身端起床头边的红酒,不由的想起日记后半段便消失的……

又是一阵微风吹过,杰克诧异的回过头去打量自己亲手关上的阳台门,可是还没动弹,便感觉到一把冰凉的硬物顶在自己的脖子下面。皮肤上传来的一记微痛,血水顺着脖侧染红了自己白色的丝绸衬衫。意识到自己被人用刀架住了脖子,杰克僵住了身子,多年的涉险经验让他等待着来人表明来意。

风持续的吹着,不断有白金色的发丝从背后随风吹打到杰克的脸上,借着眼角的余光他偷偷的往下瞄,握着弯曲如羊角的老虎格斗刀的是一只如玉的纤纤细手,无名指上套着两只黑色的钻石戒指。

“我允许你们进去已是开天恩了,竟然还敢顺手牵羊。告诉我,小子,你是谁?为什么布朗那个王八蛋敢冒着掉脑袋的危险把我丈夫的日记交给你……”

(2)倒非洲救她回来感染病毒言情小说扩展阅读

狼群军人

食尸鬼(刑天):中国人,本是一名计算机系学生,家中有父母和一特种军人兄长,妻子REDBACK,儿子杰克。在云南遭遇恐怖袭击,因展现出超越常人的战斗素质,被屠夫看中并强制带走,后真心加入狼群。

在被格斯中校割喉的情况下,用牙咬断喉管,吞食其血肉(虽然本身是在无意识情况下)而获得食尸鬼的称号。狼群的精确射手,时常会充当狙击手,加入狼群后在世界各地战场来回奔波,因长期在战场厮杀,患有PTSD(延迟性心因性反应即战争疲劳)。

被卡利克鲁兹深俘虏,并且遭受非人的酷刑,后被狼群救回,深爱着redback,伊拉克最终一战,与屠夫等人引爆脏弹,与1000多人同归于尽。

队长:罗杰,美国人,前海豹突击队(SEAL)上校,伊拉克一役身染病毒,病逝。本年轻有为很可能在33岁就当上将军,因不满美政F漠视战死士兵,一怒之下,离队加入狼群,成为第三任队长,其加入雇佣军的收入大部分都给了阵亡战友的家属。因为长期处于生死边缘而与妻子离婚,有一女。

骑士:凯特.拉什,狼群副队长,像中国军队政委角色,有些优柔寡断,喜欢收藏枪支和古金币。于伊拉克地下室混战中,被中国黑衫击中眉心,当场身死。

屠夫:俄国哥萨克人,其生性凶残,手段令人发指,但久经战斗经验丰富,并冷静。曾于车臣一役一个人残杀了500叛军和2000多平民,得“格罗兹尼的屠夫”绰号。伊拉克地下室一役被中国军人打断左臂,因重伤和病毒不能逃离,与刑天等人一起引爆脏弹。

母亲于12岁时被当雇佣兵的父亲QJ所出,被家里人仇视,祖父祖母母亲多次想杀害他,但每次都逃出生天。13岁时与祖父纠缠间,持猎枪打死祖父祖母,而后逃离家中加入雇佣军,16岁亲手砍下父亲的人头,想换回母爱,谁知母亲已经疯。

快慢机:艾瑞克,德国边防军出身。刑天极崇拜他,觉得他是狙击手的典范,精准的枪法,丝毫不出错的专业态度,冷酷的神情,漠视生死的人生观,都让刑天觉得他天生就是一个狙击手。伊拉克与屠夫等人引爆脏弹。

狼人:杜特,擅长与动物沟通,嗅觉特灵,皮厚血长。属于回归自然派,养母狮子“希特勒”,在非洲小国买了一座山。在最终之战中,是唯一一个在地面战中突围而出找到大队的人,最终与刑天等一起引爆脏弹。

大熊:美国人,庞大的身形,身高215公分,天生力大无穷,世界大力士比赛第一届冠军。虽然满手鲜血,但对生死却看得很淡,临死前的豁达态度让人敬佩。伊拉克遭遇战中,为了解决送葬者,不惜牺牲自己,引爆白磷弹,一半身子被烧没依然和刺客掰腕子,最后含笑而逝。

刺客:雷克曼,犹太人。世上有数的杀手,精于暗杀、技击、埋伏、突袭、易容,擅长短刃,性格相对冷血。伊拉克最终之战中,与鹰眼、底火等固守地面,被多国联军围杀。

牛仔:美国德州西部人,从小玩枪,拔枪速度全球排得上号。为人义薄云天,在拯救刑天时被送葬者流弹击中,负伤太重想带上刑天一起解脱,结果被黑杰克枪杀。

大巴克:美国黑人,原SEAL成员,罗杰的下属,追随罗杰加入狼群。光头黑人,看起来比较忠厚,但也是杀人如麻的主。

小巴克:美国黑人,大巴克的弟弟,也是原SEAL成员,罗杰的下属,追随罗杰加入狼群。在伊拉克与送葬者主力遭遇战中,战死。

全能:样样皆能,前美国海军陆战队成员,同性恋,为了救情人亨利的弟弟---海盗旗的托尔,被狙击手击杀于车臣。

医生:查理,非战斗人员,但在烽火硝烟的战场上经常能见到他的身影,相信也不是庸手。伊拉克最终一战,他为了把解药“刑风”带出地面,与小猫双双逃离。

先锋:美国游骑兵出身,狼群永远的尖兵,精于布雷排雷、爆炸陷阱。喜欢冲锋陷阵。伊拉克地下室混战中,被中国军人枪杀。

美女:利娜,狼群唯二女性之一,南美亚利安美女,黑发,狼人的女人,喜欢吃醋,对狼人泡妞比较敏感。伊拉克地下室之战,被中国黑衫击断双腿,伤重而死。

小猫:伊沙贝拉,狼群唯二女性之一,美国CIA出身,白种金发,擅长化装、情报、资料搜集,个性贪玩,天才的女友。伊拉克最终一战,她伤势较轻,与医生逃离。

天才:艾尔森,非战斗人员。乃世界有名的改造能手,原来替纽约黑帮改造武器和黑车,却被其他帮派争抢,打断一腿,受狼群相救,从而加入狼群。自诩智商比屠夫的个头还高,擅长改变车辆武器、电脑科技、发明创造。

扳机:杰森.布朗,美国绿扁帽出身,美国国防部安插在狼群中的间谍,做到 CIA副局长。被卡利克鲁兹捉拿,没能被和食尸鬼一起救出,因受不住长期酷刑将狼群的秘密悉数出卖,伊拉克最终一战后,大部分兄弟都战死沙场。他对狼群始终心存歉意,刑天死后,多年来一直照顾着刑天的儿子。

快刀。奈夫,瘦瘦的,四肢修长,刀法娴熟,是刑天进入狼群前的最后一批新丁中死剩的一个。刑天在阿富汗时,他战死于伊拉克。

鹰眼:狼群的专职机师,很少参与地面战斗,是狼群中唯一一个身上没伤痕的。在伊拉克一役中,狼群因与美国和北约各国闹翻,所以不能驾机,在地面战时,被各国雇佣军击毙。

风暴:安东尼奥,意大利人,喜欢冲浪,在日本被与刺客齐名的杀手“达芬奇”击断脊椎而瘫痪,后与鲨鱼一起被人炸死于美国的疗养院。

鲨鱼:意大利人,风暴的死党。喜欢养狗和冲浪,击杀达芬奇为风暴报仇后,被炸死于美国的疗养院。

水鬼:哥顿,英国皇家海军陆战队特种舟艇中队(SBS)成员,光头,水性特强,曾成功逃离食人鱼的追杀,因名“水鬼”。阿富汗之战中,因枪伤和寒冷而失去战斗能力,后在伊拉克被暗杀。

公子哥:法国绅士,喜欢醇酒美人、名车美食。在伊拉克,被流弹打中命根,受命照顾天才脱离最终一战。

底火:因为他爱使用自己装填的弹药而得名。喜欢赛车,曾经参加过两场F1比赛,却因非法改装车辆被禁赛。伊拉克最终一战,与鹰眼等被多国联军围杀。

DJ:无线电兵,专门负责拦截敌方无线等电子信息,背后纹有一个中国的“福”字。伊拉克地下室混战中,被中国军人枪杀。

恶魔:绿眼睛,杀人时眼睛会变色。在最终之战前先感染病毒,后和鹰眼和底火等人被围歼,失去呼吸仍不断扣动扳机,将近身的敌人和自己的脚打个稀烂。

TATTOO:美籍的拉美移民,对毒品较有研究,喜欢纹身和给别人纹身。和水鬼一起,被人暗杀于伊拉克。

KID:TATTOO的堂弟,曾为斯里兰卡的猛虎组织训练过民兵。

精英:在伊拉克与送葬者遭遇战中,死于混战。

冲击:罗连,机枪手。在伊拉克与送葬者主力遭遇战中战死。

梅毒:贾克尔,疯子的死党,曾因嫖妓时不小心感染梅毒而得名。与大熊一样,伊拉克与送葬者遭遇战中战死。

疯子:巴西人,在刚果被流弹打死。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狼群

㈢ 求一本小说是言情的 男主是总裁 女主貌似未成年 开头说女主回来吧,就为她吃饭、洗澡什么的。。。。。

典心的《恶魔的爱女》
内容简介
复仇的本意早就变质,他的冷酷与恨意逐步崩解,为了抵抗对她日益加深的情意,他躲避到欧洲,却又在多年后,震惊的听见她的死讯……绝世集团中,火惹欢被细心保护,受尽众人宠爱,然而,她最心爱的男人却远在天边,多年不曾回来。她爱恋上监护人,那个名义上是她养父的男人,纵使,他收养她是为了复仇;纵使,她的爱情在旁人眼中形同禁忌,她也不愿放弃,费尽所有努力与诡计,就是要赢得他的心。毕竟,他明明就承诺过,永远永远不跟她分开!

㈣ 找一部虐恋情深言情小说的名字,貌似是十章左右

我看过的都忘得差不多了。有一本叫《琉璃般若花》是穿越的,还不错挺虐的,结局是好的。

㈤ 求好看的言情小说,第一章不要有那什么的。

十年一品温如言 很经典很虐中间会哭得很惨…Chapter1
1998年,阿衡第一次见到言希时,眼睛几乎是被刺痛了的。
在来到B城之前,有关这个城市的繁华是被圈在家中在在最宝贝的黑匣子中的,伴着梅雨季节的不定时发作,清晰甜美的女声在含糊的电流中异常温暖。她往往是搬着竹凳摇着蒲扇坐在药炉前的,不远处撑起的木床上躺着温柔腼腆的在在,瞳仁好似她幼时玩过的玻璃球一般的剔透漂亮,忽闪着睫毛,轻轻问她,
“姐,今天的药,不苦的,对不对?”
她抓着蒲扇,动作往往放缓,鼻中嗅着浓郁的药涩,心中为难,不敢回头,声音糯糯的,张口便是支吾“嗯……不苦……”
“姐,你说不苦,我信。”在在看她看得分明,轻轻微笑,清澈的眸中满是笑意,消瘦的脸庞平添了几分生动。
于是,她把放温的药喂到在在唇边时,眼睛定是不看他的。
她不好,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时,往往选择逃避。
而后,离开家,被带到另一个家中时,连告别,她也是在直觉上轻描淡写地忽略。
从南端到北端,从贫瘠到富贵,温衡拒绝了过渡。往好听了说,是“生性温和,随遇而安”,难听了,则免不去“冷漠自私,狼心狗肺”。
镇上人不解,说她云衡在云家生活了十六年,喊着云爸云妈“爸爸妈妈”那也是真心实意毫无做作的,怎地说有了生父母便忘了养恩了呢?
开凉茶铺的镇长儿媳妇眉眼一挑,笑开了几分嘲讽“可惜云家统共一个破药炉两间露天屋,要是这养爹在机关大院住着,别说家中贡个病菩萨,便是养一窝大虫,你们看那个丫头,是走还是钉着!”
这便是了,阿衡的亲阿公亲爹在B城,是住机关大院,跺一跺脚便是能塌了他们这穷水小镇,陷落几层皮骨的大官!
自然,阿衡是听不到这些话的,彼时,她是咬紧牙根死瞪着车窗,怕一张口便吐个翻江倒海,秽了这名贵的车的!
昏昏沉沉的,也不知过了多久,飞驰后退的景物不停从眼前划过,脑中一片空白,而后定格在逐渐清晰的霓虹灯上,眩晕起来,耳中鼓过猛烈的风声。
而当所有的一切隐去声息,睁开眼的一瞬间,车门缓缓被拉开,微微弯曲的修长指节带着些微夏日阳光的气息,出现在她的眼前。
阿衡承认,当时对那双手是有着难以言明的期许的,后来回想起来,她觉得自己兴许有些雏鸟情节。
“欢迎你,云衡。”那双手的主人,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身材极是挺拔高挑,长着深深的酒窝,看着她,漾开俊俏清爽的笑容,右手打开车门,左手习惯礼貌地放在胸前,绅士一般可人的风度,微微贴近心脏的位置。
“我是温思莞,爷爷让我接你回去。”
思莞,思莞,温衡默念,轻轻抬起头,认真地看了看他的眼睛,而后,察觉到了什么,不着声色地移开眼睛,复又略微狼狈地低下头。
思莞淡笑,当她害羞,也就不以为意。挥挥手,颇有礼貌地向爷爷的秘书告别,理所当然地接过了温衡手中的手提箱。
阿衡看着提着手提箱的思莞,背影修长挺拔,与她不远不近,一臂之距 ,怔忡了片刻,微不可闻地大口呼入空气,却终究郁在胸中。
云衡和云在,是姐弟,假的。
思莞和阿衡,是兄妹,真的。
可于阿衡而言,什么是假,什么又是真呢?
穷乡僻壤的孩子,第一次走进都市,饶是本性稚拙,也总是存着几分出奇的敏锐的。她看得出思莞的芥蒂,那么清晰的排斥,全部藏在醇亮的眸中,令她尴尬得不得不选择忽视。
随着思莞的步伐,她的眼睛慢慢在那座所谓的“机关大院”中游移。一座座独立的白色洋楼规整错落在平整宽阔的道路两旁,洁净干练的感觉,并不若她想象中的铺满金银,奢侈而易曝露出人们心中的欲望。
恰逢夏日,树木繁茂,总有几座别墅绰约着隐在翠绿浓淡之间的,当思莞走进石子小路慢慢被大树遮住身影时,阿衡还在愣神,反应过来,已不见人影。
是进还是退,温衡不得已,僵在原地,傻看分岔的石子路。
还好这个孩子生性敦厚温和,并不急躁,心中清楚思莞看不到她自然会按原路返回,再不济,也总能遇到可以问路的人。
温慕新,阿公的名字,秘书模样的中年人确凿告诉过她的。
黄昏时分,沿着树后漂亮的欧式建筑,映在温衡的侧面上,有些烫人。
下意识地,她抬起了面庞,本意是夕阳,沿着半是凉爽的树隙,却看到了一扇被阳光韶染成金色的窗。
多年之后的冬日,阿衡坐在巴黎街头温暖的咖啡厅中,念着枯燥的医学原理,不经意抬头,看到蕴着哈气的窗外有些朦胧的人影,总是不自觉地用手指缓缓拭去白色的雾气,还原窗外真实的生动,笑得宠溺而释然,在法国细腻到极致的美丽中恍惚追寻到了时光的剪影,每每戏称称这一刻追寻是“Secret Of My Boy”。
而从开始到完结,言希那个傻瓜,一直都不明白,一切的一切只是属于她的秘密,饶是她早已把他从那般恣意毒舌美丽尖锐倔强脆弱的少年宠成这般风姿卓越高傲无敌流光溢彩的男人,萦绕舌尖轻轻默念,也不过一句——男孩,我的男孩。
她的男孩,那一日,是躲在白色的窗纱后的,而她,看到的明明只有隐约的人的侧影,模糊的,眼睛却无法移开,宛若被蛊惑了一般,只能以仰视的姿势滞在原地,在树缝中以微妙而紧张的心情凝视着那扇窗。
它的右臂弯成优雅的弧线,纤长分明的指节下是有着细润弧线的弦,左肩上依偎着小提琴隐约的琴身,下颌是尖锐却带着致命旖旎意味的线条,明明是混沌的影像,却因着阳光强大的力蛮横地撕碎了心中细微的暧昧,一瞬间,那一抹影再清晰不过,她几乎冒昧地窥视到了它的灵魂,伴着手臂在空气中划过的弧度,是真实的音符,耳中尚未承接,眼睛却已因为太过纯洁太具毁灭性的美丽而刺痛起来。
耳中,本想是能听到琴声的,莫名地,却只剩下一片寂静,只剩下自己的呼吸声,缓缓地,好像被人溺在水中,消失了知觉再无力周旋的。
“阿希,怎地又摧残人的耳朵,起调错了!”
那一声大喊,叫醒了她的心魂,转身须臾间,她看到了思莞的笑容,眼睛弯得除了温暖与虔诚竟再也容不下其他的,与看她的那番厌恶,是有着天壤之别的。
再回眸,那人影已消失,仅余下空澄的窗。
未及她反应,霎那,窗纱拉开了一半,再眨眼,一盆水已经干脆利落地泼在思莞身上,精确无误,无一滴浪费。
而后,人影白皙的手快速收回粉色的塑料盆,“砰”地一声,重重关紧窗,拉上窗帘,驱鬼一般,一气呵成。
他以那样无可避免的强大姿态走到她的身边,十六岁那年,温衡逃不过命运的恩赐,终究遇上了言希。
许久之后,Eve饶有兴味地问她——“阿衡,你丫老实招,是不是当时就看上了言大美人儿?”
阿衡弯唇,语调温和,带着轻轻的糯意——“怎么可能?”
当时吧,人小,傻得冒泡,没别的想法,就是觉得,首都的人民就是与众不同,连泼水的姿势都特别嚣张,特别大爷,特别……好看……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4.6就上映电影了,一定要快点趁没上映看了小说哦
第一章 大学的新鲜时光(1)
9月10日,南国的盛夏,烈日炎炎。
大学新鲜人郑微憋红了一张脸,和出租车司机一起将她的两个大皮箱半拖半拽从车尾箱里卸了下来。她轻轻抬头用手背擦汗,透过树叶间隙直射下来的、耀眼的阳光让她眼前短暂的一黑,突然的高温让她有些不适应。她在牛仔裤的口袋里掏了掏,翻出了出门前妈妈给她备下的零钱,递给身边的出租车司机,笑眯眯地说道:“谢谢啊,叔叔。”

看上去未满三十岁的司机小伙子被眼前这个小姑娘字正腔圆的一句话闹了个大红脸,匆匆找钱的时候,连零头都没好意思收。
郑微站在唯一可以遮荫的大树下,一边用手扇风,一边打量着这个她即将战斗和生活四年的地方。她所在的位置是一条长长的校园林荫路,道路的两边是她叫不出名的亚热带树木,可以想象黄昏的时候,在这样一条路上散步是多么有意境的事情。然而现在整条路的人行道上被熙熙攘攘的人和大大小小的桌子挤了个水泄不通。不时有私家车、出租车开到她附近的位置,再也前进不了。当然,更多的是学校的大巴,从车站将新生接了过来,一拨一拨的,都是像她一样拖着大件行李的年轻面孔,还有陪同孩子前来报名的家长,表情无一例外地比学生更焦急凝重。

郑微看着那些家长就笑了,她想,要是她妈妈跟着来了,应该也是这副皇帝不急太监急的模样吧?爸爸和妈妈都说过要送她来学校,可是她在他们面前拍了胸脯,“不用不用,我一个年满十八岁的聪明少女,难道连入学报到都应付不来?你们老跟着未免太小看人了,别忘了我八岁的时候,已经知道一个人坐三个小时的车,去奶奶家去了。放心吧,放心吧!”

他们是不怎么放心的,但是毕竟工作也忙,郑微又再三保证、强调,加上自己高中同学里有三个也是考到了这个城市,正好可以结伴而行,相互有个照应。于是,在经历了父母的再三叮嘱和语重心长的防拐卖教育之后,郑微欢欣雀跃地和几个同学一起登上了开往中国南方的火车,一路欢声笑语,旅途也不觉得寂寞。

到达火车站之后,同行的几个同学都被各自学校的校车接走。郑微挥别了同学,独自在火车站等了十几分钟,也没见到G大的校车,她是个急性子,焦急之下索性自己拦了出租车,独自踏上了G大的土地。

还来不及把四周的环境打量个遍,就有四五个男生走了上来,脸上挂着老生特有的热情和故作老成的笑容。其中一个问:“同学你是新生吧?哪个系的呀?”
“我?土木工程的。”郑微老老实实地回答。林静曾经叮嘱过她很多次,初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乖一点总是没错的。林静这个名字听上去就像一个乖巧的女生,实际上他既不是郑微的同学也不是小姐妹,而是郑微十七年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她立志长大后要嫁的人。林静的爸爸是文革后恢复高考的第一代大学生,他给儿子起的单名一个“静”字据说是取自诗经里“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之意。林静比郑微大5岁,两人同住一个大院,由于两人都是双职工家庭,父母工作很忙,所以郑微可以说是在林静身边长大的。在她的记忆里,从幼儿园的时候开始,来接她回家的都是刚从单位子弟小学放学的林静哥哥。爸爸妈妈的话郑微经常是左耳进右耳出,但林静的话她总是听的。

“土木系的呀?”听了郑微的回答,一个满脸青春痘的男生眼睛一亮,“那也算是我们的师妹了,我们是专门负责接待新生的,你跟我们来,我们带你去办入学手续。”说完几个人不由分说就接过了郑微的行李。

郑微对男生的所有印象都还停留在高中,班上那些男生喜欢叫女生绰号,经常为了一道题跟女孩子争得面红耳赤,拖拉着不肯主动擦黑板,既喜欢背后讨论班上的女同学,又不屑与女生为伍,全无半点风度。因此,她一时之间对大学里男生突如其来的殷勤感到有少许的不适应。

满脸青春痘的男生主动拖着郑微的皮箱,发觉有异,低头看了一眼,郑微干笑两声说:“不好意思,这个皮箱的轮子坏掉了。”她收拾东西的时候,在皮箱里装了近三十本漫画书,爸爸请了一个挑夫才将她的行李扛上火车,谁知道刚下火车不久,皮箱的滑轮便不堪重负地阵亡了,沉重程度可想而知。她不由有些同情这个自告奋勇的男生。

“没事,别看咱们瘦,咱们有肌肉,不就一个皮箱嘛,小意思。”那个男生笑了笑,自然无比地拍了拍身边另一个稍矮的男同学,“刚才你不是老喊着要给师妹扛行李吗?机会来了。”

稍矮的男同学跃跃欲试地把皮箱单手往上一提,皮箱在水泥地板上纹丝不动,他明显愣了愣,稍微有点尴尬,还有些不敢置信地双手施力,这一次终于顺利提了起来。郑微和另外几个男生走在他的身后,发现他明显的脚步虚浮。

根据他们的建议,首先是把宿舍钥匙领到手,把行李和床位安置好,再慢慢办那些繁杂的手续也不迟,郑微表示同意。刚走了几步,她突然看到了一块写着“建筑工程学院土木系”的接待牌,想来这才是她要找的大本营,她正想走过去,最先接待她的那个青春痘男生连忙说:“没事,我们也是建筑工程学院的,我们来接你也是一样的。”

接待牌旁边站着的几个男生看到他们几个,笑着挤眉弄眼,“老张,你们运气不错哦,小师妹哪个系的呀?”
那个一脸青春痘的男生显然就是他们口中的老张,他得意地嘿嘿一笑,“土木系的小师妹。”
话音刚落就有人嚷了起来,“老张你也太‘狼’了,刚才你们环境工程的来了四五个男生,下车后傻呆呆地站在路边都没人理,我们土木的妹妹,本系的人还没瞄见,你先扑上去了……”

“都一样,都一样,我们环境工程并入建筑工程学院了,大家都是一家,不分彼此,不分彼此。”老张大言不惭地笑着说。
郑微偷笑着,用手继续扇风,假装没有听见这饿狗抢食一般地争论,这个时候保持缄默是聪明少女的最好选择。
争论的结果是老张的“同一家”理论占了上风,成功地保护了胜利的果实——郑微。往宿舍方向走去的一路上,几个男生争先恐后地问着话,把她的姓名、系别、专业、原籍通通打听了个遍,并不失时机地每个人都进行了详细的自我介绍。最绝的堪称老张,他塞给郑微一张早已准备好的自制名片,上面姓名、专业、联系电话、宿舍门牌一应俱全,居然连血型和兴趣爱好都有,堪称浓缩而精辟。郑微叹为观止地收下,塞进自己的小包包里,心里对这个环境工程系的大三师兄景仰之情,真是有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说实话,习惯了跟男生称兄道弟、互拍桌子的郑微对大学第一天这样众星捧月的待遇颇有些不习惯。不过从学校的一头走到另一头,满眼都是人,但是看到的女生却寥寥无几,郑微这才相信这所南方最著名的工科大学,男女生比例为9∶1的传言非虚,也无怪乎这些男生都有饥渴至死的表情。

理工科的女生原本就是珍稀动物,而且大多数都长得比较抽象。想她郑微虽然不是什么绝代美女,跟她漂亮的妈妈相比也有一定差距,但她有一张讨喜的圆脸,小巧的尖下巴,大而灵动的眼睛,秀气挺直的鼻子,尤其是皮肤白皙无瑕——这是妈妈也承认自己年轻的时候也比不上的。因此,根据郑微自己无数次揽镜自照的鉴定结果,她绝对称得上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美少女,简直就是琼瑶阿姨笔下的女主角。虽然琼瑶阿姨的小说已经落伍几个世纪了,但阿姨的审美观还是历久弥新的,看她挑中的连续剧女主角一个比一个红就知道了。就连一向很少夸人的林静也曾说过郑微不说话的时候还是相当有迷惑性的,称得上“静若处子”。当然,郑微很自觉地过滤掉了他后半句“动若疯兔”的评价,完全当做他对她的肯定。

走在老张身后的郑微一边同情地看着那个连连喘气扛皮箱的男生,一边在心里嘿嘿偷笑,看来上了工科大学也有个附加的好处,在这个母猪都被捧成玛丽莲·梦露的地方,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从舍管科的阿姨那领到钥匙后,郑微顺利地找到了门牌为402的宿舍。推门进去,是一个六人的小单间,窄是窄了点,但阳台卫生间一应俱全。郑微对这个一向不挑剔,看了看四周,六张床上已经有三张摆放了行李,看来她是第四个。听舍管科的阿姨说,由于宿舍不足,没办法按照班级给她安排住的地方,所以她所在的是一个混合的宿舍。郑微没有住过校,她对即将开始的集体生活感到万分期待,她在靠近洗手间的床位上挑了个下铺,今后这里就是她的地盘了。

几个帮忙的男生还在等着郑微,其中工作量最大的那一个汗流得就像洗过澡似的。林静说出门在外嘴巴要甜,于是郑微笑眯眯地对着几个师兄连说谢谢,他们果然受用。老张更是大手一挥,“这算什么,小意思。”豪爽的姿态让人差点忘记了他一路上是空着手只动嘴皮的那个人。

办入学手续的路上,扛皮箱的男生才缓过劲来,气若游丝地问了一句:“我可不可以知道你皮箱里装的是什么。”
郑微嘻嘻一笑,“我的全部家当。”
办入学手续的人还是那么多,好在老张交游广阔,八面玲珑,领着她四处穿梭,竟然免去了好几次排队之苦。饶是如此,当郑微办妥了全部的手续重新站在树荫下时,不禁感叹,这鬼地方真热呀。她原本以为自己称得上是地道的南方人,哪知道来到这亚热带的城市,才发现她那位于东部省份的家乡的气候绝对算是凉爽宜人。不过没有关系,她总算如愿以偿地来到了这个地方,和林静站在同一个城市的天空下,接下来的日子里,她又可以像过去那样黏着他。想到这里,郑微觉得高三一年的苦读都没有白费。她强忍着雀跃,在心里大声说:“我终于来了,林静!”

开学一个星期之后这天的晚上,郑微在宿舍里握着电话发呆,这是她第三次把电话打到在G市的政法大学——林静的宿舍。有一次没人接听,另外两次都是个陌生男孩子的声音,说的都是同样的话,“你找谁……哦,不好意思,林静不在,他出去了……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什么时候回来?说不准……你是哪位……好吧,你的电话我记下了,他回来之后我会转告……”

郑微心里空落落的,满腔的喜悦都化成了说不清道不明的郁闷。林静说他最近比较忙,不能到火车站接她,她一点都没有生气,因为她知道林静一定是有非常重要的事,才会连小飞龙抵达G市都抽不出时间来迎接,等到他忙完了,一定会第一时间跟她联系的。可是,都好几天了,他不但没有来找她,就连她主动打电话都找不到他。


(如果看过了,就再追问,满意的话给分吧)——

㈥ 求一本言情小说

这个~是古灵的《宝贝姐姐》和《姐姐宝贝》,上下两篇。女主丁融融,男主向阳。是吧?
要不然我发给你?

许多事,不论结果如何,只要觉得是对的,就该坚持到底,永不放弃!
「姨婆、老妈、姊姊、妹妹,我怀孕了!」
「嘎?你说什麽?」

丁妈妈满脸的错愕!一时间无法消化刚刚听到的话;丁姨婆忙抠抠耳朵,拚命告诉自己大概是听错了;丁姊姊则怀疑地眯上了眼,猜测大妹到底是在说正经的,还是在开玩笑?而丁妹妹在微愣之后,却是脱口低赞一声——酷!

「我、怀、孕、了!」丁融融不耐烦地又重复了一次。

怀孕了?!

哇哩咧,她怀孕了?!

真不敢相信,这种事她竟然还能宣布得这麽理直气壮!

不过,现在该计较的问题不是态度方面,而是……

「孩子是谁的?」

「我不能说。」

啊咧~~居然还满脸正气凛然的呢!

「你怎麽可以这麽说?对方要负责任的呀!」

「我没有告诉他。」

「咦?为什麽?」

「因为我爱他。」

哇呜~~现在的女孩子可真是大胆啊!这种「三字真言」竟然就这样挂在嘴上,好像廉价商品一样,随随便便就拿出来拍卖。

「是喔!宝贝女儿,我也爱你啊!但是,我可不想为你因愚蠢而犯下的错误负责喔!特别是你已经成年了,自己做的事就该由自己来承担,否则你一辈子也学不乖的!」

「那……那不一样啦!」

「哪里不一样啊?」

「呃……呃……反正我说不一样就是不一样,这件事应该负责任的是我!而不是他,就……就这样!」

耶?居然耍赖起来了!

丁妈妈眯眼瞧了她半天。

「喂、喂!听你的意思……不会是想生下来自己养吧?」

「没错。」

没错?!

丁妈妈和丁姨婆面面相觑。

「难道是我的自由教育失败了吗?」丁妈妈喃喃道。

「这个……」丁姨婆打了一下哈哈。「也……也不算完全失败啦!至少……呃、呃……至少她敢做敢当,不会逃避,也懂得……呃……为别人著想,而且……而且碰到这种事也不会只顾伤心沮丧,反而懂得更积极的为自己打算,这样……咳咳!应该算不错了吧?」

丁妈妈挑了半天眉……

「大概是吧!」

丁姊姊却直翻白眼,丁妹妹则窃笑不已。

丁妈妈又和丁姨婆交换了半天眼神后,才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说:「好吧!我们尊重你的意见,因为这是你自己的人生,就算你再任性,我们做长辈的也只有从旁协助,适时的给予适当劝告的份。」

最重要的是,当女儿出现此刻这种不顾一切的表情时,就表示即使有人拿她全家人的性命威胁她,她也是不会屈服的。

所以,与其天翻地覆的大吵一顿,女儿卯起来说要离家出走,甚至闹著要「我死给你看」,然后两个老人家才「低头认错」,倒不如现在就大大方方的顺她的意,至少还能博得一个「开明」的美名吧?

丁融融闻一吉,立刻开心地咧开了嘴。「谢了,老妈。」

「但是,你不能后悔哟!」

「不会的,老妈!就像你所说的,我自己的事我自己承担,所以,我绝对不会后悔的!」

很好!瞧她这种斩钉截铁的态度,自己的屁股自己擦,大概不会再丢什麽屎尿要她们抹吧?呃……顶多跟她们多要两张卫生纸……

「但是,孩子的父亲……」

「我刚刚说过了,他什麽都不知道。」

「哼!肯定是那种不负责任的男人,就算告诉他也没用吧!」丁妈妈鄙夷地说。

「不!老妈,这一切都是我自己的问题,我们也不能算是真正的交往,只不过……只不过……唉!反正不能怪他就是了,他真的什麽都不知道。如果你们一定要责怪,就责怪我好了。」

既然她坚持如此,那其他人也没什麽话好说了,但是,老母亲还是忍不住用埋怨的口气又追加问了一句——

「为什麽?为什麽要这样把一切的责任都往自己身上揽呢?」

为什麽啊?

丁融融搔搔耳后,而后露出苦笑,沉默无语。

她怎能告诉妈妈,因为孩子的父亲是……

古灵《宝贝姐姐》 mingming扫描 snow校对

01 真相大白

许多话不敢说,许多心情不敢表达,都是因为,太多的怀疑和害怕,让我无法确认,你对我的爱情。

大家都知道丁融融有个率直大方的个性,却没想到,她居然率直大方到能以那麽自在的态度挺个大肚子上学,而且还是未婚老妈派的师姊级!不但毫不在意别人异样的眼光,甚至还非常积极致力於推广有乐共享的信条,每次产检完毕,就到处去跟人家宣传作报告。

「五官四肢都齐全了喔!」

「听得到心跳声了耶!」

「医生说他很健康,比一般胎儿还要大呢!」

就像是病毒伊媚儿似的,固定每个月一次,她就会向众亲朋好友、同学教授等各丢去一封啰啰唆唆的胎儿产检书!而且,无论使用何种扫毒程式都砍不掉、杀不清。到后来,大家都有点冻不条了。

「拜托!你写报告是不是?就算写报告也不用这麽详尽吧?就不能换点新鲜的来听听吗?譬如,孩子的老爸是谁?」

「忘了!」

哇噻!她是蒙著眼睛随便抓个人上床的吗?怎麽这麽快就忘了?

「太扯了吧!这样就忘了?反正你就是不想说,对不对?」

「答对了!」

真受不了!人家碰到这种事都是畏畏缩缩的,就她那麽大方,而且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好像事情原本就该是这样的。

难道她是有预谋的不成?

「喂、喂!你该不会是早就计画好要一辈子享受单身贵族的快乐,又怕老来无伴,所以,想预先培养个储蓄保险来未雨绸缪一下,以免将来孤孤单单的被扔到垃圾堆里去等死吧?」

这位丁二小姐自从大一下被交往三年的男友甩了,顺便吃了她的存款之后,每天就在那边大喊「男人不可靠,女人当自强」的口号,所以,大家会这麽想也算是「有凭有据」的吧?

「竟然说这种话,去死吧你!」但是,丁二小姐立刻这麽诅咒回来。「人家只是不喜欢你们为了「安慰」我而胡乱塞过来一大堆男孩子,所以才那样说的嘛!」

「要不然为什麽……」

「你很烦耶!」

「我们是关心你嘛!」

少啰唆,反正她又不是开山祖师爷,想好奇也别好奇到她这个小小徒孙身上来,要是真的好奇到受不了了,不会自己去报名入会,亲自尝尝未婚妈妈的滋味不就得了!

於是,就这样喳喳呼呼的,丁二小姐热热闹闹的完成了大四学业,然后在毕业考的最后一天、最后一科刚开考没多久,孩子就开始敲敲门,急著要出来见见世面了。

可了二小姐却硬是关紧门户,死撑到考完试后,才呼天抢地地大吼著,「来人哪!救命哪!快帮我叫救护车啊!」

丁家第三代丁少威就是这般轰轰烈烈的来到世上报到的,对十几年来都保持「全阴」状态的丁家来讲,这位新出场的带「枪」小子,还真是超级受欢迎的,简直可以说是价值连城的珍禽异兽了。

所以,姨婆二话不说的就一口扛下照顾婴儿的责任……不!应该说是坚持要揽下照顾婴儿的责任。

哈哈!赚到了免费保母啦!

丁妈妈邵萱则半真半假的建议,乾脆把孩子登记为她的么儿算了,她愿意「委屈」做个现成妈妈,说是这样好听一点,不过,这种「抢功劳」的馊主意,当然立刻被正牌妈咪打了回票。

好听?!

才怪!未婚妈妈这个名词虽然是不怎麽漂亮!但是,老公死了十几年的寡妇竟然还生得出「遗腹子」这种事,恐怕更会笑掉人家的大牙吧?

而两位新科大小阿姨,更是不惜工本地忍痛捐出一个月薪水和零用钱购买婴儿衣物用品作投资,期待将来她们若是「有幸」嫁不出去的话,这小子能开善堂免费地收留她们。

至於宝贝妈咪,则在善尽三个月乳母的职责之后,自觉义务已尽,就「理所当然」的把肥嘟嘟的儿子扔给老姨婆,自顾自的去做上班女郎了。

虽说这个家有老妈一个人支撑就绰绰有馀了,然而,即使融融脸皮够厚,自认大学毕业继续赖在家里白吃白喝也嘛素很正常的事,可是自己的儿子总要自己养吧?否则,搞不好哪天老妈又发神经重提旧事,就有藉口说!孙子既然都是她在养的,那不如过继给她做儿子算了!

真是骗〔犭肖〕ㄝ!自己生不出来就要抢女儿现成的,哪有那麽好康的事?

所以,即使经济再不景气、工作再难找,就算是擦玻璃、扫厕所,她也要自己赚钱来负担儿子的费用。至於她自己嘛……嘿嘿!当然是继续让老妈养罗!反正现在被裁员的人比有工作的人还多,名正言顺嘛!

耶?不会吧!连扫厕所都没空缺了?

哇哩咧~~那怎麽办?

呃……只好这麽办了!

「ㄝ~~那个……我说老妈啊!请问你们公司缺不缺清洁工啊?」

♀ ♀ ♀

下午四点不到,G高校门口就开始杀出大队人马,夹杂在人群中还有不少人是推著脚踏车的,大部分人的书包都是扁扁的,因为第一次月考刚考完,大家都只想轻松一下,於是,不约而同的都把课本扔在学校里来个眼不见为净。

「向阳、向阳,等等!向阳——」

呼唤声在人群后跳著脚传来,只见校门外一个正待跨上脚踏车的男孩子回过头来瞄了一下,随即自顾自地跨脚上车就准备离去,可就在他踩动第一脚的那一刹那,突然抢来一只手先攫住了龙头。

「该死!向阳,叫你等等没听到吗?聋子啊你!」手的主人喘著气怒叫道。

脚踏车上的男孩子——向阳耸耸肩。「是你啊!高盛,干嘛?」

「干嘛?」高盛的双眼倏地瞪大。「你还真敢问喔!向阳,是谁答应我这个学期要跟我走的?」

「跟你走?」向阳暧昧的眨眨眼。「你要包养我吗?我很贵的喔!」

「去!」高盛K了他一记。「少恶心了你,也不要给我装傻,上学期结业典礼时,你不是答应我说,一升上二年级就要加入我们篮球队了吗?你要是敢给我说忘了,小心我扁你喔!」

向阳翻翻白眼。「你才忘了呢!我是答应你我会考虑考虑的,现在我考虑过了,不要,OK?」

「为什麽不要?」高盛一听,忍不住怪叫抗议起来了。「你国中的时候不是打得超棒的吗?还是校队的呢!而且,你本来就很高了,过去一年里又突然拉长那麽多,我看……快180了吧?说不定已经超过了呢!就算你一年都没有碰过球了,但是,像你这种身高,不打篮球实在太可惜了呀!」

是、是!是很可惜!他当然知道以自己的技术和身高,不打篮球真的是很可

惜,而且,过去他也真的是迷篮球迷得要死,可是现在……他没兴趣了!事实上,他现在对什麽都没兴趣了。

「那又怎麽样?」向阳懒洋洋地哼了哼。「再怎麽可惜也是我家的事,关你屁事?」

「喂、喂!你这样说很伤感情的喔!」高盛不满地嘟囔。「好歹我们也从小学五年级就认识到现在了,虽然没有说好到可以以身相许的地步,但是!六年的老交情也不是混假的吧?」

「谁跟你老交情啊?」向阳说著,就要把高盛的手抓离龙头,可是高盛怎麽也不肯放手。「喂!放手啦你。」

「不放,先答应加入篮球队我再放!」高盛死皮赖脸的说。

「谁理你!」眼一瞥,向阳突然瞧见不远处有三个他校学生倚在墙边。「放手、放手,我有朋友来找我了啦!」

高盛顺著他的视线看过去,果然看见三个流里流气痞子流氓样的高职生,正用催促的眼神望著他们这边。

他不觉皱眉了。「怎麽你还是跟那些人混在一起?」

向阳冷漠地撤了撇嘴。「我高兴!」

高盛闻言,慢慢拉回眼来注视向阳片刻。

「我知道,向阳,虽然你一向是个我行我素的人!但其实并没有什麽恶意,只是顽皮得过分了点儿而已。可是,在国二、国三那两年,你不也是收敛了很多吗?连老师都夸你转性了呢!原本连毕业都有问题的人居然还能考上这家一流高中,大家都好佩服你呢!怎麽一升上高一你就……」

他说不下去了,因为向阳突然一把攫住他的前襟衣领,而且用力得差点勒死他。

「我警告你,高盛,」向阳阴沉著脸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别再跟我提国中时候的事,否则小心我宰了你!」

高盛顿时吓住了,因为一向明朗的向阳在这一刻,却阴郁得彷佛即将狂卷的暴风雨,渴望暴力的光芒在他眼中闪烁不已。

「好、好,不提、不提,你……放手好不好?拜托,快勒死我了啦!」

向阳哼了哼,顺手一甩,就将高盛丢去撞墙!随即踏著脚踏车迎向那三个等待的同伴。

高盛不由得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对「拯救」这个朋友的念头已经深感无力了。

凭良心说,向阳真是个很出色的男孩子,不但聪明开朗、亲切随和,长得又很好看,不过,他的好看可不是那种小白脸的俊美好看,而是那种很独特、很有个性,彷佛会散发出光芒般的好看,无论是男生或女生,只要一看见他,就会不由自主的被吸引、被折服。

但是,没有人知道他为什麽会变成现在这个模样。

以前的他或许叛逆,所作所为却不曾偏离轨道、误入歧途,甚至在国二、国三时,他的个性似乎受到某种良好的影响而逐渐趋於稳定,仿佛他那颗自由飞翔的心终於找到一个安定的窝了。

可是高一开学后不久,他又突然变了,彷佛他的心又开始飘浮不定,而且,他不知道要飘到哪里去,也不知道要如何停下来。结果,他失去了耀眼的光芒,他的目光开始堕落,他的神情总是一成不变的颓废。

高盛真的很想帮他,可是向阳什麽都不肯说,如果连他改变的原因都不知道,又如何帮得了他呢?

♀ ♀ ♀

向阳独自一人坐在茶艺馆里靠窗边的桌位,漫不经心地吐著烟圈。他不喜欢抽菸,但是,除了抽菸之外,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干嘛。

虽然他是和那三个人一起来的,可是不到十分钟,他就开始感到不耐烦了,听他们叽叽喳喳地争著讨好他,他实在很怀疑自己为什麽要跟他们在一起,所以,三两下就把他们赶走了。

可是,不过安静了五分钟后,他也开始对自己感到不耐烦了。

多久了?这种不满足、不甘心,几近於愤恨的烦躁心理似乎紧追著他不放,让他想稍微松一口气都没办法,它就是始终不肯放过他地啃噬著他、侵吞著他。现在他才明白,为什麽越成熟的人,越希望能回到那种什麽事也不懂的年纪,因为,什麽都不懂就不会有痛苦了。

但问题是,回不去了,无论再怎麽渴望也回不去了!

而更可悲的是,因为家庭环境的因素,他也比大部分的人都要来得早熟!

小学二年级时,他就知道爸爸有情妇了;再隔一年,他又得知自己有其他同父异母的兄弟姊妹;小学四年级,爸爸的小老婆跑来家里吵著要让自己的孩子拥有合法地位,而妈妈的身边也悄然出现一个闺中密友——陈叔叔。

小学五年级,爸爸又增加了一个小老婆,妈妈闹著要爸爸事先立下遗嘱;小学六年级,大哥不小心让女同学怀了孕,对方因不肯堕胎而闹到家里来;无独有偶的,妈妈也怀了孕忙著去堕胎,因为孩子不是爸爸的。

而他首次尝到苦涩的初恋滋味是在国一,初次性体验则是在国二刚开学不久,被一个高中女孩所引诱……

「咦?你……你不是向……向……哦!对了,你不是向阳吗?」

蹙眉沉思的向阳闻声蓦然抬起眼,这才发现前面隔两桌不知何时已坐了一大票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而叫唤他的人正是那票人中的一个女子,一个似曾相似的女子。

「我应该认识你吗?」向阳边在脑海里搜寻著资料,边问道。

㈦ 求一部言情小说的名字

褪去几千年的时光轮回,褪去帝王姬后繁复的华服。
看过皎皎的书,你会明白,平凡是福,能爱是福,相思最苦,却也甜蜜得最为清楚。
爱如潮水,恨亦难收。

《唯我独妃》文 / 龙九少
传闻当今天子有断袖之癖,早有谋逆之心的祁王就送了个女扮男妆的侍卫给他。迷惑圣上,扰乱朝纲,这是命令,也是目的。她一直认为自己是真女子、假男儿,性好龙阳的皇帝能拿她怎么样?可是当她被压倒在龙床之上,心里,忽然就慌了!当那个九五之尊向她敞开胸膛,撞上她迎风颤抖的长剑,一切,都变了……

《皇妃日记》文 / 落棋砂
她一心求死,命运却将她的灵魂依附在异世界世家闺秀身上,可这宿主明明年满16岁,却为何始终一副六岁女娃娃的样子?是天生残缺,还是冥冥中别有使命?
可是,她真的很不爽站在她面前的这个白衣男子,他明明是爹爹请来的教书先生,居然也可以胆大包天地调戏她“强抱”她,还敢在抢了她的“猎物”后拍拍屁股直接走人……他真当她是人尽可欺的小破孩么?
她可不管他背后有什么神秘身份,仰着小脸望着他,冷冷道,“轻视我,你会后悔的”。
她有的是办法折腾他,比如说,美人计?
(标题语:我重设了整个世界,只为换回你的再度微笑……)

《别惹四小姐》文 / 十八号
她是名遍黎国的笨蛋丑女!为她那位高权重的爹爹丢尽了脸面!那些自已为漂亮的兄弟姐妹个个嘲笑她!就连婢女下人都瞧不起她!没关系!我郁清(潘素素)忍!
什么?她那个传说中的“花少”夫君居然退婚?好!没关系,正好我也不想嫁!
哪个王八蛋半夜把她的头剪得乱七八糟?!哪个猪头在她碗里放辣椒?!哪个八婆传她脸上长疮身上长毒瘤?!呼...没关系!真的没关系!我忍!
什么?外来使臣送来黄金万两珍奇异兽,只为见她这黎国传说中的第一丑女?!娘的!有钱没地方花啊!
什么?举办选美大赛?!关我屁事!啊?让我去给她们做陪衬?!呼,没事没事我还可以忍!
什么?让我学狗叫?MD!你们这帮食古不化的猿猴!不让你们见识见识现代人的魅力你们还真当老娘是笨蛋啊!
哼!黎国第一美女又怎样?老娘照样鄙视!
切!黎国第一才女又怎样?老娘照样踢!
额...至于黎国第一美男...哎...啥?他就是那个传说中的“花少?!”

《睡妃》文 / 醉云巅
生肖属猪,天性嗜睡,乐天知足,心宽无忧
她一生并无大志,只求一方可以安睡的空间,别无他求
谁知一觉醒来竟穿越到了一个莫名的朝代
老天啊睡个觉而已这也碍到您的眼了吗
没关系既来之则安之不过是换了个睡觉的地方而已
但为什么总有人要来惊扰她的美梦呢
睡睡床么被皇帝叫醒了
睡睡树么被王爷吵醒了
睡睡柴房居然也能发生个火灾
好吧既然如此她就钻床底下好了看谁还能扰她清梦
这下事态大了满皇宫鸡飞狗跳都在找他们失踪的睡妃
某女子揉着惺忪睡眼看向旁边的陌生男子
不会吧这也能找得到?
“哪位?”她问
“刺客!”他答
点点头,她翻了个身道,不要告诉别人我在这睡觉哦
轻微的鼾声响起就像一头熟睡的小猪

《契约丑妻》文 / 恶魔的吻
因为她的失误,双方父母纷纷命丧黄泉!
他恨她,可是,又不得不听从父母的遗嘱娶了她!
大婚当日他就给了她一个当众的羞辱,让她自己去完成婚礼!
他嘲弄她,,辱骂她,甚至,连看都不愿意看她一眼,可是,突然有一天回来,他掐着她的脖子说,你是我的,没有我的命令你不许离开,你的人,你的身,特别是你的心,都只能属于我一个人!

《香散舞衣凉》文 / 寂月皎皎
他是北朝皇位年轻继承人,她是他皇兄意图染指的南朝公主。
视她如珠似宝的南朝皇室,在兵临城下时,将她当作了和亲的祭品。少年时那场青山翠竹间的纯真恋曲,竟是一段无可挽回的情错。
当她惨遭他的皇兄蹂躏时,当她被迫成为北朝宫妃时,曾经的海誓山盟,换来他轻蔑一笑,袖手旁观。
她指天立誓:她受的所有折辱,将要他十倍偿还!
爱你,但绝不做你的爱妃!

《风暖碧落》文 / 寂月皎皎
八岁,他将她从污渠中抱起;十八岁,他将她送到她的父亲身畔为姬。
明知他将她当成了复仇的棋子,她无怨无悔,只为那十年不曾说出口的爱恋。
眼看爱人踏着亲人的鲜血,登上九五至尊的冰冷宝座,她该怎样恨,又该怎样爱?
当另一个满身阳光的男子出现在她的跟前,她是为十年爱恋与心上人共赴地狱,还是执住这男子的手,并肩站于阳光之下?
或者,乱世之中,早已找不到可以温暖她的一缕阳光?

《问镯》文 / 寂月皎皎
爱人送给叶皎一枚明代玉镯,价值连城,可戴上后再也取不下来,从此噩梦连连。
镯中困住的那位青楼名妓,倾国绝色,却勾魂蚀魄。
她说,前世,她舍命救下自己的夫婿,却被叶皎横刀夺爱,陷害至死。
她要代替叶皎,陪伴在今生的爱人身畔;她要让叶皎,也尝尝永生永世困于玉镯中的滋味。
五百年前的冤仇,被迫在五百年后延续。
前生债,今世孽,命中注定这冤家路窄,无处可逃。
生死一线。
身份交换的那一霎,叶皎决定回到前世,证明自己的清白。
两世红妆两世情。
那一世,究竟是谁害了谁?
《繁花落定》文 / 寂月皎皎
命数已尽,梦醒来,竟是大唐容家的白痴三小姐。
到底是历史改变我?
还是我在改变历史?
茫茫浩劫中,缈缈红尘里,
是谁的温柔笑容,在指引我前方的道路?

【最孤独:女生以后,女人以前。是这样痛着、爱着、麻木冰冷着的岁月】
故事是我的翅膀,从来就不是我的囚牢。只要等到对的风,我就可以开始飞翔。

《尾戒》带给红袖第一篇纯爱的风潮,在09年的初夏,许我们一个最美的《尾戒》。

《一个人的驸马——连锦年,连我也恨你》
恨一个人有多深,爱一个人就有多疼。我恨那个左手江山右手美人在怀的男子,我恨那个夺了华清家族江山的男人。可是我爱着这个有着血性有着清淡面孔有着内心深处最深爱的女子的连锦年。恨与爱,只是这样一线之隔。

《昭默,我爱上了让我奋不顾身的一个人》
还是最爱昭默的,总是最爱昭默的。从雪地里仰躺着寂寞的看天那一个场景开始,我就为着这样的昭默傻里傻气的心疼上了。一直到这一刻。侍儿里的角色是刻画最成功的一部,我喜欢的,还有永远都是一脸浅淡的竹凤浅。甚至包括那个自负桀骜的王子祝。

《苏苏的危险情人》文 / 冰蓝纱X
有没有搞错?!她只不过是想“离婚疗伤七日游”,却好巧不巧与“一只”腹黑如狐狸的男人同一个航班,同一间宾馆,同一个房间——额……的隔壁。
为什么他他他,脸色那么白,生病了?身体有隐疾?哎,看着他那么痛苦,只好勉为其难牺牲旅游时间,陪他在医院渡过。
回到熟悉伤心的城市,她以为一切都只是美丽累人的邂逅,却没想到他开着名贵车子,摇下车窗对她微微一笑。于是,她的生活从此改变。
当她以为两人感情渐渐走近,一切将修成正果的时候,他忽然一身是血地扑到了她家门口。
啊啊啊,她要尖叫。为什么她的命那么苦哇,

《皇妃日记》文 / 落棋砂
她一心求死,命运却将她的灵魂依附在异世界世家闺秀身上,可这宿主明明年满16岁,却为何始终一副六岁女娃娃的样子?是天生残缺,还是冥冥中别有使命?
可是,她真的很不爽站在她面前的这个白衣男子,他明明是爹爹请来的教书先生,居然也可以胆大包天地调戏她“强抱”她,还敢在抢了她的“猎物”后拍拍屁股直接走人……他真当她是人尽可欺的小破孩么?
她可不管他背后有什么神秘身份,仰着小脸望着他,冷冷道,“轻视我,你会后悔的”。
她有的是办法折腾他,比如说,美人计?

《夜未央,美人舞》文 / 淡若秋水0627
绝色倾城冰清玉洁的她本是金枝玉叶的公主,奈何国破家亡。所求只是郎情妾意的温暖,却被深闺梦里人送上仇敌身畔。洞房花烛夜,她却想着如何谋害自己的夫君夺取他的江山!
生性善良却被迫走上利用美貌和智慧为国为家复仇之路,弱肉强食的后宫中,她将如何在荆棘道上前行?真善美与假恶丑之间,撕心裂肺的痛何人懂得?
青梅竹马温润如玉的郎君,多情无情交错。两小无猜的光阴,究竟遗失去了何方?神秘莫测故意伪装的夫君,狠心真心难辨。夜夜未央的殇歌,是爱是恨还是宿命的纠结?
亡国之恨,背叛之痛,宫闱之斗,爱恨纠葛,朱墙红瓦的壮丽皇宫中,上演着怎样一出的步步惊魂?复仇的利剑将要长驱直入,久远的真相渐渐清晰,所有刹那凝结,原来一切只是、、、
谁爱上谁,谁负了谁,谁输给了谁?江山美人何时休,权倾天下的追求,爱恨输赢何去何从?繁华落定,紫陌红尘中,谁又将是谁的归宿?

《娘子摧花记》文 / 龙九少
相公人太美,搅翻长江水,娘子怎么办,辣手把花摧!
相公红杏怎么办?砌墙!野花太多怎么办?
摧花!砌墙拆墙,摧花采花,屡教不改,索性连他这朵花也一并摧了!
摧了你,休了你,所谓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摧你一枝花,总会有人心甘情愿被她摧!
什么?你现在心甘情愿了?你现在浪子回头金不换了?
对不起,姑娘很忙,排下队先!

《媚惑江山》文 / 三月暮雪
原名《青琐》。本书由中国戏剧出版社出版,售价26元。全国各大书店、中国图书网、淘宝网、卓越亚马逊、当当网、囧囧商城、读书网、拍拍网等均有销售:
年少的太子梦得十年后的今天,在郊外阑池边碰上的女子,就是未来的皇后。十年后他寻梦而去,果然遇见了官宦女芳菲和她的丫鬟青琐,一场悱恻缠绵的爱情就此展开......
文案:悠悠深宫梦,步步起杀机。观太子妃戏弄皇族,看青楼女媚惑江山。

《唯我独妃》文 / 龙九少
传闻当今天子有断袖之癖,早有谋逆之心的祁王就送了个女扮男妆的侍卫给他。
迷惑圣上,扰乱朝纲,这是命令,也是目的
她一直认为自己是真女子、假男儿,性好龙阳的皇帝能拿她怎么样?
可是当她被压倒在龙床之上,心里,忽然就慌了!
当那个九五之尊向她敞开胸膛,撞上她迎风颤抖的长剑,一切,都变了……

㈧ 求两本言情小说:一本女主有个很坏的继父想染指她,让她母亲染上毒瘾,她逃出来被男主救了,两人生活在一

这两本我好像是不知道啦。不过我看过好多好多小说。热过的《局外人》是我感动最久的,你看过没呀。。《蟠桃仙缘》、《十六格格》、《幻庄》《你是我的提拉米苏》。。。。。好多哦。你到小说排行榜上收嘛,我觉得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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